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

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
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

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机械制造企业。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见附录A。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定义、代号

3.1定义

3.1.1安全

人员没有受到伤害和死亡,财产未受到损失和破坏的状态或条件。

3.1.2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1.3危险因素

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1.4有害因素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1.5工伤

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3.1.6安全评价

对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程度的评价。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3.1.7三级安全教育

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3.1.8五新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3.1.9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

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1.10相关方

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11三同时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1.12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1.13危险源辨识

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1.1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1.15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

3.1.16电气设备

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器用具。

3.1.17安全特低电压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伏的交流电压。

3.1.18Ⅰ类工具

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

3.1.19Ⅱ类工具

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零或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外壳具有“回”标志。Ⅱ类工具又分为绝缘材料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材料外壳Ⅱ类工具二种。

3.1.20Ⅲ类工具

它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中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3.1.21安全防护装置

配备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门、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3.1.22安全工具

在危险部位或危险区域内,能代替人进行操作或排除故障的专用工具。

3.2代号

3.2.1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3.2.2 PE——保护零线,保护线。

3.2.3 PEN——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

3.2.4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3.2.5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3.2.6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3.2.7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

4 基础管理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b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该

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

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4.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该

a 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

b 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1企业必须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a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b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d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e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f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g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h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i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j 安全例会制度;

k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2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3安全生产投入

4.3.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4.3.2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

4.3.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3.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

4.4.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

a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b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4.4.2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人数<300人,专(兼)职人员≥1人(或委托有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b 300人≤人数<1000人,专职人员≥2人;

c 1000人≤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3人;

d 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5人。

4.4.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b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c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d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e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

f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g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h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

i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5 安全生产教育

4.5.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5.2新职工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5.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5.4 变换工种、复工和“四新”应进行安全教育。

4.5.5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4.6事故管理

4.6.1工伤事故统计报告

a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实统计;

b 单位负责人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迅速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4.6.2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7 “三同时”管理

4.7.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8班组安全管理

4.8.1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8.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

4.9安全操作规程

4.9.1 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4.9.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10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4.10.1采购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特种设备应是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10.2应建立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台帐:

a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10.3主要机电设备应按规定定期保养维修。

4.11 相关方安全管理

4.11.1外来施工(作业)方应与企业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1.2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a 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b 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4.11.3 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11.4租用气瓶或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气单位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4.1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4.12.1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2.2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4.12.3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4.12.4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完成。

4.13危险源管理

4.13.1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

a 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

b 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应建立档案,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4.13.2重大危险源

a 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b 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措施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c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3.3应急救援预案

a 制定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应急救援预案;

b 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有组织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潜在危险性评价,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及装备情况,紧急救援措施,经费保障,训练与演习等内容;

c每年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14安全生产档案

4.14.1企业应建立以下档案:

a 工伤事故档案;

b 安全生产健康教育档案;

c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d 隐患及整改档案;

e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设备设施

5.1空压机

5.1.1各种出厂技术资料齐全。

5.1.2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5.1.3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5.1.4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5.1.5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

头,支架牢固可靠。

5.1.6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5.1.7空压机布置合理,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

5.1.8空压机必须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5.2金属切削机床

5.2.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5.2.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5.2.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5.2.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2.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5.2.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5.2.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5.2.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2.9 其他安全要求:

a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b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

c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d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

e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f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5.3冲、剪、压机械

5.3.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5.3.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5.3.3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5.3.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3.5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5.3.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5.3.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5.3.8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5.4木工机械

5.4.1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5.4.2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5.4.3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5.4.4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5.4.5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5.4.6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5.4.7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4.8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5.5砂轮机

5.5.1砂轮机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5.2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5.5.3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

5.5.4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5.5.5托架安装牢固可调。

5.5.6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5.5.7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5.8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5.6铸造机械

5.6.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

5.6.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5.6.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5.6.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6.5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5.6.6 PE正确可靠。

5.6.7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

5.6.8制芯机的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

5.6.9混碾砂机的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5.6.10抛(喷)丸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气连锁。

5.7注塑机

5.7.1防护罩、盖、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5.7.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5.7.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控制台各参数显示完好、功能指标清楚,按键动作灵敏可靠。

5.7.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5.7.5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

5.7.6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动作灵敏,所控制的工作部件动作准确,机械手的活动区域应有护栏。

5.8运输(输送)机械

5.9.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8.2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5.8.3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5.8.4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

5.8.5接地(零)线符合要求。

5.8.6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5.9铸造熔炼炉

5.9.1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

5.9.2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起重机械条款。

5.9.3浇包及其装置完好。

5.9.4炉坑应有护栏或盖板,无积水。

5.9.5 2m以下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5.9.6控制系统齐全有效。

5.10锻造机械

5.10.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5.10.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5.10.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5.10.4紧固部件无松动。

5.10.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10.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5.10.7储气罐等辅机安全状态良好。

5.11工业炉窑

5.11.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5.11.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5.11.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5.11.4锻造加热炉的炉门循环冷却水应保持正常流通。

5.11.5退火炉、烘模炉的炉门必须装置保险装置。

5.11.6煤气(天然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11.7重油炉的油管、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5.11.8盐浴炉的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5.11.9箱式电阻炉的测温仪表应灵敏可靠、电阻丝应完好,电器设备接地及防护罩应完好

无损。

5.11.10燃油反射炉的风管、油管应保持畅通,油温、风压及测温仪表应保持正常。

5.11.11气体渗碳炉的炉盖升降机构应保持正常,风扇转动平稳,冷却水管应无堵塞,输

油管道应畅通,无渗漏,排气管,漏油器必须畅通。

5.11.12气体氮化炉的氨气管道、炉盖应无泄漏,氨气瓶严禁靠近热源、电源或强日光曝晒。

5.12风动工具

5.12.1砂轮夹紧装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5.12.2防护罩应完好无损。

5.12.3气阀、开关必须完好无漏气。

5.12.4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5.12.5气路密封无泄漏,气管无老化、腐蚀。

5.13装配线

5.13.1输送机械的防护罩(网)应完好,无变形和破损,跨越地面通道或人员上方应装设护网(板)。

5.13.2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安全有效。

5.13.3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

5.13.4吊具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绳股挤出、裂纹和补焊或超过规定的断丝等现象。5.13.5控制台和装配线上间隔适当距离(不宜超过20M)应设醒目急停开关,开线、停线、急停有明显指示信号。

5.13.6风动工具应定置定位,防护罩齐全,开关动作灵敏可靠,转动部分无松动。

5.13.7电动工具使用带保护极的插头插座,采用良好护套的铜芯软电缆,使用专用芯线作接地保护,并采用漏电保护器。

5.13.8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

5.13.9过桥的扶手稳固,踏脚高度合理,平台防滑可靠。

5.13.10地沟入口盖板完好、无变形,沟内清洁、无障碍物,且不允许有积水、积油。

5.14其他机械

5.14.1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5.14.2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

5.14.3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5.14.4 PE等电器完好可靠。

5.14.5梯台符合要求。

5.15特种设备(工业气瓶、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

5.15.1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5.15.2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5.15.3工业气瓶供货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定期检测,在检测周期内使用,安全附件齐全。

5.15.4日常运行中应定期自查并有记录。

5.16厂内机动车辆

5.1

6.1厂内机动车辆应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检测合格,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5.1

6.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5.1

6.3灯光电气部分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5.1

6.4传动系统运转平稳。

5.1

6.5行驶系统连接紧固,轮胎无损伤。

5.1

6.6转向系统轻便灵活。

5.1

6.7制动系统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5.17工厂建筑

5.17.1厂区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5.17.2生产、生活、储存的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以及周边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5.17.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5.18危险化学品库

5.18.1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5.18.2各种工业气瓶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5.18.3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通。

5.18.4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5.18.5电气设施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

6.18.6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

5.18.7库内有应急救援预案。

5.19油库、油罐

5.19.1油槽车需持有专用许可证,进入库区,必须装设专用排气阻火器。

5.19.2油罐无腐蚀、泄漏,梯子和扶栏符合安全要求。

5.19.3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5.19.4罐体、胶质输油管等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

5.19.5罐体与罐体之间或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

5.19.6库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防爆。

5.19.7油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有相应的报警装置。

5.19.8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

5.19.9库内外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数量、灭火方法等。

5.20液化气站、煤气站、乙炔站、制氧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

5.21涂装作业场所

5.21.1电气设施达到防爆要求。

5.21.2作业场所具有良好通风。

5.21.3作业场所涂料存量符合要求。

5.21.4消防设施完备、安全标志醒目。

5.21.5作业场所有隔离措施,防火间距、地面符合要求。

5.22木料场所

5.22.1道路畅通、堆码整齐、稳妥可靠。

5.22.2在通道入口处及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5.22.3消防设备齐全完备。

5.22.4电器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22.5不得堆放其它易燃物,锯末、刨花应及时清除。

5.22.6防火间距达到要求。

5.23工业管道

5.23.1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5.23.2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23.3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3点/1OOOm),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23.4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4酸碱油槽

5.24.1槽体坚固,不渗漏。

5.24.2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应有绝缘措施。

5.24.3导电部位应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5.24.4地下槽体必须在地面上设置防护围栏。

5.24.5电加热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石英玻璃加热管应有保护措施。

5.25工业梯台

5.25.1直梯:

a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b梯段高度超过3米时应设护笼,护笼、护笼条尺寸符合标准规定;

c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应大于1050毫米;

d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5.25.2斜梯:

a梯宽、扶手立柱高度、间距尺寸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b踏步高、宽适当,除扶手外,必须设一根横杆;

c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5.25.3活动轻金属梯:

a梯长应小于8米,梯宽不小于300毫米;

b梯脚防滑措施完好,无开裂、破损;

c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开裂;

d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

e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

5.25.4轮式移动平台:

a操作平台、护栏完好、无破损,尺寸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b斜撑无变形、铰链连接可靠;

c防滑措施齐全、完好;

d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

e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5.25.5走台、平台:

a扶手高度、立柱间距、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净空高度等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b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大于规定值(或实际使用负荷);

c台面板周围的踢脚挡板高度不小于100毫米;

d结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得有裂纹。5.26变配电系统

5.2

6.1变配电环境要求

a与其它建筑物间应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b与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场所应有足够的间距;

c室内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

d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e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毫米的金属网。

5.2

6.2变压器、发电机

a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且不漏油;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b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85℃,冷却设备完好,发电机工作温度符合要求;

c绝缘和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可靠;

d变压器、发电机运行过程中,内部无异常响声或放电声;

e应有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拦。

5.2

6.3高低压配电间及电容器间控制装置要求

a所有的瓷瓶、套管、绝缘子应清洁无裂纹;

b所有的母线应整齐、清洁,接点接触良好,母线温度应低于70℃,相序标志明显,连接可靠;

c各类电缆及高压架空线路敷设应符合安装规程,电缆头外表面清洁无漏油,接地可靠;

d断路器应为国家许可生产厂的合格产品,油开关油位正常,油色透明无杂质,无漏油、渗油现象;

e操纵机构应为国家许可生产厂的合格产品,高压开关柜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f所有空气开关灭弧罩应完整,触头平整;

g电力电容器外壳无膨胀变形,无漏油现象;

h接地故障保护可靠,并有定期检测记录;

i各种安全用具应定期检测合格;

j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应符合安全要求,应有规定的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

5.27 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

5.27.1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5.27.2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

5.27.3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5.27.4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

5.27.5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5.27.6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5.27.7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5.28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

5.28.1要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5.28.2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

5.28.3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28.4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5.28.5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

5.28.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5.29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

5.29.1箱(柜、板)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5.29.2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无杂物、无积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5.29.3箱(柜、板)体PE可靠。

5.29.4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5.29.5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5.29.6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

5.29.7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

5.29.8编号、识别标记齐全,醒目。

5.30电网接地系统

5.30.1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

5.30.2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合格,如:TN系统工作接地

低于4Ω;重复接地低于10Ω;TT系统工作接地低于4Ω。

5.30.3 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5.30.4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

5.30.5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有定期检测报告。

5.31防雷接地装置

5.31.1防雷技术措施须经安全设计与验算,使其保护范围有效。

5.31.2防雷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测,并有检测报告。

5.31.3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接地电阻应低于10Ω。

5.31.4独立避雷针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间距合格。

5.31.5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应有防反击、侧击等技术措施,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措施,线路应有防雷电波侵入的技术措施。

5.32电焊机

5.32.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5.32.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5.32.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5.32.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5.32.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5.32.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5.33手持电动工具

5.33.1必须按作业环境的要求,选用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

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PE线连接可靠。

5.33.2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定期测量(每三个月需测量一次):

Ⅰ类电动工具不小于2兆欧;

Ⅱ类电动工具不小于7兆欧;

Ⅲ类电动工具不小于1兆欧。

5.33.3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米,无接头及破损。

5.33.4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松动。

5.33.5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可靠无破损、规格与负载匹配。

5.34移动电气装置

5.34.1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兆欧,应定期检测。

5.34.2电源线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跨越通道,

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6米。

5.34.3 PE可靠。

5.34.4防护罩、遮拦、屏护、盖应完好、无松动。

5.34.5开关应可靠、灵敏,且与负载相匹配。

5.35电气试验站(台、室)

5.35.1电气试验台站的环境要求

a大型或有爆炸危险的试验台站应单独建设,其余应设在车间厂

房的一侧,通道满足消防要求,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b试验区域不得有休息场所,被试产品或设备与建筑物的安全距

离符合要求;

c试验台站与试验区域要设置固定或移动网栏。充有压力的瓷套

管在试验时必须加安全网,其区域内所有的门必须有联锁装置,且向外开;

d试验台站内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警戒线。信号警报联锁装

置及通讯录音设备齐全可靠。

5.35.2电器设备

a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调压器、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

发电机组等设备清洁完好、无渗漏,油质、油位、温升、绝缘符合要求;

b各种保护装置、联锁、信号装置灵活可靠。

5.35.3控制系统及测试仪器

a高低压母线排、电缆、控制线路符合电气安装规程;

b临时连接的试验线路安全间距应符合电压等级的要求;

c试验用的仪器仪表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经检验合格,并在有

效期内使用。

5.35.4接地系统及安全用具

a必须按试验台站的设计要求装置接地装置;

b严禁利用保护性接地系统做大电流放电回路;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来源:浙建建〔2012〕5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原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建建〔1999〕190号)同时废止。 附: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目录 1 总则...................................................................................................................................... - 1 - 2 安全管理............................................................................................................................... - 1 - 2.1一般规定 (1)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 2.4安全检查 (2) 2.5安全教育 (3) 2.6特种作业管理 (3) 2.7安全警示标志 (3) 2.8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3) 2.9应急预案 (4) 3 文明施工............................................................................................................................... - 4 - 3.1一般规定 (4) 3.2现场围挡 (4) 3.3封闭管理 (4) 3.4施工场地 (5) 3.5材料堆放 (5) 3.6临时建筑 (5) 3.7办公与生活用房 (6) 3.8施工现场标牌 (7) 3.9现场防火 (7) 3.10保健急救 (7) 3.11综合治理 (7) 4 脚手架 .................................................................................................................................. - 8 - 4.1一般规定 (8) 4.2施工方案 (8) 4.3脚手架材质 (9) 4.4使用要求 (9) 4.5落地式脚手架 (9) 4.6悬挑式脚手架 (11) 4.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2) 4.8卸料平台 (15) 5 基坑工程............................................................................................................................. - 15 - 5.1一般规定 (15) 5.2支护结构 (16) 5.3土方开挖 (16) 5.4降排水 (17) 5.5坑边荷载 (17)

(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

XXX有限公司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 安全生产目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发布日期:2011-05-01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根据《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786-2010)、《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55号)、《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本公司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要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内容。 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结合,注重可操作性,针对13个方面逐条分解。另外,随着相关技术和管理理论的不断更新和发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要与时俱进,持续改进,逐步完善。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首度开展,在此期间得到了江山市安监局和衢州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对此表示感谢。同时,在操作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还请上级主管部门、权威机构批评指导,本公司将认真听取,及时纠正,持续改进。 XXX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 XXX有限公司文件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依据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安监发2018-1号)第二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中第10点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严格等级认定、到期复审和摘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措施。认真清理规范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确保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创建工作符合政策规定、取得实际成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中要求“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并提出达标时限,其中“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中,提出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要途径,落实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浙江省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

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机械制造企业。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见附录A。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定义、代号 3.1定义 3.1.1安全 人员没有受到伤害和死亡,财产未受到损失和破坏的状态或条件。 3.1.2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1.3危险因素 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1.4有害因素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1.5工伤 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3.1.6安全评价 对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程度的评价。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3.1.7三级安全教育 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3.1.8五新 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3.1.9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

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1.10相关方 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11三同时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1.12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1.13危险源辨识 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1.1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1.15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 3.1.16电气设备 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器用具。 3.1.17安全特低电压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伏的交流电压。 3.1.18Ⅰ类工具 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 3.1.19Ⅱ类工具 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零或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外壳具有“回”标志。Ⅱ类工具又分为绝缘材料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材料外壳Ⅱ类工具二种。 3.1.20Ⅲ类工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2017年

东莞XXX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完整版 编写 2017年9月1日

目录 一、安全生产目标 1.目标责任书 01 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部门) 02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车间) 03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 04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 05行政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 2.总体安全生产目标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分目标 5.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监测记录 6.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记录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01安全主任任命通知 02安全主任职责 03任命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04各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任命通知 05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决定 06组织架构图 0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08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过直 2.2职责 01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0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 03安全责任制 04安全生产责任完成情况考核表 05安全生产培训记录表(责任制) 06车间责任书 07部门责任书 2.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三、安全投入

3.1 安全生产费用 01安全投入使用计划表 02年度安全投入季度费用台账 03安全投入计划费用台账表 04资金投入计划一览表 05安全投入资金申请表 06安全生产经费日常统计台账 3.2 相关保险 01 参保证明、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02 保障受害伤员工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2 规则制度 4.3操作规程 4.4-4.5评估、修订 五、教育培训 5.1 教育培训管理 01 培训计划 0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台账 03培训记录表 5.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0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三级教育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评选实施细则,从而规范和推动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和评选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各方主体都应按照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和行业制定的自律规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生态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省市政标化工地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示范工地。 第四条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备案制和参选制。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向当地(设区市含义乌以及县、市、区)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要求参加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征得设区市主管部门同意后,二个月内向省市政行业协会送达备案表和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专项方案。接受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在当地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终止后,竣工验收前,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推荐,向省市政行业协会申领参选证书(见附件二)。 第五条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建建〔2005〕41号文),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立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省市政工程安全主管部门、参选工程较多的设区市(含义乌)市政工程安全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等负责

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方案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方案正式版

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方案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 为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持续改进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自我约束,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理解和掌握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特组织开展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二、自评组织机构

组长:崔强 执行组长:许野 组员:一期各处室负责人、钱刚、邢艳霞、赵显宗、何亚微、各处室安全员 三、自评时间、分工安排 自评时间:20xx年11月19日、20日。 人员分工: 第一组组长:钱刚 组员:王廷艳、高胜彬、田桂艳、李翠娥、邢艳霞、何亚微 考评类目:1安全生产目标、2组织机构与职责、3安全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10职业健康、13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概述

前言 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晶光、侯茜、贾世国、叶坚新、张雪中、邬开发、刘宝静、杨松柳。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 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

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全

奉节县夔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资 料 (安全目标)

2013年11月编制 目录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 3、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 4、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5、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 6、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布置的相关活动 7、细化和分解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8、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奖惩登记台账 10.2013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奉夔都发[2013]32号 奉节县夔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及驾驶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总体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公司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力争在2013年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结合我公司实际

情况,现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组织管理标准化、制度管理标准化、基础管理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档案管理标准化、安全作业标准化、信息管理标准化、安全体系标准化,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怎样做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自评程序,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不断持续改进。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杨超 副组长:邓军田江 成员:彭远富、周泽元、王昌兴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个,办公室主任:邓军,具体创建工作由安全科综合协调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标准化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安全办。各科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员工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相关安全员。各安全员名单上报公司安全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附件 2015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杭州市 1.工程名称:浙江音乐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陆优民/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程维强 参建企业: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办公楼、健身中心、餐饮、会议中心、地下室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秦学/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胡宏磊 3.工程名称:衢海大厦(余政储出(2012)60号地块)1—4#楼及地下室工程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王立/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晏海军 4.工程名称: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徐少华/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综合 项目总监:杨新宇 参建企业:浙江中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工程名称:系统集成大楼工程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蒋晔/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浙江华健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冯嘉敏 6.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2)30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I标段)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级 项目负责人:郑贤斌/一级 监理单位及资质:上海东方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甲级 项目总监:夏永德 7.工程名称:千岛湖建兰中学 施工单位及资质: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壹级

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34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 评方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方案详 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目的 为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持续改进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自我约束,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理解和掌握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特组织开展本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二、自评组织机构 组长:崔强

执行组长:许野 组员:一期各处室负责人、钱刚、邢艳霞、赵显宗、何亚微、各处室安全员 三、自评时间、分工安排 自评时间:20xx年11月19日、20日。 人员分工: 第一组组长:钱刚 组员:王廷艳、高胜彬、田桂艳、李翠娥、邢艳霞、何亚微 考评类目:1安全生产目标、2组织机构与职责、3安全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10职业健康、13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第二组组长:许野 组员:苗冬冬、赵军、曹玉军、胡锁平、李旭、赵显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机械专业: 申请性质:等级:二级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申请材料填报说明 1.“申请企业”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章。 2.“申请行业”按本考评办法第二条的行业分类填写。“专业”按行业所属专业填写,有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按标准确定的专业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等。 3.“申请性质”为“初次评审”或“延期”。“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企业性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5.“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按“专业”、“等级”和证书颁发时间填写已经取得的所有专业的最高等级,如“冶金炼钢,一级,2010年3月5日”。 6.“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伤亡人数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本企业规模(产量和业务收入)、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7.“重大危险源资料”附经过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复印件。 8.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意见”不填。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栏”,申请三级的企业由当地县(市)、区安监局填写意见并盖章,申请二级的企业由当地设区的市安监局填写意见并盖章。

一、基本情况表申请企业 地址 企业性质 安全管理机 构 员工总数人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 人 特种作业 人员 人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倒班情况□有□没有倒班人数及方式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一级□二级□三级 本次申请前本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无本次申请的专业外,已经取得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等级和时间: 如果企业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如果已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主要成员 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电话备注组长 成员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学[2005]198号)。2011年,安监总局第93号文,又进一步细化了评分标准,提高了要求。我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推广安全标准化体系将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战略性的指导作用,而且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后,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因此,公司领导格外重视本次安全标准化的推广工作,为加快建立和实施标准化体系,特制定本方案和计划。 根据我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标准化的推行工作应该主要分为三大阶段实施: 1、组织计划、宣传发动阶段; 2、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 3、申请验收阶段。 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计划、宣传发动阶段:(XX-XX) 1、本阶段的主要目的:通过学习强化全体员工对《标准化规范》的认识,增 强全员安全行为意识,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2、实施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应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业工作组和考核工作组,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具体责任目标,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绩效考核工作、监督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小组要积极落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分析创建工作的差距和问题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现场问题,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宣传贯彻《标准化规范》,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 a、充分利用局域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在全厂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宣传,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精)

附件 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标准号:AQ/T 9006— 201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04-15 实施日期:2010-06-01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国庆、高明、侯茜、王屹、高英杰、李会英。本标准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 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安全色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 ????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 ?????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 ???????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 ?????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 ????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 ???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 ???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的通知 浙建建〔2005〕41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五章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省市政工程协会: 现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关于印发》(浙质安监〔2002〕3号)同时作废。 附件:《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

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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