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基金会章程参考样板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基金会章程参考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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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守则.doc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制度**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159班的兄弟姐妹们: 岁月无情,光阴似箭!转眼间毕业十年,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然而,时间并不能磨灭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特此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公益基金会,希望大家踊

跃参与。 经调查收集各位同学对基金会的建议,整理制定: 《**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 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 1、基金会组织架构为1名会长,5名常委,若干会员组成。 2、会长职责:对同学基金会委员负责,收集需要资助的信息与基金委员的讨论意见,全权管理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常委同时证明。会长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会员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2014年会长:肖炎平。

3、常委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发展新会员,公告需要资助的信息,收纳会费,代表基金会资助同学及其家庭。常委的任职为委员轮流制,每年更换一次。2014年常委:姚刚,李欢,吕汉新,李发鹏,鲁银海。 4、委员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提供需要资助的信息,无回报地交纳会费。 三、基金的筹集: 1、参加对象:**三中高159班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

2、募集标准:最低200元/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不设募集年限,最低总额6000元/人,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支付。注:每年的 5月1日前是交收会费的限期。 3、基金会资金管理:分两个概念:累计净值和最新净值,累计净值是所有的会员缴纳总和,最新净值是累计净值减去花费与额外收入(如基金利息等)。 4、资金的运用情况在群里公布。()群名:159班公益基金会,群号:15554****

基金会理事会章程

大爱慈善基金会理事会章程 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是于2015年10月15日正式在山西省民政厅成立并接受其业务指导的公益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140000346958638X;由张建平、张学凤发起成立,理事由40多家单位构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组织的名称为“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大爱慈善基金理事会”) 第二条性质 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是非盈利性社会活动机构,是国家专业的公益组织。是针对下岗职工、贫困特困、大学生及弱势群体创业唯一权威的扶助平台。大爱慈善基金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核心会员组织,也是共享各种政商资源、社会资源和多种服务的权威公众载体。 第三条宗旨 我们以“智慧慈善、透明慈善”为主题,邀请政府、企业和慈善组织共同探讨如何消除存在于商业界与非营业界之间,弱势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数字鸿沟,共同推动“智慧慈善工程”,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在慈善与社会服务领域的运用,建立慈善与社会服务信息商进通路,实现社会创新。“智慧慈善”即以智慧的方法,顺应信息化的潮流,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善公共服务,用智慧的方式推动慈善行业信息化的程度,进而改变慈善组织、企业、政府和人们的相互交流的方式,以实现透明慈善、高效慈善,从而达到慈善甚至快乐慈善的目标。 第四条法律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行业有关机构各项管理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政策研究 对山西各高校、中等院校基础情况,基本需求、创业环境、人才、项目进行研究分析,为会员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资讯,帮助会员单位客观清晰地认识学校、了解需求,认知学校宏观、中观层面环境及创业状况,获取合作机遇和商业机会。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社会爱心公益人士组成,____志愿者报名参加,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各项爱心公益活动,帮助本市____,提高社会对______的关注与帮助,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范围规划于____市内。极力促进社会爱心的集结而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爱国爱民,积极倡导互帮互助精神,以最大的力量救助本市需要救助弱势儿童群体,把关爱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宣传爱心公益事业,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关心儿童成长,让爱与幸福共同成长。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____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集结社会爱心人士与各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各种爱心公益活动。 (二) 救助困难家庭的病重儿童; (三) 救助困难家庭的失学儿童; (四) 宣传社会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帮助儿童的公益事业; (五) 与相关单位举办针对性有关儿童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交纳会费,每年50元;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爱心基金会章程》word版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目的:倡导人人献爱心,传承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以感恩的企业管理理念,共建和谐企业。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意愿实施的慈善项目。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性质:本基金会是由董事长倡议发起,由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创立、管理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公司内部需要关心爱护的员工实施帮助与支持,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募集:接受公司股东、公司内部职员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二)基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基金管理,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 (三)基金享用对象: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和在公司挂职但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社会上有特大事件导致的公益救助、或经董事会特批的人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基金会由公司监事会兼职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议事决策的机构。下设由公司爱心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聘任“爱心大使”组织

“服务队

”进行日常的爱心服务及援助事项的落实。 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基金会的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方案; (三)审定基金会年度报表; (四)修改基金会章程; (五)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二)对员工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三)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四)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五)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对本基金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九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理事长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重大募集、捐助活动; (二)章程的修改; (三)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成员审阅、签名。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 上传

XX协会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XX基金”是在XX的指导下,由XX牵头,成立的一支慈善机构。接受来自社会、会员单位及个人的自愿捐款。协会对所捐款项负有运作与管理责任的基金。 第二章目的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筹集慈善基金。汇聚爱心,扶危救急。基金使用目的在于帮助社会老、弱、病、残、偏远山区人民等弱势群体,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现金、实物等捐献来源 1、会员捐赠; 2、接受政府资助,可采取义卖,义工慈善捐助的活动形式筹集基金; 3、协会资助:协会每年从会费收入中提取5-15%注入基金; 4、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5、员工自愿捐款; 6、不定向募集:(专项募集)以特定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活动,该活动募集的捐赠在完成指定对象救助任务后,其剩余部分转入基

金,实行定向救助。 7、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合法资金来源。 第四章基金管理 1、慈善基金是单独设立的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协会慈善事业的建设分为定向救助与不定向救助; 3.1 定向救助:定期开展的慈善捐助活动。条件(两者满足其一即可):1、当慈善基金池内累积达到5万元; 2、每年组织一次慈善捐助活动。捐助方案由慈善基金管委会公开征集意见后决定。 3.2 不定向救助:因特定救助起因、特定救助对象而进行发起的救助活动。不定期开展,视需捐助事由与协会发展情况而定。完成救助后的剩余基金转入定向救助。 4、慈善救助活动超出预算部分由慈善基金管委会成员共同承担; 5、本会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有效的收据或荣誉证书,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对受赠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专户,一切收支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第五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助学基金理念】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以爱育爱,爱爱相生 【爱心助学基金口号】行动照亮梦想,爱心点燃希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音乐与演义学院爱心助学基金是我院学生党支部创设的一个专门从事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助学基金会宗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道德精神,资助特困同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奋读书,立志成才;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勤学、进取、敬德精神,宏扬“友爱、善良、诚实、互助、进取”之心,努力提高校园文明和校园道德水准;在爱心助学过程中,通过教师引导和活动教育,使学生们相互学习借鉴,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师生共同捐款助学,奉献爱心,以实现“以爱育爱,爱爱相生”和“以人育人,共同发展”的教育目的。 第二章助学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基金来源:音乐与演艺学院在校师生的个人捐款等。每年春秋两季,全体师生集中捐款两次。每人每月5角钱。 第四条所筹集到的资金由基金会统一管理,捐赠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并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五条本基金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设专门账户,由学校助学基金委员会管理。 第六条基金的使用:求助对象必须是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品行端正,自尊自爱,自信自强,遵规守纪,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属实特困,尤其是那些父母双亡的孤儿或父母自身患重大疾病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年两个学期分两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以助学金或物资奖励的方式发放;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经基金会研究决定随机发放适当救助金。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常务副会长负责,常务理事协助工作;基金和账目分开,由两个人分别管理;基金会设专门帐簿记载基金的收入和发放,上交捐款的有关班级和基金会负责人以及接受救助金的同学必须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每次收发救助金后,基金会会长要对收支帐目进行核查并签字。每年年底,助学基金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要向全体理事和全院教师通报。临时支出,要及时与基金会会长沟通。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慈善事业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晚,加上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律。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事实上,不完善的管理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已成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桎梏。 二是慈善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改革开放后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各种矛盾突现,而有限的财政无法为所有社会成员缓解社会风险,这时政府不得不寻求第三部门的帮助。而当时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组织不够发达,当时几乎没有慈善组织。政府只能从内部分化出慈善组织,以便以合法的手段获取慈善资源。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因而,我国慈善组织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在慈善组织运作过程中,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财政拨款和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的大部分领导是政府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极容易造成组织的官僚化,效率低下。 三是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很低的,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的评价。我国慈善机构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几个领导手中,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慈善机构理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作用。这就造成了慈善机构有时候会做出一些违背慈善机构章程宗旨,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慈善基金会的半官方化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慈善立法。我国现在涉及慈善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地位和原则。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在慈善组织形式上,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可分为专门的慈善机构如中华慈善总会和南京爱德基金会等; 国际性的人道主义组织如从事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红十字会;其他参与慈善活动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等。慈善组织的官办性再加上慈善组织建立时的非竞争性,导致慈善组织的低效率。因此,要实现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慈善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慈善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爱心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为社会大众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阳泉市民政局,接受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固定住所设在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金三角社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向社会提供扶老、救助、济困、环保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活动,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如: 1、爱心捐赠:协会会员不定期的组织献爱心活动,对贫困地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等有困难的人群进行帮扶和爱心捐赠; 2、敬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敬老院或困苦老人家中看望慰问,宣传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3、志愿服务:承担会员单位及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事项,搞好社会福利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 (三)开展一些公益推广活动,用一定时间去学校、单位、 企业进行公益活动推广,同时对公益性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投身公益事业。

(四)开展爱心公益志愿者管理、培训等工作,建立一批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维护志愿者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阳泉志愿者服务体系和爱心公益事业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社会团体; (三)理事会审查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协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 第三条【募捐主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 第四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负责公开募捐资格的许可,对其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 第五条【许可条件】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可以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法施行前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自登记为基金会法人之日起满二年,且经登记的民政部门发给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的,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完整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 (二)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三)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四)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六)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七)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良好; (八)未纳入异常名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处于整改期间;申请前二年未发生严重失信; (九)申请前二年未被撤销公开募捐资格,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生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申请材料】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本组织符合第五条各项条件的具体说明和书面承诺;

基金会章程(试行)

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基金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批准,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登记注册,在本基金会的基础上可成立各种专项基金。 第二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国.江西.宜春学院。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发展青年志愿者的公益事业,支持与推动社会以及校园的公益和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依照各项规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基金会通过各种途径联络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与个人,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青协的公益事业;或者通过各种形式的义卖与其他活动,来筹集资金,帮助有需要的群体和个人或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基金会积极扶助需要帮助的群体或个人。 第七条:基金会将关注社会上各项重大公益事业,根据自身能力给予支持。 第八条:基金会支持有助与青年志愿者开展的各项活动,向其符合基金会宗旨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的决策机构基金管理委员会。分别是: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老师任委员会主任,校青协会长任委员会副主任,13院青协分会会长。 第十条:基金会委员的义务和权利: 1.遵守基金会章程; 2.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3.根据需要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义务服务; 4.积极为基金会募款; 5.以基金会委员的名义参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各项社会活动; 6.向基金会推荐符合基金会宗旨的资助的对象; 7.制订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8.审议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的基金会的预算决算报告; 9.讨论决定关于基金会的各项重大决策。 10.对基金会有重大贡献时可以获得基金会的各种奖励. 第十一条:基金会的委员会议由青协会长召集,每学期举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基金会需要由青协会长召开委员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基金会委员的会议应由二分之一的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基金会所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才有效。基金会委员必须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基金会委员的会议,如有投票决定事宜需委员本人出席。 第四章基金的来源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基金来源: 1.社会各界的团体与个人的捐赠与资助; 2.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义卖或各种活动所筹集的款项以及其他收入。

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以下文本内容供参考,以年报年检系统信息为准 ()2019年度工作报告 本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本组织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由本人手签,不接受电子签章等其他非手签格式)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二)理事会成员情况 (三)监事情况 (四)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五)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六)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八)专项基金、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二)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填写) (三)公益事业支出情况/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四)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本年度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 3、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4、下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五)重大公益项目收支明细表 (六)重大公益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七)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填写)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应收账款及客户 (五)预付账款及客户

(六)应付账款及客户 (七)预收账款及客户 五、接受监督、管理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二)评估情况 (三)税收优惠资格获得情况 (四)行政处罚情况 六、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情况 (一)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二)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三)委托投资情况 (四)其他投资情况 七、信息公开情况 八、监事意见 九、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XX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 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是XX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 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接受各种捐赠现金

和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其他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他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 年满18 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 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 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授予会员资格 3. 进行志愿者入会仪式,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标识等身份凭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培训 3. 要求协会提供活动必需的条件和保障

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 会长职责: 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 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 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 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委员会 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 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 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 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8、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基金常务委员会将召开临时会议。 委员会的权利:

慈善社会组织认定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58号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已经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6年8月31日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其登记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 第四条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 (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 (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公益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益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领导下的公益性先进团体。第三条社团宗旨: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爱我中华,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团结奉献,务实创新”为会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我公司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社会主义奉献精神,展现时代骄子的自我风采。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四条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定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的常规活动; (二)公益类讲座、募捐和其它非常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缴纳会费; (三)由委员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

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第三章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由7至2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复核委员会由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民政部门聘任。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聘任期5年。 第十二条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 第十三条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来源于发起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捐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七号贡院西街九号建国国际公寓506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为下列需要帮助的人士提供救助: 1、积极扶助需要资助的农村、城镇老弱病残和弱势群体,参与扶贫工作,支持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 2、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特别优秀的青少年人才给予奖励,为需要资助的学龄儿童、青少年提供支持。 3、积极协助维护社会的稳定,发生地震、洪水、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与灾难时,为处于困境的人民群众提供救助

4、支持有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科学研究、国防、医疗卫生、防病治病、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向符合基金会宗旨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5、关注对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在其个人生活发生困难时进行必要的资助。 6、鼓励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中,积极探索,不懈追求,对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中成果杰出的人士进行奖励和资助。 (二)协助政府发展公益事业; (三)通过各种途径联络热心公益事业的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团体与个人,发动、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民间公益事业的途径和方法; (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公益交流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8-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与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与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就是××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 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 接受各种捐赠现金与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 加强与其她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其她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与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她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根据自身愿望与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就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善行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性质:善行爱心基金会是由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牵头,公司内部员工自发组织、共同创立、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对本公司员工实施精神和物质关爱,且在适当时候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汇聚爱心,积累希望,传递关爱,分享幸福。以公司爱心基金为依托,用员工爱心捐款做支持,传承互帮互助、爱传千家的企业互助精神;凝聚企业及全体员工的力量,积极募集、合理利用爱心基金,帮助生活困难、重病难治、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让受助者感受温暖,让行善者感受快乐,体现保利物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公司发展壮大和爱心基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基础上,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分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及财务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五条“善行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本着有利于基金会发展的原则,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全体员工中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设会长1人、秘书1人、委员5人,任期一年。会长由公司总经理李斌担任;秘书由综合事务部主管潘琴担任,总经理助理李志明、财务部经理韩

新芬、安全事务部班长鲜青松、客户服务部吧台班长吴丹、环境部副班长朱大友为委员。管委会全体成员均为兼职无偿服务。 第三章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公平、公开、团结、奉献”为工作宗旨,要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思想和意志发扬主人翁精神,致力于爱心基金会的事务管理。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 (2)筹办管理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制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使用; (5)起草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并向公司员工大会报告; (6)组织举办基金会各种活动。 2、权利: (1)听取、审议本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及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审议和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6)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3、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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