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效奖励办法1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效奖励办法1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效奖励办法1

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激发广大教师开展教研教改的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观念创新、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黄厂街学校教育教学成效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奖

1、经学校批准,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荣誉评比而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如无物质奖励的或未按上级有关奖励政策执行,奖励标准如下:

2、经学校批准,教研组参加市、区级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活动,如获优秀教研组称号的,每位组员分别奖100元、80元励,教研组长三倍。

二、教学质量奖惩

小学语、数教师教学质量奖惩。此奖惩在由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组织的学期末素质检测后进行,对各年级语、数单科成绩(以三高一低综合得分为标准)在全区参加统考城区学校的排名中前五名的给予奖励,第一名的每位任课教师奖励300元,每递减一名就递减50元。对倒数三名的教师分别扣款300、200、100元。同时担任两个班教学任务的教师奖惩=两个班奖惩金额的平均值×1.5。专职术科教师所带学科参加抽考参照语数学科的奖励办法,如果同一教师所带学科在抽考中涉及不同年级,就按年级分开计算,取平均值。兼职术科教师所带学科参加抽考,奖励减半。

三、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一)评优课成果奖励。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并备案,教师参加由教育局、教研室

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评优课竞赛,奖励标准如下:

(二)论文类成果奖励。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并备案,教师参加由教育局、教研室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论文、说课、课件制作、案例等业务竞赛,奖励标准如下:

注:1、本办法中所指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是指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信息中心等部门。教师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业务竞赛,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参赛内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2、经学校同意,教师承担省、市、区各级别等的公开课(含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的,每次分别给予4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3、教师在省、市、区级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建立的权威网站(如湖北省校本教研网)上发表业务类文章,每篇分别奖励100元、80元、30元。教师在国家、省、市级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业务成果的,每篇按200、150、100标准予奖励。

4、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业务竞赛的报名费、评审费学校全额报销。

四、教师辅导学生参赛奖

1、参加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按以下标准对其辅导教师(按学生获奖人次)给予奖励(有收费拉人头的减半,个人800元封顶):

2、综合性田径运动会和大型文艺汇演等两项比赛的团体奖励标准(奖励对象为项目主创教师)。

五、几点说明:

1、本办法为《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部分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于2015年秋季起实施,如与学校以前相关规定有违,以此规定为主。

2、本办法是我校初次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较全面的文本规定,所以为试行稿。该办法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逐年修订完善。

3、本方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教师全心全意投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奖励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奖励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奖励经费(不含上级部门奖励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受奖个人为学校教职员工,受奖集体对象为学校教学院(部)和教学管理部门,受奖的项目、成果必须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四条奖励分配原则 (一)依规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应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分配和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协商分配原则。本办法中所列项目奖励经费,属于集体奖的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与项目参与单位及个人协商合理分配。 (三)提高效益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五条教师教学与教研教改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教师荣誉奖励项目及标准 1.教学名师奖

国家级:奖励5万元/人。 省级:奖励3万元/人。 校级:奖励1万元/人。 2.优秀教师奖 省级:奖励1.5万元/人。 校级:奖励0.5万元/人。 3.我最喜欢的老师奖:奖励0.1万元/人。 (二)教学效果奖 校级奖励:教学效果为A等课奖励0.2万元/门;2A等课的奖励0.4万元/门;3A等课的奖励0.6万元/门;4A等课的奖励0.8万元/门;5A等课的奖励1万元/门。 (三)课堂教学竞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1万元/项。 省级:一等奖奖励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3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四)教学技能竞赛奖 省级:一等奖奖励0.3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2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1万元/项。 校级:一等奖奖励0.1万元/项;二等奖奖励0.06万元/项;三等奖奖励0.03万元/项。 (五)指导学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奖 凡属国家、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主

学校学科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学校学科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我镇各学校学科教学质量,努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素质的综合水平,强化并完善考核评价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发展性原则:学科教学质量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对结果作出描述或简单的判断,力求以此为依据对各学校教学质量作出科学的评价。 2、客观性原则:考核依据、指标体系以及操作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尊重其原始性、不可变性、可比性,减少和避免主观随意性。. 3、全面性原则: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不能忽视其整体、全面发展,从普及与提高、过程与结果等多维度、全方位衡量。

4、激励性原则:学科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是教育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求得全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整体提高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以达到过程性评价、总结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的统一。 三、考核办法 本办法分别按各学校年级语文、数学期末考试均分和综合学科(包括品德与社会、科学、音乐、美术等)期末考试的合格率,进行量化考核。 1、语文、数学均分考核:中心学校切实加强每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在保证各学校无流生、无非正常转学的前提下,依据学年初班级学生数和期末考试成绩,确立全镇各学科平均分,达平均分其基本考核分为60分,均分每上升或下降1分,考核分增减1分。考核得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综合学科考核:与每学期期末考试同步进行,在保证各学校无流生、无非正常转学的前提下,依据学年初班级学生数和期末品社、科学、音乐、美术考试成绩,确立全镇各分,合60学科平均合格率,达平均合格率其基本考核分为 格率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考核得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3、英语学科考核:由于受师资条件的限制,各学校英语学科开设情况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学校基本上无英语教师,因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doc

---------------------------------------------------------------范文最新推荐------------------------------------------------------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任务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扣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召开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布置相关工作。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完成。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 1/ 6

奖励10;省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在网站上发表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励。 第八条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本院所有作者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第十条信息员向外界新闻媒体投稿被采用和稿费情况,须及时持稿费单或通知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本院除信息员以外的干警所写信息被采用,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首先,我代表**证券向出席投资年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 市** 区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区战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质量意识,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政府设立“** 区教育教学质量奖”(以下简称“教育教学质量奖”),专门用于奖励教育教学质量优秀的学校和个人。教育教学质量奖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二大类,其中集体奖分为高考奖、初中质量奖、小学质量奖三大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第四条教育教学质量奖的评定和奖励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绩效优先原则; (三)升学与发展并重原则; (四)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获得奖励的学校和个人,由区政府颁发相应奖牌、证书。 第六条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评审奖励一次,教育教学质量奖评定以高考、中考及小学毕业检测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第七条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基础奖金额度不低于 260 万元,其中高中占二分之一,初中、小学各占四分之一。奖金额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第八条高考奖分设以下四个奖项: (一)高考目标任务完成奖。以当年全区高考文理二本

上线率完成目标任务奖励总奖金的100%为基数,上线率每提高1 个百分点,总奖金增加10 万元;上线率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适当扣减总奖金,每低一个百分点,总奖金减少10 万元;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排名全市县区第三位以后,扣减总奖金至基数的70%-50%。上线率增减为非整数时,通过折算得出奖金增减额度。 (二)高考贡献奖。根据各高中学校上线人数在全区上线总人数中所占份额,同时考虑学校间区位、条件及生源差异等因素,对各高中学校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依据当年高考任务完成情况确定。 (三)高考特别奖。当年考生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不含专业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每录取1 名奖励学校5 万元;考生进入全省文理科前100 名的,每进入一名奖励学校3 万元;考生进入全市文理科前50 名的,每进入一名奖励学校5000 元;全省前100 名和全市前50 名如有重复,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同时,对专业生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四)高考优秀学科指导组奖。当年高考全区文化课学科平均成绩排名全市前两名的,奖励该学科指导组1--1.5 万元。 第九条初中质量奖: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的基 础上,结合年度综合量化考核确定前10 名学校,并按相应等次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1 个,二等奖3 个,三等奖6个。具体奖金额度计算办法为:以受奖学校参考学生总数为基数计算生均奖金数,并分别按生均奖金数 1.2 、1、0.8 的权重和考生数计算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

最新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完整版)3

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 二、资金来源: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 三、评奖类别: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评比类别学校划分 (一)小学 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 美兴小学 二类(5所): 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 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 一类(1所):小金中学 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 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 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 A: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教学质量单科奖 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 (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3)学年统测学科平均分小学必须在60分以上,且属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列者; (4)小学一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4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二、三类学校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三类学校方可参评;初中一类学校、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下一类别学校方可参评;小金中学(包括高中)网络班学科分值须降低15个百分点后且高于其它类别学校(普通班)方可参评。 (5)高中参加州统测科目平均分需高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方可参评。 2、成绩计算 小学: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40%+优生分值×30%+平均分值×20% 初中: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50%+优生分值×20%+平均分值×20% 高中:考试成绩以平均分计算。 3、奖项设置 小学: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一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三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两名、三名。 初中: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全县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高中:参加州统测的学科,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由县、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 4、奖金额度 一等奖奖金不低于6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元,三等奖奖金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工作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创新能力,鼓励广大员工开拓创新,以创新为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所指的创新包括: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方面。 2.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可申报公司工作创新奖。 2.1思维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维、观念、理念上的创新,包括新思路、新理念、创意方案、建设性建议等。 2.2理论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过程等方面提供比较系统的、可用于公司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2.3管理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发明或使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等,从而提高管理质量、管理效能的行为。 2.4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管理技术研究方面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等。 2.5其他符合申请奖励条件的,达到了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加快进度、技术进步效果的。 3.申报及评审 3.1公司设立评审小组,由公司高管团队组成,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创新评奖标准的制订及修改、申报资格的技术审核和评奖工作; 3.2各申报团队或员工按规定填写“创新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一),并附上工作创新相应的资料,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信箱:fengyuan@foreveros https://www.360docs.net/doc/0c9226131.html,)报评审小组。 3.3评审小组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对申报的成果进行核实、评审;评审结果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填写奖金审批单,报总裁审批。 3.4总裁审批通过后,评审小组办公室公告获奖名单在一个季度后通知获奖人领奖。 4. 奖励

4.1被评为工作创新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的,发给奖金300元;被评为工作创新三等奖的,发给奖金100元。 5. 罚则 5.1提供虚假报奖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创新奖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裁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办法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结合全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遵循学校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加强教师师德、工作态度、教学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力度;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建立一支思想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全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监控与评价,为教师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服务;以实现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引导教师以现代教育理念开展教学实践,在发展学生的同时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着力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三、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的发展,引导教师通过评价进行自我反思、自我完善与自我提高。 2、导向性原则。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准确地对教师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绩效做出公正、准确而又全面的评价,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提升教师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3、全面性原则。改革单纯以分数评价教学质量的做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多指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实施评价,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 4、激励性原则。力求通过评价,帮助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鼓励广大教师扬长避短,激发工作的主动性与工作热情,使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和终身学习中。 5、灵活性原则。评价采取“上不封顶”方式,鼓励教师创造性的完成教学任务,并积极投入教研、教改中。 6、公正性原则。评价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都要公开透明。评价要全面客观,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四、评价内容表中所列的加、扣分项目和体、音、美、实验、计算机等科目教师的业务考评及计分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 教师在以下2、3、5 、6 项量化考核取得的成果可视情况加分,多级别获奖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1、高考达到规定标准(高考包括上线率、本科率和重点率)得5 分,“三率” 中有一率超过规定标准1个百分点加0.5 ,累计加分不超过5 分。“三率”中有一率低于规定标准1个百分点,扣0.2 分,依此类推。民族中学理科无重点率,按“两率”算;中考成绩和州、县教研部门组织的调研测试成绩与全州或全县均分持平得5分超过1个

教师教育教学奖惩制度.doc

2018-2019学年教师教育教学 奖惩制度 神池县虎北联校 2018年9月

教师教育教学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教学管理力度,使教学常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工作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1、建立教学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教学管理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细化校长、分管教学教导主任和教研组长、教师的具体责任。建立议教评教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总结阶段工作,部署后段工作。 2、开展校本教研,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研组,深入年级组参与各学科组织的备课、听课、评课、议课活动。 3、建立完善的教学工作计划和制度。计划和制度要体现时代性,具有可操作性,提高实效性。 4、建立完整的教师业务档案,分学期记载教师工作及教学业绩。 5、坚持每月对教师的备、教、批、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负责组织检查的领导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按教师工作优劣进行公示,纳入奖惩。学校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次教育教学工作检查。 6、学校为教师创造业务学习培训的条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经费中单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教师的专业学习。同时,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开展的教研活动,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优质课,送交优秀论文和教案、课件,并有具体的奖惩措施。

7、加强师德建设。建立教师师德档案。严禁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严肃劳动纪律。学校校长、班主任及当天值日教师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其他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下午放学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离校。严禁自作主张擅自调换教学时间。当天值日领导必须巡查教师到岗和上课情况并作好记载。 二、规范办学行为,稳步推进素质教育 1、各校必须严格按照部颁布课程计划开课,保证每周课时总量。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各校必须加大上课监督力度,严禁教师私自调动课程,同时,实行《课程表》、《教师任课表》、《作息时间表》三表期初送审制度。大力推广薄弱学科交叉任课,跨年级任课,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倡教师专任。 3、小学生不留级、不休学。 4、各校成立兴趣小组,制订课外活动计划,切实开展好活动课教学,培养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 5、严禁教师利用节假日补课,学校不得为教师提供补课场地,严禁违规向学生推销中小学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6、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天阳光体育运动1小时。 三、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夯实教学环节 (一)备课

xx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试行)

xx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试行)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为两部分:单科成绩部分、班级教学协作部分。其中单科成绩占总分的80%,班级教学协作部分占20%。 同年级有两个班及以上的教师,考核方式详细说明如下: 一、考核人数 以分班时教务处核定的人数减去学期中间有正常手续异动的学生数作为考核人数。没有手续的视同流失学生,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二、考核方法 (一)单科成绩部分 1、综合分=人均分×20%+合格人数×40%+高分人数×40% 2、分班时计算出“基数综合分差额X”:

个人学科基数综合分差额=个人学科基数综合分-班级平均基数综合分 班级平均基数综合分=年级各班学科基数综合分之和÷班数 3、考试结束后计算“实考综合分差额Y”: 个人学科实考综合分差额=个人学科实考学科综合分-班级平均实考综合分 班级平均实考综合分=年级各班学科实考综合分之和÷班数 4、个人浮动分=实考综合分差额Y-基数综合分差额X 5、考试考核分=80分+个人浮动分 (二)班级教学协作部分 要全面提高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各科必须协调发展。 教师教学协作得分既看学生总分排名也看单科排名。若学生总分排名与单科排名在同一档次,教学协作得分按该档得分;若总分排名与单科排名不在同一档次,按低档次给分;低于第三档的一律不记分。以总分名次为标准确定基本分

(以同年级4个班为例): 第一档总分在年级前8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10名的,计该科教师3分/人次; 第二档总分在年级第9—24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30名的,计该科教师2分/人次; 第三档总分在年级第25—50名且单科成绩位于年级前50名的,计该科教师1分/人次。 (三)对兼课或特殊学段教学的考核 1、同科带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取考核分的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教学考核得分。 2、跨学科任课的,大科按该学科考核分的70%、小科按该学科考核分的30%计算该教师的教学考核得分。 3、若同年级只有一个班的,则以全县平均成绩为参照计算考核得分。 (四)教师教学考核分期中与期末两次进行。教师个人每期得分=期中×40%+期末60%。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大我乡初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争先创优,激发内在潜力,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我乡教育教学以及师资、财力等实际情况,决定对教师在每学期教育教学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在坚持实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实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奖励涉及教育教学及各个方面,根据教师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设立奖次若干个,根据各个奖励等次确定相应的奖金数额。 第四条:奖项的设立:(一)教学成绩优秀奖(小学);(二)班级教学成绩优秀奖;(三)(四)特长生辅导成果奖;(五)教育科研成果奖;(六)宣传报道奖。 第五条:奖次与奖金确定。 (一)教学成绩优秀奖(小学): 根据任课教师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的综合成绩进行评比,分为毕业班和非毕业班两部分。 1、毕业班: (1)参评学科:语文、数学; (2)、参评要素:巩固率(20%)、及格率(25%)、均分(30%)、优秀率(10%)、入学率(15%),共五项; (3)、学科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4)奖励办法:单科奖以班级为单位取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

第三名分别奖励元、元、元。集体奖(语文和数学五项总分)以学校为单位取前两名,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元、元。(5)、说明:②③④⑤⑥⑦⑧ ①并列名次以并列算,不影响排序; ②巩固率计算以五年级期末考试人数与参考人数计算为准,涉及到撤并学校则以六年级期初统计人数与参考人数计算为准; ③优秀人数是指90分以上(含90分); ④及格人数是指60分以上(含60分); ⑤⑥⑦⑧优秀率、及格率、均分都以参考人数计算; ⑹入学率是指入石板冲初中读书的学生数与六年级毕业人数计算。 2、非毕业班: (1)参评学科:语文、数学; (2)、参评要素:巩固率(20%)、及格率(30%)、均分(40%)、优秀率(10%),共四项; (3)、学科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4)奖励办法:单科奖以班级为单位取前三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元、元、元。集体奖(语文和数学四项总分)以学校为单位取前两名,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元、元。(5)、说明: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⑴并列名次以并列算,不影响排序; ⑵巩固率计算:一年级以入学人数与参考人数计算为准,二至五年级

教育教学奖励方案

东田镇茶园完小教育教学奖励方案 为加强我校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强化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引导教师以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教育质量问题,不断提高质量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绩效奖励的奖项设立 绩效奖励主要分为教育教学质量奖和教育教学竞赛奖两大部分,分别占绩效奖励的80%和20%。 1、教育教学质量奖分集体奖(占其中的60%)和个人奖(占其中的40%)。个人奖包括:优秀班主任奖、质量检测优秀奖、进步奖、非质检科目优秀奖、后勤优质服务奖等。 2、教育教学竞赛奖包括:学科辅导奖、教学竞赛奖、教研成果奖、先进个人奖等。 二、奖励的具体内容 (一)集体奖 开学初教导处根据上期成绩确定本期各年级的教学工作目标,期末按目标落实情况兑现奖金。 工作目标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合格率、各质检科目需达到教学目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满意率。 期末对工作目标评定等级:优秀等级的发集体奖的100%、良好等级的发集体奖的90%、合格等级的发集体奖的80%、不合格等级的发集体奖的70%。 (二)个人奖 1、优秀班主任奖 优秀班主任奖共设立两个名额,以《东田镇茶园完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东田镇茶园完小文明班级评比细则》检查结果为依据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比。对评得优秀的发奖金100元。 2、质量检测优秀奖 教学奖计算方法:①教学基础奖励为150元;与全镇平均折合得分相比,每高一个百分点奖5元、低一个百分点扣5元,无上限,下限不超过20个百分点;语数英×100% 思品科学×70%;六年级所有科目的奖金额计算后再×120%。任教两科或平行班的取平均值乘以,任教三科的取平均值乘以。 ②抽检年级,在全县完小类学校排名中获前6名的分别奖100、80、70、60、 50、40(语数英×100%、思品科学×70%)。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和业务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做到“全员经营、全员创效、全员受益”,激发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品牌意识、改革意识,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将对公司的经营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奖惩 兑现,结合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 1、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个人,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兑现,每年各部门经营指标由各部门负责人年初上报公司作为绩效考 核依据。 2018年经营指标如下: 名称总目标目标 自营项目全年合同额 1.2亿, 万达工程占比50%, 其余工程50% 全年收款8000 万,实现公司全 年纯利润300万 联营项目全年合同额3000万-

2、考核办法 2.1、成本投标部 1、鼓励全员介绍优质装饰项目,项目结束后,是收益情况给予 奖励,若净利润在2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二的报酬;若净利润在10%,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百分之一的报酬;若净利润在5%-10%之间,则给予个人奖励合同价千分之五的报酬;若净利润低于5%,则给予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2、鼓励全员介绍合格的合作单位 1、介绍合格的挂靠我司的单位,投标 1000万以内(含1000万)奖励千分之二,每增加一千万增加一万元作为奖励。 2.2、其他部门考核办法(建议) 公司其他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绩效考核,同时将经营绩效考核按8%~10%列入总考核内,作为年度总绩效考核。超出部分奖励办 法按经营部奖励办法执行。 奖励时间按年度考核结算支付。 3、公司机关部室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 标失利时,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 他处分,具体由公司领导决定。 二、承接工程业务奖励办法: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附表格).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构建“高效课堂”活动,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进行改革,通过评价改革,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成绩。 一、考核目的 运用科学的评价,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帮助教师发现自己成长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缺陷;解放教师,从而解放学生,使新课程教学改革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学生考试成绩、教学常规、教研教改三大模块,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学生考试成绩:教学常规:教研教改所占的分值为40:40:20。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考核标准 1、学生考核成绩{40分} 学生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成绩的40%纳入考核。 2、教学常规{40分} (1)备课{8分}: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无教学知识错误{4分};集体备课保证时间{2分},积极参与讨论{2分}。 (2)教学案编写{8分}:服从备课组教学案编写分工{1分},在规定时间内拿出教学案{2分},符合要求,设计合理{3分},对组内教学案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2分}。 (3)课堂{20分} 教师表现:教师微笑授课,课堂气氛民主,学生积极主动,充分表现自我{2分};教学方法选择适当,课堂形式多样寓教于乐{2分};课堂体现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2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分};教师主导活动时间低于学生主体活动时间{2分}。

学生方面:学生主体活动时间多于教师主导活动时间{2分};学生学习效果显著,充满自信,具有出色的语言和口头表达能力{2分};具有自主、合作、探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2分};学生对学习有强烈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参与率100%{2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分}。 (4)教学反思{4分}:积极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反思教学过程{2分};提出整改措施{2分}。 3、教研教改考核{20分} (1)竞赛课{5分}分:A 、B、C三等,每个等级递减1分,每学期考评一次。(2)上级教研课{9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9分。 (3)研讨课{6分}:学年内积极主动请教年组教师参加个人研讨课,并收到良好效果加2分/次。 四、考核方法 1、学生考试成绩考核 学生考试成绩以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为依据。计算方法是:学生考试成绩={期中平均分×40%+期末平均分×60%}×40%。 2、教学常规考核 学校领导小组依据教学常规考核标准,在日常巡课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填写在教学常规考核表中。在各项考核中,“备课、教学案编写、教学反思,”各小项一次未达标扣0.5;“课堂”中各小项未达标扣0.2分。分项分值直至扣完为止。 3、教研教改考核 竞赛课以课堂评价标准考核为依据。

绩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最新)

绩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奖励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弘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有效地促进教师转变观念,转换角色,努力构建符合课标理念的课堂教学方式,实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优绩优酬的目的,从而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奖励细则。 一、教育工作奖 1.在学校的教育工作中,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素质精良,有高度的责任感,成绩突出,荣获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党员”等称号的,校级奖80元,旗级奖100元,市级奖200元,区级奖300元。(以上奖项不重复计算,荣获其他部门奖励的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有物质奖励的学校不另发奖金。) 2.能够按照学校值周教师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踏实,经考核被评为“优秀”值周教师的每周发放30元津贴,被评为“良好”的每周发放20元津贴。 3.能够按照《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活动,且资料详实、师徒进步显著,被学校评为“青蓝奖”的,师徒各奖100元。 4.参加全旗名师谈家教,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或参与教师奖100元。(以上奖项如教育局发放奖金或奖品,学校不重复奖励。) 二、教学成果奖 1. 学校组织的期中、抽考、综合能力测试奖。 (1)奖励办法: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 2.期末考试。 (1)奖励办法: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 (3)及格率、优秀率奖:各科按教导处规定的指标,完成的奖40元。 注:一、二年级95分以上为优秀,三至六年级90分以上为优秀。 各年级优秀率、及格率评定标准:

(3)提高幅度奖:在教学中勇于探索,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相邻两学期的期末考试中,班级均分与年级均分之差提高1分以上者奖励40元,提高3分以上者奖励60元。 3.教学质量评估奖 (1)在市、旗统一组织的各类综合教学质量评估考试中,年级均分进入“优秀”,获旗直小学组第一名的每人奖800元,第二名每人奖600元,第三名每人奖500元,如果年级没有获奖,以班级分科目计算,获旗直小学第一名的奖200名,第二名150元。 (2)在市、旗组织的教学单项竞赛中进入全旗优秀的(如:抽测部分学生,能力竞赛等)获第一名给承担辅导任务的教师每人奖800元,第二名每人奖600元,第三名每人奖500元。 (3)在全旗科学实验操作测试中,获第一名给主讲教师每人奖500元;获第二名给主讲教师每人奖300元,其他辅助教师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补助。 4.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奖。 (1)在学校组织的单项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尖子生竞赛、作文竞赛等)居年级第一名奖40元,第二名奖30元。 (2)承担区、市、旗、校观摩、展示、交流等活动任务的教师一次(节)奖50元。 5.能手奖。 (1)在教学中能够用课标理念指导教学,不断转变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方案(最新)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引进激励机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全体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教研活动,以教育科研推动学校的工作,特制定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 1.承担学校分派的需参评参赛的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项目: a.参加国家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15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b.参加省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6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c. 参加市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2. 非学校分派的成果项目及技能竞赛项目,备案并获奖均按降一级进行奖励(国家级按省级,省级按市级进行奖励)。 二、学术论文、课件、教案等: 1.经学校送评获奖论文、课件、教案等: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300元 二等奖,每篇250元 三等奖,每篇200元 优秀奖,每篇100元 省级:一等奖,每篇250元 二等奖,每篇200元 三等奖,每篇150元 优秀奖,每篇80元 市级:一等奖,每篇200元 二等奖,每篇150元 三等奖,每篇100元 学校:一等奖,每篇150元 二等奖,每篇100元 三等奖,每篇80元 2. 经学校保送发表或发表前在学校备案的论文 a.所撰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50元 b.所撰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20元

c.所撰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80元 d.所撰论文在校刊上发表,每篇奖励50元 3. 每位教师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方面的论文(规范的论文格式),按时上交论文者每篇鼓励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未交论文者每人扣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a.省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b.市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00元。 c.指导教师奖励金额在同一次项目竞赛中取团体或个人奖金最高额,不累计。 四、教学评比奖励 1、代表学校参加市组织的公开课获奖: 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2、校内公开课按参加总人数30%取奖,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 元。 五、由劳动部门的社会团体评出成果、论文、课件按降一级奖励(全国的按省级, 省级按市级) 六、个人私自送评或发表的成果、论文需在送评或发表前到学校备案,不备案者不 奖励。 七、以上成果、论文、课件、教案、竞赛等为上级部门举办评比活动,有文件下发 学校的。发表论文为职业教育、相关行业正规刊物。 八、内容类似的论文、成果不重复奖励,奖励按最高等级给予。 九、以上未尽奖项,由学校另行定奖。获得名次的奖项,学校还将颁发获奖证书, 并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本方案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教务科

工作激励制度

工作激励办法 为最大限度激发全体工作人员潜能、最大限度体现员工的劳动价值、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奖励办法,望公司全体人员不分部门、不分职务积极参与: 【一】中环地产业务部板块 (1) 人员编制: 店长(暂定):胡兰英 店员(暂定):陈谊、文三浦、文雪、殷冰 (2) 薪资制度: A\ 2016年6月当月,工资仍按原薪资标准执行; B\ 2016年7月起,薪资核发标准: 按个人核算;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500元/月;店员按200元/月发放底薪, 当月搜集房源或客户量合计6套(人)以内的: 店长底薪1000元/月;店员按500元/月发放底薪, C\ 其他薪资奖励按以下方案执行: 1、对收集到的房源(二手房或尾盘现房均可),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套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要求信息完整)。 2、对收集到的有效购房客户(包括二手房和新房)客源,一经核实,不论成交与否均给与100元/位的交通补贴;需交公司进行登记在案

(资料齐全合格的)。 3、如有关房源被公司销售成交的,给与5000元/套的奖励; 4、对所登记的客户购房成功的,按如下规则奖励:介绍客户成交的,保底奖励1万元/套,最高奖励2万元/套(视该房盈利情况而定); 5、新盘介绍成交客户,业务员分享50%业务费。 6、所有业务的转介费由业务员自行解决,公司概不承担;所有人员收入上不封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算(以到款为准)。 7、即日起,该部所有人员不再报销交通、通讯、招待、餐费等;门店运行费用公司负责承担。 8、目前长沙中环地产门店设恒大城H—70号门面,所有工作人员均在该部集中上班。上班考勤,下班不考勤(但不得擅自离岗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事项)。 9、本部工作不考核、不处罚、只有奖励。 10、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做私单或私自外流客源房源,一经查实,立即无条件辞退并扣发所有业务提成和工资。

中学教学成绩考核方案

上仓镇初级中学教学成绩考核方案为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学校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考核依据:六、七、八年级(九年级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学校统一安排的质量检测成绩为准(会考科目或中心校抽考科目则以下发成绩为准,九年级第二学期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考核)。教学成绩考核以三率一分总值进行计算、统计。 一、计算公式: 三率一分总值二(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X平均分 二、各基础数据的计算方法 1、巩固率的计算方法: 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防止流失。每个学科教师都要充分发挥能动性,尽最大努力减少流失,确保每个班级的巩固率。各班以学期初定员数为准(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计算总数)计算巩固率,按所得结果计算教师得分。巩固率=现有学生数今期初定员数X100% 2、优秀率计算方法: 学生学科考试成绩试卷总分100 的以85 分以上(含85 分)为优秀,试卷总分为120 分的以100 分以上(含100 分)为优秀。 优秀率二优秀人数峨有人数X100% 3、合格率考核计算方法 100 分值试卷学生成绩以60 分以上(含60 分)为合格,120 分试卷以72 分以上(含72 分)为合格,进行人数统计。 合格率=合格人数峨有人数X100% 4、平均分计算方法:

平均分二总分峨有人数X100% 三、特别说明 (1)以上基础数据(指教师每个人的巩固率、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 均由年级提供给教务处。(抽考、会考、中考除外) (2)学校学期末下发按三率一分总值排名表,人手一份,教师个人保存,做为业绩依据。 (3)中考成绩按《毕业年级奖励制度》执行。 (4)三率一分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5)若出现本方案之外的情况,由学校统一研究决定。

最新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法泗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教学质量要求 其经费来源从绩效工资的30%中扣出,此项分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两个部分,其中教学业绩占70%,特殊贡献占30%。。 (一)教育教学业绩(70%) 教育教学业绩分三种情况考核: 1、校内调考学科或未考试学科 能按要求完成教育局下达的目标,即可拿到校内基本达标奖。 具体要求: 1—2年级语文:及格率95% 优秀率70% 数学:及格率95% 优秀率70% 3—6年级语文:及格率90% 优秀率40%

数学:及格率90% 优秀率45% 英语:及格率90% 优秀率60% 综合:及格率90% 优秀率40% 2、镇内调考学科 按调考成绩分等级评定: A等: 在镇内调考单科居全镇第一名,即可在拿到镇内调考达标奖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50元。 B等: 在镇内调考居A等与C等之间的,即为B等,可拿到镇内调考达标奖。 C等: 在镇内调考居最后一名,即为C等,则只能按校内调考学科一样拿校内基本达标奖。 3、区内调考学科 区内调考要求: 1-5年级目标:区平均线以上 六年级目标:区前八名 奖励办法: 区内调考年级,设区内调考目标达标奖+团队奖,若调考年级完成学校所定的目标任务,则可拿到区内调考目标达标奖+团队奖。若不能完成学校所下达的目标任务且居全区2/3的团队以上,则按镇内调考学科一样拿镇内基本达标奖。若调考年级在区内居全区后5名,则只能按校内调考学科一样拿校内基本达标奖。毕业年级区内调考团队奖金: 团队全区第一名:奖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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