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结构--劳务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天园三期项目

二次结构工程

通州建总有限公司

20 年月日

二次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通州建总天园三期工程项目部

乙方:班组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河北省廊坊市建筑施工相关管理条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天园三期项目的二次结构劳务分包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合同范围、内容及价格:

(一)范围:天园三期工程图纸内除主体结构及精装修工程外,一切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二次结构、部分初装、及室外工程,砌筑工程中配合水电安装的预留预埋补洞,乙方自行提供除砂浆搅拌机外等小型机械设备、工具及辅料,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内的所有洽商变更。

(二)内容:图纸及方案中所有二次结构:含构造柱、圈过梁、板带、门窗抱框柱、防水台(厨卫间)在内的所有砌筑(含钢筋加工、植筋)及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首层砼地面支模、砼浇筑(含土方的回填压实),地梁模板支拆、砼浇筑,二、三层压型钢板砼浇筑,包括局部需要支模部位的模板支设;内(外)墙面:内墙面的抹灰、外墙除抹灰外若有甲指分包则不含;屋面工程:金属板材坡屋面砼浇筑及局部模板支设(若有);室外工程:台阶、散水、坡道、门厅(斗),不含栏杆;

(三)价格:以下各分部分项工程均按综合单价:

1、墙体砌筑:含圈过梁、窗台压顶、门窗抱框柱(包括钢筋制作安装、模板支拆、砼

搅拌浇筑),地基防潮层叶岩砖砌筑(含挖槽、回填),按实际砌筑量综

合单价:360元/m3;

2、内外墙抹灰:按实际抹灰面计,综合单价:18/㎡元;

3、首层地面砼浇筑:含土方回填压实,局部土方挖槽、回填,地梁浇砼,按实际浇筑

面积计,综合单价:14元/㎡;

4、二、三层压型钢板砼浇筑:含板边支模,按实际浇筑面积计,综合单价:7元/㎡;

5、楼梯:含楼梯地基承台,模板按砼接触面积计,综合单价:40元/㎡;砼浇筑按楼梯

实际施工数,综合单价:600元/个;

6、柱墩、地梁模板:按砼接触面计,综合单价:35元/㎡;

7、室外工程:台阶、散水(含土方回填夯实)按实际浇筑面积:14元/㎡。

其他未定分项工程如若施工,价格现场双方协商确定,以上价格包括:⑴工人工资;

⑵劳保统筹费用;⑶劳保保护费用;⑷管理费用;⑸各项保险费用;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临设费用;⑺利润;⑻税金等。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2.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经甲方检查为基准,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为认定等级。

2.2、乙方必须保工程质量,施工中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

修改。并承担因质量、进度、安全不达标,导致业主、监理的罚款。质量达不到本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对乙方(劳务分包人)进行10.0 元/㎡(建筑面积)的罚款。

2.3、乙方质量、进度,达不到规范和甲方的要求,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

2.4、工程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 162-2008)及河北省和廊坊市相关管理规定。

三、工程进度:

3.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筹安排施工进度。绝对服从甲方的进度(以及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60 天。总工期与甲方总工期相吻合,如遇特殊情况,停电、下暴雨造成一天时间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若乙方人力不能确保工期内完工,甲方有权另行增补力量,按乙方工价增加其20%给增补的人员计酬,凡由乙方造成增加人员无法施工,甲方将终止其合同,除按合同中途退场办法结算其工资外,另还根据其态度、情节进行处罚乙方。(总体进度详见《工程进度计划表》和甲方报建设方的《分项进度计划表》)。

3.2、无论什么天气、气候条件,包括农忙季节,乙方都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施工,确保总工期,否则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按中途退场结算。

3.3、每完成一层或一个施工段工程必须有工序交接记录,经过甲方质检员(工长)检查验收签字通过后,方可进行以后的结算,否则不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

4.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级为:廊坊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安全文明验收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河北省和廊坊市相关管理规定。

4.2、安全文明达不到本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对乙方(劳务分包人)进行 1.0元/㎡(建筑面积)的罚款。

4.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听从指挥,绝对遵守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随时做到消除一切隐患,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前,乙方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签字后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穿戴好各自的劳动保护用品,充分发挥安全“三件宝”的作用。

4.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中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不准违章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章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同时甲方扣乙方0.5元/㎡(建筑面积)安全措施费。

4.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后再施工,每周、每月召开安全会议报甲方备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设置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加以保护,特别是高空作业中的一切护栏、安全网、连接件、临时接料台等不得随意损坏和

拆除,违者将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6、乙方施工时,必须确保用水、用电安全,甲方安排专业电工进行管理。乙方委派施工人员操作,造成失误及伤害他人,由乙方全部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材料管理:

5.1、乙方必须提前10~15天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计划。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树立一切从节约出发,不得故意浪费材料。

5.2、甲方负责的范围:钢筋原材、砖、砌块、水泥、砂石料、地砖、腻子、涂料、垂直运输设备、一级电箱以上配电、现场给排水管网、场内道路、消防设施、施工现场水电费、模板及支撑的周转材料、脚手架(含跳板)及安全网。其他辅助材料及工具均为乙方自行提供。

5.3、凡出现浪费现象,管理人员发出口头通知后,乙方不予以采取行动,甲方有权回收材料,给予乙方5~10倍的罚款,乙方必须做到本工种内的材料自己回收整理,凡违反以上规定,结算时将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六、双方的责任:

6.1、乙方自行提供的住宿场所。

6.2、停工责任属甲方,超过七天,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按人数支付基本工资,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属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3、甲方驻现场代表范井祥,乙方驻现场代表王洪全,需专职在岗,每天常驻现场,处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事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乙方代表必须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考勤,每缺一天罚款100 元(事先请假例外)。乙方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会议(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乙方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2 小时向甲方提出,否则每次罚款100 元。乙方必须配备相对应的质检安全技术人员。

6.4、如果建设方造成停工,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做好思想准备,以及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6.5、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甲方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时,乙方要及时提出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乙方可拒绝施工,直至整改到位,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6.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聚众斗殴嫖赌等所引发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严重的交由法律部门制裁。

6.7、乙方应保证进场人员的素质,技工、辅工的配合比,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不得使用身体患病(如患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病、聋哑、残缺)等不能从事建筑劳动或未成年人,如隐瞒病史或谎报年龄造成后果一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符合文明施工规范。每个楼层施工面都必须干干净净,做到工完料净。必保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如上级和本公司来人检查、抽查不达标

的(属本工程范围内),扣3元/m2(建筑面积)。

6.9、在施工中,乙方人员不按程序施工,盲目瞎干,蓄意破坏甲方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

6.10、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6.11、甲方负责提供钢筋加工机械(可以正常使用)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机械的维护保养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甲方必须提供保养材料和配件。

七、中途退场处理条例:

7.1、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立即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退场,否则按乙方所完成工程实际价值的70%结算。

7.2、在合同期内乙方存在不服从甲方管理、技术低下、违章施工、违法乱纪、人数不稳定,管理混乱等问题,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顿,工期不顺延;如连续两次被甲方勒令停工整顿或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等连续两次下达整改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勒令其退场,更换班组,其工资按实际完成量的70%付给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三天内放走人员,否则每留存一天按每人50元罚款,如发生无理取闹、无事生非或从事非法活动,出现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甲方一切只认乙方。

八、其它管理制度:

8.1、乙方所有人员调动或撤场,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

8.2、乙方人员不得将甲方任何材料带出施工现场,违者以材料价值的5-20倍罚款。烧饭柴火,乙方自理,不得使用工地的废模板头、木方。

8.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提供花名册,并带1.0寸相片2张,职工技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不得隐瞒病史。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应手续(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等)费用乙方自理。

8.4、各工种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尊重,有矛盾要协调解决,相互之间不能解决的,应回报项目部,坚决杜绝各工种之间打架斗殴、打群架。对于先动手者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一切后果,打架的另一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付第一次工程款自动留置30000元作为工种之间发生纠纷保证金,保证金返还时间为本工种所有工作结束。严禁私自拉闸,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

8.8、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8.9、在施工中,如遇到合同内没有的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安排人员组织施工,确保甲方要求的工期,同时甲方应结合实际情况给乙方做相应增补。

8.10、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乙方还必须遵守江苏省标龙建筑有限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或条例暂行规定。

九、工程款结算及付款办法:

9.1、协同业主付款情况:总体随同大甲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平常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30%。

9.2、合同暂估价25万元,乙方上述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 ,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至劳务款中人工费的9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十、履约保证金:

为了恪守合同约定,乙方进场前向甲方缴纳10000元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返给乙方。

十一、未尽事宜:

另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特别说明:

以上乙方所承担的一切罚款及其它经济损失以记账方式记入乙方账户,在结算时扣除。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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