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检查报告书

(2015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统一信用代码:

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永州市民政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报告书务必填写真实情况。

二、表中选择项,请在“□”中打“√”或涂黑“■”。

三、本报告书可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四、本报告书一式3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二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由他人代签或复印无效。

五、本报告书必须双面打印。

2015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

永州市民政局:

本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填制2015年度工作报告书,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现委托我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办理年检事务,特此授权。

(注: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年检的,需填委托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印章:

2016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登记日期

单位性质法人□合伙□个体□法定代表人

住所来源自有□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租赁□(租赁到期日:年月)联系人职务手机

联系电话①②传真电子信箱

注册资金万元执业许可证号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

内设机构名称

二、党建情况

(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人数达到3人或以上的,应建立党组织;流动党员是指社会党

组织中组织关系在人才市场的党员。)

已经建立党组织情况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书

记姓名

联系方式

党组织形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临时支部□联合党支部□建党组织时间年月法定代表人是否党员是□否□

批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挂靠单位□其他□

党建经费来源

本年经费

总额

党员人数

党员总人数个。其中流动党员个,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个,负责人中党员个。

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2015年发展党员数:

未建立党组织情况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没有党员□未达到3名党员□有3名以上兼职党员□应建未建党组织的原因:

工会群团组织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工会组织是□否□;是否建立共青团组织是□否□

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

出生

年月

入党

时间

在社会组织

内所任职务

在社会组织党组

织内所任职务

组织关系

所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该表是统计社会组织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中(受聘期超过6个月的,按专职工作人员计)党员的基本情况。(可加页)

三、理事会、监事会情况

理(董)事成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民非单位职务电话

监事成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所在单位电话

四、业务活动

(一)本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活动名称参加人次时间社会效益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好□一般□差□

(二)参与精准扶贫情况(可加页)

序号扶贫内容扶贫形式

资金投入(万元)参与人数

受益人数

总额来源总人次

其中,志

愿者

2015年情况1 2 3 4

2016

年计

说明:1、扶贫内容,包括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等;

2、扶贫形式,主要指捐款、捐物、项目、咨询、建议等;

3、资金来源,主要指自筹、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2015年接受政府职能转移项目或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项目(可加页)

序号项目名称委托的政府

部门

项目起止

时间

服务方式

资金总额

(万元)

备注

1 □调研研究□政策建议

□技术支持□专业培训

□其他

2 □调研研究□政策建议

□技术支持□专业培训

□其他

五、本年度经济状况

总资产举办者投入资产单位积累资产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其他

本年度资产状况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净资产

全年收入全年支出上缴税收

六、相关信息统计

民非负责人人数负责人中女性人数

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35岁及以下从

职业资格水平

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数36岁至45岁社会工作师人数

46岁至55岁

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人数56岁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

七、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无变更事项可不填)

变更事项变更前情况变更后情况批准时间

□单位名称年月日□住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开办资金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年月日□宗旨和业务范围年月日本年度章程是否修改是□否□修改后是否核准是□否□核准时间年月日

八、工作报告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九、监事意见

本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认真监督了本单位2014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意见如下:

监事或监事会主席签字:

年月日

十、社会组织对外工作情况信息表

□无此情况

1. 基本信息□无此情况

社会组织

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负责

理事

分支(代表)

机构负责人

工作人

志愿者其他人

注:1.负责人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校长、院长)

2.社会团体不填负责人、理事两项,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填。

本年度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共计参加

次,其中,

主办(联合主

办)

承办(联合承

办)

参与

次次次

本年度出国(境)情况组织或者参与出访团组共计个,本单位共计人次出访。

举办外文

网站

□否□是,外文网站数量:个,外文网站使用的语言:举办外文

刊物

□否□是,外文刊物数量:个,外文刊物使用的语言:

2.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无此情况

序号机构

名称

所在

国家

(地

区)

机构类

(下拉

框)

设立

时间

工作内容

外派工作

人员人数

1

2

3

注: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15年底建立的所有境外机构,不仅限于2015年度建立的。

2.机构类型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合作中心、工作站(基地)、其他。

3.在境外开展的合作项目(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无此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

境外合作方

项目资金

(人民币

元)项

实施时间

(年月)

境外实

施国家

(地区)组织类型

所在国

家(地

区)

(下拉

框)

中方

1

2

3

注:1.组织类型:外国(地区)政府组织、外国(地区)非政府组织、外国(地区)企业、外国(地区)社区、外国(地区)个人。

2.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展览、研究、考察、资助等,

统计目前正在开展的项目。

4.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国际组织)

□无此情况

序号国际组织名

(中、英文

国际组织

类型

参加时

缴纳会费数

额(单位:人

民币元/年)

担任职务或获得资格

职务或资

格类型

起止时间

1

2

3

4

注: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15年底仍然有效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不仅限于2015年度参加的。

2.国际组织类型包括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地

区)非政府组织。

3.职务或资格类型包括:会员、担任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体职务、担

任国际组织具体职务、获得国际组织某种资格或认可(如谘商地位、建立正式官方关系)等。

5. 2013-2015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

□无此情况(如:组织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开展重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施重要的人文社会交往项目,组织或者参与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组织或者参与重要的国际行动,开展有影响的对外扶贫救援,参与制定国际行业规则,在有影响的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与其建立正式工作关系,建立海外机构,依法发起或者参与发起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等)

(以上5项信息如果栏目空间不够,请另行附页)

十一、年检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意见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印鉴)

年月日

(印鉴)年月日

送达记录

呈报人联系电话收件人签收日期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四川×××。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 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 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设在四川省××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元;捐赠者:×××,金额:人民币××元。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捐赠者,应 分别载明每个捐赠者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四)……。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 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 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8-12-28) 1998年12月2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 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第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登记的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一)受理。申请登记的举办者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 表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 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三)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 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四)发证。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颁发有关证书,并办 理领证签字手续。 (五)公告。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 。 第四条 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下列所属行(事)业申请登记: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 ,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 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 (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 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 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 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 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仅民非填写)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可选项。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全称】 第二条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合理利用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相关扶持政策,为辖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服务。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所有举办者的全称】。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 第七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人民币; 出资者:,出资金额:; ……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者,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者的出资金额。】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

【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成员一般在3-25人之间,单数为宜;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4年。】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 (…)。 ?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人推荐并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非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63626

宿迁施美医院董事会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金冉、鲍诗美、金士文同志组成。 三、董事长由金冉同志担任。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宿迁施美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捐赠、资助的资金完全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用途使用,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 二、本单位资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单位宗旨和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财会制度,会计和出纳工作制度,设专业会计管理本单位财务。 四、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五、定期向校委会(最高权力机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单位成员及校长办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0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须知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须知 一、为公益目的而设立。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严禁变相进行筹资,洗钱以及违背公益准则的交易。 二、出具捐资证明。发起人,一般也是出资人,一旦把资金注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资金的性质就属于社会公共资产,不再属于发起人所有。因此,由发起人出具捐资证明,可以明确发起人的公益捐赠行为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发起人抽走注册资金等问题。 三、发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人除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外,还应讲诚信、重信誉。 四、每年必须按照章程开展一定数量的社会服务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从事一定的社会公益事业、面向社会开展服务活动、以社会服务为主要目的的实体。能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存在的基础条件。 五、具有保持民办非企业单位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完成的社会服务支出和行政办公支出后,还应使净资产不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就不具备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条件。 六、应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必须具有自己的住所,这不但便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运作管理进行监督,还是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措施。如果

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连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也无法保障,也就不具备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七、切实保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与承诺服务。根据民发【2 007】145号文件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物价部门收费备案文书的有关信息,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承诺服务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予以公开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八、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和财务审计。按时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义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选择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财务审计格式文本》进行财务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

————————————————————————————————作者:————————————————————————————————日期:

审计报告 ****[2015]**号*****社会组织: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社会组织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社会组织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社会组织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X 法》、《XXXXXXXX》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为了XXXXXXXXXXXXXXX,特制定本章程〔制定本章程的主要法规依据及本单位的宗旨〕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XXXXXXX;法定住所为XXXXXXXXXX。 〔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应当规范,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等字样(专用名词除外)。规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任意名、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四部分依次组成〕 〔住所必须载明X市X区(县);必须与场所所有权证、场地使用证明相一致〕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XXXXXXXXXX〔必须载明:出资或申办的单位或个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人);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XXXXX,登记 管理机关是XXXXXXXXXX〔必须载明具体业务 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名称〕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一)X XXXXXXXXXXXX;

(二)X XXXXXXXXXXXX; (三)X XXXXXXXXXXXX。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六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XXXXXXX,其成员由XX、 XX、XX组成,任期XX年。其职权是:(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审定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X XXXXXXXXXXXX; (七)X XXXXXXXXXXXX;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 XXXXXXXX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XXXXXX其职 权是: (一)X XXXXXXXXXXXX; (二)X XXXXXXXXXXXX; (三)X XXXXXXXXXXXX; (四)X XXXXX(决策机构)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民办非企业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民办非企业成立须知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一式两份) 1、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哪些要求?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 (3)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引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指引 一、政策法规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2.?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粤民民〔2013〕111号) 4.?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二、成立登记指引 (一)名称规范。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广东”等字样。 3.加冠字号的,不得用政治性、宗教性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号。 4.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标识,一般称为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不得使用“总”字。 5.不得与已经合法登记注册或者登记管理机关已经受理登记申请的名称重名或者无明显区别;不得使用已被登记管理机关注销、撤销或取缔的名称。 6.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7. 符合登记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

名称可以直接冠以“广州市”行政区划名称: (1)开办资金在3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100万元以上;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服务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50万元以上。 (2)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其中民办社工机构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3)属于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其托养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 (二)名称结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1.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结构通常为:广州市+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2.在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结构通常为:广州市+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或广州市+某区+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学校、学院、园、医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三)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 2.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必要的场所。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或审批

民办非企业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会保障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5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成立登记申请书 吉林省民政厅: 为×××(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拟举办××××××。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任×××(职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由×××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审计报告

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审计报告 ****[2017]**号*****社会组织: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社会组织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社会组织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社会组织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

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社会组织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应按审计准则的要求,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及其他类型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市二○一×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2005/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 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楼D座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本中心是由上海英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出资举办的,培训中心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本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 第七条本中心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 第八条本中心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本中心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 (一)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高翔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中心董事会由高翔、高永光、陈晓燕、金兴国、高家伟、培训中心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本中心的董事会任期三年。 (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主任; 2. 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3.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 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样本) 来源:区民政局网站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样本) 董事会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捐赠、资助的资金完全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用途使用,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 二、本单位资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单位宗旨和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财会制度,会计和出纳工作制度,设专业会计管理本单位财务。 四、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五、定期向校委会(最高权力机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单位成员及校长办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六、财务人员要保管好财务工作中的各种票据、印章,按时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X X X的法定代表人是X X X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二、本X X X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操作指引

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发起人在社会组织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第三条“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工商部门及香港特区政府进行法人登记。 “以社会组织名义”,是指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具备或者基本具备上述组织的特征,即有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 “被撤销登记”是指民政部门已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活动”,是指在某地域开展了具体的活动。 “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和所占有的违禁品。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行为人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获得的物质利益。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民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跨两个以上区县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负责查处,或由市民政局指定相关区县民政部门予以查处。 第六条对跨省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提请民政部查处,或由民政部指定相关民政部门查处。 第七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民政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民政部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508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

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市_____县_____街道_____巷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许可证。 (二)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x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 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5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

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研究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但其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颇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专业机构不健全。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在很多民办非企业单位创办之初没有设立健全的财务机构;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连会计、出纳也未分设,往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员或非成员中指定一人兼会计和出纳,缺少基本的制约机制。二是内部控制薄弱,财务收支没有审核制度,资金划转随意。有的单位收入不入账,经费开支随意性很大,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三是专职的财务人员少,业务素质低,未经过正规业务培训,不具备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一、民非成立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及消防许可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印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必须载明: 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本单位自觉接受喀什市民政局和喀什市人社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 如:XX 省(自治区、直辖市)XX 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 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定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 人; 理事任期3 年或4 年;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及上报材料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及上报材料受理申请条件: 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②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③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④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⑤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 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一、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可行性报告(两份,出资人签字/出资单位盖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出资人身份证及出资单位的法人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申请成立的目的、理由、业务范围、举办者名称 或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等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或执业证书。 3、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章程需经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字、出资人签字及出资单位盖章。 4、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政治面貌、个人简历等; 5、验资报告。 6、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期在1年以上;住所为借用的或无偿使用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和同意借用或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明确借用或无偿使用的期限;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1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13、《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4、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15、其他必要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