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兴煤矿三季度隐患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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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兴煤矿三季度隐患自查报告》

《正兴煤矿三季度隐患自查报告》

xx年第三季度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报告

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矿井安全,根据相关文件和行业的要求,依据隐患排查制度之规定,我矿于xx 年七月十日由矿长李方富组织通风、维修、机电、运输、采掘生产等职能负责人,对本矿各生产系统及生活设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二水平斜巷第三档未安装。

二、运输巷片帮掉顶现象较严重。

三、工作面电缆悬挂不整齐。

四、个别工作面支付不到位,空顶距过大。

五、隔爆水棚袋个别缺水。

六、清风堵漏工作没有跟上。

七、支巷风门未进行连锁。

荣县保华镇正兴煤矿xx年七月十四日

第二篇:保兴煤矿自查隐患情况表8.16保兴煤矿自查隐患情况表

时间:xx年8月13日16:00~20:30组织人:吴洪昌

参加:吴兴合、韦仁平、李开德、宋庭甫、蒋海斌、吴钢铁、王开平、郑家贤、龙尚林、蒋旭、罗奎全、胡明亮、刘国举、孙永胜、

吴根布、柯华宝、晏光稳、安顺平自查情况概述:

xx年8月13日,收到县【xx】

140号文件以后,我们成立了隐患排查小组。由法人吴洪昌任组长。对全矿井上、下全面进行隐患排查。从16:00~20:30分,共用4小时30分时间。20:30~24:00,开专题会进行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与专家组同问题省略)

1、一井北冀主扇能力偏小,供风量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2、新建系统的主平硐、副斜井、回风斜井等主干巷道已基本竣工,已具备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条件,但目前还未安装主要扇风机、未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3、北冀回风上山和平巷巷道失修严重,通风断面小

4、11086上、下巷掘进未实现“双风机、双电压”和安设自动切换装置

5、新井111运输石门、111回风石门、皮带上山、皮带走廊掘进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安设自动切换装置

6、井下所有风筒拐弯未设弯头

7、矿无月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8、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不完善

9、一井掘进工作面(11086运输巷,回风巷,11096运输巷)缺水幕,未能实施放炮喷雾

10、矿井爆破专业人员数量不足

11、矿井安全监测设备数量不足

12、便携式瓦斯仪数量不足

13、监控中心无备用电源

14、11086运输巷、回风巷未开层煤,未实施瓦斯抽放

15、11097采面、11096运输巷、11086运输巷、回风巷掘进未进行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和煤层瓦斯含量检测,未作消突相关工作

16、11086运输巷、回风巷未设置防突风门,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措施

17、11096运输巷防突风门已损坏,未设置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措施

18、11097采面压风自救数量不足,设置位置和装备不符合安全规定

19、新井开拓巷道无防突风门,压风自救,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措施,未实施瓦斯抽放等区域防突措施20、矿防突机构人员、设备不足

21、一井瓦斯抽放系统不完善,地面抽放泵只有一台160kw的抽放泵能正常工作,缺一台工作泵和2台备用泵

22、新井永久抽放泵未建立,无临时抽放泵

23、矿井无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的仪器,没有开展干支管和钻场抽放孔有关参数的工作。

24、11096运输巷抽放钻场缺记录牌板和台账

25、无瓦斯抽放计划,抽放量达不到行业标准要求

26、我矿正在开采的8#、9#层,经签定为不自燃或不易自燃煤

27、新井建设中揭露的煤层,应立即进行鉴定,按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自燃发火措施

28、为安全起见,在采区回风、采面回风和矿井(采区、井)总回安设一氧化碳探头,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29、11096运输巷风门已被压坏。

30、11097回风巷风门已被压坏

31、一井北冀安全风门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32、所有风门的机械连锁设置不符合要求

33、一井南冀总回、北冀总回缺防尘管路

34、新井回风上山、轨道上山缺防尘管路,主平硐防尘管路不完善,没有按要求50米设三通阀门

35、全矿所有运输转载点缺或需完善喷雾装置,缺净化水幕

36、主要巷道未定期刷白和定期冲刷煤层

37、一井1109

6、11097运输巷隔爆设施未全断面铺设。11097回风巷无隔爆水棚。11086运输巷、回风巷隔爆水棚安设不符合要求,主要进风巷、回风巷缺隔爆水棚

38、新井主要进、回风巷和开拓头无隔爆水棚

39、未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40、无瓦斯抽放系统图

41、缺局部通风、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安全监测管理牌板

42、缺通风区(科)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

43、缺煤层注水台账、瓦斯抽放台账

44、未对调度员、测风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三篇:兴路煤矿隐患排查总结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总结

(xx年2月29日)

二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国煤安监字[xx]9号、煤安办[xx]4号、曲煤安[xx]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二个主体责任,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增强抗灾能力,切实解决我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地方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在县煤炭工业局、县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局和墨红煤炭分局的统一安排布置下,我矿认真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现将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2月1日至2月29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隐患排查组织形式及检查内容

1、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各队长和特员为成员,并在安全科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隐患排查调度汇报工作。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每

天有矿领导带班对井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人员和责任,做到定人、定责任、定时间、定项目、定资金。

3、从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特别井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运输提升管理、防尘管理、技术和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重点放在“一通三防”的管理特别是瓦斯的综合防治上。

二、工作步骤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隐患排查小组在检查的同时,组织贯彻学习各级各部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过宣传学习,使我矿从业人员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提高了认识,充分体会到:工作以安全为重,投入以安全为主,责任以安全为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加大落实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我矿采取矿领导早、中、晚班跟班下井,做到检查不漏班、不漏面、不漏点,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制订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督促责任人在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隐患排查整改及资金投入情况

我矿除每天按责任制规定按矿领导、安监人员在井下跟班督查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小组每10天行动一次,分旬进行督促整改、同时二月二十九日专门组织进行一次专项项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

4、本月参加隐患排查人员分局10人次,矿60人次,检查工作点10个,共排查出隐患29条,其中:机电4条;顶板管8条;通风4条;防尘3条;其它3条。本月对上述安全隐患逐项逐条整改到位。本月返修工字钢巷道50米,维修风门二座,防尘管路安装150米,冲洗和清扫煤尘20余处次,完成隐患整改资金20万元,整改效果良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1、由于我矿煤层顶底板松软,压力大,巷道返修工程量大,因此,支护断梁拆柱多。

2、通风设施返修工程大,通风设施未统一编号,测风站设立不规范,局扇通风风筒接头、吊环、破口等方面问题较多;

3瓦斯管理:临时停工措施执行不严,瓦斯探头、牌板手册悬挂填写不规范;

4、机电管理:设备上架不全、挂牌不规范,电缆悬挂欠整齐,标志牌不全;

5、防尘:综合防尘措施执行不严,转载点欠装管路和喷雾,煤尘有堆积和飞扬;

二、下步工作意见

1、按照“巩固、深化、提高”要求,共性问题制订针对性方案,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强化整改资金和责任。继续采取周检、月检、重点抽查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狠抓煤矿现场管理,注重现场环境和生产系统的

改造和投入,力求从根本和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继续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搞好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搞好雨季三防水情观测和紧急处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渡汛。

4、加强技术管理,合理布置,发挥技术的主导作用,以技术保安全除隐患,促发展。

5、强化现场管理,坚持矿领导带班和特员跟班制度,开好班前会,严格井下隐患排查现场交班。

6、强化教育培训,派员参培,提高全员素质。

由于煤矿生产环境差,移动性大,条件特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长期艰巨的过程,必须长抓不懈,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

墨红镇兴路煤矿二号井

第四篇:正兴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措施正兴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措施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以及瓦斯灾害事故发生后,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施救,减少事故损失,将事故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特制定瓦斯灾害防治措施。

一、瓦斯基本情况

根据正兴煤矿xx年度矿井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7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61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4.17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44m3/min。为了加强矿井瓦

斯管理工作,仍按高瓦斯进行严格管理。

二、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矿井通风工作是防止瓦斯积聚的基本措施,有效、稳定连续地通风是冲淡和排走瓦斯的有效保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矿井主要通风机具有足够的供风能力,保证通风机稳定连续地运转,严禁擅自停风。非生产班或节假日也不能停止运转。

2)、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13)、建立并完善测风制度,坚持每月测风3次(每月上旬4日、中旬14日、下旬24日),根据需要合理地进行风量分配,保证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

4)、矿井采用正规的倾斜长壁采煤方法,俯斜开采。5)、矿井通风设施保持完好,使用材料符合要求,减少漏风。6)、井下通风巷道及时维修,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和风流的稳定。

7)、井下局部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转,严禁擅自停开。8)、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安设要符合规定,局扇及启动装置要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碛头不得大于5m。

9)、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2、严格执行各项瓦斯检查与通风瓦斯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

2)、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不少于3次,配备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其它非生产班或生产班无人作业的瓦斯检查点,

每班应至少检查1次瓦斯,杜绝瓦斯检查的空班漏检和假检。

3)、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井下牌版、检查原始记录和瓦斯班报三对口。

4)、瓦斯检查员应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通风瓦斯隐患,杜绝

2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作业。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出去措施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电气设备和其开关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为瓦斯浓度,只有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9)、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天审阅瓦斯日报记录,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及时处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掘进工作面等地点的局部瓦斯积聚。

1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应设置栅栏、警示牌,切断

该地点的电源,禁止人员入内。

313)、严格执行巷道贯通制度。巷道贯通时,必须派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被贯通的巷道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均在 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14)、采空区、其它废巷及时进行严密封闭。

3、加强安全监测工作1)、矿井配备安全监控系统。

2)、监控监测系统分站、传感器的布置:

a、在回风井和采掘工作面及斜井底部各设置1台分站。

b、在回采工作面回风侧上隅角和回风巷分别设置1台瓦斯传感器。

c、在掘进工作面距碛头小于5md的范围内设置1台瓦斯传感器。

d、在总回风巷测风站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

3)、根据采掘工作面变化情况及时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整。4)、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不影响行人和运输,安装维护方便。

5)、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设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及其它机械损伤,安设在采掘工作面中的瓦斯传感器,放炮时都应移至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位置。

46)、配备监测监控管理人员,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瓦斯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

故障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7)、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试完毕。

8)、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防止产生爆破火花

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炮眼封泥应使用水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54)、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应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5)、严禁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和爆破器的连接要牢固,防止产生电火花。6)、严禁放明炮、糊炮和连珠炮。

7)、井下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防止产生电火花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必须定期、经常检查,杜绝失爆。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

3)、井下供电线路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4)、井下电缆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5)、电器设备搬迁或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6)、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不得敲打和撞击灯头和灯盒。

3、防止产生明火

1)、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2)、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取暖。

6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4)、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5)、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

6)、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及时拿出井外。

4、防止产生摩擦和撞击火花

1)、在井下,尤其瓦斯较大的地点从事启封密闭等工作时,不得使用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铁制工具,应使用难引燃性能的合金或铜制工具。

2)、应减少或停止在瓦斯浓度较大区域的人员活动。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安设过流保护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敷活性低的金

属,使其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三、发生瓦斯灾害事故的避灾方法

1、瓦斯爆炸发生时,受灾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要采取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面部向下,俯卧倒地或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爆炸冲击波的强力冲击,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爆炸波过后,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再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至新鲜风流中。

2、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引风撤退。

3、位于回风侧的人员,可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最快的速度顺风流撤退,尽快找到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4、如果瓦斯爆炸造成严重的垮落冒顶,通风系统配合,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集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可能发生一氧化碳在中毒。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退,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由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5、如果爆炸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佩戴好自救器,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以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如有压风管道,改善通风条件。

四、瓦斯灾害事故的避灾路线

采掘工作面------工作面进风巷------二水平运输巷------下山绞车巷

------一水平运输巷------+497m主斜井------地面

五、瓦斯灾害事故的救援程序

1、井下发生瓦斯灾害事故时,灾区人员要采取自救与互救,在班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沿着避灾路线撤退,并向井下带班领导汇报情况,以便及时通知受灾区范围波及的所有人员尽快撤离。

2、井下带班领导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矿领导接到汇报后,

8应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组,并首先了解事故范围、灾区地点被困人员及受伤人员等基本情况,展开救援工作。

3、救援小组成立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制度详尽可行的救援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全权指挥,组织好施救队伍,救援小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开展救援工作。

4、矿上配备足够的矿灯、自救器及灾害事故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5、矿领导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6、当事故性质严重时,矿技术力量无法开展救援应立即通知专业救护队。

7、专业救护队到矿后,矿领导应主动汇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专业救护队人员开展救护工作。

8、专业救护队应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9、灾区被困人员救出后,救护队先进行现场施救,出井后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10、救援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原因作进一步调查、分析和总结。

六、瓦斯灾害预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1、《瓦斯灾害事故预治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

2、《瓦斯灾害事故预治措施》应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

9进行考试,以便全体职工熟悉和掌握矿井瓦斯灾害事故的预防、避灾方法以及避灾路线。

注。正兴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措施未尽事宜应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xx年3月

第五篇:昌兴煤矿现场隐患排查闭合管理昌兴煤矿

现场隐患排查闭合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昌兴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对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四级管理,即班组排查、区队排查、业务部室排查和矿级排查。

1、班组排查。生产班组由班长负责,每班组织本班对辖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升井后在班长安全工作日志和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进行登记。

2、区队排查。采掘辅助区队每周由区队长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辖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在队干安全工作日志和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进行登记。

3、部室排查。分管业务主管部门,每旬对分管专业组织进行全

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在安全工作日志和本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进行登记。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期限,并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4、矿级排查。每月由矿长负责安排组织,安全监察部牵头,各分管副矿长和业务部室参加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对a、b类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四定、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并指定专人建档登记。

5、上级领导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进行登记。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记录的内容包括隐患地点、内容、级别、类别、排查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时间、验收人。

一、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报告和治理

(一)班组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

职工在工作现场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再生产,同时要在工作日志中记录。需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当班安检员负责监督落实;对于当班整改不了的隐患,由当班班组长上报区队领导落实,区队定出整改期限及措施,并将整改处理结果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清楚。

(二)区队周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区队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并专人验收;对于区队解决不了的隐患上报所属业务部室协助解决;所属业务部室制定出整改措施、期限,落实

区队处理,业务部室派专人验收;区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业务部室解决不了的上报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牵头,矿领导及各业务部室、区队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由矿制定出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区队处理,并派专人进行验收。

(三)部室排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由业务部室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区队处理,并派专人验收;对于业务部室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报送安全监察部,由安全监察部牵部,矿领导及业务部室、区队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由矿制定出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区队处理,并派专人进行验收。

(四)矿级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生产隐患,由检查人员现场落实施工区队带班人员、班长当班处理,并向当班安检员交代清楚整改措施和期限,由安检员监督落实;检查人员升井后,在入井信息汇报表上填写清楚隐患责任单位、隐患名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安全监察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登记清楚。c类隐患向责任单位下发隐患通知单,b类隐患由安全监察部牵头,矿领导及业务部室、区队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a类隐患上报矿务局协调解决。

(五)矿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逐条落实,对确认的a、b级重大隐患在隐患排查会议上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和责任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严格执行隐患查处、整改、验收、销号、摘牌“五步”管理制度,

各专业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期限,按照其危害程度要求分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

(七)对于a、b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制度。矿在调度室悬挂重大隐患督办牌版,内容包括:隐患地点、内容、类别、级别、整改措施、整改进度、督办人。(整改进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每月更新一次)。

(八)对排查出的直接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先停止生产,将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九)各专业要在每月28日前将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及上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矿安全监察部。

(十)各区队必须在每周一中午十时前,将上周本队及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以表格的形式上报矿安全监察部。

(十一)各单位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坚持持续上报,直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销号。

(十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隐患。

昌兴煤矿

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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