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细则

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细则
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细则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号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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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9-19】

【归类号】QC4-12

【发文编号】沪科(2000)第13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0-3-1 2002年6月修订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有关局、院(校)科技主管部门、高科技园区(含一区六园)、市创业中心、市高转服务中心、软件园区(含一园三区)等:

为贯彻落实1999 年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精神,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现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关项目的申请、申报可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64839009-60、61

联系地址: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大楼,钦州南路79号

邮编:200233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种子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融资辅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匹配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的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旨在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融投字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用途

第三条创新资金来源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专项资金。

第四条创新资金按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匹配资金三种类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其创新能力。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验收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订创新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科委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并指导其制订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市科委对委托机构管理创新资金项目负有监督、检查权。

第四章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第六条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也支持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在沪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本市产业政策导向,知识产权明晰。

(二)申请企业需在本市注册,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科技经营证书。

(三)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须有合法身份的相关证明及学历、专业工作简历,并须具备创新项目的实施能力。

(四)创新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转制研究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第七条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资金分别以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匹配资金三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种子资金(实施细则另订)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和高经济增长性的产品研发、中试项目。

2、支持经费一般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万元。

3、探索有偿资助或投转股的项目投入机制。

(二)融资辅助资金(实施细则另订)

1、旨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贷款难矛盾,与银行联手运作。

2、单个项目贷款数额原则上下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二倍,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

(三)匹配资金(实施细则另订)凡列入国家创新基金的项目,原则上按国家资助资金的10—20%比例给予无偿匹配资助。

第五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符合创新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地或所属主管部门推荐(须盖公章有效),在每年3月—12月间,向委托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委托机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负责受理全市创新资金项目的申请。第六章审理与审批

第十条在市科委指导下,委托机构遵循科学管理、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立项审理。

第十一条委托机构根据企业所申请创新资金项目支持的方式,分类选择如下相应的立项审理方式。

(一)凡申请匹配资金资助的项目,以国家科技部合同为准,原则上采取顺从性审查。(二)凡申请融资辅助资金的项目,由市科委认可的专家或评估机构会同有关银行进行立项评审。

(三)凡申请种子资金资助的项目,由市科委认可的专家或评估机构进行立项评审。

第十二条立项审理工作规范及审查标准由委托机构负责制订,报送市科委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委托机构必须根据立项审理意见,提出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建议,报市科委。

第七章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委托机构负责创新资金支付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因客观原因,项目承担企业需对创新资金项目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机构审核,报市科委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委托机构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委托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科委审核批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市科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种子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种子资金是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在沪创办科技型企业。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种子资金的宏观管理及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预算、监督验收。种子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将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进行。

第二章支持条件

第四条申请种子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导向,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处于研发初期到中试转化阶段,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有望实现产业化。

第五条申请种子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和高经济增长性的产品开发,生产经营。

(三)有明确的项目领头人和实施条件。

第六条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带成果(技术)来沪创办企业,申请种子资金资助的条件:

(一)须有合法身份的相关证明及学历、专业工作简历。

(二)明确的项目(创意、产品)定位及其市场、经济目标。

(三)须有二位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七条种子资金优先支持在本市高新技术园区、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内进行的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章支持方式

第八条种子资金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30 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0 万元。申请项目的企业原则上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第九条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对有区县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给予匹配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支持。

第十条种子资金资助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为40%的资助金额,以无偿拨款方式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启动技术创新项目和资助科技人员带技术(成果)创办企业。第二期为60%的资助金额。

第十一条只有达到第一期资助资金支持目标的项目,才能获得第二期资助资金。

第十二条积极探索第二期资助资金的有偿资助方式。

第四章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委托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受理种子资金项目的申请。

第十四条符合种子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经区县科委、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高新技术园区(含一区六园)、创业中心等单位推荐,直接向委托机构申请。

第十五条项目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12月。

第十六条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第十七条申请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种子资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一)。

(二)凡申请创办企业的科技人员,则须附加填报《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

办企业)项目申请表》(附件二)。

(三)按《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种子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附件三)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上一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六)可以说明项目技术、市场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申请企业须将书面申请材料(附材料目录)按A4 纸张大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上报。

第十九条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以《受理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告知,同时抄送推荐单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第五章审理与审批

第二十条立项审理遵循科学管理、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项目评审由委托机构按市科委要求组织专家或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评审一般由不少于5 位专家组成,其中科技专家(含技术、管理)不少于3位,经济专家(含金融、财务)不少于2位。

第二十三条凡通过专家或评估机构评审的项目,由委托机构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审核、批准。第二十四条凡经市科委批准的项目,将以文件形式通知推荐单位和申请企业(科技人员),并由委托机构与申请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合同书签订手续。

第二十五条凡立项审理未获通过或未获市科委批准的项目,将在自该项目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通知推荐单位和申请企业(科技人员)。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六条获市科委立项支持的项目,由委托机构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种子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试制、中试所发生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在项目签约后按合同规定拨付。

第二十九条对于申请进入第二期资助资金的项目,由项目单位递交项目第一期实施报告,经委托机构组织评估,市科委审核批准后,方能获得第二期资金资助。

第三十条因客观原因,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销,必须向委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科委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完成后,由承担单位按合同规定要求向委托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报市科委审批。

第三十二条项目验收视项目情况,可采取会议评审、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方案由市科委负责解释、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融资辅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融资辅助资金是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缓解贷款难问题。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

构”)负责融资辅助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委托机构与贷款银行根据相关合作协议共同管理融资辅助资金,受理企业申请。

第二章支持方式、额度、期限

第五条融资辅助资金分为全额辅助资金和非全额辅助资金两种支持方式,具体方式由委托机构与贷款银行根据企业资信、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协商确定。

第六条融资辅助资金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单个项目融资辅助资金额度一般在100 万元以内,个别重点项目在200万元以内;但不得超过申请企业注册资金的2倍。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

第七条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报批程序

第八条申请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科技经营证书的在沪注册的中小企业;

(二)所开发的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的市场空间较大;

(三)技术力量有保证;

(四)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的经历、业绩、学历、能力等符合领导者素质要求。

第九条申请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科技经营证书(复印件);

(四)近三年和上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办企业须提供验资证明、上月财务报表和公司章程及批复意见;

(五)特殊行业许可证批件;

(六)技术水平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等;

第十条报批程序:

(一)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单位(即市科委确认的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二)推荐: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企业的资格,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委托机构;

(三)评审:委托机构组织专家会同贷款银行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四)银行资信评估:通过评审的项目交贷款银行进行资信评估,银行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委通报贷款与否的决定;

(五)立项批准:银行与委托机构商定的融资辅助项目的金额、期限、辅助系数,经市科委同意后,方可执行。

(六)发放贷款:贷款银行与申请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通知委托机构。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推荐单位有义务监督贷款对象履行贷款合同,及时掌握贷款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于缺乏监督管理的推荐单位,市科委将限制或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十二条贷款企业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企业经营场地变更时,应预先通知贷款银行和委托机构,并办理有关手续;贷款企业要定期向贷款银行报送财务报表及项目执行情况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三条贷款银行应履行作为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如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企业,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尚未发生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借款合同》规定采取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贷款企业还清本息后,贷款银行应该在“还款情况栏”中注明企业还款日

期及金额。

第十四条贷款到期后,贷款银行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委托机构,并协商追索贷款本息。逾期超过一个月,贷款银行可以提出代偿申请,代偿办法按市科委与银行签定的协议执行。代偿后,委托机构与银行继续追索企业欠款直至提出经济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凡获得融资辅助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申请上海市科技产业化项目,经批准享受有关产业化计划项目优惠政策,并优先和重点推荐给国家科技部争取国家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上海市科委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4、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匹配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匹配资金是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组成部分,凡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均可获匹配资金资助,其匹配经费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含贴息、拨款)的10%一20%。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匹配资金项目的经费预算、审批以及监督验收。匹配资金的具体操作管理,将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进行。

第二章申请对象与申报材料

第四条凡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企业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批文、合同书(复印件)。

(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第三章申请时间与报批程序

第六条匹配资金项目的申请,实行全年受理,分期审批的原则。

第七条报批程序为:项目承担企业向所在地区县科委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报市科委指定的委托机构,由委托机构核定、汇总后报市科委审核、批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匹配资金分二次拨款,首次拨付7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30%。

第九条匹配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需在年中、年末向委托机构递交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二),经委托机构核实、汇总后报市科委。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按国家科技部要求同步进行,依据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技术报告、财务报表等),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委托机构将有关验收材料报市科委审核后存档,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科委拨给剩余拨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市科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冀政[]39号)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政[]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在河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服务机构。 第四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143号)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定向使用、科学监管的原则,体现资金的公益性、引导性、鼓励性和补偿性的功能。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下达资金计划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年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创业辅导、培训服务、信用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 (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集群技术支持项目; (四)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协作配套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五)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六)与国家扶持资金的配套项目;

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细则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号小大】 分享 【发布日期:2011-09-19】 【归类号】QC4-12 【发文编号】沪科(2000)第13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0-3-1 2002年6月修订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有关局、院(校)科技主管部门、高科技园区(含一区六园)、市创业中心、市高转服务中心、软件园区(含一园三区)等: 为贯彻落实1999 年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精神,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现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关项目的申请、申报可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64839009-60、61 联系地址: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大楼,钦州南路79号 邮编:200233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种子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融资辅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匹配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的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旨在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融投字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用途 第三条创新资金来源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专项资金。 第四条创新资金按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匹配资金三种类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其创新能力。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验收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订创新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科委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并指导其制订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市科委对委托机构管理创新资金项目负有监督、检查权。 第四章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第六条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也支持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在沪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的基本条件如下:

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X X X X X X X X公司 编号: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X X X运营支持中心发布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文件换版说明 (3) 4 工作职责 (3) 4.1 运营支持中心 (3) 4.2 其他各部门 (3) 5 工作标准 (3) 5.1 工作创新 (3)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3) 5.2 合理化建议 (5) 5.2.1 合理化建议定义 (5) 5.2.2 合理化建议提报及评审 (6) 6 创新奖励标准 (7) 7 归档、宣传及验证 (9) 8 考核标准 (10)

创新工作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员工自主创新意识,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中心、部门、各销售区(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次发布。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支持中心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发布; 负责组织创新工作的开展、评审、批复和落实验证等; 负责整体创新工作宣传和推广。 4.2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单位内部创新的开展、宣传和落实验证等工作; 负责协助进行创新评审、宣传工作。 5 工作标准 本制度中所指的创新主要是指事业部层面的创新工作,包括工作创新和合理化建议,以下统称创新工作。 5.1 工作创新 5.1.1 工作创新定义及分类 工作创新根据其所带来的管理效果及创新出发点,设定两个等级: (1)自主创新:是指在本单位、本部门或本岗位上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创新,是产生新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工作效果、效益的一种自主创新,业内没有的且节约金额(连续三个月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定为自主创新。另一种是业内没有的,无法衡量节约金额,但其效果调查符合标准的定为自主创新。其关键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 (2)管理改善:业内已有的或其它单位已用的,但在效果上较其它单位或行业深入到位的,或能改善或提升内部管理,且运行三个月效果卓著定为管理改善。 根据事业部目前各单位工作职责,可从以下工作内容中

向单位申请资金怎么写

向单位申请资金怎么写 篇一:费用申请报告怎么写 费用申请报告怎么写 费用申请报告(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增强公司团队凝聚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加强同公司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全力以赴达成20XX年的总销售目标;总经办提议20XX年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来促进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1、公司全年全体人员的参与聚餐活动:①年底春节放假前 的公司大聚餐;②端午节聚餐;③中秋节聚餐(另加每人一盒月饼发放);按预定10人每桌,总计60人计算,费用800(含酒水)每桌,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2、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一次聚餐活动, 现有10人,预提6人,共计16人,每月每次1600元,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3、公司各部门按一个季度申请一次,由各部门自己组织一 次聚餐活动,按公司预定总人数60人计算,每次5000元,全年4次共需开支XX0元。 以上合计年度内部活动总需开支预定60000元,需公司纳入财务预算;

另每年是否组织一次旅游,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节假日期长短再另行安排(暂不纳入预算);为此,还望公司领导给予综合考虑,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审核批示,谢谢!报告部门: 报告日期: 费用申请报告(二)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费用申请报告(三) 尊敬的领导: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附件 同意公开申报书中“中文摘要”信息(用于路演和推介):□是□否 申请参加创业大赛赛前辅导培训:□是□否 如立项,同意继续参加国赛推荐环节:□是□否 项目申报号: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型:______技术转移_____________ 技术领域:_______新能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所属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O一九年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现申报本年度创新资金项目。我们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确认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无委托其他机构代编写行为。其纸质版材料和网络工作系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致。 2、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系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等不端行为。 4、本项目如获立项,本单位保证项目按合同要求执行,不挪用财政拨款,做到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创新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项目监理、验收有关材料。 5、在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保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日期:

企业创新管理制度

企业创新管理制度 1.技术创新与自主品牌战略 1.1促进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行为,在创新过程上和经费上充分保证创新研发及市场运作。 1.2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 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自主品牌建设。 1.3改进和完善公司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源”,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2.组织机构建设

2.1技术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技术总监、产品总监与系统架构师为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公司创新项目的整体规划与研发管理,授权新项目的研发与上线,确定开发的优先级,并决定项目资源的分配,对研发项目的生命周期进行监控与管理。技术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奖励资金分配及验收进行评审。 2.2项目管理中心:由公司领导、技术总监、系统架构师、研发/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为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建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并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和行业特点,为组织量身定制项目管理流程、培养项目经理团队、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提供顾问式指导、开展多项目管理等,以此确保项目成功率的提高和组织战略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2.3质量部: 由技术总监、系统架构师、测试组长为主要成员组成,负责建立产品研发的规范流程与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并报告研发产品的过程与质量,并监督项目团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2.4研发团队:是创新项目研发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指定的项目经理为团队的负责人,团队成员主要由研发经理、技术开发人员组成,负责公司创新项目的研发过程(项目计划、工程开发、项目质量监控与改进)和产品升级、维护直至最终版本的交付验收。 2.5开发协作部门(商务/运营/品牌):负责产品研发过程的顾问及业务指导,协助完成产品的需求调研、市场调研、资料收集与反馈,协助创新项目的产品转化。 3.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及专项奖励资金 3.1 一般规定 3.1.1 技术创新项目立项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遵守科学决策、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 3.1.2 技术创新奖励资金是公司为促进经评审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而设立的专项鼓励性资金要遵守公正透明、专款专用和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则。 3.2 项目立项申报 3.2.1技术创新项目征集采取主动选项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①、主动选项:是指公司技术中心结合行业生产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通用技术和

公司资金申请报告

公司资金申请报告 一 尊敬的领导: 为加强本公司的综合素质,由工会组织策划的XX年春季学期篮球赛于XX年3月中旬开赛。分别组织了男子篮球赛和女子篮球赛。历时一个月时间,各部门赛出了友谊、赛出了风格。特向系领导申请本次活动经费: 在本次比赛活动中,共支出口哨费用20元,用于购买裁判员口哨4个。 按照此方案,本次活动,颁发锦旗费用400元,口哨费用20元,共计420元整。 望系领导批准!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二 尊敬的领导: 由于近期部门离职率较高,产线新员工较多,大家工作压力大,为活跃部门工作氛围,提高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与凝聚力,以便在接下来的半年中更好完成品质保证工作,oem项目品质部将举行一次素质拓展集体活动。特此申请部门活动经费4200元,望上级领导批准!

申请人: 审核: 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增强公司团队凝聚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加强同公司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全力以赴达成XX年的总销售目标;总经办提议XX年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来促进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1、公司全年全体人员的参与聚餐活动:①年底春节放假前 的公司大聚餐;②端午节聚餐;③中秋节聚餐(另加每人一盒月饼发放);按预定10人每桌,总计60人计算,费用800(含酒水)每桌,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2、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一次聚餐活动。 现有10人,预提6人,共计16人,每月每次1600元,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3、公司各部门按一个季度申请一次,由各部门自己组织一 次聚餐活动,按公司预定总人数60人计算,每次5000元,全年4次共需开支XX0元。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沪科[2013]2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5 【实施日期】2013.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沪科〔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专项管理,提高创新效益,我委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00)第13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效益,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资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各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监理。 第四条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中国XXX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福建省分公司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XXXX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XX”)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激发各单位和全省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公司从良好迈向卓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包括三种:一是创新金点子,即公司员工的创新设想或建议。二是创新项目,即企业内部各单位(或生产班组)开展的各领域的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创业团队,即企业内部若干员工以专职或兼职形式组成团队开展某项新型业务运营推广的新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XX及所属各单位、员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创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省公司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构成。 创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创新成果评审小组和省公司支撑服

务团队。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的评审组织工作。其中,创新项目、创新金点子分别由省公司企业发展部、工会牵头组织评审工作。 为增强评审的专业性,设置经营服务组、网络支撑组、综合管理组等专业评审小组,并分别由市场营销部、运行维护部、企业发展部牵头,根据创新金点子、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确定各评审组参与部门。 (二)公司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负责对创业团队的业务(项目)选择、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证和确定,并负责协调解决创业团队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省公司支撑服务团队牵头组织部门是省公司企业发展部,支撑服务团队固定成员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计划管理部、网络综合部(网络财务部)、信息化事业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构成,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参加。支撑服务团队各成员负责本部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支撑服务工作,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第三章创新定义与创业试点范围 第六条创新金点子或项目的定义

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篇一: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1(单位名称)关于申请(资金用途) 2资金的报告上级单位名称 3因申请资金元用途 4兹望批准为盼 5特此报告 6单位名称 7年月日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日期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范文二: **镇人民政府 关于扩建敬老院申请资金的报告 **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20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公司创新管理制度

创新管理制度 为调动广大员工开展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创新环境,建立公司内部创新机制,规范公司创新项目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2、创新主要指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开展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方案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⑴经营创新,指公司所属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开展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新产品的开发、营销、市场拓展,以及通过积极扩展业务范围,创造新的业务市场模式。 ⑵技术创新,指各种有利于公司提高产品质量、产量,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各种消耗和费用,改善工作环境、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等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运用; ②对现有设备、工艺、操作、工具的改进与优化; ③技术引进与引进设备、技术的改造、技术发明; ④原材料、工艺配方、产品的改进与优化; ⑤操作方法、控制技术的改进与优化; ⑥具有推广、运用价值的操作、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实践经验; ⑦工艺过程、检验过程、机器配置的改善; ⑧三废利用、修旧利废及其他降低成本的改善方法; ⑨生产现场安全、员工劳动保护方法的改善;

⑩其他技术创新工作 ⑶管理创新,指运用各种有利于公司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公司管理和运营费用,提升员工素质与提升企业形象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先进的组织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管理方法和运行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①管理模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的建议和改进; ②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改进和提升的提案; ③业务流程重组、组织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提案; 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成果运用; ⑤企业文化实施方面的改进; ⑥其他与公司管理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创新管理考评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动态管理原则。实行动态考评,一年一申报,一年一考评、奖励。 3、分级评审的原则。个人或团体申报的创新项目先由所在单位参照公司组织机构及评审程序完成初评,初评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和申报要求统一向公司提出申报。 第三章创新管理的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创新管理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7-9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公司高管、中层干部、相关部室成员以及从所属单位临时抽调的专家组成。 2、评审小组成员的选定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3、评审小组的工作职责: ⑴创新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⑵创新项目评审标准的研究改进事项; 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审议、评分和监督和最终确认; ⑷总结、评估公司的创新管理工作。 ⑸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1) xx市科技局、财政局: xx富士特钛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制的高强、高韧、高密度航空级钛锻件申报20xx年xx市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符合《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领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也符合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属于落实《决定》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的任务情况。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呈报: 一、企业差不多情况 xx富士特钛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也是xx中国钛谷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骨干企业之一,位于xx高新区高新大道218号,是专门从事钛及钛合金等有色金属材料研发、加工制造的企业。具备年产2000吨熔铸、15000吨锻压和2000吨机械加工的生产能力,拥有从新产品的研发、到熔炼、锻造、轧制、机械加工、产品精整处理、理化检验分析、无损检测、计量操纵等完整系统的生产体系,要紧产品有钛锻件、钛及钛合金锭、棒、板、管以及各种钛合金异形件等。公司现有职员126人,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占职员总数的37%以上。 公司拥有的全自动操纵3T双室真空自耗电弧炉、3500T和2000T自由锻造油压机等大型先进设备,填补了国内民营钛生产加工行业的多项空白。工艺流程采纳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科技含量高,操纵精度准确,检测设备精良,达到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重合同、守信誉,具有成功的企业运营模式,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治理规章制度。被中国农业银行陕西分行评级AAA级信誉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治理体系认证和AS9001C国际航空航天质量治理体系认证,现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会会员单位。 二、项目建设要紧内容及规模 要紧内容:新建钛锻件生产厂房,购置锻造操作机(20T)1套、无轨装出料机(5T)1台、天然气加热炉1台、电加热炉(600W)3台、TMC25E数控车床、VMC640数控立式铣床、DHC2160深孔钻床等生产设备,配套所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工艺工装,同时对部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期自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0万元(设备投资1580万元、安装调试费80万元、各种工艺装备费40万元、研发经费100万元),流淌资金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2300万元,银行贷款800万元,申请政府资金2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钛合金锻件产品加工生产能力1000吨/年,其中生产航

福建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福建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我省(不含厦门,下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市场开拓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 务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市场开拓资金由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省外经贸厅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使用范围和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建议,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 省财政厅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和管理,包括审核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并与省外经贸厅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承办单位受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委托,主要承办下列工作: 1、负责受理项目单位资质注册和资金拨付申请并进行初审; 2、负责对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和草拟工作总结; 3、协助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4、负责市场开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5、配合省厅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核工作; 6、承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7、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六条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第七条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团体);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以及省厅需重点推动的项目等。 第八条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上海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doc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概述(文字叙述,小四字体,26 固定值行间距,字数控制在 1 页内) 1.公司简介(注册资金、主营业务、人员情况...) 2.企业发展情况(资产规模、项目产品、市场的占有率;立项项目经济指标完 成情况及占企业业务的比重、知识产权情况) 3.创新资金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支持前后的企业总资产、净利润、税收的变 化) 4.企业的发展前景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名称 /通讯地址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主管单 位名称) 2、上年末财务经济状况(总资产/总负债/固定资产总额/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 净 利润/上交税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 3、企业人员情况(法人基本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人员总数/大专以 上人员数;主要管理人和/文化水平/年龄结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等)) 4、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关键技术和解决方法(执行期内的实际完成情况) 3、社会经济意义 三、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 201* 年 * 月 * 日,项目已到位总投资额为******万元,其中新增投资 *****万元。新增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规定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比率 上海市创新基金 ****区创新基金 企业自筹资金 合计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 201*年 * 月 * 日,项目立项后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其中:购置仪器设备 ****** 万元 购置生产设备***** 万元 销售费用*****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合计****** 万元 四、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五、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六、计划任务书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1、合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合同规定情况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额731 万元1101 万元 企业资产规模2500 万元22339 万元 企业职工人数60 人300 人 其中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16 人16 人 项目年生产能力8000 套/年8000 套 /年 项目达到的生产阶段批量(规模)生产批量(规模)生产 对未完成的个别指标说明原因。 ( 2)技术指标 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经 **********检测,达到了计划目标要求。具体如下:技术指标合同规定情况实际完成情况 ( 3)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合同规定情况实际完成情况完成比率销售收入 净利润 交税总额 创汇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公司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公司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为加强本公司的综合素质,由工会组织策划的XX年春季学期篮球赛于XX年3月中旬开赛。分别组织了男子篮球赛和女子篮球赛。历时一个月时间,各部门赛出了友谊、赛出了风格。特向系领导申请本次活动经费: 在本次比赛活动中,共支出口哨费用20元,用于购买裁判员口哨4个。 按照此方案,本次活动,颁发锦旗费用400元,口哨费用20元,共计420元整。 望系领导批准!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由于近期部门离职率较高,产线新员工较多,大家工作压力大,为活跃部门工作氛围,提高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之间的协作精神与凝聚力,以便在接下来的半年中更好完成品质保证工作,oem项目品质部将举行一次素质拓展集体活动。特此申请部门活动经费4200元,望上级领导批准! 申请人:

审核: 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增强公司团队凝聚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加强同公司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全力以赴达成XX年的总销售目标;总经办提议XX年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来促进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1、公司全年全体人员的参与聚餐活动:①年底春节放假前 的公司大聚餐;②端午节聚餐;③中秋节聚餐(另加每人一盒月饼发放);按预定10人每桌,总计60人计算,费用800(含酒水)每桌,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2、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一次聚餐活动, 现有10人,预提6人,共计16人,每月每次1600元,全年预计需开支XX0元。 3、公司各部门按一个季度申请一次,由各部门自己组织一 次聚餐活动,按公司预定总人数60人计算,每次5000元,全年4次共需开支XX0元。 以上合计年度内部活动总需开支预定60000元,需公司纳入财务预算;另每年是否组织一次旅游,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节假日期长短再另行安排(暂不纳入预算);为此,还望公司领导给予综合考虑,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审核批示,谢谢! 报告部门:总经办

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制定《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市场开拓资金仅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商务厅为市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江苏省商务厅负责全省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及资金安排建议,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 江苏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会同省商务厅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五条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第六条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是: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的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七条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1.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 2.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第四章资金使用对象 第八条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 第九条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 2.近3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4. 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第十条申请培训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 2.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3.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第五章资金使用标准 第十一条市场开拓资金对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且实际支出金额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

上海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 〕12 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2 〕12 号),加大市财政专项资金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推进本市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编制并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和评审,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组织项目验收。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本市企业自主创新工作。 第四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监督制度)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市审计机关的

审计监督,并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 第六条(支持重点)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实施以下项目: (一)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鼓励开展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活动,提升产品水平和附加值,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准,支持专利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国家和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完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构建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联合开展产业政策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等。 (四)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支持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不断提升基础条件和自主创新能力。 (五)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重 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整机产 品研制、关键零部件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制以及重大技术装备 测试、试验、认证能力建设等。 (六)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鼓励装备使用单位与 制造单位合作开发或者装备使用单位自行开发的国际、国内首 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入工程应用,实现首台业绩突破。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对已获得本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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