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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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9 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仅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但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等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第四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管处负责)。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合格后(房屋建筑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的,以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为界定日期,下同)或市政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的;

3、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承担的分包项目验收合格的;

4、为了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作用,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对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创出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宁波市注册企业获县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或在市外创出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按下列规定承担施工任务(获不同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

(1)获奖项目经理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具体详见《获奖项目经理承担施工任务一览表》;

(2)上述项目经理有工程建设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的(含宁波市外),在公示有效期内,一律取消本条款规定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资格;

(3)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再享受本条款所规定的可同时承接多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奖励。

(4)特殊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兼任。特殊工程是指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采用主导或关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业企业在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对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进行自控。

(三)施工员、安全员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施工标段)的岗位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承担另一个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兼任企业专职安全员、质量员。

第八条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宁波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监理员必须具有浙江省监理员或宁波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第九条监理企业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同时在3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在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合格后,市政工程在质量交工验收(初验)合格后,可承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总监理工程师有工程建设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的(含宁波市外),在公示有效期内,一律取消本条款可同时承担多个工程项目的资格。

(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导专业监理员只能在1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承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三)监理企业在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对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非主导专业监理员进行自控。

第十条监理企业应根据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能够对工程实施有效控制的原则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并应专业配套。

第十一条关键岗位人员在原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仍应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本办法中涉及可以兼职多个项目的,只能担任同一个关键岗位。

第十三条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由市招标办)在合同备案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审核,并录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直接发包工程自施工合同备案申请之日起),至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之日止,企业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确需更换撤离的,企业应提交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其中分包工程项目经理更换应提交总承包单位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其中,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报市招标办)申请更换或撤离:

(一)关键岗位人员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关键岗位人员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

(四)关键岗位人员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其他具有正当更换或撤离理由的情形。

经核准更换的,更换后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资格和业绩等相关条件不得低于对原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招标办应自接到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核准更换或撤离的,应同时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

第十六条招标工程自投标报名截止后,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企业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被更换的关键岗位人员自更换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职务。

第十八条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变更时,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变更手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时,需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新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等材料。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变更手续时,应要求原单位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删除该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后,应要求新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增加该人员。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管处应组织对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培训期间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到其他项目兼职。

(一)企业因该工程项目被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因该工程项目被通报批评或重点监管的;

(三)该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各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导专业监理员任职条件、人员配备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责令改正,企业或个人拒不执行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第二十一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操作人员应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监管人员在执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行政记过、调离工作岗位、开除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仅限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有效。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原《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07〕463号)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甬建市发〔2006〕100号)即日起废止。

附件1

获奖项目经理承担施工任务一览表

注:1.表中年限按获奖文件发文之日起计算;

2.一、二、三等工程分别对应一、二、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

3.各级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程奖和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包括市级工程专业奖项和称号。

附件2

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单位变更申请表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江苏省如皋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建设工程(简称文化广场)交由乙方总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涉及的工程:一、工程名称:如皋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建设工程。二、工程地址:如皋市惠政东路以北、解放路以南、府西路以西、新城花园以东。三、主体工程概况: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等。四、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五、工程造价:暂定约为1亿元,最后造价为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价。六、工期:工程拟于XX年7月底前进场筹建,XX年底全部主体工程封顶,XX年5月底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使用,约为9个月。七、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室外附属总体、绿化、空调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等)室内外装饰装修。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九、质量标准:达到优质工程,并获得中国建筑行业鲁班奖。第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2、其余50%的工程款在全部工程交付给甲方后2年度内付清。即一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二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除5%质量保证金外的其余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乙方利息。3、本协议中未明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工程结算约定:甲方按bt方式执行,按国内通行惯例,由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重要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支付乙方垫付的建设款。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及省市现行有关定额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执行如皋市施工同期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没有指导价的由合同双方认质认价,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决算后,以造价不下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第四条1、甲方应极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相关费用的承担按国家规定执行。2、管理班子:乙方为建筑工程国家总承包一级资质,乙方选派公司管理人员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制度先进、设备优良、施工队伍素质高、擅长本类结构施工的优秀项目部参加施工。3、乙方保证“合理安排、精心施工”,把质量摆在第一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并做到“目标管理,全过程监控”。 4、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事故发生,负责所有治安保卫、消防、市容、保洁、卫生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施工工地”如果工程出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由于自身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施工或停止施工1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自愿承担500万元违约金,退场后的工程价款按已完工程量审计决算结算。2、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由自己施工队伍直接施工,不得发包、分包、转包,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政府乙方: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单位: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日期: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相关内容:工程木工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正文)

浅谈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最重要部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贯穿于项目施工过程的始末。在施工过程中,如何管理好建筑材料特别是管理好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是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程成本和施工进度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提高材料管理水平,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加强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可以有效的合理利用资金、合理的控制材料价格、相对减少仓库存量、降低运输成本费用和管理人员工作强度;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可以及时、齐备、质量良好、经济合理地搞好材料的供应储备,保证项目施工的物料需求,同时合理有效地使用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并做好材料消耗分析,从材料消耗上查明超耗的原因,及时制定防止超耗的措施,可大大降低项目工程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为了能够保证这一目的,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必须本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建立起“计划合理、管理科学、责任落实、把关严密、手续完善、账物清晰”的管理机制,使材料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同时也为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期,保证质量,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的作用。 一、施工项目材料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目前部分施工项目材料费用已占到建安价值的55%~65%之多,材料管理相对混乱。工地上天天都有急用料,不仅一些小宗材料出现急用,而且发生过主要材料短缺造成停工的现象;供应部门供应材料价

格相对偏高,造成工程成本增大;现场管理不当,如钢筋随意切割加工,废旧钢筋随处乱扔,浪费严重;领用材料是工地施工员说了为准,材料人员无法控制,造成想用多少就领多少的失控现象;在材料的月底核算单上,每月核算的结果基本相同,超耗严重的几项材料还是继续超耗严重,核算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纠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材料人员短缺、不稳定、业务素质急需提高 目前,各个施工企业新中标工程较多,项目上各种管理人员出现了短缺,加上现场材料工作在目前施工项目管理上地位、收入相对较低,业务能力高的都不愿从事材料工作,从而造成了现场材料管理人员特别是库管员专业素质相对偏低,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较差;不懂材料的保管材料,不能严格按规程作业,严重的影响了材料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化,使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管理系统,到了具体的作业层就没办法实行。 2、采购责任、目的不一,供应技术落后,造成单价的不合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材料采购供应所需资金约占工程施工各项资金支出的50%,材料采购的优劣对工程施工将产生直接的影响;目前我们的采购基本上是公司材料供应中心、项目部材料供应中心两级采购的模式。公司材料供应中心、项目部材料供应中心两级采购的分工是:在项目上公司材料供应中心负责对形成工程主体的材料及木材、油料、爆炸物品等用量大,单价高,所需采购资金数量约占整个采购资金的80%,称为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主要材料中的砂石料一般由项目部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新)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2013年5月7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现场管理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

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思考

对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思考 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当前建筑行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从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规范现场管理等角度出发,分析如何才能更好的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标签团队建设;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发扬企业文化的阵地,企业利润创造的源泉,所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非常重要,一定要树立“干好现场,才能赢得市场”的理念,实现精细化管理。 一、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项目部任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以人为本,建设一流的项目团队。 (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工期的长短、企业对该工程的期望目标,成立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管理核心,一定要懂技术、善管理、敢创新、精算帐、会经营。其他各生产组、材料动力组、技术质量组、安装组、财务劳资组、经营预算组、行政后勤组的人员从年龄、知识结构、施工经验、数量上配备合理。首先实现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的优化。 (2)团队要进行全面的管理策划,确定工程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文明工地创建目標、安全管理目标、成本控制目标。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管理体系对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小组、明确每一个人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整个项目施工团队做到目标明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3)收入分配要进行绩效考核,要制订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 首先由项目经理牵头,根据每一员工的工作目标量化分解,每一个月都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各小组配合情况、为项目管理、项目创新建言献策情况、为成本降低所做的贡献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反映情况,制定每一各人的绩效奖金,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其次是项目部要制订分阶段、分目标的激励约束措施,如工程按期出0标高、按期封顶、按期竣工、实现文明工地目标、结构示范工程目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公司流动红旗获得目标、优秀QC成果发表目标、西安市优质工程“雁塔杯”目标、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须知-宁波市建筑安

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须知 一、备案范围: 本市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建筑劳务分包活动时, 应按规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处服务窗口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主体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到我处服务窗口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备案主体对象: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由劳务发包人(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负责办理,劳务分包企业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三、申请办理需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从事劳务分包活动的企业须依法取得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已办理市区施工备案(登记),取得《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2、备案的劳务项目负责人和劳务队长须持相应证书。 3、备案合同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4)(附件3)。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示范文本的《专用条款》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和必要补充。 劳务分包合同须明确约定劳务内容、合同金额、支付时间、完成期限、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劳务项目负责人和劳务队长、承发包人义务和权利、劳务报酬计算方法、工资结算方案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四、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宁波市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附件1)原件一份;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原件3份(1份备案后留存); 3、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分包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办理合同变更手续仅须提供变更后资料。 五、提请备案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备案: 1、备案材料不全的; 2、签订合同的主体未办理市区施工备案(登记),取得《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的; 3、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劳务分包内容与其企业资质不相符的; 4、单项劳务分包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5、未明确劳务作业承发包双方单位的投诉受理人姓名

现场围挡施工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4) 三、现场围挡情况及说明 4本工程靠近三环东路一侧即南侧为现有围墙,不需要再进行围挡。本围挡工程仅针对其他3个方向进行施工,根据上林苑二期总平面图沿用地红线进行围挡设置,全长约558米。具体围挡位置见下图: (4)

(5) 四、施工工艺及流程 5 五、围挡的维护 (6) 围挡的安全作用的发挥以及良好的外部形象的体现关键在于日常的维护。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围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围

挡有损坏或松动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或加固;发现围挡有污染部位及时进行清洁;特殊天气期间增派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将恶劣天气对围挡的影响降到最低。 6 六、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7) 一、编制依据

1、合同文件 2、施工图纸和上林苑二期总平面图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平面布置图 4、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的有关条例规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海“上林苑”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 3、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恒胜置业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佛山市建诚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湛江市粤西建筑工程公司 6、工程特征:本工位于佛山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三环东路地段,东北面为低矮山地,西北面为进步北路,总建筑面积约169835.7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32870平方米,住宅面积136965.7平方米。本工程采用珠江高程,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为8.00米,地下设一层地下室,地上为5栋14座住宅塔楼,层数为17层至26层,工程结构体系框支剪力墙,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高度为84.5米。 三、现场围挡情况及说明 本工程靠近三环东路一侧即南侧为现有围墙,不需要再进行围挡。本围挡工程仅针对其他3个方向进行施工,根据上林苑二期总平面图沿用地红线进行围挡设置,全长约558米。具体围挡位置见下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宁波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版)示范文本

附件: 宁波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号码: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条件 1、甲方准备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有效证明。 2、乙方是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址:市区(县)路(小区)幢 号(单元)室。 2、房屋结构:结构。 3、户型:室厅卫,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按第种方式承包: (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3)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

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元人民币。 大写: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合同、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据实计算。 (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按下表支付: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三)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书》。 四、施工配合

(一)甲方的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当按照《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城市房屋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到房屋所在地装修备案服务点进行备案。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可能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如由甲方提供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组织三方(即业主、设计方、施工方)对图纸进行会审和交底工作。 5、甲方可以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监理方为。 6、指派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及办理其他事项。 (二)乙方的工作 1、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天棚、墙面,并对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协调解决。 2、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在施工前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指派为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房屋装修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以及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他人的装修活动。

建筑工程现场围挡施工一般要求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现场围挡施工一般要求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现场围挡施工一般要求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现场围挡应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材料应 选用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不应采用彩条布、竹笆、 粘土实心砖等。市政道路工程还应设置红灯示警。 2、在深基坑影响范围内、人员流动较密集区域的围挡 宜选用彩钢板。 3、施工区、生活区围墙在市区一般不低于2.5m,其 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m。 4、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宜超过2.5m,立柱间距不宜大 于3.6m,围挡应进行抗风计算。 5、砌体围挡及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符合国家标准规 范规定。砌体不宜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厚度不宜小于

200mm。砌体围挡应设置混凝土壁柱,壁柱间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且不应大于5.0m。墙体与壁柱之间应设置2Φ6@500的拉结筋。 6、围挡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当出现开裂、沉降、倾斜等险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7、不应在彩钢板等轻质围挡或紧靠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如确需架设的,受力体系应当独立,并经设计计算。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由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 数量、规 格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回多余数量为原 则。如果没有采购分管领导特殊审批签字, 续;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该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出具《 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 详细记录入库的材料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 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等有不符之处,只能采取 “暂时入库”手续,出具“暂时入库”凭证,将该批材料暂存至“暂存仓位”。待材料补全 或相关信息澄清之后,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 3、 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数量的实测,根据不同 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注: 如有同批次同数量的大宗材料入库, 则针对其中某批次的数量进行随机抽点, 将抽点的数量 乘以批次即可得出总入库的数量, 最终材料结算时,以抽点的最小数为结算依准, 如果差量 过大,需进一步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4、 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 笔进行标注,并详细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 入库单需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后期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 差异,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 最后一联应由仓库 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 入库单号必须跟采购采购申请单号对应,需在入库单上的“采购订单编号”一栏详细记 录采购申请单号,允许一个入库单对应多个采购订单编号; 7、 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的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 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材料入库人员承担。 造成巨大损失 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 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 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双方共同参与点验, 并在送 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根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拔料给施工班 组; 、材料的使用与出库制度: 任何材料的出库都必须办理材料的出库手续, 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的情况下发放材 料。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领取少量材料, 也需现场签发特殊领料单,并于当于补办完正常领 料手续。在办理正常的领料手续时,应遵循以下流程: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如有必要,需对同类型材料的不同批次进行批号管 理; 材料清单》所列示的材料名称、 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 一概不能对该批材料办理入库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零星电气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宁波技工学校零星电气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宁波技工学校 乙方:宁波市海曙中苑水景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设施电气维修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技工学校零星电气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宁波技工学校 3、工程范围:学校范围内电气维修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叁佰玖拾陆元整。¥: 21396 元。 二、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须经甲方认可。 3、工序、隐蔽工程及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应组织验收。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1、本工程采用可调总价形式,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2、结算编制依据 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⑵《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⑶《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⑷《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8版); ⑸其它有关补充定额、文件; ⑹取费标准:工程类别为工业建筑工程三类工程计取; 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规定取弹性区间费率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入; 施工组织措施费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二次搬运费,其余不予计取; 规费2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按市区计取; ⑺材料价格参照2012年第4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栏;人工市场信息价及机械费调整系数按照2012年第4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计入。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结束后7天内支付审计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无息结清(无息)。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采购、保管。材料的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材料进场前须报材料清单供甲方审核确认,清单须列明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等信息。如甲方需要提供样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

施工现场围挡表

施工现场围挡表 施工现场围挡验收表序号项口验收要求验收结果 在失去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的工地应设置高于2. 5m的圉挡 一般路面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1.8m的围挡1稳固性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应选用砌体、金属 板材等硬质材料 2结构构造砌体围挡应有压顶 按规范设置壁柱(墙垛),壁柱间距不应大于6. Om 彩钢板(木胶板)应有型钢构架 小区内标段间隔离可采用网格式材料,应符合定型化要求 围挡应粉刷(油漆)、美化3使用与维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护围挡与内侧堆放材料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做到封闭管理,设置合理的进出口大门,设置门卫室并制4大门定管理制度,进出口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闷头设置企业标志,有工程概况及企业宣传标语,大门口 5企业宣传处有七 牌一图,临近居民区处有便民标语。标牌及标语整 标语齐美观、字体清晰 验收 意见 验收人员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验收表序号项LI验收要求验收结果 工地地面应做到硬化处理 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

1施工场地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 施 工地应设置吸烟处 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图不拒堆放2材料堆放堆料应挂名称、品种、规格等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宿舍3现场宿舍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 生活区内应给丄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 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4生活设施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 应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有淋浴房并且淋浴室要符合要求 现场应成立农民丄业余学校 构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钢构件的焊接部位无脱焊,无明 显变形、损坏和严重锈蚀;基础的混凝土、砂浆强度应符5装配式活合设计要求;楼面板质量符合设讣要求,锁定装置齐全有 动板房效;节点螺栓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支 撑(圆钢拉杆)体系符合设讣要求,花篮螺栓的锁定装置 完好 验收 意见 验收人员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标准》、《****材料管理办法》、《****周转工具管理办法》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多元化、施工现场标准化、项目管理精细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水平,降低工程材料成本,堵塞材料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大力推进材料管理各项工作的精细化,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标准》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实施细则。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 1.2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1各施工现场的材料组长是现场材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项目材料管理人员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准备工作,材料采购供应工作以及材料进场后做好材料的验收、保管、使用、发放等相关记录工作。同时,在使用过程中随时监督,防止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做到“活完料清场地净”,随时做好公司和分公司检查、考评和抽查的准备工作,确保材料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3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阶段划分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一般分为: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工程竣工收尾与现场转移的管理等三个阶段。 3.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1.1 了解工程概况,调查现场环境 搞好施工现场材料管理,首先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事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是整个施工准备的重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必要阶段。 在工程开工前,应了解和掌握以下情况:工程合同的有关情况和规定;工程概况、工程地址及周围交通运输条件;工程设计、方案、方法及工期进度和承包方式;主要材料、机具和主要构件的需用量、货源、供应渠道和供料的时间。 3.1.2 参与制订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规划 现场的施工平面布置规划,一般以施工技术部门为主组织编制,但由于材料堆放场地、仓库设置、道路布置是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材料管理的有关人员必须主动参加,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要求出发,参与讨论研究,确定一个最为合理的方案。 3.1.2.1注意的几个问题 3.1.2.1.1材料堆放场地要以使用地点为中心,在合理的条件下,越靠近使用地点越好,避免发生二次搬运。 3.1.2.1.2材料堆放场地及仓库、道路的选择不能影响施工用地,以避免中途搬迁。

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建设一支一流的团队,质量管理要创建“过程”精品,进度控制要科学组织、统筹安排,要以安全管理为龙头,规范现场管理,通过文明工地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全面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最大限度的挖掘成本控制的潜力。关键词:团队建设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文 明施工 施工现场是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合同履约是建筑产品生产的车间,发扬企业文化的阵地,企业利润创造的源泉,所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何等的重要,一定要树立“干好现场,才能赢得市场”的理念,实现精细化管理。根据我的现场管理经验,对如何进行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发表以下浅谈。 一、建设一流的项目管理团队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项目部任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以人为本,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工期的长短、企业对该工程的期望目标,成立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管理核心,一定要懂技术、善管理、敢创新、精算帐、会经营。其他各生产组、材料机械组、技术质量组、安装组、财务劳资组、经营预算组、行政后勤组的人员从年龄、知识结构、施工经验、数量上配备合理。首先实现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的优化。 ?团队要进行全面的管理策划,确定工程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文明工地创建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管理体系对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小组、明确每一个人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整个项目施工团队做到目标明 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收入分配要进行绩效考核,要制订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首先由项目经理牵头,根据每一员工的工作目标量化分解,每一个月都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其工作完成情况、各小组配合情况、为项目管理、项目创新建言献策情况、为成本降低所做的贡献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反映情况,制定每一各人的绩效奖金,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其次是项目部要制订分阶段、分目标的激励约束措施,如工程按期竣工、实现文明工地目标、结构示范工程目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公司流动红旗获得目标、优秀QC成果发表目标、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目标、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目标、成本降低率目标等等,分别确定每一个员工实现目标的奖励措施。极大地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

直击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

材料现场管理 材料现场管理任务 1.1 材料现场管理包括验收与试验、现场平面布置、库存管理以及使用中的管理等。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及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场,均属于材料现场管理的范畴。 1.2现场材料员的配备应满足施工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从事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材料人员必须上报公司批准后聘用。 1.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材料消耗管理方案、班组领用料具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1.4项目部应加强材料计划管理,预算部门及时准确提出需用计划,材料部门按照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材料适时、适地、按质、按量、配套地供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1.5材料验收是材料现场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项目部应严把材料验收关, 保证入库材料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清楚。 1.6项目部对材料消耗应采取限额领料、定额考核、节超奖罚、包干使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合理使用材料,减少材料损耗,降低材料成本。 1.7项目部应加强现场材料的存放管理,按照施工平面图合理、整齐堆放材料,搞好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防护,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要求。 2材料仓储管理 2.1实行分类管理。A类材料占用资金比较大,是重点管理的材料,要按经济和安全库存量严格控制,随时盘点跟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B类和C类材料可按大类控制其库存,定期检查监控。 2.2公司仓储管理分两级管理,物供部设材料总库,项目部(基层单位)设材料库。材料总库承担各施工项目的供应、调剂和配套,项目

部材料库负责项目本身的材料收、发、保管和监督使用。 2.3 材料验收制度 ⑴材料员应对照计划单(包括合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核对材料是否与计划单相符,无计划或与计划不符,材料员有权拒收。 ⑵项目部材料员应根据需用计划及供方的承诺对进场材料进行验证,包括对包装、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合格证书等软件资料进行验证、验收,并填制《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表》、《材质证明书登记台帐》。 ⑶采购员提供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现场材料员协助质量员或项目技术人员,对A类材料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进场物资,如钢材、水泥、砂石、砌块、预制墙板、墙地砖、门窗等进行外观检验,共同填写材料外观检验记录。其他材料可由现场材料员直接验收。需要试验的材料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检验。⑷材料进场后,材料员应根据材料性质分别进行检尺、过磅、收方计量、清点数量,以实际数量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做到材料进场随货清单、验收记录、发票和收料凭证相符吻合。 ⑸三大材料及地方材料的验收,必须按单车签单验收,记清车牌号、车厢尺寸、实际高度、立方数、件数、块数、单车磅码单,以及进场时间、送料单位、送货人姓名、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等原始数据,并按单车填好送料单及《材料进场计量检测原始记录》。 ⑹装饰装修材料的验收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需按公司《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⑺顾客提供的材料,项目部材料员应会同顾客代表共同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及环境安全要求等进行验证验收。 ⑻项目部试验员负责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试验工作,执行国家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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