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両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

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 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 一、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编号规定: 1、柳坪水电站(柳坪闸首)LQ1 2、雅都水电站(雅都闸首)YQ1 3、集控中心JQ1 类型代码:柳坪为“LQ”;雅都为“YQ”;集控为“JQ”;2011代表年份、01代表月份、001代表按月累计的连续号码。 二、缺陷发现与确认 1、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或操作发现缺陷后,应进行检查确认并汇报集控值长(闸首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并确认后及时通知中控室当值人员和集控值长)。 2、发现缺陷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 三、缺陷鉴定与通报 1、集控值长将设备缺陷汇报运行工程师再次确认缺陷类型后,一类、二类缺陷集控值长立即通知发电部、安生部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同时通知维护专业工程师。 2、现场值班人员及时记录设备缺陷,集控中心及时发出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见附表1)。 3、三类缺陷由集控当值人员填写缺陷处理登记表并送发电部主任。在缺陷登记表上填写设备缺陷要求简练、清晰、准确。发出的缺陷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 四、缺陷记录 1、现场值班人员将设备缺陷记录在电子和纸质版的设备缺陷统计表(见附表2)上。设备缺陷登记要求简练、清晰、准确。 2、集控中心做好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的保存工作。 3、每月暂未处理的设备缺陷登记表一直保留在集控至到处理完后再存档。 五、缺陷的处理及验收 1、维护人员接到缺陷处理登记表后根据内容办理相关工作票,根据QZSDL-AS 20902-2010《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对需要立即处理的一类、二类、三类设备缺陷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 2、处理设备缺陷负责人工作完成后填写《检修交待记录》。现场值班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验收并在缺陷处理登记表中签字,及时完善设备缺陷统计表记录,按规定汇报运行工程师设备消缺情况。 3、暂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设备处理登记表“消缺简要”一栏中写明原因,完善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流程,两份单子一起交回集控中心保存。具备处理条件时到集控中心拿设备缺陷登记表到现场,完成消缺工作。将处理结果和完成时间填入“备注”一栏以及处理人和验收人共同在签字确认。 4、设备消缺完后消缺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登记表上双方签名后,消缺负责人保留一份另一份交集控中心保留。 5、消缺后若需观察的缺陷,运行人员按检修作业交待记录进行。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与所管辖设备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对设备缺陷的监督管理及设备缺 陷的消除,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检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2.职责 2.1.运行人员的责任和要求 2.1.1.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首先确认缺陷的部位、明确缺陷的性质、认清缺陷的严重 程度,然后迅速报告班长,同时通知车间主任、专工或班长到场确认。 2.1.2.运行人员在通知检修人员的同时,应及时在缺陷记录中详细填写、描述缺陷情况。 2.1. 3.检修人员到场后,运行人员有责任向检修人员解释缺陷发生情况并陪同检修人员 一同到现场确认;如果情况允许,运行人员有责任通过重复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向检修人员介绍缺陷发生状况。 2.1.4.运行人员向检修人员通报缺陷时,应尽可能的描述缺陷现象,以便检修人员到场 前做好工具、物资准备。同时,运行人员有权利询问检修人员姓名并记录在帐。2.1.5.运行人员在消缺中执行两票制度,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做好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 施。对于检修人员反映的措施不完善、系统不能彻底隔离等问题,运行人员应马上复查、操作,直至达到检修条件要求,不得推诿、有意延时。 2.1.6.检修人员消缺后,运行人员在接到返回的工作票后,应在当值进行静态验收,确 认缺陷消除后封工作票,进行相应的调试、试运、送电等工作,不得拖延。当值不能验收的,应在日志中记录原因并向下一值交待清楚。 2.1.7.运行人员验收缺陷时按照文明生产工作标准进行核对,如达不到要求,可不验收 缺陷,直至检修所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 2.1.8.确认缺陷验收合格后,运行人员必须在当值作出验收意见,如发现缺陷消除不合 格,并将不合格的原因告知检修。 2.1.9.运行人员在电话通知检修缺陷时,应首先通报姓名,使用文明用语,对态度恶劣 者检修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维护人员的责任和要求 2.2.1.检修人员接到运行通知电话后,必须积极、礼貌通告本人姓名,必须现场确认, 不得推脱、蛮横,否则运行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2.检修处理缺陷执行工作票制度,缺陷处理后联系运行人员一起验收,验收内容包 括文明卫生(保温是否齐全,是否工完料净场地清)、标示牌、手轮等。

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运行设备缺陷由运行单位建立缺陷台帐,由检修单位负责消除,并经工程技术部监督、检查、验收缺陷的处理。 2缺陷责任单位应对缺陷进行分析,提出消缺意见并及时进行消缺,缺陷消除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消缺手续。 3各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缺陷和消除工作的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到设备分工明确,考核责任到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加强设备巡视,积极消除设备缺陷,为设备稳定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4检修单位应明确消缺专责人,负责缺陷管理,督促本部门处理缺陷,在缺陷单上写明缺陷消除期限。 5设备缺陷: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及其系统在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为设备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施工缺陷、调试缺陷。依据设备缺陷的程度和消除难易为分以下三类:6一类缺陷:指需要立即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主要参数偏离设计值,造成机组出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或铭牌出力,通过重大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7二类缺陷:指系统隔绝困难,需研究确定隔绝措施的;消除工艺复杂,消除方法需由专业主管及以上人员确定的;无备品备件及需制作专用工具等工作量大,当天确实不能完成的;需要停机、停炉才能消除的缺陷。 8三类缺陷:指可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消除的设备缺陷及其他缺陷。 9一类缺陷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措施由运行部、燃运部、检修部分别或共同制定,报工程技术部审定,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文字形式下发责任单位并执行。 10消缺管理 1 发现缺陷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立即汇报值长。 2 运行单位及时登记缺陷,建立台帐,运行单位在缺陷通知单上填写消缺责任单位及按缺陷分类要求确定完成时间,由缺陷所属单位负责人接受缺陷,并组织消缺。 3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当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4 对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较大缺陷,由工程技术部协调制造厂进行处理。 5 消除缺陷后要清理现场,经验收签字后持缺陷通知单到运行单位办理消缺手续。 6 设备或系统消缺应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保证一份缺陷单对应一份工作票。 11缺陷消除时间规定 1 凡运行期间发生的缺陷,检修单位应安排当天内消除,做到缺陷不过天(每天30:00前发生的缺陷当天必须消除),重大缺陷连续处理。 2 一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运行确定;二类缺陷的消除时间由工程技术部确定;三类缺陷必须当天消除。 12缺陷消除的规定 1 检修单位缺陷管理专责人每天到控制室查看缺陷登记,填写消缺管理意见。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 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 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 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 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 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

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引言 1.1 发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检修工作是电厂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检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 1.2 检修工作要坚持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不硬撑,硬挺,不拼设备。 1.3 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时时注意讲究经济效益,努力做到: 1.3.1 质量好: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内不发生非计划停运,修后达到设计参数标准要求。 1.3.2 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 1.3.3 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 1.3.4 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 1.3.5 多发电:做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 1.4 坚持实行设备的检修专责制,明确设备对象,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5 检修工作要经常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迅速吸取别人的经验及教训,以促进工作,提高技术,改善设备。 1.6 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要围绕生产关键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1.7 检修工作在厂长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由一名分管检修的付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生技部是厂检修工作的主管单位。各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及各车间、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 2. 检修工作各级职责 2.1 检修人员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有计划,高质量的修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长期稳定运行。 要加强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和各级人员的检修岗位责任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工作,每项措施的完成在技术、质量上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各级检修行政领导对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任务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完成负全部责任。各级检修技术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在技术和技术管理上负全面责任。 2.2 总工程师实行对设备检修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负责下列工作: 2.2.1 贯彻电力工业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对全厂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全面责任,并相应地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2.2 建立与健全检修付总工程师、生技部、检修部、综合部专职工程师(技术员)、班组(专业)、技术员三级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有职有权地进行工作。 2.2.3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检修会议,总结当月检修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检修任务。 2.2.4 批准全厂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包括重大特殊项目及其技术措施。批准全厂性检修技术文件,如工艺规程,主设备定级及升级规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2.5 负责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2.3 检修付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厂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2. 3.1 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车间编制全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重大特殊项目技术措施。 2.3.2 组织检修任务的全面完成。大修前至少一个月,召开准备会议,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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