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9号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9号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9号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

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2016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保障,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职工的工伤保险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规划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计划

11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1.1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及有关概念 11.1.1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及其过程的定义 1.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包括编制人力资源管理计划、组建项目团队、建设项目团队与管理项目团队的各个过程。 项目团队的管理与领导,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团队施加影响。 (2)强调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 2.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如下过程。 (1)编制项目人力资源计划; (2)组建项目团队; (3)建设项目团队; (4)管理项目团队。 在实际管理项目的过程中,处理人际关系还涉及许多技能,其中包括: (1)领导、沟通、谈判、谢双及其他管理技能。 (2)授权、激励士气、知道、劝告及其他与处理个人关系有关的技能。 (3)团队建设、冲突解决及其他与处理团队关系有关的技能。 (4)绩效评定、招聘、刘勇、劳工关系、健康与安全规定及其他与管理人力资源有关的 技能。 11.1.2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有关概念

为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就需运用激励理论,促使团队成员产生积极工作的动机。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概念: (1)动机:促使人从事某种活动的念头,是促使人做某种活动的一种心理驱动。 (2)组织结构图:组织结构图用图形表示项目汇报关系。最常用的有层次结构图、矩阵 图、文本格式的角色描述等三种。 (3)责任:把该做的工作做好就是一个员工的责任。 (4)任务分配矩阵或称责任分配矩阵(RAM):用来表示需要完成的工作由那个团队成 员负责的矩阵,或需要完成工作与哪个团队成员有关的矩阵。 (5)专门技术:项目经理所具有的其他人觉得很重要的一些专业技术知识。 (6)员工绩效:员工绩效是指公司的雇员公祖偶读成绩和效果。 11.2编制项目人力资源计划 通过编制项目人力资源计划过程,确定项目的角色、职责以及汇报关系,并编制人员配备管理计划。 11.2.1编制项目人力资源计划的工具与技术 组织理论描述了如何招募合适的人员、如何组建组织以及构建什么样的组织。项目组织的几种有效工具如下: 1.组织结构图和职位描述 可使用多种形式描述项目的角色和职责,最常用的三种:层次结构图、责任分配矩阵和文本格式。

人力资源管理预算制度

选择工作网·工作更轻松 人力资源管理预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资金,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费用使用,在遵循公司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目标的前提下,综合部除应编制年度人力资源管理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制费用预计表,以便充分发挥资金的运用效果。 第2条范围 人力资源管理预算的编制、执行与调整涉及公司的所有部门及主要人员。 第二章职责 综合部是人力资源管理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并提供相关数据,公司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查、核准等。 第3条综合部职责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管理预算,报预算委员会审批。 (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预算所需数据的收集和确认。 (3)按时进行各项费用的月度预算,编制费用预算表。 (4)及时预测变化的情况,对预算提出修改意见。 第4条各职能部门职责 需向综合部提供真实详细的历史和预测数据,配合综合部完成本部门需求的申报工作。 第5条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审核人力资源管理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中长期预算、规划 (2)审定下达正式预算 (3)根据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三章预算编制依据与原则 第6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选择工作网·工作更轻松(1)董事会确定的经营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上一年度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实际费用情况及本年度预计的内外部变化因素。第7条预算编制的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可行性、客观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8条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构成要素

选择工作网·工作更轻松Array 第9条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编制(见下表)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析(doc 9页)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析(doc 9页)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日期为(C) A、2010年12月8日 B、2010年12月20日 C、2011年1月1日 2、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哪些人有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C) A、正式职工 B、各类企业全部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 C、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3、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B) A、职工缴费 B、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C、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工伤保险实行下述哪种费率(C) A、统一费率 B、协商费率 C、行业差别费率 5、工伤保险基金不得有下列那种用途(C) A、劳动能力鉴定 B、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C、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 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几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 A、30日内 B、60日内 C、一年内 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多长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 A、一个月内 B、六个月内 C、一年内 8、职工应该到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B) A、任何一家卫生医疗机构都可以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 9、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谁负担工伤职工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A) A、用人单位 B、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负担 C、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0、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A)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部筹建方案及工作实施计划

人力资源部筹建方案及工作实施计划 一、明确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准时完成部门既定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2、合理配置公司各岗人力资源,定期做好员工的考核,制定合理的人员招聘计划,及时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合理调配各岗人员; 3、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并对新进员工的素质及能力负责; 4、保证公司人事、劳资、文件档案的齐全、完整; 5、制定人事管理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薪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等),并对公司各项已签发的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完善 6、对公司奖惩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7、及时、合理、合法解决公司与员工的劳动争议问题; 8、做好会议、集体活动(如军训、晚会、旅游等)工作的组织; 9、保证人力资源部预算开支的合理配置; 10、保证人力资源部所掌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明细 1、公司整体部门的规划:

制定组织结构图,部门编制的确定(组织结构);根据部门现有的编制广泛听取各部门领导的意见(岗位调查、分析),对各部门岗位进行优化,确定部门的编制,在部门编制的基础上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说明书,使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置适合公司目前和将来发展的需要,编制一经确定在没有新项目或者业务增加的情况等情况严格按即定编制执行,保持一年不变动,需变动的,需经过人力资源部核准,主管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2、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1)、加强各部门工作中的衔接,形成简易、流畅的工作流程,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2)、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薪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等。3)、对其它部门管理制度的修改、存档,并及时签发。 4)、制定“双线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人员,加强总部对各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保证公司内部的和谐稳定。5)、建立公司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公司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劳资双方的了解与合作,建立健康、和谐的内部关系,避免因沟通障碍而导致的人际关系紧张、工作配合度低、缺乏互信等不良倾向。 6)、企业文化的塑造与宣贯,企业文化的形成是一个不断累积、不断传承、不断发扬光大的过程,在一个拥有良好企业文化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如何搞好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天时、地利、人和,事成矣。其中,"人和"是主观因素,显得更为重要,在项目管理中也是如此。要达到"人和",我们可以从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人员募集和团队建设三部分来安排。做得好的话,就可以达到"人和"而"人合",凝成一股绳做事,这事就成了。 天时、地利、人和一直被认为是成功的三大因素。其中,"人和"是主观因素,就显得更为重要。比如,在足球比赛中,主场球迷甚至可以被视为主队又多了一名队员。在项目管理中"人"的因素也极为重要,因为项目中所有活动均是由人来完成的。如何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对于项目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中所涉及的内容就是如何发挥"人"的作用。它包括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人员募集和团队建设三部分。 一、排兵布阵 施工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也可以看作战场上的"排兵布阵",就是确定、分配项目中的角色、职责和回报关系。在进行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时,我们需要参考资源计划编制中的人力资源需求,还需要参考项目中各种关系如:组织、技术、人际关系等。一般采用的方法包括:参考类似项目的模板、人力资源管理的惯例、分析项目干系人的需求等。 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完成后将明晰以下几方面任务: 1、角色和职责分配。项目角色和职责在项目管理中必须明确,否则容易造成同一项工作没人负责,最终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为了使每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将每项工作分配到具体的个人(或小组),明确不同的个人(或小组)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责,而且每项

工作只能有唯一的负责人(或小组)。同时由于角色和职责可能随时间而变化,在结果中也需要明确这层关系。最常用的方式为:职责分配矩阵(RAW),示例参见图1。对于大型项目,可在不同层次上编制职责分配矩阵(RAW)。 2、人员配备管理计划。它主要描述项目组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人力资源。为了清晰地表明此部分内容,我们经常会使用资源直方图,如图2所示。在此图中明确了高级设计者在不同阶段所需要的数目。 由于在项目工作中人员的需求可能不是很连续或者不是很平衡,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提高。例如:某项目现有15人,设计阶段需要10人;审核阶段可能需要1周的时间,但不需要项目组成员参与;通常会采用资源平衡的方法,将部分编码工作提前到和设计并行进行,在某部分的设计完成后立即进行评审,然后进行编码,而不需要等到所有设计工作完成后再执行编码工作。这样将工作的次序进行适当调整,削峰填谷,形成人员需求的平衡,会更利于降低项目的成本,同时可以降低人员的闲置时间,以防止成本的浪费。 3、组织机构图。它是项目汇报关系的图形表示,主要描述团队成员之间的工作汇报关系。 招兵买马 在确定了项目组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人员之后,需要做的就是确定如何在合适的时间获得这些人员,或者说开始"招兵买马",这就是人员募集要做的工作。人员募集需要根据人员配备管理计划以及组

2016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最新】

2011年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本文来源于新华社2010年12月24日17:58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解读新修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有关条文变更内容整理如下,供参考: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 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参加工伤保险的人群也增加了,由原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类人群的基础上,新增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等六类人群。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解读: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及调整变更为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及调整。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

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解读: 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四、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解读: 新《条例》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由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现状为很多地方为县级统筹)扩大至“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五、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解读: 主要变动为:原《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原来的规定可以说只要是受到机动车事故的,无论责任在哪一方,受伤了就可以纳入认定的工伤情形之中,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纳入认定的工伤情形之中。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变化,一个变化是事故的范围扩大,由过去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扩大到所有交通事故;另一个变化是责任主体发生变化,过去是不管是谁的责任,只有发生机动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详细解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解读 文章来源:汉网 一、新《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条例》共增加了3条,修改了22条,其中实质性的修改约15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新《条例》对制度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至于上下班途中由于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如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酒后驾车等导致的伤亡,具有相当的主观故意且社会危害性较大,则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 (三)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新《条例》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并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 (四)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条例》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2倍多。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项目人员管理方案

项目人员管理方案 人员分工: 项目经理:易凡琪,负责全面工作(质量、安全、进度、与业主、设计、监理以及邻里关系的协调等)。 技术负责人:张贵筌,负责施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设计、解决施工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对上、对下计量的监督,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测量员:李辉,负责本工程的技术测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施工员:石思云,负责本工程单项工程的现场施工、质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施工员:王皓,负责本工程单项工程的现场施工、质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安全员:朱彬文,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程,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后勤部:周永辉,负责材料采购、收发材料、项目部生活。 1、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组织和配备,基本是以公司委派、项目部招聘组成的,对没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严重违反本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多次劝说没有结果的;项目部有权将相关人员退回公司的权利。 2、项目经理: (1)对现场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有领导责任。 (2)对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应积极落实,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问题,积极组织下属管理人员落实,解决。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把下属5个部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和睦、团结、有作战力的团体。 (3)在施工过程中,对下属5个部门有人事、职务调动权利。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经多次劝说没有改正的,有辞退的权利。 (3)有权对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核。 3、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 (1)管好本部门管里工作,对现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有领导责任。 (2)在公司职能部门指导的领导下,执行有关施工生产计划、指令,组织下属管理人员编制周生产计划、月进度计划、材料物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的管理、控制。 (3)每月23日前组织项目各工长编制完成月进度进化、月物资使用计划,上报公司总部。处理好和其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4)管理好本部门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有权对所属部门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比。 (5)对不称职的本部门人员有退回项目部的权利,由项目部安排。 (6)主持和制定相关的各种施工方案和计划。对项目质量、技术负责。 (7)对项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负有领导和管理的责任。 (8)经常性组织本部门人员对分包单位所属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2016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项目法施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 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有效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员工的内在潜能,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全面实现项目部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的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薪酬分配原则与形式、员工薪酬分配及管理等内容。 1.3 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 项目分类 2.1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为A 类项目; 2.2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为B类项目; 2.3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1~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为C类项目; 2.4 单项工程合同额在0.3~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为D 类项目。 3 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 3.1 项目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强化生产经营管理1

为手段,以完成经营承包指标为目标,按照责、权、利统一,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在坚持有效管理幅度和精干、高效的原则下,提高组织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2 项目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程序,产生和配备项目部正副职领导。 3.3 按照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项目部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3.4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项目部所需技能操作人员在公司职工动态管理中心或各基层单位聘用。所聘人员的临时工资关系转入项目部,享受项目部员工的同等待遇,项目部按公司劳务费用结算办法规定的标准向劳务输出单 位支付劳务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5 项目部部门设置见附件1。 3.6 项目部管理人员定员见附件2。 4 人力资源管理 4.1项目部所有员工均按公司及项目部有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4.2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是努力开发人力资源潜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为实现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目标发挥作用。 4.3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应自觉接受项目部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工伤保险的变化试题答案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工伤保险的变化 单选题 1.下列行业中,属于中等风险行业的是:回答:正确 1. A 银行业 2. B 房地产业 3. C 石油加工 4. D 证券业 2.在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包括:回答:正确 1. A 患职业病的 2. B 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 3. C 工作时间前后发生的事故伤害 4. D 鼠标手 3.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左右。回答:正确 1. A 0.5% 2. B 1% 3. C 1.5% 4. D 2% 4.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时间是:回答:正确 1. A 2010年7月1日 2. B 2011年1月1日 3. C 2011年7月1日 4. D 2012年1月1日 5.关于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与旧规定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回答:正确

1. A 增加了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2. B 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3. C 简化了工伤认定的处理程序 4. D 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 6.工伤保险受理的有效时间是:回答:正确 1. A 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 2. B 事故发生后6个月内 3. C 事故发生后9个月内 4. D 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7.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回答:正确 1.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72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B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C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 4. D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 8.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回答:正确 1. A 30 2. B 45 3. C 60 4. D 90 9.设立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机构是:回答:正确 1. A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

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随着现在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人在拼命的工作导致了很多的工伤的发生,但是一般都是有的,保险就会进行赔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最新释义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新工伤保险条例释义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1996年8月12日劳部发[1996]266号)2004年1月1日起失效。《工伤保险条例》代表了一种新的立法精神和倾向。注意两者条文差别体现的立法倾向细节。比如工伤与竞合问题的处理,从两部法律条文对比明显可以看到变化,《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关于补差的规定已经在《工伤保险条例》找不到了,2010年新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仍没有补差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晚于《工伤保险条例》且在《工伤保险条

例》施行之后才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该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的,不适用该解释的规定。《解释》在《工伤 保险条例》施行之后才施行,这一点很多人容易忽视,其实这很关键,关系到法律理解和运用的协调问题。明白这一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立法精神。比如说如果是在法院系统审理案件,参考这两个规定有冲突的地方,就应该偏向于《解释》的规定。 二、工伤保险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 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 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 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完整word版)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动性,缓解项目部发展中面临的人力资源矛盾,同时,引导项目部规范管理,提高人员素质,降低用工风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第三条为满足项目部工作需要,在达到公司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部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部分一般性或辅助性岗位、操作性岗位的用工(以下简称项目自聘)。 第二章项目自聘要求 第四条项目自聘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人均产值达到公司底线标准(1000万元/人年); 2、项目部岗位定员编制存在空缺; 3、人员需求计划公司无法调配,并授权项目自聘。 第五条项目自聘范围: 1、一般性或辅助性管理岗位包括:施工、安全、质量、试验、收料、库管、测量; 2、操作岗包括:厨师、保洁、司机、保安。 第六条项目自聘比例: 1、项目自聘员工不得超过项目员工总数(含自聘)的30%。 2、未经授权的项目部,不得自聘任何岗位员工。 第七条备案与审批 1、同时满足第四条、第五条条件的岗位用工,在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由项目部按内部用人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使用,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第五条所列岗位之外,特别是重要或关键岗位如合约、技术、财务等

岗位,项目部不得自聘,但可以向公司推荐其中的优秀人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履行面试和录用程序。 第八条用工条件 为保持队伍的弹性,项目部所使用的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采用多种用工方式相结合。不同用工方式的条件如下: 其中,项目部班子成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承诺证书注册到公司),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三章项目自聘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要设立人事岗位,对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招聘制度,规范自聘人员使用流程,确保自聘人员素质。 第十一条项目部自聘人员,可由项目部直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社保等统筹用费缴纳方式,防范劳动争议风险,合同期限不超过项目建设期限(或使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每月新增自聘用工,需将劳动合同扫描件(复印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要做好自聘人员用工管理,建立自聘人员花名册,做好自聘人员的劳动用工手续维护,做好日常考勤、考核和退工等工作。自聘人员合同到期,跨项目使用均需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项目部要规范自聘人员薪酬发放程序,建立并保持完整的薪酬

完整word版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总则第一章为激发项目部人力 资源管理的主动性,缓解项目部发展中面临的人第一条力资源矛盾,同时,引导项目部规范管理,提高人员素质,降低用工风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第二条为满足项目部工作需要,在达到公司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部可在公第三条 司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部分一般性或辅助性岗位、操作性岗位的用工(以下简称项目自聘)。项目自聘要求第二章项目自聘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第四条1、人均产值达到公司底线标准(1000万元/人年); 2、项目部岗位定员编制存在空缺; 3、人员需求计划公司无法调配,并授权项目自聘。 第五条项目自聘范围: 1、一般性或辅助性管理岗位包括:施工、安全、质量、试验、收料、库管、测量; 2、操作岗包括:厨师、保洁、司机、保安。 第六条项目自聘比例: 1、项目自聘员工不得超过项目员工总数(含自聘)的30%。 2、未经授权的项目部,不得自聘任何岗位员工。 第七条备案与审批 1、同时满足第四条、第五条条件的岗位用工,在符合基本任职条件

的前提下,由项目部按内部用人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使用,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除第五条所列岗位之外,特别是重要或关键岗位如合约、技术、财务等2. 岗位,项目部不得自聘,但可以向公司推荐其中的优秀人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履行面试和录用程序。 第八条用工条件 为保持队伍的弹性,项目部所使用的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采用多种用工方式相结合。不同用工方式的条件如下: 其中,项目部班子成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承诺证书注册到公司),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三章项目自聘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要设立人事岗位,对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招聘制度,规范自聘人员使用流程,确保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最新版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

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方案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方案 摘要 【摘要】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利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员工信息管理是企业信息管理的重要部分,面对大量的人事信息,采用人力处理即浪费时间、又浪费人力和物力,并且数据的准确性低。因此,开发一个界面友好,易于操作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进行自动化处理变得十分重要,这正是本系统开发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介绍了人事管理的开发过程。论文详细介绍了从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的整个开发过程。 【关键词】

0 引言 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内部组织正在发生巨变,未来企业成功的关键的依靠企业人力资源,人才之争已经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以人为本成为企业立足和发展的根本。有效力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储备力量,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动力。通过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掌握最新的、准确的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并对其进行复杂的统计与分析,从而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网络化的今天,网络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新的人力资源协作管理模式成为可能。通过网络管理系统,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作好人力资源管理的协调工作,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员工可以直接管理自己的技能,有效地发现和挖掘自身的潜能,及时与自己的上级、下属、同事进行的沟通与交流,同心协作,积极为企业的发展与决策贡献力量。通过网络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管理,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竟争力。 1 系统分析 1.1 需求分析 通过调查,要求系统需要有以下功能; ?全面管理企业的员工信息。 ?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信息。 ?人才招聘管理及企业人才库管理功能。 ?企业人才培训的全程跟踪管理。 ?提供企业员工考勤管理。 ?设置企业员工薪酬管理。 ?提供系统用户管理功能。 1.2 可行性分析 ?经济性 通过网络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大大的提高了企业人才的利用率,使之为企业创造了更大价值。人才利用率的提高,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竟争力,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管理能力,从而企业适应了信息时代的网络化管理要求,。 ?技术性 通过网络化管理,增强了员工之间的沟通,更好的协调员工之间的协作关系;对员工考勤与薪酬管理更加的科学;全程跟踪员工的培训,通过信息的记录,更好的作出员工培训方案。

项目人力资源计划

项目人力资源计划如何制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计划揭示了组织应当如何: 设法及时并且在预算内交付项目; 为项目人力资源的最优化合作提供环境; 确保适当的资源在适当的位置来交付项目; 确保优化和经过培训的资源池; 有效率地实时报告项目信息; 确保员工关注核心责任而不是行政任务; 有效管理服务或项目约定的生命周期。 第一,什么时候你需要人力资源计划 如果你处于以下情况,那么你可能需要人力资源计划: 如果你的企业是一个项目驱动/ 专业服务型公司; 当你的组织范围跨越不同建筑、场地、区域、时区和国家时; 当员工不再需要与他们的同事面对面工作时; 当你的企业拥有在地理上分散的项目、流程或服务交付团队时; 当你的项目人力资源达到了50 个以上,或当你的付费人力资源达到30 个以上时; 当以多种来源满足对资源的需求时——集中的、分散的和外部资源 第二,对人力资源计划的需求 下表总结了经济和企业的变迁,这些变迁驱动了对人力资源计划的需求 来自去往 关注削减成本关注加速增长 产品经济服务经济 扩大企业分散企业 静态人力资源项目人力资源 无差别时间差异化时间 企业中心思维项目中心思维 HR控制人力资源发展业务线控制人力资源发展 关注员工关注调整员工、项目和客户 最小化披露监管审查要求对时间的详细说明 常规工作地点移动虚拟的工作地点 第三,人力资源计划循环 人力资源计划是一项重复的规则,它通过管理和配置人才的循环指引一个企业去分析当前和预测的利用率。人力资源计划解决方案能够处理时间利用、人才以及管理层注意力的核心问题,让企业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

通过人力资源计划循环的持续运动驱动了企业最优化其对时间和人才的使用,并赋予管理者对所有必需的正确行动的深刻见解,企业忠于该规则来形成战略优势。为了项目人力资源,详细说明和最优化时间对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系统用于管理如何让恰当的人在恰当的时间处于恰当的位置。 第四,配置人力资源资源计划的思考 为了从系统中获得最大的优势,通过配置人力资源计划来处理这些变迁的企业应该在头脑中保持以下思考: 消除“烟囱”,并将你的整个企业视作一个共享的项目人力资源。 当用于企业范围内来说明技能、专业技术、覆盖领域、深度、风险暴露以及主题专门知识时,人力资源计划系统会产生最大的影响。在许多没有人力资源计划的企业中,非正式的同伴系统会造成管理者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员工来参与项目和服务团队,而剩下很多有能力的人未被使用。 虽然这些非正式的系统给最有闯劲的管理者带来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但企业在总体上却只获得了其人力资源相对优势和劣势的不完全图景,也无法充分理解或控制使用风险。它同样没有办法得知是否将最适当的人才分配给了最高优先权的项目中最恰当的客户,来为整个企业获得最大化的收入和利润,管理者可能鼓励知识差距和区域信息来为其特定的项目保存最佳资源。 使用人力资源计划系统确保企业将全部员工视作共享的项目人力资源、人才、客户需求以及跨业务线的项目可以相互关联,以便让人才可以迁移,人力资源也可以按照有利于整个组织的方式重新配置使人力资源计划是双向和协作的 最佳的人力资源计划过程是自下而上构建的,但是同样严重依赖于经过经理们充分沟通的战略目标。由于这个原因,跨不同业务线以及来自不同责任水平的代表应该在概述要求和选择系统之前,在确定企业的需求上合作。 协作计划系统让用户在使用中更好地理解了如何使系统最优化,该系统也让用户对过程、工作流程模式、人才分配,以及报告作出实时变更更加容易。例如,有的系统基于用户对工作流程作出的变更,自动改变了批准人才申请和分配的路线,图中项目主管和资源主管在申请、批准和预定资源上协作时可能包含不同的批准过程。 模拟需求和供给——测量差距并计划填补 当用户选择人力资源计划系统来回答诸如“我们是否有符合当前和变化的项目需求,以及未来增长的人才组合?是否按最优的方式在使用付费资源?项目成本能否得到更有效的管理?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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