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准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准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290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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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和控制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术语

人员密集场所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及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老所、托儿

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检查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分为两方面内容:即软件检查和硬件检查。软件检查是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各项法律文书、各种相关记录以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硬件检查主要是指现场检查,包括:建筑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给水、等情况。

3.1软件检查

3.1.1建筑物是否进行了消防审核、验收,审核、验收是否合格,各项法律文书是否齐全。

3.1.2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

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

3.1.3本单位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是否齐全。

3.1.4火灾隐患台帐及各项记录是否齐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否及时返回。

3.1.5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及培训工作,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3.1.6《消防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准确、详实。

3.1.7《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演练的频次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演练记录是否齐全。

3.1.8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度、装备状况、演练等是否符合要求。

3.1.9举办大型活动前,是否进行了申报审批。

3.2.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

记录是否齐全。

3.2硬件检查

3.2.1总平面布局及建筑等级

建(构)筑物的建筑等级及各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2.2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设施

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2.3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处于完好状态。

3.2.4安全疏散条件

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位置、宽度和数量、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等是否符合要

求,并保持畅通;安全疏

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示意图图示是否清晰、准确。

3.2.5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管网、消防泵房、消火栓等的设计;消防水的水量、水压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配件是否齐全,消火栓箱有无遮挡、私改、挪为他用等现象;室内外消火栓及管网的标识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3.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主控、探头、区域联动报警等各部分是否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7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系统中各部分是否处于

完好在用状态。

3.2.8消防器材

灭火器、防火砂、消防工具等消防器材的设置位置、数量、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并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9消防电源

消防电源的设置是否满足负荷要求,是否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10电气

各部位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私接乱拉电线及老化、裸露、过载等现象。

3.2.11消防广播

消防广播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完好在

用状态,并定时进行广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2.12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宽度、净空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无阻。

3.2.13其它方面

室内装修是否符合要求;动火是否履行相关手续;建筑物防雷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按期进行检测。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即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人员密集场所的下列部位应确定为重点部位,应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

4.1人员聚集的厅、室、疏散通道、舞台、观众席等部位;

4.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老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

4.3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

候车厅、调度室(楼);

4.4贵重物品室、档案资料室、精密仪器室等;

4.5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6灶间、厨房、气瓶间等使用或存贮可燃气体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部位;

4.7与火灾扑救密切相关的配电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房等要害部位。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火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系统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店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290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和控制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术语 人员密集场所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及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老所、托儿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办事对象 公众聚集场所。 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办理条件

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无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经营主体或是法定代表人,可不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变更登记手续。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除上述所列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许多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

性场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办理程序 窗口审查受理→分发业务→现场检查→拟定法律文书→法制审核→业务审批→窗口办结发文 业务权责运行流程 公安消防局窗口→防火监督处处长→防火监督处指导组→处长或分管业务副局长→公安消防局窗口 所需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 A654-2006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 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 B/T5907、G B/T14107、G B50045、G B50084、G B50098、G B50116、G B 50140、G B 50222、G B J16、J G J 48、G A 503、G A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p u b l i c e n t e r t a i n m e n t o c c u p a n c i e 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人员密集场所a s s e m b l y o c c u p a n c i e 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3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o p e r a t i n g a r e a s f o r l a d d e r t r u c k s 靠近建筑,供举高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的操作场地。 3.4专职消防队p r i v a t e f i r e b r i g a d e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消防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一)消防安全排查标准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经营前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2、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学校、幼儿园的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医院住院楼、养老院、福利院负责人应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3、是否明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4、是否实行防火巡查制度,特别是检查医院的住院楼、学校幼儿园的宿舍、养老院、福利院的夜间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6、室外广告牌、车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7、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8、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是否超负荷用电,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1 -

9、学校实验室、医院的放射间、胶片室、手术室、易燃制剂室、药(库)房等重点部位在使用期间是否设专人监护。 10、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门窗障碍物。是否在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通道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11、是否成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2、是否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配置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 (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高层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是否单独设置出入口; 2、室内吊顶是否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的难燃烧体; 3、医院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病房楼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 - 2 -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 公消【2010】268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当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规定,按照资料审查、实地检查、对照判定的次序进行。 第三条资料审查主要审查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对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不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件的,可以提交证明其投入使用时间和当时使用性质的房产证明文件。但建筑物1998年9月1日后进行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仍应依法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第四条实地检查主要采用现场核对、抽查提问、抽查测试等方法,按照本规则及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判定不合格要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条对照判定时,将实地检查情况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判定不合格要点》进行比照,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判定,制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并在审批表中载明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的情形。 第六条对经消防验收合格或者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后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现场核对消防设施、器材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与消防验收合格或者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时一致;检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第(二)、(三)、(四)、(五)项内容。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对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附录A中的相应表格;检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第(二)、(三)、(五)项内容。 第七条对与其他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中的公众聚集场所,除对本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外,还应对共用的消防控制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检查。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同时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一并受理、办理,分别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第九条对申报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现场核对,应当核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凭证载明的使用性质和规模,与申请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一致,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或者室内装修的情况。 第十条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查看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包括以下必要内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二)查看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现场提问单位消防安全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68-4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 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及广大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

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三提示”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员工考评机制,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常抓不懈。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应保障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所必须的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上岗前培训、提示标语的设计和制作、视频播放载体(如LED屏、楼宇电视等)及计算机提示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 第六条宾馆、饭店在客人入住登记时、客人点餐前进行口头提示;设有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的,楼宇电视或LED显示屏每隔2小时滚动播出文字提示内容;在客房的钥匙卡袋内附提示卡、客房放置卡片进行文字提示;在宾馆客房服务指南内设置“消防安全须知”进行文字提示;客房门后要张贴疏散指示图;

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监办在本项目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分安排部署、自查自改、督查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施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总监办组织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单位及责任人。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督促进行整改。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企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是否建立分包、外包、协作队伍管理“黑名单”制度,严格分包、外包、协作队伍和项目的监管,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和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是否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临时工、农民工、劳务工的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否完善各类

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禁“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省安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15〕33号)要求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总监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杜绝盲目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 落实责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公开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ICS 13.220.20 C 80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Standard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654-2006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3) 5.1通则 (3) 5.2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3)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3)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4)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 5.8 保安人员职责 (5) 5.9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5) 6 消防组织 (5)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5) 7.1 通则 (5) 7.2 消防安全例会 (5) 7.3 防火巡查、检查 (6) 7.4消防宣传与培训 (7) 7.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 7.6消防设施管理 (8) 7.7 火灾隐患整改 (8) 7.8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9)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9)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9) 7.11 重点部位管理 (10) I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 理规定(通用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通 用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2007年01月0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 50045、GB 50084、GB 50098、GB 50116、GB 50140、GB 50222、GBJ 16、JGJ 48、GA 503、GA 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ie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a s s e m b l y o c c u p a n c i e 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义务消防队d e d i c a t e d c r e w 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消防组织。 4.1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4.2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3人员密集场所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 4.4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5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6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或者委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31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检查方法(正式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人员密集场所火源检查方法 1、全面掌握本单位火源使用情况及其动火部 位。 2、本单位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动火现 场是否将可燃杂物进行清理,有无安全防范措施并配 备灭火器材。 3、电气焊工是否持证上岗。 4、在禁止吸烟和禁火区域是否有违法吸烟动火 现象。 (二)人员密集场所电源检查方法

1、检查单位消防主备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2、本单位用电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及私接情况。 3、拉接临时电源是否经过审批和符合操作规程。 4、是否有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照明或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现象。 5、配电室内和配电箱下方是否堆放可燃杂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器材及自动消防设施检查方法 1、消防器材是否有占用、挪用、丢失、损坏和部件缺失现象。 2、自动报警系统探头和灭火系统的喷头是否有遮挡损坏现象。 3、自动报警系统显示是否有隔离和屏蔽现象。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标准版)

( 安全试题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标准版) Regular examinations and question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to supple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knowledge of personnel in the company’s security positions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标准版) 一、单选题 1、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尤其要注意检查员工(D)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易) A、督促 B、号召 C、跟随 D、组织引导 2、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中) A、车间和仓库不得设置在同一个建筑物内 B、员工集体宿舍必须独立设置 C、对暂时确有困难、必须将员工集体宿舍和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将员工集体宿舍设在底层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用防火墙将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完全分隔并不得共用楼梯,同时应责令限期将员工集体宿舍搬出。 D、仓库和车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坚持车间布置在下面

楼层的原则 3、建筑内部因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家具,将(B)。(易) A、延长轰燃出现的时间 B、增加火灾荷载 C、降低耐火等级 D、影响防火间距 4、对按相关规定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机构除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外,必须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C)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消防监督检查。(易) A、重大隐患 B、重大情况 C、重大活动 D、重大影响 5、除规范有特殊规定外,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要求每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B)个。(易) A、1 B、2 C、3 D、4 6、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应设(C)楼梯间。(中)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内容和频次(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内容和频次(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内容 和频次(最新版)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

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1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2020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四篇)目录: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一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方法二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程序三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四 - 1 -

人员密集场所应具备的消防安全疏散条 件一 为指导各地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条件进行了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疏散设施,并保证其功能完备,完好有效 本次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包括五类场所:一是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容纳50人以上的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三是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是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五是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疏散设施主要指安全出口(包括疏散楼梯和直通室外地平面的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通用性要求 2 / 33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6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标准版本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检查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检查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附后),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

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防火分隔检查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系统检查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

详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范

详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范 作者:毛晓刚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 分享到:更多 再过一周就是春节了,如何保障影剧院、商场、超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引起本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月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园林局发布了《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餐饮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个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商场、超市、公园、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这个《规范》已开始试行,月日起正式实施,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后,《规范》将成为强制性地方标准。 安全无小事,《规范》处处凸显着对细节的关注:安全出口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网吧不得装封闭门窗和栅栏、烟道转角处每月至少清理次、超市购物车数量有限制、仓库堆放要保证“五距”……一些此前并不被人们重视的安全细节被明确提及;一些模糊的安全规定被数字化、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实施的核心目的,就是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系数,既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又维护商家利益。 对《规范》中一系列与广大读者密切相关的“细节”,本报在此为您详细解读。室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发光绳”引导人群疏散 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场、超市、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米以下的墙面上,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米。并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类似“发光绳”之类的发光指示标志——编者注),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不遮挡。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勒克司(照度,勒克司等于一支蜡烛从米外投射在一平方米的表面上的光的数量——编者注),营业性演出场所和电影放映单位不低于勒克司,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 分钟。商场、超市、餐厅的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分钟。有关负责人说,经过检查发现,目前“发光绳”还没有在这些场所安装,但是其它指示标志还是齐全的。专职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场、超市、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场所内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确保用火安全。半年演练一次应急预案 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商场、超市、餐饮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等应急预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预案演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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