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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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注意:本表格一式贰份,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填写时字迹务必清楚工整,切勿潦草。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威海市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一、二、三)。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表)

建德市 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表) 申办者:__________申办学校名称:_________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1、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举办者: 姓名(名称): 住址(地址):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太原市教育局印制 说明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对所列项目要认真填报,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二)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附A4纸; (三)本表一式两份,复制无效; (四)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1)民办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形式等; (3)内部管理体制(含: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产生、组成、权限、任期等); (4)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5)经费筹措方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6)章程修改程序; (7)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的性质、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 (8)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会计资格证书等)。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是多个主体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资产的投入方式、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关系等。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各项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外的规定材料。 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

杭州市基准地价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4]129号 (日期:2006-03-08 ) [收藏]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的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和《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调整在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问题给市国土资源局的批复》(杭政函[2002]18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将萧山、余杭区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纳入市区的统一体系。 二、基准地价是指同一土地级别范围内同类用途的区域性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政府公布的指导性价格。该地价标准作为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 对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者因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 三、凡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需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出让价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5号)规定确定。为加强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价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决定建立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其中,属净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含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属受让人自行承担征地拆迁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只含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 四、西湖风景区用地容积率大于2.0的,由市国土资源管局根据《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准地价》的标准,制订具体的实施标准。西湖风景区内用地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标定地价的20%乘以土地还原利率确定。 五、考虑到萧山、余杭两区是首次纳入市区基准地价体系,为有利于其地价管理政策和具体工作的前后衔接,在具体执行时,两区的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下调15%,其中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比例也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 六、上述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政府杭政函[20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杭州市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2、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 3、杭州市区商业用地楼面地价表 4、杭州市区综合用地楼面地价表 5、杭州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表

最新民办学校审批表

附件2 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2017 年8 日 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县(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本表中“机构名称”,申请人单位(人)可用铅笔申报,申请时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学校性质:指公益性或经营性。 本表一律由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审批 意见 印章 年月日机构名 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备注 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权责划分 3.1 人事部门权责 1. 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 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 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 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 各部门权责 1. 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都江堰市城区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都江堰市城区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2.0(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中兴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大观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拟设立机构名称高投创客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举办者高投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 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葫芦岛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葫芦岛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举办者:(章)学校负责人: 学校详细地址: 学校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手机: 年月日填报 葫芦岛市教育局印制

申报材料目录 1、申办报告 2、筹设批准书 3、筹设报告 4、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举办者资格证明 6、民办学校法人代表履历表 7、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及学历证明影印件 8、举办民办教育机构保证书 9、学校资产、办学场所有效证明 10、消防部门对办学场所的检验证明 11、学校管理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12、学校专(兼)职教师登记表 13、教学计划表 14、教学管理制度 15、安全管理制度 16、财务管理制度 17、民办学校章程 18、民办学校教学场所现场勘查记录表 19、办学审批表

申办报告 [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及管理使用]

筹设批准书

筹设报告 [内容包括办学地点、教学面积、课程设臵、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及管理使用]

担保书 经研究,同意同志为申办 的法定代表人,任期自200 年月至200 年月止。 该同志在任职期间,如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给社会及学员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时,其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担保单位:(公章) 担保单位法人代表:(名章) 二〇〇年月日 (注:提供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校验,复印件存档) 担保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属于法人组织(法人代表为),具有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特此证明 业务(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二〇〇年月日

最新长春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长春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拟办学校名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长春市教育局制 拟办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

注:学校根据申请的办学层次及学校实际情况填写。如体育场地、体育馆、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室、食堂、宿舍、超市等。

举办者登记表 注:1.民办学校为两个以上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此表可复制。 2.民办学校为两个以上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此表后需附联合办学协议,协议中须明确 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需提供举办者的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4.举办营利性学校的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社会组织的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决策机构、权力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5)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同意投资举办学校的决议。 5.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应当提交其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校园土地使用权证、校舍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举办者登记表 注:1.民办学校为多个公民联合举办时,此表可复制。 2.民办学校为多个公民联合举办时,此表后须附联合办学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需同时提供举办者身份证原件。 4.举办营利性学校的个人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提供个人存款、有本人签名的投资举办学校的决定等证明文件。 5.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应当提交其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校园土地使用权证、校舍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浙江省最新基准地价表

杭州市基准地价表(含余杭、萧山)发表时间:2015-03-06 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附件2: 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宁波市基准地价发表时间:2015-03-06 宁波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二、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 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按商业、住宅、综合、工业四大类划分,基准地价类型除工业用地采用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外,商业、综合、住宅同时采用楼面基准地价和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其中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还采用路线价表示。具体类别基准地价标准如下: 1、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楼面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2、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净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3、城区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路线价表(净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议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和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就区内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土地范围。本次调整覆盖面为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土地。 二、土地级别的调整。为方便土地管理,有利于与有关政策的衔接,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以辖区内各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等因素和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将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五等。同时根据各街道、乡镇内部土地开发现状和城镇规划,将各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划分三个级别,在具体级别划分时兼顾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对一些街道、乡镇区域地价差异不明显的,合并设定级别和基准地价。 三、基准地价内涵界定。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对各街道、乡镇内各级土地商业、居住、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地块外围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供电、供水、通信、通路、排水一般条件,地块内完成场地填渣平整。使用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及其他用地50年。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8,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商业路线价设定标准深度为12米,宽度为4米,建筑密度为100%,容积率为1。本次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9月1日。 四、基准地价的运用。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主要用于指导北仑区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对具体宗地交易价格确定起参考作用。对个别地块因征地拆迁费用大,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好,土地开发成本高于基准地价的,其地价按实际评估确定。对特殊用途地块,如港口码头、物流、加油站、旅馆、餐饮等土地基准地价根据区位条件、使用功能另行确定。 附件:1、北仑区基准地价汇总一览表 2、北仑区城镇主要商业路线价格表 3、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2009年建德市基准地价

建德市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公示 建政函〔2011〕103号 2009年度建德市基准地价标准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浙土资函〔2011〕7号),建德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组织实施【建政函(2011)103号】,现予公布。附件:建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建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条件界定: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建德市城区、梅城镇、寿昌镇、乾潭镇、大同镇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设定: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其他乡镇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土地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基准地价类型主要分为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类。基准条件界定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条件界定,基准地价“基准条件”见下表: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 2、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1.5;工业用地容积率:1.0。 3、土地开发程度:建德市城区、梅城镇、寿昌镇、乾潭镇、大同镇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 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红线内场地平整。其他乡镇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4、基准地价内涵构成由土地开发费、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 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35%、25%。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条件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建德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五日

表二:建德市基准地价表

尊敬的赞助商: **于200X年X月X日举办一个全校性的综合型运动会,历时一周。期间包括三个部分:开幕式文艺演出、运动会和闭幕式颁发奖项(两天)。我们校学生会外联部是此类校园活动指定宣传策划单位,对商家赞助大学生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赞助我校运动会活动的可行性有较深入的了解。现在就让我们为贵公司作此赞助可行性报告。 一、行性分析 1、本次运动会得到了学院团委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规模大、参与者多,能吸引更多师生及其家属来观看,深受同学欢迎,并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必引起全校性的轰动。 2、在校大学生达XXXX余人,人流量大达到运动会每天入场观看人次为XXXX左右。人口密集,而且本校的消费能力较高,为贵公司宣传的成效更明显。 3、本次活动得到师生关注,贵公司的产品也将得到大力的宣传。 二、宣传方式 1、横幅:为期一周的大横幅宣传,在学校内悬挂横幅,(横幅内容为运动会的内容和公司的相关宣传--赞助商名称)活动前三天粘贴在运动场等人流量最多的位置。悬挂时间是一天24小时不间断性。 2、我们将在运动会的宣传海报中点明贵公司为赞助单位。(前期宣传) 3、立式广告牌。在运动会期间作为独立的宣传方式在学校内进行宣传。(由贵公司提供) 4、在运动会举行期间,向裁判员和保安志愿者分发有赞助商标志的帽子,加大宣传力度。 5校广播站为期七天做有关贵公司的广播宣传 6运动会期间(一周)由贵公司在运动会赛区附近进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活动7运动会前后在校学生会网页上宣传并且发放传单。 8宣传棋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会场主干道,主席台等显眼位置放置彩旗进行宣传。 9气球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一些重要位置利用氢气球悬挂宣传。 10调查问卷:活动结束后,帮贵公司进行一次校园市场调查(调查问卷由公司准备并提供) 11、在运动会期间在校内设立咨询台 三、宣传效应: 希望本次活动的吸引性能帮贵公司的产品吸引更多的关注,互惠互利 1.海报和宣传单会注明"本次活动由***公司赞助举办。传单背面有公司简介(由公司提供) 2.本次活动还可以帮贵公司在学校内派发传单 4.优秀运动员的奖品由公司提供. 5.横幅有标明赞助商 备注:赞助费达2000元的,商家可参与颁奖 四、活动经费预算 场地租用费 500元 宣传展板 300元 后勤、志愿者服务队、礼仪队 400元 保安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 0.00元 宣传人员 200元

崇州市12个乡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期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2.0、工业用地1.2;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 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民办学校条件、申办报告、审批表(新)(样表)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具备的条件 (一)举办者。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权利义务等。 (二)组织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依法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 担任。 (三)办学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四)场所。培训场所应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所用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教学和实习操作的设备、设施、场所,实习设备应保证2-6人一台(套);招收住校生的,应具备必 要的食宿、医疗及安全保障条件;有办公用房。 (五)人员。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办学记录,年龄不超过70岁。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的,应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教学管理经验。 职业指导人员。学校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人员。 财务人员。学校应配备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财务管理人员。 (六)师资队伍。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且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任课教师应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上岗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基本条件。其中:承担初级及中级技能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应具备大专或高等职业院校以上学历及相应职业(工种)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以上学历及相应职业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承担高级技能培训的理论课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及相应职业(工种)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以上学历及相应职业技师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七)教学资料。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学校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由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组织实施。 (八)管理制度。应建立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 及安全卫生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九)经费。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培训项目需要设备较多的,固定资产应达到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的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和《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调整在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问题给市国土资源局的批复》(杭政函〔2002〕18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将萧山、余杭区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纳入市区的统一体系。 二、基准地价是指同一土地级别范围内同类用途的区域性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政府公布的指导性价格。 该地价标准作为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 对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者因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可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应按宗地评估确定价缴纳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 三、凡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需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出让价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5号)规定确定。为加强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价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决定建立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其中,属净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含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属受让人自行承担征地拆迁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只含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 四、西湖风景区用地容积率大于2.0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准地价表》的标准,制订具体的实施标准。西湖风景区内用地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标定地价的20%乘以土地还原利率确定。 五、考虑到萧山、余杭两区是首次纳入市区基准地价体系,为有利于其地价管理政策和具体工作的前后衔接,在具体执行时,两区的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下调15%,其中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比例也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 六、上述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政府杭政函〔2002〕18号文件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1

民办学校申请需要的材料

民办学校申请材料 一、材料封面。 “申办××学校材料”、“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二、申办民办学校材料目录。 三、申办民办学校审批表。 四、申民办学校的名称、地址。 (一)申办民办学校的名称、地址;(二)申办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单位或职务、联系方式等,是法人的要写明单位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三)培养目标;(四)办学规模(专业数、班数、人数);(五)办学层次(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六)办学形式(全日制、寄宿制等);(七)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室个数及面积、运动场面积、宿舍面积、试验室个数及面积、教职工人数,其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各学历层次人数,职称层次人数等);(八)内部管理体制;(九)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五、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举办者为个人的,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所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关于举办者的表现/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及完全民事权利的证明。 六、资产总额、来源和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者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管理方法)及有关证明文件。 七、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场地等的合同书复印件。 八、学校章程。 章程应规定以下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三)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四)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六)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首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十 一、申请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场地等的合同书,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其它证明文件。

民办学校申请表填报说明供参考无需打印资料

天津市民办学校申请表 拟设民办学校名称: 申请类型:□申请筹备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制

填表说明 民办学校举办者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钢笔、碳素笔)或打印方式。 民办学校举办者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如举办者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一、“拟设民办学校简介”栏目(第2页)中请填写包括民办学校地址、基本数据、拟举办民办学校培训内容、教学科研方面内容。 二、“联合办学协议”栏目(第3页)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办学事项中: “机构属性”栏目(第4、5、6、7、8页)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培养目标”栏目(第5页)请明确通过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 “招收学生”栏目(第5页)中的“年招生人数”请按类别分类表述。 “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5页)中所填写的证书请提供所颁证书完全相同的实样。“教育教学”栏目(第6页)请详细说明民办学校中拟设置的办学类别、办学范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并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四、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的“收费”栏目中的“项目”、“标准”(第8页)栏目是指民办学校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 五、举办者法人资格、办学出资、办学场所、校长、园长、会计、聘任的专兼职教师需提交有效证明文件。 六、真实性保证(第12页)中的签名必须是举办者和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如由被授权人签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教民 号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举办者: 姓名(名称): 住址(地址):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太原市教育局印制

说明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对所列项目要认真填报,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二)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附A4纸; (三)本表一式两份,复制无效; (四)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1)民办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形式等; (3)内部管理体制(含: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产生、组成、权限、任期等); (4)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5)经费筹措方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6)章程修改程序; (7)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的性质、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 (8)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最高学历 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是多个主体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资产的投入方式、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关系等。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各项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外的规定材料。

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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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内涵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开发费。开发费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基准条件 1、更新基准日: 2014年10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大宗地按达到区域实际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外围五通(宗地红线外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配套,场地内部平整的状态设定。 表1 瑞安市基准地价基准条件一览表 区域用地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宗地进深土地使 用年期 土地开发 程度 区(包括安阳、玉海、锦湖、东山、上望、莘塍六个街道)、汀田、飞云、南滨、仙降4个街道及塘下、陶山、商服用地 2.0 50%40m40年五通一平住宅用地2.0 30% -- 70年五通一平

湖岭、马屿、高楼 5个镇工业用地1.0 30%-- 50年五通一平 三、表达方式 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区域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类别或表达方式 城区(包括安阳、 玉海、锦湖、东山、上望、莘塍六个街道)、汀田、飞云、南滨、仙降4个街道及塘下、陶山、湖岭、马屿、高楼 5个镇商服用地级别价住宅用地级别价工业用地级别价 四、瑞安市基准地价表 (一)、瑞安市城区商服、住宅基准地价表 表3瑞安市城区商服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镇(街道)级 别 范围 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 金融 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批发 零售 用地 专业 市场 用地 住宿 餐饮 用地 高星 级宾 馆用 其它 商服 用地 生产 性服 务业

《四川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四川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附表1 深圳市民办学校申报筹设审批表 拟办学校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申请书或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 6、此表一式三份。 现申请民办学校筹设。本审批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举办者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教育局制 一、基本情况 举办者情况举办者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拟办学校情况选 址 规 模 校舍类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办学层次 办学形式 办学设施设置标准 计划投入使用时间 资产来源与资金投入情况是否要求办学回报土地来源 校舍房屋产权归属者名称 拟投入资金总额 属捐赠性质资金总额

捐赠资金用途 捐赠者名称 数额 捐赠者名称数额 二、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 (张贴处) 三、校产、资金来源等有效证明文件(张贴处) 四、书面申请报告(张贴处) 五、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有关说明页数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六、审批区教育局意见: 审核人: 电话: 市教育局意见: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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