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标规模 (2)

第三章招标应具备条件 (2)

第四章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3)

第五章招标程序 (3)

第六章公开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5)

第七章公司内部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规定了招投标的范围、招标形式、招标程序以及评标定标办法等。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各类基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投资规模必须进入政府招标市场进行招标:

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5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以及其他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第五条基建项目达到以下规模进行公司内部招标:

(一)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含)人民币到50 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绿化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

5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应进行公开招标而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

第六条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以下的项目基建部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与三家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谈判或询价,做好详细比价谈判记录,由基建部确定承包单位。

第三章招标应具备条件

第七条招标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立项、土地以及环评、

能评、安评等前置相关行政许可已批准。

(二)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内部招标必须施工图已完成。

第四章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第八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第九条招标方式:内部招标。组织形式:公司内招投标小组。

第五章招标程序

第十条公开招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招标计划和招标实施细则。

(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

1、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文件除了要提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基建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图纸和技术条款以外,还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主要条款或协议书、报价的具体要求和计算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等。

3、拟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的,宜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5、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6、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

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最高不得超过80 万元人民币。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国家及当地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 家以上(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采用邀请招标的,被邀单位名单应经项目责任主体审批。

(四)资格审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可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如下: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资金、信誉、管理、技术、装备等。

3. 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五)发出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进行工程交底和答疑,解答应隐去提问投标人名称,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采用有标底招标时,标底必须保密,标底审定后密封。

第八条内部招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由公司内部自行招标的基建项目,应由基建部填写《基建工程内部招标申请表》,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向三家以上单位发送《招标邀请函》,《招标邀请函》包括以下

内容:

1、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3、投标报价要求及工期要求。

4、投标时间及评标标准。

5、付款方式。

6、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质量等)。

7、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8、向三个以上(含三个)具备承建招标项目的资质、信誉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9、在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已竣工工程业绩,项目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六章公开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第十一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评标活动应按照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竞争优选、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有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应当从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名单中确定。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程序一般包括: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技术评审、商务评审,投标文件澄清、综合评价与比较等。

第十五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第十六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第十七条不宜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经评审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九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条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一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 个工作日之内与中标人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章内部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四条开标由基建部分管副总主持,工程技改项目负责部门、审计部、市场部、党工部参加,并由以上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基建部分管副总、项目分管副总、项目负责部门、公司纪委、审计部、市场部、基建部组成。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开标时由公司纪委派人检查并当众予以拆封。

第二十六条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评标技术要求

(一)能够满足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条件及内容;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评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废标。

(三)标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第二十八条评标过程

(一)审计部负责经济标评审,基建部负责工程技术标评审,其余人员参与评审,由参与评标的人员填写《招标综合评分表》并署名。

(二)评标委员所填写《招标综合评分表》填入《综合得分汇总

表》进行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平均分值。《综合得分汇总表》由所有评标人阅后签字。

(三)按各投标人得分高低《中标人排序表》,《中标人排序表》由所有评标人阅后签字,确定中标人。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与集团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 就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 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与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 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 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与风险评估, 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 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 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 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 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与管理模式, 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与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 三级公司就是项目法人,就是项目建设单位, 就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廉政目标责任主体, 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纳入集团与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与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 可签订。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合同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篇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查看pDF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手册 录(20XX年版)目 则总第一章 1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目的、依据 (1) 《内部控制手册》的适用范围 (12) 1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3) 2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4) 4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5)

4内部控制手册的更新与监督 (6) 公司组织架构及企业文化建设第二章 5董事会的工作流程 (1) 监事会的工作流程 (112) 16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流程 (3) 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及工作流程 (204) 经理层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及工作流程 (255) 子(分)公司设立流程 (296)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业务流程 (327) 战略规划与风险管理第三章 战略规划管理业务流程 (358) 全面风险管理业务流

程 (399) 重大事件应急管理业务流程 (4410) 人力资源管理第四章 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业务流程 (4811) 员工岗位管理业务流程 (5112) 员工招(选)聘管理业务流程 (5413) 员工退出管理业务流程..................................................................57I14 员工考核管理业务流程 (6215) 员工培训管理业务流程 (6516) 员工薪酬管理业务流程 (6817)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业务流程 (7218) 领导班子考核管理业务流程 (7619)

出国派遣人员管理业务流程 (7920) 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第五章 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8321)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业务流程 (8922) 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管理业务流程 (9423) 授权管理业务流程 (9724) 预算管理第六章 101预算编制管理业务流程 (25) 105运营分析与预算调整管理业务流程 (26) 109预算考核与评价管理业务流程 (27) 生产管理第七章 114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管理业务流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1目的 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 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 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 评价; 3.2.1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2.2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2.3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 项目; 3.2.4 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或n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 建设项目; 3.2.5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 料的建设项目; 3.2.6 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 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5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对策及明确的防范措施,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卫生设计和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6承担预评价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书, 各企业企划部门应组织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在评审中要体现安监部对预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时应有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讨论,安 监部门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8建设项目总发包方应将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 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等相关证件交安监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造册留档。9 投标、承包单位不论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考核等制度。 10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订立并 履行各方对安全生产所应负职责的具体条款。分包单位执行和遵守发包单位的一切安全规定,并接受督促检查。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发包企业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传达,承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企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3在施工期间,各企业的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0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京建法【2015】20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东城、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各区、县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 本办法所称专业承包是指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直接从建设单位承包专 业工程。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施工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制定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本市施工合同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参与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订立施工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之间与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当通过监理人进行。 第五条市建筑业联合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应当指导、帮助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施工合同管理能力,健全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探索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并履行公平、合理的施工合同条款,妥善解决合同纠纷。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六条工程项目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发包人应当是发包工程项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人应当是具有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发包人应当与招标人相一致,承包人应当与中标人相一致。 第七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订立施工合同。 直接发包的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依法订立施工合同。 第八条施工合同文件一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报价单,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还应当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九条下列内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二)合同工期及其所依据的定额工期、工期调整方式;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合同管理(2011修订)

第五章合同及法律事务管理 (2011修订) 21 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确保合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依据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依法有效监督、管理,保证履约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逐步建立体系化合同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企业整体合约管理水平,保证合同数据库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合同管理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业务风险 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合同效力出现瑕疵或者引发诉讼纠纷,造成企业经济及名誉损失; 合同的订立、签署和履约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导致合同谈判失误、权责不清、索赔不畅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 合同备案、台账及履约报表管理系统等管理不完善,导致企业合同台账信息缺失或者出现重大遗漏,无法满足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业务范围 该子流程主要描述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关于合同订立及合同履约管理的相关流程,包括合同订立中的合同审核,对合同订立及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合同文件备案管理等。合同管理主要有两种情况,即以股份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管理和二级单位以本单位名义签署的合同 83

的管理,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原则开展对 以本单位名义签署合同的管理工作。在执行合同管理业务过程中,应确保不相容职 责相分离。 四、业务流程描述 1 合同审批 合同相对方的确定与审批 合同进行招、投标或签署前,合同实施单位(指实施合同的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下同)对合同对方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属于工程承包、 分包类合同的,由经办人填写《中建股份公司合同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 作为合同审核的重要依据资料。 股份公司二级单位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参考《股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相关流程,审查相对方资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制作《资信评审文件》。 《中建股份公司合同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经合同经办责任人和合同实施单位负责人批准签署后,在办理合同文件用印时交由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存档备 查并记入《股份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表》。 合同文件的审批 根据工程内容的不同,由合同实施单位负责制作合同文本,依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对合同进行分级书面审核(分级审核权限参见本流程第条), 填写《合同文件审批会签单》,参与评审部门在《合同文件审批会签单》中 填写意见。 合同实施单位进行合同评审后,报有权批准人在《合同文件审批会签单》签字审批(有权批准人权限见本流程第条)。《合同文件审批会签单》于申请使用股份公司合同专用 章时交由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存档备案。 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合同文件的审批权限如下: 合同额10亿人民币以下(含本数)的境内房建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合同,5亿美元以 下(含本数)的境外工程承包合同,由业务主管事业部(业务 84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标规模 (2) 第三章招标应具备条件 (2) 第四章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3) 第五章招标程序 (3) 第六章公开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5) 第七章公司内部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规定了招投标的范围、招标形式、招标程序以及评标定标办法等。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各类基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投资规模必须进入政府招标市场进行招标: 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5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以及其他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第五条基建项目达到以下规模进行公司内部招标: (一)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含)人民币到50 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工程施工(含土建、装饰、绿化等工程)单项合同价在 5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应进行公开招标而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 第六条单项合同价在30 万元以下的项目基建部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与三家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谈判或询价,做好详细比价谈判记录,由基建部确定承包单位。 第三章招标应具备条件 第七条招标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立项、土地以及环评、 能评、安评等前置相关行政许可已批准。 (二)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公司及省公司关于安 全生产相关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保 证我局基建工作特别是即将开始的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西 部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反事故斗争,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工作会、年中工作 会、基建工作会、施工企业稳定工作会等重大会议对基建 安全工作的要求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的决定》,并以此指导本局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企业 (项目部)对工程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

理。 2、为配合工程实施,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建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素质必须满足要求。 3、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必须齐全、有效,更新完善及时。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安全措施计划、交通管理制度等。 4、送变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措施,不准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5、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施工企业应以省电力公司相关规定及危险点控制与分析标准等为指导,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特点,对危险点作出准确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控制办法,并报送建设管理单位和书面通知参与施工作业的

同济大学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和约束同济大学基本建设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等规范工程建设合同行为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同济大学基本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建合同的范围 学校授权基建处为一方当事人与社会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基建合同的签订 (一)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等项工程前期合同,由基建处总师室负责草签,项目组工作人员审阅后在《同济大学基建项目合同会签表》上签字。由经办人送分管副处长进行审核,处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同济大学基建合同章后生效。 (二)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基建处综合科负责草签。合同签订流程按《同济大学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三条(一)款执行。 (三) 施工总包合同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草签,基建处总师室进行初审。项目组工作人员进行审阅并在《同济大学基建项目合同会签表》上签字,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同济大学基建合同章后生效。 (四) 修缮项目合同由基建处工程科负责草签,合同签订流程按《同济大学基本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三条(一)款执行。 第四条基建合同的管理 (一) 合同正式签订后,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文本(正本)送基建处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资料管理员按规定存档。 (二) 经办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三) 对于合同变更的要重新签订书面补以协议。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解决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争议若需要进行诉讼解决的,必须与学校法律顾问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附录 同济大学基建项目合同会签表。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细则(20210201104139)

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内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确保西师发[2003]121 号《西北师范大学基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修订本细则。 一、本细则的使用范围是20万元以下(不含20 万元)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10 万元以下(不含10 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招标投标。 二、招标方式 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两种方式。竞标单位的数量,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得少于三家。合同标的数额偏小的项目,在情况特殊时经处长办公会同意可直接发包,但必须按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规范操作和择优发包。 三、权责划分计划管理科:负责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专业测试及施工(项目总包)招标; 施工管理科:负责总包项目发包时未含的建安分项、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招标; 材料供应科:负责总包合同约定的甲供建筑材料、设备的招标。 四、操作规程 1.服务类项目:按提出招标事项,确定招标方式,邀请投标单位,发放《招标须知》,投标报价,方案对比,择优定标的程序进行操作。 2.施工类项目:按审定招标项目,起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初选并邀请投标单位,发放图纸,踏勘现场,招标文件或图纸达疑,定时定点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步骤进行。 3.供应类项目的招标程序为:确定采购对象性能、规格及技术标准,市场考 察价格行情并了解厂(商)家经营资格、供货能力、企业信誉等,初步确定竞标单位,向竞标单位提交采购计划,竞标单位按规定格式投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五、组织形式 1.在一般情况下,招标项目由工地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预先15?30天提出,由主管处长视项目金额大小指定并组成招标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工地代表或专业工程师应在其中),由职能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但项目开标和评标应有一位处领导参加,所确定的中标人,须经处务会议认可。 2.额度偏小的项目或特殊情况下经处长办公会同意直接发包的项目,由责任 人牵头,在参与人数不少于 3 人的前提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本细则所指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含直接发包的小额项目)均不设标底,直接采取合理低价法中标,但施工项目明报价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含有倾销成分的除外。 七、本细则所指建安分项和甲供材料、设备均为总包项目招标时明确规定不发包或与中标单位在总包合同中事先约定的内容,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肢解工程后违法分包或增加甲供品种。 八、监督和制约方式 1.所有招标项目的评标过程和定标结果均当场形成书面文件(格式另详)并由全体评标人签名后,做为签订项目经济合同的唯一合法依据。除特殊情况外,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中低压配网新建、改造工程, 零星高压配网更改工程等)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临时工使 用、工程外委等基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临时工是指与县公司多经单位签 订短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相对固定的合同制职工。民工 是指为完成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临时使用,一旦任务完 成便立即辞退的人员。 第二章外委施工管理 第三条因本单位建设规模大,施工力量不足,需要 对中进行外委,在工程发包前,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基

建、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外委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委单位,不得使用。 第四条外委单位必备条件: (一)外委施工单位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有效期内;至少有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资质、施工简历及有效业绩证明等满足所承包工程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参加承包工程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三)有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持有安全准用证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 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通用版) 为加强和规范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各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减轻职业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对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外来参观、指导、检查和厂家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Q/XWRD/GL-AQ-000-2016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建筑、安装和与之相关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环节,在这些过程中都必须签定合同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确保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和造价,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涉及医院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职责,做好合同的审查、审核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实行谁负责谁主签的责任制,同时坚持合同签定会审、报批制。 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要求第四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安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应按照核准的资质等级承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无营业执照、无承包资质等级证书者不能承包医院建设工程,否则为无效合同,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所签订的全部合同都必须按国家合同发的规定的条款精神签订,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及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点或设备等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或设备等内容明细; 3、开、竣工日期或交、提货时间、地点; 4、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5、工程质量或设备等制造质量; 6、保修期保修条件; 7、工程造价或设备等价款; 8、工程价款或设备等价款的支付方式; 9、结算和交工、交提货验收办法; 10、技术资料提供份数及日期; 11、材料和设备工业及进场期限; 12、双方相互协商事项; 13、违约责任; 14、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15、其它。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六条合同签订的双方代表人必须弄清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概况、技术要求和建设期限,了解当地气象、运输、供水、供电、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情况及协作配合条件,属建安施工的还须了解当地的建安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取费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签约双方就合同有关事项及内容条款进行磋商后,由基建办拟定出协议或合同的初稿,在双方研究商定的基础上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