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

安工学字〔2010〕14号

安阳工学院学生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安阳工学院学生会干部选拔

任用机制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我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我校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又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优秀大学生走上不同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努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有工作热情、责任心、团队精神、服务意识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校团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使校学生会以更高昂的奉献精神服务于广大师生,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保持学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提高学生干部的竞争力、战斗力,校学生会各职位采取聘任制,对全校优秀学生干部实行择优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干部的选

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全体师生的监督。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3、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7、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创新、实干的能力,具有为同学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选拔任用职位

选拔任用职位为安阳工学院校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上干部职位。

四、选拔任用资格

1、选拔任用校学生会部长职务的,应具有一学期以上团组织、学生分会副部长以上或校学生会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2、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学院团组织、学生分会副主席以上或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3、选拔任用校学生会主席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学院学

生分会主席或校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上工作经历等各级学生组织符合条件者;

4、选拔任用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的学院团组织、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必须是党员发展对象;选拔任用主席职务的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选拔任用部长及部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根据工作需要应该具备一定专业方向知识。

五、选拔任用办法

校学生会干部在自荐、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采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拔。

相关程序如下:

推荐:由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和校学生会主席团提名三种方式进行报名,并填写《安阳工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登记表》,报校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筹备委员会审批。

审核评议:校学生会主席团将根据其个人以往表现及行为做出审定。在审核过程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成员将以民主投票的方式,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进行候选人资格初步评定。对初入选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谈话,由校团委老师进行评议,根据个人综合表现最终评选出校学生会部长及主席。

此外,在校学生会中期调整阶段,校学生会将对各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可将工作优秀的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到校

学生会任职或挂职锻炼。

六、任用机制

经一定程序审核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确定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后,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颁发聘任证书,并抄送其所在各学院党、团组织。

主题词: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办法》通知

安阳工学院校学生会 2010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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