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违反设备设施、经营场所及安全条件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2、未按规定提取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维护及保养检测

6、不具备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设备、设施及原料不符合标准

8、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的工艺、设备及材料

9、生产经营场所与宿舍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制度建设及人员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未经考核及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擅自从事相关安全工作

3、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

5、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管理人员

6、未履行与承包及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谢意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9、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10、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服从行政机关管理的违法行为

1、未履行及时报告义务

2、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变更或申请复核、注销手续

3、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

4、拒绝现场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事故隐患

5、发生事故时,不及时报告或干扰事故调查违反安全生产审批规定的行为

1、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的活动

2、违反许可证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施工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5、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

7、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容器

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1、出具虚假证明或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

2、擅自出租、出借经营资质或非法经营

3、未按同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4、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从事安全培训

5、转包安全评价项目

6、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7、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及商业秘密

8、违背职业准则,有失公正其它违法行为

1、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及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要求

2、生产或经营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3、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及其原料

4、对危险化学物质保管不善

5、发生重大事故

6、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

7、与从业人员签订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协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分类 违反设备设施、经营场所及安全条件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保证安全资金投入 2、未按规定提取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3、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未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未进行维护及保养检测 6、不具备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设备、设施及原料不符合标准 8、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的工艺、设备及材料 9、生产经营场所与宿舍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制度建设及人员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 1、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未经考核及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擅自从事相关安全工作 3、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 5、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管理人员 6、未履行与承包及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谢意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9、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10、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 1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服从行政机关管理的违法行为 1、未履行及时报告义务 2、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变更或申请复核、注销手续 3、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 4、拒绝现场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事故隐患 5、发生事故时,不及时报告或干扰事故调查违反安全生产审批规定的行为 1、从事超出许可范围的活动 2、违反许可证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施工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 5、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 7、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容器 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1、出具虚假证明或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 2、擅自出租、出借经营资质或非法经营 3、未按同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系

编号:SM-ZD-15554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 系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与体系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按标准的法律效力分类 一般分为如下两类: 强制性标准。为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建立统一协调、功能齐全、衔接配套的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必须强制执行。在国际上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和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越来越引起各国有关方面的重视,制定了大量的安全卫生标准,或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中列入了安全卫生要求,这已成了标准化的主要目的之一。而且这些标准在世界各国都有明确规定,用法律强制执行。在这些标准中,经济上考虑往往是第二位的。 推荐性标准。从国家和企业的生产水平、经济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考虑,在全国、全行业强制性统一,执行有困难时,此类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执行。如OHSMS 标准是一种推荐性标准。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密级程度□普通■秘密□机密□绝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 说明优化原 因 无 优化内 容 无 传达对象 应知应会一般了解 部门/区域岗位部门/区域岗位总公司总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制订:财务中心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中心√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资讯科技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培训中心 √中融信√客户服务中心√市场研发中心√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总裁□其他: 隐患分级分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227-94 DL409-91 DL408-91 4 术语与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 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 隐患的分级分类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 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 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 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 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按检查内容和专业分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标识、建构筑物、储运、劳动防护用品、文件记录、安全消防设施(含消防器材、应急装备)、其他现场问题及管理缺陷11类。 事故隐患等级 企业应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故隐患的定义,按事故隐患风险程度(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隐患等级认定。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认定 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用风险评估(评价,以下同)方法对事故隐患后果进行定性分析,并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风险等级。 具有重大及以上风险的事故隐患,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化工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仓库、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矿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

(安全生产)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 有色 (03) 建材 (05) 机械 (07) 轻工 (24) 纺织 (42) 烟草 (45) 商贸 (46)

冶金行业 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 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 (三)镍钴冶炼 (四)锡冶炼 (五)锑冶炼 (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 (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一)钨钼冶炼 (二)稀土金属冶炼 (三)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安全标准化企业分类专业评定标准

专业评定标准 目前,工贸行业共印发了30个专业评定标准,其中:冶金行业印发了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铁合金等7个专业评定标准;有色行业印发了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重金属压力加工等4个专业评定标准;建材行业印发了水泥、石膏板、平板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4个专业评定标准;机械行业目前执行2005年发布的考核评级标准;轻工行业印发了白酒生产、啤酒生产、乳制品生产、造纸、食品生产、调味品、饮料、酒类等8个专业评定标准;纺织行业印发了纺织专业、服装生产2个评定标准;烟草行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专业评定标准;商贸行业印发了商场、仓储物流、酒店等3个专业评定标准。 (一)冶金行业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18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共计800分。 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211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分为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236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分为13项考评类目、48项考评项目和219条考评内容,共计650分。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24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共计700分。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95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共计650分。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 ................................................. ..3 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 .................................................... ..4 总经理安全职责 ....................................................... ..5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 . (5) 车间负责人的主要安全职责 ............................................. ..6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6)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7) 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职责 (7) 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8-9 机修部安全职责 (9) 模具部安全职责 (9) 仓管员岗位职责 (10) 财务部岗位职责…………………………………………………………………….…… .10 品质部岗位职责............................................................................ ....... (11)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 (1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13-1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8-2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3-2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7-30

煤矿生产单位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1)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高安煤矿 2017年5月

通风 A级: 1.小煤井与矿井贯通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 B级: 1.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道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2.高瓦斯矿井的每一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 3.采区进、回风巷道没有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一条上山、下山风巷分为两段(或多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的;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5.采区变电所没有实现独立通风系统的。 C级: 1.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拆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3.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4.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工作面不能实现“双局扇、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的; 5.通风系统不合理或工作地点风量不足的; 6.巷道贯通未按规定编制贯通措施的; 7.巷道风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8.存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

理制度》规定的串联通风。 瓦斯 A级: 1.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 B级: 1.瓦斯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的; 2.各类通防仪器仪表未按规定配齐的;仪器仪表维修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 3.瓦斯检查点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4.高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涌出异常区监控中心站没有设在调度室并专人值班的; 5.具备瓦斯抽放条件而没有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 C级: 1.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及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布置独头工作面回采的;低瓦斯矿井独头工作面开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不按规定建立正式密闭的; 3.高瓦斯区域、瓦斯异常区域未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或执行不严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工作面没有按规定使用便携仪的。 5.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6.仪器仪表显示不准确、使用不正常而没有在8小时内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 7.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报警后不认真分析的、未采取措施的; 8.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行为的。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湖塘镇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湖塘镇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职责明晰、评价科学、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经合法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进行类别划分,每一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定为A、B、C、D四级,建立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第四条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坚持行业(职能)优先、属地为主、分类指导、科学评定、系统分析、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工作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镇安监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各属地监管部门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各街道办、社区,各园区、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的实施、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并会同区安监局、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划分,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

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与属地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安全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台账,负责分级确认、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对属地管理部门在分类分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 第六条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将20个国民经济行业(GB/T4754-2011)分为工贸企业、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以及其它共6大类,适用相应的评定标准。 第七条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危化品专项检查和监管治理,由安监科牵头负责,严格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装置运行专项检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生产工艺,加强对化工企业重组重建、整体搬迁、设施拆除、工艺淘汰等项目跟踪督办和指导服务。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私产、私销、私存、私运的行为及无经营执照,无安全许可证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监管,由建设交通管理所牵头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严格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规定,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对“三合一”,“多合一”的建筑企业及商店、市场的整治行动,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积极开展以防高坠、塔吊、施工用电为重点的现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坚决杜绝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疾痼疾。同时加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连环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 A级: 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 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 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文等规定,结合山东实际,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煤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下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人数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的; 3、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或有超限记录却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井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8、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 9、有瓦斯动力现象或邻近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矿井未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款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五、瓦斯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报警的。 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七、综合防尘系统不健全的 1、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

安全生产标准行业分类

一、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二)冶金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7.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 (三)有色 1.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四)建材 1.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五)轻工 1.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5.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六)纺织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七)商贸 1.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八)机械 1.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2.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省安监局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一)机械 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办法(二)造纸 1.造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浙江省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三)印染 1.印染行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浙江省印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四)船舶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4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

(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 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现行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需照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区别归类。 1.农林牧渔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饲养活动、海洋和内陆水域养殖和捕捞活动及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等。含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种植、培育、养殖、饲养、捕捞、畜牧等。 2.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以及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矿采业六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开采、选矿、钻探等。 3.制造业: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包括动力机械制造、手工制作以及产品的批发销售、零售等活动。含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医药橡胶、塑料制造等31个次级行业。只要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关键词:厂、加工、制造、印刷、修理等。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指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电力、热能、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及污水的净化、处理等活动。含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发电、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 5.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装饰,工程准备、施工设备服务等活动。含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架线、安装、装饰、装修等。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指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管道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货物仓储、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国家邮政局系统提供的邮政服务等活动。含铁路运输等九个次级行业。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忠,通信业归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余全部归入本行业。 关键词:物流、运输、客运、公路管理、公交、出租车、轮渡、港口、航空、机场、装卸、搬运、配送、快递、邮政等。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互联网等传输的通信、信息、电信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服务等活动。含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三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通讯、通信、电信、信息、网络、传输、网吧、计算机、软件、硬件、计算机维修等。 8.批发和零售业:指商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批发活动和零售活动。含批发业

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重大隐患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

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17.通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通风系统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得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得目得。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得辨识、评价分级与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得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得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就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与物质释放危险得、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得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得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得实质就是具有潜在危险得源点或部位,就是爆发事故得源头,就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得核心,就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得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得存在并确定其特性得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就是否可容许得全过

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得审查。? 其她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得人员有足够得培训,组织本科室得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得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得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得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得特点及生产现场得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得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她区域得物得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得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 2、作业过程中得人得不安全行为。 第七条危害因素造成得事故类别及后果 危害因素造成得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与窒息、其它伤害。

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合法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管理坚持行业(职能)优先、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 本市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信息平台、安全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考核信息平台。 第四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和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分级评定、建立监管台帐、实施监督抽查等各项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的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工作由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和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分级评定、建立监管台帐、实施监督抽查等各项工作。 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的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分级 第六条新注册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自从其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纳入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企业集团公司应当组织、指导和督促其属下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已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或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55-30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 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级是

DB37-T+2974 -2017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74—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etailed rule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industry commerce and trade work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2017-06-23发布2017-07-23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成立组织机构 (1) 4.2 实施全员培训 (1) 4.3 编写体系文件 (1)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5.1 风险点确定 (2)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2) 5.1.2 风险点排查 (2) 5.2 危险源辨识 (2) 5.2.1 辨识方法 (2) 5.2.2 辨识范围 (3) 5.2.3 危险源辨识 (3) 5.3 风险评价 (3) 5.3.1 风险评价方法 (3) 5.3.2 风险评价准则 (3) 5.3.3 风险评价与分级 (4) 5.3.4 确定重大风险 (4) 5.3.5 风险点级别确定 (4) 5.4 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4) 5.5 风险分级管控 (5) 5.5.1 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5) 5.5.2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5) 5.5.3 风险告知 (5) 6 文件管理 (5) 7 分级管控的效果 (5) 8 持续改进 (5) 8.1 评审 (6) 8.2 更新 (6) 8.3 沟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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