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富阳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富阳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富阳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7年12月31日,内涵构成由土地开发费、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三部分组成。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基准地价表

富阳市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富阳市土地级别范围划分说明表-商业住宅用地

富阳市土地级别范围划分说明表-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xxx县基准地价资料清单 一、工作底图 1、城区及其所含街道、各建制镇、乡现状图 2、更新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图、街坊图、原基准地价图等 3、重点区域的分区规划图 二、定级评价因子所需资料 1、更新区域各重要点状、线状因子的分布图:如车站、学校、医院、邮局、商业街银行、电影院、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 2、更新区域内各面状因子分布图:如环境质量优劣、各基础设施管线分布图、公共绿地面积 三、分部门所需资料 国土资源局系统 1.xxx县原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xxx县土地资源详查及历次变更调查报告; 3.x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4.各建制镇、街道、乡土地利用面积统计资料; 5.xxx县前三年更新区域土地出让、划拨和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统计资料; 6.xxx县土地志; 7.xxx县地理志; 8. xxx县xx年以来城镇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统计资料; 9. xxx县城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土地出让有关税费构成及其政策、管理法规; 规划局 10. xxx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1. xxx县城镇体系规划; 12. xxx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 13. xxx县建制镇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包括图件)。房产系统 14. xxx县各年度、季、月房产指数; 15. xxx县房产交易(销售、出租)价格资料(包括位置、面积、价格、容积率、房型等); 16. xxx县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17. xxx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标准。 城市建设系统 18. xxx县城市建设统计资料; 19. xxx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造价标准; 20. xxx县城市园林绿化分布图、规划图和统计资料; 21. xxx县供水、供气机构分布和统计资料; 22.xxx县建设志。 物价局 23. xxx县城镇商品房产价格资料; 环境保护局 24. xxx县环境保护规划资料; 25. xxx县前三年环境监测报告。 商业系统 26. xxx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27. xxx县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统计资料(分布图); 28. xxx县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统计资料(分布图)。 公安局 29. xxx县主要道路干线车流量。

城市房屋参考租金测定与空间分布_以广州为例

文章编号:1000-8462(2009)04-0618-06 城市房屋参考租金测定与空间分布 ———以广州为例 贾士军1,周春山2 (1.广州大学商学院,中国广东广州 510006;2.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中国广东广州510275) 摘要:房屋参考租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区片、路段等均质 地域的房屋,按照商业、居住、写字楼、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测定并定期发布的市场平均租金。它是地方政府租金课税的重要依据。文章探讨了房屋参考租金测定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并利用2007年广州市房屋参考租金成果,分析了房屋参考租金的空间分布规律。关键词:房屋参考租金;空间分布;广州市中图分类号:F293.35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要求全国各地建立租金指导价测定与发布系统,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将房屋参考租金测定与发布制度化。官方定期公布房屋参考租金的意义在于:①为政府部门租金课税提供依据;②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合理确定租金,为租赁双方商议租金提供参考;③为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估价提供依据。事实上, 2004年底至2007年间,由于国内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过热,刺激了开发商获取国有土地以及房地产投机行为,所谓的“地王”、“楼王”频现,政府单纯通过地价、房价反映当地房地产状况已不客观科学,而房屋租赁一般不存在租而不住、租而不用的行为,因此测定并定期发布房屋参考租金更具有现实意义。 目前,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地已先后开展了此项工作,但由于各地研究标准不一,存在问题 明显。例如, 北京市对外公布的房屋参考租金仅限于住宅范围,并且租金标准按照户型进行(例如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租金每月多少元),成果既不完善,也过于粗略。深圳市测定并发布全市房屋参考租金已愈10年历史,其参考租金包含商业、写字楼、住宅、工业房地产的路段与区片价,成果翔实、具体,但其测定路段与区片价时事先未研究样本分布类型,就直接采用中位数算法确定平均价的做法值得商榷,同时也未对外发布租金指数与空间分布规律,其成果研究深度还有待提高。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经制订城镇土地定级规 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多年以来国内学者研究了 地价的空间分布[1-4]、房价的空间分布[5-6]、城市住房空间结构[7]、 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8-9]等问题,上述规范与成果在研究思路与方法上为城市房屋参考租金测定提供了借鉴。国内也有学者研究房屋租金问题[10-11], 但有关研究主要是基于面板数据的城市整体租金研究,未对城市内部商业、写字楼、住宅租金空间分布规律展开研究,也未对城市参考租金的测定方法进行探讨。 1房屋参考租金测定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1.1房屋参考租金测定的任务与技术路线 房屋参考租金测定的工作范围主要限于城市的建成区内,目的在于科学反映城市内部房地产出租市场的租金水平。由于数据资料、时间、人力等方面状况,目前测定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条件许可时,可以半年或季度为单位。当以年为单位时,评估基准日以当年的7月1日为宜。房屋用途可以按照商业、写字楼、住宅、工业(或仓库与厂房)进行分类。其中商业按照首层和非首层进一步细分,住宅按低层、多层、高层进一步细分。房屋参考租金的测定单元一般有区域和路段两种类型。 对于商业、写字楼房屋,一般是临路分布,故可采用路段租金。对于住宅、工业房屋,一般采用区域租金。房屋参考租金的测定单位一般采用元/建筑 面积m 2 ·月。 房屋参考租金测定的技术路线可按图1进行。 建设部软科学项目(编号:20030092)和广州市教育局科技计划项目(编号:63039)联合资助。收稿时间:2008-04-21;修回时间:2009-02-20 第29卷第4期经济地理Vol.29,No.42009年4月ECONOM IC GEOGRAPHY Apr.,2009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解析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美元计价) 单位:美元/平方米 地价 区类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 商业公寓住宅工业市政及四源小区建设 配套城镇拆迁费近郊区县 征地费远郊区县 征地费 (1) (1) (1) (1) (2) (3) (4) (5) (6) 一类400-680 380-580 250-340 40-7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二类300-400 280-380 200-250 30-4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三类250-300 230-280 125-200 25-3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四类190-250 180-230 100-250 20-2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五类125-190 125-180 75-100 15-2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六类65-125 65-125 50-75 10-1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七类50-65 40-65 20-50 5-1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八类10-50 10-40 8-20 4-5 68-100 20-50 - - 10-23 九类8-10 5-10 4-8 3-4 68-100 20-50 - - 10-23 十类5-8 4-5 3-4 2-3 68-100 20-50 - - 10-23 基准地价计算公式:(1)*容积率修正系数+[(2)+(3)]*容积率+(4)*调整系数+(5)或(6)=基准地价(每平方米用地)

广州市增城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2011年版)

增国房字…2010?10号 关于公布增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 基准地价的通告 为健全本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增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经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覆盖我市全域,即包括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新塘镇、中新镇、石滩镇、派潭镇、正果镇和小楼镇所辖范围。 二、基准地价采用网格点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路线价加价表予以公布。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 四、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住宅、工业等三类。 1. 商业类:包括批发零售业用地(含各类商场、销售和服务网点、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用地),旅游餐饮娱乐业用地(含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游乐

及旅游设施、歌舞厅、俱乐部、康乐中心、高尔夫球场等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含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电信、银行、信用社、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服务的对外营业场所等用地)。 2. 住宅类: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及别墅、低密度住宅用地。 3. 工业类:包括工业用地(含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露天作业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的线路、站场等用地以及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交站场等设施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综合(办公)用地,包括办公用地(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它事业单位办公楼、会展中心、商业写字楼、金融保险业办公楼、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等用地)及科研设计用地(含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参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10%计算。 公共事业项目用地,包括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类教育、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慈善用地(含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及宗教用

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穗国房字〔2010〕55号)

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 穗国房字〔2010〕55号 为健全本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萝岗区(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范围。 二、基准地价采用网格点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路线价加价表予以公布。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09年7月1日。 四、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办公)、居住、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批发零售用地(含各类商场、销售和服务网点、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用地),旅游餐饮娱乐业用地(含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游乐及旅游设施、歌舞厅、俱乐部、康乐中心、高尔夫球场等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含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电信、银行、信用社、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服务的对外营业场所等用地)。 2.综合(办公)类:办公用地(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它事业单位办公楼、会展中心、商业写字楼、金融保险业办公楼、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等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含各类教育、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文化体育用地(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慈善用地(含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宗教用地。 3.居住类: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4.工业类:工业用地(含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露天作业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含用于物资储备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含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的线路、站场等用地以及城市道路、广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交站场等设施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地的用途类别确定。 五、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五通一平”的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的熟地价格,它包括土地取得费(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和综合(办公)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其中各区域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

杭州市基准地价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04]129号 (日期:2006-03-08 ) [收藏]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的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市土地估价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和《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调整在市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标准问题给市国土资源局的批复》(杭政函[2002]18号)的基础上,以近期市场资料为依据,将萧山、余杭区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纳入市区的统一体系。 二、基准地价是指同一土地级别范围内同类用途的区域性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政府公布的指导性价格。该地价标准作为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 对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其土地使用者因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清产核资以及司法仲裁中土地评估的基础,其中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时的实际价格,按成交价格确定。 三、凡符合有关规定,经批准需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出让价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5号)规定确定。为加强对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价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决定建立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其中,属净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含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属受让人自行承担征地拆迁的,工业等用地最低价不低于基准地价(只含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70%。 四、西湖风景区用地容积率大于2.0的,由市国土资源管局根据《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准地价》的标准,制订具体的实施标准。西湖风景区内用地年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标定地价的20%乘以土地还原利率确定。 五、考虑到萧山、余杭两区是首次纳入市区基准地价体系,为有利于其地价管理政策和具体工作的前后衔接,在具体执行时,两区的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分别下调15%,其中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的比例也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 六、上述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市政府杭政函[20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杭州市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2、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 3、杭州市区商业用地楼面地价表 4、杭州市区综合用地楼面地价表 5、杭州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表

吉林市基准地价、土地出让纯收益及年租金标准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 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文件 吉市政发〔2006〕13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等 土地价格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证我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决定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土地年租金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指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设定土地利用条件下,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级(等)别的法定最高年期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是指土地定级范围内,各级(等)别分用途或商业用地区

段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是指规定的各商业用地区段临街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主要作用。为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提供依据;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变化规律,为土地使用者投资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政府征收土地税赋的依据;评估宗地价格的依据。 三、本次公布基准地价的范围为吉林市城区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石井沟街道、丰满街道、双吉街道以及城区16个乡(镇)所辖区域。 四、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和商业用地路线区段应以土地级别图为准。商业用地分为六个级别,住宅用地分为七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商业用地以道路为级别界线的,高级别向低级别延伸一个宗地。土地级别图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参照区域末级执行。 五、基准地价的内涵。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以2005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分别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法定最高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和平均容积率,市城区商业、住宅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乡(镇)商业、住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市城区工业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乡(镇)工业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条件下的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2015年10月1日实施)资料

附件5 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一、商业用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1、容积率(楼层)修正 (1)容积率修正(适用于待开发项目) 表1—1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后得到的是对应容积率下的平均楼面地价。 表1—2 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后得到的是对应容积率下的平均楼面地价;(3)当商业容积率小于1时,基准地价为商业分摊用地地面地价。 (2)楼层修正(仅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表1—3 商业用地楼层修正系数表 地段办公用地的基准地价;(2)已建成项目或已有详细规划指标且能得知楼层数的待开发项目宜采用楼层修正。 2、临街深度修正系数(仅适用于商业路线价区段) 表1—4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15米)

表1—5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10米) 表1—6 商业用地路线价深度修正系数表(标准深度为8米) 3、宽深比修正系数(仅适用于商业路线价区段) 表1—7 商业用地路线价宽深比修正系数表 取实际宽度、深度取实际深度;深度超过标准深度的,计算宽深比时,宽度取实际宽度,深度取标准深度。 4、街角地修正 表1—8 街角地修正系数表 5、商业集聚度修正系数 进行商业集聚度修正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属于没有设定路线价的路段;(2)属商业比较集聚的区域,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其修正时针对商业用地网格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商业集聚度修正幅度为+10%。 6、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表1—9 商业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还原利率r=9.08%)

二、居住用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1、容积率修正系数 表1—10 原广州市十区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1—11 增城及从化居住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筑的别墅用地,而“低密度住宅”指的是用于开发低密度花园洋房的低密度住宅用地;(2)容积率为建设项目综合容积率,即含裙楼商业公建配套等的综合容积率;(3)待开发项目评估宜采用容积率修正;(4)容积率小于1时(别墅除外),宗地单位面积地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其他修正,住宅用地总价=宗地单位面积地价×住宅土地面积;(5)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时,宗地单位楼面地价=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其他修正,住宅用地总价=单位楼面地价×住宅建筑面积。 2、居住用地楼层修正系数 表1—12 多层住宅楼层修正系数(无电梯)

都江堰市城区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都江堰市城区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2.0(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中兴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大观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4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40年(商服用地)、70年(住宅用地)、50年(工业用地); 3、容积率:1.6(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201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外业调查资料清单

201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 外业调查资料清单 一、国土局提供资料 1、最新城镇地籍调查图件及数据库 2、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及文本 3、近三年(2010-2012)土地招拍挂台账及分布图(填写附表1) 4、近三年(2010-2012)土地转让台账及分布图(填写附表2) 5、新增划拨土地征地成本调查表及分布图(填写附表3) 6、最新征地区片价资料,包括:征地成本资料、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填写附表4至表6) 7、存量划拨土地收购(收回、征收)的补偿案例调查表及分布图(填写附表7) 8、划拨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案例调查表及分布图(填写附表8) 9、2010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电子版(图件、报告、土地定级因素因子) 二、政府办提供资料 1、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已出台的其他行业或专项十二五规划 3、2012-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4、市(县)领导有关土地、住房规划建设、项目建设方面的讲话稿 三、建设局提供资料 1、最新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取标准及相关文件

2、最新各类型建筑工程造价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表)(填写附件9) 3、城区路网一览表、分布图(包括现状及规划)(填写附件10) 4、排水现状及规划管网分布图、文本说明资料(填写附件11) 5、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及图集) 6、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文本、说明及图集) 7、城区园林建设养护情况说明 8、城区公共绿化地一览表(包括直管的和社会建设的)(填写附表18) 9、供暖现状及规划热源、管网分布图、文本说明资料(填写附表19) 10、供气现状及规划气源、管网分布图、文本说明资料(填写附表20) 11、2010-2012年各年度开发规模统计表(填写附表15) 四、房管局提供资料 1、近年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总体情况说明(可借用相关汇报或发言文稿) 2、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或补偿案例统计(填写附表12) 3、市(县)有关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文件(限价、保障房等方面) 4、二手房交易台账、月交易量均价统计(填写附表13、表14) 5、近年来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情况说明(可借用相关汇报或发言文稿) 6、在售楼盘统计表及分布图(填写附表16) 7、按月统计的商品房销售情况统计表(填写附表17)

宅基地地价评估

宅基地地价 依据《物权法(草案)》第1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同意,可以将建造的住房转让给本集体内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农户;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宅基地的评估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计算。相对来说,宅基地对外出租的情况较多,可以考虑采用收益法,但要注意违章扩建情况,土地收益的合法性。以下主要对比广州基准地价与宅基地价两者内涵的差异,浅谈推导出宅基地的一种技术路线。 鉴于广州市现行没有完整的宅基地评估的相关规章,而市区基准地价中住宅地价可以查询,此次评估的技术路线为假设宅基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找出两者的区别,然后对国有土地地价作适当处理,得出宅基地价值。 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一般用于农户建造住宅。广州市国有住宅地价此次参照广州市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依据《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穗国房字〔2004〕545号,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的熟地价格,它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经征用,政府补偿征地费用,然后进行土地开发,需耗用土地开发费,此时变成熟地,最后,土地使用人通过在土地市场上购买,支付地价款。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变为国家持有土地,再变为国有出让土地;价格形式也发生转变,由宅基地价格到国有土地价格(无期限或者划拨地价),到国有土地出让价格(有期限或者交纳出让金价格)。由此个人认为:仅考虑征地过程而不考虑拆迁过程,宅基地地价+征地费用及相关税费(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出让地价(此次为简化说明计算思路,国有土地出让地价取基准地价), 即宅基地地价=国有土地出让地价(基准地价)-(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征地管理费)。 以下举例说明估价对象为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某一宅基地评估过程,估价时点为2006年1月1日,估价目的为为解决司法纠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a)依据《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穗国房字〔2004〕545号),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计算得出该宗地地价为376元/m2(楼面地价),则国有土地出让地价=376元/m2; b)依据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府[2005]36号),经批准由用地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用地,其协议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只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原划拨用地和村改制、改造涉及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的,按土地有偿费标准的50%计收,则土地出让金=376*30%*50%=56.4元/m2; c)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国土征补[2004]第49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同天河区国土房管局、天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村委会1.7212公顷被征土地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拟订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d)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地类名称面积分类补偿标准补偿金额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凤凰街渔沙坦村菜地 0.0349 土地补偿费 179.36 6.2597 渔沙坦村货币 安置补助费 165.908 57902 渔沙坦村转付被安置的对象农田水利用地 0.0586 土地补偿费 179.36 10.5105 渔沙坦村货币安置补助费 165.908 9.7222 渔沙坦村转付被安置的对象养殖水面 1.1706 土地补偿费 269.04 314.9382 渔沙坦村货币安置补助费 165.908 194.2119 渔沙坦村转付被安置的对象建设用地 0.1575 土地补偿费 179.36 28.2492 渔沙坦村货币 未利用地 0.2996 土地补偿费 89.68 26.8681 渔沙坦村货币

浙江省最新基准地价表

杭州市基准地价表(含余杭、萧山)发表时间:2015-03-06 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附件2: 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宁波市基准地价发表时间:2015-03-06 宁波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二、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 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按商业、住宅、综合、工业四大类划分,基准地价类型除工业用地采用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外,商业、综合、住宅同时采用楼面基准地价和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其中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还采用路线价表示。具体类别基准地价标准如下: 1、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楼面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2、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净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3、城区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路线价表(净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议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和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就区内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土地范围。本次调整覆盖面为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土地。 二、土地级别的调整。为方便土地管理,有利于与有关政策的衔接,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以辖区内各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等因素和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将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五等。同时根据各街道、乡镇内部土地开发现状和城镇规划,将各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划分三个级别,在具体级别划分时兼顾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对一些街道、乡镇区域地价差异不明显的,合并设定级别和基准地价。 三、基准地价内涵界定。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对各街道、乡镇内各级土地商业、居住、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地块外围配套基础设施达到供电、供水、通信、通路、排水一般条件,地块内完成场地填渣平整。使用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及其他用地50年。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8,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5,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5。商业路线价设定标准深度为12米,宽度为4米,建筑密度为100%,容积率为1。本次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9月1日。 四、基准地价的运用。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主要用于指导北仑区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对具体宗地交易价格确定起参考作用。对个别地块因征地拆迁费用大,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好,土地开发成本高于基准地价的,其地价按实际评估确定。对特殊用途地块,如港口码头、物流、加油站、旅馆、餐饮等土地基准地价根据区位条件、使用功能另行确定。 附件:1、北仑区基准地价汇总一览表 2、北仑区城镇主要商业路线价格表 3、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划分范围

2009年建德市基准地价

建德市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公示 建政函〔2011〕103号 2009年度建德市基准地价标准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浙土资函〔2011〕7号),建德市人民政府同意该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组织实施【建政函(2011)103号】,现予公布。附件:建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建德市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条件界定: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建德市城区、梅城镇、寿昌镇、乾潭镇、大同镇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设定: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场地平整。其他乡镇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土地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基准地价类型主要分为商业、住宅和工业三大类。基准条件界定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条件界定,基准地价“基准条件”见下表: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1、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 2、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1.5;工业用地容积率:1.0。 3、土地开发程度:建德市城区、梅城镇、寿昌镇、乾潭镇、大同镇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 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五通一平,红线内场地平整。其他乡镇达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4、基准地价内涵构成由土地开发费、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 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35%、25%。 5、基准地价文件必须完整使用,若实际宗地条件与设定条件不一致,还需进一步修正。 建德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五日

表二:建德市基准地价表

尊敬的赞助商: **于200X年X月X日举办一个全校性的综合型运动会,历时一周。期间包括三个部分:开幕式文艺演出、运动会和闭幕式颁发奖项(两天)。我们校学生会外联部是此类校园活动指定宣传策划单位,对商家赞助大学生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赞助我校运动会活动的可行性有较深入的了解。现在就让我们为贵公司作此赞助可行性报告。 一、行性分析 1、本次运动会得到了学院团委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规模大、参与者多,能吸引更多师生及其家属来观看,深受同学欢迎,并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必引起全校性的轰动。 2、在校大学生达XXXX余人,人流量大达到运动会每天入场观看人次为XXXX左右。人口密集,而且本校的消费能力较高,为贵公司宣传的成效更明显。 3、本次活动得到师生关注,贵公司的产品也将得到大力的宣传。 二、宣传方式 1、横幅:为期一周的大横幅宣传,在学校内悬挂横幅,(横幅内容为运动会的内容和公司的相关宣传--赞助商名称)活动前三天粘贴在运动场等人流量最多的位置。悬挂时间是一天24小时不间断性。 2、我们将在运动会的宣传海报中点明贵公司为赞助单位。(前期宣传) 3、立式广告牌。在运动会期间作为独立的宣传方式在学校内进行宣传。(由贵公司提供) 4、在运动会举行期间,向裁判员和保安志愿者分发有赞助商标志的帽子,加大宣传力度。 5校广播站为期七天做有关贵公司的广播宣传 6运动会期间(一周)由贵公司在运动会赛区附近进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活动7运动会前后在校学生会网页上宣传并且发放传单。 8宣传棋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会场主干道,主席台等显眼位置放置彩旗进行宣传。 9气球方阵。在运动会期间在一些重要位置利用氢气球悬挂宣传。 10调查问卷:活动结束后,帮贵公司进行一次校园市场调查(调查问卷由公司准备并提供) 11、在运动会期间在校内设立咨询台 三、宣传效应: 希望本次活动的吸引性能帮贵公司的产品吸引更多的关注,互惠互利 1.海报和宣传单会注明"本次活动由***公司赞助举办。传单背面有公司简介(由公司提供) 2.本次活动还可以帮贵公司在学校内派发传单 4.优秀运动员的奖品由公司提供. 5.横幅有标明赞助商 备注:赞助费达2000元的,商家可参与颁奖 四、活动经费预算 场地租用费 500元 宣传展板 300元 后勤、志愿者服务队、礼仪队 400元 保安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 0.00元 宣传人员 200元

崇州市12个乡镇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期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2.0、工业用地1.2;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 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基准地价定义 1、估价基准日:2015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4、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广州市国有土地出让金计收案例(补交)

广州市国有土地出让金计收案例 实例1:一德路某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64.74平方米(其中首层263.49平方米,二层301.25平方米),现交易补地价,需补交多少土地有偿使用费? 《房地产权证》注记该房屋位于D1222图12幅331地号内,经查,该地段商业基准地价5850元/平方米,商业路线价加价16193元/平方米,办公基准地价2743元/平方米。拟按建筑面积、商业基准地价的35%,加收商业路线价加价的10%计收土地出让金,其中二层商业给予楼层修正系数0.4。故补交土地出让金额为:为:首层商业地价+二层商业地价=(商业基准地价×35%+商业路线价加价×10%)×首层商业面积+(商业基准地价×35%+商业路线价加价×10%)×二层商业面积×二层商业楼层调节系数,即(5850×35%+16193×10%)×263.49+(5850×35%+16193×10%)×301.25×0.4=1408015元。 实例2:寺右南二街××号二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975.09平方米,现交易补地价,需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注记该房屋位于2303图10幅内,经查,该地段商业基准地价5252元/平方米,办公基准地价3226元/平方米。商业二楼楼层修正系数为0.4,经楼层修正后土地收益低于办公,故按建筑面积、办公基准地价的30%计收。补交土地出让金额为1975.09×3226×30%=1911492元。 实例3:一德路某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64.74平方米(其中首层263.49平方米,二层301.25平方米),现交易补地价,需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注记该房屋位于D1222图12幅331地号内,经查,该地段办公基准地价2743元/平方米。拟按建筑面积,办公基准地价的30%计收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额为:办公基准地价×30%×建筑面积=2743×30%×564.74=464725元。 实例4:一德路某非私人产权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64.74平方米(其中首层263.49平方米,二层301.25平方米),现交易补地价,需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注记该房屋位于D1222图12幅331地号内,经查,该地段住宅基准地价2286元/平方米。拟按建筑面积,住宅基准地价的30%计收土地出让金。补交土地出让金额为:住宅基准地价×30%×建筑面积=2286×30%×564.74=387299元。 实例5:一德路某私人产权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64.74平方米(其中首层263.49平方米,二层301.25平方米),现交易补地价,需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菏泽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附件1 说明:1、评价区:东至洙水河南支;南至万福河;西至水库西二路;北至日东高速公路南100米。总面积为214.85平方公里。 2、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3、容积率:设定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1.6;住宅用地1.3,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包括供水、通路、供电、通讯);五级地“三通”(包括通路、供电、供水);各级别用地场地平整。 6、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附件2: 菏泽市商业用地路线价表 单位:万/平方米 说明:1、评价区:东至洙水河南支;南至万福河;西至水库西二路;北至日东高速公路南100米。总面积为214.85平方公里。 2、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3、容积率:设定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1.6;住宅用地1.3,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5、平均开发程度设定:一、二级地“五通”(包括供水、排水、通路、供电、通讯);三四级地“四通”(包括供水、通路、供电、通讯);五级地“三通”(包括通路、供电、供水);各级别用地场地平整。 6、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附件2: 菏泽市商业用地路线价表 单位:万/平方米 说明:1、评价区:东至洙水河南支;南至万福河;西至水库西二路;北至日东高速公路南100米。总面积为214.85平方公里。 2、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3、容积率:设定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1.6;住宅用地1.3,工业用地0.6。 4、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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