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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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

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内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内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内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1)是否有地下室总平面图、地下室关系图、人防分区平面图及总防火分区示意图,分区绘制的地下室平面应同时绘制防火分区示意图。

(2)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3)功能房间名称是否标注清晰,平面尺寸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门窗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楼梯、电梯、扶梯等垂直交通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辅助用房的配置是否合理,卫生间的位置和器具数量是

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各专业设备用房和管井位置是否合理、尺寸是否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立、剖面图

(1)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建筑物立面高度尺寸是否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建筑突出物及建筑高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划规定和建筑方案批复要求。

4.消防设计是否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和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救援场地、建筑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防火构造措施等是否满足相应的规定。

5.建筑物的功能中是否有特殊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室外与建筑物入口的无障碍通达性是否合理,建筑物公共部分垂直交通是否满足无障碍需要,有残疾人到达的区域是否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或无障碍卫生间;是否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6.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建筑专业审查不通过:

1.不满足规划批复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1)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主要规划指标。

(2)建筑退线距离或建筑间距。

(3)其他已明确的要求和指标。

2.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3.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三、结构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是否完整,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是否清晰。

2.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结构耐久性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建筑物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及地下结构和地上结构、室外结构的环境类别等设计安全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防地下室设防类别、抗力等级等是否满足规范和主管部门批复要求。

3.主要荷载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及自重以外的附加恒载取值是否符合荷载规范和相关规定,特殊荷载选取依据是否充分。

(2)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风载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风洞试验报告。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地震影响系数、结构阻尼比等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考虑温度作用,升(降)温度和有关参数取值是否正确。

(5)地下室抗浮设计中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取值是否合理。

(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取值是否合理。

4.地基基础设计

(1)地基基础设计方案的选择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必要时应提供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

(2)是否正确使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土有腐蚀性时)等方面的建议进行分析及采取相应措施。当设计采用的基础方案与地勘建议不一致时,其措施是否恰当。

(3)采用人工挖孔桩是否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的有关规定。

(4)抗浮设计水位是否正确,采取的抗浮措施是否合理、可靠;当采用疏排水(释放水浮力或部分释放水浮力法)设计时,是否符合适用范围的土层,计算参数是否正确,措施和构造是否可靠。

(5)基础选型及埋深、天然地基持力层、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及承载力特征值的选取是否合理;存在欠固结土层时,桩基是否考虑负摩阻的不利影响,是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要求。

(6)不同基础形式混用或存在不同基础持力层时,是否充分考虑基础沉降差的影响,是否合理设置沉降缝。

(7)当工程场地存在溶洞与土洞等不良地质时,是否有对地基稳定性影响的判断及土洞、浅层溶洞的处理方案,地基基础方案是否合理、可靠、安全。

(8)必要时应说明对已建相邻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及保护措

施。

5.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是否包括上部及地下室的结构选型、楼盖选型及布置、主要材料、主要构件截面设计说明,当采用无梁楼盖时是否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限值等;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及各结构单元的划分是否合理。

(2)多层、高层结构:采用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当存在结构不规则情况时,是否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对重要构件、薄弱层及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满足安全要求。

(3)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所采用的结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稳定设计要求,支撑系统及主要节点和支座形式是否合理、可行,连接方式是否安全、合理;如采用新型结构形式,是否有合理的传力路径和计算分析论证。

(4)幕墙结构:对高大幕墙是否有结构设计说明,选取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安全;风荷载、温度荷载取值等设计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是否可靠、主体结构分析中是否计入幕墙的影响。

(5)大体积混凝土结构与超长结构是否有减少混凝土收缩、开裂的加强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

(6)关键技术问题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法,如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

(7)超限工程判断及对超限审查意见的答复

1)是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2015〕67号)和广东省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判断,结论是否准确。

2)属于需要进行超限专项审查的工程,应先进行超限审查。已通过超限审查的工程,是否列出结构的抗震性能目标以及构件的抗震性能水准,是否对审查意见逐条答复,答复意见及设计文件修改是否到位。

6.结构计算及分析

(1)是否明确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并适用现行规范。

(2)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结构分析主要参数是否符合规范和程序计算的要求。

(3)复杂结构是否按规范要求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程序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

(4)需进行时程分析时,地震动参数(加速度峰值、强震持时等)的取值是否正确。

(5)薄弱层和薄弱部位的判别是否正确。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层结构的计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层间位移及层间侧向刚度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程序计算的主要控制性指标,包括周期、位移、扭转位移比、剪重比、框架部分所占的倾覆弯矩比例、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力与底部总剪力比值、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比等应列表说明,并分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7)是否对计算结果进行整理以及必要的分析和说明。

7.主要材料选用

(1)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墙体材料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材及焊条牌号、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密封材料、特殊材料或产品(成品拉索、锚具、阻尼器等)的选材是否正确合理。

(2)幕墙结构材料选用是否完整、合理。

(3)是否有钢结构的涂装说明和防火材料说明。

8.结构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是否进行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是否恰当。

9.对特殊工程应提出施工特殊要求,所提出的方法和要求是否合理。

10. 结构体系、结构材料的选择是否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一致。

11.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要点。

(二)设计图纸

1.是否提供基础平面图,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是否完整。

2.是否提供主要楼层的结构平面布置图、竖向构件布置图及主要构件截面尺寸是否完整。

3.是否提供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平面图中是否已表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

(三)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结构专业审查不通过:

1.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差

距较大的。

2.需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而未进行审查,或未按专项审查意见回复调整的。

3.不能保证结构总体安全性,结构设计方案很不合理的。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四、给排水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是否完整、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是否清晰。

2.是否执行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等,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

3.给水、排水和热水等各系统设计是否完善、合理、安全,设计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是否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消防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源(水质、水量、形式)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水箱容积等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消防系统及灭火设施的设计参数、系统组成、设备参数及控制方式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符合规范要求。

5.给水系统

(1)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条件是否明确,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是否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是否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文状况、供水量及净化水处理工艺等。

(2)用水量:采用的用水量定额、用水人数(或单位数)、使用时数、小时变化系数、用水项目等指标以及最高日用水量、

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计算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3)给水管网设计是否满足最大用水量的要求。

(4)给水系统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充分利用城市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并符合规范要求。

(5)供水设备的选型及参数(流量、扬程、功率)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6)高层建筑的供水分区和供水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水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生活储水池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及相关部门批复要求。

(9)给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10)选用的卫生洁具是否为节水型产品并符合规范要求。

6.热水系统

(1)采用的供水水温、用水量标准、小时变化系数、用水人数(或单位数)等设计参数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2)热源、加热方式及加热设备的选择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加热设备的供热量是否满足设计耗热量、热水量要求。

(3)热水系统的供水方式是否合理;供水分区是否与给水分区一致,系统冷、热水压力是否平衡。

(4)当利用余热或太阳能时,采用的依据、供热能力、系统形式、运行条件及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5)热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敷设方式及保温、防腐的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7.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

(1)主要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正确。

(2)水处理工艺流程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系统

(1)排水设计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室外(市政)排水条件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2)污水排水量计算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3)雨水排水工程采用的降雨强度、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和雨水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4)排水是否采用污水与雨水分流制,并符合规范要求。

(5)排水管网的设计是否满足最大排水量的要求;提升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6)排水管的管材选用、接口及敷设方式是否合理且符合规范要求。

(7)污废水的处理设施设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8)屋面雨水是否设置溢流设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9.中水及雨水利用系统

(1)中水系统:采用的水质指标、处理水量等设计参数是否正确,水处理流程和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2)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采用的水质指标、设计重现期、年降雨量、年可回用雨水量、年用雨水量、雨水控制指标等设计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水处理流程和设备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 对有隔振及防噪音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给排水设施

是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11.对特殊地区(地震、软土地基等)的给排水设施是否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12.节水、节能措施是否符合绿色建筑设计目标中对应等级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要求。

13.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装配式建筑给排水设计技术要点。

14.其他

(1)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2)未使用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禁止的设备及材料。

(二)设计图纸

1.建筑小区(室外)给水排水、消防总平面图

(1)给排水管线及各种构筑物是否表达清楚,干管的管径、排水方向、市政给排水管道接口位置和控制标高是否标注齐全;管道及构筑物布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2)给水系统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水质污染措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3)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布置是否满足保护半径要求并符合规范要求。

2.建筑单体平面图及系统原理图

(1)是否提供给排水及各消防系统的首层、标准层、管道或设备层的平面布置图,并标注室内外接管位置、管径、水流方向等。

(2)是否提供机房(水池、水泵房、热交换间、水箱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等)平面布置图。

(3)是否提供给水、消火栓、自动喷水、自动喷水、热水、中水等系统原理图,并标注管径、水流方向及相关标高。

(4)水处理工艺是否合理,流程图表述是否清晰。

(5)给水系统中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水质污染措施并符合规范要求。

(6)室内消火栓是否布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主要设备表:是否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参数、数量,并满足设计要求。

(三)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给排水专业审查不通过:

1.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差距较大的。

2.系统设计严重不合理的。

3.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五、电气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应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等内容。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符合要求,设计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标准是否适用、完整,本专业设计内容以及与其它相关专业的分工及界面说明是否清晰。

2.变、配、发电系统

(1)负荷分级是否正确。

(2)负荷指标选择、负荷计算及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及配置是否正确、经济合理,是否提供详细的负荷计算表。

(3)供电电源电压等级、回路数、专线与否及容量选择是否正确、经济合理。

(4)高低压配电系统主结线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以及变压器之间的联络和切换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继电保护装置设置及操作电源选择是否正确。

(6)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形式、容量和性能指标选择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满足需求。

(7)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型式设置是否明确,电气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选择是否合理。

3.供电系统

(1)供电方式是否说明。

(2)配电及控制线路选型和敷设方式是否合理和满足规范要求。

4.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主要场所照度标准和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规范要求。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是否正确;应急照明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

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是否正确。

(4)对有二次装修照明和照明专项设计场所的说明是否满足要求。

(5)景观照明是否符合《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5.建筑物防雷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

(1)建筑物防雷类别及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防雷措施是否与被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的防雷要求相适应。

(3)重要及特殊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相关特殊防雷措施。

(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装配式建筑设计项目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及确保有效接地所采用的措施。

6.接地系统

(1)接地系统型式及接地电阻值是否满足要求。

(2)总等电位连接、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是否对特殊场所(如医院洁净手术部等)的接地措施予以说明,是否满足要求。

7.电气消防系统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等系统

系统设置及组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

配置和传输、控制线缆的选择及敷设是否正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是否正确,消防控制室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以及火灾警报装置、消防通信的设置是否正确,并符合规范要求;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应急照明联动控制方式等是否正确。

(3)消防应急广播

广播分区原则、扬声器设置原则、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方式、系统主备用电源供给方式等是否正确。

8.智能化系统

(1)设计合同涵盖的各子系统的设置是否与建筑功能相适应,是否经济合理和满足用户需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系统设计描述是否完整(包括系统组成、网络结构、控制功能、设备选择及设置部位、性能参数、机房位置、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供电方式、防雷与接地措施等),系统配置是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3)智能化各机房及控制室位置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管道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9.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节能产品的应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10. 智能化机房的通信接入、用电容量、电磁屏蔽、防雷接地等要求是否明确。

11.采用的电气节能、能源利用等措施是否满足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的要求。

12.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要点。

13.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1)强、弱电管线布置和敷设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变配电房、发电机房、通讯网络接入机房、开关房、消防控制室等位置及编号是否标注,变压器、发电机台数和容量是否标注。

(3)图例符号是否清晰注明。

2.变、配、发电系统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中参数标注是否完善(包括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整定值、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等)。

(2)变配电房、发电机房大小尺寸、净高是否满足要求,发

工程初步设计范文

工程初步设计

第四章结构 1.设计说明书 1.1工程概况: 1.1.1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位于吉林省辽源市白泉镇东交大街以北、规划路以东、溢洪道以西。 1.1.2总建筑面积:㎡。 1.1.3建筑物长58.3m,宽为16.64m,局部十三层:长为45.60m,宽为13.90m。 1.1.4本工程地主体十二层、局部十三层。 1.1.5建筑总高度为45.9m。 1.1.6建筑物各层层高:一层 3.6m,二、三层层高 4.5 m,四至十二层层高3.6 m,局部十三层层高3 m。 1.1.7主要柱网尺寸:7.2×5.7 m、7.2× 2.5m、7.2×8.1 m。。 1.1.8 本工程图纸中所标注标高均为相对标高,±0.000设在一层室内地面面层,假定其绝对标高为249.20m。 1.2设计依据 1.2.1使用年限:50年。 1.2.2自然条件: 1.2.2.1风、雪荷载见下表:

1.2.2.2抗震设防的有关参数见下表: 1.2.3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 6月27日提交的《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2.4建设单位提出的结构设计要求: 各类建筑物应按建筑的规模、功能与用途结合工程地质情况确定基础形式与地上结构形式,结构形式的确定以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和当地规划要求为原则,力求结构形式简单、节省投资。 1.2.5法律、法规、标准: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TGT137-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3建筑分类等级: 1.4主要荷载取值: 设计使用活荷载: 办公、会议室: 2KN/m2走廊、楼梯间、会客休息区: 2.5KN/m2行政服务大厅: 3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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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

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 . . 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技术审查要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

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一、总则 1.1 报请初设审查的资料内容 1.1.1 可研或方案批复附件及其他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要求; 1.1.2 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水文地质勘察文件; 1.1.3 工程位于城市建成区,应提供建设区域内的相关管线资料; 1.1.4 全套初步设计文件; 1.1.5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资料。 1.2

初步审查应包含的内容 1.2.1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文件标识是否齐全、规范;深度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1.2.2各专业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2.3方案比较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明确了工程规模、推荐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有效控制投资; 1.2.4 可研或方案阶段是否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1.2.5 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二、城市道路专业审查要点 序 号项目 审查内容

1? 设计文件 总体要求 1 、 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和意见;对特殊复杂的可研和规划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评价;方案如有重大变化调整,是否具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 2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规划情况、现状建筑及管线等限制性因素、现状交通、地形地貌、地震、水文、防洪、文物、环保要求等)收集是否齐全;3 、 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完整,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工程数量是否准确; 4

、 拟定的总体设计原则是否合适, 预测的交通量是否准确并与建设规模相 匹配,道路的功能是否明确,采用的技术标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 、方案比较是否充分,推荐方案是否合理; 6 、 分期实施工程是否具有远近期结合方案; 近期实施方案是否合理、 可行; 7 、初步设计图纸制图规范、统一,标识清楚,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对关键、特殊技术问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论证或说明;9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附件2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 〕8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变更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市政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审批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房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水务、公路等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 二、牵头部门及其职责规划部门为规划报建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立案申请和所有立案材料,并即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负责将规划报建阶段所有审批文件一并送达给建设单位。 三、受理地点我局及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等 6 个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集中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 口统一收发案;番禺、花都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过渡期内可同时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和番禺、花都分局驻番禺区、花都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条件成熟后可改为全部在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萝岗、南沙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在萝岗、南沙分局驻萝岗、南沙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 四、受理流程 规划部门负责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各并联审批部 门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在流程限定的

初步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初步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目录 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篇行政审查部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篇技术审查部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建筑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平面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给水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采暖通风与空调、热能动力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消防设计综合篇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人防设计综合篇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节能设计综合篇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环境保护综合篇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概算专业审查要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设计总说明 1.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2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3设计的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内容应包括:功能分区原则,街景空间组织及与周围环境协调,交通组织等;1.4 总指标 1.5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总平面 2.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2.2 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3)竖向布置图(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编制) 3.建筑 3.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3.2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对多层或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应绘制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单元式住宅平面图中需注明技术经济指标和标准套型。 (2)立面图 视建筑物的性质、繁简,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 (3)剖面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繁杂的部位。 4.结构 4.1 设计说明书

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如:结构选型,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主要结构材料的选用;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的结构处理等。 4.2 内部作业 对复杂的建筑或构筑物进行结构方案比较,确定计算原则,并作必要的计算工作(计算书应经校对、审核).对已确定的方案应有平面布置图和必要的剖面图(初步设计一般不出图)。 5. 给排水 5.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5.2 设计图纸 (1)给排水管道总平面图(单栋建筑可不出图) (2)室内给排水主要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原理图,标注出室内外接管位置(或坐标), 管径及标高。 5.3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5.4 计算书(内部作业) 内容应包括:各类用水量计算,设备选型及构筑物尺寸计算等。 6. 电气 6.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6.2 设计图纸 (1)供电总平面图(单栋建筑可不出图) (2)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3)配电、照明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图 平面图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复杂工程或大型公建应出系统图(只绘至分配电箱)。 (4)自动控制与自动调节的方框图或原理图;控制室平面图 6.3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6.4 计算书(内部作业) 内容应包括:负荷计算;短路电流及继电保护计算;电力、照明配电系统保护配

建筑施工图(初步设计)制图方法

建筑施工图(初步设计)制图方法 一、制图原则 1.规范化:依据国家制图规范和制图深度要求制图; 2.适用性:用通用软件和通用命令,以便团队协作。 3.可修改性:运用标准图层设置和制图方法,以便修正。 4.高效率:将每一张图分为基本确定部分、经常修改部分、一次成图部分, 分步骤的绘图,每步骤尽量由向设计上级主管确认后进行下一步,以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二、总平面制图方法 (一)总平面图需要表达的内容 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地块的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3.地块的定位坐标。 4.地块与周边道路、环境的关系。 5.地块内的道路系统(车行、人行)、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 6.建筑物与红线的关系(建筑红线或建筑控制线)、建筑物与建筑物(场地内建 筑及场地外建筑)之间的关系、建筑与道路系统之间的关系。 7.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及出入口位置。 8.比较简单的场地要表达竖向设计及土方图(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 9.指北针及比例或比例尺。 (二)制图步骤 1.整理好各项原始数据:地块定位坐标、指北针、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周边道路环境的反映、保留的地形地物及出图比例或比例尺。在非特殊情况下,绝对不可以移动电子版地形图上的用地红线位置!!之后才可以开始绘图。 2.确定方案后再开始绘图。如为规划方案应将方案草图扫描后再开始绘图。 3.先确定地块内道路中心线的定位。 4.绘制建筑在地块内的定位。参考:建筑控制线、防火间距、日照间距等。 以上设计内容必须经设计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下步的绘制。

5.绘制地块内广场、停车场、绿地的布置范围。补充完整整个道路系统(人行、车行)。注意:穿过建筑消防车道的设计。 6.补充完整其他广场、停车场、绿地及环境小品等细节的图纸内容。 7.比较简单的场地考虑竖向设计:周边道路最高点及最低点标高、地块内建筑室外标高、道路交叉点标高、道路的做法及断面。 8.标注:建筑名称、层数、高度及出入口位置,建筑物的长度和宽度(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中此长度和宽度应与平面图一致)、新建建筑物之间、新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建筑物退红线的距离,如为正式报审文件,需标注建筑物角点坐标。 10.核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标于总平面图纸上(施工图除外)。 三、平面制图方法: (一)平面制图所需要的原始资料: 1.总平面图; 2.平、立面方案; 3.确定出图比例; (二)制图步骤: 1.轴线 2.按出图比例,标轴线号及轴线标注;如果是住宅,应标好户型套内建筑 面积,经项目负责人或工种负责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步工作!! 3.承重墻及承重柱,应与结构专业核对清楚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4.隔墙; 5.门窗(内门窗尽量准确,外门窗将来依据立面进行修改); 6.各种管井洞口,应与设备专业核对清楚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7.楼电梯及其他构件,注明楼电梯编号及详图索引; 8.如为方案图布置配景家具;如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只布置施工部分的构 件,(如洗手池、坐便器等)并与各专业核对; 9.依据出图比例标注其他尺寸。(尺寸标准依据设计深度要求) 四、立面制图: (一)立面制图需要的资料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 点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三年五月

前言 一、为指导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本《要点》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及其它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 三、本《要点》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 四、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

一、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一)文本装订齐整,封面的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清晰,出图印章有效,扉页内签署齐全,注册师印章有效,设计文件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相关规定。 (四)对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穗府〔〕1号)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及子评估表、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措施及必要的计算、模拟分析报告。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规划设计是否满足规划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一、总则 报请初设审查的资料内容 可研或方案批复附件及其他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要求; 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水文地质勘察文件; 工程位于城市建成区,应提供建设区域内的相关管线资料; 全套初步设计文件;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资料。 初步审查应包含的内容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计内容是否完整;文件标识是否齐全、规范;深度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各专业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方案比较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明确了工程规模、推荐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有效控制投资;

可研或方案阶段是否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二、城市道路专业审查要点 序 号 项目 审查内容 1? 设计文件 总体要求 1 、 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和意见;对特殊复杂的可研和规划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评价;方案如有重大变化调整,是否具有相关的论证或批准文件; 2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规划情况、现状建筑及管线等限制性因素、现状交通、地形地貌、地震、水文、防洪、文物、环保要求等)收集是否齐全;3 、 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完整, 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工程数量是否准 确; 4 、 拟定的总体设计原则是否合适, 预测的交通量是否准确并与建设规模相 匹配,道路的功能是否明确,采用的技术标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 、方案比较是否充分,推荐方案是否合理; 6

、 分期实施工程是否具有远近期结合方案; 近期实施方案是否合理、 可行; 7 、初步设计图纸制图规范、统一,标识清楚,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8 、对关键、特殊技术问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论证或说明;9 、是否明确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2? 强制性条 文 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涉及城市建设道路专业的强制性条文。 3?

建筑初步设计说明

初步设计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 一、设计依据 (一) 有关文件 1、设计任务书; (二) 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具体详见各专业设计说明 (三) 设计基础资料 1、气象资料:杭州地区30年平均(1971年-2000年) (1)温度:年平均气温为17.8℃ (2)降水量:年降水量为1454mm。 (3)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70.3%,最大值出现在6月,最小值出现在12月。 (4)日照:平均日照小时147.1h/月。 2、建设场地工程技术条件: (1)用地条件:地块南北长约62.5米,东西长约65米。用地面积约3684.54平方米。 (2)交通条件:。 二、工程规模及设计标准 1、工程规模: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为2705.72平方米。 2、设计范围: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要求,我院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 规划设计,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特点 1、遵循“适用、美观、大方”的原则,同时风格和色彩要与一期现有建筑的风格颜 色及环境相协调。。 2、遵从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完整以及节能、节地的原则。 3、综合考虑规划基地周围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建筑物性质、道路交通、绿化状况以及其他环境因素,充分利用和强化已有特点和条件。 4、建筑单体设计依据总体布局,创造更多的自然通风、采光的室内空间,节约能源。平面布局紧凑,流线顺畅,布局经济合理,满足使用要求。 5、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倡经济、实用、美观的设计原则。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84.54㎡(合5.527亩) 2.总建筑面积:2705.72㎡ 3. 建筑基底占地面积:1370.14㎡ 4. 容积率: 0.73 5. 建筑密度: 37.19% 6. 绿地率: 10% 7.机动车停车数:15个 第二章总平面设计说明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书.docx

百度文库 项目登记号:()号 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专家审查意见书 建设单位:成都亚宝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成都亚宝高新劲松项目 工程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南部新开发区 设计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 审查专家:李国文、陈芳培、祝鸿钧 刘迪先、侯素铭、张佳宁、朱锦云 完成日期:2011年 4 月

专业:建筑审查意见(共1页)第1页 工程概况: 亚宝高新劲松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南部高新开发区。项目总净用地亩。分为两个地块,1地块净用地亩。本初设为一地块的一期工程,规划净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一期包 括二层地下室(附建人防)六栋底层带商铺或物管用的25~34 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和一栋2层独立的商业楼。 基本评价: 1.总平面布置合理,有利于建筑群的空气流动、满足日照的要求,区内环境较好。 2.室外交通组织合理、流畅,满足消防作业和使用的要求。 3.地下室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符合规范要求。 4.住宅平面布局紧凑,采光好。 5.人防设计建筑面积3703 ㎡,符合国家规定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要求。 意见和建议: 1.土建设计依据中也应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公安部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 2.节能设计很具体。但是外墙保温材料为“无机保温砂浆,”这种统称有些模糊,应当 明确具体材料的名称,如复合水泥基玻化中空微珠。目前省内只有它可以达到耐火等级 A 级。关于屋面“通知”也要求 A 级,不好办,四川省有关部门还未强求一定要 A 级。 3.商业楼的首层室内与两座楼梯都不相通,这与规范无关。但是如果首层将来作局部夹层,最好利用原楼梯(从室内就可到夹层)。 4.所有住宅电梯都标为消防电梯,建议在平面图上明确一台无障碍电梯。 5.住宅 C4 型入门外有一个走道,建议入户门不要用FDMz,可以采用普通防盗门。 设计人员 专家工作单位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人员 ) 审查专家职务职称教授级高级建 联系电话028-筑师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五日穗建技【】202号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规范和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保证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现将初步设计报审规定明确如下: 一、审查范围: 我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广州市政府《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建设管理权限的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92]57号)规定,分工如下: (一)由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组织审批的项目: l、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位; 3、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 4、重要、特殊、复杂的工程或由市计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需要送审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厅委托审查的项目。 (二)由市属各有关局主持审批的项目: 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编制与初步设计深度相近的工程实施方案(对工业项目等)或设计

方案(对民用建筑),按隶属关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委、办)负责审查批准。各局本身的工程报有关委、办审批,委、办的工程报市政府审批。批文抄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计委与有关部门备案。 (三)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建筑群,在符合城镇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按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分工范围,可直接到市或区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报审初步设计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建设单位领取、填写《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2、初步设计送审报告:要求工程项目上级主管单位行文(编号、签发、落款并加盖公章)。送审报告要求写明项目计划批准文号、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完成的建筑性质和规模、投资规模。详细说明规模调整变化原因,注明工程实施步骤及建设周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3、工程计划任务批件(可研报告批复或计划文件复印件)。 4、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对项目定点和设计要点的复文复印件;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工程用地规划设计范围地形图复印件。 5、市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署日期: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律师提示】:在合同文本中明确联系地址等信息,与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的内容相对应,有利于减少因通知、文件送达等问题引起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规定,经合同双方友好

协商,签订设计合同如下: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 1.3 项目用地: 1.4 项目规模: 第二条设计依据及标准: 。 【律师提示】:在本条中约定具体的设计依据及标准,如果不便于在此约定的,也可以在设计任务书中进行约定,并把设计任务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设计内容: 。 【律师提示】:在本条中约定具体的设计内容,如果不便于在此约定的,也可以在设计任务书中进行约定,并把设计任务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设计团队 4.1 乙方为本项目设计配备的主要人员如下: 【律师提示】:在本条中约定具体的人员组成,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协调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等。 4.2 为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对设计团队的稳定性约

定如下: 。 【律师提示】:设计团队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因此双方有必要对 设计人员的稳定性进行约定,如约定双方认定的上述乙方人员不得随 意变动。乙方若有合理理由需要变动乙方人员,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甲方若有合理理由需要变 动乙方人员,必须书面告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人员更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第七条设计进度和成果提交 7.1 设计时间进度 7.2 成果提交形式及数量 7.3 成果提交时间 7.4 成果提交地点 第八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8.1 设计费估算总额及计价方式 。 【律师提示】:涉及重要价款的约定,为避免实际履行过程中产 生歧义,建议同时使用大写汉字和数字表达两种方式。 8.2 设计费调整方式 , 。

(完整)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A.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a.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不能强调情况特殊,擅自提高概算定额、指标或费用标准。 b.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 c.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各种编制依据都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如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 B.审查概算编制深度。一般大中型项目的设计概算,应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概算”(即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并按有关规定的深度进行编制。审查各级概算的编制、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编制并进行了相关的签署。 C.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审查概算编制范围及具体内容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一致;审查分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范围及具体工程内容有无重复交叉,是否重复计算或漏算;审查其他费用应列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静态投资、动态投资和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否分别列出等。 D.审查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建设标准(用地指标、建筑标准等)、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对总概算投资超过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应查明原因,重新上报审批。 E.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材质、自动化程度有无提高标准,引进设备是否配套、合理,备用设备台数是否恰当,消防、环保设备是否计算等。除此之外还要重点审查设备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合乎有关规定等。 F.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的,有无多算、重算和漏算,尤其对工程量大、造价高的项目要重点审查。 G.审查计价指标。应审查建筑与安装工程采用的计价定额、价格指数和有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或专业部门)定额要求和实际价格水平,费用取值是否合理并审查概算指标调整系数,主材价格、人工、机械台班和辅材调整系数是否正确与合理。 H.审查其他费用。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按国家和地区规定逐项审查,不属于总概算范围的费用项目不能列入概算,具体费率或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列项、有无多列、交叉计列和漏项等。 H.审查其他费用。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按国家和地区规定逐项审查,不属于总概算范围的费用项目不能列入概算,具体费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说明

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1)是否有地下室总平面图、地下室关系图、人防分区平面图及总防火分区示意图,分区绘制的地下室平面应同时绘制防火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初步设计审查指南图文稿

初步设计审查指南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1-07-26来源: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国务院第293号令)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 3.《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0〕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 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 5.《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0]83号) 6、关于印发《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的通知(穗建技[2000]202号) 7、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 8、《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所需材料的通知》(穗建技[2011]1376号) (二)审查项目范围 1、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交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 3、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

4、重要、特殊、复杂的工程;(三)应提交的材料

(四)报审程序 (五)办理时限: 上述所需提供资料齐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审查通过后,建设局进行程序性审查并批复商品房项目3个工作日,其他项目5个工作日。 备注:完成备案后我局将退回初步设计文件的纸质文件。请建设单位把纸质文件妥善保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的电子光盘及初步设计文件纸质档案保存的证明。 附件: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初步设计文件保存证明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2 —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3 —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4 —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 —5 —

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内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内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内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6 —

广州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管理程序,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务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 修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水务局初步设计审批范围内的水务工程新建、续建、改(扩)建、加固等设计变更的管理。 上述设计变更需报国家和省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水务工程的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各区、县级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市水投集团应加强对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应加强对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水务工程重大设计

变更。 第六条我市水务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执行,其 中移民安置、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变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 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备注:本章参考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征地拆迁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第八条以经批准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审 批、审查意见为比较基准,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包括: (一)水库(枢纽)工程 1.增加或取消重要的单体水工建筑物; 2.大坝(挡水建筑物)坝体断面主要控制尺寸(坝顶高程、坝顶宽度)改变; 3.大坝(挡水建筑物)主要筑坝材料改变; 4.溢洪道(泄洪洞)布置方案(轴线、过水断面、消能方式、闸门启闭方式)改变; 5.大坝、溢洪道基础处理方案根本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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