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等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等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等规定的通知

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等规定的通知

信部电函[2004]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电信市场的有序开放,电信运营商通过代理方式提供电信服务的行为逐渐增多,其代理的形式和内容日益多样化。为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更好地管理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现将代理电信业务等有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电信业务经营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代理其实施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等直接面向用户的服务性工作。

二、代理商不是独立的电信业务经营主体,其代理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承担;代理商必须以委托其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名义、业务品牌提供服务或收取通信费用,必须使用委托其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网码号等电信资源;代理商在经营中不能自行改变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不得超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委托其代理的业务范围提供电信服务。

三、代理商的选择和资质要求由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审查和确定。

四、代理商在以代理方式提供电信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通

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通信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的电信市场经营秩序;保证服务质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就此向代理商提出明确要求。

五、开展代理电信业务涉及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应使用已统一分配给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号码,由各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规划、分配给代理商使用;电信主管部门不再单独为代理商分配电信网码号资源。

六、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代理商双方协商决定代理业务的利益分配方式。

七、代理商代理基础电信业务的,经商委托其代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同意后,可以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自建业务计费系统等支撑平台,但不得建设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交换设备等基础网络设施。

八、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规范和管理由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电信主管部门对代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九、代理商所代理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电信服务标准的有关要求;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由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委托代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将其开展代理的电信业务和代理商等情况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由各公司总部向部电信管理局、各公司下属省级分支机构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分别报送。

十一、鉴于现行《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已取消“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项目,目前已开展的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应进行整改,改为以代理的方式开展业务。

考虑到政策连续性和严肃性、处理所需的成本、社会稳定和用户权益保护等多种因素,整改工作应稳妥推进。对于个别经省通信管理局批准且立即整改确有困难的转售业务,由当地通信管理局研究提出稳妥整改方案,逐一实施整改。

各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收到本文件后1个月内,将有关整改方案和实施计划报部电信管理局;在具体整改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整改结果报部电信管理局。

二O O四年五月十日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最新范文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销售代理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恒盛楼的捌 套商品房事宜(具体房号附后),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阳新地区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胜利街兴建的恒盛楼项目,销售面积 964.84 m2。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为个月,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损失费壹万元。 第三条:销售任务的约定 1、乙方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总价的七千零陆拾叁元),具体公摊为平均每月约万元。 2、上述销售任务是指房屋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首付款不低于10万元,到达甲方账户的有效合同金额。

第四条:销售价格的约定 1、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为元/ m2。(不同楼层不同单价,见基准价格表)。 2、乙方不得低于控制均价销售房屋,特殊情况须报甲方同意,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的代理与乙方的销售业绩相挂钩,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为3000元/套,差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甲方得40%,乙方得60%)。 2、代理费计提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售房合同,业主按售房合同的要求交完房款后为结算日,一套一结。 2) 甲方在乙方结算上述代理费及差价提成时,均只付给乙方80%的费用,余款(20%)等合同内签订的房屋还剩一套时结清。 第六条:款项收取 1、房屋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 2、客户中途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代理费,但扣罚客户违约金时,甲、乙双方各得50%的分成(特殊情况除外)。 3、乙方收取小订金后,若难以达成购房协议所造成的各种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交房标准 甲方保证按售房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按期交房。 第八条:售楼合同必须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有效。

电信业务代理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鉴于: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公司,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信网络; 2)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与资质。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章声明及承诺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并承诺: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项下电信业务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制订的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规范性要求,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

述规范性要求的权利,修正后的规范性要求按照甲方确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第二章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内容如下(“代理业务范围”) (一)业务类型:2G、3G、固网、融合、行业应用、其他_______ (二)营业职能:销售、开户入网、业务代办、代收费、清欠、VIP服务、客户维系、其他___________ (三)资源授权:号码、SIM卡、有价卡、终端、票据、积分实物、其他________ (四)特别指定的项目(产品):(如iPhone销售等) 第四条指定省份、指定地市、指定县区)(“代理地区”)。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代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地域范围内,提供以下资源用于推广所代理的甲方业务: 年月日之前开始代理甲方业务。 第六条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业务范围内,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VI。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相关规范进行店面装修及/或网站页面建设。 第七条乙方承诺满足代理甲方业务所必需的营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地的位置与面积、供电、互联网接入等,以及所需的营业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 标(详见附件2)。

我国电信服务规范方案和标准

中国电信服务规与标准 为进一步规企业部管理,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依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特制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电信服务标准》,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基本问题解答: 一、固定服务质量标准是什么? 答:1、紧急接入服务 1.1 定义: 紧急接入服务是指电信企业应向用户免费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的接入服务,免费紧急为119、110、120、122等。 1.2 服务标准: 保证通信畅通并免费向用户提供服务。 1.3 质量检查要求: 按规定对各局向的紧急119、110、120、122等进行测试。 2、装机、移机时限 2.1 定义:

装、移机时限是指自电信企业受理用户装、移机交费之日起,至装、移机通话所需要的时间(非局方原因除外)。 2.2 服务标准: 城镇一般用户装、移机时限≤28日,农村一般用户装、移机时限≤38日,装、移机及时率≥98%;装、移机平均时限≤15日。 大用户装、移机时限是一般用户装、移机时限的二分之一。 重要用户和集中放号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2.3 计算(统计)方法: 装、移机时限=装、移机施工完毕并通话日期-电信企业受理用户装、移机交费日期 2.4 质量检查要求: 有定期检查装、移机制度; 对营业受理、配线配号、程控机房、测量、外线施工等依据每个流程环节的服务时限进行抽查。 3、复话时限 3.1 定义:复话时限是指自停机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恢复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3.2 服务标准: 复话时限≤24小时 3.3 计算(统计)方法: 复话时限(小时)=竣工时间-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间 3.4 质量检查要求: 有定期检查制度: 对营业网点的受理单、营业系统、交换机房的用户数据等进行服务时限的抽查。 4、市话业务变更时限 4.1 定义: 市话业务变更时限是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以及各种程控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帐务时起,至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4.2 服务标准: 市话业务变更时限≤24小时 4.3 计算(统计)方法:

中国电信服务规范与标准

中国电信服务规范与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依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特制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电信服务标准》,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基本问题解答: 一、固定电话服务质量标准是什么? 答:1、紧急电话接入服务 1.1 定义: 紧急电话接入服务是指电信企业应向电话用户免费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免费紧急电话为119、110、120、122等。 1.2 服务标准: 保证通信畅通并免费向用户提供服务。 1.3 质量检查要求: 按规定对各局向的紧急电话119、110、120、122等进行测试。 2、电话装机、移机时限 2.1 定义:

电话装、移机时限是指自电信企业受理用户装、移机交费之日起,至装、移机通话所需要的时间(非局方原因除外)。 2.2 服务标准: 城镇一般用户电话装、移机时限≤28日,农村一般用户电话装、移机时限≤38日,电话装、移机及时率≥98%;电话装、移机平均时限≤15日。 大用户电话装、移机时限是一般用户电话装、移机时限的二分之一。 重要用户和电话集中放号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2.3 计算(统计)方法: 装、移机时限=装、移机施工完毕并通话日期-电信企业受理用户装、移机交费日期 2.4 质量检查要求: 有定期检查电话装、移机制度; 对营业受理、配线配号、程控机房、测量、外线施工等依据每个流程环节的服务时限进行抽查。 3、电话复话时限

3.1 定义:电话复话时限是指自停机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电话恢复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3.2 服务标准: 电话复话时限≤24小时 3.3 计算(统计)方法: 电话复话时限(小时)=竣工时间-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间 3.4 质量检查要求: 有定期检查制度: 对营业网点的受理单、营业系统、交换机房的用户数据等进行服务时限的抽查。 4、市话业务变更时限 4.1 定义: 市话业务变更时限是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以及各种程控电话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帐务时起,至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4.2 服务标准: 市话业务变更时限≤24小时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编号:FS-DY-20453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审理机关: 4、审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权代理,包括(选择项): 1、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2、承认诉讼请求; 3、提起反诉; 4、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诉;

6、申请执行; 7、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8、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 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 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网络平台销售代理协议书模板

网络平台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签章):杭州vvv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浙江浙企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网络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为 (特殊商品除外) 的网络总代理销售商。授权乙方可在全国所有地区范围内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规格等与说明是完全一致的。 3、甲方对某一商品信息进行修改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接到乙方定单,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生产与供货。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5. 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实现甲方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配方设计、包装设计和产品的服务等。 3、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限价。 4、乙方经过甲方授权后可以甲方的相关LOGO, 产品图片、文字、资质证件进行网络销售推广。 5、乙方有权利使用以甲方公司网络营销部、网络代理等的名义进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6、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积极响应甲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委托代理收费协议(doc 8页)

委托代理收费协议 委托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晋城市电信分公司受托方: 晋城市邮政局 签约地点:晋城市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西省晋城市电信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晋城市邮政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需要乙方为其提供甲方通信业务通信费用的收费代理服务。乙方具备代收通信通信业务费用的合法资格,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代收费代理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办代理收费业务。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业务合作范围、方式及要求 1 .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收费项 目 为 1 . 2除 上述 费乙方不得因代理收费向甲方客户加收其他费用,或向客户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1.3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系统互联的乙方统一代收费平台,进行实时代收甲方客户通信业务通信费用,实现统一接入、统一结算、统一管理。 1.4委托代收业务的范围为全市。乙方应在其全市所有营业网点为甲方客户办理通信业务通信费用代收业务。 1.5甲乙双方应当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划分网间运行维护责任,定期协同分析双方联网代收业务中的存在的问题和服务质量,建立委托代收业务质量通报制度,建立网间业务故障处理制度,保证双方工作渠道的畅通。 1.6乙方须向在乙方交纳通信业务通信费用且有发票需要的用户,提供经当地税务部门审批同意的代收费发票。 第二条 代理业务手续费及日戳、发票管理

2.1根据乙方实际代理收费情况,甲方按照乙方当月收回金额的2%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费用由甲方负责按月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凭证。 2.2代收费发票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乙方统一管理,将代收费发票发放所属 各县(市)网点,次月乙方将发票使用情况报表及发票存根汇总装订报送甲方。 2.3代收费网点日戳需经甲方授权后使用。 第三条帐务管理 3.1甲方为乙方开设代理收费专用帐户。 3.2双方必须保证营收系统帐务、收据、金额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3.3每晚结账后,甲方与乙方要互通报表数据,进行对帐,如有不符,由甲方将明细数据传真给乙方进行核对,乙方将核对结果及错误原因传真至甲方处理,双方指定专人对每天的对帐结果进行检查与处理。 3.4乙方向甲方客户收费经双方对账后,当天所收的全部费用(以前置机当日对帐成功后的统计数为准)在当日,不迟于第二日(对于支票用户,须于第三日)全额结转至甲方指定的帐户中(节假日顺延)。 3.5因乙方营业员误操作而需要给用户退款,应在当日24时前处理完毕。有隔日错账需调整的特殊情况,乙方指定专门部门严格审核后,与甲方共同解决,并必须于甲方当月出账日以内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话费纠纷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由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6乙方每月将银行对帐单送交甲方进行月核对。 第四条网络及安全管理 4.1乙方要对甲方的数据、甲方的客户信息及其他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作除代理收费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4.2乙方应做好口令的保密工作。 4.3甲方在做涉及收费数据系统的修改变更前,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代理收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4.4代理收费期间发生的网络故障,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排除。 第五条系统建设及维护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2020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12653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

电信服务协议书标准范本(2020版)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

《电信服务规范》

《电信服务规范》 电信服务规范 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发布日期:2005-3-13 执行日期:2005-4-20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八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 年4月20日起施行。 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提高电信服务的质量,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保证电信服务和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是电信行业对社会公开的最低承诺,同时适用于单一电信业务网或多个电信业务网共同提供的电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 本规范所称服务质量指标,是指反映电信服务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程度的,主要反映非技术因素的一组 参数。 本规范所称通信质量指标,是指反映通信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主要反映技术因素的一组参数。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组织制定全国的电信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电信服务规范在全国的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监督检查电信服务规范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本规范中,信息产业部和通信管理局统称为电信管理机构。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制定本企业的企业服务标准,电信业务经营者制定的企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电信服务工作。 第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社会通报本企业服务质量状况。 发生重大通信阻断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和保存,相关数据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六个月。 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公布其业务种类、服务时限、资费标准和服务范围等内容,并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 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七十二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影响用户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或影响有特殊需求的用户使用时,应同时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告。 电信业务经营者停止经营某种业务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 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并采取有效措施,为用户交费和查询费用提供方便。 第十条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2)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因政诉讼一案,委托t帅事务所(以下简 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t帅为甲方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 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0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丁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 代理费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和 期限如下:0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t帅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 ¥日

销售代理协议(标准版)

编号:QJ-HT-0700销售代理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or the law within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协议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销售代理协议(标准版) 说明:该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电信服务合同范本(标准版)

签订日期: 编订:Foon Shi on设计编号:FS-HT-05018 电信服务合同(标准版)Telecom Service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电信服务合同(标准版) i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 I I i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电信服务合同电信服务合同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 者(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 编号 FS-HT-05018 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 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 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 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 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 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编号 FS-HT-05018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 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自然人用)

()民(行)代字第号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代理人。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元、交通文印费元。 乙方为案件需要而支付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本条第一款费用,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预收费用不予退回。如系风险代理,另行协商收费,不受本条约束。 三、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 2、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 (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本审裁判文书下达之日止。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确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指派能够胜任该项法律事务的律师担任代理人。 五、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乙方叙述案情和提供证据,如乙方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真相,提供伪证,经乙方指出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尽可能地为乙方律师履行职务提供便利条件,以确保代理律师有效履行代理职责。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如因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于签定之日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民(行)代字第号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代理人。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元、交通文印费元。 乙方为案件需要而支付的鉴定费、翻译费、资料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本条第一款费用,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预收费用不予退回。如系风险代理,另行协商收费,不受本条约束。 三、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 2、特别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 (二)代理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本审裁判文书下达之日止。 四、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确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指派能够胜任该项法律事务的律师担任代理人。 五、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乙方叙述案情和提供证据,如乙方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真相,提供伪证,经乙方指出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尽可能地为乙方律师履行职务提供便利条件,以确保代理律师有效履行代理职责。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如因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于签定之日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图片使用权代理销售协议(协议范本)

(协议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3307 图片使用权代理销售协议(协议Agency sales agreement of the right to use pictures

图片使用权代理销售协议(协议范本)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权的许可范围和保证义务1.甲方对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均应在下属范围内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权利:(1)授权乙方代理,同时乙方也接受该项授权,作为其自有版权的图片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权销售代理。乙方的销售平台为自主拥有的专业图片网站,网站的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不改变图片内容的编辑权; (3)授权乙方实行联合销售定价及独立终结定价权。 2.甲方其对授权图片须履行如下保证义务: (1)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为其专有版权的图片;如果授权图片为与他人共享著作权的图片,必须向乙方明确提示,并保证共享著作权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保证授权乙方对其授权图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权客户的有偿使用;在本协议期间,须保证不发生任何阻碍乙方行使该权利的留置权或其它妨碍;(3)保证授权乙方的图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权事宜,不对任何民事主体造成诽谤、侵害隐私权,不触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商标权; (4)对于乙方的预约拍摄图片,在向乙方交付该图片1个月内不得提供给与乙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则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职务作品,如完全职务作品需要授权代理,

物业管理代理电信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HYGC-2014-0114 中国电信南江分公司、南江XX物业管理公司 电信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 乙方:南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江XX广场 项目地址:南江县XX新区 签订地址:南江县XX新区影剧院 签订时间: 2014年01月16日

甲方:南江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洽,就甲方在小区为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甲方纳入中国电信大客户服务体系,并按大客户服务的相关标准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按本公司在各个不同阶段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的政策(包括佣金标准和考核办法)向甲方支付电信业务发展代办佣金。 3、乙方指定专职客户经理负责接应甲、乙方和本小区住户通信的日常服务工作,专职客户经理:,联系电话:。 4、乙方为甲方提供固定电话一部、宽带一条,并开通高清网络电视,用于乙方电信业务宣传,在前半年内每月减免甲方通信费用(固话+宽带+高清数字电视)大写壹佰陆拾玖元(¥169.00元),超出减免额度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交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小区住户需求向乙方提出本小区通信网络建设和服务保障建议。乙方根据该区域实际情况做好本小区通信网络的建设和优化,不断满足用户的通信需求。 2、甲方负责收集本小区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本小区共计栋楼、个单元、处商场、户业主;以及业主装修、入住的时间、通信需求等),汇总后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积极参与乙方在本小区内各种业务宣传活动,并协助乙方主动做

中国电信营业厅服务规范与基础管理指导手册

中国电信营业厅服务规范与基础管理 指导手册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007年4月 前言 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曰益激烈,营业厅作为企业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窗ロ,在宣传企业、客户、业务品牌的形象,提升客户感知,树立竞争优势,扩展客户数量,増加企业收入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为强化中国电信“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完善营业厅的基础管理,树立中国电信优质服务的形象,提升营业厅销售服务执行能力,集团公司组织编写了《中国电信营业厅服务规范与基础管理指导手册》。各省级电信公司可参照手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进ー步细化对自有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和代理服务点的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本手册依据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国电信企业发展战略、市场竞争环境、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等方面的需要,对《中国电信营业服务规范(2005 )》(中国电信[2005] 538号)中有关营业厅的相关服务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增加了营业厅基础管理等内容。 本手册共有六部分,第一部分是销售服务内容与要求;第二部分是服务规范; 第三部分是销售活动执行;第四、五部分是现场管理与后台管理等基础管理要求; 第六部分是团队文化建设。 参加本手册编写的成员有:广州电信分公司刘洪彦、深圳电信分公司徕卫华、武汉电信分公司万军红、徐州电信分公司徐玮、温州电信分公司张恺翔、泉州电信分公司许凌峰、北京研究院王红蕾、陈炜,同时还得到了安徽省电信公司张雷等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场部 ニ00七年四月

目录 前言------------------------------------------------------------- 1胃一部分 _服务随与要求------------------------------------------- 4胃一章迎#服务 (4) 第二章流动咨询服务 (5) 胃三章?定錢服务 (8) 测章演示体验服务 (9) 第五章综合业务受理 (10) 第六章客户保持 (13) 第八章品牌客户服务 (15) 第九章投诉处理 (15) 第十章终端销售服务(含电信卡) (17) 針一章信'良处理 (18) 第十二章培训师 (18) 第十三章质检 (19) mmm................................................ 2〇第十五章厅经理 (20) t部分服务规& --------------------------------------------------- 26 第一章服务总则 (26) 第一节服务原则. (26) 第二节服务标准 (26) 第二章服务形象规范 (27) 第一节仪容规范. (27) 第二节着装规范 (28)

代理商合伙人合作协议

北京北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北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北京北师智慧教育方案和产品(以下简称《智慧教育》)渠道营销合作事宜,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作目的与市场范围 1.合作目的:《北京北师智慧教育方案和产品》的渠道营销。 2.签约市场领域:省市县/区(以下简称“指定市场”);指定市场为合伙人签约主场归属地;合伙人的市场区域为全国市场;合伙人在进展该区域市场时不需要向总公司报备;如开展指定市场以外区需向总公司报备。 3.合作内容:甲方利用其沉淀多年的经验和实力,负责《智慧教育》的总体开发、经营及市场宣传推广,乙方利用其既有的实力和多年的运营经验,负责指定市场的产品渠道营销。 4.合作方式:乙方以本协议规定的价格从甲方进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预付款:;大写:;此款可以购买甲方所有软硬件《智慧教育》产品;在合同签约3个工作日汇款结束。此款不退。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或乙方向甲方报备区域市场并甲方同意乙方所报备区域开展《智慧教育》产品。 5.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 2 年内有效。合作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或更换合作方式。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智慧教育》的开发和完善,包括产品内容、产品形态、产品包装等事宜,并承担因其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有权参与各渠道商的管理及协同工作,进行定期回访,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和问题,记录销售动态和相关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产品培训,帮助乙方全面了解产品优势和特色;如果需要,甲方可以为乙方销售地举行的大型市场活动提供产品讲解、培训等支持。甲方前往乙方区域进行培训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各种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同时为乙方的市场推介做好积极的配合和支撑工作,包括提供产品宣传彩页、使用说明等。 5.甲方统一为用户提供售后电话服务,及时回答用户问题;原则上乙方用户上门服务由乙方负责,如果确实解决不了,经甲方对客户进行判定后,可以提供直接支持, 甲方前往乙方区域上门服务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指定专人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人,全权负责与乙方的渠道营销合作事宜,确保渠道代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7.乙方上年度销售额低于100万且软件销售额低于30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合作资质。 8.因客户或用户投诉,以及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处罚,给甲方带来品牌及销售金额影响特别严重的,甲方确认后有权取消代理商资质。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指定市场积极销售甲方产品,完成销售任务,并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2.乙方承诺与甲方共同策划市场营销活动,并可以在甲方特别授权的范围内,单独或以双方的名义进行市场宣传、组织活动等。如双方联合举行一些特别的市场活动,乙方按照与甲方的协商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保证认真执行渠道代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总体销售目标的完成。

电信业务代理合同

电信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中国电信**分公司在**片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乙方是甲方其各种电信业务的代理商,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与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主要包括:。。。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及时受理及开通乙方与客户签订的电信业务服务合约的服务项目,按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响应故障申告。 2.2 电信业务资费变动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2.3 甲方有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的义务。 2.4 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2.5 及时响应乙方的业务需求和故障申告。 2.6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客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2.7 对乙方电信业务的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甲方极力拓展业务,配合甲方做好市场推广。3.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3.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电信业务使用合同前应向甲方确认资源,甲方确认具备网络资源 条件时,乙方方可客户签订合同。 3.4因乙方原因引起客户投诉或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3.5乙方应建立客户档案,应对客户资料履行审核义务。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必须真 实,有效。乙方应对客户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6合同期内,乙方在广告宣传,展示活动及销售上可以使用“中国电信业务合作伙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其他宣传。 3.7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声誉,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不得已任何形式发布有 损甲方声誉的言论。 第四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电信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代理酬金。以下为甲方通用的佣金结算类型,乙方将根据业务合作之内容享受实际发生的一种或几种佣金,对于有关佣金细节以及乙方确认过的甲方政策文件或双方补充协议明确。 4.1 4.2 4.3 。。。。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中国电信营业厅服务评价标准及检查管理办法V4

附件1 中国电信营业厅服务评价标准 及检查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实体渠道是中国电信业务发展的基本面和重要窗口,承担着用户发展、经营收入、客户服务及品牌宣传等多项职能,是落实集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战略的一线单元。为提升营业厅整体服务能力,提升营业厅对外形象,集团公司制定《中国电信服务评价标准及检查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电信1-4级自营厅,2016年只对1-3级厅开展服务评价;社会合作厅只明确基本服务要求,暂不进行服务评价。对于自营厅中跨界合作区域及跨界产品暂不进行评价。 三、制定原则 (一)聚焦客户感知主要环节:用户来了有人管、排队等候有关怀、业务办理快捷规范、咨询投诉首问负责、环境干净清爽等。 (二)以已有服务规范为基础,强化软性服务元素,明确必要服务手段。 (三)操作上可量化可执行,明确倒三角支撑要求,为一线减负。 (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优秀、亮点给予加分,不满足基本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进行倒扣分。

四、营业厅服务评价检查管理办法 (一)营业厅服务等级 按照营业厅服务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5分及以上达到优秀服务等级(不超过1-3级厅总数的5%),得分90-95分达到良好服务等级(不超过1-3级厅总数的20%),得分80-90分为服务达标等级。 (二)营业厅服务评比程序 按照“自评上报,逐级认定,差额产生”的原则进行营业厅服务评比。省公司将达到优秀服务级别的营业厅名单上报集团,集团组织评比,按照差额20%认定。市公司自评认定达到服务标准营业厅,并将良好以上级别的营业厅上报省公司,省公司对良好级别营业厅进行评比,并差额认定。 (三)营业厅服务达标结果应用 1.营业厅服务评比结果将作为省公司业绩考核中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营业厅服务评价工作推进落实到位,营业厅服务能力提升明显的省公司在服务考核中进行加分。 2.营业厅服务评价结果与营业厅划小承包评估相结合。各省公司对营业厅划小承包评估时,必须将营业厅服务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内容,对达到优秀及良好服务级别营业厅进行适当奖励,对服务不达标的营业厅进行扣罚。 3.营业厅服务评比结果将作为集团及省部级创先评优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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