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为加快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切实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本市各类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本市企事业单位投资于转化项目以及投资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进行专项扶持。

二、专项资金扶持的政策

1、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上述1-3类扶持对象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在本市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近三年的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扶持。

5、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用其从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三、转化项目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1、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2、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并将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技术成果转让合同送主管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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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程序: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

4、信息反馈:主管税务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企业。

四、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一)企业申请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2、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

4、工商登记复印件;

5、分月销售明细表;

6、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7、纳税明细表;

8、税单复印件;

9、会计报表复印件;

10、自主知识产权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11、财税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二)企业申请投资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投资协议、验资报告;

2、被投资单位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会计年报、经财税部门审核盖章的对应投资额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企业纳税清单和企业所得税缴款书复印件;

4、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5、《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6、财税部门审核需要的其他资料。

企业的申请资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三)个人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1、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应在取得转让收益后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成果完成人收益确认表》,并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规定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2、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在个人所得税缴纳后一个月内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并持

下列材料向纳税地财政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个人所得税纳税税单;

(2)纳税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成果完成人收益确认表》;(3)纳税地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纳税地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纳税地财

政部门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五、监督管理

1、各级财税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按规定及时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有关财政扶持政策。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定期向市局报送有关政策享受情况汇总表,及时反馈信息和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各级财税部门应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落实政策审核不及时、执行不准确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列入财税部门行政信用等级评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八大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企业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增强了,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如果有发明专利、在发达国家获得PCT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等,则更有说服力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解读:知识产权要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60%的高新收入要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支撑。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为加快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切实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本市各类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本市企事业单位投资于转化项目以及投资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进行专项扶持。 二、专项资金扶持的政策 1、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上述1-3类扶持对象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在本市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近三年的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扶持。 5、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用其从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三、转化项目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1、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2、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并将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技术成果转让合同送主管税务部门。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培训课件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目录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 1.人员构成2.运作方式 3.专利政策 4.工作成效二、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模式典型代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创办的帝国创新服务公司 1.人员构成 2.运作方式 3.工作成 效典型代表:剑桥大学设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 1.组织架构 2.业务内容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4.投 资孵化模式三、其他模式【编者按】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创新主体,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创新源泉作用。近年来,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系列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国内高校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探索构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实际需求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期内容聚焦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梳理和分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报告正文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即技术许可办公室。美国在《拜杜法案》的推动下,自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大学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现已成为

美国大学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经营的标准模式。俄罗斯于2003年引入高校OTL模式,目前俄罗斯大学等研究机构创办OTL已超过100个。OTL模式的主要特点:将专利营销放在工作首位。OTL模式强调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并把工作重心放在专利营销上,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 工作人员均为技术经理。OTL模式下,工作人员必须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被称为“技术经理”。技术经理只管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谈判,在决定申请专利后,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交由校外专利律师事务所办理。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院系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允许发明人分享收入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披露发明,并配合随后的专利申请和许可工作;允许发明人所在院系分享收入,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1970年,斯坦福大学建立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促进学校科技成果产品化,包括技术成果评估和市场风险预测、技术许可、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该办公室由学校分管科研的副教务长直接管辖,向上对教务长以及学校校长负责。 1.人员构成目前办公室共有人员52人,其中负责人1名,助理2人,授权专员18人,授权助理9人,产业合同办公室8人,其他行政及管理人员14人。 2.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以下6个工作环节:①发明人向OTL提交申请材料(发明和技

某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填报日期:年月日 二O一八年

填报说明 一、企业应如实填写本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填写内容应与证明材料口径一致。企业对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本申请书的各项填报内容不得留空,无相关内容或数据时填写“无”或“0”。 三、本申请书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本申请书中“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五、本申请书中涉及地址的均应具体到门牌号。 六、项目名称应规范为:×××(高新技术成果名称)转化(或产业化)项目。 七、技术领域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填写,具体参考《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 八、项目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技术秘密等。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情况

三、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情况 四、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1999年9月22日发布,2006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修订) 一、认定条件 凡是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以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高转项目”)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转中心”)常年受理高转项目认定申请。高转项目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采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申请项目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一般性的工艺改进或产品改型所形成的产品(服务); 2、已形成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2016-2022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市场运营态势研究报告

2016-2022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市场运营态势研究报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

什么是行业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是通过深入研究某一行业发展动态、规模结构、竞争格局以及综合经济信息等,为企业自身发展或行业投资者等相关客户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通常通过自身的营销网络了解到所在行业的微观市场,但微观市场中的假象经常误导管理者对行业发展全局的判断和把握。一个全面竞争的时代,不但要了解自己现状,还要了解对手动向,更需要将整个行业系统的运行规律了然于胸。 行业研究报告的构成 一般来说,行业研究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行业研究的目的及主要任务 行业研究是进行资源整合的前提和基础。 对企业而言,发展战略的制定通常由三部分构成:外部的行业研究、内部的企业资源评估以及基于两者之上的战略制定和设计。 行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决定了企业的成长空间;企业的发展永远必须遵循行业的经营特征和规律。 行业研究的主要任务: 解释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分析影响行业的各种因素以及判断对行业影响的力度 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判断行业投资价值 揭示行业投资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依据

2016-2022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市场运营态势及 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出版日期】2016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 【价格】纸介版:7000元电子版:7200元纸介+电子:7500元 【报告编号】R433405 【报告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research/201607/433405.html 报告目录: 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足1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还不到5%。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相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明显过低。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科技成果存在着“含金低”,满足不了市场与企业要求。这样使得我国的科技资源形成了极大的浪费,从而使得科技进步速度降低,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此我国必须有效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 顶层体制仍不合理。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仍然受着传统计划管理模式的影响,有着十分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种体制性的障碍成为了科技发展的“瓶颈”,例如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仍然存在。科技管理部门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能够适应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律的研发、评价和监管机制。为了能够使得科技管理制度能够更加的规范化,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分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 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 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 分,综合得分达到70 分以上(不含70 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 见下表: 序号指标分值 1知识产权≤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4企业成长性≤20 1.知识产权(≤ 30 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 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 1技术的先进程度≤8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识产权数量≤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 2 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2技术规范的情况 (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 5-6 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E. 无(0分) (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 5-6 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B.5 项及以上(Ⅱ类)( 5-6 分) C.3~ 4 项(Ⅱ类)(3-4分) D. 1 ~ 2 项(Ⅱ类)(1-2分)

E. 0 项( 0 分) (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 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 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 过 30 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 可。 ) A.是( 1-2 分) B.否( 0 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 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 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 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

关于2011年第12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公示

2011年第12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 1.T-lens光通信透镜组件 上海伟钊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网众虚拟硬盘软件 上海网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粱江用户业务鉴权软件 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闸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4.粱江集中设备监测管理软件 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闸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5.船用装载仪软件(CLOAD) 上海杰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6.杰星船舶应急响应服务软件 上海杰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7.恒温晶体振荡器(Jtm7501、Jtm5034、Jtm5001) 上海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8.汇纳TC1100温控器 上海汇纳智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9.Webcare智能网络监控软件 上海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0.元方市级机关绩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上海元方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11.迅付外币卡网络支付平台系统应用服务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2.红外多点式触摸屏 上海优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3.澳润星光电设备管理软件 上海澳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4.日出业务支撑网运营管理门户软件 上海日出科技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5.兴畅网络应用加速软件V3.2.0 上海兴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16.乐泡智能冲泡软件V1.0 上海天泰茶业科技有限公司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7.海鼎零售企业客户消费与忠诚度管理软件(HDCRM)V1.0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8.恒融外呼营销平台软件V3.0 上海恒融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19.无线路由RFID读写器

论文投稿----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和现状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和现状 郭强1闫诚2韩晶3裘慧4杨斌5 (1.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青岛266001; 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福州350001; 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北京100026; 4.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杭州310016; 5.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综述了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研究了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探讨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现状分析;对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出要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抓手,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一核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主线,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实现科学发展。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更是成为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点工作。 1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分析

1.1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现状[1] [2]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 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多年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始终是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我国相继出台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形成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伴随着国家在科研院所改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技术交易市场、创新型企业试点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深入推进,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局面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应用比例较高,但成果实现产业化比例较低。2012年全国共登记应用技术成果43234项,其中稳定应用的成果比例达到84.29%;小批量或小范围应用、试用的成果比例分别为7.15%和3.40%;未应用的成果比例为4.92%;另有0.24%的成果应用后停用。在43234项应用技术成果中,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为10797项,占24.97%。这些获得经济效益的成果共取得技术转让收入189.93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入64.90亿元,占34.17%。 2011年,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表示: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201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1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 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 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 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 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 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 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八条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 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 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关于2018年第3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公示

关于2018年第3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公示 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5〕46号)和《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沪科2009第586号)文的要求,经企业网上申报、区科委等主管部门初审、网上专家评审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评委会审定,以下59个项目通过审核认定,拟批准为2018年第3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傅海伦、徐彦 联系电话:53080900-521、53080900-246 传真:53085899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2018年第3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

2018年第3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 1.非隔离500V高压集成工艺单芯片(BP991型/BP992型)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2.总谐波优化高功率因数驱动芯片(BP23型/BP260型/BP31型/BP323型/BP33型)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3.2T架构8位MCU芯片 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4.东峻电磁/光电软件 上海东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5.五零盛同智慧市政行业应用软件 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6.氪信信贷互联网风控人工智能系统 上海氪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7.瀚正增强现实平台软件 上海瀚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8.UTEST加密云存储应用服务 上海心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9.泛微e-message软件V4.0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0.聚告德业RTB实时竞价系统 上海聚告德业广告有限公司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1.鸿冠智能组网评测仪软件V1.0 上海鸿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2.武星TS卫星信号接收及数据解析软件 上海武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修订稿)》的通知(2009)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沪科[2009]第58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修订稿)》 的通知 (沪科[2009]第586号)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工作,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我委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沪科〔2006〕第09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该认定程序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原认定程序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修订稿)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一、认定条件 凡是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以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高转项目”)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转中心”)常年受理高转项目认定申请。高转项目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采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制度

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投入的费用管理,规范财务对于研发投入的具体核算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研发费用投入的核算管理。 第三章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管理 第三条公司研发投入费用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维护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部、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第四章审批流程 第四条研发投入费用审批流程

公司严格规定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严格审批程序。由研发部门提出研发项目建议,并完成项目的调研和立项,并评估所涉及到的研发投入费用计划,在项目立项决策时由销售部、研发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会议决策研发投入费用。决策通过后,由研发部提出申请,研发总监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研发费用归集与核算 第五条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财务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公司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维权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公司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财务协助研发部做好研发投入费用的预算编制和控制。 第六章研发准备金 第六条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财务部应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中止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应要求研发部在规定期限镍编制经费决算。连同固定资产购置情况,一并报财务部门核批,并缴回剩余的项目经费。 第七条研发投入费用的集中使用 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研发部难以独自承担的研发项目,公司可以确定集中使用研发费用,其研发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会计报表年营业收入的20%,使用后的年末余额连续3年超过当年集中总额20%或者出现赤字的,公司应当调整集中的标准。公司集中使用研发费用时,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研发费用集中收付方式以及研发成果的分享办法,维护所属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研发投入费用的年度审计 公司每年都在当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对公司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说明。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2010版)

编号:市高转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认定申请书 (2010版)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项目单位(盖章): 推荐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联系手机: 申请日期: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印制

填表说明 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是申报单位申请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的重要文件。表中所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备,真实,准确,有效,规范。《申请书》的电子版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f5565463.html,)网上提交,并用A4纸由网上下载打印,带有水印标记的《申请书》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须作为附件网上提交原件的扫描件,其加盖公章的纸质附件与《申请书》一同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所属推荐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若无推荐部门可直接送主管部门)提交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二、《认定申请书》栏目名词解释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高转项目”)是指凡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目录》(该目录采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而立的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一般是指项目纳税人单位。特殊情况另议。 主管部门是指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所属的科技主管部门,如区、县科委,张江高科技园区、临港新城管委会等,若属市级税务的则可以所属企业集团、高校院所、中科院上海分院或上科院等科技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推荐部门是指申报单位除对应税务所属地主管部门外, 其隶属的大企业集团、高校院所、中科院上海分院或上科院等科技管理部门。此项若无可免。 联系地址是企业实际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是指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上的住所。 经济性质是指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或股份制等所有制形式。 法人形式是指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等。 核算形式是指财务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主要股东组成及资本结构情况是指企业股东中按股份比例大小位列前三位的股东及其投资额所占比例数。 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是指企业注册资本中以技术、专利等非现金形式出资的部分。若有,则填上对应在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所占比例和价值。 企业认定情况是指企业被各级政府部门认定并具有的特殊资质情况,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工程企业、创新型企业、国家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若被认定,则在对应名称后方框中打“√”。附件材料中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内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标准研究开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纳税及减免税情况是指企业上年度实际上缴各项税费金额,以及企业正在执行期内享受的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

盛阳浅谈: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的一点看法

盛阳浅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科技成果转化数量 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定中,对于其中一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通过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从定量角度看,企业近三年拥有的科技成果年平均数至少不少于5项,并且均已实施了转化。这里指的拥有科技成果是指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在2016年之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诀窍或者新申请处于受理状态的专利也计入科技成果数,但自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新办法实施后,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指引中已经明显弱化了这两类科技成果,即原则上只承认授权的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为科技成果。因此,也提醒了申报企业必须重视自主研发,同时积极将研发成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确保授权量。 有很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写中,将企业还在有效期内的所有授权专利统统算做科技成果,例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年度为2017年,企业有效期内的授权专利为2010年申请、2011年授权或2012年授权且至今维持专利权,将这种情况下的授权专利统计进申报年度的科技成果总数中是不合适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对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考核,明确要求是近三年拥有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也就是说考核企业在申报年度的前三年通过持续地组织开展研发活动,确立自主研发项目,在研发项目实施中形成了科技成果,并对科技成果进一步实施转化,形成对行业技术领域的进步发挥积级带动作用,以及对企业经济收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新产品、新技术服务。因此,企业非近三年获得的科技成果,即不是近三年研发活动的成果,不能统计在申报年度的科技成果总数中。而科技成果转化年平均数达不到5项的,即科技成果总数达不到15项对高企评定结果影响很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定分值为30分),往往各地区主管部门在

国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国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国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和参考□邵庆国/河南省开封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475002 摘要:本文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美国、日本、英国、芬兰等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做法,提出了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值得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事业发展借鉴的若干方面。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经验借鉴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使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还应看到,在我国科技与经济结合尤其是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目前的确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既困扰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也影响着我国科学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有数据显示,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10% 左右。正因为如此,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提升效益就将成为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重要任务之一。国外一些国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做法,对我国是否有借鉴和参考的价值呢? 一、国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做法 1.美国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美国建立了隶属于美国商务部小企业管理局的小企业发展中心(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中小企业信息中心以及多建在大学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小企业发展中心得到政府和各方面高度重视和支持,它被明确为非营利性机构,运行经费来自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其他收入。目前已形成庞大的全国性网络,成为促进美国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社会力量。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手段是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SBIR(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Program)支持企业的发展。项目的具体实施由联邦政府各部委负责,各参与部委要拿出每年研发经费的2.5%作为SBIR 项目经费支持小企业创新研究。美国国会责成小企业管理局全权负责监管SBIR 项目,以避免各部委在实施过程中各自为政、无法达到资源的整合,使管理过程更加简单、有序。小企业管理局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国会则对SBIR 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SBIR 项目必须经过项目招标、项目评估等程序,中标企业在不同阶段得到相应的资助额。第一阶段:资助额为 2.5 万到10 万美元,资助期限仅为6 个月。这一阶段的资金主要用来开发技术内涵,完成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资助期限可达2 年,资助金额一般为20 万美元,最高可达75 万美元,具体情况因部门不同而异。只有已获第一期资助的企业才有资格参选。第三阶段:入选只具有象征性意义,资助金额原为25 万美元以上,但现在小企业管理局规定对于该阶段入选企业不再给予任何资助,企业自找风险投资及其他私人资金来源。第二阶段获资助企业中80%可以进入第三阶段。SBIR 对我们的启示:一是立足点在于推动科研项目的转化和产业化,而不是为了对企业或项目进行奖励; 二是将支持对象定格在小企业,这就为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三是建立了以国家研发资金带动民间科技资金的模式。四是实行由各部委的SBIR 办公室分类管理的机制,多部门参与,改变了仅由科技部门参与的状况,有利于全面推动科技发展。五是专家选项,科学管理。SBIR 在运作过程中,一方面依赖全国顶尖级专家学者的参与确定入选项目,从而保障入选项目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依赖联邦政府直接委派的管理人员,结合各部委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入选项目采取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2.日本日本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为尽量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进工厂的时间,日本政府一方面设立一些特殊机构,在科技成果和企业间牵线搭桥;另一方面,还制定了各项政策和法律,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新科技成果。早在1961 年就设立了专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机构- -新技术事业团,并制定了“委托开发”和“开发斡旋”等制度。所谓“委托开发”是指新技术事业团在广泛搜集科技成果的基础上,从中挑选出对国民经济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并有开发前途,但民间企业又难以单独承担其开发费用的科技成果,作为应用开发课题,交由新技术审议委员会的专家集体审议确定后,委托民间企业进行应用开发。“开发斡旋”制度的具体做法是,新技术事业团广泛搜集优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部)

研究开发机构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XXX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加强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率,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明确权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项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日程表。 3、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任务书,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项目调研工作由研发部完成,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相关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含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需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愿景;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研发部提交《立项建议书》,由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完成审批。第八条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财务总监、研发部、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等部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设计科技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根据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在项目实施管理中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项目承担小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任务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市、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厦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

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厦转化,根据《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厦府[2017]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注册企业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厦门市企业通过自行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消化吸收所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后续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第四条厦门市科技管理部门是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联合市财政部门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相关工作。 第五条申报列入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单位,必须为在厦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项目属国内自行开发、自主创新的项目,其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属引进国外技术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的项目须达到国际先进以上技术水平; 4、项目知识产权应明晰。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项目核心技术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5、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国家认证认可检测机构的检测。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7、项目技术成熟,二年内年均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或纳税1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或纳税60万元以上)。 第六条每家企业每年限申请认定一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或相同技术)只认定一次,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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