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校政〔2013〕29号),全面实施研究生“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以下简称“三助”)资助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三条岗位设置

(一)研究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研岗),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科研机构或者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和师生互选结果提出岗位需求,经研究生院审核并会商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

(二)教学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教岗),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教学(含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教务处审核并会商研究生院同意后设置。

(三)管理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管岗),由各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经人事处审核并会商研究生院同意后设置。

(四)研究生“三助”岗位按“一岗一人”原则设置,岗位数由研究生院总体控制,助研岗优先设置,“三助”岗位设置情况在校内公开。

第四条岗位申请

(一)按规定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时应当填写《安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助研岗的申请由导师受理,助教和助管岗的申请由设岗单位受理。

(二)选择导师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助研岗。

(三)承担助研岗工作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以再申请并获得一个助教岗或者助管岗。

第五条岗位聘任

(一)助研岗由导师聘任,聘期自师生互选确定师生关系之日起至基本修业年限结束。

(二)助教岗和助管岗由设岗单位聘任,聘期以学期为单位,可以连续聘任。

(三)导师或者设岗单位应当在《安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中载明岗位职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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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六条岗位考核

(一)助研岗的考核办法由设岗单位或者导师确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助研岗劳务。

(二)助教岗的考核办法按《安徽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校政[2015]13号)执行。

(三)助管岗的考核办法由设岗单位确定,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作为“三助”先进个人评选依据。

第七条岗位劳务

(一)助研岗劳务基本劳务标准为4000元/(人·年),由学校统一支付,鼓励培养单位或导师提供相应助研岗劳务。

(二)助教岗和助管岗劳务标准为1000元/(人·月),由学校承担。

(三)助研岗劳务按学期发放,助教岗、助管岗劳务按月发放,由研究生院和财务处统一办理,划转到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

第八条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在外地从事科研、实习、实践时间在二个月以上的,可以向学校申请设立临时助研或者助管岗位,劳务标准不高于校内相应岗位的50%。

第九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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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科技创新项目的意义和价值,确定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并给予资助。资助项目可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项目建设周期为半年或一年。 第六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报销,超支不补。 第四章结题与奖惩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科技创新小组要填写《渤海大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登记表》。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需要提供如下相关资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及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实验记录和其它能够反映科技创新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河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河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以科技学术为龙头的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原则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college student technological creativity program,以下简称STCP)立项原则为“四个注重”: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课题实效。 二、立项范围与内容 STCP立项课题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2.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经费以教师的经费为主); 4.为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5.社会调研项目; 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每个人不得交叉申报。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或者中期检查成绩优异者,可以再次申请或追加经费。未完成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的课题应当由1~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四、组织领导 1.学校设立STCP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项目的规划、评审和监督检查。

大创项目训练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开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就业创业能力,同时营造注重实践、潜心研究的校园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有利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委会”)负责管理运行,创委会设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执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校团委、科研院、校科协、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实验设备处、基础教育学院、科技园、财务处及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负责人等相关领导。负责项目的总体安排、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审定立项项目、评审专家及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专家小组组长由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创新创业训练教育专家、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创新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及企业工程师。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方案设计;不定期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讲座;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设计;负责项目立项评审、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执行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创新创

建筑施工三检制度

项目管理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为加强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规范工序质量行为,提高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即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必须自检;自检合格后与下一道工序班组进行交接检;交接检完成后,由专职质检员进行专职检。自检包含预检及隐蔽预检,应作检查记录和检查结论。交接检应有接收班组的检查意见和接收意见。专职检形成质量检查记录和相应验收批资料。通过“三检”控制“三工序”即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二、“三工序”和“三检制”质量活动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和质量整改,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每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班组自检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组织班组长和施工员对该分项进行质量检验。 三、工序质量检查采取“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制度,通过层层检查,层层把关,确保工序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1、自检,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施工完成的工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检查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2、互检,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3、专检,专检由项目部质检员组织,主管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参加,对班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收评定,检查根据施工规范要求,专检必须保存质量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 4、交接检,交接检由项目部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本工序及下一工序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质量情况,工序操作质量情况,工序质量防护情况等,交接检符合要求,需隐蔽的必须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名确认以后,方得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份,应由项目资料收集整归档保存。 重庆第九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十六项目部 二OO五年九月

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三稿

建筑实业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煤龙化实业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指立项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经费使用,项目成果推广应用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过程,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专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技创新项目指的是用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通过提高质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经济技术活动而完成的项目。本办法适用实业公司所有科技创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所列重点科技项目)。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 第四条立项的基本原则 科技创新项目要紧紧围绕实业公司的安全生产、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瓶颈问题、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 第五条立项申报要求 属龙化公司共性、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由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向二级公司技术管理部申报;需要解决的局部

科技难题项目,由各单位先报送生产技术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统一申报。 第六条项目编制依据 (一)龙化公司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项目。 (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重大科研任务。 (三)企业生产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产品、配件、装备国产化项目。 (四)实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以及各部室提出的推动企业管理和技术决策、促进企业技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软科学项目。 (五)研发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项目可申请列入龙化公司科技计划,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发与实施,并由实业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项目内容 (一)应用技术项目 包括: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测试手段、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技术经济分析、方针政策调研和大型技术改造等项目。 (二)中间试验项目。 (三)重大工业试验项目。 第八条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安排,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协调各专业之间的平衡与配合。

校研字〔2011〕29号-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使研究生兼职从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条件及申报时间 (一)岗位设置条件 助教岗位: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饱和,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大。助教岗位应优先保证公共课、主干基础课的需要。 助研岗位:承担科技项目(包括纵向及横向项目)的导师。 助管岗位: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211工程”重点建设实验室;单位工作量大,人员缺编,工作需要。 (二)岗位设置程序 学校根据每年的“三助”经费总量安排“三助”岗位数。 助研岗位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由科技项目负责人自定自批。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数由学校按照博士导师资助经费的总量设置,按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数分配各学院,由导师向学院申请岗位。 助教、助管岗位设置:以学院或机关处(部)为单位申请,由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所设岗位应与教师、干部岗位紧密结合起来。岗位设置必须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聘用时限以及考核办法。其设置程序如下:1.由申请岗位单位(用人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中的岗位设置相应栏目; 2.学院、处(部)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上报; 3.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岗位设置方案,签署意见后将批准的设岗方案反馈回设岗单位。

(三)岗位设置申请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接受下一学期的申请。 二、岗位职责 助研岗位职责:在导师和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的指导下,从事科技项目研究。 助教岗位职责: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助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个环节的任务。 助管岗位职责:在处(部)室的指导下,从事处(部)室管理、建设工作(包括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字处理、编程和发送等);参加实验室管理、建设;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担任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聘用办法 (一)应聘者条件 应聘者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且身体健康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聘用条件参照学生政治辅导员有关聘用条件执行。 (二)聘任办法 学校在每年1月和7月反馈设岗方案,公布岗位。 应聘者根据学校公布的“三助”岗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后,供用人单位选择。 各用人单位在收到学校批准的设岗方案后,应按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上岗人选;兼职辅导员或辅导员助理必须报学工部审核。人选确定后,由研究生、用人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表》,报学校审批,于学期初公布上岗研究生名单。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能投集团“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能投集团科技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二)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三)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五)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八)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九)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产生 (一)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8月底之前报生产技术部科技管理办公室。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公司所属单位的课题统一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筛选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 (二)项目确立程序: 公司领导审核筛选-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 每年年底前下达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三)项目选项条件: 1.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2.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可形成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装备与工艺技术研究开发;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引进、消化与应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 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划分为“集团公司项目”和“煤业公司项目”,由公司科技工作负责人统一

三检制度

关于蒙华铁路MHSS-1标段 隧道工程“三检制” 为了提高项目工程质量,贯彻蒙华公司“质量至上,依法合规”的管理理念,切实做好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实现质量全面可控的总体目标,真正起到重点标应起的带头作用,我部特制订“工程质量三检”制度,望各现场组、各施工作业班组严格执行。 一、“三检”制程序控制 1、自检责任人: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自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该作业班组完成该道工序的施作后,由该班组组长进行自检,自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按照三检表格填写内容进行逐一检查并真实填写表格内容,并由该班组组长本人签字。自检合格后,负责自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互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班组长进行质量验收。 (2)班组长对本班组所施工的各道工序,必须按相应的质量控制要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检查班组成员的操作质量。完成后逐项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报请值班技术人员组织质量互检。 2、复检责任人:值班技术人员

职责:复检是对自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达标。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术员进行复检。复检通过方可报专职质检人员进行专检。未经复检或虽经复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工序,接方可拒绝接收。 实施程序:现场值班技术人员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下道工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专检责任人: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 职责:所有工序必须按程序由值班技术人员报请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未经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检验、评定的项目,或虽经检验、评定但未达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实施程序: (1)专职质检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进行工序质量检验之前要先查阅自检、复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复检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检验。在检验评定时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值班技术人员、当值班组长共同进行。 (2)专检人员在检验评定工序质量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并利用必备的检测工具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主动协助技术人员、班组长抓好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要注重抓好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通病及隐患等检查工作。 二、“三检”制执行要求

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定稿)

中国矿业大学发文审批表

中矿团字[2010]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创新项 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科技字[2010]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相关部门协商,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科研业务费创新项目细则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科技字[2010]3号),结合学校开展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际,为使我校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资助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开展的大学生创新类科研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普及性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培育。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的使用应有利于营造校园浓郁的大学生创新氛围,鼓励和支持在校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调研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五条校团委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资助的项目进行遴选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1、校内科技创新竞赛项目; 2、普及性的科技创新项目; 3、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培育; 4、社会调研类学术研究项目。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4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本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具体分类: (一)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二)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 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三)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具、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四)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五)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

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技术部、财务部、人力部、分厂生产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机构成员见公司通知下发文件),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技术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 填写《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技术部审核,报分厂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批准立项后的《技改项目立项申请表》复印件报技术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按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制度》程序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发给发明

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

“三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掌握在预控当中,根据业主单位、公司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我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一、三检制分解 1.1自检 1.1.1初检 责任人: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班组工程质量的主体。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逐项的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3)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己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达标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请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核验。 1.1.2复验: 责任人:技术员;

职责:复验是这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复检验收工作。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复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班组长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批工程质量核验。 (2)现场施工员在接到班组长的质量核验申请后立即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逐项现场实物复核。 (3)复核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 1.1.3、终检: 责任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 职责:终检是对初检、复检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由现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对初、复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终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过复检后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并负责终检验收工作。终检验收合格后负责终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为最终质量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在接到核验通知后,对其质量内容进行抽检,抽检率应不低于80%,在抽检合格后形成最终的质量资料,通知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检查。 (2)未经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核验的检验批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 (3)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应有签字完善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1.2互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职责: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现场技术员及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交接对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定稿)

渭南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创新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实施大学生创新计划。为规范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大学生创新计划以项目为载体,遵循“兴趣驱动、自主研究、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旨在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组织与管理 1.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2.学校成立“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团委、计财处、资产设备处及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研究项目设置和管理办法,解决资源利用、经费支持、项目合作等问题。 3.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4.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实施、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资料收集工作,为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器材、

场地和服务(其中马克思主义工程项目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组织)。 三、项目申报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组学生人数一般为15人左右。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一学期完成项目的研究、总结、结题等全部内容)。学生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2.每个项目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3.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通常研究课题主要源自于: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中延伸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2)教师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3)由学生自主选择的课题。 四、项目评审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文献调研,设计研究方案,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工程项目上报教育科学学院)。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申报的创新项目课题进行初选,并按指标要求向学校推荐候选项目。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质量“三检制”管理制度

质量“三检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标段施工过程中质量体系持续高效运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实现本标段质量目标,项目部特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各单位、各部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严把质量关。 一、“三检制”程序控制 1、项目部对工程工序施工质量实行班组初检、工程部施工员复检和质检员终检“三检”。班组长对工序施工过程进行合格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填写检验质量验收记录,报监理验收。 2、工序施工质量应按技术交底要求、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专业质检员对返修、返工后的工序质量重新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3、工序交接的班组,上道工序班组应为下道工序施工提供方便、有利的条件,下道工序班组对上道工序施工结果应予以保护。上、下道工序施工有交叉作业或互有影响时,由施

工员做好班组作业协调和安排。 4、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施工结果隐蔽的,项目部需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部对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5、特殊、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项目部技术、施工、质检等部门必须进行联合验收。 二、处罚细则 1、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序初检、复检、终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工程部。对于初检、复检、终检不到位的班组、施工员、质检员,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100~300元的处罚。 2、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质检员不做质量工作记录,发生漏检、错检的,不及时向项目部反馈整改通知单的,以及协作队不及时向项目部反

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范本

技术创新项目管理 办法

文件编码: SGRZG 11/23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版次:第1版 -05-30发布 -05-30实施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1目的 为规范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技术水平、产品档次持续提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达计划并统一管理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 3引用及相关文件 SGRZG 05/02《文件和资料控制管理办法》 SGRZG 11/26《专利管理办法》 SGRZG 11/27《技术秘密管理办法》 SGRZG 13/06《节能设计和评估管理办法》 SGRZG 05/10《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SGRZG 05/1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管理办法》 4定义 4.1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公司立项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研究与应用的项目。 4.2技术创新项目验收评价标准:完成计划目标的为验收;没有完成计划目标,但完成计划工作且取得一定效果的为结题。 5职责

5.1科技质量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计划征集、项目论证、报批、立项、过程管理、验收评价、备案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对外申报等工作。 5.2规划部负责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论证、立项及固定资产投资竣工验收。 5.3财务部负责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资金预算、使用、结算等工作。 5.4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技术创新项目的申请、实施及总结等工作。5.5项目协作单位根据项目课题组的需求,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概述 6.1.1公司技术创新项目一般由年度计划下达,因市场或工艺等需要追加的技术创新项目,可追加实施。 6.1.2技术创新项目负责人以基层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为主,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6.2项目申报 6.2.1技术创新项目经过公司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内容见《技术创新项目研发立项建议表》(附件1)。 6.2.2技术创新项目选择原则: 6.2.2.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6.2.2.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三检制”管理制度

深圳地铁7号线某项目部“三检制”管理制度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有效进行质量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检验过程中执行工序“三检制”管理制度:施工班组进行初检、施工作业队进行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通过执行“三检制”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每道工序施工质量必须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未明确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一、初检 初检是质量检验的第一关,由施工班组长进行检验。施工班组长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质量责任意识及组织管理能力,带领施工工人进行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班组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施工班组长检验合格后,通知施工作业队技术员进行复检。 二、复检 复检由施工作业队技术员执行,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施工作业队技术员负责对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及质量管理,管理施工作业队各施工班组,并提供技术服务。 每一道工序经施工班组长初检合格后,须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复检,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并核对施工班组长初检项目。在复检过程中,所检工序施工班组长应全程跟检,对复检出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整改。复检合格后,由施工作业队技术员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 三、终检 终检是工序施工质量检验的最后一关,也是最关键的一关,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执行。质检员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质量意识及责任心,并持有质检员证书,保证“持证上岗”。 每一道工序经施工作业队技术员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严格、认真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对其进行质量终检。终检过程中,施工班组长及施工作业队技术员须全程跟检,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终检合格后,由终检人员按照检验记录填写检验资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 四、报验 “三检”合格后,由终检人员整理质量检验记录、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等质量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时,终检人员应全程跟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工作,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并安排施工作业队及施工班组按要求进行整改。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见下页) 图4.1.2.2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创新项目管理激励办法

創新項目激勵管理辦法 作 業 管 理 辦 法

1.目的 為培養和調動部門全體員工的創新意識和工作積極性,塑造高效率、高績效、高目標達成率的優秀團隊,鼓勵員工積極提出並參與創新項目,激勵員工創新精神,營造部門創新文化,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本文件適用於太原IE處全體員工。 3.激勵原則 3.1 全面激勵原則 對員工的創新激勵並不只是針對部分優秀員工,而是針對公司全體員工運用各種激勵方式進行創新激勵,即全員創新激勵。 3.2 績效考核為基礎原則 對員工所採取的相應創新激勵措施,應依據對員工的全方位的科學的績效考評,而不是依據管理者個人的主觀判斷。 3.3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獎勵創新的考核標準要公開,考核過程和評選過程要做到公平、公正,這樣才能確保對員工創新性充分發揮,不致因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獎勵而產生負面影響。 3.4 物質激勵、精神激勵、機會激勵相結合原則 對員工的創新獎勵不能只是用物質獎勵,要將適度的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機會激勵等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各種激勵手段的協同作用。 4. 職責 4.1 太原IE處成立創新評審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的創新項目的評審和最總確認; 組長:經理 組員:各部門主管 4.2 資源運籌部,負責創新項目的收集、評審組織、驗證組織工作; 4.3 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對所服務範圍創新項目的評審、執行等工作; 4.4 各部門均可以集體或個人名義提報創新項目。 5. 作業細則 5.1 “創新項目”定義 屬於以下任何項目類型之一的即為創新項目:

5.1.1 開發類(對內) 0----> 1,即本項目可以解決現場(或者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且之前尚未有人成功實施過該項目; 5.1.2 推廣類(對內) 1---> ∞,即將現有項目(同一項目或者不同項目均可)推廣應用至五個單位元,且需要提供應用單位元的最高主管簽字證明; 5.1.3 創新類(對內) 現有平臺推動的核心內容或者推動邏輯創新70%; 5.1.4 接單類(對外) 外部市場接單,促成諮詢項目達成,年累計交易額達到15萬RMB; 5.1.5 開拓類(對內) 在其他園區成功拓展業務。 5.2 創新項目的申報、審批 5.2.1 集體或員工個人提出創新項目,填寫“創新項目申報表”,對現狀和創新建議內容應 詳細具體,要具有實際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描述及經濟效益分析; 5.2.2 經部門主管及相關部門責任人審核後,報至資源運籌部; 5.2.3 資源運籌部每月匯總整理各部門所提報創新項目,並組織相關人員成立評審小組針 對提報的項目實施評審,評審需注明評審意見,評審意見應包括該建議的可行性、經濟效益預測(投入與產出)等; 5.2.4 申報項目審批後,資源運籌部需在2個工作日之內公佈評審結果; 5.2.5 項目實施後,申報集體或員工需填寫“創新項目結案申請表”,提交至資源運籌部, 結案申請表需對實施效果進行詳細描述,包括所達到的有形效益、無形效益等; 5.2.6 資源運籌部每月組織相關人員對結案項目進行評審,並即時公佈評審結果; 5.2.7 針對通過結案評審的項目,提報人需填寫“獎金申請單”,主管簽核后提交至績效 管理部。 5.3 創新項目的評審依據 5.3.1 立項評審 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立項: a.可以解決現場(或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

三检制管理规章制度

三检制管理规章制度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承包[2014] 技案006号) 合同名称: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河岸整治工程Ⅲ标 合同编号:ZSGK-MHJZZSG-1301-Ⅲ 致:中山市中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今提交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河岸整治工程Ⅲ标工程的: □三检制管理规定 请贵方审批。 承包人: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监理机构将另行签发审批意见。

监理机构: 签收人: 日期: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中山市港口镇木河迳河岸整治工程Ⅲ标段三检制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施工单位: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目录 一、三检制分解 (3) (一)检验批自检 (3) (二)、互检 (5) (三) 交接检: (5) 二、质量检验程序 (6) 三、三检制度执行要求: (9) 四、三检制执行奖惩制度 (10) 五、项目质量三检制记录表(详附表) (11) 六、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1)

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撑握在预控当中,根据业主单位、公司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我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制分解 (一)检验批自检 1、初检: 责任人: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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