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那些时间段

劳动合同中的那些时间段在历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的第二章关于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比较重点的,很容易出现选择题。在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

度中,有一些关于时间段的知识点容易混淆,不容易记清楚,但是,如果大家整理出来这些

知识点,对比着记忆,还是比较容易理清思路的。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1日

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L 」

用工之日

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合同的前1日或满1年的前1日。

二、年休假的标准

职工累计工作年数(n)年休假时长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1年w n v 10年

5天(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

息日)病假累计 >2个月

依法享受寒暑假

10 年w n v 20 年

10天(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病假累计 >3个月

多于年休假天数

职工请事假累计

n > 20 年

15天(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

息日)病假累计 >4个月

位按照规定不扣

无需向劳动者支忖经济法补偿

(2》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忖苴实际工作时间的劳纳抿酬

(DS当向劳动者毎月支付[倍的工

<2)吕若廿老补订羽面若动舍同

⑶劳动者不与用入单位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肖书面通知劳

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弄支讨

(门应当向劳动音每月支付:倍

的工资补偿

(A视芮自用工之日起満[年的当

日已经与劳动音订立无固走期限劳

动舍同

(J)应当立即与劳动考补订书面劳

动合同

1个月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三、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3个月w劳动合同期限v 1年不得超过1个月

1年w劳动合同期限v 3年不得超过2个月

3年w劳动合同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

(1)冋一用人单位与冋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冋或者劳动合冋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

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期限

实际工作年限(n)在本单位工作年限(n)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n v 10 年n v 5年3个月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n》5年6个月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n > 10 年n v 5年6个月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5年n v 10年9个月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10年n v 15年12个月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15年n v 20年18个月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n》20年24个月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

(1)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合同期限没有明确固定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该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不确定该合同在何时会终止,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为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此类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随即终止。若劳资双方希望能够延长期限还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进行续订。关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我国目前尚未规定,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

结语: 如上比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质上就是在特殊条件下,必须订立的劳动合同,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除无解除时间的明确规定外,没有区别,而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也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少一条。 可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使企业少了一项管理员工的手段,即不能再通过合同到期不续签促使劳动者不懈工作,这对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促使企业改革人事制度、薪酬政策、绩效管理体系等各个方面,更向管理要效益。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续订 (一)劳动合同未续订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未续订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如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满一年以后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注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操作实务 1、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条件及过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Labor Contract Law -- working hours, rest and vaca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概念及法律规范 2、认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立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2、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分类 教学难点: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教学方法:讨论法、讲授法、案例分析 授课类型:新授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及内容:

※影片导入: 1、老板算出来的工作时间 2、工作时间购物确实不应该 3、六成上班族惦记工作不能安心休息休假 ※新授内容: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述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 1、工作时间——又称为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工作小时、工作日、工作周。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形式。 2、休息休假——又称为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间、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1、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2、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一、目的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三、职责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的制定和规范。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及时建立和延续。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四、签订流程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1.1初签注意事项: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2.1签定三年五、劳动合同填写规范 1、甲乙双方信息;甲方信息由劳动合同签订负责人填写,乙方信息由职工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需以身份证为准,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2、劳动期限类型; 2.1首签以固定期限形式签订。。 2.2续签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同初

签。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工作内容; 3.1.1 职员分管理/技术(除研发部其它部门都为管理) 3.1.2 普工生产 3.2工作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按合同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休息时间。 4.2乙方的其他休息安排;依本企业规章执行。5、劳动报酬; 5.1按合同第1种方式。 5.2按员工实际薪资填写,基本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5.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0号。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本企业规章执行。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乙方从事所应聘岗位作业。 5.2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至少1次。 8、内容为空,划斜线。 9、签字盖章;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均填写为合同 开始日期,如实际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应签订日期一个月,应 填写应签订开始日期。六、资料管理1、劳动合同应动态管理,定期整理,过期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另行造册归档,长期保存。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核查在职人员是否有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无续签情况。3、续签意向书应分册归档保存,续签意向书待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销毁。七、补充事项 1、 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2、劳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31483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 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详解】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

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

劳动合同中要写工作时间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中要写工作时间么 篇一: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规定 我国最新《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

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规定》的有关条款,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授课人彭晶 教学目的: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概念及法律规范 2、认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立法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 1、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2、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分类 教学难点: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中的各种基本概念 教学方法:讨论法、讲授法、案例分析 授课类型:新授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及内容: ※影片导入: 1、老板算出来的工作时间 2、工作时间购物确实不应该 3、六成上班族惦记工作不能安心休息休假 ※新授内容: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述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 1、工作时间——又称为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工作小时、工作日、工作周。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形式。 2、休息休假——又称为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间、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 1、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 2、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 3、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 (一)、工作日的种类 1、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缩短工作日——即少于8小时的工作日。 (3)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 (4)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实行非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日。 (5)综合计算工作日——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日时数基本相同的工作日。 2、无定时工作日 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 (二)、休息休假的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 2、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一般为15至16小时 3、每周公休假日 每周至少连续休息一日 4、法定节假日(共3类) 第一类全体公民的节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第二类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 教师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第三类少数民族的节日

2020年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2020年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每天工作多长的时间才合法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XX年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3.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订立劳动合同时间解读范本

订立劳动合同时间解读范本 Interpretation model of labor contract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订立劳动合同时间解读范本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二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 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 应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薪资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薪资

劳动合同法薪资 【篇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劳动法中工资问题 一)最低工资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5、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鉴于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过程中,按上述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 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1558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

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

劳动合同法小时工

《劳动合同法》对“小时工”有何规定? 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解答: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小时工”可以兼职吗? 解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小时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因此,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解答: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标准版)签订时间规定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编号:FS-DY-20799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

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此时就要看劳动者提供的详细资料真实度,如果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寄过去的,其最终怎人归属于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就可以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间规定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间规定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一)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 月XX日。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与______同志劳动合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三)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四)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 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五)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 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附: 1 、标准工时制要求 ①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 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③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 ④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 小时显然根据标准工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比较固定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明确严格的限制条件 2 、综合计算工时制

这类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 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3 、综合计算工时制特点 ①一般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 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的第五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时间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虽然在该公司工作了6年多了,合同到期后,公司只须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六个半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最后,不管单位是否与你续约,年资(即第13个月的工资)以及年终奖金都应该发给你。 案例一:小李是某外企员工,进公司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转眼间,一年合同期满,小李仍在该公司工作,但公司人事并未与小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小李只是认为是公司一时疏忽所致,并未在意。未曾想,过了四个月,当小李完成了手中的项目,公司即提出与小李终止劳动合同,除了按月支付其工资,未给付其他任何补偿,小李叫苦不迭,后悔自己当初为何没有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

2021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2019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20 年月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对劳务派遣中的; ;同工同酬; ;、; ;三性; ;岗位等规定进行了细化。专家预计,决定年7月1日施行后,将会改善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状,遏制企业不法用工。 修法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介绍,本次修法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切实保障和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是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得以落实;三是把劳务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四是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满足用工单位临时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节性生产经营、商品零售企业销售旺季或促销活动、生产企业临时性订单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临时聘用生产、销售人员,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可以发挥劳务派遣单位储备劳动力资源多、劳动力信息灵通的优势,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以满足需求。所以说,劳务派遣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满足用人单位弹性用工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劳务派遣滥用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最大亮点:细化; ;同工同酬; ;规定 劳动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细化了; ;同工同酬; ;原则,明确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 ; ;三性; ;岗位:明确含义,增强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何为; ;三性; ;岗位则缺乏具体规定,本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 ;三性; ;岗位的具体含义。 决定明确:;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务合同一般签多久

劳务合同一般签多久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 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 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 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 试用期。 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 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 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 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 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 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 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 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

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 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 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 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 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 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 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 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除非劳动者不符 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 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 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 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 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 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 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 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 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 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 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 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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