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传输考核

中国电信传输考核
中国电信传输考核

传输网运行维护(一)传输网运行维护考核6类10项,满分100分。

(二)传输网运行维护考核项目补充说明

1、光缆线路:

(1)全阻考核指标定义

长途光缆由于光缆线路原因致使在用业务系统全部阻断的,定为全阻障碍。全阻障碍历时起始时间以在用业务系统全部阻断开始计算(已建光缆自动监控系统的干线以该系统计时为准,未建光缆自动监测系统的以机务部门网管计时为准),终止时间以一级干线在用业务全部恢复为止。当全阻障碍发生后,如果在10分钟内调通干线上开放的全部SDH s以上(含SDH s)或全部最高速率系统,可不计算在全阻故障考核范围内。

(2)考核指标的基本要求

●直埋光缆全阻率考核指标平均为次/百公里,根据不同的省、区、市的维护自然条件、技术力量、等因素分别按次/百公里、次/百公里、次/百公里三个档次设置,各省(市、区)具体指标划分见附表一。

架空光缆全阻率考核指标为次/百公里。

对于可控性障碍,尤其是人为责任性事故,仍然执行从严考核,每次相应

核增障碍次。

对突发性非可控性障碍,如:自然灾害(包括火山爆发、地震、山崩、滑

坡、塌方、泥石流、洪水、大面积火灾、台风、龙卷风、雪灾、雷击)等原因造成障碍的,可每次相应核减次。光缆被盗、车祸等不是完全由于维护质量原因造成障碍的,可每次相应核减次。

(3)障碍抢修或恢复时限要求

当光缆障碍发生后,各级维护部门要以恢复电路、减小损失作为首要任务,抢通光缆与导通电路效果相同,要求机务、线务部门密切配合,尽量压缩障碍历时。机、线维护部门指标分配方案暂由各省(市、区)电信公司维护部门自行制定。现将障碍抢修或恢复时限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96芯(含96芯)以上光缆,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16小时之内;64~96芯(含64芯),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14小时之内;48~64芯(含48芯),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12小时之内;36~48芯(含36芯),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10小时之内;12~36芯,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8小时之内;12芯(含12芯)以下光缆,抢修或恢复时间要控制在6小时之内。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阻障碍按每提前1小时恢复或调通干线上开放的全部电路,可相应核减次,每次障碍最多核减到次为止;全阻障碍按每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恢复或调通干线上开放的全部电路,相应核增次。

(4)指标考核的计算方法

本考核办法与集团公司效绩考核指标体系“一级干线光缆全阻率”挂钩,并结合今年全网线路工作重点加大某些方面考核力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各省(市、区)一级干线线路的设备量与一级干线光缆全阻率指标的乘积计算出各省(市、区)一级干线光缆限制阻断次数。实际阻断次数未超过限制阻断次数的,得满分30分;超过1次扣10分,直至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

(5)故障申报时限要求

全阻障碍发生后,各省(区、市)电信公司的维护主管部门要在2小时之内以电话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和设备维护管理处,并将书面材料在1月内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维护处。发生全阻逾期不报加扣2分,隐瞒不报加扣5分,扣完为止。

2、光传输设备

(1)考核设备范围:

所有一级干线已验收的SDH、DWDM 、DXC等光传输设备和直接影响电路通信的各类DDF、ODF架等设备;PDH系统暂不列入考核范围。

(2)考核指标的定义及计算

设备障碍:设备障碍界定为造成传输通道中的业务产生故障及中断的障碍。

障碍处理时限:以电路业务中断开始计算,终止时间以电路中业务恢复为止。局内障碍(含有人中继站)故障处理时限为30分钟;无人中继站故障处理时限为东部地区(包括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地区)3小时;西部地区(西南、西北地区)5小时。

●设备可用率=1—设备障碍率

=1—(等效155M障碍总数)/(等效155M电路总数)×100%

●设备障碍处理时限合格率=1—(超过障碍处理时限等效155M电路总数)/

(等效155M 电路总数)×100%

注:对于中继站及光放站按单向折算至155M计算,例如:32*波分系统干线中继站,可核算至32××16(155M)。对于2M电路按155M 对待。

●设备障碍率指标为≤5%/年;设备障碍处理时限合格率为≥98%/年。

(3)考核办法

所有障碍历时包括开始时间及恢复时间均以各省障碍记录单为准(该障碍单应经过与用户核实)。

计分办法: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每省满分为30分,上述两项指标全部满足则取得满分,设备可用率每超标1%扣除分,设备障碍处理时限合格率每超标1%扣除1分。如果通道存在自动保护,发生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50ms)倒换至备用通道未对正常业务产生影响,不计入考核范围;

对于局内障碍(含有人站)超过障碍处理时限的以60分钟为底限(即30-60分钟只计超时限一次),每超过30分钟核减分/155M,对于无人站以3小时和5小时为底限,每超过1小时核减分/155M。对于超过时限上报每次核扣分,漏报每次核扣分。

障碍统计办法:

①各省公司根据中国电信网络(2001)6号传真要求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上报设备障碍情况,同时补充上报障碍电路恢复情况,允许跨省报告,以免漏报。集团公司网运部进行集中统计,每月或每季度向各省发布运行统计情况。

②总部网管中心及各子网中心同时进行障碍监测统计,并于每周二前将统计结果报集团公司网运部,以便与各省所报情况进行核实。

③光缆阻断障碍及其他非传输专业维护范围内设备障碍造成的业务中断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④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障碍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兰西拉、二出疆),请各省公司按要求如实上报,集团公司将酌情核减。

3、传输网管

(1)考核范围:包括所有一级干线已验收的SDH、DWDM和DXC网元级网管和子网级(或网络级)网管,省内开发和使用的传输综合网管不在考核范围内。

(2)考核指标的定义:

无效告警:因线路和设备检修或测试造成的告警、因未开电路或调开电路造成的告警、因电路或通道的配置和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的告警、及障碍修复后因上报的告警清除信息丢失导致网管上不能自动消除的告警。

①无效告警的清除时限:要求无效告警从产生时间(网管上的时间)开始,8小时内清除。

②当前告警确认时限:要求当前告警在4小时内被确认。

③对网管系统自身的考核

本考核办法是对网管系统自身的管理和维护进行考核。

对网管已存在的严重故障如长期瘫痪死机、运行状态不稳定、网管验收时功能就有缺陷等,由各省上报问题及解决建议,集团总部牵头落实解决方案和资金,督促厂家按时限解决。

对已投入运行的网管系统发生故障,则按故障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要求在不同的时限内解决。凡是由于网管通信故障或软件故障造成网管不能正常收集、传送、显示信息的,要求在7天内解决。凡是由于网管及配套设备硬件故障需返修的,要求在3个月内解决。

4、微波

(1)考核范围:投入运行的SDH、PDH一级干线数字微波设备。

(2)考核办法:以各省填报数字微波维护工作报表为准,集团公司通过干线网管对部分电路进行抽查。考核指标每月统计一次,若当月无质量问题(含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则在总分中计1分,同时奖励分一并计入总分;若连续半年无质量问题(含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另奖励2分计入当年总分,但全年总分不超过10分;若当月质量不合格,则从总分10分中扣1分,扣完为止,10个月以上不合格(含10个月)计0分;若出现下面第⑶条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一次扣3分,并通报批评。

(3)考核指标定义:

①数字电路系统障碍以“波道分”为单位进行统计,即用障碍时间乘以本站障碍业务波道数。其余参照《数字微波通信维护规程》第173条障碍统计相关要求。

②凡电路在承担业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电路中断(包括设备、人为操作、传播、电源和其它原因引起的阻断)或质量降低至用户反映无法使用时称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

③无论任何原因(除第⑷、⑸条因素外),都要努力避免发生以下情况:有人站一个业务波道中断1小时以上;全站性业务中断半小时及以上;无人站一个业务波道或全站性业务阻断16小时及以上;一个高次群或一个一次群质劣或不畅达15天以上。如发生以上情况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的责任。

④计划中的中断电路做统计但不考核。

⑤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做统计但

不考核。

5、卫星

(1)考核范围:投入运行的一级干线卫星地球站设备。

(2)考核办法:以各省填报卫星维护工作报表为准,集团公司对部分电路进行抽查。考核指标每月统计一次,若当月无质量问题(含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则在总分中计1分,同时奖励分一并计入总分;若连续半年无质量问题(含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另奖励2分计入当年总分,但全年总分不超过10分;若当月质量不合格,则从总分10分中扣1分,扣完为止,10个月以上不合格(含10个月)计0分;若出现下面第⑶条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一次扣3分,并通报批评。

(3)考核指标定义:

①卫星电路系统用“本站电路畅通率”进行统计,即:(1-本站电路障碍时间/本站电路工作时间用障碍时间)×100%。具体参照《卫星通信维护规程》表。

②凡电路在承担业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电路中断(包括设备、人为操作、传播、电源和其它原因引起的阻断)或质量降低至用户反映无法使用时称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

③无论任何原因(除第⑷、⑸条因素外),都要努力避免发生以下情况:一级干线地球站,由于站内设备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全部电路(一副天线通信范围内)连续阻断(包括质量不好不能使用)达到30分钟或以上;与某一国家、地区的直达电路,由于本端原因造成电路连续阻断(包括质量不好不能使用)达60分钟或以上;国内地区间的直达电路60分钟或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时限,但已延误重要通信或其他通信而造成后果的。若出现上述情况,要严格按照《卫星通信维护规程》中的第九节请示报告制度要求上报。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的责任。

④计划中的中断电路做统计但不考核。

⑤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日凌等)造成的电路阻断或电路障碍做统计但不考核。

6、同步网

(1)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以全国网管辅助中心统计的数据为准,每月统计数据,每季度公布结果。年终根据每月数据综合出各省全年平均值作为年考核值。

(2)频率准确度△f/f

各省一级干线每个BITS输出时钟信号频率准确度△f/f,每月95%以上时间优于1×10-11为合格。不得发生整个BITS输出中断的事件,发生一次折算为“劣于指标2天”。每个BITS的△f/f 月合格率H=合格总历时(小时)÷全年总时间(小时)

(3)链路通畅率

各省省级网管中心SRM和时钟设备IM 链路,每月90%以上时间畅通为合格。每条链路通达率R=畅通总时间(小时)÷全年总时间(小时)

(4)以省为单位计算全年考核值的计算办法:

●△f/f≥95%为合格。△f/f =1/12N∑∑(△f/f)

I ,其中(△f/f)

I

为每个

BITS每月统计值,该省中心有N个BITS。

●通信链路通达率R≥90%为合格。R =1/12M∑∑(R)

I ,其中(R)

I

为每个

SRM/IM的,该省中心共有M条SRM/IM 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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