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管理制度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

资料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

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

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

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复验报告,合格证等。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工程交工资料由与首贵工程组织实施部门签订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设备大包合同的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按合同单位进行组卷,首贵公司不对其合同总包单位下属的分公司或分包单位。承担的合同任务达不到单位工程标准的,比照单位工程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交工资料以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组卷,同一编号的总图、土、主、机、炉、水、热、风、燃、电、计、自、讯等13个专业的施工图纸所组成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首贵项目工程交工资料应以各单项工程根据任务分工等实际情况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准。针对冶金工程施工特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组织按单位工程进行交工组卷;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消防、安全、计控、电信、计量、防腐、防水等按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单独进行交工组卷,资料组卷深度到检验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竣工图要求按单位以首钢设计院设计专业图号系列整体组卷,要求不得拆分、打乱设计施工图顺序。

第七条交工单位向首贵公司移交的交工资料及竣工图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中首贵工程部归档档案一套,特种设备等由首贵公司设备部专业管理使用一套。

第八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一、交工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文字材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一律返工。

二、交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日期、经手人。

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四、交工资料要求必须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

五、竣工图按照专业组卷交工。

六、交所有竣工资料(包括图纸)的扫描件。

第九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的核查人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结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子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意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评价并签认,观感质量综合评价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支持资料齐全完整。

第十条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等起重特种设备验收要求:所有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和监检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随机设备资料:

一、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起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

三、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其他有关技术说明资料。

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文件外,施工单位还必须要提供并单独组卷的安装资料:

一、起重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二、起重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证。

三、起重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证明。

四、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验收报告。

五、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起重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十一条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验收:所有承压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履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具体资料如下:

一、国内制造压力容器,须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一)、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

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三)、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设计有要求的)。

(四)、产品制造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五)、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

(六)、制造厂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的资料:

(一)、境外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于不可进行到岸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由国家总局授权有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现场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可实施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应由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工作。检验机构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出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

告》。

(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竣工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

(四)、制造企业所在国的监察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三、锅炉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锅炉法规要求提供交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一)、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二)、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三)、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四)、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五)、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六)、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七)、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还应供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2、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热膨胀系统图。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

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3)、汽水系统图;(4)、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八)、《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验收监督检验报告书》。

(九)、《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十)、《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四、压力管道交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二)、项目批准书和安装审批( 开工) 报告(告知书)。

(三)、压力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

(四)、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包括阀门试验记录,高压管件加工记录,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管道补偿件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管道吹扫及清洗记录;无损检验报告,其他检验报告)。

五、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

(一)、要求100%RT检验的管道,应在单线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

(二)、对抽样射线检测的压力管道,其焊缝位置、焊

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等应有可追溯性记录。

六、压力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上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及安装竣工图和压力管道单线图。

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八、工程交接验收应按GB50235中的表格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压力容器专业特种设备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起重设备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管理,首贵配套完善工程要求由首贵公司设备部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资料验收,由首贵设备部特种设备主管专业员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工程部依据设备部验收意见及其它资料验收情况,给予办理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计量、自动化设备交工资料要求提供:

一、节流装置的计算书和制造说明书及制造尺寸图。

二、测量仪表检定证书。

三、接地等隐蔽工程需交付监理签认后的实际施工图。

四、特殊仪表调试、测试纪录。

五、交付所有工控软件、编程软件及数据库软件的授权书或授权盘。

六、各系统最终版应用程序2份(光盘)。

七、交工时,应提供现场安装仪表技术资料。

第十四条除特种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交工资料,属于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随机资料有:

一、产品合格证。

二、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

三、质量保证书、检验试验报告。

四、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文件。

五、其他有关技术说明资料。

具体以设备开箱检验及移交资料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凡带有软件系统的设备,应交付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应用正版软件的安装盘各2套及相应的点号资料。

第十六条关于设备随机资料,为满足生产系统设备管理需要,根据首贵配套完善项目设备委托采购的实际,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设备采购时要求设备厂家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等随机资料2套,其中1套用于工程档案归档,1套用于项目部或作业部专业管理使用。

二、为及时准确地将设备随机资料提供给首贵公司各作业部,在设备开箱时,由首贵公司设备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开箱验收,将设备随机资料现场移交首贵公司各作业部安排的专业人员,根据开箱验收资料情况,现场设备安装需要时由施工单位向首贵公司各作业部办理借阅手续后提供安装单位使用,各作业部专业人员要按时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并

接收资料。

三、特殊情况由总公司技设备处、首贵设备部与设备厂家签订设备安装合同的设备大包项目,需在合同中同时明确要求设备的安装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同时完成并提供出2套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交工资料。

第十七条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要求

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原则执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10章规定,具体补充要求如下:

一、卷内资料、封面、目录、案卷审核表、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图纸不是A4的必须折叠成A4的),小于A4幅面的材料要用A4白纸衬托。

二、文字材料与图纸材料均要装订成册,不允许出现散装,要求使用档案票据装订机装订。

三、资料组卷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不允许使用普通的纸壳子。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约15mm,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

四、统一档案卷盒规格,一律采用国家档案馆监制的科技档案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高)x220mm(宽),卷盒厚度尺寸分别为50、30mm二种。薄的案卷采用30mm 盒,厚的案卷采用50mm盒,每个案卷不宜过厚,不得超

过40mm。

五、档案盒标签的粘贴要求使用乳胶粘贴,不宜使用胶水、胶棒、双面胶粘帖,以防脱落。

六、为统一规范,配套项目竣工资料要求如下:

档案盒封面标签内容的填写一律计算机打印;封面标签需填写内容统一采用A4办公白纸打印后裁剪,字体选仿宋加粗,小三号字。

档案案卷封皮采用科技档案封皮,封皮内容填写同档案盒封皮。

盒脊背统一采用仿宋字体加粗三号字,竖写从右至左,要求裁剪后白纸上下与黑色框线边缘距离2mm,左右距盒脊边缘2mm。

档案封面名称填写要求按实际划分单位工程名称填写,案卷题名:第一行:按单位、专业及类别填写案卷名称;第二行:案卷内主要资料内容提示;编制单位:档案编制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合同单位);技术主管: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编制日期:卷内材料形成的最早至最晚。

档案盒封面、案卷封皮与档案封面的单位工程名称要体现本单位所承包工程范围,可用括号明确标示具体标段。

第十八条竣工图按照专业组卷交工,竣工图的绘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九章竣工图内容与要求进行绘制、折叠与组卷,必须保证竣工图的质量,绝不允许

再出现改图不改,变更未变的情况,必须达到图物相符,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一、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二、竣工图章尺寸为:54mm*70mm。

三、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四、竣工图目录也必须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归档;

五、竣工图章统一采用蓝图红章。

六、不同专业、不同图号的竣工图不得因数量少而放在一起组卷。

七、设计院正式设计变更(硬变)全部组进竣工图中;工程洽商单组进施工技术资料中。

八、施工图改变量大,设计单位重新绘制了修改图,应以修改图代替原图,原图不再归档。

九、用于组卷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或者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过的旧图纸。

十、不允许将洽商的附图原封不动的贴在或附在竣工图上作为修改。

十一、卷内科技文件页号编写。

(一)、案卷内科技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

(二)、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

(三)、卷内目录、卷内背考表可不编写页号。

十二、案卷封面编制。

(一)、案卷封面应印制在卷盒正表面,亦可采用内封面形式(封面式样见图006a。虚线内为提示项,下同)。

(二)、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的揭示卷内科技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科研课题、建设项目、设备仪器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段名称、文件类型名称等。

(三)、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组卷部门或单位。

(四)、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

数字,下同)。

(五)、保管期限,应填写组卷时依照有关规定划定的保管期限。

(六)、密级,应填写卷内科技文件的最高密级。

(七)、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或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全宗号:需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全宗号由负责接收的档案馆给定。

分类号:应根据本单位分类方案设定的类别号确定。

项目代号:由所反映的产品、课题、项目、设备仪器等的型号、代字或代号确定。

目录号:应填写目录编号。

案卷号:应填写科技档案按一定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十三、案卷脊背编制:

(一)、案卷脊背印制在卷盒侧面,脊背式样见图007a。

(二)、案卷题名、保管期限、档号,填写方法同第十二条。

(三)、案卷脊背项目可根据需要选择填写。

十四、卷内目录编制:

(一)、卷内目录应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见

图008a。

(二)、序号,应依次标注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三)、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型号或图号或代字、代号等。

(四)、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者或第一责任者。

(五)、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全称。文件没有题名的,应由立卷人根据文件内容拟写题名。

(六)、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时间——年、月、日。

(七)、页数,应填写每份文件总页数。

(八)、备注,可根据实际填写需注明的情况。

(九)、档号,填写方法同第十二条第七点。

十五、卷内备考表编制:

(一)、卷内备考表式样见图009a。

(二)、卷内备考表应标明案卷内全部文件总件数、总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立卷人,应由立卷责任者负责签名。

(四)、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时间。

(五)、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六)、检查日期,应填写案卷质量审核的时间。

(七)、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不同载体档案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类型。

(八)、档号,填写方法同第十二条第七点。

(九)、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全部文件之后,或直接印制在卷盒内底面。

十六、案卷目录编制:

(一)、案卷目录式样见图010a。

(二)、序号,应填写登录案卷的流水顺序号。

(三)、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填写方法同第十二条。

(四)、总页数,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的页数之和。

(五)、备注,可根据管理需要填写案卷的密级、互见号或存放位置等信息。

十七、卷盒、表格规格及其制成材料:

(一)、卷盒式样见图011a。

十八、卷盒规格和制成材料:

(一)、卷盒外表面规格为:310mm×220mm。

(二)、卷盒宜采用220g以上的单层无酸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十九、项目文件的整理:

(一)、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二)、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三)、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四)、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五)、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

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二十、项目文件的组卷:

(一)、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二)、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三)、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二十一、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问或重要程度排列。

(二)、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实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三)、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