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服务办事指南
成都市教育局服务办事指南
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办理指南
一、申请程序
第一步:领取材料:
申请人到成都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领取《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办理指南》和《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报告书》样本,或在成都教育网-民办教育-办事指南上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6447422.html,/Eduframework/shebanxuechu.aspx)。成都市教育局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4号楼7楼,联系电话:61881669;
第二步:确定学校名称:
请到市级民政部门办理书面《核名通知书》;
第三步:报送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给成都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处,由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
第四步:教育局审查申请材料:
市教育局依法对申请材料审查、实地考察,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需要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第五步:其它事项:
申请人取得市教育局前置审查同意批复后,请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民政部门的书面《核名通知书》;
2、《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报告书》;
3、举办者资质证明材料;
4、验资报告;
三、前置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属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开办资金不得少于万元。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成都市教育局行政事项申请书
成都市教育局:
我(单位)现向成都市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承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或公章)
年月日
申请人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报告书》
单位名称(拟):
材料目录:
1、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报告书(共3页)
2、举办者(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4、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5、验资报告
6、核名通知书
7、单位章程
8、学校董(理)事会成员表(共2页)
9、拟聘主要工作人员登记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1、成都市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申报表(3-1页)
1、填写本登记表的同时,须将举办者资格证明(属企业单位的需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需组织机构代码;属社会团体的需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属民办非企业的需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每单位填写一份,并将联合举办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3、公民个人独立举办的不填本表。
注:1、几人合作举办的,每人填写一份,并将合作举办协议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须将身份证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3、单位举办的不填本表。
4、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推荐或举办者个人自任意向书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5、验资报告
6、核名通知书
7、单位章程
8、学校董(理)事会成员表(2-1)
8、学校董(理)事会成员表(2-2)
9、拟聘主要工作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