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合同样本(一次性付款定稿)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供销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

二、合同标的及数量( 详见附件)

1、合同标的:

2、合同数量:

3、付款条款:

1.货款: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RMB)

2.付款方式:甲方将上述各款项于指定期限内以①银行汇票②银行汇款③支票等方式支

付乙方,本合约若需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时,甲方需要求乙方业务人员提供乙方授予其有效《现金收款授权书》,始得支付现金。如甲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付款,因而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款项,则视甲方未尽付款义务,乙方有权进行催讨货款。

三、交货条款:

1.交货期限:乙方收到货款后壹拾伍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提供物流,方承担运费。除另有约定外,货物由乙方负责运

抵交货地点,甲方至交货地点处验货并提取。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各项款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货款总值的0.5%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5日以上(含5日)未支付款项的,则乙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因前期准备货物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五、产品的验收:

1.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一周内甲方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在此期间甲

方提出异议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错订、多订货物等情形的,应按合约付清全部货款给乙方。甲方若

对于错订、多订的货物等情形要求退货时,则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乙方书面同意退货的基础上,则按乙方提出的条件对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多收、错收、少收货物,甲方有责任保管货物并尽快书面通知乙

方收回货物,所产生的运费、搬运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少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补充货物。

4.甲方授权签收货物人:所签收的货物单据均有效。

六、产品质量及保修条款:

1.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品质。如发生因产品生产引起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确认后,乙方

有义务负责产品的维修和调换。但对于甲方所定制产品,除由于乙方产品制造上的重大瑕疵外,甲方不得要求退货。

2.甲方到货后需检查货物,如有质量问题需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在一

周内未收到甲方的任何书面反馈信息,视为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交付时,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和调换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

4.如甲方所购产品在保修期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除人为原因或第七条约定的不可

抗力事由外),乙方免费维修,运费协商解决。

5.此保修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皮类产品因皮质色泽、纹理、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木质产品因木质色泽、纹理、质感不同而造成的差异。

6.乙方不负责因正常使用而产生之损耗。

七、不可抗力事由:

1.因不可抗力等事由造成乙方延误发货、延误安装,免除乙方相应责任,但乙方有义务

于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通知甲方。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方未能准备完善场地,免除甲方相应责任,但甲方有义务

于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书面通知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任何原因(除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力事由外)而取消合约或合约的其中一部分,

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价款总值的0.5%计算,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本合约如有增、减项或涂改,未经双方公司签章的无效。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

备注:发票开具的单位名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报价明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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