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制度表[1]

学生会考核制度表[1]
学生会考核制度表[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明细表

1、考评组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考核条例,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包庇,不徇私。

2、每个月的考评成绩必须在每月底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部门进行汇总。每月初将会把考核成绩公布于团委办公室,届时望各部门成员及时查询。

3、如果各部门成员对考核成绩有疑问或是不满,可向相应部门的部长提出申请,并填写考评成绩查询表(需部长签字,否则无效),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部,才可查询相应月份的考核成绩。

4、考评成绩从贴出时间起记时一个星期,如果没有任何人提出申请查询考核成绩,则被认为对考评成绩没有任何意见,同意相关成绩。过期即使上交考评成绩查询表也将被视为无效。

5、A(年)类考评内容需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由个人将相关证明文件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部门进行统一登记。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第一个月的考评成绩在团委办公室公布前),过期再交者,文件视为无效。

6、A(月)类考评内容需在每月月底前由个人将相关证明文件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门进行统一登记。(下月考评成绩在团委办公室公布前),过期再交者,文件视为无效。

7、各部门例会时间及现有人员需及时向办公室部门报备,以防办公室部员听例会遗漏。

8、考核成绩查询表由办公室部门统一发放并存档。

9、请假条一律由办公室部门负责查收,并存档。(如没有上交请假条或是其他相应证明文件,则被认为是无效)。请假条最晚需在请假日期过后三天内及时交至办公室部门,否则不予以承认。

10、以上考核条例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实际情况针对性处理。

11、以上所有考评内容如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会以相关考核条例进行处理。

12、如发现有包庇、隐瞒等现象,可团委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部门需及时的

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13、以上考评针对的对象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院院团委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包括主席团)。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

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201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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