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办法

属地管理办法
属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设备安装、装修阶段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各专业工序的有序衔接,规范建设协调管理的机制,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协调管理的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在文明、有序、安全的环境下推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相关定义

轨道公司(业主):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

监理单位:各标段监理单位。

属地管理单位:由投资承建单位指定并报轨道公司备案的施工单位。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常规设备系统(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等)机电安装单位、系统设备(FAS、BAS、综合监控、通信、信号、供电、PIS、门禁、气体灭火等)安装单位、装修施工单位、轨道施工单位、人防安装单位及轨道公司采购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单位(电扶梯、AFC、屏蔽门、导向标识等)等。

第三条属地管理界面划分

机电安装及装修属地管理单位与轨行区管理单位以站台板边沿为界,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由机电安装及装

修属地管理单位管理。

附图:辖区(站台层)平面、立面示意图

属地管理单位应统筹安排,保证自身及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时间、空间上的作业关系顺畅。

第二章各方职责及现场管理

第四条属地管理单位职责

负责对标段内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综合协调等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一、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并监督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为其管段内施工现场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可授权有相应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现场协调主管,代表本标段属地管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检查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本办法进行处理。

二、负责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出的临时专用通道。各系统/

专业承包商进场施工前5 天,属地管理单位应按现场协商确定的结果,提供其进出的临时专用通道,以保证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项目的有序进行。

三、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已施工完成的项目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其施工机具上标明其单位名称及联

系方式;

(三)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人员着装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

(四)负责车站内卫生管理,明确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保证现场各施工区域内干净整洁;

(五)负责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指定固定地点,供其临时存放垃圾。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将其产生的垃圾集中堆放至指定地点,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清运的原则,达到工完料净场清。对无法确认责任单位的垃圾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清运;

(六)负责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统一管理,动火证样表见附件;

(七)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属地管理单位有责任将进入施工场地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纳入其正常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按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单位整改的情况上报投资承建单位相关部门。

(八)属地管理单位应统一规划施工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施工场地,按合同及工程实际需要分配给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同时实施总的管理,并负责划定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区内安全由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

(九)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进场前,应向属地管理单位报送其所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属地管理单位有权审查该安全体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

(十)属地管理单位有责任组织相关系统/专业承包商迎接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并监督相关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检查中各主管部门及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属地管理单位应与投资承建单位另行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第五条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职责

一、负责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监督,进场前由属地管理单位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负责人进行进场交底并签字。

二、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自主组织并负责对本系统/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进行控制,并对自身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在其施工范围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谁负责”的原则,按相关安全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积极配合、服从属地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

五、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遵守属地管理单位的各项规定,服从属地管理单位对现场施工场地的规划安排,不得随意占用场地。六、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需动火作业的,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提前向属地管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火时间、位置、用途、管理责任人等

事项,在取得属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动火作业令后方可组织作业。动火作业必须持有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和系统/专业或监理联合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施工。

七、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应遵守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放区、已施工完成的项目等应挂牌标识,标示牌上应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各系

统/专业承包商还应在其施工机具上标明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施工人员着装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

八、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各自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承担全部保护责任。

九、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发的物资离场许可单。

十、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临水临电协议(见附件一)。

第六条属地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属地监理单位,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对属地内所有施工承包商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自觉维护业主和施工承包商的合法权益,监督属地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行使管理职权和履行相应义务。

三、视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召开工地监理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参建各方在属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现场管理

一、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进场准入流程

(一)进场申请: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场前先提交进场申请,内容包括进场单位,标段项目名称,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工期计划安排,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临水临电协议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三)进场交底:由属地管理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进场交底并签字。

(四)工作服备案: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将统一工作服着装照片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单位统一工作服装,且服装必须能明显与其他单位区分,不符合要求时按进场时间由后进场单位更换服装)。

(五)进场人员备案:所有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已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

(六)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见附件二),未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不准其进场施工。

二、场地布置与分配

(一)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布置场内临边防护、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现场照明,划分公共区材料堆放与加工场地。

(二)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根据进场时间和施工区域,由属地管理单位合理划分各单位施工场地责任区。双方应书面确认,以便明确责任归属。施工场地的占用应实施动态界面管理,对于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不需要再占用的场地,属地管理单位应及时收回。原则上站厅站台公共区为公共区装饰单位责任区(划定的公用通道、其他单位材料堆放与加工区除外),站台边及屏蔽门室为屏蔽门单位责任区,设备区根据其各专业设备房屋、安装区域等确定各系统单位责任区,公用区域由属地单位负责。

(三)各责任区单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设置标识,场地四周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

(四)各单位根据属地现场定置化管理要求合理布置材料堆放等区域,根据要求设置隔离。(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设置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改已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的,必须经属地管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报属地管理单位验收。

三、出入口管理。

(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车站只有一个登记出入口,站台层去往轨行区每条线只有一个入口。出入口由属地管理单位设置门卫。进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出入证由各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出入证样式参见附件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统

一,穿着已备案的工作服,在着装与安全帽上必须标明标段、单位,要正确佩带安全帽,否则保卫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二)对需进入工地商洽业务的人员必须经属地管理单位监理或业主代表同意并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不听劝阻者保卫人员有权将其逐出工地。

(三)物资只进不出,如果物资离场必须由物资所属项目部办理物资离场许可单(见附件四),并得到监理、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交至门卫保安人员存底,经核对清点无误后,方可将物资运离工地,否则门卫人员及工地保安人员有权扣留。作业人员出场时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检查。

(四)为出入口保持畅通整洁,附近不得有堵塞、堆放物资、占用通道、漏撒等影响场容现象。

四、材料进场与定置化管理

(一)由于车站及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各承包商的机具、设备(或材料)进场时,需办理“设备进场许可单”(见附件五)。

(二)材料进场要按进度,定时、定量进场。不得在未安装施工前将过多的材料搬运至施工现场。如确需在车站地面上进行设备材料周转临时堆放时,需提前向属地管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临时堆放。

(三)各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的设备运输通道进行筹划,提前与属地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场地运输条件。

(四)属地管理单位对场内治安防盗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对各自材料设备的看护,对贵重物资实行专人看护。

(五)设备或材料、施工机具进场后,各承包商要实行定置化管理,各类管材、型材、零配件、松散砂石料、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按划定位置合理布置,分类堆放,进出有序,并要堆放整齐,设置材料标识牌(如下图),材料堆放区按要求设置隔离或划线,使区域线划分明确,界线清晰,标识清楚,实现现场可视化管理。

五、场地卫生管理

(一)各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挂卫生防火责任牌,明确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

(二)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抓好过程中场地卫生管理,要有人负责清扫各自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作业过程中携带垃圾袋或箱,随时随地将产生的垃圾杂物放置入袋或箱中,由属地管理单位监督各系统承包商及时清运,对无法确认责任单位的垃圾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清运。

(三)施工废水必须集中排入废水池,不能随地排放,必须排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液态废弃物要灌装,严禁污染地面。严禁将泥浆、杂物、建筑垃圾排入水池、管道,造成管道堵塞,否则,除负责清理疏通外,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垃圾必须采用袋装后集中放至属地管理单位指定位置,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外运处理。

(五)各单位严禁将垃圾杂物故意丢弃至车站轨行区或其他单位责任区,严禁在工地内住宿就餐吃饭。

六、现场消防

(一)各单位是其施工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对其材料堆放与加工、作业场地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挂防火责任牌、安全警示牌,严禁地下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工地消防器材严禁擅动、挪用或损坏。

(三)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火取暖。施工现场内焊、割等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四)其他各施工单位需动火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本单位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属地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动火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组织力量扑救。七、现场巡视检查

(一)属地管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天进行定期和随时巡查制,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存在的问题进行抓拍影像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醒并制止,做好记录,严重时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公室反映。

(二)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非属地管理单位至少要有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车站内进行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做好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为强化现场管理监督,现场设置曝光台,对现场不良行为影像记录予以张贴公布。(四)节假日、雷雨、气候干燥季节须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

(五)属地管理单位发现隐患,应立即要求相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跟踪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监督相关责任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勒令其停止作业。

八、轨行区出入

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轨道公司制定的轨行区相关管理办法及轨行区负责单位的管理规定。

九、半成品成品保护

(一)各单位应明确各自成品保护责任人并挂成品保护责任标志牌(根据成品大小,可参考

长*宽=50*50cm、30*30cm 两种尺寸)。

(一)半成品、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各承包商负责自己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不得损坏其他承包商物品。各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的管理办法,落实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二)对成品应采取“护、包、盖、封、围”等直接保护措施来防止污染、损坏、堵塞。“护”就是看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包”就是塑料袋等进行包裹,不使裸露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污染、损伤。“封”就是局部封堵,防止杂物进入,“围”就是在周围用安全绳、护栏、标志等设施进行围护。

(三)各承包单位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作业、装卸运输、调试试验都要设专人负责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四)做好工序对接,例如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对需管线预埋等工序需提前做好与相关单位图纸与现场对接。进行墙体开槽工作需提前通知机电安装单位,使用切割机作业,不得使用锤、钢钎等工具随意开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管线开槽及预埋工作。

成品保护责任牌

成品名称:

安装位置:

施工单位:

(五)在工序交叉中,实行工序交接制度(附件六),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实行书面移交手续,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进行认真保护,作业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成品损失和丢失要负责。

(六)对损坏现场成品和半成品(包括现场临边防护、临电等现场设施)的,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协调办公室裁定。

十、施工协调

(一)各单位必须落实现场负责人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与属地管理单位对接,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配合属地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二)根据属地管理单位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提交各自施工计划,并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车站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三)属地管理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或现场协调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参建各方在属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报属地监理、业主协调处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及临水临电押金

第七条押金制度

一、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须向相应的属地管理单位缴纳两项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临水临电押金,押金按属地管理标段收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场缴纳费用规定及标准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押金

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现场作业前,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见附件一)并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一次性缴纳于属地管理单位处,由收费的属地管理单位出具收据。

2、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为5000 元。

3、属地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其与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处罚,罚金由责任单位直接向属地管理单位缴纳。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收到违约处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缴纳的,属地管理单位有权从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金额限时(3 天内)补齐(含既有押金)。如超过三天或拒不补齐,属地管理单位有权禁止其进场施工。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由责任方负责。

4、属地管理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押金设立专门的帐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5、在工程初步验收后,由收费属地管理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退还给交费承包商。(二)临水临电押金

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车站施工前,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施工用水(电)协议》(见附件一),并将临水临电押金一次性缴于属地管理单位处,由收费的属地管理单位出具收据。

2、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临水临电押金为2000 元。

3、在工程初步验收后,由收费属地管理单位将临水临电押金退还给交费承包商。

第四章罚则

一、属地管理单位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处罚。对违反本办法的任何行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二、现场处罚均应填写《违约处罚通知单》(见附件七)并经当事各方签字确认,被处罚人应以现金形式缴纳违约处罚金。

三、处罚细则详见属地管理单位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四、如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可向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申诉,由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后做最终裁决。

第五章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属地管理单位:

系统/专业承包商: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为确保属地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工作过程中双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切实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1、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并缴纳5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后,方可进场,在未办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前,未经属地管理单位的同意不得进场。

2、进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办理进场安全协议时,要出示企业资质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3、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施工过程中,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属地管理单位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5、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要求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

6、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向属地管理单位提供经过安全教育人员的名册,注明人员的工种、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

7、属地管理单位安监人员有权纠正违章行为,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按《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违章单位进行处罚。

8、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工作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造成的损失自负)。

9、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各自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各自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10、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须共同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他人的自有设施和施工成品,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属地管理单位和各相关方,防止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1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互相配合,有责任互相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或变动设备、管线时,应通知相关方,争得相关各方同意后,共同协商解决。

12、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吐痰、大小便等,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13、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必须立即向属地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14、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须按《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押金。

15、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有违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行为,属地管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罚金的收取和使用需符合《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6、罚金收取事项及标准如下:

16.1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业主、指挥部相关部门、监理等检查时要求立即整改的,而没按限期整改的单位,处罚10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 凡未按照规定区域堆放材料的及材料堆放不规范,属地管理单位提出后未及时整改的,处罚1000 元。

16.3 凡未佩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22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20 元。

16.4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胸牌者,或特殊工种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携带操作证、或特殊工种作业证等,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11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10 元。

16.5 凡穿拖鞋、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23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30 元。

16.6 工作前四小时不允许饮酒,凡酒后进入工地或进入高处施工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350-60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50-100 元。

16.7 凡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绳)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23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30 元。

16.8 凡高空作业未按规定递送工(用)具而乱抛工(用)具及物件造成人员受伤及损伤其物件者、肇事者单位除赔偿受伤人员经济失及物件价值外,对其单位处罚12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200 元。

16.9 凡配电箱无标识,无责任人的,对其单位处罚200 元。检查发现无标识且无单位认领

的配电箱子、及其电源线,由安全检查人员当场没收。

16.10 凡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乱用电的,对其单位处罚200 元。

16.11 二级配电箱无隔离开关的(有可视断开点的除外),对其单位处罚200 元。

16.12 用电设备没有接地防护措施的,对其单位处罚200 元。

16.13 临时用电线路拖地、或架空高度不够影响其他作业人员通行的对其单位处罚100 元。

16.14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乱拉电源造成电器设备损坏者,肇事者单位除赔偿经济损失及设备损失外,对其单位处罚25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2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6.15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乱拉电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其单位处罚60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50 元。

16.16 凡配电箱安装不符合规定,电焊机、切割机等用电设备不符合规定,并经过一次检查提出后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每一设备对其单位处罚3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7 凡施工用电接线不符合规定,并经过一次检查提出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8 凡“四口”、“五临边”无安全防护或防护措施无效、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9 凡坑、洞口防护没有封死(有盖板,没有钉死的同论),每一处对其责任单位处罚200 元。

16.20 对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没向属地管理单位登记的、工作时间不设专人防护的、人员撤离时不恢复好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1 对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其他单位的管线、设施、成品、半成品,挪用其他单位物品,未经协商同意的、人员撤离时不恢复好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500 元,并承担所有损失。

16.22 凡不按操作规程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肇事者单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其单位处罚3500 元,其中肇事者视情况承担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16.23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排,私自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与施工无关的活动的人员,无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后果自负外,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额赔偿,对其单位处罚35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16.24 对安全质量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同样存在的,每条在原基础上对其单位增加处罚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5 对危及人身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现场负责人不立即整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不立即采取措施,对其单位处罚3500 元,其中责任人承担500 元。

17、处罚程序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8、本协议签订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报投资承建单位备案一份。

管理单位(章):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章):

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施工用水(电)协议

属地管理单位:

系统/专业承包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管理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施工用水(电)的规划、管理工作由车站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安排,集中管理。进入车站施工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用水(电),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安排指定其接口和线路敷设路径及敷设方式。同时属地管理单位对现场公共区域施工用水(电)线路、接口点以及场地照明实行统一设置、费用分摊,为所有进场施工的承包商提供公共区域的场地用电照明条件。为了加强现场用水(电)管理工作,完成各自的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条款: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入站区施工,在用水(电)前必须首先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用水(电)申请,注明用水(电)类别(生产、生活、调试等),用水(电)容量,计量方式,用水(电)持续使用时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属地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定本协议后方可安排实施。

2、属地管理单位根据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申请,负责向其提供用水源/电源接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根据在现场用水(电)的地点和容量等,在进场前向属地管理单位一次性交纳临水(电)押金(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临水临电押金为2000 元,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完毕申请停水(电)后,在无拖欠水(电)费情况后全额退还。

3、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施工用水(电)线路的敷设和其他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属地管理单位现场统一规划和成都市关于施工现场用水(电)安全的规定,确保所有用水(电)线路和用水(电)设备的安全。

4、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用水(电)期间必须确保其自有用水(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为保证地下场所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环境卫生,严禁在车站地面以下使用带有自发电装置的设备。

5、属地管理单位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特殊情况对现场用水(电)线路和水(电)源点进行临时调整,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对此予以理解并有义务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调整方案。

6、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用水(电)必须确保其自有水(电)计量装置的准确性。电度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有效验铅封手续。属地管理单位现场用水(电)管理人员,每月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用水(电)量进行抄表并计算水(电)费,同时给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发水(电)费通知单,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正在收到水(电)费通知单后三日内,必须向属地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交纳水(电)费。三日以后每拖欠一天加收当月水(电)费5‰的滞纳金,对超过7 天的取消用水(电)资格,并从水(电)费押金中扣留当月水(电)费。

7、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公共区照明,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满足现场施工用电的便利条件,同时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有义务对公共区域设置的照明设施和现场供电线路进行保护。

8、未经属地管理单位批准,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水(电)。

9、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用水(电)期间必须保证其用水(电)线路和设施的安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接停电及其它电气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电工操作并遵守相关操作安全规程。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申请停止用水(电)双方结清水(电)费后,本协议终止。

1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保证安全、文明节约用水(电),并遵守属地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有关条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12、水、电费计算方法:水费=水表读数(1+管线损耗5%+管理费5%)×水费单价;电费=电表读数(1+线路损耗5%+管理费5%)×电费单价

1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报投资承建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属地管理单位:各系统/专业承包商: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车站完工属地移交协议

属地移交施工协议 甲方:苏州IV-TS-00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 鉴于乙方施工需要,需甲方移交部分施工场地给进行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和谐共处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移交区域: 3、移交时间: 第一条: 甲乙双方施工应以不影响对方施工进度及施工安全为主要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生产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受控。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及时与乙方签订施工协议,建立通信联络制度,在施工中积极配合乙方。 (二)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施工现场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注意事项以及移交区域内甲方权属物资的拆运。 (三)移交前负责将移交区域内土建施工部分施工完成及现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在工地现场醒目处或入口处分别布设对应各单位的责任区平面图(含地面区域),并公示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二)根据合同配备属地管理设施和属地管理人员,制定属地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属地管理责任制。 (三)对场内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受控。

(四)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管理员,保持场内秩序井然、整洁有序。 (五)乙方应负责移交区域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临时照明、消防(含灭火器、消防临时给水、应急照明、疏散通道指示灯等)、视频监控(包括出入口、隧道口等监控关键部位)、保安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安全防护设施性能良好、牢固稳定。 (六)乙方应在已移交的工地入口处派驻24小时门卫保安人员,负责人员、材料、设备的进出管理, (七)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给水、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对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进行审批备案管理。 (八)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甲方提供水、电接口,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相应协议。 (九)施工中乙方需要起重吊装设备进行起重吊装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甲方派人协助进行现场监管。 (十)乙方在责任期内因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导致现场已完永久性设施及材料、设备发生盗窃或损坏的,乙方需根据业主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域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四)乙方对移交区域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整个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规范操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乙方应在已移交区域入口处派驻24小时门卫保安人员,负责人员、材料、设备的进出管理; (六)乙方应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管理员,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现场安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现阶段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般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如涉及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上存在三大问题: 1、为了降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工单位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大多存在其注册地经济发展水平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如在河北省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向北京市内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2、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实行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本质在于保护本地人员的利益,非本地户籍人员无论在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金额以及之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上远远低于本地人员,甚至法律明文规定的待遇也没有。如比较典型的上海市实施的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 3、虽然随着《社会保险法》在2011年7月1日实施,个别省市实施的外来人员社会保险综合险应当依法废止。但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仍然存在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低、选择进行医疗、生育、工伤治疗医院单一、不能全面享受或者受跨地区影响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应当对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范围进行扩大,应既包括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也包括用工单位所在地。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基础上,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对跨地区(跨社会保险统筹地区)进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如劳务派遣员工实际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相同或者在同一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内,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待遇高于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应在劳务派遣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不仅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与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基本相一致,还能让劳务派遣员工全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利于就地及时解决社会保险纠纷

属地管理制度

属地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落实直线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依据“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理念,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术语和定义 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维修人员等)实施管理。 2.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 2.1属地划分原则 2.1.1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2.1.2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例如,车间、办公室、工作或作业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2属地划分依据 2.2.1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需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2.2.2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公司需将本公司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公共设施)等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2.2.3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需将属于本公司(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2.2.4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各公司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2.3属地划分 2.3.1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各公司指定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部门级属地的划分,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分,包括:各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生活办公区域其属地划分、管线属地的划分。 2.3.2组织各部门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3.3各公司属地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并负责监督和审核。 2.3.4属地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域和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属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设备安装、装修阶段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各专业工序的有序衔接,规范建设协调管理的机制,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协调管理的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在文明、有序、安全的环境下推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相关定义 轨道公司(业主):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 监理单位:各标段监理单位。 属地管理单位:由投资承建单位指定并报轨道公司备案的施工单位。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常规设备系统(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等)机电安装单位、系统设备(FAS、BAS、综合监控、通信、信号、供电、PIS、门禁、气体灭火等)安装单位、装修施工单位、轨道施工单位、人防安装单位及轨道公司采购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单位(电扶梯、AFC、屏蔽门、导向标识等)等。 第三条属地管理界面划分 机电安装及装修属地管理单位与轨行区管理单位以站台板边沿为界,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由机电安装及装 修属地管理单位管理。 附图:辖区(站台层)平面、立面示意图 属地管理单位应统筹安排,保证自身及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时间、空间上的作业关系顺畅。 第二章各方职责及现场管理 第四条属地管理单位职责 负责对标段内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综合协调等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一、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并监督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为其管段内施工现场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可授权有相应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现场协调主管,代表本标段属地管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检查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本办法进行处理。 二、负责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出的临时专用通道。各系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邢台供电公司属地化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市、县公司地域优势,提高输电线路及电力通信线路(以下统称线路)运维、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属地化工作系指由市、县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电网前期、基建工程外部协调等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县公司系指省公司直供直管县公司及子公司性质的县公司(含控股县、趸售县公司)。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县公司。 第二章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管理 第五条线路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属地化工作,系指将省检修分公司及公司所属的线路,按所在行政区域分解到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由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线路的属地化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

第六条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及设施保护工作的设备范围包括:省检修分公司和公司所属的架空输电线路、电力通信线路。电力通信线路包括与输电线路同杆架设的ADSS光缆、OPGW 光缆以及单独架设的通信线路和借用县公司杆塔架设的电力通信线路。 第七条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解决属地化工作中的重大或难点问题,完善线路属地化运行巡视标准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督导所属县公司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并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进行考核。 (三)负责属地化工作的统计、分析、检查和考核。 (四)协助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负责对县公司属地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六)负责与省检修分公司进行线路运行巡视属地化工作相关的沟通协调、业务联系。协调省检修分公司线路运行巡视资料交付工作。 (七)负责组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所属线路台帐的梳理和校核,资料交付县公司。 第八条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中重大或难点问题。 (二)监督、指导输电运检工区和县公司做好线路属地化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并对属地化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

轨行区管理办法

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2018年6月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 第三章计划管理 (10)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 第五章防火要求 (16) 第六章罚则 (17) 第七章附则 (18) 第八章附录 (18)

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 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 1.地下线轨行区: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 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 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474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和家庭幸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三、原则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为本责任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由区域负责人负责。 四、安全管理控制(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

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常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生产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监督各生产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执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4、各生产部门主管、在生产经理领导和安全保卫科的指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新工(包括实习、代培、转岗、复工人员)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二级安全培训)并及时如实报告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 5、生产部门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生产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关于公司员工属地化管理

关于公司员工属地化管理及出差的补充规定 一、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规范公司异地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考勤、奖惩、薪酬福利及相关事宜统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属地化管理的界定 1、在当地招聘并以当地为办公地的员工(包括劳动合同与上海公司签署但在当地 招聘并工作的员工); 2、负责规定区域业务管理、开发和维护并确定以该区域为主要办公地的员工; 3、长期(连续两个月以上)负责特定项目的开发、管理、维护、且每月在项目所 在地上服务的时间超过15天的员工; 二、属地化管理办法 1、属地化管理的员工在所属区域办公原则不享有住宿补助及餐费补助,但以下情 况除外: (1)负责特定项目维护的员工,其住宿由驻在地提供,如驻在地不提供住宿的,由公司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负责区域业务开发及管理的异地派驻员工,设定2周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享受出差的待遇;2周后不管何种原因,统一按属地化管理; 2、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到派驻地以外区域按出差对待; 3、属地化管理人员(在驻地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但在当地招聘并以当地为办公地 的员工除外)可享受驻外假,2月一次,每次2天: (1)交通费报销标准:仅限于派出地与驻在地之间往返的汽车或火车车票,由于 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或需要驾车的,须提前申请并经过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否 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 具体休假时间由本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人事部批准。 四、属地化管理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公司及派驻单位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公司及派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等。 4、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弄虚作假者,将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五、附则 1、出差人员按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公告之日起试行。 附:出差管理补充规定 出差人员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特例:司机因本人业务出差的按普通出差处理,如因其他部门或人员申请用车出差的,其个人全部费用由用车部门或人员承担。

公司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安全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环节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共同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单位和公司范围内的相关方。 本办法所称属地管理是指以工作管辖范围内的人、机、物、料、法、环作为管理对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本办法所指的属地负责人是指属地所属部门 (车间)的一把手,岗位所属区域负责人,承包商施工作业所影响到的所属区域内的直线责任人,直线责任人可以是总经理、主任、班组长、员工。也可能是职能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 第二章属地划分 第三条属地区域划分原则: (一)属地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就近”原则,结合现场实际将属地区域划分为公共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 (二)公共办公区域: 1、各部门 (车间)按办公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办公室区域以外划归综合管理部。各管理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岗位)、范围内的工作负属地职能管理责任。 2、厂区各主要干道清洁维护及绿化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主要干道路灯维护由铝箔车间负责。主干道车辆交通管理由储运车间具体

管理,进出厂区运输车辆交通管理由属地单位负责。 (三)生活区域:家属楼、宿舍楼、食堂、驾校由综合管理部实行属地管理并负及生活区道路、绿化带清洁维护。 (四)生产区域:由管理辖区生产的属地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配电室、变压器室、全油回收装置由属地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系统管网:系统管网的破损、跑冒滴漏及仪表电缆槽架毁损由职能管理单位管理。 2、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区:所有在属地单位进行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作业必须经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范围以围栏(围绳)、警戒线进行作业隔离,隔离后的作业区由作业单位承担属地责任。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3、门岗、物检、仓库、油库范围内由生产运行部负责管理。 4、坯料区分切门主通道以南区域、轧制区、换辊区、循环水泵站、空压站、10KV、灌装油库加油系统及配套变压器室、配电室、全油回收系统等范围内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铝箔车间负责。 5、坯料区分切机机前周围区域、分切区、退火区、机加区、木工房所有设备、机加间内所有设备、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精整车间负责。 6、成品库、包装间、打包区、60吨地磅房、机加间及进入其所属范围内相关方由储运车间负责。 第三章属地管理的内容 第四条属地管理主要内容 (一)区域属地单位对区域属地内的一切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全业务属地化专线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稿)V0

精心整理 全业务属地化专线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稿)V1.0 目录 一、 管理总则 (一1.2.3. 4.5.WLAN 6.7. 负责实施家集客调整、扩容和拆机等零星工程。组织完成集客/家客 调整、扩容和迁移等零星工程:需求审核/组织施工/进度把控/验收/转资/费用结算等相关工作。 8. 配合实施网络调整或割接相关的家集客业务拨测。 9. 组织属地内巡检拜访,包括集客巡检/拜访;家宽站点巡检。 10. 配合完成属地化事务协作,完成省市下达属地化事务/协调问题/案例

/创新/技术沉淀/其他专项工作。 11.资产和备件管理:资产验收/盘点/调拨/报废/退库/送修;意外情况报警报险等所有资产和备件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家宽集客管线、资管系统交维把控,负责系统数据的维护和整改工作。 客户响应中心职责 1. 2. 3. 4. 5. 产质量管控,确保端到端服务质量; 6.开展全业务客户满意度分析,为网络服务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负责全业务装机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需求收集并做好请购工作。 8.负责全业务维护费用的立项申请,统筹全市合作单位的考核管理,以及例行维护和零星施工的费用结算审核。 9.负责跟踪全业务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对相关新技术、新产品进行

技术测试、可行性研究、效果评估和总结。 10.制定全业务网络侧的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演练。 11.负责组织中心内部成本费用预算的落实与管理,及中心内部固定资产、办公场所的统一管理。 12.负责中心各类往来文件、培训的资料管理,负责中心后勤服务、培训管理、预算管理、安全管理、班组建设及综合体系管理等各项综合事务管理。 (二 二、 (一 根据分公司的验收会议纪要和相关验收资料、结算资料按照结算流程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监理单位 牵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跟进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的整改。 施工单位 准备竣工图纸、验收资料和系统数据参与验收,并对验收发现的遗留

【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实施 办法

兰州石化公司属地HSE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工作,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解释 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包括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及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第壹负责人:公司各级行政正职。 属地主管:是由属地第壹负责人指定的负责某壹具体属地管理或某项工作任务执行的基层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等)实施管理。 第三条职责 (壹)公司所属的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其中,公司所属的生产区域及设备、设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由机动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所属生活区域其属地划分由矿区服务事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人事处组织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明确各级人员属地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三)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线属地的划分。 (四)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属地HSE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业务咨询、培训和其它技术支持,且负责监督和审核。

(五)属地第壹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应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域和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后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位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同时写入下属岗位职责描述和岗位工作说明中。 (六)公司项目组织部门的行政正职或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属地第壹负责人,应把项目范围、责任明确分配给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属地划分 (壹)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公司所属的每壹片区域于每壹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二)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单位应将本单位管辖的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壹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于每壹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三)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各单位应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所属各级管理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四)主雇关系划分:主要针对检维修、施工和技术服务项目。各单位及属地主管应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壹项作业、每壹个作业人员于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第五条属地主管的职责

秘鲁属地化管理工作思考

随着“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推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从快速发展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深入地与当地市场融合。笔者根据自身实际经验,对如何在秘鲁实施属地化管理进行探讨。 属地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秘鲁乃至整个南美洲市场均为准高端市场,市场准入门槛高、市场营销难度大、项目履约要求高,在地域差异、语言文化、工程规范标准、HSE管理、社区沟通、劳工准入限制、市场营销和履约规则等方面均对中资企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一、中方人工成本的大幅上涨 随着中国农民工总量增长持续回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数量呈下降态势,凸显了建筑业“民工荒”问题导致建筑业内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的问题。而加强属地化管理策略可以有效规避中方劳动力成本增加风险。 二、劳工准入限制壁垒 美洲国家如秘鲁、厄瓜多尔、墨西哥、哥伦比亚、洪都拉斯、智利等几乎所有美洲国家对于外国劳工准入,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壁垒,尤其秘鲁对于劳务输入比例和投标

阶段工程专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有强制性规定。如投标时需要的专业工程人员(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若为非秘鲁籍,则必需获得秘鲁工程师协会的专业认证,且相关资历文件必需进行双认证和官方翻译才会被认可,而该流程往往需要至少2-3个月时间,无法满足招标时间的要求。 三、企业转型需求 近年来大量中国建筑企业在“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带领下,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从工程承包企业向投资商转换。属地化经营则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转型进程,实现资本运作属地化,同时加深对当地市场需要的全面了解,促使工程承包企业向更高端方向发展。 四、降低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措施 从合规的角度考虑,属地化经营可以有效地规避企业在市场营销和项目履约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借助属地化的法律管辖和保护,降低企业在当地的财税、法律等风险。 在秘鲁属地化建设的几大要素 要做到真正的属地化并达到实体化经营的目标,需要具备如下几要素。

地铁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属地管理办法暂行

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暂 行) (待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昆明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含铺轨、强电、弱电及通讯信号等,下同)安装及装饰装修阶段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证地铁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阶段平稳有序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现场属地管理是指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属地安全总负责单位,对辖区内各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管理、协调、联络等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属地范围内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防护、材料设备进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消防、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以及现场各专业之间工序安排、进度协调、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轨道公司建设事业部现场统筹领导和具体协调下,施工现场以“属地”为原则,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地铁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阶段的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属地总负责单位确定及管辖范围 第五条依据合同约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属地总负责单位为原车站土建单位、车站装饰装修单位和轨道铺设单位,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车站装饰装修单位进场前,由原车站土建单位承担总负责职责,对其他各单位作业

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在车站装饰装修单位进场前、机电设备安装单位进场后,原土建单位可分区、分段与机电安装单位进行场地交接,但土建单位不得影响其他单位进度计划要求,同时不免除总负责单位监管职责,机电单位及其他各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协调管理。 2.车站装饰装修单位进场后并与原土建单位完成场地交接手续后,由车站装饰装修单位承担总负责职责,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原土建单位可分区、分段与装饰装修单位进行场地交接,但不得影响其他单位进度计划要求,同时必须服从总负责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轨道铺设单位进场后并与原土建单位完成相应交接手续后,由轨道铺设单位承担总负责职责,按照轨道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含原区间隧道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4.接触网等须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职责,但经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职责,接收单位应按照轨道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履行职责,对其他各单位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其他各单位(含原区间隧道施工单位)应服从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5.装饰装修单位和轨道铺设单位总负责责任期满为工程交付使用之日止。 第六条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 1.车站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以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2.轨道铺设阶段总负责单位管辖范围:以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和区间隧道洞门投影线为分界的外侧区域,包括站台板边缘线外侧及洞门正投影线内的区间隧道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