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办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交〖2008〗16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监理单位为满足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的需要,在工地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和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建立,并在工程实质性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申请技术考核,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后,方可开展工地试验检测活动。

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由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统一监制,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第四条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为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需设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依据本细则规定进行技术考核。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主要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进行的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试验,不得接受其它方的委托试验。

(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样频率进行施工前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以及各

工序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的验收试验。

(二)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平行试验、抽检试验,对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按抽查频率进行独立试验。监理旁站后应随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

(三)工地试验室无能力检测的项目参数应委托符合条件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特点、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业务范围及“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附件一),确定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合理配备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第七条未取得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工地试验室必须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授权。

第八条项目业主在编制施工或监理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及本细则规定,明确工地试验室的规模、配置。不应提出过高要求。

第九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检测台帐(附件二),负责人及试验检测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担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大桥或大型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五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的试验检测员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二)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工程或中、小型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应具备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具备试验检测员资格。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配备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所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量确定,一般不应少于3~5人,其中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可根据试验检测任务的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试验检测辅助人员,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的辅助性工作。辅助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试验检测活动。试验检测辅助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岗位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相应项目参数(附件一)的要求。

机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其工地试验可根据工程量情况由业主委托等级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试验检测环境及仪器设备的要求,用房面积应满足试验工作需要且布局合理。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试验检测制度,落实试验检测质量责任制,内容包括:

(一)试验室负责人及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仪器设备的标定(或自校)、使用、维修及保养制度;

(三)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制度;

(四)试验检测报告分析、审核、签发及档案管理制度;

(五)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

第三章考核程序及管理

第十五条工地试验室由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技术考核。考核必须二人以上参加。

高速公路、大型水运项目的工地试验室考核,必要时厅质监局派员参加。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情况及仪器设备配备的适用性、配套性能否满足要求;

(二)工地试验室布置的合理性及标准养护室是否满足要求;

(三)工地试验检测人员资格条件及配备数量能否满足要求;

(四)工地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五)申请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是否在授权的范围之内;

(六)核对每项试验检测参数相应的仪器、设备其精度、量程是否满足要求;

(七)外委试验内容及受委托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八)有无相关的现行试验检测规程、标准、规范;

(九)各项试验检测台帐是否建立,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格式是否统一,有无试验检测数据处理软件等。

第十七条技术考核程序

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分材料初审、现场考核二个阶段进行。

(一)材料申报。申请人向本地区市质监机构提交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附件三)。

(二)材料初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考核;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理由。

(三)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由考核组组长负责,考核组对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价。内容包括:

1、对本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2、通过现场试验、现场提问等形式,抽查不少于50%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3、考核组提出技术考核评审报告(附件四);

4、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考核组下发抽查意见书,并落实整改工作。

(四)市质监机构根据考核意见确认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核发《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

第十八条现场考核不合格的工地试验室,应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重新申报,整改期一般不少于7天。

第十九条工地试验室有下列行为的,质监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暂停部分工地试验检测项目,情节严重的取消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停止其检测活动:

1、超越业务范围出具试验检测报告的;

2、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

3、违规分包、转包试验检测任务的;

4、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

5、试验检测设备超出计量检定周期的或设备有故障不能保证精度的;

6、未按规定留样或保存样品的;

7、未按规定建立各项试验检测台帐的;

8、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9、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条暂停部分工地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被取消《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的工地试验室,其工地涉及的相关施工自检或监理抽检工作应就近委托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委托合同应报项目业主、质监机构备案。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被取消《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的,对其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等场所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项工地试验室。

专项工地试验室应纳入施工单位和监理工地试验室的统一管

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检测项目参数的,应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增项申请的技术考核。

第二十四条工地试验室人员及设备更换、增减或场所变更等需报送所在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工地试验室配置要求;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台帐目录;

3、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申请表格式;

4、工地试验室考核评审报告格式。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同时也为正确评价个人的工作实绩,为奖惩、评先和岗位调整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检测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二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20%;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20%;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占30%;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造成影响的每人每次扣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 (1)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试验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经考试考核

实验员考核细则

实验员考核细则 ok3w_ads(“s004”); ok3w_ads(“s005”); 篇一:实验员考核办法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整体水平,规范实验室运行秩序及教学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1.通过考核,激励实验技术人员自觉加大实验工作投入,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规程自觉规范教学行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效果。 2.通过考核,对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质量给予客观的评价,为其年度考核、教学工作分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奖励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人员。 三、考核内容 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准备、实验课堂辅助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实验室物品陈设、实

验室卫生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同时,考察日常工作态度、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各类账、表的填写与纪实,以及日常出勤等其它保障实践教学环节。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学院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分定期与不定期考核两种方式,由院内相关领导及各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与应用 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质量考核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A,75~84为B,60~74为C,60分以下评为D。考核等级根据对参评实验技术人员按评价分数予以确定,并记入其业务档案且作为年度评职、评优、晋级的参考。 六、关于考核等级认证及认证结果的若干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教学质量等级最高认证为D级:(1)本轮考核周期内,出现教学事故。 (2)本轮考核周期内,出现安全事故。 (3)实验室管理松散,造成不良影响。 2. 结论为C级的给予限期整改且取消年度内各种评优资格;结论为D级的给予一次整改机会且取消年度内各种评优资格,凡在学年内连续三次评为C级将进行通报批评,二次以上连续评为D级的将调离工作岗位。 附件:

平安创建考核标准

附:考核标准 胡寨镇“平安村(居)”标准及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40分) 1、主要领导对综治、创建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办。(4分) 2、村委会专门会议记录4次以上。(4分) 3、成立综治、创建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4分) 4、有a、《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意见》(4分) b、《镇调整综治委、平安创建领导小组》(4分) c、《本年度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意见》(4分) d、有镇下发的有关部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社区矫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管理、防邪禁毒的文件及专项工作记录。(4分) 5、有平安创建工作整体规划(2分) 6、有综治及平安创建年度计划(2分) 7、有综治及平安创建责任状(4分) 8、平安创建会议记录1月1次(4分) 二、组织网络建设(20分) 1、村警务室建设规范,台帐、资料齐全(5分) 2、民调、联防、安臵帮教、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禁毒有专人负责(5分) 3、有驻村民警、保安及村保安队员花名册(5分) 4、有联防队值班表,巡逻记录齐全、规范(5分) 三、社会稳定(20分) 1、刑事案件发案数(4分) 2、治安案件发案数(4分) 3、民调案件发案数、调处率、成功率(4分) 4、民调卷宗是否规范,矛盾纠纷排查登记是否规范(4分) 5、有无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4分) 四、规范建设(20分) 1、有文件橱、办公桌椅(2分) 2、有调解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席卡(1分) 3、各种台帐、制度、规范齐全(5分) 4、公示宣传栏规范(内容1、村综治办组成人员及分工、联系电话;2、治安安全信息发布;3、常用法律、法规宣传)(3分) 5、有综治办、民调、联防队、平创科室(4分) 6、有警民联系箱(1分) 7、室内卫生、桌椅整齐(2分) 8、主要及分管人员在岗在位(2分) 胡寨镇“平安单位”检查考核标准 1、主要领导真抓实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督促。(4分),没有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会议记录及相关质料扣2分,没有检查情况记录扣2分。 2、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科室负责人为副主任的综治办和创建办,配有专门

实验室考核细则

实验室考核细则 为了维护实验室安定的工作秩序,强化员工的纪律意识,出现以下情况者扣分 1、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原始记录数据(样品)者; 2、严重违反采样、检验操作规范者; 3、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后果(影响)者; 4、窃取公司内部机密,并产生一定后果者; 5、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正常工作带来影响者; 6、检验、采样和办公设备损坏或遗失,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者; 7、未经批准外借试剂(特别是有毒及强腐蚀性试剂)者; 8、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9、盗窃公私财物者; 10、打架斗殴者; 11、月度考核不满分值者。 二、工作(分) 1、明确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者,每次扣分; 2、违反采样、分析操作规范,尚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分; 3、违反采样、分析安全操作规程者,每次扣分; 4、原始记录数据作假者,一次扣分; 5、抽查或互查中发现确有分析超差现象的,每一处扣分; 6、报出检测结果错误者,一次扣分; 7、接送样品时,送样人、接样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签字的,每次扣送样人、接样人各分; 8、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填写错误、漏项者,每一次扣分; 9、报告单发放时,发报告人必须监督报告接收者在报告发放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要注明原因,否则一次扣发报告人分。 10、文章、专利投稿接收,文章一篇加分,专利一项加分。 三、仪器设备 1、损坏仪器设备的,按严重程度扣-分 2、未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扣分 3、不得使用仪器电脑进行无关操作,违规者扣分 4、设备管理人员定时对仪器进行校准,及时填写、张贴校准记录,未按时校验者,扣分 5、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仪器进行管理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记录未做好者,扣分 6、仪器设备用完后需将设备关闭并打扫干净设备现场,违者扣分 7、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现一起运行不正常者需立即汇报,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者扣分 四、现场卫生 1、检验现场不得放私人物品,违者扣分 2、每项工作告一段落需要对工作现场物品进行整理归位,保持干净,违者扣分 3、各种器量仪器使用完后需进行清洗并晾干,违者扣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模板】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共有专职职工31人,其中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16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5人。 第二条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以下文件执行:1.《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2008]63号 2.《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岗位聘任试行办法》[2004]7号 3.《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1号第三条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编制 第一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岗位共设22个,编制15个。 第二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5个,各人根据自已的专业及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编制,并服从实验教学中心统筹安排。 第三条实验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四条工程结构实验室岗位7个,编制5个 1.MTS伺服加载系统岗位1个,编制1个 2.MTS伺服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 3.三向地震模拟振动台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 4.普通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 5.桥梁模型实验室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 6.本科实验教学岗位1个,编制0.8个;(7个实验项目:钢筋混凝土

简支梁试验0.1个编制,应变片粘贴试验0.1个编制,静应变试验 0.1个编制,无损检测试验0.1个编制,工程模型认识实习0.1个编 制,有机玻璃荷载横向分布模型实验0.1个编制,工程振动测试技 术0.1个编制,结构抗震试验方法0.1个编制); 7.《实验力学与方法》60学时,教学岗位1个,编制0.2(光弹实验 0.06,应力及振动测试0.11,抗震实验方法0.03) 第五条岩土及地下工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六条水利工程实验室及给排水工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七条交通工程实验室及路基路面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八条测量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2个(高级编制1个,工人编制1个) 第九条建材实验室本科教学岗位(除压力机房)1个,编制1.5个 第十条建材实验室科研性实验(土北楼1楼搭盖及土北205房)指导及配合岗位1个、编制0.2个 第十一条建材实验室压力机房岗位1个,编制0.2个 第十二条光弹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0.1个 第十三条开放式管理系统管理、实验室网站管理——即网管员岗位1个、编制 0.5个 第十四条保管员岗位1个,编制0.5个 第十五条计算机房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吊车3台,1个岗位,编制0个

总监办《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法》 4、《公路法》 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 号) 10、《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1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12、《XXX标段工程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二、考核评价目标 1、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本工地自始至终考核达标,创建“平安工地”。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监理部“平安工地”考评小组。 组长:由项目总监XXX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XXX担任, 组员: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2、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

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主持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负责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每月自查考评工作。 副组长职责: 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场负责人,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并负责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每个月按照《标准》要求严格自查考评,并独立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考评工作。 组员职责: 认真实施“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针对本专业范围,结合《标准》中每一项的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及考评方法,协助副组长完成监理单位创建“平安工地”自查初评,负责每月实事求是地现场复查施工单位自查考评打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复查打分如有不实之处指出纠正,确保每次自评得分与现场实际相符。 四、主要任务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组织施工,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2、对照《标准》完成监理单位自身的“平安工地”建设自查考核评价。 3、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实事求是定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自评工作。 五、考评范围及要求 1、考评范围:XXX标段项目的所有施工工地、生产、生活及办公区域; 2、考评时间:本项目从开工令下达之月起至竣工之月止。施工单位每月自查考核评价一次,监理部对照《标准》复核检查,如有不真实不规范之处责令重新核查自评。经现场复核检查无误后对施工单位的自查考评予以确认。 3、监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本合同段的自查考核评价,并按照施工单位自查考核项目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复查考核评价打分,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4、凡是经复核当月承包商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监理部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经复查考评达标后方可恢复施工。 5、对复查后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应全部停工整改。 6、每次考评后应认真进行总结。对照评价标准,针对当期发生扣分的考核项目,首先从监理部自身查原因、找差距,制订整改措施,要求下个季度减少扣分并力争达到满分。

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

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考核细则 一、工作 1、没有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者,每次考核3分。 2、报出化验报告错误一次考核1分。化验结果不合格没有报出一次考核1分 3、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填写错误、漏项者每一次考核1分。 4、原始记录数据作假一次考核3分。 5、不按分析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化验分析,每次考核分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考核5分。 6、抽查或班组互查中发现确有分析超差现象的每一处扣检验员3分。 7、送来的常规样品接样员必须认真检查样品标签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样品标识、及样品大小粒度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者有权退回重取,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对于非常规送样必须经中心实验室领导同意并报质量部经理后方可进行分析,否则一律不予分析,私自分析者一次考核5分。 8、接送样品时,送样人、接样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签字的,每次考核送样人、接样人各1分 9、报告单发放时,发报告人必须监督报告接收者在报告发放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要注明原因,否则一次考核发报告人1分。 10、分析报告不得代写、代签名或漏签名,否则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分。 11、样品分析完后要按规定送到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放、混放,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0.5分。 12、新工作人员工作不满两个月所做分析数据一律不作为发报告依据,违者一次扣班长2分。 13、报告检验员与审核员不得为同一人,发现一次扣考核5分。 二、仪器设备 1、仪器设备负责人必须每天定时对设备卫生进行清扫,以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执行不好者一次扣考核0.5分。 2、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记录未做好者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 3、在使用各仪器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带病工作,以上每项执行不好或不执行者一次考核分2分。 4、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关闭并将设备周围卫生收拾干净,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执行不好者每次考核0.5分。 5、检验员若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经得设备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次考核1分,出现严重后果视情节轻重考核5—10分。 6、损坏仪器设备,按损坏程度不同考核5—20分,严重者按比例进行赔偿。 7、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运行状况异常或备品备件数量不正常者必须立即汇报,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者一经查出一次考核2分。 8、各类物品要分类定置摆放,并要标识清楚,执行不好者一次考核0.5分。 9、设备负责人必须定时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清查并及时申报计划,如因备品备件准备不充分影响检验者每次扣考核1分。 10、不得使用仪器设备配备的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考核5分。 11、分析样品前必须对仪器设备的运行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运行环境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分析,违者每次考核分1分 12、学徒期未满的分析员不可独立操作分析仪器,使用时必须由师傅在旁监督,未按规定执行者每次考核2分,师傅扣1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

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

武汉理工大学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经200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定定通过) 为了加强对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科学研究水平,实现实验技术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实验师(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实验员(技术员),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以及安排在实验室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第二条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 1. 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 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负责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二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每学年指导一位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④指导中级、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⑤主持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2. 实验师(工程师) 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参与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3. 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 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协助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辅导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协助实验师(工程师)的工作。 ⑤每学年参加一到两门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4. 实验员(技术员) 协助实验师(工程师)完成实验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 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 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 ②实验室环境的维护。 ③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的准备。 第三条各学院(部)每学年要检查聘约和合同执行情况,并结合工作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考核情况应填写专门表格存入本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解除聘约或合同,被解除聘约或合同人员按校规定处理。 第四条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要按时上下班。要严格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考勤记录,每学期对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一次日常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报教务处存档。对不认真填写甚至弄虚作假的,给予批评教育。 第五条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先进实验室和先进实验技术人员的活动。以奖励在实验室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各院(部)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所完成的工作量和业务考核成绩给予奖励,对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好、业务考核成绩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第六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出勤不出力者,对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

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完善实验室薪资管理体系中绩效管理办法,提供检测员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实验室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检测人员。 3 考核原则 3.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3.2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4 考核周期 4.1考核以一个季度为周期。 5 职权 5.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检测员进行绩效的评估。 5.2综合部负责编辑每个月的绩效评估表上报给质量负责人。 5.4质量负责人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给站长审批。 6 绩效评估流程 6.1 综合部在每周一把上一周检测员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进行汇总(见附表1)。

6.2 综合部在每个季度第一月10号左右统计好上个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发给实验室负责人,并把每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纳入到绩效评估中。 6.3质量负责人在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内部检查,见评分细则,具体项目责任到人,并根据扣分情况纳入到绩效评估中。 6.4质量负责人负责每季度组织盲样考核(包括内部的日常质量考核和外部的能力考核样和比对样),根据考核通过率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并纳入到个人绩效评估中。 6.5 公布绩效评估中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和《实验室绩效评分量化表》的得分情况。 6.6 检测员在20日前可以提出申诉,组长或部门负责人作相应的解释沟通。 6.7 质量负责人上报站长进行审批,站长进行奖励和惩罚的评定。 7 奖励和惩罚(后续配套相应的奖惩措施)

深圳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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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校实验教学工作的不断提高,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并为考核、聘任、晋级、津贴工资评定及奖惩提供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明确实验教师岗位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保证在重要的实验岗位上有优秀的教学、科研和技术人员上岗;充分调动我校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聘任与考核,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逐步形成数量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队伍。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三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从事与实验教学相关的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室建设、实验室资产管理、实验教学管理的人员根据各自的情况可申请工程技术系列的岗

位职务或实验技术系列的岗位职务。 第四条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的分级。 1、实验教师的岗位设置:高级岗位为正副教授;中级岗位为讲师;初级岗位为助教。 2、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高级技术岗位为高级实验师或高级工程师;中级技术岗位为实验师或工程师;初级技术岗位为助理实验师或助理工程师。 第五条实验技术工人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 第六条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的条件。 1、正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条件是: ①国家重点教学实验室、省重点教学实验室(中心)的技术骨干; ②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的开放实验室(中心)的技术骨干; ③公共基础实验中心、省级示范中心(含培育中的省级示范中心)的主任。 2、副高级职务岗位设置的条件: ①院级实验中心主任; ②单台价值人民币50万以上的大型精贵仪器设备的技术负责人; ③设备总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实验室技术管理负责人; ④实验教学和实验仪器设备应用、维修和管理的技术骨干; ⑤经学校批准的其他高级职务岗位。

浙江省“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附件1: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为规范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和达标

考核工作,有效提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制定本标准。 一、达标考核计分说明 1、达标考核采取评分表计分形式,建设单位评分表为考核汇总表JS-0和分项评分表JS-1~JS-4;施工单位评分表为考核汇总表SG-0和分项评分表SG-1~SG-17,监理单位评分表为考核汇总表表JL-0和分项评分表JL-1、JL- 2、JL-3。 2、建设单位分项评分表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条件、生产管理、台帐管理等方面,总分值400分;施工单位分项评分表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管理、安全防护管理、综合管理、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支架及脚手架工程等,总分值1700分;监理单位分项评分表综合管理、生产条件、生产管理等方面总分值300分。 3、每张分项考核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遇有缺项时,分项评分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考核项目实际得分 遇有缺项时,分项评分表得分=----------------×100 ∑考核项目应得分值 ∑分项评分表考核得分 4、平安工地考核总得分=------------------ ∑实际考核分项评分表个数 5、平安工程考核总得分=建设单位汇总表评价总得分×0.1 ∑监理标段汇总表评价总得分∑施工标段汇总表中评价总得分 +---------------------×0.2+----------------------×0.7

监理标段个数施工标段个数6、各小项扣分上限值为该小项标准分。

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1]

" 化验室绩效考核细则 一、工作 1、没有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者,每次考核3分。 2、报出化验报告错误一次考核1分。化验结果不合格没有报出一次考核1分 3、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填写错误、漏项者每一次考核1分。 4、原始记录数据作假一次考核3分。 5、不按分析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化验分析,每次考核分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考核5分。 6、抽查或班组互查中发现确有分析超差现象的每一处扣检验员3分。 > 7、送来的常规样品接样员必须认真检查样品标签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样品标识、及样品大小粒度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者有权退回重取,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对于非常规送样必须经中心实验室领导同意并报质量部经理后方可进行分析,否则一律不予分析,私自分析者一次考核5分。 8、接送样品时,送样人、接样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签字的,每次考核送样人、接样人各1分 9、报告单发放时,发报告人必须监督报告接收者在报告发放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要注明原因,否则一次考核发报告人1分。 10、分析报告不得代写、代签名或漏签名,否则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分。 11、样品分析完后要按规定送到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放、混放,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分。 12、新工作人员工作不满两个月所做分析数据一律不作为发报告依据,违者一次扣班长2分。 13、报告检验员与审核员不得为同一人,发现一次扣考核5分。 二、仪器设备 / 1、仪器设备负责人必须每天定时对设备卫生进行清扫,以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执行不好者一次扣考核分。 2、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记录未做好者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 3、在使用各仪器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带病工作,以上每项执行不好或不执行者一次考核分2分。 4、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关闭并将设备周围卫生收拾干净,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执行不好者每次考核分。 5、检验员若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经得设备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次考核1分,出现严重后果视情节轻重考核5—10分。 6、损坏仪器设备,按损坏程度不同考核5—20分,严重者按比例进行赔偿。 7、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运行状况异常或备品备件数量不正常者必须立即汇报,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者一经查出一次考核2分。 8、各类物品要分类定置摆放,并要标识清楚,执行不好者一次考核分。 ) 9、设备负责人必须定时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清查并及时申报计划,如因备品备件准备不充分影响检验者每次扣考核1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范本

玉临高速公路 SJ-3标段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八局集团 玉临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2013〕339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 264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逐级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相关要求对一线员工进行宣贯。 6、项目部每月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价,并对自评后存在的不符合项未提出整改要求,评价结果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7、项目部接受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公司下发的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8、项目部每季度接受监理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9、项目部每半年接受项目业主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10、项目部每年接受项目业主主管单位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11、项目部每年接受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二)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 1、检查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规定的程序、频次、内容组织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2、项目部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具有安全或工程

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科研和对外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技工、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3.实验室工作量是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和实验工作量业绩津贴发放的区分依据,也是教师参与实验室教学工作的相关工作量核算依据。 4.工作量计算按个人分列计算,不得集体计算,重复计算。 5.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 6.材料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每年结算一次,原则上学校下发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全部用于实验室教学和管理。如按下述方法计算有节余,节余部分按各人的实验教学业绩分按比例分配。如按下述方法计算有缺口,缺口部分按各人的实验教学业绩分按比例扣回。 二实验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实验工作量的组成 实验工作量由以下五部分组成: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G1,实验室管理工作量G2,科研服务工作量G3,实验教改与研究工作量G4,实验室建设工作量G5。 2.实验工作量的计算 (1)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G 1 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G1包括实验准备工作量G11、主讲实验工作量G12和指导(辅导)实验工作量G13。 G1 = G11 + G12 +G13 1)实验准备工作量G11 实验准备是指做好实验所需设备、器材、试样、药品、溶液的配置等准备工作以及试验场地的准备工作,计算机软件的安装等,并完成试做。

实验准备工作量按实验人时数(课程计划学时数×接待学生数)计算: G11=(实验人时数/50)×系数 机房管理类,系数取0.5;设计性、研究性实验(必须开放运行)系数取1.2。 2)主讲实验工作量G12 主讲实验是指以理论课方法讲授实验原理,设计思路,并提出实验要求,必须准备实验课程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包括ppt、录像等)。 G12=Σ(计划学时/项目)×8% 3)指导(辅导)实验工作量G13 指导(辅导)实验工作是指预做实验、实验指导(辅导)、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实验环境整理等。 G13=Σ[(每实验项目额定时数×K1)+ 0.05×实验报告份数] K1是实验类型系数:演示型实验取0.8;验证型实验取1.0;综合型、设计型实验取1.2;创新型实验项目取1.3;各类型新实验项目取1.4。 实验项目额定时数是教学大纲规定的时数。 (0.05×实验报告份数)为批改实验报告的工作量。 (2)实验室管理工作量G 2 实验室管理工作量G 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G21、公共平台管理(实验室开放) 2 工作量G22、公共事务工作量G23以及安全卫生工作量G24。 G2 = G21 + G22 + G23 + G24 1)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G21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是指对所负责管理的常规实验仪器设备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台价格大于10万元人民币)的管理、保养、维修、维护。 基本要求包括: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完整,配件齐全,保养完善;操作规范齐全;帐、卡、物相符;仪器设备完好可用率达95%以上;实验室内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摆放整齐,操作台面干净、整洁;实验室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和责任性安全事故(包括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台风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要有处置预案。 对常规设备,按下式计算: G21 = 0.50小时/万元×本人所管常规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 1.0小时/台套×本人所管仪器设备总台套数×K K为设备类型修正系数,取值如下: 物理性能测试类设备K = 0.6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镇(街道)时间:2016年月日得分: 项目内容及分值结果分值得分 一、基层基础建设(20分)①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或政法综治工作中心)门头标识规范、整洁。没有标识不得分,不规 范的扣3分。 5分②镇(街道)综合服务大厅运转正常,日常办公人员在岗不低于4人;需设置信访、610办、 流动人口管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闲散青少年救助、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维 护、法律政策咨询等基本窗口,岗位标识统一、规范。上述窗口不低于6个,缺一个扣2分, 岗位牌不统一的扣3分,日常工作人员不足4人的缺1人扣1分。 5分 ③镇(街道)综治办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作目标、工作制度等牌匾齐全规范。没有专门 办公室的不得分,制度牌匾内容陈旧未及时更换的每块扣1分,环境不整洁的扣2分。 5分④镇党委政法委员、综治办专职人员(5万人以上配备4名,5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配备到 位。查看任职文件,综治办主任不是党委委员兼任的扣3分,没有配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 扣3分,综治办办事员每少1人扣1分。 综治科员任职文号: 工作人员共名 5分 二、防控体系建设(30分)①每周检查一次技防村的运行情况,将检查图片报送至县综治办,且存档。由县综治办根据 电子档案评分结果按比例折算。 5分②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至少确定1个重点地区实施整治,每个重点地区 要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整治主体,每月有进度报表。没有确定重点地区的不得 分,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不得分,没有建立领导组的扣1分,每缺1份报表扣0.5分。 5分 ③建立不低于30人的巡防中队,保安队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农村万分之八至十,城区万分之 十至十二),保安队员花名册完整规范,有联系方式。缺1人扣0.5分,没有联系方式的每人 扣0.5分;电话抽查3名保安队员和巡防中队队员,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1:姓名电话 2:姓名电话 3:姓名电话 5分 ④派出所技防监控中心正常运转。不能运转的扣10分,操作不熟练扣5分,监控记录出现错 误每处扣1分。 10分⑤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管控到位。派出所要对排查出的重性精神病人逐一建档,落实管控人, 应强制救治的要及时送治。发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不得分,没有逐一建档的每人 扣1分,没有及时送治的每人扣2分。 5分

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37730

` 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考核细则 一、工作 1、没有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者,每次考核3分。 2、报出化验报告错误一次考核1分。化验结果不合格没有报出一次考核1分 3、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填写错误、漏项者每一次考核1分。 4、原始记录数据作假一次考核3分。 5、不按分析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化验分析,每次考核分2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考核5分。 6、抽查或班组互查中发现确有分析超差现象的每一处扣检验员3分。 《 7、送来的常规样品接样员必须认真检查样品标签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样品标识、及样品大小粒度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者有权退回重取,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对于非常规送样必须经中心实验室领导同意并报质量部经理后方可进行分析,否则一律不予分析,私自分析者一次考核5分。 8、接送样品时,送样人、接样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签字的,每次考核送样人、接样人各1分 9、报告单发放时,发报告人必须监督报告接收者在报告发放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要注明原因,否则一次考核发报告人1分。 10、分析报告不得代写、代签名或漏签名,否则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分。 11、样品分析完后要按规定送到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放、混放,否则发现一次扣考核分。 12、新工作人员工作不满两个月所做分析数据一律不作为发报告依据,违者一次扣班长2分。 13、报告检验员与审核员不得为同一人,发现一次扣考核5分。 二、仪器设备 《 1、仪器设备负责人必须每天定时对设备卫生进行清扫,以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执行不好者一次扣考核分。 2、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记录未做好者发现一次扣考核1分。 3、在使用各仪器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带病工作,以上每项执行不好或不执行者一次考核分2分。 4、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关闭并将设备周围卫生收拾干净,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执行不好者每次考核分。 5、检验员若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经得设备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次考核1分,出现严重后果视情节轻重考核5—10分。 6、损坏仪器设备,按损坏程度不同考核5—20分,严重者按比例进行赔偿。 7、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运行状况异常或备品备件数量不正常者必须立即汇报,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者一经查出一次考核2分。 8、各类物品要分类定置摆放,并要标识清楚,执行不好者一次考核分。 … 9、设备负责人必须定时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清查并及时申报计划,如因备品备件准备不充分影响检验者每次扣考核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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