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三方协议

济南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

(人工费)

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总承包企业):

丙方(监管银行):

根据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管理制度要求,为保证工资专户资金专款专用以及农民工工资(人工费)按时足额发放,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专户开立及管理

第一条工资专户的开立

乙方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专户,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人工费)的发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平阴支行第二条工资专户的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工资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

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立工资专用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

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工资专户起至工资专户撤销为止。

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

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甲方每月将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人工费)划入工资专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

(一)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人工费),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工资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负责每月将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人工费)支付表报丙方,由丙方从工资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工资卡。工资支付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三)丙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资支付表及时拨付工资(人工费),同一工资支付表上的金额应一次性向农民工工资卡划转完毕。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人工费)监管

(一)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划拨人工费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以外的价款支付。

(二)丙方发现甲方向工资专户划拨当月资金后,工资专户资金仍不足以支付当月工资时,负责督促乙方筹集资金。

(三)丙方发现工资专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农民工工资(人工费)超过5天时,应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清欠机构报告。

第九条信息报送

丙方负责将项目工资专户中甲方划拨人工费和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在资金发生流转当日录入“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供甲、乙双方查阅。

第五章工资专户撤销

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并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人工费),乙方可凭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据的项目已完工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撤销工资专户,丙方应及时为其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工资专户撤销后如有余额,划转至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名称:

第六章协议生效与终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工资专户撤销后,该协议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人工费,乙方挪用、套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

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遭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同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除法律、法规规定或专户资金监管特殊需要外,未经三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涉及其他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丙方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责任书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欠工作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我代表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易地搬迁项目第一联合厂房工程项目郑重向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自确定中标施工企业30日内,施工合同报送市大项办备案,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中施工企业每次支取工程进度款,在签收单上要明确民工工资数额,同时要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2、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3、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核对施工现场人数,并于每月将月工资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由于工程款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造成恶劣影响的,暂停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暂停新开工项目的招标投注活动。 二、施工单位 1、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2、及时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并在签定书面劳动合同7日内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重点项目办登记备案,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与各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订立承包施工合同,并在7日内向市重点项目办登记备案,建筑工程决不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因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订立承包施工合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4、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及工资的统计、存档工作。 5、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报送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度中,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等内容,并由建设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6、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7、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问题时,可由市重点项目办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拨。待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后,及时补足工资保障金的等额资金。 8、在日常管理中遇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时,积极协调解决,不推卸责任,情况严重的,以快报的形式向市重点项目办及时汇报,使重大、突发时间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9、由于拖欠纠纷协调解决不及时造成上访或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的,记入本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实行市场准入。 三、监理单位 1、明确专人监督建设资金的控制与使用,重点掌握工程款的到位及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

工资委托书

(表9) 委托书 **********有限公司: 我们系项目的班组工人,共人,为了便于工人劳务费发放,特委托本班、组长代为领取我的劳务费。委托班、组长领取劳务费后,无论今后发生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劳务薪酬纠纷,均与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无关,均由签字人本人负责。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姓名班组类别身份证号本人开户行及账号 本页格式不够用,请转次页填写 受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年月日(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如伪造劳动人员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注: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我们系项目的班组工人,共人,为了便于工人劳务费发放,特委托本班、组长代为领取我的劳务费。委托班、组长领取劳务费后,无论今后发生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劳务薪酬纠纷,均与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关,均由签字人本人负责。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姓名班组类别身份证号本人开户行及账号 本页格式不够用,请转次页填写 受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年月日(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如伪造劳动人员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注: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我们系项目的班组工人,共人,为了便于工人劳务费发放,特委托本班、组长代为领取我的劳务费。委托班、组长领取劳务费后,无论今后发生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劳务薪酬纠纷,均与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关,均由签字人本人负责。特此声明。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姓名班组类别身份证号本人开户行及账号 本页格式不够用,请转次页填写 受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年月日(受委托人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如伪造劳动人员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注: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本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发包单位(全称): 承包单位(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 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 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 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 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 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试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建设局各一份。 发包单位(公章):承包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2012 年 1 月 6 日2012年 1 月6日

领取职工抚恤金委托书范本

领取职工抚恤金委托书范本 篇一:职工委托书 委托书 我身份证号在工地楼进行施工,我本人现全权委托(即班组负责人)代表我本人从进场至退场期间的工资结算和领取事宜及与甲方项目部签定的施工管理事(来自: 校园生活:)宜,我本人均予认可。我本人郑重承诺: 1、因被委托人(即班组负责人)代为结算和领取工资事宜出现的任何问题我本人全部承担。 2、本人工资的分配事项及明细由我本班组内部与被委托人(即班组负责人)自行分配,因工资分配问题出现纠纷我本人自行负责。 3、我所在的班组责任人(即被委托人)所签定的承包协议书中的承包内容,及承包单价等全部事项我本人没有异议并严格执行。 4、我所在班组所有工人工资的总额不能超出承包协议书中的总价,若出现超额,其超额部分由我本人自行承担。 5、被委托人(即班组负责人)负责代表我向公司领取每月的生活费、零用钱(农忙款、学生款)等款项,另外被委托人(即班组负责人)所委托的工地现场实际管理人(即班长)所签定的手续我本人均认可。

6、我所在班组承包的施工内容未施工完毕,由我班组负责完成,出现遗留问题由我班负责处理。若我班组(我本人)末去完成,末去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自愿从我们班承包协议书总价款中扣除(从我本人的工资款中扣除)。中途已退场工人工资由班组负责人代领,本班在场工人作证,签字生效。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班组工人)签字: 年月日 篇二: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单位为本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办理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金相关事宜,并承担责任。 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签名按手印): 代理单位经办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篇三:公司授权委托书范本 一切用数据说话 优质追账款、智能合同服务授权委托书 您好! 因业务需要,现授权我司职工同志代表我司负责与贵司的工作。同志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

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施工现场门禁系统,民工上下班刷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的工程部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资料。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进出场门禁卡,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附表2) 4.5、根据合同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已完成节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各节点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4.7、公司财务将工程款发放至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和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相结合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各节点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浩创集团孟庄分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的项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xx 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公司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建设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方监督管理。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方负责。 5、我公司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公司公章,送交建设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公司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建设方备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公司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公司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公司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关于要求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要求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 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直管项目经理部、投资企业、事业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社部规[2017]16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精神,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的企业,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高发期,为了确保集团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坚决防止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讨薪活动及上访投诉等不良事件发生,公司要求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到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下设分管领导、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处理这一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谁发生、谁处理、谁负责”原则,真正承担起二级单位对所属项目民工工资纠纷的协调处理和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做到有问题不回避,有困难多沟通,有矛盾不上交。 二、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提前谋划。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民工工资的支付、合同结算、保证金等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的环节进行全面的梳理检查,及时掌握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兑现情况;做到早谋划,重协调,督促项目会同业主方落实工程款支付问题。对于存在

问题的项目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对民工的合理要求尽力予以解决。确实有困难的要做好前期的安抚工作,及时与集团沟通。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正确区分合理讨薪与恶意讨薪的行为。对确定属于恶意讨薪的班组一律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库,必要时请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以维护正当权益。 三、积极做好关于民工工资的统计报表及上报工作。为使集团公司及时掌握民工工资的情况,要求各单位、直管项目在12月15日前将《民工工资2021年春节前支付分析统计表》经总经理、副书记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或扫描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各单位能自行解决的简单汇总即可,经分析已超出本单位解决能力范围的项目请按项目单列说明,另附详细情况分析(含已发生的项目工程成本分析、工程款主要收支使用情况清单以及预计缺口;经项目经济责任人、分公司主要责任人签字确认),经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后,共同制定后续对策方案。逾期未报到的,视同各单位能全面自行解决。 四、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各单位所属项目部要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立所在单位内部欠薪投诉电话、联系人和地址公示牌;对于农民工的欠薪投诉,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妥善处置;对可能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认真对待,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采取有力措施疏导,按正常途径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确保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上访事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集团公司将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汇总通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的通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提要: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各工地应预先计划好民工工资发放额,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要提早安排民工工资资金 精品源自请示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暨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现将本公司针对双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办事处、工程项目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和防火设施的状况,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要研究双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措施,做到早策划,早部署,早预防。 二、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各单位要排查施工扰民因素,排查的重点是夜间噪声、施工扬尘、交通阻塞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处置,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维护市

民合法权益。 三、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各工地应预先计划好民工工资发放额,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要提早安排民工工资资金,同时要做好排查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拖欠发放的,应尽早采取措施,遏制欠薪行为,并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矛盾与上访,确保工资应发到每个职工手上,切实保障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建筑职工合法权益,发现因拖欠工资而矛盾与上访将对相关责任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四、控制节日加班。无特殊工期要求的建设工地,元旦、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加班,确需加班的工地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对留工地过节人员要加强教育,组织好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工地务工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节日。 五、重视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及项目部应组织专项检查,不得将隐患留置于节日期间。节假日放假的工地,应将机械设备和材料登记造册,能归类的要归类存放,能入库的要入库保管,对于大件机械设备和材料应做好覆盖、保养、保护。对于民工离开后的宿舍、食堂、活动室等要关闭好门窗,关闭水电线路,对于空置的房屋及仓库应张贴封条。在节后复工前,组织专项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不得投入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以供参考。 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篇一:班组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我班组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承包的;从2011年开工至2014年元月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根据合同价计算,现已领万元,已领占% 。 已领的款,我班组已付清工人工资,我保证我班组所有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如有我班组民工未领到工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班组班组长(姓名):班组长(身份证号):班组长(住址):时间:XXXX年XX月XX日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篇二: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致: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 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

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诺人: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 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 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人: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相关文章:1.保证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2.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书3篇3.不拖欠工资承诺书范文5篇4.工资发放承诺书3篇5.发工资承诺书范文3篇6.工程进度承诺书范文7.保证金承诺书格式3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第十三章农民工资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项目名称: 公司: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公司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我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 1.不转包工程,不违法分包,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承接工程; 2.严格按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不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3.按规定招用具有相应上岗证的劳务人员,并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努力培养自己的稳定的劳务队伍; 4.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1.对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2.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我单位未按约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和上访事件,我单位自愿按照合同约定及贵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3.建立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预警机制,对本工程可能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掌握并进行清欠工作; 4.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出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案,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凡本工程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过激行为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同意建设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动用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自愿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

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 3.1 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

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责任书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 目 标 责 任

书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欠工作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我代表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易地搬迁项目第一联合厂房工程项目郑重向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 1、自确定中标施工企业30日内,施工合同报送市大项办备 案,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中施工企业每次支取工 程进度款,在签收单上要明确民工工资数额,同时要建立

工程款支付台帐。 2、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 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3、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核对施工现 场人数,并于每月将月工资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由于工程款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造成恶 劣影响的,暂停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暂停新开工项目的招标投注活动。 二、施工单位 1、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 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2、及时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并在签定书面劳动 合同7日内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重点项目办登记备案,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与各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订立承包施工合同,并在7 日内向市重点项目办登记备案,建筑工程决不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因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订立承包施工合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4、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及工资的统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 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注:工程款优先发放给农民工) 1.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建设集团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建设集团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暨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现将本公司针对双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办事处、工程项目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和防火设施的状况,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要研究双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措施,做到早策划,早部署,早预防。 二、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各单位要排查施工扰民因素,排查的重点是夜间噪声、施工扬尘、交通阻塞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处置,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三、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各工地应预先计划好民工工资发放额,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要提早安排民工工资资金,同时要做好排查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拖欠发放的,应尽早采取措施,遏制欠薪行为,并及时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矛盾与上访,确保工资应发到每个职工手上,切实保障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维护建筑职工合法权益,发现因拖欠工资而矛盾与上访将对相关责任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四、控制节日加班。无特殊工期要求的建设工地,元旦、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加班,确需加班的工地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对留工地过节人员要加强教育,组织好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工地务工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节日。 五、重视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及项目部应组织专项检查,不得将隐患留置于节日期间。节假日放假的工地,应将机械设备和材料登记造册,能归类的要归类存放,能入库的要入库保管,对于大件机械设备和材料应做好覆盖、保养、保护。对于民工离开后的宿舍、食堂、活动室等要关闭好门窗,关闭水电线路,对于空置的房屋及仓库应张贴封条。在节后复工前,组织专项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复工后,要及时重新登记工地人员流动情况。 六、实行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要编制值班制度及措施,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要带队值班,加强昼夜巡逻次数,并保证通讯的畅通,要配备处理突发事故的队伍,以及时处置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节日值班名单(通信联络方式)及编制的值班制度及措施,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请于放假前七天报集团公司现场部。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二程款,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四川中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彭州香颂园群众安置点项目三标段工程项目部 2010-1-15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2004]2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及北京市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制定相关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确保支付民工工资; 1)按文件情神,制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措施。 2)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民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克扣。 3)每期在获得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均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确保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4)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作适当调整,确保及时支付民工加班工资,提高民工的积极性。 5)从每期进度款中抽出5%比例的资金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进度款没能及时划拨时支付民工工资。 6)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民工工资,且民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务承包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我单位将采取直接向民工支付工资,并按合同对劳务承包公司进行处罚。 7)按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编制民工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记录民工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备查。 2、民工工资支付的保证措施 1)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单位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 2)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改,提高或降低民工的工资。 3)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篇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

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

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范文(精选3篇)

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范文(精选3 篇)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1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2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承诺书3XXXXXX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 XXXXXXX 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doc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1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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