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论文: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论文: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有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这里我就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做一下说明。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1、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行政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2、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故不同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3、行政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

我国的行政诉讼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中又作了补充规定。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目前我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第二,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规定。“若干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最长逾期起诉的诉讼时效规定。“若干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但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上述行诉法和“若干解释”对行政诉讼时效不同情况的规定来看,有法定诉讼期限,三个月起诉期限,两年、五年和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

浅谈服务行政

浅谈服务行政 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面临这巨大的挑战。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行政管理的作用变得愈发的重要和突出。企业行政效率作为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对企业的长足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之所以要研究企业行政管理,归根到底是通过对企业行政管理中各个因素的研究,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是企业行政管理活动的落脚点。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影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因素,对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模式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改进行政管理方法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几点策略。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企业行政效率、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过去的30多年里,企业在 经济浪潮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表现在规模上,最重要的还是在发展的质量和创造的利润和效益上,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具有科学技术,对于企业的良好持续运行,必要还要具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对于企业的要求也随之增高。企业要想取得长久持续的发展,只靠技术和干劲是远远不够的,除了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作保障之

外,企业的效益更多的体现在高效的管理水平上。因此,如何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是众多企业不可回避且逐渐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理论。 (一)、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定义。 行政效率指的是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总产出与行政总投入的比率。企业行政效率是我们研究企业行政管理的核心,我们之所以要研究企业行政管理,归根到底是通过对企业行政管理中众多因素的研究,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使企业处于不败之地。。所谓提高行政效率,就是在一定的人、财、物、时间消耗下,完成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行政任务;或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行政任务,消耗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企业行政效率是衡量企业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行政管理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 (二)、企业行政效率评估的方法。 首先,投入的劳动与产出效果之间的比较。同样多的人、财、物和时间的消耗,完成更多数量或更高质量的行政任务;或者,完成同样数量和质量的行政任务,消耗更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这就意味着本部门的行政效率提高了。 其次,在企业中,有许多已完成的行政任务与预定目标的比较的行政事务无法用数字计算它的效率。因此,能顺利完成企业的行政目标和决策任务,就表明企业行政管理有效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再次,完成同一行政任务的现有水平与最高记录之间的比较。在企业中,许多行政事务都有最高记录,凡能达到最高记录者即高效率。第四,能及时解

民法知识点总结之诉讼时效与期限(四)

民法知识点总结之诉讼时效与期限(四)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诉讼时效届满 诉讼时效届满 2014/5.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考点:诉讼时效届满、抛弃时效利益的单方行为 甲催讨10万←→乙答复:还3万=乙抛弃了3万时效利益 甲(自然债权人:10 万)乙(自然债务人:10万) 甲诉求10万←→乙回函:还0元=乙不能反悔抛弃时效利益行为 思路展开 1、命题点:时效利益已经抛弃,不得反悔。

2、法律依据:(1)同意履行义务或实际履行了义务: 《民法总则》第192条第1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第2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时效解释》第22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同意履行义务的进一步解释,可分为明示即承诺和默示即行为:《时效解释》第16条,“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3、具体到本题:(1)乙欠甲的10万元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2)乙书面答复,构成对3万元债务时效利益抛弃,是单方行为,不是要约,依单方意思表示便可发生法律效果,不需要对方的同意。(3)乙抛弃了对3万元债务的时效利益,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进行抗辩,其后来回函又主张不履行这3万元债务不能成立,乙公司应当履行这3万元债务,但这并不表明乙公司抛弃了全部10万元债务的时效利益。 4、结论:(1)A对,选A。(2)BCD均错,不选BCD。 2015卷四民法主观题(本题21分) 案情: 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 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验

论文: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浅谈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有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这里我就行政诉讼时效的特殊性做一下说明。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1、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行政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2、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故不同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3、行政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 我国的行政诉讼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中又作了补充规定。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目前我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浅谈服务态度对工作的影响——以航空公司为例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浅谈服务态度对工作的影响——以航空公司为例 学号: 姓名: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年月日 浅谈服务态度对工作的影响 ——以航空公司为例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外航空事业的发展,航空公司的竞争力也是日益激烈。如何提高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才能够赢得消费者的满意与信任,是目前国内航空公司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空中乘务人员,他们作为第一线的岗位,他们的服务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航空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态度决定成败,空中乘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将直接影响到空中乘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本次论文就以航空公司空中乘务人员为例,来来探讨一下服务态度对于工作的影响情况。 关键词:服务态度、影响、航空公司、空中乘务人员

罗曼·文森特·皮尔“态度决定一切”的名言成为很多人的座右铭,其所表达的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让阅读者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朋友、家人、工作和自己。作为航空公司跟消费者接触的第一线的工作岗位,空中乘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将直接决定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 一、关于服务态度的界定 (一)什么是态度 所谓的态度,就是指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态度一般表现为对外界事物的感受、情感和意向三方面构成的。 对外界事物的感受,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价值观与道德观,是人们对事物存在的价值或必要性的认识。 情感,就是指我们对于一件事物是喜欢还是厌恶,是选择亲近还是逃避,都是一个人情感选择的表现。 意向,这是指人对于某种事情,有一种谋略和企图等,是人们的欲望、愿望、希望、意图等行为的反应倾向。 (二)什么是服务态度 在对什么是态度有一个定义之后,服务态度的含义相对而言就比较简单一些了。所谓的服务态度,一般就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管意向和心理状态,服务态度的表现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心理感受,进而影响到消费者对于提供服务的组织或者是个人的印象。 (三)服务态度的重要性 随着国内外航空事业的发展,国内航空业的竞争也是日趋激烈,而空乘人员作为第一线的服务人员,他们的服务水准和服务态度已成为航空公司的主要竞争力之一,优质的服务水平也成为航空公司最重要的市场准入证。空乘人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服务行为,还需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只有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才能够保证乘客能够感受到的那种贴心地服务,那种如沐春风地舒畅感。而对于空乘人员来说,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才能够保证自己能够一直把服务意识贯彻下去。 二、航空公司空中乘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对空中服务质量的影响 所谓的服务价值观,就是指服务主体对于自己所理解的服务要素进行选择和评价的过程。因此,它包括了服务价值目标与服务价值手段两个层面的。服务价值目标就是人们思考、确定并追求的对其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的目标。服务价值手段就是人们为了达到服务价值目标而采取的途径和方法。服务价值手段主要包括服务态度、服务道德、服务技能等。期中服务态度是实现服务价值观的手段当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对于空中乘务人员来说,所谓的服务价值观,其实就是用尽一切服务手段,用心服务好每一个乘客,给乘客创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旅程。而期中,具有良好的服务道德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说起空中乘务人员,给人的印象,应该是个很高端的很体面的一份工作。因此,对于很多女孩子来说,成为空中乘务人员是一个不小的吸引力。由此导致的空中乘务人员的招聘程序也就是异常地严格,俨然就是一场选美比赛了。 当然,拥有靓丽的外表是空中乘务人员所必须的因素之一,但是并不是只有这一样的因素就能够成为空中乘务人员的。但是现在的各大航空公司,在招聘乘务人员的时候,似乎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这些人员的外表上了,而对于其他素质,则不是过多地关注。 我们要知道,空中乘务人员,主要的职责是在民航飞机上确保乘客旅途中的安全和舒适——例如为乘客供应飞机餐等餐饮;指导乘客使用机上安全设备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乘客逃离飞机等等。因为近年来恐怖活动和劫机活动的威胁,维护客舱内的保安也成为现在空中乘务员的越来越重要的职责。 因此,现在的空中乘务人员,需要的不仅仅是要有靓丽的外形,最重要的是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与优秀的服务意识。 (一)良好的内心感受

论文:浅谈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目录 一、前言 (2)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内容 (2) (一)计划工作 (2) (二)组织工作 (3) (三)指挥工作 (3) (四)控制工作 (3) 三、测定行政效率的标准 (3) 四、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 (4) (一)行政机构庞大臃肿 (4) (二)权力集中缺乏制约 (4) (三)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 (4) (四)行政机构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也是重要原因 (4) (五)行政人员素质不高 (4) 五、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必要性 (5) (一)是企业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 (5) (二)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 (三)能够辅助企业管理,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5) 六、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途径 (6) (一)提高对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视程度 (6) (二)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 (6) (三)确立正确引导、准确评价与适当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6) (四)引入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 (7) (五)逐步实现管理技术和工具的现代化 (7) 七、结论 (8)

浅谈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10(秋)大专班 【内容摘要】:从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影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因素,对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模式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改进行政管理方法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Abstract】:Analyze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nterprises’ administration through the basic conception of enterprises’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probe into the mode of enterprises’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alyze the reason for low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Meanwhile, offer suggestions, which raise efficiency and improve methods, innovate the system.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行政效率;有效途径;必要性;对策 一、前言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依然面临着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艰巨任务。倡导科学行政,依法行政,以当代社会高科技、高质量、高智能、高效益的实践需要为基础,以民主公开、优胜劣汰为法则,以尊重知识,选才任能为核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行政管理新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律。企业行政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计划、生产、财务、营销等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和改进企业行政管理,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行政管理内容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要有效地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就必须有一定强制力的权威与服从机制把企业各环节、各部门连接成一个健康运行的有机整体。否则,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就可能因缺乏组织性而不能实现。 (一)计划工作。即确定管理内容的目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现代企

第十章诉讼时效与期限习题

第十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出国深造,3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了。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甲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 A、不予支持 B、予以支持 C、不予受理 D、支持一半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 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3、甲于1995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届满() A、1996年5月14日 B、1996年5月25日 C、1997年5月14日 D、1997年5月25日 4、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A、重新计算 B、不再计算 C、继续计算 D、届满 5、债务人向债权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改变 6、甲租用乙的房屋,半年后甲拒付租金,乙请求甲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 : A、1年 B、2年 C、6个月 D、9个月 7、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一个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年8月4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02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则依法,甲向乙请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日届满()

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期限 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 行政复议期限 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 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标准化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为十五日。 行政诉讼期限 一般期限。(1)《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申请行政复议后的一般诉讼期限为行政复议期满后十五日。(2)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一般提起诉讼期限为三个月。 质监法律法规规定期限。(1)《计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意义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论提高行政效率的 重要意义 论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意义 摘要:行政效率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行政人员、行政现缘、行政行为等各种因素,都会直接地或间接地对行政效率起到促进或制约的作用。本文通过论述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意义,以图唤起各级行政机关(组织)对提高行政效率紧迫性的认识,联系我国行政管理的现状,对提高行政效率的基本途径进行了初探。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具备卓越竞争力,具有崇高历史使命和强烈社会责任感,使国民充分信赖的高效政府。 关键词:行政效率;效能政府;政府职能 引言 政府是一种稀缺而必不可少的社会资源,所以长期以来政府处于一种无竞争的状态。但如今形势不同以往,现在政

府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对我国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效率,政府转变职能,发挥政府有效作用,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并对我国发展赢得先机的关键“内生变量”。为此,建立一个具备卓越竞争力,具有崇高历史使命和强烈社会责任感,使国民充分信赖的高效政府成为深化政府改革的重大问题。我国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中国进入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成功地发挥其作用,就要构建一个高效能的行政体系。行政效率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行政管理活动效果的重要衡量标准,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在各个环节上长期奋斗,共同努力。 改革开放之后,以“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一口号作为标志,“效率”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的关键因素。现在,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没有效率的政府能够立于不败之地。但是,政府组织由于缺少外在竞争环境的压力、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和危机感,再加之“帕金森定律”所揭示的行政管理负效应的存在,即行政管理效率增长的消极与对抗力量的存在,最终导致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膨胀、官僚主义与效率低下等。在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政府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政府的竞争力,而且还会影响政

民法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①普通诉讼时效期间;②特殊诉讼时效期间;③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是说,债权请求权受双重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①最长诉讼时效;②普通或特殊诉讼时效。其中任何一个期间经过,债务人均获得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1.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包括两种:(1)原则: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2)例外:①产品责任,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10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该安全使用期。②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期间长度为2年。 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指不适用2年期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主要有: (1)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有两个例外:产品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仍为2年;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 年);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注意:仅违约责任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若出售的标的物发生产品侵权,侵权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仍为2年);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3年。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环境保护法》第66条)。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265条)。 (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合同法》第129条)。 (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保险法》第26条)。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20年最长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起算)。 (2)《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的10年最长时效期间,从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计算(开始的当天不算人,从次日起算)。 (3)《海商法》第265条规定的(因船舶油污损害之)6年最长时效期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起算)。

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起诉期限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宁娇吕研 在诉讼过程中,许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将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与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相混淆,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两种概念,甚至将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等同于诉讼时效,并称之为“行政诉讼时效”。其实二者虽然理论基础有共通之处,但确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之下有明显区别。 起诉期限,是诉之合法的要件,关系到起诉是否能被法院受理的法定条件,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中。具体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以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民事实体法的法律制度,而不是诉讼法概念。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力的法律事实持续满一定期限后该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的法律效果。 首先,二者的立法目的不同。二者虽都是为了能够督促当事人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起诉期限关乎到行政法律秩序的稳定,因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要遵循及时高效的原则,若行政行为一直处于被质疑和否定的状态,定会影响到行政效率,使行政管理秩序陷入混乱。而诉讼时效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交易秩序。 其次,二者的起算时间不同。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

条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指导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计算。 再次,是否可变不同。起诉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一般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现行只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可以直接予以扣除;二是确有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应由法院查明后可以延长。而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只要有法定事由,便应依法中止、中断和延长,相对比较宽松。 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与超过诉讼时效的结果不同。起诉期限属于起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起诉期限。行政相对人超过起诉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超过起诉期限的,应裁定驳回起诉,此时行政相对人丧失了起诉权。而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并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仍应受理案件,且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私法属性,在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上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审理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原告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通过以上比较不难看出,起诉期间与诉讼时效有诸多不同之处,不能仅从字面意思上简单认为凡是诉讼都存在时效问题,而应严格区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并分别适用,避免造成二者在适用范围上的混

行政诉讼的时效

【行政诉讼的时效】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 一、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特殊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15日(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30日(渔业法、森林法、土管法等)。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5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0日(海关法)、3个月(专利法)。 三、最长诉讼时效: 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很短,不利于行政相对人顺利地行使权利,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3月10日施行的《若干解释》中,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 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即第41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即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里的2年、20年和5年是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权的最长保护期限。

行政管理论文浅谈服务行政

行政管理论文浅谈服务行政 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1]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 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 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 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 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 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 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 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 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 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 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 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企业行政管理论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企业行政管理论文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班级:0912081 题目:企业行政管理效率问题的研究 姓名:韩涛学号:091208104 指导教师:赵战军职称:讲师 二О一一年 5 月31 日

企业行政管理效率问题的研究 姓名:韩涛 学号:091208104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摘要:根据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概念和影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因素,对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模式进行研究,研究企业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改进行政管理方法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策 所谓企业行政管理效率,是指衡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企业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行政管理工作职责效果的重要标准,体现在企业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具体执行活动中。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对确保和推动现代企业运营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倡导科学行政,依法行政,以当代社会高科技、高质量、高智能、高效益的实践需要为基础,以民主公开、优胜劣汰为法则,以尊重知识,选才任能为核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行政管理新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律。企业行政是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行政管理体系担负着企业的管理工作,推动和保证着企业的计划、生产、财务、营销等的顺利、有效进行和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和改进企业行政管理,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 企业行政管理内容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要有效地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就必须有一定强制力的权威与服从机制把企业各环节、各部门连接成一个健康运行的有机整体。否则,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就可能因缺乏组织性而不能实现。 1.1计划工作 即确定管理内容的目标和决定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现代企业行政管理必须具有计划性,做好预测工作,对企业行政工作进行指导,这是企业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和行政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 1.2组织工作 企业的组织机构是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企业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谁去完成任务,任务怎样分类组合以及各种决策应该在哪一层级上制定。企业要逐级建立自上而下的责权关系,保证行政管理渠道的畅通无阻,这样才能使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有的放矢。要做好这一环,就需要合理选择和设计行政组织机构。企业行政管理是依赖行政机构渠道进行的,所以,选择和设计符合企业内外特点的组织机构是保证行政命令、指示等迅速流动贯彻的重要前提,是达到行政管理目标的必要条件。 1.3指挥工作 即企业行政管理中采取的具体措施,确定好企业员工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明确人们在职、责、权方面的结构体系;调动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解决组织人员之间的冲突。做好这一环,就要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为首的指挥系统,这是科学行政管理的基础。

第7讲_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4.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 1)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 3)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限届至之日起计算。 ( 5)不作为义务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 8)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 18周岁之日起算。 【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2019年)

A.2 年 B.3 年 C.10 年 D.20 年 【答案】 B 【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18年) 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C.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D.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答案】 B 【考点 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P26) 1.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 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行政答辩状诉讼时效

行政答辩状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1】 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 第一,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诉讼时效证明责任【2】

浅谈行政管理论文

浅谈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在法治视野的角度进行分析,对于行政管理的具体方式进行探索,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的目标,从传统的单一单向的管理方式,朝着法制人文的服务性方向进行转变。对于具体的行政管理的 服务方式要体现出人文关怀,在这个具体的过程中,使行政管理的 业务素养可以不断得到加强,在当今互联网的时代,要将电子政务 进行推出,使管理方式的实用性更加明显,在这个公众多元化的年代,采用这种方式可以符合其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法制视野;行政管理;创新 一、行政管理的形式简介 二、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之处 2.行政管理方式过于单一。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过于单一化,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导致受众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比较被动的接受,而且如果在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什么问题的话,也不会得到 很好地反馈,从而进行改进,制约了我国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传 统的行政管理主体只是依靠行政管理模式,缺乏基本的热情和动力,就会出现惰性管理和惯性管理的现象,这样行政管理在发展的过程 中就会缺乏基本的生机和活力。采取单一的行政管理方式,既不能 很好的管理受众群众,也会有损我国的政府形象。 3.效率低,成本高。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具有很强的单向性和强制性,这样就会加剧受众的摆脱心理,对于各种各样的行政行为都 会产生抵触心理,对于具体的实施政策也不会去主动配合。这样一来,行政管理部门就要利用更多的时间和金钱进行弥补,减少公众 的拒绝意识,但是这样的做法,就会使管理者的办事效率大大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还会使政务成本提高。 三、依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具体做法 四、结语

我国一直追求建立服务型的政府,这就需要将政府具体的运作形态和管理方式进行调整,促进我国向开放型、服务型、法制性的社会转变。对政府的管理方式不断进行创新,提高新的行政方式的有效运用,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可以顺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新需要,使我国社会可以和谐发展,提高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速度。 参考文献: [2]莫于川.行政民主化与行政指导制度发展(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行政指导实践作为故事线索[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04:1-16. [4]莫于川.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柔性行政方式的视角[J].四川警察学院学 报,2012,03:1-14. 浅谈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二:垫江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改革思考 【关键词】行政管理改革;垫江道路;运输分析 一、垫江道路运输概述 随着重庆市的道路建设的发展脚步日益加快,重庆垫江县的道路运输设施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道路交通基础建设。然而,道路交通的基础建设会在多个方面促进垫江县的道路管理。并且,在促进垫江县的道路生产方面上,也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例如从垫江县的客运体系上来说,全县的客运车辆在2014年已经基本接近600辆,货运机动车已经达到了2300辆,相比于往年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垫江县的道路运输体系。 1、道路概述。垫江县的政府长期以来就在垫江县的道路交通建设方面制定了许多有效的措施。这些措施极大地增加了垫江县道路的发展空间。仅仅几年工夫,垫江县道路的公路通车里程就达到了以往所远远不及的2300公里,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更是有了很大的增加。已接近190公里。县城通道为304公里,省内通道为176公里,在这些道路之中,其中尤以乡镇道路居多,为1700公里。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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