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规范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司法鉴定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司法鉴定的制度,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不得歪曲或虚构事实。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探真求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五条尊重科学,严密审慎,科学中立,客观、科学、独立、公正地开展鉴定活动。

第六条恪尽职守,及时高效,程序合法,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第七条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维护司法鉴定人职业声誉。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探索,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司法鉴定执业能力。

第九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依法执业,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司法鉴定秩序。

第十一条道德高尚,乐于奉献,服务群众,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在办理鉴定业务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

(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

(四)不得将本人承担的鉴定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的人员办理;

(五)不得超越鉴定范围执业;

(六)不得从事与本人、配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鉴定;

(七)不得无故拖延、变更或终止委托鉴定;

(八)不得违规出具鉴定文书;

(九)不得无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

(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十一)不得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在处理与委托人、当事人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为谋取鉴定业务而作虚假宣传和承诺;

(二)不得为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作“关系鉴定”、“人情鉴定”,损害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协助当事人实施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欺诈性的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或当事人为自己办理私事、接受吃请和礼品及有碍司法鉴定公正的活动。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在处理相互之间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声誉;

(二)不得通过非正常程序或在不适当场合,对他人正在办理的鉴定事项发表不同的意见;

(三)不得采用回扣、介绍费、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争揽鉴定业务;

(四)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在业务收费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严格遵守司法鉴定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二)不得私自收取鉴定费、咨询费及挪用、私分、侵占业务费;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当事人索要或收受额外报酬。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省司法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范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和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运作和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

第三条凡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必须统一编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第四条省司法厅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以下简称《名册》),报司法部备案后,在本行政区域内每年公告一次。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编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或者类似名册。

第五条《名册》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省司法厅负责在湖南省司法鉴定网上公告,纸质版由省司法厅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告并正式编制成册,发送有关机关、单位。

第六条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可以委托列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七条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市州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初审,出具审查意见报省司法厅。

第八条编入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度公告申请表;

(2)年度工作总结;

(3)年度工作统计表;

(4)年度财务报表;

(5)场地证明;

(6)设备目录清单;

(7)鉴定人状况;

(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编入名册的司法鉴定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度公告申请表;

(2)继续教育证明;

(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分类造册,并向省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第十一条省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登记条件、报审材料齐全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编入当年《名册》并公告。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编入《名册》:1、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行为或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在编制名册前尚未处理的;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行为被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尚未改正的;

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被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停止执业处罚尚未期满的;

4、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致使不符合机构设立条件的;

5、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致使不符合司法鉴定人条件的;

6、报审材料虚假或者手续不齐全的;

7、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

8、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地场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至少应有接待室、鉴定室、档案室三间);

9、鉴定所需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0、一个执业类别未达到三名鉴定人或一年内未开展或无力开展的,将注销该执业类别;

11、因鉴定质量经常被投诉、采信率低,社会反响强烈的;

12、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初审后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不申请的,由省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注销。

(一)自愿解散的;

(二)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或停止业务活动连续满一年的;

(三)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该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在限期一年内仍未达到设立条件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被注销的由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收回《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交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档案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和。

第三条司法鉴定档案管理是指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司法鉴定过程中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检索等工作进行规范,以保证司法鉴定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实施,各市州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收集与立案归档

第五条各司法鉴定机构从接到鉴定委托书时,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有关的文书材料,鉴定结束后及时整理,然后交档案员统一归档。

第六条归档立卷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书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书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种类,集中保管。具体要求是:归档文书材料收集齐全,分类合理,保管期限划分明确,案卷封面填写清楚,装订规范美观。

第七条鉴定档案归档立卷实行一案一卷,复杂的可以一案多卷。

第八条根据司法鉴定实际情况,归档立卷按法医学、文书、物证、声像资料、建筑工程、司法会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涉税案件、知识产权等项目分类立卷。

第九条鉴定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受理通知书;

(三)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

(四)鉴定笔录;

(五)鉴定文书底稿;

(六)鉴定文书正本;

(七)送达回证;

(八)收费凭据;

(九)送鉴材料;

(十)其它应当归档的材料。

需退还委托方的鉴定材料,应复印或拍照存档,如不便复印,应附加说明。

第十条卷内文书材料应当按排列顺序,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上填写页号,并填写卷内文书材料目录和备查表。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鉴定委托书;

(四)鉴定书;

(五)鉴定书底稿;

(六)鉴定组检查(检验)、讨论记录;

(七)鉴定受理登记和鉴定方案材料;

(八)鉴定送检材料(病历、询问笔录等原件或复印件);

(九)与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十)备查表;

(十一)卷底。

第十一条案卷封面应当逐项填写清楚,案卷题名要简明,确切反映卷内文书材料内容。

第十二条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档案名称、目录、备查表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第十三条案卷应当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装订时以文书材料的左边和下边为基准,将上边和右边宽出部分折起,整齐装订。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当以各案卷宗为单位,按不同专业门类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编制案卷序号,并进行档案登记。

第十五条其他载体的档案材料也应当注明档案号,在备查表中注明与其他案卷材料的关系。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重大案件的保管期限为永久类;一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定期类。

第三章司法鉴定档案的借阅、抄录、复制

第十七条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档案借阅、抄录、复制登记制度。

凡借阅、抄录、复制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的部门和单位,需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借阅、抄录、复制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的,应当持本部门和单位的介绍信并说明原因,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抄录、复制手续。

查阅、抄录、复制司法鉴定档案须在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室并有鉴定机构人员陪同进行。

第十九条抄录、复制的司法鉴定材料只限于送检原始文证材料及鉴定书原本,鉴定讨论记录及专家工作过程记录不在抄录、复制范围之内。

抄录、复制的司法鉴定档案只能供本部门和单位使用。

抄录、复制的内容中涉及保密的内容,由抄录、复制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泄密。

第二十条对借阅复制的司法鉴定档案,鉴定机构要及时收回。如果发现案卷破损、文书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及时追查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密,不得违反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和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水平的提高,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素养、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司法鉴定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

第四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各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执业司法鉴定人。

第五条学历教育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司法鉴定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司法鉴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相关的法律知识;

(五)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相关知识。

第八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包括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

(一)培训形式包括:

1、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

2、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其他培训。

(二)自学形式包括:

1、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岗位培训;

2、参加上一级别的司法鉴定职称考试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接受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

4、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64学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培训时间以实际教学时间为准,培训一天按8个学时计算,当年接受多次培训的,可累计计算,但不能跨年计算。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的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证明,自学情况由所在鉴定机构证明。每年的培训和自学情况由市州司法局报省司法厅确认。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完成;

1、一年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

2、根据计划生育的规定休产假的;

3、因病休假超过半年以上的;

4、省司法厅认可的其他情况。

有上述情况的司法鉴定人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执业机构出具证明,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

省司法厅负责制定全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制度和办法,选用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对省直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和市州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

省司法厅可以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人的继续教育培训。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协会承担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实行教材统一、课时统一、内容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的原则。每年由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各地不得擅自组织。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情况应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上登载。登载工作分别由组织培训的省、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

(三)培训质量有保障。

第十六条承担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应熟悉司法鉴定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将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纳入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司法鉴定人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评优、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不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暂缓编入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的司法鉴定人,暂缓编入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但有本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的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及行为准则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查处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进行。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后,应当就投诉事实进行调查。调查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对于双方的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对于构成违法违规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受理机关依法给与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一)司法鉴定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二)受理不属本机构鉴定范围或与其技术能力不相称的案件的;

(三)鉴定前向当事人泄露参加鉴定人员名单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有关鉴定资料的;

(五)丢失、损毁、隐匿、涂改鉴定材料的;

(六)授意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资料的;

(七)其他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六条司法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受理机关依法给与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的;

(二)将本人承担的鉴定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的人员办理的;

(三)无故拖延、变更或终止委托鉴定的;

(四)违规出具鉴定文书的;

(五)为谋取鉴定业务而作虚假宣传和承诺的;

(六)为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作“关系鉴定”、“人情鉴定”,损害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七)协助当事人实施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欺诈性的行为的;

(八)要求委托人或当事人为自己办理私事、接受吃请和礼品及有碍司法鉴定公正活动的。

(九)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业务能力和执业声誉的;

(十)通过非正常程序或在不适当场合,对他人正在办理的鉴定事项发表不同意见的;

(十一)采用回扣、介绍费、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争揽鉴定业务的;

(十二)利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的;

(十三)不严格遵守司法鉴定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十四)私自收取鉴定费、咨询费及挪用、私分、侵占业务费的;

(十五)应进行现场勘察、检验而未进行的;

(十六)采集的数据、资料失实,致使鉴定结论明显错误的;

(十七)适用鉴定标准不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

(十八)故意或过失做出与事实不符的鉴定结论的;

(十九)丢失、损毁、隐匿、涂改鉴定材料的;

(二十)其他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停止执业;

(四)撤销登记。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司法厅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或撤销登记的处罚: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五)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七)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八)以支付回扣、介绍费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九)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司法厅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或撤销登记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委托和私自收取费用的;

(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司法厅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投诉的受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投诉,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二条投诉人投诉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应由受理部门做好笔录,经投诉人核对无误后,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对投诉案件应当进行登记,登记事项包括被调查事件来源、受理时间、联系电话、单位或地址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第十四条对司法鉴定的投诉,由被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受理机关初步核实查证后,对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对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移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事项,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根据案件情况,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投诉案件可以委托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第十六条对有违法违规线索的,受理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调查组进行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批准调查的依据、对反映的主要问题的初步认定、是否立案的建议等,由调查组成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十七条经调查核实,被调查对象确有违法违规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省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应当立案,并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012年法律职业道德单选题解析

司法考试答案分析2014:法律职业道德2012年单选题 2014-07-22 10:33 【大中小】【我要纠错】 45.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答案】B 【考点】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选项B说法不能成立。法律适用活动的惯常机制是“不告不理”,司法程序的启动离不开权利人或特定机构的提请或诉求,但司法者从来都不能主动发动一个诉讼,因为这与司法权的性质相悖。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司法依旧是具有被动性的特点。选项B说法不能成立。 46.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答案】D 【考点】法律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选项D说法不能成立。很法律相比较,道德只是用于自律的,是对自己内心的约束。在实践中,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够使法律职业者将法律职业道德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所以,法律职业道德的实现,既包括外在监督,也包括法律职业者的自律其并非通过严格程序来实现,而且其不具有强制性,而是法律职业的有关机构有责任地促进法律职业内环境的建设,从而极大促进法律职业者的道德内化。 47.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 第一条为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素质,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保障司法鉴定的客 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司法公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经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执业登记备案的、从事司 法鉴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 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 第四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 照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第五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 第六条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诚实信用、严密审慎、 尽职尽责,为查明事实真-相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维护司 法鉴定行业的职业形象。 第九条司法鉴定人应当敬业勤勉、精益求精、廉洁自律,努力钻研和掌握法律知识、 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 在业务范围内提供司法鉴定援助服务。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应当严格遵守司法鉴定工作规定,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并接受其执业机构的监督、管理;司法鉴定人接受其他鉴定机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鉴定的,应当得到其所在执业机构的准许。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应当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交鉴定的送检材料,不得无故损坏或遗失。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鉴定结论,不得无故变更鉴定内容、拖延 鉴定期限或中止鉴定;对应当受理的鉴定案件不得推诿或擅自转委托;不得玩忽职守、草率 处理鉴定案件。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应当独立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复习题集第406篇

2019年国家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基金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不包括( )。 A、正确树立基金职业道德观念 B、积极接受基金职业道德教育 C、深刻领会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D、积极参加基金职业道德实践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3节>基金职业道德修养 【答案】:B 【解析】: 基金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主要包括:①深刻领会基金职业道德规范;②正确树立基金职业道德观念;③积极参加基金职业道德实践。故B项错误。 2.以下关于契约型基金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的 B、基金投资者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C、基金投资者是基金投资的股东 D、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1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及介绍 【答案】:C 【解析】: 契约型基金是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一类基金。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人们的( )是职业道德产生的基础。 A、社会实践 B、职业实践 C、法律实践 、道德实践D.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1节>职业道德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理解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含义; 职业道德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并出现相对固定的职业共同体时产生的,人们的职业实践是职业道德产生的基础。 4.行业快速发展阶段的表现不包括( ) A、基金业绩表现异常出色,创历史新高

教师职业道德试题

一、简答题(本题共35分,每小题7分) 1、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具有多样性,主要包括; 对教师工作的动力功能;1分 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调节功能;1分 对教育对象的教育功能;1分 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功能;1分 对社会文明的示范功能;1分 对教师自身修养的引导功能。1分 2、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教育过程的协作性和施教方式个体性的关系 (对这一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教育过程的协作性和教师施教方式的个体性是教师职业劳动的基本特征,是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要认真对待和解决好的重要问题2分 (对这一问题关系的认识)在教育过程中,个体性和协作性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良好的教育质量只有在教师劳动的个体性和协作性相统一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3分 (在实践中应把握的原则)教师个体的施教应尽职尽责,同时不可忽视相互间的协作性2分 3、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一般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一般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特殊表现和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一般道德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价值来源和基础;3分 (区别)社会一般道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最一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反映对社会所有人的要求,而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生活中特有的善恶标准和观念,反映对教师特有的要求;产生的时间和发展有所不同,适用的范围有所不同。4分 4、教师和学生家长关系的道德调节应把握的问题 主动和学生家长联系,谋求共同一致的教育立场;[2分];

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2分]; 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不训斥,不指责;[2分]; 教育学生尊重家长。[1分] 5、1997年我国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共有八个方面,;具体包括:依法执教;[1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1分];严谨治学;[1分];团结协作;[1分] 尊重家长;[1分];廉洁从教;[1分];为人师表[1分]。 二、辨析题(本题共24分,每小题12分) 1、(对此说的看法)这种说法虽然指出了思想品德培养是教书育人题中应有之意,但却是不完全的。3分 (理由)思想品德培养只是教书所育之人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它的全部,教书所育之人,实质应是能在多方面适应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完整的人,即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和谐发展之人,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固然是很重要的,但如果其他方面被忽略或不能得到很好发展,也不会有能够很好生存和发展的能力6分 如果把教书育人仅仅理解为只是培养思想品德,就会在实践上窄化教学的多方面的功能,也会导致教学功能的片面性3分 2、(对此说法的看法)这一说法表面看来有一定好心在内其实是一种伦理观念上的误区;3分 (理由)因为在这样的伦理观念中,并没有把学生当作和自己一样是个有人的尊严的人, 并没有把学生当作和自己一样是个和别人在地位上平等的人3分 这种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常常表现是一种无视学生人格尊严和人格平等的爱;3分 教师对学生的那种“打是疼骂是爱”的做法,在实际上往往不知不觉地会造成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伤害和对学生合法权益的剥夺,对身心健康的摧残。3分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4分,每小题12分) 1、这是教师从教为教应该具备的一种职业品质;[2分]。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第1章金融、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第一节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 一、金融与居民理财 1.所谓金融,简单来讲即货币资金的融通。 居民是社会最古老、最基本的经济主体。 2.理财指的是对财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目前,居民理财主要方式是货币储蓄与投资两类。 3.货币储蓄是指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活动。 储蓄的特征是其保值性。 4.投资是指投资者当期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期望在未来获得回报。 二、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机构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两大运作载体 (一)金融市场的分类 1?按照交易工具的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1)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是指专门融通一年以内短期资金的场所。主要解决市场参与者短期性的周转和余额调剂问题。 (2)资本市场又称长期金融市场,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为交易工具进行长期资金交易的市场。 ①广义资本市场包括: 一是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 二是有价证券市场,包括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②狭义资本市场专指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按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和黄金市场等 (1)票据市场按交易方式主要分为票据承兑市场和贴现市场。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证券市场主要是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转让流通的市场。 (3)衍生工具市场是各种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市场。 (4)外汇市场是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外汇市场包括外汇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5)黄金市场是专门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黄金国际储备资产之一,在国际支付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因此黄金市场仍被看做是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考试试题复习题和答案(全)

教师职业道德考试试题复习题和答案(一) 考试的题型: 一、单选题: 1、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A ) A、为人师表 B、清正廉洁 C、敬业爱业 D、团结协作 2、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C )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 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 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D、在孩子面前嘲笑这些家长 3、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A ) A、关心学生、了解学生 B、尊重学生、信任学生 C、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 D、把热爱事业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 4、孔夫子所说的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D )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 B、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

C、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5、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现象,这实际上违背了(D ) A、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B、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 C 、严谨治学的职业道德D、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 6、师德的灵魂是( A )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D、提高业务水平 7、在教育教学的细节中如何做到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B ) A、对学生一视同仁,一样要求 B、辨证地看待学生的优缺点,不绝对化 C、在学生之间进行横向的比较与学习 D、不同的学生犯了同样的错误,不考虑动机与原因就进行处理。 8、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B )的现实需要。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以人为本 D、均衡发展 9、师德修养的时代性特点需要教师(C ) A、随时代变化,彻底变革师德内涵。 B、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重新确立师德规范。 C、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师德。 D、以不变应万变,守护祖国的师德传统。 10、男同学小陈平时自由散漫,学习不认真,一天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曾某,我爱你",被上课的王老师发现收缴,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时间:2010-04-21 23:45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783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守则 1、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讲求社会效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服务。 3、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4、司法鉴定人应当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 5、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独立原则,坚持科学立场,忠于事实真相。 6、司法鉴定人应当保持职业谨慎,严格遵循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7、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四、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规范 1、司法鉴定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鉴定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或鉴定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收取任何费用、礼品或谋取任何利益。 2 、司法鉴定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接受其他组织或鉴定机构的聘请,参加特定事项鉴定应当事先得到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准许。 3、司法鉴定人不得承揽司法行政机关核定执业类别和业务范围以外的司法鉴定业务,对超出自身专业能力的待鉴事项不得发表鉴定意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练习题

基金从业《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练习题 一、单选题(共100题,每小题1分,共100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第1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 A.企业年金 B.保险资产管理计划 C.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D.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计划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答案解析】(P9)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企 业年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 计划、投资联结保险账户管理等。证券公司及其资 管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本题1分 第2题按照()的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 A.交易工具的期限 B.交易标的物 C.交易方式 D.交割期限 【正确答案】 B 【你的答案】 【答案解析】(P6)按照交易标的物的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票 据市场、证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外汇市场、黄 金市场等。 本题1分 第3题资产管理行业无论对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的个人、企业都有着()的作用。 A.资产管理通过投资于银行、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资产实现增值 B.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C.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并提供决策的最佳执行服务 D.给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加大交易成本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P8)通过资产管理行业专业的管理活动,能够帮 助投资人搜集、处理各种和投资有关的宏观、微观 信息,提供各类投资机会,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 策,并提供决策的最佳执行服务,使投资融资更加 便利。 本题1分 第4题下列()不属于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权利。 A.查阅或者复制未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 D.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正确答案】 A 【你的答案】 【答案解析】(P17)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故A项错误。 本题1分 第5题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A.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B.证券投资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 C.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 D.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透过基金管理人代理投资的一种方式 【正确答案】 C 【你的答案】 【答案解析】(P14)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 在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称为“单位信托基 金”,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被称为“证券投资 信托基金”。 本题1分 第6题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不包括()。 A.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B.份额限制不同 C.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D.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

司法职业道德的特征

司法职业道德的特征 司法职业道德的特征 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与司法职业道德规范的关系,与民事诉讼制度与民法或刑事诉讼制度与刑法的关系确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职业道德的实施机制又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自治性。职业道德规范是自律性规范,从而保障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的各项制度也具有完全的自治性。例如,法官惩戒机构一般由法官职业团体(如法官协会)或者法院建立,惩戒机构的组成人员一般由法官组成(也有吸收公众参加的情况),惩戒程序也多由最高司法机关自行制定。当然,根据一国的立法传统,也可以把这种机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成为带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但其本质特征仍然无不表现出其自治性。 第二,准司法性。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的处理,是在一种行政式的准司法模式或机制之下进行的。它与司法(诉讼)程序的不同之处在于,提起指控或投诉的人并不像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那样作为一方当事人或检控方在程序中出现,也不必作为被投诉法官的对立的一方监督程序的进行,还不必承担类似于检察机关承担的“举证责任”。但是投诉人有权利知晓处理结果。惩戒机构依职权对被诉法官的行为进行调查,而不是像在诉讼中那样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进行庭审。它与司法(诉讼)程序的相同之处在于,被诉的法官享有与诉

讼中的被告方类似的权利,如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惩戒机构的处理决定,必须是在听取了被投诉的法官的意见之后作出。 (三)重要性 虽然我国当前对于法官职业道德制度建设重点还放在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体系方面,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对法院地位认识的提高,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日益显现出其重要。 第一,关系到对实体规范的实现。实际上,没有实施机制的实体规范是没有生命的。没有科学、完善的职业道德实施机制,职业道德规范便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一个国家可以写出完美的职业道德规范,但如果它的实施机制残缺不全,缺乏合理性和有效性,这种职业道德规范也难以实施。 第二,关系到能否准确有效地打击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机制的建立在于保障职业道德标准的实现,其外在表现之一就是使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戒。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也在于有一套有效的程序制度。 第三,关系到能否保持司法独立性。法官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直接实践者,而法官惩戒程序所指向的对象就是法官。因此,这一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法官或法院独立性的实现。这一点是各国研究司法职业道德实施机制的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奉司法独立为法治之本的国家,任何行为和制度都必须先经得起司法独立这一关的检验。 第四,关系到法官的权利的保护。如果惩戒程序的设计不注重对法官权利特别是程序权利的保护,法官将失去正常履行司法职责的保

教师职业道德试题及其规范标准答案

如何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卷) 一、选择题:(15分) 1、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的()比道德宣言或道德演讲更能教育学生。 A、人格魅力B、知识学问C、道德行为D、教学业绩 2、具有较高()是教师综合素质的核心。 A职业道德修养B、教学水平C、教学艺术D、职业道德理论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的根本。 A、以德治国B、以德兴教C、依法执教D、育人为本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须以()教育为核心。 A、教育观念B、理想信念C、职业道德D、在职培训 5、()是实现社会理想的桥梁。 A、生活理想B、人生目标C、职业理想D、社会实践 6、()是教师职业的特殊性。 A、示范性B、内省性C、他利性D、实践性 7、教师的任何教育行为都要受()的制约。 A、教育部门B、教育环境C、教育方法D、教育观念 8、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都能得到自己的发展,这是检验教育者是否坚持()的一块试金石。

A、育人为本B、以德兴教C、面向全体D、精英教育 9、对教师来说,承认学生间的差异,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强势智能,这就是()的表现。 A、热爱学生B、全面发展C、大众教育D、个性化教学 10、在一定情况下,对个别学生的违法违纪现象,教师可以采用()的手段,以保证教育要求的实现,但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A、打骂B、罚跪C、变相体罚D、惩戒 11、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来构成的。 A、情感关系B、师生关系C、伦理关系D、教学关系 12、()对于建立新型师生关系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A、教师的学识B、教师的言行C、教师的人格D、教师的教学 13、()是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A、选举权B、名誉权C、人身权D、受教育权 14、()是教师最神圣的权利。 A、管理学生权B、民主管理权C、教育教学权D、获取报酬待遇权 15、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定主管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称为()。 A、教师行政复议B、教师申诉制度C、教师行政诉讼D、教师调解制度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

《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规范鉴定人的执业行为,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司法鉴定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司法鉴定的制度,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不得歪曲或虚构事实。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探真求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第五条尊重科学,严密审慎,科学中立,客观、科学、独立、公正地开展鉴定活动。 第六条恪尽职守,及时高效,程序合法,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第七条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维护司法鉴定人职业声誉。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探索,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司法鉴定执业能力。 第九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依法执业,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司法鉴定秩序。 第十一条道德高尚,乐于奉献,服务群众,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在办理鉴定业务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 (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鉴定;

(四)不得将本人承担的鉴定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的人员办理; (五)不得超越鉴定范围执业; (六)不得从事与本人、配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鉴定; (七)不得无故拖延、变更或终止委托鉴定; (八)不得违规出具鉴定文书; (九)不得无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 (十)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十一)不得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在处理与委托人、当事人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一)不得为谋取鉴定业务而作虚假宣传和承诺; (二)不得为迎合当事人的无理要求,作“关系鉴定”、“人情鉴定”,损害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协助当事人实施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欺诈性的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或当事人为自己办理私事、接受吃请和礼品及有碍司法鉴定公正的活动。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人在处理相互之间关系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声誉; (二)不得通过非正常程序或在不适当场合,对他人正在办理的鉴定事项发表不同的意见; (三)不得采用回扣、介绍费、压价等不正当手段,争揽鉴定业务; (四)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在业务收费方面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严格遵守司法鉴定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二)不得私自收取鉴定费、咨询费及挪用、私分、侵占业务费;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当事人索要或收受额外报酬。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省、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省司法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范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编制和使用办法(试行)

法律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一、基层法院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设想 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可以说仍不属于特别专业。如何使这支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把它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一个重要目标。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灌输法官职业道德意识 在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给法官灌输正确的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法官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审判职业的法官,在履行审判职业的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从当前法官队伍现状及现实的需要,法官职业道德应确立以下几个方面行为规范和道德规则。 1.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追求的核心。是法官职业道德的灵魂。因为,法官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终局裁判者。社会通过法官对法律的具体适用,才能使旨在创设一种公正的社会秩序的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实现。法官追求的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效率公正三个方面。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最主要是追求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判结果。这就要求法官在审判每一件案都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正确地适用实体法确保案件质量。重实体、轻程序是长期以来一些法官执法不公正的主要原因之一。司法公正还要体现在程序公正上。实际上,实体公正是相对的,而程序公正则是绝对的。只有程序公正才能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是人民看得见、用得着的。一个案件即使裁判结果公正,而程序不公也会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表示怀疑,影响诉讼的社会效果。“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这已成为人们所共识。因此,司法公正也体现在效率上。超审限审理案件,就会耗费更多的精力、财力,给事人增加讼累等,且增加诉讼成本。即使诉讼结果合法、公正,也影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廉洁。廉洁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法官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官的判断能力的信任与否,也会影响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因此,法官必须廉洁自律,经得住金钱的诱惑,自觉抵住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做到贫贱不能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4613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A )A、为人师表B、清正廉洁C、敬业爱业D、团结协作 2、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C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D、在孩子面前嘲笑这些家长 3、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 A )A、关心学生、了解学生B、尊重学生、信任学生C、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D、把热爱事业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 4、孔夫子所说的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D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B、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C、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5、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现象,这实际上违背了(D )A、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B、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 C 、严谨治学的职业道德D、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

6、师德的灵魂是(A )A、关爱学生B、提高修养C、加强反思D、提高业务水平 7、在教育教学的细节中如何做到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B )A、对学生一视同仁,一样要求B、辨证地看待学生的优缺点,不绝对化C、在学生之间进行横向的比较与学习D、不同的学生犯了同样的错误,不考虑动机与原因就进行处理。 8、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 B )的现实需要。A、依法治国B、以德治国C、以人为本D、均衡发展9、师德修养的时代性特点需要教师(C )A、随时代变化,彻底变革师德内涵。B、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重新确立师德规范。C、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师德。D、以不变应万变,守护祖国的师德传统。 10、男同学小陈平时自由散漫,学习不认真,一天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曾某,我爱你",被上课的王老师发现收缴,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其"思想堕落,道德败坏"。下课后小陈要求王老师归还手机,王老师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德育处。校长指出,王老师①未经学生同意翻看短信侵犯学生的隐私权。②批评的话语侵犯学生的人格权。③收缴手机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④作为老师不能以违法的方式对待学生的违纪行为。你认为校长的说法正确的是(D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 二、多选题: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管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活动及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 第六条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第七条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

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 第九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第十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二章职业资格管理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根据鉴定业务的性质不同,划分为不同类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真题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自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A3 B5 C10 D20 解析:B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保本基金将大部分基金投资于() A股票B货币市场工具 C衍生金融工具D与基金到期日一致的债券 解析:D 为了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保本基金通常会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与基金到期日一致的债券 3.基金的运作包括() I基金的募集 II基金的投资管理 III基金资产的托管 IV基金份额的登记交易

A I、III、IV B I、II、III、IV C II、III、IV D I、II、III 解析:B 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交易,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4.()是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一类基金 A增长型基金 B收入型基金 C平衡型基金 D指数型基金 解析:C 平衡型基金是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基金 5.股票基金以追求()的资本增值为目标 A短期B中期C中长期D长期 解析:D 股票基金以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为目标,比较适合长期投资

6.()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购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A契约型基金B公司型基金 C开放式基金D封闭式基金 解析:D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7.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不包括() A封闭式基金B上市开放式基金 C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D分级基金母份额 解析:D 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以及分级基金子份额。 8.订立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 A基金业协会B基金管理人 C基金托管人D基金投资者 解析:A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2012-201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考真题版

1、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只有选项D体现的是司法机关"部"监督。 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 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 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 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法律保障尚不系统,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履行职务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 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监督制度。 选项B表述正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选项C表述正确,选项D表述错误。《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监督员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由检察机关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确定。 4、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教师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教师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15分) 1、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的(C)比道德宣言或道德演讲更能教育学生。 A、人格魅力B、知识学问C、道德行为D、教学业绩 2、具有较高(A)是教师综合素质的核心。A职业道德修养B、教学水平C、教学艺术D、职业道德理论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B)的根本。A、以德治国B、以德兴教C、依法执教D、育人为本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须以(B)教育为核心。 A、教育观念B、理想信念C、职业道德D、在职培训 5、(C)是实现社会理想的桥梁。A、生活理想B、人生目标C、职业理想D、社会实践 6、(A)是教师职业的特殊性。A、示范性B、内省性C、他利性D、实践性 7、教师的任何教育行为都要受(D)的制约。A、教育部门B、教育环境C、教育方法D、教育观念 8、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都能得到自己的发展,这是检验教育者是否坚持(A)的一块试金石。 A、育人为本B、以德兴教C、面向全体D、精英教育 9、对教师来说,承认学生间的差异,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强势智能,这就是(D)的表现。 A、热爱学生B、全面发展C、大众教育D、个性化教学 10、在一定情况下,对个别学生的违法违纪现象,教师可以采用(D)的手段,以保证教育要求的实现,但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A、打骂B、罚跪C、变相体罚D、惩戒 11、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B)来构成的。 A、情感关系B、师生关系C、伦理关系D、教学关系 12、(C)对于建立新型师生关系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A、教师的学识B、教师的言行C、教师的人格D、教师的教学 13、(D)是学生在学校各项权利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A、性的不可侵犯权B、名誉权C、人身权D、受教育权 14、(C)是教师最神圣的权利。 A、管理学生权B、民主管理权C、教育教学权D、获取报酬待遇权 15、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定主管机关申述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称为(B)。 A、教师行政复议B、教师申诉制度C、教师行政诉讼D、教师调解制度二、填空题:(15分) 16、是道德之本,是师德之魂。(理想信念、教育观念 17、理想按内容分为、、。(社会理想、职业理想、生活理想 18、师生之间的和是师生关系的核心。(伦理关系、情感关系 19、是教师职业道德之本,是师生关系之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20、、、是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平等、民主、合作 21、教师违反有关法律侵犯学生权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30分) 22、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答:P10--四点 23、教师要实现职业理想,应力求做到哪几点?答:P17--三点 24、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如何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答:P29--三点 25、怎样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答:P51--五点 26、教师侵犯学生权利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P72--七点 27、教育观念对教师行为有哪些影响?答:P27--三点 四、分析应用题:(三道选答两道。40分) 28、简析新的教育观、发展观、学生观。(新的教育观P28--七点新的发展观P34--三点新的学生观P37--三点—— 29、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地位和作用有哪些变化?P53--三点 30、两名学生周日到某工地玩耍,产生了偷拿工地上的钢筋卖钱的想法。他们正准备搬运钢筋时,被值班的工头当场抓住并扭送到学校。班主任对两名学生进行了

司法鉴定人承诺书及法律依据

承诺书 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确保司法鉴定质效,为法院审、执中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承诺如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按照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应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与司法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不正当交往。 (三)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四)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鉴定材料,如需进行破坏性检验检测,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五)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六)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对回避的要求。 (七)司法鉴定收费应当由鉴定机构和申请人商定,协商时可以国家相关标准为基础。 (八)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应当退还鉴定费用。

(九)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鉴定行业规定的,不仅要接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还要接受法院处罚。 (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本承诺书中所指的鉴定工作,包含法院在审、执工作中委托的司法鉴定和司法评估工作。 (十二)本承诺书应由鉴定人在接受法院委托之后签订并装入鉴定意见正本。 承诺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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