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杂货班轮货运代理2009-11-9@626146

第三章  杂货班轮货运代理2009-11-9@626146
第三章  杂货班轮货运代理2009-11-9@626146

第三章杂货班轮货运代理

第一节货代应掌握的海运基础知识

一、必须熟知海运地理方面的常识

(1)了解国际主要海运航线

(2)了解世界主要港口

(3)熟悉我国外贸主要海运航线及主要港口

【资料提供】

1、附件:我国外贸的主要海运航线

2、图片:世界主要航线地图集

3、世界主要港口资料集

教学方法:结合地图,向学生介绍我国外贸主要海运航线及主要港口

(4)重点掌握本企业所在港口的港口情况及航线开辟情况

比如,要特别应该熟知福州港的基本情况。甚至需进一步了解本地区其他主要港口情况。(如:厦门港)

【资料提供】

1、录像:福州港介绍

2、图片:与福州港口、码头、航线有关的图片

二、要了解海运货物的分类及特点

(一)按货物的装运形态分类

(1)件杂货(General Cargo):

1、包装货物(PACKED CARGO)

2、裸装货物(UNPACKED CARGO)

3、成组化货物(UNITIZED CARGO)

(2)散装货物(Bulk Cargo)

1、干质散装货(SOLID BULK CARGO)

2、液体散装货(LIQUID BULK CARGO)

(二)按货物的性质分类

(1)普通货物(Ordinary Cargo)

1、清洁货物(Clean Cargo)

2、液体货物(Liquid Cargo)

3、粗劣货物(Rough Cargo)

(2)特殊货物(Special Cargo)

1、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2、易腐性冷藏货物(Perishable Cargo and Reefer Cargo)

3、贵重货物(High-valued Cargo)

4、活体动物(Live Stock and Plants)

5、长大笨重货物

1)超长货物(Lengthy Cargo)

2)超重货物(Heavy Lift)

(三)按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率划分

(1)重量货物(Weight Cargo):简称重货

(2)轻泡货物(Measurement Cargo):又称轻货

区别重货与轻货的临界标准:积载系数。积载系数大于1为轻货,小于1为重货。

积载系数=体积÷毛重

三、要了解有关船舶的知识

(1)船舶构造

(2)船舶种类

1、干货船

2、液货船

(3)船舶规范

1、船舶吨位

2、船舶载重线

3、船籍、船旗、船级、船龄、航速

4、船舶的主要文件

四、熟知不同类型运输方式的特点及对货物的适用性

国际贸易海上运输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如:班轮运输具有定时间、定航线、定港口顺序和定费率的特点,主要适合于小票的件杂货物的运输;而租船运输主要适合于大宗的散货。

五、要了解船公司的情况

(1)要了解本国及世界有哪些主要的船公司

附件2:世界十大班轮公司

(2)还要了解各大船公司的一些基本情况

主要要对船公司的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航线

2、运价

3、船期

4、服务

5、经营状况

6、信誉

(3)尤其需重点了解经常与本公司合作的船公司情况

【货代操作技能】船期表解读

1、船期表(Liner Schedule)

船期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等。

2、船期表上的英文缩写:

–ETA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船舶预计抵达的时间

–ETD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船舶预计离港的时间

–ETS Estimated time of sailing 船舶预计开航时间

–ETB ESTIMATED TIME OF BERTHING 船舶预计停靠码头的时间3、船期表上的时间

BOOKING CLOSING 截单期

船公司接受订舱的最后日期。

超过截单期,如果船公司同意再次接受订舱,称之为“加载”

CY OPEN 开港日

重柜可以还回船公司码头的时间

CY CLOSING:截港时间

码头截至收柜的时间

CUSTOMS SUBMISSION:截关时间

截止报关放行的时间

操作练习

操作要求:请学生说明以下两份船期表各箱我们传递了哪些信息?

船期表阅读(1)

船期表阅读(1)

MAERSK SEALAND SHIPPING SCHEDULE

**Last Asia port: Tokyo

FM V ANCOUVER TO MONTREAL : 6 DAYS

TORONTO: 6 DAYS

BOOKING CLOSING :MON 12:00

CY CLOSING :TUE 16:00

CUSTOMS DOC SUBMIT CLOSING :TUE 17:00

CUSTOMS RELEASE CUTOFF :WED 12:00

SAILING TIME :THU 11:00

AMS CUT OFF :MON 20:00

for booking and shipping instruction,you can choose edi or our web service. Our website address:https://www.360docs.net/doc/1213606480.html,

our shipping instruction receiving fax no.:0086-592-2261850 (for bl sample only)

above service/schedule subject to our notice if any change.

六、了解海上货物运输代理的具体流程

七、应能够熟练操作海上货物运输的单证。

八、了解海运货代业务有关的关系人

九、应熟知航运法规

十、应掌握全面的关于海运提单的知识

【引导案例】

1997年4月上海某公司与美国一代理商签订了一份金额为USD105,000的纺织品出口合同,6月初收到直接买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要求出具记名XX公司的提单,并指定货物装运美国某船公司。货物出运后全套单据经通知行寄开证行,正常的结汇时间已过,但货款一直未到账,此时收到开证行的不符点电报,称单据有一处不符点,全套单据由开证行暂为保管。我公司查货物下落,船公司告知货物已被提走。我公司要求船公司做出解释,三份正本提单仍在银行,我方也并无放货指令,凭什么放货?船公司告知,记名提单可不凭正本提单,仅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放货,船公司无责任。不久三份正本提单连同其他单据被开证行退回,我公司面临着手持正本提单却货、款两空的残酷现实。在要求船公司赔偿货物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船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然而被告认为此案适用于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放货的理由是提单背面条款中已约定,按此法规定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只要收货人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即可。一审上海海事法院认定,被告未提供完整的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律文本无从依据,故本案适用于中国海商法,根据中国海商法第17条规定,提单无论是记名或不记名都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现原告正本提单在手,被告已将货物放掉,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全部货款和利息损失。被告不服,立即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终审法院依据美国法律改判此案。在法庭的要求下,上诉方提供了完整的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文本,通过研读这份完整的法律文本发现,此法只适用于往来美国港口的运输业务,此案并未涉及美国港口,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书下达7天内,公司即收到了被告赔偿的全部货款及利息。

案例启示:大家一定要很熟悉提单的相关知识,并应尽可能的多了解一些各国在提单使用中的一些不同规定。作为长期充实货运安排的货代人员来说,应比出口公司业务员掌握更多的提单知识。

下面提单知识进行补充讲解。

(一)提单的种类

※简单回顾《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已讲过的一些提单类型。

※未介绍过的提单类型:

(1)顺签提单(Post-date B/L)

是指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托运人要求而顺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故称为顺签提单。承运人签发顺签提单的做法同样掩盖了提单签发的真实情况,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的,也将面临可能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的风险。

(2)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3)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

1)船东提单(Master B/L,即所谓的Master单):是指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2)货代提单(House B/L,即所谓的House单):是指由货代签发的提单。

货代作为无船承运人,或开展集运、拼箱业务业务时,经常会使用货代提单。

特点:(P106)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不接受这种提单。

但根据《UCP500》的规定,当货代以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人的身份签发的House B/L,可以被银行接收,发货人可以凭以向银行办理议付。

此外,FIATA提单也可被银行接收。

(4)合并提单(Omnibus B/L)

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

(5)分提单(Separate B/L)

这是指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托运人为了在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方便,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称为分提单。

思考:对托运人而言,使用分提单有何好处?

注:只有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才能签发分提单。

(6)并装提单(Combined B/L)

这是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时,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称为并装提单。

在签发并装提单的情况下,应在几个收货人中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是其中批量最大的收货人),并由这个主要收货人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分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7)交换提单(Switch 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起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起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起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8)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是指以包裹形式托运的货物而签发的提单。

这是承运人根据贸易上的特殊需要而设定的一种提单。它只适用于少量货物或行李,以及样品或礼品的运输。

对于这种提单,承运人一般都对货物的重量、体积和价值规定了限制条件。

对于包裹提单的货物,收取较低的运费,小量样品甚至可免费运送。

这种提单不能转让,对货物的灭失,承运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单业务

(1)提单的签发

1)提单的签发人

有权签发提单的人包括:承运人、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载货船船长。

2)提单的签发地点

通常提单签发的地点应当是装货港。

3)提单的签发日期

提单签发的日期应当是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并且与大副签署的收货单签发的日期相一致。

4)提单签发的份数

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

正本提单是一式数份。

(2)提单的更改

1)提单签署前的更正

在实际业务中,提单通常是在托运人办妥托运手续后,货物装船前,在缮制有关货运单证的同时缮制的,在货物装船后,这种事先缮制的提单有下列原因需要更正:

1、事先缮制的提单,与实际装载情况不符需要更正;

2、货物装船后,可能发现托运人申报材料的错误而需要更正;

3、信用证要求的条件有所变更;

4、由于其他原因,托运人提出更正提单内容的要求。

在上述情况下,承运人或代理人通常都会同意托运人提出的更正要求。

2)提单签署后的更正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考虑各方面的关系后,在不妨碍其他提单利害关系人利益,不影响承运人交货条件的前提下,征得有关方面同意,更改并收回原签提单。因更改提单内容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则应由提出更改要求的托运人负担。如果提出提单更改时船舶已开航,应立即电告船长作相应的更改。

【货代常识】SI时间

全称是提单补料截止时间,shipping instruction cutoff time ,简写: SI cut off )这是船公司最后允许更改提单的时间,在此之前,提单格式和资料可以多次修改,在此之后,提单修改将会产生改单费用。

※提单更改的注意点:

1、提单在缮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字母的差错,可以加盖代理更正章予以更正,但该字母的差错必须是不影响该词或该语句的含义的。

2、每一份提单的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必须重新签发提单。

3、对提单流转过程中提单持有人提出的更改提单的要求不予接受。

4、如在正本提单签发后(即船舶开航后)发生的变更,修改后的提单必须及时通知船公司和所有其他与该提单项下货物装卸、转运、收发货有关的分公司或代理(并电告船长)。

5、因提单的更改而需要重新签发提单的,必须要求托运人交还原来已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

(3)提单的补发

【知识窗】提单丢失的责任承担

提单在寄送过程中丢失可能有数种情况:

(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

(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议付行后,在议付行丢失;

(3)议付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

(4)快递公司送达开证行后丢失;

(5)开证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1)和(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

在(2)和(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

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几近免责)。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在CIF、CFR 和 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除非是第(2)、(4)、(5)种情况。

如果提单遗失,托运人要求补发时,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正本提单结汇后,在寄送途中遗失。

这情况发生后,通常无须另行补发提单。

托运人可以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声明提单作废,而后向船公司申请:

1、由收货人凭副本提单及银行保函提货;

2、由出口方授权承运人电放;

2)提单在结汇前遗失。

当提单丢失而货主还没有结汇,这时货主往往会向承运人要求重新签发全套正本提单。

船公司重新签发提单提单时,通常会对托运人提出如下要求:

1、声明原提单作废。

2、提供书面担保。

如果原提单为记名提单,托运人、收货人都需要按承运人要求出具公司担保(company L/G),如果原提单为指示提单,则申请方需要按承运人要求提供一流银行担保,担保本身应无担保期限限制。

(4)提单放货

1)正常放货

1、凭单放货原则

必须交出一份经适当背书(Duly- endorsed)的正本提单。

案例:P62

2、任何到付运费、其他费用必须在放货前全额付清。

案例:

2001年9月8日,某进出口公司(原告)与国外S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向S公司提供一批价值为7564美元的针织裙,支付方式为T/T。进出口公司将货物交于某集装箱储运公司(被告),由上海运至墨尔本。10月16日,被告签发了提单,载明托运人为进出口公司,收货人“凭指示”。提单同时注明正本份数为3份。11月5日,货物在目的港清关、拆箱。12月14日,原告通过代理向被告的代理询问涉案货物下落,被告知货物已被S 公司提走。由于S公司始终没有支付货款,原告遂以无单放货为由,诉请判令被告赔偿货物

损失7564美元及相关退税损失,但原告仅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正本提单。法院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那么,原告持有正本提单为何败诉?

2)特殊的提单放货形式

※无单放货

在贸易实务中,有时会发生收货人无法及时获得提单的情况,此时,按照一般的航运习惯,收货人就会开具保函,并由一流银行在保函上签字盖章,进行担保,而后凭保函向船公司交换提货单后提货。

此时,船公司放货就是“凭保函放货”。

实践中,船公司对保函的形式和措词要求得各不相同,但主要内容都包括:

因不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和保证银行同意下列条件:

1、保证赔偿并承担船公司及其雇员和代理人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

2、对船公司或其雇员或其代理人因此被起诉而提供足够的法律费用;

3、对船公司的船舶或财产因此被扣押或羁留或遭到这种威胁,提供所需的保释金或其他担保以解除或阻止上述扣押或羁留,并赔偿船公司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或费用;

4、收到提单后换回保证书;

5、对于上述保证内容由收货人和银行一起负连带责任。

※电报放货(Telex Release/Surrender)

1、概念

简称电放,是指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2、电放操作要点:

①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

知识点:电放提单

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 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

其基本作用有三:

1、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

2、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3、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

可见,其作用与海运单相似。

②托运人申请电放,应提出书面申请,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

下面是某公司的一份电放保函:

电放保函

致XX海运:

我司委托贵司于FEB. 18, 2006出运至MANILA, PHILIPPINES的货物,提单号为:XXXXXXX 现请求将提单电放,电放给ROYAL EXPORTERS CORPO-RATION,请予以同意,由此引起的责任

和后果由我司承担。

特此保函!

X年X月X日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③电放日:通常应于货(柜)抵目的港前。

④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 . 预付运费)。

⑤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 Remark.(大付批注)。

3、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

①不签发任何提单。

②船东提单用电放,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

③船东签发正本提单,货代提单用电放。

④双电放(不签正本HB/L与MB/L,同时对HB/L与MB/L都做电放)

4、适合做电放的情形

近洋运输

5、不适合用电放操作的情况

1、以信用证或者托收为付款条件;

2、指示提单或者空白提单。

第二节杂货班轮货运代理

一、杂货班轮货运代理中涉及的主要货运单证

(一)在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又称订舱单、订舱申请书

托运单一经船公司或船代签章确认,即视为船方已接受这一托运,承、托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即告建立。

(2)装货联单

通常是由以下三联组成:

①托运单留底(Counter Foil);

②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③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在装货联单中,最重要的就是第二、三联,即其中装货单和收货单,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这两联。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1、装货单的内容

2、装货单的流转过程:

3、装货单的作用

提问:所以,请大家总结一下,装货单的作用都有哪些?

①是托运人办妥货物托运手续的证明。

②是托运人办妥货物出口手续的证明。

③是船公司下达给船长接受货物装船承运的命令。

2)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1、内容

2、流转程序

3、作用

提问:所以请大家总结一下收货单的作用

①是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证明。

②是划分承运人、托运人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③是据以换取已装船提单的凭证。

③是据以换取已装船提单的凭证。

(3)提单(Bill of Lading,B/L)

(4)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L/L)

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联,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单。(通常由船代编制)

1)装货清单的格式与内容

2)装货清单的作用:

1、是船舶大副编制船舶积载图(Stowage Plan)的主要依据;

2、是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

3、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掌握托运人备货及货物集中等情况的业务单据。(5)载货清单(Manifest, M/F)

又称舱单。是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根据大副收据或提单编制的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1)载货清单的格式与内容

2)载货清单的作用:

1、载货清单是海关对载货船舶进出国境进行监督管理的单证。

2、在我国,载货清单是出口企业向海关申办货物出口退税手续的一个重要单证。

3、载货清单还是港方及理货机构安排卸货的单证之一。

【知识拓展】

如果在载货清单上增加运费项目,包括运费吨、运费率、预付或到付运费额等项内容,则可制成载货运费清单(Freight Manifest,F/M)o很多国家的港口,为了简化制单工作,常将“载货清单”和“载货运费清单”两单合并使用。作为载货清单使用时,不填单上有关运费计收的栏目;作为运费清单使用时,再将有关运费计收的栏目填人具体内容。

(6)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

货物积载图是以图示的形式来表示货物在船舱内的装载情况,使每一票货物都形象具体地显示其在船舶内的位置。可分为两种:

1、计划积载图

又称货物积载计划。

由大副依据装货清单编制。

作用:供港口和装卸公司、理货人员等有关方按计划要求安排装船作业。

2、实际积载图。

由理货长根据货物实际装船位置绘制。

作用:是船舶运输途中保管货物所必需的资料,同时也是船抵目的港时安排卸货作业和进行现场理货的主要依据。

提问:请总结一下计划积载图和实际积载图的不同之处。

(7)危险货物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危险货物清单是专门列出船舶所载运全部危险货物的汇总清单。

为确保船舶、货物、港口及装卸、运输的安全,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港口都规定,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都必须另行单独编制危险货物清单。该单常用具有警示性的颜色并附加特别标志制成,以便于识别。

除上述主要单证外,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在实务中还会使用其他一些单证,如重大件清单(Heavy and Lengthy Cargo List)、剩余舱位报告(Space Report)、积载检验报告(Stowage Survey Report)等。

(二)在卸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1)货物残损单(Broken&Damag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是指卸货完毕后,理货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湿、水渍、渗漏、霉烂、生锈、弯曲变形等情况记录编制的,证明货物残损情况的单据。货物残损单必须经船方签字确认。

(2)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Shortlanded List)

货物溢短单是指一票货物所卸下的数量与载货清单上所记载的不符,发生溢卸或短卸的证明单据。该单证由理货员编制,并且必须经船方和有关方如收货人及仓库等共同签字确认。

以上两种单据均由理货员编制,并且必须船长或大副签认才能有效。通常是收货人向船公司提出货损赔偿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是船公司处理收货人索赔要求的原始依据。(4)提货单(DeliveryOrder,D/O)

提货单亦称小提单,是收货人凭以向现场(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其内容包括船名、货名、件数、数量、包装、标志、提单号、收货人名称等。

又称小提单。通常由船代签发。

作用:提货凭证。

收货人在目的港须以正本提单向船代换取提货单,凭以提货。

与B/L不同在于:不是物权凭证,不可流通。

二、杂货班轮货运代理流程

二、杂货班轮货运代理流程

(1)接受委托

货主向货代提出申请,要求代为安排货物出运有关事项。货代在接受货主委托时,须与货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接受货主的“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的签订意义、委托的形式、委托的范围(参看P109)

同时,货主要向货代提供代办出口手续所需要的所有的单证。

通常需附带的单据有(P116),货代对货主所提供的单证要认真审核。

(2)代办订舱手续

订舱时,货代须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AGENT递交托运单(Booking Note,B/N),船代发给相应船公司的装货联单(S/O),由货代填写后再提交给船代,船公司核对S/O与B/N 无误后,签发S/O。

(3)代办保险

出口货物办妥订舱手续后,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项目,属于卖方投保且客户有要求货代代为投保的,货代根据客户的具体投保要求,填写投保单、保险单,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否则,由客户自己投保。

(4)代理报检

货代持报检委托书、出境报检单、贸易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报检所需单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

检验合格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供向海关通关之用。

出境货物报检地点上的要求:

1、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须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2、需由内地转到出境口岸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除活动物须在出境口岸报检外,其他均在产地报检。

出境货物报检时间上的要求:

1、出境货物最迟应于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处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验,隔离前7天报验。

知识链接: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因商品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货物为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到35天;鲜活类货物一半为14天。检验检疫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出境货物通关单标明的有效期为准。出境货物通关单超过有效期的,海关不予放行。

如果超过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展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复验合格后,才能出口。

(5)代理报关

若Shipper委托Forwarder报关:货代需向客户索要出口合同一份,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报关委托书、外汇核销单、装箱单(Packing List ,P/L)等。.

货代自己有报关资质的情况下,由本企业的报关人员持船代签发的S/O、M/R及货主提供的报关所需单证,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海关验放后,在S/O上加盖放行章后交还给货代,货物准予装船出口。

货代自己没有报关资质的情况下,Forwarder填好“报关联系单”传真给报关行,有报关行派人取单,代为报关。

货物报关的时间:

根据我国《海关法》第18条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除海关特准者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6)货物集港待装

货代根据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车辆,到货主仓库提货,将出口货物及时送到港区内指定地点(码头仓库)集中,准备装船;

在此,货代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治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

(7)船代根据装货单S/O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港口有关部门(码头、装卸公司、理货公司等);

(8)船上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图(即货物积载计划,Cargo Plan ,C/P)交船代分送港口有关部门(理货公司(理货长)、码头装卸公司等)以便按计划装船;

(9)货物装船

码头通知仓库出货,并将货物运至船边装船。

装船前,理货人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核收货单,货代现场将S/O 和M/R交给船上的理货人员(理货长)。

经过整理后,理货公司(外轮理货公司)、装卸公司、船上大副,便根据装货清单(UL)和货物积载图,分批接货,进行装船作业。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

(10)大副签发收货单(M/R)

装船完毕,理货长将装货单(S/O)和收货单(M/R)交给大副,大副核对无误后留下S/O,签发收货单M/R(即大副收据)给理货长,理货长再转交给货代。

装船完毕,理货组长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

(11)货代向自己在目的港的代理发送装船通知

(12)货代持M/R向船代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货代填写海运提单(B/L)

而后,货代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船代)处支付清运费(在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船代审核无误后,留下收货单M/R,签发B/L给货代

(13)货代向货主退还相关单证

报关过了以后,海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货物就可以装船了。

装船后将海关退还报关单和核销单退还核销单给客户。

(14)托运人办理结汇

托运人持B/L及有关货运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货运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5)货代向自己在目的港的代理寄送全套单证

出口地货代向进口地货代其送全套单证,使其做好接货准备。

(16)船代编制载货清单

货物装船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船代)根据收货单(或提单副本)编制出口载货清单(M/F)送交大副或船长签字

(17)船代办理船舶出口手续

船代向海关递交装货单、出口载货清单(M/F)等单证,办理船舶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查验后盖章放行。

(18)船舶启航

船舶出口报关通过后,船公司给出指令,船舶于预定日期开航。船代将出口载货清单M/F交船随带

(19)船代与船公司结算费用

船代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

(20)船代向目的港代理发送有关货运单证

船代并将卸货港需要的有关货运单证邮寄或交船随带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以便船公司卸港代理人了解船舶动态。

(21)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要及时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以便做好提货准备;

(23)船公司的卸货港代理人根据装货港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以便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

(24)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报关的各项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25)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正本提单等有关单证后,通知收货人付清货款,取回B/L。(26)收货人持正本B/L向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办理提货手续,在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卸货港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27)收货人持D/O到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29)收货人持D/ 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本章实训安排

实训项目名称:海运杂货班轮货运出口代理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使学生熟悉海运杂货班轮货运出口代理流程,并能熟练填制各种单证。

实训要求:按流程进行操作,并提交操作结果。

实训方法:实训室上机操作

课时安排:4学时

※课后习题

一、单选题

1、每一份提单的更改不得超过( D ),否则必须重新签发提单。

A.二处

B.五处

C.四处

D.三处

2、杂货班轮运输中的收货单由(D )签署。

A.托运人B.收货人C.船长D.大副

3、下列( C )单证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也被称为"下货纸"。

A、提单

B、收货单

C、装货单

D、提货单

二、多选题

1、有权签发提单的人包括( ABC )

A、承运人

B、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

C、载货船船长

D、托运人

2、在使用提单的正常情况下,收货人要取得提货的权利,必须( BCD )。

A、将全套提单交回承运人

B、将任一份提单交回承运人

C、提单必须正确背书

D、付清应支付的费用

E、出具保函

3、电放提单的作用时( ACD )

A、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

B、是物权凭证

C、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D、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

三、判断题

1、提货单就是提单的别称,收货人据以提货的凭证。(×)

2、提单在缮制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字母的差错,可以加盖代理更正章予以更正,但该字母的差错必须是不影响该词、或该语句的涵义的。(√)

3、 ORDER-B/L应背书方可转让。( √ )

四、复习要求:

要求学生认真学习“航线与港口知识库”中关于航线及港口的有关知识,欧、美、日、东南亚为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因而,需重点掌握美西线、美东线、日本线、韩国线、港澳线、新马线、印度尼西亚线、菲律宾线、地中海线、西欧线、北欧线,这些航线将作为考核重点。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但是,托运人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章后的装货单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之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及其流程.doc

杂货运输流程来源: 珠三角采购网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1、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 揽货: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 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接货装船。 按规定通常都由托运人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装船。关注更多免费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合同范本,销售管理,销售技巧。 3、卸船交货。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 对于普通货物,通常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货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离不开单证。在国际航运中通用。目前国际航运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船舶所使用的班轮运输货运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装船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实践中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如认为可以接受,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目的港、装船期限、结汇期限、能否分批或转船等,如属危险品,须填写危险性质和危规号。 托运单内容虽未订明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具体条款,但它意味着双方同意按该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装货联单 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及其留底联、装货单和收货单等。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编号并签发装货单。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论述

第三章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重点提示 (一)班轮运输概述 (1)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2)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4)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5)船期表:班轮船期表的主要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二)班轮货运程序 1.货物出运 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容。订舱是托运人(包括其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向班轮公司(即承运人包括其代理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托运人的申请可视为“要约”,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则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2.装船与卸船 (1)装船:集装箱班轮运输,装船工作由班轮公司负责。杂货班轮运输,装船有两种形式:一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船边直接装船或现装,二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码头指定地点(常为港口码头仓库),即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集中装船与直接装船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由班轮公司指定的装船代理人代托运人将货物从仓库送至船边,而班轮公司与托运人之间的责任界限和装船费用的分担仍然以船边货物挂上吊钩为界。对于仓库收货后至船边装船以前货物的责任,船公司和装船代理人之间的特约,属装船代理人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试题

由C I F换算成C F R价:C F R=C I F×[1-保险费率×(1+加成率)] 由CFR换算成CIF价:CIF=CFR/[1-保险费率×(1+加成率)] FOB进口货物:保险金额=[FOB价×(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 CFR进口货物:保险金额=CFR价/(1--平均保险费率) 出口:以CIF或CIP为基础加一成,这增加的10%叫保险加成,也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付的费用和预斯期利润 保险金额=CIF ?(1+投保加成率) 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CIF=CFR/() 进口:一般以CIF价为基础,不另外加成。 保险金额=CIF价 保险金额=FOB(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FR/(1-平均保险费率) 四、问答题 1.简述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2.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组织有哪些? 3.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 4.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主要类型 5.简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免责条款 6.请阅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熟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条件、审批登记程序、以及业务管理内容等。如果你创办一个国际货代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信用证结算业务流程 1、签定贸易合同 2、申请开立L/C 3、开出L/C 4、通知L/C 5、发货 6、交单 7、向开证行寄单 8、 联系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如有)9、付款10、收汇入帐 1、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既可以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Y ) 2、下列关于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B ) A.是非营利性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B.是政府间的国际性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C.维护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利益,促进行业发展D.协调全球货运代理行业活动 3、CIFA的宗旨之一是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管理。(Y ) 一、选择题 1、( C )是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法文缩写,并被用作该组纪的标志。 A.、FIITA B、FIATT C、FIATA D、FAITA 2、( C )是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主管部门。 A、交通部 B、国务院 C、商务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国内投资者申请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若经营海上国际货物代理业务和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 务,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B )万元。 A、800 B、500 C、300 D、200 4、.以下属于FIATA成立以来的主要成就的是( A )。 A、《国际货运代理示范法》 B、《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

浅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浅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发展中存在的 问题与对策 系别经济与管理系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班级 学号 姓名 ......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2015年 1 月 评定成绩 教务处制 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

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笺 ++++++++++++++++++++++++++++++++++++++++++++++++++++++++++++++++++++++++++ 摘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利益的趋势和船舶技术的进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发展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在这一背景下通过对班轮公司、港口、海运、船舶服务等发展现状研究。本文通过集装箱船舶大型化的进程、现状和走向,分析船舶大型化趋势对集装箱班轮公司、港口、海运等集装箱运输系统造成的影响,分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现状、发展历史、发展方向和对策,揭示其应对新形势下竞争而改革的重要性,以期及国际货代系统能够在新的形势下适应发展要求,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国际货代;船舶大型化;影响;船舶代理企业;船舶服务

目录 引言 (1) 1、我国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1) 1.1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1) 1.2国际货运代理的内容 (1) 2、当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2) 2.1缺乏核心竞争力,盈利方式不合理 (2) 2.2战略定位不清,缺乏发展规划 (2) 2.3配套基础设施差,专业人才缺乏 (2) 2.4市场秩序不规范 (3) 3、完善国际货代的对策建议 (4) 3.1合理配备资源,以物流为导向提供服务 (4) 3.2细分市场,采取相应的竞争策略 (4) 3.3开发和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4) 3.4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与管理 (4) 3.5实行规模经营,走联合之路 (5) 3.6规范货代业发展的市场秩序 (5) 结束语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在我国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无船承运人企业所需的条件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需条件(一)设立条件: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4、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营业条件包括: (一)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取得通过外经贸部资格考试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二)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 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等; (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企业章程(或草案); (6)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 (7)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投资者出资协议; (9)股东会委派书; (10)法定代表人简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知识点的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考试知识点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论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货运代理是一种中间人性质的运输业者,其本质就是“货物中间人”,以发货人和收货人为一方,承运人为另一方的两者之间行事。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目标、方针: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区别: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无船承运企业实行的是登记制,而不是审批制。 第二章国际贸易实务 一、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一)、《2000年通则》 《2000年通则》将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贸易术语归纳为十三种,并将这十三种术语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交货地点,以及买方承担责任、费用、风险的程度,从小到大,划分为E、F、C、D四个组。

二、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术语 1、全称: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2、内容:当货物在制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也就是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转移界限。 3、适用范围:FOB术语只是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二)、FOB、CFR、CIF的异同点 (三)、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 1、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缴获而言的,它是指卖方只要按照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所有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而无需保证到货。 2、实际交货:是指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他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四)、EXW与DDP 在EXW条件下,卖方的责任与风险最小,DDP条件下,卖方的责任与风险最大。 三、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 (一)、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实行的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第三章报关与报检实务 第四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础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一)、水路货物运输 水路货物运输最适于承担运量大、运距长、对时间要求不太紧、运费负担能力相对较低的货物任务。 (二)、货物积载因素 1、概念:是每一吨货物在正常堆装时实际所占有的容积,货物积载因数越大表示货物越轻。 2、单位:立方米/吨(m3/t) 3、轻泡货与重货:轻泡货(货物积载因素较大)用量尺体积进行计量;重货(货物积载因素较小)用货物的重量进行计量。量尺体积是指货物最外形的长、宽、高之乘积。 (三)、班轮船期表 班轮船期表的主要内容有: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港时间(ETA)、离港时间(ETD),以及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

面对全球经济危机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营销策略分析

面对全球经济危机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营销策略分析 摘要: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相对年轻的服务行业,在我国起步比较晚,但却是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之间的重要桥梁,因而有其特定的不可忽视的作用。2008―2009年中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非常严重,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国内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未来如何生存和发展,将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现在面临的严重问题。在此形势下,我国货运代理企业需重新思索自己的定位与归宿,分析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复杂的竞争环境,寻找和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国际货运代理业;营销;竞争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当前的宏观环境分析 自从全球发生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危机对中国货运代理 业的影响,正在从进出口相关行业向产业链上游传导,预计从2009年二、三季度开始将在整个货运代理行业全面显现,而且影响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将会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货代业发展出现趋缓迹象.具体表现在,一是货运实物量增速回落。2008年前3季度,我国货运周转量回落8。5个百分点,集装箱吞吐量回落8个百分点,表现为物流市场需求趋

缓;二是货运市场价格下滑。2008年11月公路货物综合运价指数为71.1,比上月下降了4。6个百分点;三是货运业投资增速趋缓。今年前三季度,国内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低近14个百分点,同比回落5。3个百分点;四是货代企业遇到严重困难。部分地区中小货代企业陷入困境,开始退出货代市场,大型货代企业利润普遍下降,有的已出现严重亏损,市场面临重新洗牌.影响主要表现在业务量明显下降;资金压力增大;投资减少;不良影响逐步扩散;物流企业将出现亏损和倒闭. 但是我们要看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潜力。国家提出到2010年底投资4万亿元,实施10大工程,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都会转化为新的货运需求.我们要认真分析内需市场的特点,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货运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内需市场的成熟。随着我国产业转移进入新阶段,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货代企业要抓住有利时机,通过自建或并购等手段,实现低成本战略扩张。 二、做好营销前的充分准备 1.正确识别与挖掘企业的核心业务与能力 我们必须认识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建立在企业的要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一)国际上对国际货运代理所下的定义目前,国际上对于货运代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简称菲亚塔)将其定义为:“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不是承运人。” 货运代理也可以依据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收款等。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具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业;其二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人。 根据199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2 条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 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可见,国际货运代理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 (一)为发货人服务 (1)组织协调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历来被称为“运输的设计师”,“门到门”运输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凭借其拥有的运输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组织运输活动,设计运输路线,选择运输方式和承运人(或货主)。——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 协调货主、承运人及其与仓储保管人、保险人、银行、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有关当局的关系,可以省却委托人时间,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 (2)专业服务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本职工作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货物的承揽、交运、拼装、集运、接卸、交付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货物的保险、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手续,甚至有时要代理委托人支付、收取运费,垫付税金和政府规费。国际货运代理人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在自己不够熟悉的业务领域花费更多的心思和精力,使不便或难以依靠自己力量办理的适宜得到恰当、有效的处理,有助于提高委托人的工作效率。 (3)降低成本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掌握货物的运输、仓储、装卸、保险市场行情,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港口、机场、车站、堆场经营人和保险人有着长期、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有利的谈判地位,娴熟的谈判技巧,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努力,可以选择货物的最佳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最佳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和保险人,争取公平、合理的费率,甚至可以通过集运效应使所有相关各方受益,从而降低货物运输关系人的业务成本,提高其主营业务效益。 (4)资金融通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与货物的运输关系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等相互了解,关系密切,长期合作,彼此信任,国际货运代理人可以代替收、发货人支付有关费用、税金,提前与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结算有关费用,凭借自己的实力和信誉向承运人、仓储保管人、装卸作业人及银行、海关当局提供费用、税金担保或风险担

浅谈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现状及发展

第1章引言 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国际货运代理队伍不断壮大,并已成为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繁荣运输经济,满足货物运输关系人服务需求的一支重要力量。国际货运代理业作为现代物流产业、生产制造业和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环节多、产业链长、行业规模大,对国际贸易依赖性大。2008年,世界经济遭遇金融危机重创,陷入长期低迷.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伴随世界经济逐渐走出低谷,复苏态势趋强,国际贸易持续回暖升温。受此影响,与国际贸易紧密相关的货代业也随之回稳。世界经济的复苏以及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也带动了我国货代业的升温。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互联互通加快以及消费升级和国内城镇化的兴起,又给我国国际货代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拓展国内物流业务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并不平衡,总的来讲,发达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水平较高,制度比较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大,网络比较健全,人员素质较高,业务比较发达,控制了世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市场。发展我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发展比较缓慢,制度不够完备,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多数规模较小,服务网点较少,人员缺乏培训,以本国业务为主,市场竞争能力较差。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虽然起步较晚,历史较短, 但是由于国家重视,政策鼓励,发展十分迅速。国际货运代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运输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所以,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找出其在地域分布,服务质量,业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借鉴发达国家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展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前景,从国家,行业,企业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以推动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班轮业务流程

第三章班轮货运流程 对应教材第十五章班轮货运流程 本章主要介绍班轮运输的主要关系人,班轮货运程序,集装箱货运流程,班轮货运中使用的单证等内容。 第一节班轮货运流程基础 ――班轮运输主要关系人 班轮运输中,通常会涉及班轮承运人、船舶代理人、无船(公共)承运人、 海上货运代理人、托运人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人。 一、班轮承运人 班轮承运人,这里指班轮公司,是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班轮公司应拥有自己的船期表、运价本、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根据各国的管理规定,班轮公司通常应有船舶直接挂靠该国的港口。班轮公司有时也被称为远洋公共承运 人(ocean com mon carrier) 在从事国际货代业务的实践中,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应了解有关班轮公司的情况,以便在必要时从中选择适当的承运人。 世界上集装箱班轮公司有很多,知名的国际班轮公司都已进入了中国海运市 场。以下介绍几个班轮公司的概况: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COSCON),简称中远集运,成立于1997年12月 29日,是中远集团(COSCO )所属专门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核心企业。中远集运现有超过20条主干航线,连接着全球100多个港口,在全球班轮公司中位居前列。 马土基航运公司(Maersk Liner),是A. P. Moller集团(丹麦)下属的12个公司的主要成员之一。马士基航运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班轮公司。 地中海航运公司(MSC):总部设在日内瓦的地中海航运公司目前已上升至世界第二大集装箱班轮公司。 除了以上班轮公司外,还有一些著名的班轮公司,如日本邮船(NYK)、韩进海运(Hanjin)、商船三井(M . O. S. K),东方海外(OOCL)、海皇/总统轮船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

国际货运代理复习重点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程了解 (一)国外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历史 (1)国际货运代理产生阶段(公元10世纪) (2)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产生阶段( 20世纪30年代以后) (3)国际公路运输代理产生阶段(20世纪50年代以后) (4)国际货运代理介入无船承运人阶段(20世纪60年代开始) (5)国际货运代理介入多式联运阶段(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 (6)国际货运代理介入第三方物流服务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历程 (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独家经营阶段(1949-1978) (2)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有限竞争阶段(1979-2004.6)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初期对外开放(1979.1-1995.5) 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竞争阶段(1995.6-2001.12)

加入WTO后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阶段(2001.12-2004.5) (3)以备案登记制为基础的市场全面开放阶段(2004.7至今)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解释 (1)中间人型(租船经纪人) (2)代理人型 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未披露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 广义的解释 当事人型(无船承运人) 三.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 FIATA于1926年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士,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FIATA 的宗旨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

(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2000年9月6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北京宣告成立。 CIFA宗旨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业的发展。 四.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实施登记备案制 需要备案的货运代理企业范围 仅对国内投资的货代企业备案,对外商投资的仍然需要审批. 第二章国际货运代理协议 一、国际货运代理协议特点 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双务合同而非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 商务合同而非民事合同

第三章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第三章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重点提示 (一)班轮运输概述 (1)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2)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4)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

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5)船期表:班轮船期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二)班轮货运程序 1.货物出运 货物出运工作包括揽货与订舱和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等内容。订舱是托运人(包括其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向班轮公司(即承运人包括其代理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托运人的申请可视为“要约”,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则货物运输合同订立。 2.装船与卸船 (1)装船:集装箱班轮运输,装船工作由班轮公司负责。杂货班轮运输,装船有两种形式:一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船边直接装船或现装,二是托运人将货物送至码头指定地点(常为港口码头仓库),即采用“仓库收货,集中装船”的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集中装船与直接装船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由班轮公司指定的装船代理人代托运人将货物从仓库送至船

浅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及发展

浅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现状及发展 [内容摘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运输的不断发展,公共仓库在港口、城市的不断建立,国际货运代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逐渐从这两个关系密切的行业里分离出来,逐步发展成一个独立的行业,其特点是联系面广、环节多、专业性强;其功能是把国际贸易中相当繁杂的货运业务进行集中协调和统筹。因此,国际货运代理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必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是连结货主与承运人的重要纽带,是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本文首先归纳了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现状,找出目前市场上货运代理企业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应该采取的对策以及发展前景。 [关键字]:国际货运代理业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发展前景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背景及内涵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背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理制度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出现了“委托”这种现象,如货物运输、货物保管、甚至货物的交易等。许多业务都通过各种类型的代理进行。可以说,国际贸易、运输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代理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致使贸易、运输的经营人大都不能亲自处理每一项具体业务,大量业务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同时,为了使国际贸易运输向简单化、统一化发展,由同一代理人完成或组织完成货物贸易运输显得十分必要,“货运代理”就应运而生了。 (一)广义上的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既可以以居间人、代理人的身份,也可以以独立经营人的身份,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人。这类国际货运代理往往成为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 (二)狭义上的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居间人、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人。 二、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 到2002年12月底为止,中国已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3775家,从业人员近30万人。其中,国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70%,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近30%。沿海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70%,内陆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占了30%。从事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361家,占大约9.6%。这些企业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在30多个部门和领域,国有、集体、外商投资、

班轮货运流程与单证流转

班轮货运流程与单证流转 1. 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递交B/N提出货物托运申请,并填写装货联单; 2.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同意承运后,指定船名,核对单证内容无误后,将B/N和装货联单的第一联留下,在第二联装货单(S/O)上加盖船公司印章连同第三联收货单(M/R)一并退还给托运人,并要求托运人将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3. 托运人持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签发的S/O、M/R及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审核无误后,在S/O上加盖海关放行图章,然后,托运人将S/O和M/R送交理货公司,并将货物送至码头仓库,商检和海关到港口对货物进行检验; 4.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装货联单的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装货船舶、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5. 船上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图(S/P),并交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分送理货公司、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 6. 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和M/R交大副,大副核对无误后,留下S/O ,签发M/R; 7. 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交托运人; 8. 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支付运费(在预付运费情况下)拟换取已装船提单(B/L),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9. 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0. 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之后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1. 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一并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邮寄或将有关卸货港所需的单证通过船舶带交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12.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以提货通知书(Delivery Notice:D/N)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时间; 13. 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及其他应付费用,取得正本B/L; 14.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等卸货单据,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工作; 15. 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报关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16. 收货人向卸货港船代付清应付费用后,以正本B/L换取提货单(D/O); 17. 收货人持D/O送海关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 18. 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描述,试绘制杂货班轮运输进出口业务流程与主要单证流转的示意图。

(完整版)《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教案

1/1国际货运代理概述【教学目标】 1、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2、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重难点】 重点: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难点: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教学内容】 第1节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一)1996年10月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示范条例》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与客货签订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的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是指所有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如货物的运输、拼箱、储存等等;以及与上述有关货物服务相关的辅助性及咨询服务。 (二)2004.10 FIATA总部 国际货运代理及物流服务——是指所有和货物运输相关的服务,及货物拼箱、储存、处理、包装或配送等相关服务及与上述服务相关的辅助性及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和财政事务、货物的官方申报、安排货物保险、支付款项及单证等服务。 (三)1995我国外经贸部 国际货运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四)1998我国外经贸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一)按委托人的性质 1、货主的代理 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了托运人的利益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 2、承运人的代理 是指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承运人的委托,为承运人的利益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国际货运代理。 (二)按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的数量 1、独家代理 是指委托人授予一个代理人在特定的区域或特定的运输方式或服务的类型下,独家代理其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和相关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2、普通代理 又称多家代理,是指委托人在特定的区域或者特定的运输方式或服务类型下,同时委托多个代理人其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和相关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三)按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权限范围 1、全权代理 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项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和相关业务,并授予其根据委托人自己的意志灵活处理相关事宜的国际货运代理。 2、一般代理 是指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某项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和相关业务,要求其根据委托

海运业务流程知识

业务流程知识 (包括:流程总括;业务要了解各大航线费用的组成;港口码头费用的详细;海关及空运费用;散货海运费的组成;贸易术语、付款方式、信用证等基础知识;海运货物保险方面的知识) 一、业务流程 客户我们 海关船公司 报关行拖车行 码头 1、客户要求服务 2、发Booking给客户确认 3、向船东订舱 4、把S/O和派车单给拖车行 5、到码头提柜 6、来柜通知单给我 们 7、转通知单给客户 8、做柜 9、还柜 11、码头给入闸纸 12、入闸纸给报关行 13、我们给报关资料给报关行 14、报关 15、海关将放行条给报关行 16、放行条给船公司 17、装柜上船 18、我们给客户要提单补料 19、我们要求船公司出提单 20、要客户核对提单 21、出提单 22、开费用单给客户 23、客户付款 24、付款给船东 25、给提单给我们 26、提单给客户 二、各大航线海运费的费用组成(整柜、散货) (一)整柜费用组成:

1、东南亚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EBS+CIC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 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300RMB (50USD) v EBS:紧急燃油附加费 20GP/40GP/4OHQ:150/300/300 USD v CIC:集装箱平衡费 20GP/40GP/4OHQ:50/100/100 USD 2、中东\印巴\澳洲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ISPS+SEAL)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300RMB (50USD) v ISPS:国际船舶港口保安费 10USD v SEAL:封条费 35RMB 3、欧洲、地中海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 +DOC +BAF+CAF+ISPS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 1000/1850/1850 RMB v BAF: 燃油附加费不固定 v CAF:汇率调节费不固定 (基本海运费*N%) v ISPS: 国际船舶港口保安费 10USD v DOC: 文件费 4、北美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AMS+DOC(+ISF) (+ISPS+SEAL)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1000/1850/1850 RMB v AMS: 电子换单费 25USD/TEU v DOC: 文件费 v ISF 10+2申报 80USD 5、南美航线海运费 v 基本海运费+ORC +DOC(+ISPS+SEAL) v ORC:装运港广东省收费 20GP/40GP/4OHQ:1000/1850/1850 RMB v DOC: 文件费 6、非洲航线海运费 v基本海运费+THC+ DOC(+ISPS+SEAL) v THC:码头操作费 20GP/40GP/4OHQ:750/1100/1100 RMB v DOC:文件费 其他费用: v PSS:旺季附加费(全面涨价,1次/年) v GRI:旺季调节费(几次/年) v War: 战费 v SCTS: 20/40/40 USD 苏伊士运河附加费 v PRS: 20/40/40 USD 亚丁湾护航费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复习过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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