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47292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

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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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

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

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5、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6、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7、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

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8、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VHF高频电话收听和对周围情况的观察了解。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二)、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 、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

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

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三)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船、拖轮、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应按照项目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

东港兴尧能源有限公司廉家坝水库80MW光伏发 电项目工程 库区水上施工安全管理及防污染保障措施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廉家坝水库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部 2017年9月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项目部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河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

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电气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水上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省市泉港区诚峰一级渔港工程施工中的疏浚、运输、块安装等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案。 第二章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7)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8)其它有关资料。 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条施工船舶作业安全管理 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

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疏浚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3.施工船舶应按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格遵守有关规定及要求。 5.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 6.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7.项目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禁酒后上岗作业。 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入安全活动记录簿。 第三条船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为确保施工船舶的安全运行,各类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格遵守下列规定:1、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海上安全法》、《海域避碰规则》以及港口口岸局和我公司有关船舶管理规定。 2、船舶抛锚、海上施工、明火作业等施工前,项目施工主管必须落实与相邻单位的生产协调工作,掌握安全动态。明火前必须向业主单位申办《明火作业可证》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监护人员后可作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4.1.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 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 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 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生产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水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行业资料:________ 水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水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严格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3、高处及水上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水上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水上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雪天气进行水上平台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施工及安全负责人必须签字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第 2 页共 7 页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范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

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47292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 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 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一、水上施工一般规定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

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

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141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water and underwater construc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特指定水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水上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申报办理有关许可证书,并办理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 2.未取得有效《许可证》的,或未获得港监许可的,不得擅自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作业人员、潜水员进行水上或水下施工安全措施(书面)交底。

4.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饮酒。 5.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必须服从所在项目部的管理和指挥,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或安全生产会议,落实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安排可靠的船舶避风锚地和停靠地点。 6.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雾天,超过船舶抗风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7.必须按有关规定配置或租用水上交通船,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有船员适认证书,并指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求生设备,严禁超员、超载航行。 8.严禁在施工船舶摆动缆、牵牛缆近区作业,严禁无关人员在上述区域逗留。 9.施工作业者应按港监确定的安全要求和防污染措施进行作业,并接受港监的监督检查。 10.实施施工作业的船舶、设施需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施工作业者在施工作业期间应按港监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须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 [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三期F1地块(二标段)经济适用房(8-14号楼)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科负责,安全资料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现场安全员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动火类别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动火作业原则

水上平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水上平台施工安全措施 一、本工程的安全源评估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工程特点和性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本工程的安全风险及控制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风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自然灾害影响,包括台风、龙卷风、气旋雷暴、寒潮、高温等,影响范围涉及工程、人员、施工设备、影响程度大,后果严重,特别是施工期经历的台风、龙卷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为主要的安全风险。 ——机械设备操作:对操作者及附近人员的伤害风险及对设备的损害风险。 ——用电安全风险 ——火灾 安全风险的防范以预防为主,保障为辅,通过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控制风险,通过保险、防护措施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减至最小。 1、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要求 项目部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查,接受计划外提出的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要求: 1.1没有穿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等)的职工(包括来访者、甲方代表、材料运送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2所有机械的运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与人体接触。 1.3所有临时配电箱应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接地。

1.4所有设备应由合格人员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1.5所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1.6所有吊重设备应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1.7所有设备由项目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识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持证人员进行。 2、安全技术措施 2.1常规安全措施 ⑴安全教育 ①开工前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教育,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造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好风气。 ②各工序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含农民工)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必须的安全交底,并履签《安全措施交底通知单》。 ③各工种在施工前由主办技术员、安全员组织学习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①工程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由其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负责到人。 ②各班组设一个脱产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督促工作,并及时汇报情况。 ③各主办技术员负责制定和督促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水上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年月日

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下发【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办法通知】。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规定。 二、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特编制此安全专项方案。 三、工程概况 特大桥起止桩号K~,桥长m,桥宽。一工区上部配跨为m,二工区上部配跨为m,其中除20 m跨径采用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空心板梁, m采用现浇连续箱梁,1*30 m、1*32.7采用部分预应力简支组合小箱梁外,其余均采用部分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组合小箱梁;下部为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及实体墩、桩基接承台,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河桥桥施工桩号为,桥长米 四、危险源 1、施工用电 2、水上船只航运 3、水上作业施工机械 4、高空作业和落水防淹 5、物体打击 五、水上施工的安全组织保证

(1)安全保证组织及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 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制定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安全保证组织机构见附图。 (3)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副经理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管理干部 作业队队长 安全质量部 安全管理小组 总工程师 安全员 各工班班长 安全监督岗 技术室 领工员 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见附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六、水上钻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就位前,对钻机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场地布置与钻机坐落处的场地平整和加固,主要机具的检查与安装,配套设备的就位,泥浆准备情况及水电供应的接通、并确认地质条件符合该钻机的要求,地下无埋设物等。 2、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确保平稳,以免在钻进和运行中钻机产生位移和沉陷,一旦钻机产生位移和沉陷,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开机时,应先送浆后开钻;停机时,应先停钻后停浆。泥浆泵应有专人看管,对泥浆质量和浆面高度应随时测量和调整,保证浓度适合。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水上项目施工安全措施 一、为确保施工正常顺利进行,保证水上施工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针对水上作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凡从事水上施工的人员必须明确了解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中服从指挥,切不可违章冒险作业; 2.凡从事水上做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凡临边临水作业一定要穿好救生衣; 3.施工作业场所和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设备要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除用于救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借故移作他用,严禁擅自移动: 4.严禁擅自移动水上作业场所和船舶上设置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告示牌; 5.水上施工所用的跳板、脚手板一定要搭稳、捆牢,如因涨落潮或施工需要挪动时应随移随捆牢,避免造成失误,发生落水伤人事故: 6.水上施工一定要严格按安全用电要求布置电路,严禁违章用电; 7.夜间施工严禁一人上班作业,严禁上班时睡觉,严禁在危险处休息,避免发生落水事故; 8.要时刻掌握天气、水文预报,遇有大风、洪水来临时要及时做好安全防汛准备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二、水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 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 3.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钉防滑条,跳板的一端应捆绑固定。 4.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5.参观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每人都应穿好救生衣,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 三、水上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有雨季、洪汛影响的江河河段上进行施工,施工前应与项目部取得联系,上报施工方案和防洪防汛预案,并随时做防洪措施。 2.施工前应与当地的气象、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预报业务,要求其部门定时,随时提供气象、水文预报信息,及时根据预报的情况,采取防灾减灾措施,预防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灾害。 3.应设置避碰明显的标识、标志牌,夜间必须设有警示标志灯光。 4.水上施工期间除配备必要的交通船供员工上下班专用外,必须配有交通船值班和救生船,以保证发生人员落水时施救,救生船必须保证做到有人在水上施工作业时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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