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机发[2009]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3.16

【实施日期】2009.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

(农机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6年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创建了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提升农机安

全监管能力的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2009-2011年,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9年至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各地情况,分别创建十个“平安农机”示范县、百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通过“十百千万”示范典型的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氛围。在此基础上,分两批推出200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

通过3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

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争取政府重视,建立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之中,将创建工作列为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和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二)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乡村。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全监管、交通、教育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乡村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总结

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总结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卫农机发[2011] 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工作总结 中卫市沙坡头区位于宁夏中西部,地域面积4633平方千米,下辖12个镇(乡),148个行政村,总人口35万人,辖12个镇乡,是水稻、小麦、玉米主产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万千瓦,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分别为5519台和286台,各类配套农具7168台;农机从业人员6656人。农业机械量大面广,安全生产任务繁重。 一、创建情况 2006年以来,我市沙坡头区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农机化事业

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64个,“平安农机”示范户536个。 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我市沙坡头区逐步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使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强化,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着。创建区域的农机入户率、持证率达、检验率达90%以上。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无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措施与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农业、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市农牧局副局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农机监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为了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政府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为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农牧局与市安监局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下发了《中卫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市农机服务中心为了抓好落实,印发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创建标准,落实了具体措施。四年多时间

国家安监总局225号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有关安全设施的规定及要求摘要如下: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泄漏,防止和减少由泄漏引起的事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泄漏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泄漏管理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化工企业生产 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设备管道种类和数量多,工艺波动、违规操作、使用不当、设备失效、缺乏正确维护等情况均可造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泄漏,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二)加强泄漏管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泄漏是引起化工企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树立“泄漏就是事故”的理念,从源头上 预防和控制泄漏,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化工企业泄漏表现形式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化工企业泄漏的表现形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泄漏主要包括易挥发 物料的逸散性泄漏和各种物料的源设备泄漏两种形式。逸散性泄漏主要是易挥 发物料从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人孔、压力管道焊接处等密闭系统密封处 发生非预期或隐蔽泄漏;源设备泄漏主要是物料非计划、不受控制地以泼溅、 渗漏、溢出等形式从储罐、管道、容器、槽车及其他用于转移物料的设备进入 周围空间,产生无组织形式排放(设备失效泄漏是源设备泄漏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主要内容。化工泄漏管理主要包括泄漏检测与 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两个方面。要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 泄漏并及时处理,避免泄漏发展为事故。泄漏检测与维修管理工作包括:配备 监测仪器、培训监测人员、建立泄漏检测目录、编制泄漏检测与维修计划、验 证维修效果等。源设备泄漏管理工作包括:泄漏根原因的调查和处理、泄漏事

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统一部署,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方案》(x〔X〕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载体,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创新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已有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4个平安农机示范村、3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的复查验收,抓好今年28个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申报审批,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5%;不发生农机驾驶人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保险标志现象;不违规异地办理拖拉机牌证,确保全区农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20日) 6月初,区政府召开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要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同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再动员工作,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标准制作固定标语,每个乡镇固定标语不少于3幅,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幅。 (二)基础建设阶段(6月21日—7月底) 各乡镇要结合一年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完善农机台账建设,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的总体框架,积极申报符合标准的“平安农机”示范村和示范农户。在此基础上,区农机、安监部门要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完善各项基础建设。 (三)安全教育、事故演练及隐患排查阶段(6月1日—9月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及配套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区农机部门要加大田检路查力度,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农机手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进行纠正,适时开展农机安全演练。

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材料

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材料**县**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地处**县**镇**村,创建于XX年8月,由**等八人共同出资组建。 合作社成立之初,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在全体社员共同努力下,采取“合作社+农机户+农户”的服务模式,立足农业机械服务农民。积极开展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土地承包、土地代管、耕种、收获等业务;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收获、耕种、播种“一条龙”服务模式;增强服务意识,推进规范服务,加强平安农机建设。合作社成立以来共举办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业技术培训18次,参加培训1200人次,巡回耕种14.5万亩,收割10.2万亩。有效解决了无劳动力或常年在外创业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对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全面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有较大示范和推动作用。 为把广大的农民从“脸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臂几千年”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全市首家引进高速插秧机,育秧生产线,XX年工厂化育秧4000亩,机械化插秧3600亩,每亩给农户节约成本140-160元,每亩增收稻谷100斤以上。 目前合作社入社社员69人,农户4000余户,固定资产420万,占地16.38亩,其他经营项目200亩,维修厂、停车场、加油点、服务部各一处,下设机耕队、机收队、排灌队、农田工程队、运输队、田园水稻基地、农业高新技术推广部。农机作业面积12万亩,承包土地410亩,流转土地1300亩。合作社农机作业年纯收入60万元,土地承包年总收入12万元,土地流转年纯收入46万,其他经营年纯收入88万。 合作社发展始终遵循以服务“三农”、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为根本,把农民、农业的需求作为合作社发展的理念。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合作

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新思路,明确要求,明确任务 (一)总体思路及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加大力度、提高效果,为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确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舆论引导能力;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扩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影响力,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增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传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文化,普及事故预防和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先进人物和事迹,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战线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凝聚力。 二、丰富内容,广开渠道,创新形式 (一)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把握以下内容,强化宣传工作。要广泛宣传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1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1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机发[2009]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03.16 【实施日期】2009.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 知 (农机发[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6年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创建了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提升农机安

全监管能力的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2009-2011年,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9年至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各地情况,分别创建十个“平安农机”示范县、百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通过“十百千万”示范典型的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氛围。在此基础上,分两批推出200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 通过3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文号: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10日 生效日期:2007年11月10日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试行) 说明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总结三篇

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总结 XX市XX头区位于宁夏中西部,地域面积4633平方千米,下辖12个镇(乡),148个行政村,总人口35万人,辖12个镇乡,是水稻、小麦、玉米主产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1.6万千瓦,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拥有量分别为5519台和286台,各类配套农具7168台;农机从业人员6656人。农业机械量大面广,安全生产任务繁重。 一、创建情况 20XX年以来,我市XX头区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64个,“平安农机”示范户536个。 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我市XX头区逐步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使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强化,农机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创建区域的农机入户率、持证率达、检验率达90%以上。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无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措施与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农业、农机部门高度重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市农牧局副局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农机监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为了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级人民政府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为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农牧局与市安监局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下发了《XX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市农机服务中心为了抓好落实,印发了《XX市XX头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创建标准,落实了具体措施。四年多时间里,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使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根据“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市农牧局及农机监理所领导班子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年初对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进行分解,并形成文件下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农机中心为了将责任制落到实处,由负责人与下属中层负责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市农牧局负责人还与各镇(乡)政府负责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以促使各镇(乡)政府与农机专干、行政村、村与机手分别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书,形成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89号总局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对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是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二是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三是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2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第六条第七项修改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决定》对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分别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决定》指出相关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 (2011)2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1.各地区、各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典型企业和成功案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形成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危化品企业主动参与的工作氛围。 2.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下简称《通用规范》)两个安全生产标准,重点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内涵及其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开展培训工作,使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使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正确把握开展标准化的程序,熟练掌握开展评审和提供咨询的方法,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提高指导和监督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危化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后,发生死亡责任事故或重大爆炸泄漏事故的,取消该企业的达标等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 一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第六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汇报材料

舞阳县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汇报材料 创建“平安”求和谐服务“三农”促发展舞阳县处豫中平原,隶属漯河市,有耕地面积74万亩,常年麦播面积67万亩,玉米播种面积57万亩,是农业大县。全县有大型拖拉机 760台、大型联合收割机690台、纯农田作业小型拖拉机2万台,营运型小型拖拉机2395台。农机安全监理站有职工27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9人,抽调到县交警队“机警联合中队”4人。 近年来,舞阳县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了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农机事故率逐年下降,农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2010年3月,我局被县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以强烈的为民意识、高度的责任感、务实的态度,认识、对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一)平安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体现,平安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生命财产安全。农机安全事故有一个特点,即事故双方都是相对弱势群体,农机属经营积累性投入,不像买小车属消费性投入,有的还是

借贷的钱,且作业机械大多没有保险,受伤害方一般都是农民。一旦发生事故,一方是家破人亡,另一方往往是倾家荡产。所以,重视平安农机建设,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就是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就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平安是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前提。农业现代化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规模化和农机化。这几年,舞阳县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机需求急剧上升,农民群众购机热情高涨,加之连续实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全县农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以舞阳县为例:2007年-2010年,连续4年累计争取到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37.683万元,全县共推广大型拖拉机347台,大型小麦联合收割机120台,小麦玉米两用兼收机149台,背负式玉米收获机64台。大型农业机械发展的同时,农机销售、维修、服务行业也迅猛发展,我县农机综合服务站达到30家,从业人员73人;农机维修服务点56家,从业人员128人;农机销售点62家,从业人员217人。“平安才能赚钱、平安才能发展”。如何加强农机行业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农机从业人员利益,成为摆在农机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通过扎实的创建活动,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迅速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趋势。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2012.4.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自2012年4月10日起使用。现将上述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并通知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2 -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 3 -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UN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桥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有效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府办发…2011?3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社区)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务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2 年创建成为“平安农机”示范乡。 (二)具体目标。根据活动总体要求,到2012年5月31日,全乡建成“平安农机”示范村占所在乡村(社区)数量的30%以上;“平安农机”示范户占所在村(社区)农机户数的40%以上。 (三)效能目标。通过活动开展,全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和农机监理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源头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驾驶人员考试、培训和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努力,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源头管理、执法监督“三大防线”进一步筑牢,农机安全事故和涉及农机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 2011年6月1日-6月31日) 学习传达“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相关精神,深入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措施和步骤。着力抓好“六个一”活动,即:在全乡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位农机驾驶人员送一封争创“平安农机”示范户的倡议书;为农机手农机户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的影视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常识手册;为每个中小学生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村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目-2012年4月30日) 1.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 2011年6月20日-2011年7月30日)。乡、村组通过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农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加大执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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