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为提高核电厂工程初步设计消防专篇编制质量,进一步规范核电厂工程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与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能源行业标准《核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NB/T 20401-2017)等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I.总体编制要求

一、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应包括专篇所需的说明书和图纸。文件应齐全,应注明版本、签署人员和签署日期。

二、说明书中应包括核电厂工程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布置、设备和材料选型、设计计算等内容。图纸应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应清晰、比例适当。说明书和图纸均应使用中文,若使用外文应进行中文内容标注。

三、当核电厂消防设计由两家及以上设计院承担时,应明确消防总体设计院,并由其负责消防专篇的编制和协调工作。

四、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法规标准、火灾危害性分析、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道、防火分区、消防疏散、建筑构造、工艺系统防火、通风防火、消防给水、灭火设施、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防烟

和排烟、消防站和消防组织等。

II.图纸及计算书编制要求

一、图纸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防火分区图

核岛子项防火分区图。应标注防火区类型、防火区边界、耐火极限、该防火区内的房间名称、编号。

(二)总图部分

1.全厂总体规划图,比例为1:5000~1:10000。应表示全厂总体规划内容和分期建设情况。

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比例为1:1000。应标注各子项间的最小安全间距。

3.厂区消防通道布置图,比例为1:2000。应表示全厂消防通道路径和最小转弯半径。

(三)消防给水及灭火系统

1.全厂消防系统总平面布置图,比例为1:1000。应表示消防系统总体分区及相关接口,包括区域名称、水源、消防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泵、稳压泵、干管平面布置、联络检修阀门等重要附件;应表示消防水泵等主要设备一览表。

2.核岛消防给水系统流程图。应表示核岛室外、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系统,包括管路系统、阀门、喷头和消火栓布置等。

3.常规岛(含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流程图,厂区消

防水生产系统和分配系统流程图。应表示常规岛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系统,包括管路系统、阀门、喷头和消火栓布置等,应表示厂区消防水生产系统和分配系统主要设备、管路系统和主要阀门等。

4.常规岛和BOP气体灭火系统流程图。应表示常规岛和BOP 气体灭火保护区域或对象,储瓶间位置及气瓶数量、管路系统、喷头和阀门等;应表示气瓶系统等主要设备一览表。

5.泡沫灭火系统流程图。应表示泡沫灭火对象、泡沫液罐组、管路系统、主要阀门、泡沫产生器布置点、泡沫栓布置点等;应表示泡沫液罐、泡沫产生器、泡沫栓等主要设备一览表。

6.消防水泵房和稳压装置平、剖面图,比例为1:100。应表示泵房主要建筑型式和建筑轴线尺寸、消防水泵、稳压水泵、稳压罐等的布置,管道和阀门的布置。

7.消防水池或水箱平、剖面图,比例为1:100。应表示消防水池或水箱布置及尺寸,管道和阀门布置,进、出水管布置,包括最低消防保证水位在内的各特征水位等。

8.厂区消防站布置图,比例为1:500。应表示消防站布置尺寸和方位、各建构筑物名称和大小、训练场地、道路交通、进出大门等;应表示消防站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9.厂区消防站主要建筑物布置图,比例为1:100。应表示消防站主要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四)建筑部分

1.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安全疏散布置图。应表示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各层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

2.常规岛主厂房安全疏散布置图。应表示常规岛主厂房各层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

3.主要的BOP厂房安全疏散布置图。可根据《核电厂初步设计深度内容规定》里需要出图要求定义主要BOP厂房。应表示BOP 厂房各层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

4.主要管廊安全疏散布置图。综合技术管廊、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等主要管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等情况。

(五)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消防相关设备及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图。应表示出消防水泵组、火灾报警控制器、氢气探测系统、排烟风机、加压风机、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及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引接方式。应标注出电源引接母线的编号。同类性质的负荷可合并出图。

(六)火灾自动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图或拓扑图。应表示全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结构和与相关设备的连接关系。应表示主要设备所处的区域。应附有图例符号。应列出消防控制室的主要设备清单。

(七)防烟和排烟

1.相关建筑或区域的机械排烟系统图。应表示排烟系统和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风口等全部部件组成,以及与

相关设备的连接关系控制。应附有主要设备清单和图例符号。

2.相关建筑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的加压送风系统图。应表示设备所处的区域,系统风量、风机压头等。应附有主要设备清单和图例符号。

二、计算书

(一)核电厂消防设计应进行必要的消防设计计算,并编制以下计算书:

1.消防水量、水压、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容积计算书;

2.消防水泵选型计算书;

3.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用量及气瓶数量计算书;

4.泡沫灭火系统计算书;

5.核岛、常规岛、BOP防烟和排烟系统计算书。

(二)消防专篇文件中不需附计算书,但应包含必要的计算成果。

III.说明书编制要求

一、核电厂项目概况

(一)厂址简述

1.应说明厂址地理位置及附近城镇等概况。

2.应说明厂址区域地形地貌、地震地质情况、主要气象参数等。

3.应说明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和厂外道路设置方案。

(二)装机规模和总体规划

1.应说明本期工程的机组型式和规划建设规模;如为扩建工程,应说明已建机组情况和本期机组的建设安排(包括开工和投产日期)。

2.应说明全厂总体规划方案。

3.应说明本期工程采用的核电技术方案和主要特点。

4.应说明本期工程投资方、建设方、设计方、营运方、主要承建单位(如已确定)等。

5.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范围。

二、核电厂消防设计总要求

(一)消防设计依据

1.法律法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名称和实施日期。

2.规范标准

(1)应说明工程本期消防设计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日期。

(2)如采用国外标准,应提供外文原版,并在必要时提供中文翻译版本,并说明采用国外标准的理由;当使用国外标准且在有适用的国内标准时不应低于国内标准要求。

(3)若按核岛、常规岛、BOP分别选择所执行的消防标准,应说明所选用的消防标准及理由。

(二)消防设计目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主要目的和方针。

(三)消防设计准则

1.消防设计原则

(1)应明确设计同时发生火灾次数。

(2)应说明火灾预防和限制火灾蔓延措施。

(3)应说明消防设施(防火屏障、火灾自动报警、灭火、防烟和排烟等)基本功能要求。

2.消防设计基准

(1)应说明一般设计基准、人员安全和设备不可用的设计基准。

(2)应说明消防设备安全分级、抗震分类、质保要求原则。

3.设计接口

应说明核岛、常规岛、BOP的消防设计范围、设计分工、设计内容、分界点、职责。

三、火灾危害性分析及防火分区

1.应对核岛重要消防对象进行初步火灾危害性分析,并简要说明所采用的火灾危害性分析方法。

2.应进行防火区划分,说明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划分原则及其防火屏障耐火要求。

3.应对各厂房重点区域(与核安全相关或火灾风险集中的区域)的主要防火分区划分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保护对象名称、火灾风险、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及其防火屏障的耐火特性)。

4.当对重要消防对象进行火灾荷载定量计算时,应列表给出

厂房内重要区域(核安全相关设备区域、火灾荷载较高区域等)的防火区/防火小区面积、可燃物/特殊火险、总火灾荷载、火灾荷载密度、火灾持续时间、边界耐火极限、火灾探测方式和灭火设施等(附表1)。例如:反应堆厂房、电气厂房、辅助厂房、安全厂房、燃料厂房、放射性废物厂房、柴油发电机厂房等。

5.应说明开展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或安全停堆分析的原则要求。

四、总图消防设计

(一)总平面布置

1.应简述全厂总体规划,分期建设情况。

2.应说明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对于扩建工程应同时说明已建工程的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

3.应说明本期工程子项内容,并给出子项内容一览表。

4.应说明厂区道路设置方案。

(二)安全距离

1.应根据本期工程子项内容和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说明各子项间的安全距离。

2.对照相应规范和标准分析各子项间安全距离的符合性,对于不满足防火间距要求的子项,应说明采取的防火措施。

3.应根据安全距离分析结论,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上标注各子项间安全距离。

(三)消防车道

1.应说明厂区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情况及

设置方案。

2.对照相应规范、标准及拟采用的消防车型分析消防车道宽度、净空和转弯半径的符合性。

3.应根据消防车道分析结论,在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基础上标识消防车道路径及最小转弯半径。

五、建筑设计防火

(一)建筑方案

简述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常规岛主厂房和各BOP厂房的建筑设计方案。

(二)防火屏障

1.应根据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的防火分区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说明各防火分区防火屏障的设置方案。

2.应根据相关防火设计规范、工艺布置情况、建筑设计方案等明确常规岛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并说明防火屏障设置方案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3.应根据相关防火设计规范说明各BOP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并说明防火屏障设置方案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

(三)防爆

应说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所采取的防爆泄压措施,以及通风、照明、供配电、火警设计等。此外,还需说明厂房或房间内的所有设备的防爆要求。

(四)疏散通道

应说明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常规岛主厂房和各BOP厂房疏散通道设置方案,包括水平通道、竖向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内容。

(五)建筑构造

应说明反应堆及相关设施厂房、常规岛主厂房、储油设施、综合技术管廊、管廊与连通子项防火屏障和各BOP厂房防火墙、建筑构件、管道竖井、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沟、疏散楼梯(间)、防火门窗、建筑保温等防火设计内容。

六、工艺系统防火

(一)油系统防火

1.应说明润滑油箱、油管道、氢密封油箱、给水泵润滑油箱、柴油驱动消防泵油箱、油驱动机构、柴油发电机及贮油设备等的防火措施。

2.应说明火灾探测方式及联动控制。

(二)电气系统防火

1.应对核电厂电气设备及电缆的火灾危害因素进行分析,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应从减少火灾发生、有利于防火的角度,针对核电厂火灾和爆炸危险所在场所、部位,说明核电厂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和电气设计。

3.应针对电气系统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异常工况,说明电气

设备及供电线路采取的保护措施。

4.应说明电气设备布置方案,满足防火分区、隔离等相关要求。

5.应说明变压器或高压电抗器的防火设计内容,包括油浸式变压器或高压电抗器的防火间距、防火墙的外形尺寸及耐火极限、贮油或挡油设施等。

6.应描述直流蓄电池选型、数量、布置及运行要求,并说明直流蓄电池的防火设计内容。

7.应说明电缆选型及敷设的原则。按照功能分类说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及其他类型电缆的选用原则;说明电缆通道的布置方案以及电缆敷设中采取的防火、隔离措施;对于穿越防火边界的电缆应说明对电缆贯穿件及防火封堵的耐火极限要求。

8.应说明防雷及接地系统的保护措施。应明确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级别,说明防雷保护措施;说明核电厂接地系统的设计方案。

(三)易燃易爆气体设施防火

应说明易燃易爆气体设施布置的区域、管道连接方式及具体防火防爆措施。

七、通风防火

(一)总体说明

1.应简要说明供暖热源形式、热媒参数,并说明火灾危险性程度高的厂房、库房的供暖方式及供暖管道的连接方式(如蓄电池

等)。

2.应说明核岛部分、常规岛和BOP甲乙类厂房的通风系统总体布置和相应的防火防爆设计原则。

(二)通风系统

1.应说明火灾危险性程度高的厂房、库房的通风系统防火、防爆设计原则。

2.应说明火灾危险性程度高的厂房、库房的通风系统形式,并根据防火分区说明通风系统划分原则。

3.应说明碘吸附器、空气过滤器、空气处理机组、电加热器等通风设备的防火措施。应说明电加热器与送风机联锁要求和欠风、超温、断电保护措施以及连接风管的防火措施。

4.应说明通风系统防火阀、防烟防火阀等设置的设计原则,并按阀门类型说明控制方式和技术要求。

5.应说明消防相关通风设备安全等级和抗震要求。

6.应说明消防相关通风设备布置情况、防爆要求、接地要求、浓度监测、报警要求及控制;并应说明火灾时通风和火灾后通风,暖通设备及附件的联锁控制要求。

7.应说明综合技术管廊、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等管沟的通风系统形式,以及防火隔断设计要求。

(三)空调系统

1.应说明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与消防自控系统联锁要求。

2.应说明空调系统防火阀、防烟防火阀的设置原则和选择要

求。

3.应说明空调设备、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防火要求。

4.应说明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与送风机联锁要求和欠风、超温、断电保护措施以及连接风管的防火措施。

5.应说明蓄电池室等房间的空调设备防爆要求。

6.应说明空调系统新风口的位置要求。

(四)供暖通风空调管道及材料的防火

1.应说明供暖管道和设备材质及绝热材料选择。

2.应说明通风空调风管、绝热材料、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粘接剂的选择。

3.应说明穿越防火边界的管道贯穿件及防火封堵的耐火极限要求。

八、消防给水

(一)总体说明

1.应说明水消防系统总体布局设计,包括核岛、常规岛和BOP 消防水生产系统、消防水分配系统、子项消防水分配系统功能、范围和各系统之间的关系。

2.应计算核岛、常规岛和BOP水消防控制点需要的消防流量、消防水压和最大一次水消防用水总量,给出核电厂消防用水量和最不利点水压计算成果汇总表(附表2)。

(二)消防水泵及泵房

1.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消防水泵房工艺布置设计;应

说明消防水泵、稳压泵、气压罐配置数量和备用量、容量选择、选型和主要设备参数。

2.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消防水泵房内其它辅助设备设施和稳压装置的配置,包括超水压保护(如有)、消防水泵定期试验、排水设施、油箱(如有)、灭火系统(如有)等。

(三)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或水箱

1.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消防水源、水质及供水可靠性。

2.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消防水池或水箱数量、容量、布置方式等。

3.应说明消防水池或水箱与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关系等。

4.应说明高位消防水箱位置、储存水量和供给范围等。

(四)消防水分配系统

先总体说明消防水分配系统总布置原则。

1.室外消防管道设计

(1)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室外消防水管网布置、主管直径、敷设方式。

(2)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室外消防管道检修阀门设置原则和选型。

(3)应说明室外消防管网设计压力、管道材质。

2.室内消防管道设计

(1)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主要建(构)筑物室内消防水管网布置、主管管径、敷设方式。

(2)应说明核岛、常规岛和BOP主要建(构)筑物室内消防管网检修阀门设置原则和选型等;应说明室内消防管网设计压力、管道材质。

(3)应说明消防试验设施设置原则、设置位置等。

(4)应说明水泵结合器设置原则。

九、灭火设施

(一)水喷雾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泡沫-喷淋系统)

1.应对各厂房或防护对象的水喷雾和自动喷水(含泡沫-喷淋系统)灭火系统设计进行说明,并说明保护对象、系统类型、主要技术参数(包括灭火强度、作用时间、作用面积)、喷头选型、泡沫喷淋系统设备选型等。

2.应说明碘吸附器活性炭过滤装置水淹没系统的配置原则及与邻近消火栓的距离。

(二)气体灭火系统

1.应说明各厂房或防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2.应说明保护对象、气体系统型式、灭火剂名称、设计灭火浓度、喷射持续时间、防护区体积、备用设计、储瓶间布置位置和大小等。

(三)泡沫灭火系统

1.应说明泡沫灭火系统保护对象的名称、主要功能、数量、位置和主要参数。

2.应说明泡沫灭火系统型式,对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说明

灭火时间、灭火强度,并计算泡沫液用量,给出主要泡沫灭火设备的选型参数。

(四)消火栓和灭火器

1.应说明消火栓保护范围、设置原则、布置原则。

2.应说明建筑灭火器配置部位、原则和灭火器选型原则。

(五)其他灭火装置

1.应对各厂房或防护对象的其他灭火装置进行说明。

2.应说明保护对象、其他灭火装置型式和灭火剂种类、布置等。

对上述(一)至(五),应给出常规岛灭火设施汇总表(附表3)和BOP建(构)筑物灭火设施汇总表(附表4)。

(六)消防排水

应说明消防排水设置原则和消防排水。

十、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一)消防供电

1.应说明核电厂消防相关设备及其供电负荷可靠性,通常包括消防水泵组、火灾报警控制器、氢气探测系统、排烟风机、加压风机等。

2.应说明消防相关设备供电电源的可靠程度,说明在正常及事故情况下,主电源及备用电源的供电方案。事故情况下由蓄电池供电的应说明持续供电时间。

3.应说明消防水泵组的控制和联锁要求。

(二)应急照明

1.应说明应急照明包括的种类、配置场所及其功能,根据堆型的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分类。

2.应说明各类应急照明的光源及灯具选型布置、电源引接方案、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供电方式及照度要求等。事故情况下由蓄电池供电的应说明持续供电时间。

十一、火灾自动报警

1.应说明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总的设计原则。

2.应说明系统形式、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探测器类型选择、消防联动控制、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线缆选择及其敷设等内容。

3.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采暖、通风、空调控制系统接口方案。

4.应结合表格(附表1、3、4),说明火灾探测器类型及其配置原则。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显示和操作要求、联动控制要求、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电源、接地和安装等要求均应简要说明。

6.应说明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网络结构。

7.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和系统组成。

8.应结合本期工程、厂房/系统和子项的情况,说明各消防控制室的设置方案及管理控制对象和范围。

9.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设备和设施的选择原则。

10.应说明对于辐射区、爆炸危险区、腐蚀区等特殊场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和设施的设计要求。

十二、防烟和排烟

1.应简要说明设置防烟和排烟系统的建筑物。

2.应说明防火阀、排烟防烟阀和排烟风口等选择要求及设置原则,以及防烟系统、排烟系统设置原则。

3.应说明建(构)筑物外新风口和排风口相对位置的设计原则。

4.应根据核岛厂房的防火分区说明防烟分区的划分和挡烟垂壁的设置、控制原则,并说明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置部位及设计风压、风量和设备选择。

5.应说明核岛各厂房独立设置的防、排烟系统或具有防烟和排烟功能的通风系统运行控制措施和要求。说明核岛的排烟剂量监测措施及要求。

6.应说明汽轮机及附属厂房设置防烟、排烟系统的部位、设计风压、风量及设备选择。

7.应说明BOP建筑厂房设置防烟、排烟系统的部位、设计风压、风量及设备选择。

8.应说明防、排烟系统各类阀门、挡烟垂壁与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要求。

9.应说明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采取的抗震措施。

10.应给出核岛、常规岛、BOP防排烟设施(附表1、3、4)。

十三、消防站和消防组织

(一)消防站

1.应说明消防站的设置原则及位置。

2.应说明消防站的功能/用途。

3.应说明消防站的设置标准,说明消防车库车位数量、消防车选型及数量、消防站配置的主要装备。

4.应说明消防站的布置设计。

5.应说明消防站的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及主要用房功能。

6.应说明厂区消防站人员配置标准。

(二)消防组织

1.应说明各级灭火行动的人员组成、职责、拟动用消防装备。

2.应说明厂外消防支援力量的基本情况。

附表:1.安全重要防火区/防火小区火灾危害性分析结果汇总表

2.核电厂消防用水量和最不利点水压计算成果汇总表

3.常规岛灭火设施汇总表

4. BOP建(构)筑物灭火设施汇总表

附表1 安全重要防火区/防火小区火灾危害性分析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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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文件应按:透视效果图、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名单(签名、盖章)、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历次批文复印件、设计总说明、分专业说明、分专业图纸等顺序装订(含设计概算)。各专业图纸须签字齐全。 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工程除按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通知》(建设〔1992〕102号)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设计说明部分应包括:总说明及建筑篇、结构篇、给水排水篇、电气篇(强电、弱电)、空调与通风篇、消防篇、人防篇、环境设计与保护篇、劳动安全篇、概算篇等各专业篇章说明。 l、设计总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各种文件、法规、地理、气候条件)、工程概况、工程设计的范围及规模、设计的特点及指导思想、交通组织及停车、园林绿化布置及指标、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人防、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设备、电气系统标准及用量组成、外部市政条件、节水节电等措施、生产工艺流程及特点、结构选型及特点、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总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额,水、电、建材消耗量)等。 2、建筑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场地条件及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交通环境设计、功能布局、水平及垂直交通设计、单位平面、立面、剖面设计,地下室及屋面防水措施、门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基底面积、覆盖率、容积率、绿地率等)。 3、结构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结构安全等级及抗震等级、材料选用、结构设计(结构选型、基础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景观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制图规范及深度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目录 (1) 一、总则 (3) 二、方案设计 (3) 二、方案设计 (3)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 2.2 设计说明 (3)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3) 2.2.2 场地概述 (4) 2.2.3 总平面设计 (4) 2.3设计图纸 (4) 2.3.1 场地现状图 (4) 2.3.2 总平面图 (5) 2.3.3 功能分区图 (5)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5)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5)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5)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5)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5)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5) 三、初步设计 (6) 3.1 一般要求 (6)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6)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6) 3.2 设计总说明 (6) 3.2.1 园林景观专业 (6) 3.2.2 给水排水专业 (8) 3.2.3 电气专业 (9) 3.3 设计图纸 (9) 3.3.1 园林景观专业 (9) 1、总平面图 (9) 2、总分区索引图 (10)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10) 4、竖向布置图 (10)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10) 6、水系放线图 (10) 7、道路放线图 (11)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11)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1)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 11、铺装设计图 (11)

12、种植平面图 (12) 13、水景设计图 (12)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 (12) 3.3.2 给水排水专业 (12) 3.3.3 电气专业 (13) 3.3.4 图纸增减 (13) 四、施工图设计 (13) 4.1一般规定 (13)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 (13) 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3) 4.2 园林景观专业 (13)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13) 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14) 4.2.3图纸目录 (14)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14) 4.2.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5) 1、总平面图 (15)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15)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16)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16)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16) 6、种植设计图 (16) 7、水系放线图 (17) 8、道路放线图 (17)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17)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8)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8) 11、铺装详图 (18) 12、景观节点详图 (18) 13、其它详图 (19) (一)、水景详图 (19) (二)、铺装详图 (19)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19) 4.2.6 图纸增减 (20) 4.3 结构专业 (20) 4.4 给水排水专业 (20) 4.5 电气专业 (21)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参加工艺包设计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本标准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于特殊的工艺装置,本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项目经理可作适当调整,但要经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 当委托方(用户)另有要求时,可在工艺包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加以说明,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作出补充规定,经工艺包设计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才可组织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工艺包设计:本公司已经熟练掌握并成为公司技术专有的化工产品;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共同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已具备工艺包设计所需的各项要求;用户专有技术并提供相近规模的工程设计文件或现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可供设计参考;无专利权或专利有效期已过的成熟工艺技术。 由化工工艺、工艺系统、分析化验、自控、材料(需要时)、安全卫生(需要时)、环保(需要时)等专业共同完成该化工产品的工艺包设计工作。 工艺包设计的设计程序与公司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程序 相同。 工艺包的成品应包括说明书、工艺流程图(PFD)、初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催化剂及化学品汇总表、取样点汇总表、材料手册(需要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操作手册(包 括分析手册)、物性数据手册以及有关的计算书。 工艺包设计的质量控制与公司设计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 控制要求相同。 2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2.1说明书 工艺包设计说明书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概述 a)生产方法、装置特点 描绘工艺包设计所采用工艺生产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装置特点。 b)产品名称及规模产品名称及规模年操作时间装置运行方式,按五班三运转或四班三运转,或者其他方式运转。 c)装置组成 按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列出组成装置各工段的名称。 d)三废排放数量及组成列出产生三废的装置设备名称以及三废名称、数量、组成及排放形式,有关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的说明。 2.1.2设计基础 a)原料及催化剂、化学品规格分别列出有关原料、催化剂及化学品的名称及规格。 b)公用工程规格。分别列出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的名称及规格。 2.1.3工艺设计 a)工艺叙述 1)工艺原理 叙述工艺过程原理,列出工艺过程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包括主、副反应),说明所采用的催化剂。 2)工艺流程叙述 按照工艺过程顺序,分工段及系统(塔系统、反应器系统、压缩机系统)详细叙述工艺流程。 b)正常生产主要操作条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研发中心二0 一一年九月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5 5.建筑专业… …………………………………………………………6 6.结构专业……………………………………………………………14 7.给水排水专业………………………………………………………16 8.电气专业……………………………………………………………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1.2 范围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1.3 职责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2.1 初步设计文件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2.1.3 工程概算书。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2.2.3 设计文件目录。2.2.4 设计说明书。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②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③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 设计总说明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 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 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4.1 总用地面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最新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pdf

市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设计说明书 1.1概述 1.1.1 道路地理位置图 示出道路在地区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建筑物的概略位置。 1.1.2设计依据 设计委托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的批复意见、相关评审报告、规划、地形等相关资料。 1.1.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如技术标准、规模有重大变化,应予以论证并履行报批手续。 1.1.4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1.1.5测设经过及设计过程简述 1.1.6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2 现状评价及沿线自然地理情况 1.1.1道路现状评价 1.2.2现状交通量及技术评价 交通量、车辆组成、路口交通流量与流向特征及路口、路段饱和度等。 1.2.3沿线基本情况 沿线(控制性)建筑、河流、铁路及地上、地下管线情况。 1.2.4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如河流设计水位、流速、地下水位、气温、降雨、日照、蒸发量、主导风向、风速等。 1.2.5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1.3 工程概况 1.2.1工程地点、范围及规模 1.3.2建设期限、分期修建计划 1.3.3规划简况 着重阐述设计道路、立交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功能、位置、走向,相交道 路的性质、功能。 1.3.4远期交通流量流向的分析,设计小时交通量的确定,荷载等级的确定。 1.3.5主要交叉路口渠化处理方式 如选用立交,需阐明其必要性及选型依据。 1.3.6工程修建的意义 对道路路网的影响,缓减干扰提高车速和服务水平的程度。根据以上内容,

阐明工程修建的意义。 1.4 工程设计 1.4.1方案设计思路 1 对规划思路及各项指标进行说明,阐述对规划的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意义。 2 提出主要技术难点与关键技术问题。 3 结合规划提出优化或更改思路,阐述合理性。 1.4.2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1 列表说明各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道路等级、设计年限、设计车速、标 准路幅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最大坡长、最小坡长、凹曲线凸曲线 半径、停车视距、最小净空、交织段长度、设计荷载、抗震设防标准等。对以上 指标与规范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2 对设计年限、设计荷载、最小净空、抗震等级结合规范进行说明。 3 对因条件限制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所有非强制性技术指标需特别说明。 1.4.3道路平面设计 1 提出平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用地、道路、管线、轨道、隧道、桥梁、文物、其它构筑物、以及工程费用控制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平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4道路纵断面设计 1 提出纵断面布置控制因素,包括坡度、控制标高、坡长、挖填土方、排水、等,分析主要控制因素。 2 阐述各方案纵断面布置情况,结合以上控制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各方案设计合理性。 1.4.5方案比选 列表对方案的交通功能、占地、工程费用、景观效果、近远期结合情况、技 术要求、工期、拆迁与施工组织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推荐方案。 1.4.6道路路幅分配 说明道路总宽度以及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路缘带、中央分隔(绿化)、人行道绿化带宽度分配。结合规划及交通分析论证路幅分配合理性。(结合综合管网布置确定路幅分配) 1.4.7道路路基、路面设计 1 说明道路边坡坡率以及支挡构筑物、桥梁、隧道的确定情况,结合现状地形与地勘分段说明其设计合理性。 2 提出特殊路基处理措施。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建筑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规定条文 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初步设计深度图样》GB05 802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的面积,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11)按照重庆市规划局建筑工程审批电子文件图形标准设置图形分层及图形颜色。

[补充说明] 平面图绘制的内容和深度 1 平面图的绘制应充分反映工程的主要特征。平面图应绘制出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高度范围内水平剖切后俯视所见的结构构件,建筑构造的全部内容,并应表示定位轴线、标高、尺寸、剖切线。所剖切到的结构构件—墙、柱,建筑构配件—门窗洞口、通风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应用粗实线表示。没有剖切到、但俯视能见到的建筑设备、固定家具、卫生器具、中庭、天窗、平台、地沟、地坑、楼梯、电梯、阳台、雨篷、踏步台阶、坡道、散水、明沟、采光井、重要设备、标高变化部位、变形篷等,用细实线表示;没有剖切到、但仰视能见到的挑台、挑檐、天窗等本层平面上部的建筑、结构构件需要表示的部分可以用细虚线表示。 2 每层平面都应标注房间名称,楼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下方向、起步方向应以本层为基准),变形缝位置、汽车、自行车停车位、车道的车流方向和坡向。当地下层有人防工程时,应标注人防工程有关的构筑物,功能房间(应同时注明平战结合的用途名称)等名称。 3 二层和三层以上的各层平面,包括设备层,标准层、夹层,视平面变化情况绘制,如外轮廓尺寸和内部布置完全相同的楼层可称为标准层,以一张平面图表示,也可以用一张图表示xx层~xx层的方法;一张平面图表示多层时应标注出各层标高。如绘制屋面平面图应表示所有出屋面的采光通风天窗、天沟、分水线。不同标高的屋面全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内容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 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 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析说施工图设计——代序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日新月异,建筑设计市场也因之兴旺起来,国家、集体及私人设计单位竞争激烈。面对这种局面,建筑方案的设计能否出奇制胜,固然成为设计单位取得设计权的重要保证,但施工图的设计能力与质量,同样成为设计单位整体水平的体现。 然而,有些建筑师却只热衷于方案设计,视施工图设计为雕虫小技,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这种片面认识,主要是由于对施工图设计的下述特点缺乏了解所致。 一、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 施工图是设计单位最终的“技术产品”,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及效果,负有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责任。因此,常说“必须按图施工”。未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经协商或要求后,同意修改的,也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补充设计文件,如变更通知单、变更图、修改图等,与原施工图一起形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应归档备查。 即便是在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施工图也是对该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更新、改建、扩建的基础资料。特别是一旦发生质量或使用事故,施工图则是判断技术与法律责任的主要根据。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施工图设计的承前性 建筑工程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小型和技术简单者,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简化为两个阶段)。其实质可以认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决策到实施逐步深化的过程。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就施工图设计论,它必须以方案与初步设计为依据,忠实于既定的基本构思和设计原则。如有重大修改变化时,应对施工草图进行审定确认或者调整初步设计,甚至重做再审。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保证施工图设计的顺利进行,开始前除充分准备内部作业所需的技术资料外,还应协助业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详见附录二)。否则往往欲速而不达。难免返工! 由此可见,建筑师只有参与施工图设计,通过本工种和其他工种间反复推敲、协调的量化过程,才能深化、修正、完善最初的建筑构思。也即首先确保施工图设计不变形,才能使建筑竣工后“不走样”! 三、施工图设计的复杂性 就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如果说建筑方案的优劣,主要取决于建筑师构思的水平。那么建筑施工图的优劣,不仅取决于处理好建筑工种本身的技术问题,同时更取决于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协作。诚然,建筑工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仍然处于“龙头”地位,因为建筑的总体布局、平面构成、空间处理、立面造型、色彩用料、细部构造以及功能、防火、节能

(完整版)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内蒙生活区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盘锦辽河化工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三年十二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达建筑物外轮廓线。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1)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高层为18m X l8m小高层为15m X l5m,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范围: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场地进深高层围18m,小高层可15: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场地坡度不大于5%。 (2)说明 1)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下的管沟、暗沟、水池、生化处理构筑物及地下车库顶板,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荷载。 2)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难以拆除的固定障碍物,如花池、树

室内设计服务内容和设计深度要求

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 室内设计 服务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1设计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包含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服务。 整体设计在符合整体建筑设计要求的基础上需体现国际化高端专科医院的服务理念,需符合国际联合委员会(JCI)认证所需相关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应结合医院管理模式,突出现代医院、绿色医院的特点。 1.1室内设计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 1.2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建筑设计范围内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室内精装修设计的部位。 2)室内设计完成内容需包含所有场所及功能房间内软装(定制家具、系统家具、医疗家具、 装饰灯具、地毯、装饰挂画、装饰品、窗帘、盆景绿植、室内景观小品等)订制、陪同采买及摆场完成(采购由甲方负责)。 3)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业主提出的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审要求(包括审图、盖章、出蓝图)。 1.3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建筑设计各专业图纸(分阶段按需提供)。 2)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 1.4设计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及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符合现代医院的建设要求。 3)在建筑设计的功能分区基础上优化各级医疗工艺流程;使各类流线、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4)高品质原则。室内装修设计品质不仅应体现在硬件配置、建设标准上,还应体现在室内 空间品质、色彩的选择、质感的处理等美学要求和文化品味上。设计要具有前瞻性和先进 性;形象和空间处理要简洁大气,富有时代感,要与甲方的服务理念相协调。 5)人性化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注重人的心理、行为需要,创造出以人为本的良好医 疗环境,注重使用的便捷性和科学合理性。 6)为病员、医务人员提供温馨舒适、开敞明亮的医疗环境。 2室内设计各阶段具体设计要求: 2.1概念设计阶段: 1)需完成的设计工作: a)与甲方会晤、熟悉并定位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同时也评定项目室内设计的目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2.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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