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在基层医院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药事管理在基层医院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药事管理在基层医院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药事管理在基层医院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基层医院是我国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成部分。药事管理作为基层医院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关系到基层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基层医院中药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在日渐突出,影响到基层医院的疾病治疗效果和医院声誉发展,需要结合基层医院工作的实际和现代医疗体系的改革和发展,对基层医院的药事管理进行优化。基于此,该文对基层医院中药事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应对策略进行了分析和探究,以期为基层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标签:药事管理;基层医院;存在问题;应对策略

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关系到人民的健康状态以及生存质量[1]。基层医院作为我国医疗事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重点。其中药事管理是基层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基层医院的疾病治疗效果和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对基层医院药事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掌握,并且从现代医疗体系改革的角度出发,对基层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进行优化[2]。

1 基层医院药事管理相关内容简述

药事管理不仅是基层医院,而且是每一个医疗单位工作的重要基础部分。药事管理主要是指在保护病患安全的基础上,依据临床应用药学的相关知识,正确、合理、科学地组织、指导和实施病患疾病用药全过程的药物管理工作[3]。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药事管理的效果和质量会对病患疾病的治疗过程产生直接的影响,也是避免医患纠纷和医患矛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已经得到了全面的改革和发展,医疗改革在各级医疗体系和系统中在不断的深入和开展,已经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医疗的卫生事业体系,相应的基层医院建设和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层医院的医疗条件、医疗设施、医疗环境等也在不断改善,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药事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基层医院的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制约了基层医院的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对当前基层医院药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究,并且开展针对性强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改进和优化[4]。

2 当前基层医院药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药事管理的观念比较落后

目前大部分的基层医院在药事管理方面仍然延续着传统的认知理念,也就是说将药事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在药品本身管理、药房管理和药库管理方面。也就是说,药品的采购、调配和发放构成了当前基层医院药事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没有将用药的科学性和安全性纳入到药事管理工作中,不参与或者是极少参与到临床药学工作中,这严重违背了现代药事管理的理念。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与相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着进步、质量提高 B.“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编写规范 B.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年 年 年 A.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B.住院调剂注射剂按日配发,口服剂按单剂量配发

我国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和发展

我国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和制度化 班级:N-07制药姓名:王帅学号:24072700434 摘要: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 临床药学为基础, 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现就我国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进行讨论,试以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化来加强医院药品质量管理。 关键词:医院药事管理;现状;基层医院;制度化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 年1 月21 日正式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对原《医院药剂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也对医院药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它是建国以来有关医院药事和医院药学管理最重要的法规性文件,将对医院药学的转型与发展起重要的作用,也对医院药事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志着我国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在新的医疗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基本宗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这就意味着药事管理要有新的观念,药学服务要创建新的模式,以病人为中心,关心病人治疗效果是医院药事管理的中心任

务之一。药事管理要由关心药品供给转向关心病人治疗质量。 2 医院药学的现状 传统的医院药事管理主要是指采购、贮存、分发药品的管理,自配制剂的管理,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理,逐步转变为重视“人”用药的管理,即以对患者合理用药为中心的系统药事管理,从保障供应型向技术服务管理型转变。目前生产、经营的药品大多数都在医院以处方药的形式使用,因此医院是药品使用的主要部门,医院药事管理是整个药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1 ] 。 2. 1 以药品为中心的保障供应型 目前许多医疗机构的药学工作仍然停留在“窗口型”、“经验型”的模式上,为病人服务的工作主要是按医生处方调配药品,审查药品剂量、用法等,简单说明用法后发放,对于处方也仅限于发现较明显的配伍禁忌。药师只保证病人是否及时取到药品,而不是病人是否得到最适合的药品。 2. 2 医院药师临床知识匮乏 目前我国医院药师的学历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人才结构不甚合理,药师的临床医学知识匮乏,不能与临床医生很好的沟通。我国医院药学的队伍中,缺少一支知识面广、医药结合型和比较成熟的临床药师队伍来开展药学监护工作。现有的临床药学工作只限于血浓监测、分析处方等,没有形成药师与医生一起查房,参与危重患者抢救与会诊的制度。 2. 3 医疗机构制剂面临困境多 多年来,各医疗机构多以盈利为目的,热衷于生产大输液制剂,特色制剂很少;制剂生产设备简陋,条件差,距GMP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新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 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 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 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 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 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著进步、质量提高 B. “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 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 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 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 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 2011 B. 2012 C. 2013 A. 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 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 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 编写规范 B. 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 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 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 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 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A. 1981年 B. 1987年 C. 1989年 A. 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 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 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 《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 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 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 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 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 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 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1、为加强对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事管理是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本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院应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 2、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行政管理、药学、临床医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院所用药

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负责本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4、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经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药剂科负责从合格的公司购进合格的药品。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5、临床药学管理: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其主要职责是:(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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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

浅谈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浅谈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发表时间:2013-02-21T11:32:40.717Z 来源:《医药前沿》2012年第34期供稿作者:吕红申乐 [导读] 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极大的影响着群众的用药安全和保障,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 吕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 401320) 【摘要】目的浅谈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与对策。方法针对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结论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极大的影响着群众的用药安全和保障,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应加强提高医院药事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药事管理问题对策临床药学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2)34-0011-02 1 当今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医院药学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观念落后造成的问题 传统的医院工作模式将药师定位于“发药供应”,繁重的工作压力,简单的操作方式,淡化了药师工作的技术内涵;由于缺乏必要的诊疗知识,多数药师只懂药、不懂医,无法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实施临床药学服务;非药学专业人员所占比例过高,药剂科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加上药师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难以跟上当今的药学知识进展;在医院中还严重存在“重医轻药”与“重经济效益”的思想,没有对医院临床药师配置的比例与设置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部分医院领导对执业药师也不甚了解、重视,导致药剂师有“考上执业药师也无用”的观念。 1.2 医院药房工作模式落后带来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每天要面临大量而又繁重调配任务,至于药品出了药房后怎么才能最大地发挥其作用,使用是否恰当、合理,一般都不予主动追踪。由于人们对身心健康的重视,已经不再满足医师开什么药,就服什么药,更多的则是关心药物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以及多种药物长期或合并用药会带来的不良后果等等。 1.3 临床医学发展带来的问题 医院的医师每天要面对大量的患者,除了通过检查、药物、手术来给病人进行治疗,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病人的心理状况及其他。而临床用药也是医师一统天下,药师的数量、质量在医院的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这些因素都从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临床药学的发展。而开展临床药学由于受医院学术环境的影响、医生对其了解和重视的程度、医院的投入、药学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等因素的限制,水平较低,发展缓慢,很多工作未能常规开展,未能真正体现临床药学的作用和充分展示药学专业的技能。此外,医院临床科室没有药师编制,临床药师进入临床科室的角色无法定位。 1.4 临床药物滥用引发的有关问题 目前国内不合理用药的现象极为严重,如用药缺乏针对性,盲目使用抗生素;对许多抗生素药理特点不熟悉;热衷于用新的,价格昂贵的抗生素;不合理的联合用药或配伍;试验性治疗和无规律性用药等。各种触目惊心的药害事件向人们警示:滥用药物,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不仅增加政府和百姓的经济负担,而且危及人类未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药学服务和开展合理用药已成为医院药学建设的重中之重。 2 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2.1 加强医院药学人员的培养,积极推进临床药师的制度 适当改进医药高等院校的课程结构,开设临床医学和治疗学的有关课程,为今后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奠定基础;医院可根据药学人员第一学历普遍较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胜任临床药学工作等情况,针对性地挑选一部分学历较高、基础知识较好的同志作为临床药师培养,边学边干。同时,药师也可通过自修或在职教育,系统学习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知识、药物治疗学和临床药理学等综合知识,拓展知识面,在掌握全科临床药学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向专科临床药师发展。 2.2 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种相关规章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的目的。有效地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量化各项检查指标,明确临床药师的具体职责,制订临床药师工作规范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工作标准,加强对临床药师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2.3 开展临床药学实践,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建立临床药师制度的目的是促进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发展,合理使用有限医药卫生资源,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利益。因此,药学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收集整理药品应用于临床的实际疗效、不良反应、药品联合应用引起的相互作用等方面资料,为制定药疗计划提供遴选、淘汰药物的依据,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提高和更新。通过办药讯、讲座和板报等方式为医护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提供药物信息。 2.4 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减少药物滥用 科学合理用药。即根据病情,病人体质和药物的全面情况适当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同时以适当的用法、剂量、时间准确用药。能用一种的不用两种;能用普通药治疗的不用昂贵的;如果联合使用多种药物,一定要按药物的配伍禁忌,科学合理用药。在用药过程中,要严密观察药物的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以确保安全用药。 2.5 药房的管理模式从单一形式向多种形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医药管理实行一种新的体制,即减少药物浪费,降低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等。药品的流通渠道多元化,从单一的医院药房模式转变为医院-药店-超市模式。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对此医院还可以充分利用医院药师的实力和优势,在候诊大厅或者在服务社区开设OTC药房,使病人能获得正确的指导后购买OTC药品,方便公众自行治疗、处理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轻微病症及身体不适。 目前药学发展的要求让药学技术人员的处境尴尬:教育背景不适应,下临床底气不足;医院环境不理想,重医轻药的观点根深蒂固,药师工作难度大。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院临床药学水平,真正实现药剂科工作从供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药事管理工作岗位职责制度 一、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地点的处方权,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获得,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 ?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照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6 ?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7?处方一般用蓝色或蓝黑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8. 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应由处方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9.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10. 一般处方保持一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三年。保存期满,经分管院长批准并登记后,予以销毁。 11.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医务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应报告分管院长甚至院长处理。 12. 药剂师(含药剂士,下同)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利也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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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doc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2)职责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设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职责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3)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界定 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3、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4)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药剂管理 ★★★1.药品采购的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2.药品保管、养护的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全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 * 药品管理法》 (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 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 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 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 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 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对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进达医院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事管理是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本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院应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 2、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行政管理、药学、临床医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负责本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4、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经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药剂科负责从合格的公司购进合格的药品。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5、临床药学管理: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其主要职责是:

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二、(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三、(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 一、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2、药剂科工作制度 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药库工作制度 5、药房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药品采购供应制度 3、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4、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5、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6、拆零药品分装制度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8、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9、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0、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制度 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13、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三、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2、处方权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二、药学人员岗位职责 (1)药剂科主任职责 (2)主管药师(中、西药)职责 (3)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4)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5)临床药师职责 (6)调剂岗位职责 (7)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8)药品验收岗位职责

(9)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0)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 (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 (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3.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

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集团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集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集团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集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集团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集团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集团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集团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集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集团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集团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集团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集团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集团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集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集团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集团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集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集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集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集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第十条医疗集团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集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集团应当根据本集团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

当前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

当前医院药事管理的现状及其对策

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院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留学生论文医院药品管理关系到病人生命健康,药事管理也影响医院经济效益。据WHO调查,全球大约有1/3的患者死于用药不当。在第三世界国家住院病人中有10%一20%的人发生过药物不良反应。我国上海市调查,住院病历中的不合理用药占34.1%。由此可见,药物使用管理不严,质量失控,甚至滥用药物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当前医院药事管理并没有引起各级的足够重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加以解决。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医院药事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重医轻药现象普遍存在 我国的大多数医院,药师中的90%仍从事调剂及生产供应,仅有5%一10%的药师从享与临床药学有关的药学服务项目。专业地位不被重视,工作中难有实质性的突破。没有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尹展药物信息?咨询工作,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

1.2人员的配备不合理 各院药剂科一般都编制不足,勉强维持工作,一旦病假人数增加,就会出现空转,且按规定的发药核对双签名制度,许多药剂科均因人员不足而有名无实,这些都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1.3药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低下 尽管我国从1994年起便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但随着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行,国内对执业药师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日益提高。虽然目前全国执业药师队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还远不能满足杜会的需求。因此,如何提高现有人员的从业能力也是函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同时由于传统的医院药学工作模式将药师定位于“发药供应”等类商业行为,淡化了药师工作的技术内涵,药师专业分工不细,知识结构不合理并更新过慢,特别是医学知识的缺乏,指导临床用药欠规范,加之药师的继续教育和进修学习易被忽视,影响了药师的药学服务质量,束缚了医院药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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