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浚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甘浚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甘浚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甘浚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

理办法

甘浚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奖励及管理办法

一、为加快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评选、考核与奖励的管理,逐步实现骨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所称骨干教师具体为:各类骨干(特级教师及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学能手).

三、骨干教师评选的对象、标准、程序、原则和评选周期

我校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评选对象:小学教育教研机构中在编在岗的教师。

2、评选标准:分类制定各类骨干的评选标准(附件一)。

3、评选程序: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教育局集中评定——公布确认发证”的程序进行。

4、评选原则:遵循“分类评审、递进申报、注重实绩”的原则组织评选。按照骨干教师的不同层次,实行递进申报,原则上具有低一层次骨干称号的教师方可申报高一层次的骨干称号;申报对象的教学工作量应在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之上,课堂教学实绩优良,在本校领先。

5、评选周期:两年。从今年起,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

四、骨干教师的考核

1、实行年度考核制。对各类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骨干教师由上级相关部门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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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的组织实施。我校成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骨干教师资格评定、考核委员会,协助上级考核和负责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实施工作。

3、考核时间。每年暑期集中进行。

4、考核内容。对各类骨干教师采取分类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年度发展计划,履职情况、教学实绩、论文发表获奖、教育科研成果、自我学习、培训进修情况、送教帮扶、示范辐射、受表彰奖励等。

5、考核方式与结果。采用个人自评、学校考核和材料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集中评审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反馈给被考核者,考核不合格者自动取消相应资格及称号。

五、骨干教师待遇及奖励

1、骨干教师可优先获得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和参加高层次培训、学术研讨的机会。

2、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向骨干教师倾斜。

六、骨干教师的管理

各级骨干教师由学校考核。

1、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两年为一个任期。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者可连任两期,两任期满后须参加高一层次的骨干评选;两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骨干教师自动晋升为高一层次的骨干教师并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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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2、省、市级骨干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申报参加省、市级骨干评选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3—5年的服务承诺。

3、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个人、学校和教育局分别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成长记录袋。个人和学校负责骨干教师任职情况、教学实绩、教育科研、自我学习、参加培训、送教帮扶、示范辐射、表彰获奖等情况的记载。教育局负责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的记载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4、学校为骨干教师履职、成长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5、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八要八不准”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受到处分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立即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并收回证书。

七、本办法从执行。未尽事宜由我校负责解释。

附件:1.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骨干教师量化考核标准

3.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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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修订)

为切实加强我校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名教师工程,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教师;为校长、教师专业技术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和示范作用,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带头遵守师德“八不准”要求,受到师生及家长好评。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2)曾获得过乡镇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积极承担教育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累计满7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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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过乡镇“优秀班主任”。

3.教学实绩要求。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承担过2轮及以上循环教学(小学可为小循环)或连续担任2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同类学校前列;

(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师能“百千万工程”等相关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3)近3年来,参加过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命题等。

4.教研科研要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主持我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威宁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2)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其中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发表过1篇文章,另有2篇以上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论文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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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我校级一等或威宁县级二等以上奖;

(3)近3年来,独立出版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1万字;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不少于2万字;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建设,撰写成果不少于3万字;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秀者,科研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获奖可适当放宽要求。

5.示范指导要求。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求学进取,指导后生,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开设过2次以上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担任过2次以上县级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适当放宽至片级公开课);

(2)近3年来,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并取得较好效果;

(3)近3年来,城区教师具有1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继续教育要求。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1)近3年来,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8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3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20学时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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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 作者:象山教育… 来源:象山教育信息网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04-6-10 15:22:00 ]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实施方案 名校要有名师来支撑,学生的成功来自教师的成功。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启动培养跨世纪骨干教师“名师工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学习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确立科学的学生观和全面的质量观。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质量较为显着。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教育教学反思;能独立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 5、能胜任循环教学工作,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二、培养目标: 在校期间,力争培养名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1名枣庄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5名扬州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 三、具体要求: (一)校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 .能胜任至少一个循环(小循环或大循环),并能承担起校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 2.有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副班主任为二年),所带班级班风正、管理效果好; 3.在校以上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教学大比武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其

中校级必须是二等奖以上),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4.能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每学期能独立制作一个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5.能积极参加学校读书活动,每学期阅读教育专着不少于3部,撰写读书笔记。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枣庄市级获三等奖以上,或校级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发表。 (二)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相应类别中产生。 2、评选条件参照江都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四、培养措施: 1、聘请市内外、校内外专家、骨干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对骨干教师实行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 2、不同类别骨干教师可自行拜请学校“名师工作室”专家、骨干作为自己的“导师”,建立长效培养机制。 3、利用网络、媒体、交流活动等平台每年聘请2-3位市内外有影响的教育专家来校讲学。 3、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袋,对骨干教师进行目标、跟踪管理,年初要有个人年度发展目标,年末有达标考核评比。 4、建立学习型组织,开辟青年教师论坛,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5、开展校本培训,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研究型教师,运作的基本程序:分类定向、专家指导、专题研修、成果展示、反思总结。 ?五、组织领导: 学校学科骨干教师领导小组: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可编辑版】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办法 为做好我联校20xx年评选工作,拟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情况 1、省学科带头人: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0人。 2、省骨干教师:区下达我联校学科带头人名额小学、幼儿园各1名。实际申报小学2人,超出指标1人;幼儿园申报0人。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省级学科带头人从教学一线的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省级骨干教师从教学一线的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中选拔。 三、评选条件 ⑴省级学科带头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作过两次以上区级以上公开示范课或教师培训讲座;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扎实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区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⑵省级骨干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应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持有英特尔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带头参加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农村学校教师须有联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评选原则 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原则是;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 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评选中对积极承担镇级以上公开课的申报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联校依据本次评选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六、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定量评价的办法进行,坚持正确导向,紧扣评审条件,实行量化评分,突出竞争,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优中选优。 1、定量考核:确定考核目标内容,根据个人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考核项目为:近5年镇级以上行政表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 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12912625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红谷滩新区乃至南昌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作民 成员:朱美凤黄书生吴小国熊玉琴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3年内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有下校视导等区级

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3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凡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中新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推荐区级、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评选类型: 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第二条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 第三条参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二、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在本学科本年级排前两名; 四、在教学、教研和育人工作中成绩较显著,并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五、身体健康,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40周岁,名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四条评选条件 除符合第三条外,参评某一等级者必须具备相应层次中的有关条件。 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专科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级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市级教科研论文获奖(一等奖)二篇以上。 4、市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主要成员,或区级教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成员;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二)积极进行教育创新,教学工作量达到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市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级优质课评比、技能赛一等奖获得者; 2、任毕业班教学三届以上,成绩连创佳绩,在区、市内本专业同行中有知名度和美誉度; 3、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区一等奖,为学校获取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影响者;

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骨干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任教的教师。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遴选和认定 第三条乡镇级(含县直学校)骨干教师由各乡镇(县直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定期组织评选;县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选拔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人事科组织,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每次评选认定名额控制在200 人以内。县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乡镇(含县直学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原则上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第四条县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拥护党的方

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改革创新意识;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能胜任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能熟练驾驭教材,教学有特色,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人均分在学年检测中属乡镇(县直学校)第一名。近五年来,承担过乡镇(含县直学校)级示范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或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得乡镇级二等奖以上(含县、市级)。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功底深厚,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申报县级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考试其成绩至少达到80 分。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且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公开发表。 5、教龄在5 年以上,年龄:男50 岁以下,女45 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职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 第五条在师德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无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六条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满意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案

XX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推荐及评选方 案 文富市镇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 推荐及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华 副组长:刘飞 成员:黄长春、伍新田、王双柏、刘欣、桂艺峰、马晓颖 三、评选范围 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专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护尊重学生,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 3(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且已形成特色,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和家长的肯定,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4(能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部分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方面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 五、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有关对象可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候选人需在向全校教师以各种形式展示近几年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成绩,全体教职员工根据评审的有关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单,并张榜予以公示。 3(学校建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审档案。(包括申报表、学历证明、奖状复印件、论文及教案。) 六、权利义务 1(凡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者,优先作为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推荐对象。 2(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在校内进行示范教学2次,带头上好研究课。指导、带教同学科教师一名。 3(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每年要有一个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科研成果在校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每学年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有读书笔记。 4、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获得者经考核合格每期奖 励100元。 七、考核: 1、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每学年考核评审一次。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评选新一届区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2016-2018评选的县级骨干教师已到期,根据教体局《2019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一批名师名家和学科领军人才,为全面提高我区教学质量,率先建成教育强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1.全区幼儿园、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学校领导和教研部门教研员。 2.2016年前评选的县骨干教师须重新参加评选。 3.凡是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若符合评选条件可直接申报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骨干教师评选人数300人。此次评选出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基数,以后每两年递增评选,形成长效机制,与市

级骨干教师评选对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以教谋私。近五年专业技术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应要求。 4.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务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连续六年且目前仍在一线任课的教师。 2.学校领导参评,其任课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较好,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望。 4.近五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优质课等并获奖。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篇一】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当前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全校40周岁以下的在岗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不含市、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以培养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努力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促使参训教师实现由经验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的转变,由模仿型教师向创新型教师的转变,由工作型教师向反思型教师的转变,使参训教师成为学区及学校的学科带头人。具体培训目标: 1、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先进教育理念。 2、深化本学科基础知识,关注学科发展前沿。 3、具备熟练的学科教学技能。 4、能把握基础教育科研动态,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 5、具有创新意识,在教学研究及改革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培训形式和方法

根据培训工作的定位与目标,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受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互动交流、分散实践—反思研修、校本培训—总结提升的培训模式。运用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探索相结合,观摩课堂实际教学和课后研讨反思相结合,课题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指导相结合等方法,切实提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整体素养。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20xx年9月份组织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理论与教育能力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学校领导亲自带队与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一起参加培训,培训后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回到自己的教研组,把自己培训的收获向同组的其他教师传达,起到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 2、20xx年10月份,组织全体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真上好一节公开课,同教研组的其他教师参加听评课,让每位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得到展示,使教师在学习中发展。 3、20xx年11月份,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师德培训,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相关文件,在提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素质的同时端正教师的思想状态,使教师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4、20xx年12月份,为了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人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教研与科研工作中,通过认真研究,按要求写出自己的教学模式或论文,谈出你在教研与科研过程中的实践收获或困惑,已达到研究的目的。

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汇总

附件1: 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要求,为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上饶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电教馆(站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省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市、县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为50节、80节以上、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龄在8年以上。 6、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近 5年获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县教育局认可,?课堂教学?经县(市、区评委会(市直的经市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下乡; 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过市级二等以上奖; 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比赛活动获过江西赛区二等以上奖; ④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⑤参加过经国家或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工作。 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8、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 9、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小学教师培养方案

文昌小学教师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教师是学校生命与发展源泉的观念,以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标,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一步优化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升师德形象,提高教师素质,为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培养领导小组: 组长:刘欣 副组长:张淑青 成员:刘全玲胡志荣张秀花张玲张国娟 三、培养目标: (一)对新教师的培养: 对新教师的培养分三步走:即“一年要入门,二年能称职,三年成骨干。”所谓“入门”就是要求青年教师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具有与我校教育教学需要相适应的能力与水平;所谓“称职”,就是要求青年教师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所谓“骨干”,就是要求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与研究中有一定见解,并取得优异成绩,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对骨干教师的培养: l.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学校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

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乃至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向“名师”过渡。 (三)对中老年教师的培养: 中老年教师是学校不可忽视的群体,学校要通过开展中老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中老年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老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以促进我校教师的均衡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培养制度: (一)新教师培养制度 1.凡在我校参加工作未满五年或者从外校调入我校工作未满两年者均为新教师,都必须接受我校的培训,先培训再上岗或边培训边上岗。 2.学校对新教师的培养采用导师制。为每一位新教师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三年),指导教师应对新教师的成长尽职尽责,新教师的成长状况纳入其指导老师业务考核范畴。 3.新教师每学期应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认真完成5篇能体现自己教学思考的课堂教学设计。 4.新教师要认真备课,教案必须写详案,课后应补写教学反思,作业要全批全改。 5.新教师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20节。 6.新教师每学期应自行组织两次学生反馈会,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形成书面认识,认真反思、总结、提高。 7.新教师应认真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学经验总结或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8.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新教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感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帮助和指导。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 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 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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