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洗衣房怎么规划

农村自建房洗衣房怎么规划
农村自建房洗衣房怎么规划

虽然现在回农村建房的人越来越多,也有不少刚刚建好房的家里就反映出现了各种问题,这也是因为选地和施工方面的问题。还有农村的包工头很多都不是很专业。仔细看完这篇文章,你就会知道真正的乡村别墅各个功能区是怎么规划的了。

真正的体面生活,源自对每一个核心需求的深度满足。一栋好乡墅,应该根据回乡人群的生活特性,配套不同的功能区。不仅是功能区本身应该满足定位,区与区之间,也应该合理规划。这里主要是跟大家分享一下,真正的别墅洗衣房是怎么做的?

普通乡村住房通常是直接将洗衣机放在阳台或者卫生间,洗衣机置于阳台,衣物晾晒时容易遮挡室内光线,有碍空气流畅;洗衣机置于卫生间,晾晒不便,机器易受水气影响,且洗衣时产生的噪音对室内的影响大。

宝家解析:

1、大户型配套完善,设独立洗衣房,家务活动空间更集中,且避免噪音干扰其它区域;

2、净面积10 ㎡左右,可自由设置收纳区、机洗区等,满足主人对品质生活的不同需求;

3、一体式洗衣池操作平台,高度800mm,手洗时无需过度弯腰,更轻松;

4、收纳区设柜子,吸尘器、扫帚、拖把等可有序存放。打开柜门,工具整齐排放,取用方便,关上柜门,满目玲琅被遮掩,干净整洁。

以上就是宝家乡墅科技关于洗衣房的做法,可以给大家作为参考。

深圳宝家乡墅科技有限公司,脱胎于中南五省第一家上市甲级设计院宝信云建筑,具有甲级设计院技术实力、城市别墅专业施工队伍、强大品牌建材供应链,专为城市精英提供回乡建别墅的生活场景解决方案和整体交付服务,以标准化产品的方式,整合供应链上的优质资源,全心全意为您打造百年家宅,详情请咨询公司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29386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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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家盖房子成本计算方法

农村自家盖房子成本计算方法首先看你是怎么样建,第一就是主体,从地基到第四层全部要到框架还是只是地基到地梁呢?第二要看板面的大梁多不多,第三要看你阳台的花样多不多。装修方面就更不用说了,有的人装修要十几万,有的人装修要几万就可以了。 例如:现只是一块空地,空地的面积是12米×12米=144平方米.二楼以上飘出1.5米.再加上基本的装修。 成本大概是多少?一、基础三万;二、楼层建筑面积576平方,每平方普通装修350元共计20万。大概在23万左右。 砖按240mmx115mmx53mm规格计算沏24墙每平方米墙面为128块火砖128x当地价=砖价, 钢筋为砖混13公斤/每米,筐架为15.5公斤/每米,建筑面积x当地价, 沏砖用水泥按单层160平米x3倍=540墙面连门头梁在内每10平米墙用1.1包水泥,沏砖细沙7方x当地价,沏砖可用沙浆160平米建筑面积2.5袋x45元, 石渣及石粉19至22方x当地价,水泥425标10吨,筐架14吨。你慢慢加算吧,沫灰才用石灰估计6方石灰膏。还包括水电,机械,各个方面的预算成本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应该是建材65% 人工30% 其他杂费5% 估计的价格有点问题,即便是农村也是一样的,现在影响最

大的就是建材,特别是钢材,每天都在涨,你要是选择钢筋混凝土成本就要超出你预算很多,砖混结构就会稍微低点,只不过抗震性各个方面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第一种、超强专业算法: 以25平米的院墙面为例: 查《工程定额》可知,抹灰层按2.5cm的厚度来计算: 水泥用量10.6kg/m2 每增加5mm厚度就加上 2.12kg/m2,减少也同理。 砂子用量42.8kg/m2 每增加5mm厚度就加上8.56kg/m2,减少也同理。 这样可知你25平米的院墙,需内外两面抹灰共50平米,按2.5cm的抹灰厚度来计算: 水泥需用量为10.6kg/m2×50m2=530kg 也就是11包水泥 砂子需用量为42.8kg/m2×50m2=2140kg 也就是2吨多砂子 先提供一个墙面抹灰的数据给你吧 查《工程定额》可知,抹灰层按2.5cm的厚度来计算: 水泥用量10.6kg/m2 每增加5mm厚度就加上 2.12kg/m2,减少也同理 砂子用量42.8kg/m2 每增加5mm厚度就加上8.56kg/m2,减少也同理 25平米的墙,考虑用红砖(标准砖),规格240×115×53 ,即其体积为0.0015m3。 砂浆采用1:3配比(由于是院墙,强度要求稍高点)。 砂浆含量为0.265m3/m3(每平方用量×水泥沙浆厚度即:10.6×0.025=0.265)

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08-11-6 阅读次数:3280 作者:佚名 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和农民住宅用地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玉山县城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古城溪、西至玉琊溪、南至工干群水库、北至梨温高速公路,约5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核心区、重点控制区和近郊区组成。核心区是指冰溪河以北、怀玉山大道(320国道)以南,城东路以西、金山大道以东区域;重点控制区是指三清山旅游服务区、武安山森林公园以及冰溪镇所辖的所有行政区域;近郊区是指重点控制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以内的范围,含岩瑞、六都、文成、横街、四股桥等(乡)镇的部分行政区域。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和进行房屋建设,都必须遵循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是指公安机关在册的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常住户口,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农业人口。城市非农业人口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第四条成立玉山县城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监察等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做好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严禁城镇居民和外地农业户在规划区范围内非法购地建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严禁为城镇居民非法购地建造的住宅发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六条建立规划区农民房屋台帐制度。由所在乡镇牵头,公安与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对规划区农村常住户口的人员结构、住宅用地、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台帐。台帐经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后,作为审批的依据,确认后的台帐分存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规划、房管、监察、行政村(含村级经济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申请条件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住宅。 1、原住宅面积低于人均30m2分户标准,又确需建房的; 2、因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重建的;

农村盖房设计大全!三十万以内的别墅-以后盖房不用找设计师哦

农村盖房设计大全!三十万以内的别墅,以后盖房不用找设 计师哦 一、新农村住宅户型户型一:地基:12m×12m占地面积:116平米,总建筑面积:213.53平米; 户型二地基:9m×13m占地面积:76.60平米,总建筑面积:185.11平米;三大材料用量估算:水泥44.64吨,钢筋6.932吨,多孔砖85.643立方米; 户型三地基:9m×12m占地面积:75.1平米,总建筑面积:119.7平米;三大材料用量估算:水泥32.28吨,钢筋4.753吨,多孔砖74.179立方米;

户型四:地基:12m×10m占地面积:109.68平米,总建筑面积:287.82平米; 二、双拼户型家里有两兄弟需要建房的可以考虑双拼的,一来兄弟间能有个照应,二来可以节省建筑成本。户型一地基:24m×10m占地面积:178.46平米,总建筑面积:284.2平米; 户型二地基:19m×12m占地面积:123平米,总建筑面积:

213.2平米; 三、独栋别墅户型独栋别墅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下有私家花园领地,是私密性很强的独立式住宅,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这一类型是别墅历史最悠久的一种,也是别墅建筑的终极形式。在城市里花50万买一百平米,在农村却可以建这样的别墅:户型一:地基:14m×15m占地面积:147.7平米,总建筑面积:366.4平米; 户型二:地基:13m×16m占地面积: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平方米;

户型三:地基:14m×13m占地面积:170.38平米,总建筑面积:412.72平米; 户型四:地基:8m×12m占地面积:88.7平米,总建筑面积:220.9平米; 四、精选小成本户型如果感觉以上房屋建筑成本太高,手头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考虑以下户型:户型一:地基:12m ×9m占地面积:80.3平米,总建筑面积:80.3平米;三大材料用量估算:水泥22.85吨,钢筋2.77吨,多孔砖57.702立方米;

2021年农村自建房合同(5篇)

农村自建房合同(5篇) 男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于,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1、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电线、水管等需用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天以上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用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块,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有乙方自理。

4、工期从XX年月日开始建设,到XX年月日必须完工,工期为天。 5、乙方要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严格管理,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按作业标准安全施工,若由于乙方人员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本着保质量的原则,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注需要经甲方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并在施工中若发现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4、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的意图施工,并有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5、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使用前必须把砖头浇水湿润,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达到“三个一”(砌筑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挤揉)。圈梁和挑梁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在砌砖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保证质量,墙面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 6、如果因乙方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及其甲方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或重做。 7、房屋建成后,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仍由乙方承担修理返工或重做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所需的费用,一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8、建筑过程中不管是打地皮或者房屋板面打板,都不能在夜间进行操作。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房屋若出现建筑质量问题(如圈梁、挑梁出现质量问题,房屋平面出现漏水等问题),乙方

乡镇私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

乡镇私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 乡镇私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 乡镇私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居建设行为和办事程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富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官乡私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上官乡辖区内在册常住农业家庭户 二、私人建设原则 (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上官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二)坚持一户一宅制度。有旧房的必须拆旧,即在新宅基地放样前,原住宅必须自行拆除或调剂给符合条件的其他村民。宅基地面积(含阳台垂直投影面积)按常住农业人口每人不大于4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3人(含)以上的农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农居建筑层次不得超过3层,檐口总高度不得超过10米,坡屋顶最高处不得超过3米。 (四)规划村庄(农居点)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办理农转用报批手续(待置换用地涉及报指标);涉及占用林地及其他规划控制区用地的,需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一般离村道3米 5米;河道3 5米压滤机滤布厂家;高压线水平3米,垂直5米);占用林地的办理地质评估报告。

(五)村庄建设规划和2层以上(含2层)) 3层的农居施工图,须由其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采用经批准的通用设计图。 (六)农居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工匠资质证书的村镇建筑个体工匠按实际批准建筑占地面积负责承建。 三、村庄建设规划(农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各村在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农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前,须由乡政府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必须以富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须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乡村镇建设办审核同意后,报市规划局审批。市规划局在审批前应组织专家组对规划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格后给予批复。规划经批准后,各建制村应对规划进行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庄建设规划,应对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划定建设用地时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特别是存在台风、洪涝、山体滑坡及地质条件不稳定等隐患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四、私人建房审批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宅基地: (1)具有本村户籍,生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达到法定婚龄的,(以派出所分户为准),可分户申请宅基地,但父母与同在本村居住的子女,丈夫与妻子不得分户申请宅基地。

农村个人建房管理通知

---------------------------------------------------------------范文最新推荐------------------------------------------------------ 农村个人建房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人建房在规划、用地、建筑设计、外形、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突出山区特色,高起点、高质量、科学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农村个人建房必须服从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数量和规模,实现城乡规划一盘棋,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发展新格局。 2、节约用地原则。农村个人建房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原则,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集中集约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建房由村庄向集镇、一般村向中心村、小自然村向大自然村集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改进农村建房模式,推行全坡屋顶式、多层式、集中连片建房,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 4、以人为本原则。本着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 1 / 8

危房改造解困工程、移民下山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5、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村庄和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批地、再建设的原则,按程序规范审批农村个人建房。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严格用地条件,切实保护土地资源 农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即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等场地,属于拆旧建新的,必须先拆后建。新建、扩建、改建个人住房的,必须符合下列土地和建房条件: 1、建设用地条件。 (1)每户原有住宅占地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予批准新宅基;人均占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或人均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不予批准新宅基。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征用、购买、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4)农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异地新建房屋除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原有住宅占地面积小于140平方米或人均占地面积小于30平方米。 ②与村委会签订了退回原宅基地用地协议的(拆旧建新的除外)。 ③农村村民零星建房必须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XX镇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建房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和《XX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审批原则坚持依据规划,“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依法审批的原则。 二、审批条件 1.符合XX镇村庄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按规划选址、超面积、破坏生态环境、损毁历史文化遗迹等建房申请,不得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2.符合异地建房条件的应与其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建新必拆旧,否则不得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 3.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建房用地(包括附属用房等)面积标准为:小户(1人)使用耕地不超过4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50平方米; 中户(2-3人)使用耕地不超过9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05平方米;

大户(4人以上)使用耕地不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40平方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房申请不予批准: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2.已享受过拆迁安置政策的; 3.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抵押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4.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5.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四、引导建设 1.引导农村居民到中心村建房,大力推行跨村聚集。 2.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建设三层以及三层以下且不设地下室的农村住房,提供《XX镇村居标准图集》,供农村居民建房选择。 3.每个村庄的中心村及有条件的保留点的房屋户型风格、外立面应基本一致。 五、审批程序 1.农村居民(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建房申请书、户口簿、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及股

乡镇农民建房实施管理办法

@@@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秉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镇村庄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许可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农民建房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村(居)委会分别成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民建房的规划报批、用地报批和监督巡查,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三、建设规划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农民建房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建房点内,引导农民建房有计划地向集中建房点集中。对零星建房的,原则上停止审批,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属危房改造的,在符合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集中建房点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历史文化名村、风景名胜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村民建房的,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建房要求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方可申请使用宅基地: (1)、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村民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确需分户建房,且原建筑面积低于人均40平方米的; (2)、灾毁或实施村庄规划改造需要拆迁的; (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拆迁的; (4)、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且确无住房的; (5)、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6)、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新选建房地址在规划区内,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并将原有住房拆除的; (7)、无住宅用地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宅基地 (1)、不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 (2)、拆旧建新不同意将老宅基地退还集体或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 (3)、有转让、出租、赠予房屋行为的; (4)、原有宅基地面积确能解决分户需要或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 (5)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建房的; (6)国家政策规定其它不宜批准的。 第十条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集镇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用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面积均含附属房。 第十一条村民建房规划以户为单位,大力提倡联排式建设,每户楼层原则上控制在三层半之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

简单实用农村自建房设计图

简单实用地新农村自建房设计图 层数:三层结构形式:砖混结构主体造价:24-28万 开间:11.64米进深:10.74米占地面积:未知建筑面积:314.6平方米 图纸内容 建筑图:建筑设计总说明、一层平面图、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屋顶平面图、正立面图、背立面图、左立面图、右立面图、1-1剖面图、节点大样图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结构图:结构设计总说明、基础平面图、基础详图、二层结构图、三层结构图、屋盖结构图、屋面结构图、节点配筋图、楼梯平面图、楼梯剖面图、楼梯配筋图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设计功能 一层:客厅、棋牌室、工具间、卫生间、储藏室、车库 二层:卧室、卧室(附阳台)、厨房、餐厅、卫生间 三层:起居室、主卧(附更衣室,卫生间,书房,阳台)、2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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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和建 议

关于做好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和 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广大农民的经济收入稳步提高。农民手里有了钱,最迫切的愿望就是修房造屋,改善自己的居住状况。于是,各地农村掀起了建房热潮。一幢幢漂亮、气派的农房,成了新农村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然而,令人忧心的是,农民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却屡屡发生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沉重的损失,成了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不和谐因素。农民所修建的住房一般都只有二、三层,二、三百平方米,无论是施工规模,还是施工难度,都无法和城市建筑工程相比,但城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率相对很低,而农村近年来因建房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却居高不下。我县因农村建房施工发生施工人员伤亡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案件每年都有十多件,而且,这还不包括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的部分纠纷。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者造成施工人员伤残,重者造成死亡,经济损失少则数万元,多则一、二十万元,不但使受害者及其家属承受巨大的心理伤痛,还不得不垫付巨

额的医药费,而且雇主和房主也面临着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经济索赔,背负着沉重的经济负担,有的还因经济赔偿问题引发新的纠纷。面对这种状况,我们不得不思索:农村建房为何安全事故频发? 一、目前农村建房安全现状 近几年,我县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农村普遍掀起了“建房热”,这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的富裕程度,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问题.由此引起的质量安全问题和纠纷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处理也越来越难.它严重困扰着我们建设主管部门。怎样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政府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一是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规模快速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增加,占农村建设总投资的比例逐年上升,我国每年农村住宅竣工面积都保持在6亿平方米以上,农村住宅建设逐步注重质量和功能,新建住宅中楼房所占比重逐年增长。二是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事故有所上升,虽然近年来重大房屋垮塌质量事故发生在城区内的逐年减少,但质量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或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并呈上升趋势。 二、当前农村建房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自建房合同样本(最好)

建房合同 甲方(负责人):(姓名) 乙方(承包人):(姓名)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臵在,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天以上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年月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要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并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罚款,视情节严重而定,会在支付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4、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的意图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督查。 5、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使用前必须把砖头浇水湿润,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个一”砌筑法,即(一块砖、一铲灰、一挤揉)。砖与砖的沙浆饱满度要达到85%以上,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在砌砖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墙面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最顶楼墙与下一层墙偏差不能大于10毫米。

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建房需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房管理包括宅基地及其建设活动管理。 农村村民建房涉及到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应当按 照城镇和集镇规划执行。 第三条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集体土地建房或者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民建房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集中建房点中心村建设”的宗旨,遵循“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地、劣地和废弃地,一般不准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农村村民到乡镇规划选址的中心村新型农民住宅小区建房,推进农村村民集中居住;鼓励拆旧建新,积极推进“空心房”拆除和农村土坯房、架子屋改造。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遵循村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㈠县城规划区(含新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由所在地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会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现场踏勘提出选址和用地意见,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全市农村建房均按照“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及各区(市)“三集中”规划在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统一建设,严格控制农村房屋零星分散建设。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对全市农村建房实施统筹协调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管理依据 农村建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各类房屋建设。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村镇建设规划是农村建房管理的法律前提。要使农村建房纳入法制管理范围必须实现农村区域的规划满覆盖。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总体规划、川西农居风貌保护建设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实现规划满覆盖,将农村建房全部纳入规划控制范围;并严格按照以上规划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实施农村建房管理,积极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中心城区、六个组团、八个县城、三十个重点镇的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施“新居工程”的意见》(成建委发[2004]673号)的分工职责依法进行建设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非城市建设用地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成都市非城市建设用地区“新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成建委发[2005]433号)的分工职责依法进行建设管理。 中心城区、六个组团、八个县城、三十个重点镇的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建房,各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成委发[2006]24号)和《关于分解下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市级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成推办[2006]22号)的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建设管理。 农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法定的宅基地使用标准。农民到符合规划和审批要求的新房居住后,原宅基地必须还耕复垦。 二、坚持“三个集中”,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管理

2016农村自建房包工包料合同

2016农村自建房包工包料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甲方在南庄村处建房屋两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工程面积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工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纳乙方自带建筑所需一切工具~包括施工一 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搅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械木等~木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乙由乙方自行解由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 二、承建项目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甲方房屋主方体工程的建筑~包包括楼顶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磨 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建筑面积按相关民俗按楼建面平方米计面 / 4 算~屋檐滴水处每平方米按每处(楼面平方米方1/2)费计算~即楼楼面平方米是( )元/平方米~屋檐滴水处是平(贰佰元贰)/平方米。 先预付预元整(大写: )。工程如在。

农历年月日完成外墙砖、屋内格月墙及屋顶楼平完工。墙 付款元整(大写: )。内墙及地平及外墙砖完工付墙款款元整(大写: )。剩余部分经甲方验收合格剩 后。 四、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的水电~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乙按设计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的织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责。责 2、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在、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量方停工或整改。方 3、房屋建成后甲方发现质量问屋题的~如:题 1)~所进材料一定确保质量~包括材:: 红砖、河砂、碎石石、石灰、水泥、楼板~板钢材、水管、下水管、下铁钉、扎丝等。等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平不平、开裂不; / 4 主体柱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不梁断裂、露筋梁;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等等板))~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损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维 4、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地面平~墙体正粉刷平整~杜粉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门面贴瓷砖合。。 六、注意安全

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各种惠农政策的施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我乡农民建房的积极性热情高涨,农民建房户数逐年上升,造成建房与用地矛盾十分突出,无序、随意建房愈演愈烈。针对这些问题,由乡政府国土管规划所牵头,组织六村书记、群众代表就我乡规范农民建房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农村建房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 一、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规划执行滞后,布局杂乱无序。近年来,乡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但我乡村庄规划执行相对滞后,全乡6个行政村,在已制定规划的村中,多数村认为规划不切合农村当前实际,难以操作,因此按规划执行的村少。许多村民建房随意性强,多数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道路两侧建房,哪里地势好、交通方便就在哪建,致使许多村庄是年年做新房,年年无新村,房屋横竖不齐,朝向不一,杂乱无章。 (二)手续繁琐,助长违规。以往农村建房都是由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批即可。而现在进行了规划,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这样无形中给建房者带来了一些不方便。一方面农村建房首先要了解规划,哪些地方可以建,哪些地方不能建,其次建房要先写申请,要层层上报,还要由审批机构派人员实地勘察;另一方面,如遇到预留的公告设施,各种基地建设用地新农村用地的地块,则要进行置换协调,这样一来,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几个月,甚至更长。使建房者产生厌烦感,转而不经批准,自行选地建房。 (三)未批先建,少批多占,违法用地较为突出。农民建房随意性较大,建房选址基本上以农民自选为主。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甚至一户多基等违法用地的现象大量存在。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乡农村违法用地建房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变革的新情况,既有生产生活观念上的原因,也有法制和经济利益方面的关联。 (一)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违法占地建房现象普遍。在大塘,不少农民群众对土地基本国策意识淡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想上的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致使农村建房不依法依规、多占宅基、超标准占宅基的无序化现象越来越普

农村自建房清单成本

农村自建房清单成本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2017年农村自建房清单成本 一,农村自建房用料清单: 1、框架结构: ①水泥用量175-190Kg/㎡ ②用砖量110-130块/㎡ ③钢筋用量35-40Kg/㎡;公共建筑50-60Kg/㎡:厂房:70Kg/㎡ ④外墙抹灰0.7-0.9建筑面积 ⑤内墙抹灰面积=1.7倍建筑面积 ⑥粘灰面积=2倍建筑面积 ⑦水泥地面抹灰3㎡/袋 2、砖混结构: ①水泥用量160Kg/㎡ ②用砖量140-160块/㎡ ③钢筋用量18-20Kg/㎡ ④外墙抹灰面积=0.7-1倍建筑面积 ⑤内墙抹灰面积=1.7倍建筑面积

⑥室内抹灰面积=3-3.4倍建筑面积 ⑦240砖墙 529块/m3;370砖墙 522块/m3;490砖墙 518块/m3;120砖墙 552块/m3;180砖墙 539块/m3;60砖墙 606块/m3 ⑧外墙瓷砖面积=0.3-0.33倍建筑面积 3、损耗 外墙瓷砖:横贴20-25%;竖贴10-15%。 二、农村自建房成本计算 1、砖按240mmx115mmx53mm规格计算沏18墙每平方米墙面为97块火砖97x当地价=砖价。 2、钢筋为每平米13公斤,筐架为15.5公斤每平米建筑面积x当地价。 3、沏砖用水泥按单层160平米x3倍=540墙面连门头梁再内每10平米墙用1.1包水泥,沏砖细沙7方x当地价,沏砖可用沙浆王160平米建筑面积2.5袋 x45元。 4、石渣及石粉19至22方x当地价,水泥425标10吨,筐架14吨。 5、沫灰才用石灰固计6方石灰膏。还包括水电,机械,各个方面的预算 三、户型参考造价 1、毛胚房砖混400-1000/㎡,框架600-1600/㎡

衡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

衡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为加强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4】11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 , 结合我市实际 , 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 建造住宅应相对集中,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尽量 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纳入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占用耕地的,应按有 关规定开垦耕地补充。 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的涉及农用地 转为建设用地的农村宅基地应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全市其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应报 市人民政府审批,实行计划管理。年初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县 级人民政府)将全年审批农村宅基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耕 地计划总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具体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

审批,审批规模不得超过市人民政府批准计划总量。 第四条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在市本级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其他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住房拥挤,用地面积未超过《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上限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集镇、城镇规划以及进行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或房屋征收需安置的。 4、申请人是所辖区域的村民,且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5、原址房屋确需翻建,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 或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审批村民建房: (1)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2)擅自将原住房改作经营性住房的; (3)出卖、出租、赠与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次申请建房的; (4)违法占地或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 (5)征地拆迁过程中按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安置的; (6)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未满三年的,但因婚嫁、 军人退伍或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等确需迁入的除外;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奉贤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农村村民,是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户口已迁回原所在地的小城镇户籍、自理口粮户及因征地享受“镇保”转为非农户口的人员。 (二)个人建房,是指由单户村民自行建造住房的活动。 (三)集体建房,是指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新建农村村民住房的活动。 第四条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土局”)负责本区内村民建房的规划和用地管理,对镇政府的村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核发证工作进行监管,对建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建房审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规划和土地管理所是区规土局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的管理工作。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交委”)负责本区村民建房的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负责指导农村村民住房配套设施建设。 区政府和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管理。镇政府受区规土局委托,审核发放个人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个人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按季度向区规土局报备相关审核发证情况及相应的竣工资料;受区建交委委托,进行个人建房安全质量的现场指导和检查。 区发改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供电、供水等有关部门和有关镇政府、村委会,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试行办法。 第五条镇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全盘考虑、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村民建房应当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统筹安排,有序进行。 村民建房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 第六条村民建房遵循集中建设的原则,逐步向建成区和城镇集中,较偏远的农村应向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集中。镇政府应当按照批准的村镇规划布局方案合理确定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布点、范围和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村民建房的各项管理工作。区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建房技术与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村民建房法律意识。 第七条村民建房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区规土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各镇村民建房的用地需求,综合平衡,确定村民建房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分解下达到各镇。镇政府审核建房申请,应当符合区规土局分解下达的村民建房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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