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1、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责任制。发现恶性肿瘤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首诊医生立即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将报告卡送医务科。

2、登记簿与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字迹清楚。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报、误报、漏报等引起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3、未经门诊直接住院的肿瘤病例,由住院部经治医生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将报告卡及时送医务科。

4、放射、病理、影像等科室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将结果报告给临床医生,由首诊医生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报告。

5、对于已经报告的肿瘤病例,首诊医生应在所有相关资料上注明“已报”字样。

肿瘤病例报告流程

肿瘤登记管理制度

1、确定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制订传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细则,完善激励机制,订立奖惩办法。

2、组织实施医务人员肿瘤登记报告的业务培训。

3、监管肿瘤登记报告流程。包括登记、报告、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定期对肿瘤登记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汇总相关数据,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肿瘤病例,督促医生填写报告卡交网络直报员补报。

5、每月通报情况,包括肿瘤登记报告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情况,以及相关的奖惩结果。

6、年终做好检查,写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7、接受上级检查,积极配合。

1、肿瘤登记漏报的自查自纠由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务科具体负责实施。

2、检查内容为各科室的各种登记资料。

3、每次检查前发放自查自纠的通知与相关表格。医务人员知晓肿瘤登记漏报自查自纠的整个流程。

4、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适时提供指导,对一些项目填写不齐或缺项错项的表格责成原科室重填。审核合格后将相关表格交医务科。

5、肿瘤登记报告人员负责相关表格的汇总,将查出的漏报病例及时上报。将对各科室进行奖惩的表格交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执行。

6、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将奖惩结果通报全院。

1、肿瘤登记报告人员和有关行政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有关肿瘤登记报告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肿瘤登记报告相关知识培训。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肿瘤病例诊断、登记及报告等。

4、新入院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肿瘤登记报告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