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农村信用社柜员制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规定

(财务会计)农村信用社柜员制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规定
(财务会计)农村信用社柜员制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规定

农村信用社柜员制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规定

会计核算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柜员制营业网点会计核算手续,确保业务持续、稳步发展,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XX农村信用社柜员制管理办法》,结合柜员制营业网点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柜员制劳动组合方式的XX农村信用社所属营业网点。

第三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包括帐务设置、帐务组织、存款业务的处理、其他业务的处理、代理业务的处理、利息的核算及工作班轧帐、日终结帐等全部过程。

第四条柜员制营业网点必须以计算机作为会计核算手段。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正常存款业务实行单收单付,柜员负责;其他业务实行双人经办,互相控制的核算原则。

第六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核算必须做到先收款后记帐、先记帐后付款,当时记帐,一户一清,当日结帐,完全相符。

第七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现金、重要单证、帐簿的交接,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交接登记簿。柜员间的交接,由主管柜员进行监督。

第八条营业网点自行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应由主管柜员或主任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帐务核算方式:

一、正常业务。

⒈储蓄业务包括:

活期开户;活期存款存款、取款、转账、结清;定期开户;定期存款、取款、本利续存、部分提前支取、结清;帐户挂失冻结;密码冻结;修改客户资料。

⒉对公业务包括:

开立对公帐户;对公户续存、支取、结息、支票、汇票业务;同城转帐、委托收款、付款、承兑、贴现等业务。

⒊信通卡业务(含齐鲁乡情卡、医疗保险卡,下同)包括:

一卡、一本通开户;一卡、一本通本地续存、取款、结清业务;挂失冻结;密码冻结;一卡、一本通异地存、取款业务;一卡、一本通POS消费、ATM取款等。

⒋内部户账务处理:

内部户的开户、消户、记载、转帐等

由营业柜员单独完成帐务记载,由计算机根据输入帐务的有关要素,自动对应记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帐户。即形成完整的复式记帐,帐务对应科目当时自求平衡。

二、其他业务。

⒈电子汇划

⒉联行业务

⒊委电、委邮4

⒋委托收款、委托付款

⒌其他业务

由营业柜员(或综合柜员)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方帐户的记载,从而构成复式记帐;两

者的平衡在日终结帐时,根据对应关系进行平衡。

三、辅助帐务记载。

主要是指相关的帐务记载与登记簿记载,由计算机根据输入的有关要素,自动对相关帐簿进行登记。

第十条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没收、死亡继承过户和死亡绝户的划款,应根据县级或县级以上有权部门签发的判决书、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经县级以上领导签章同意,由综合柜员、主管柜员复审后交营业柜员办理。

第三章计算机应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柜员制营业网点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必须是经过网络中心或县联社计算机管理部门鉴定或授权使用的合格应用软件、及设备,不得自行开发或购置软件、设备。

第十二条实行柜员制营业网点的计算机系统应采用多用户、分时操作系统(如UNIX/LINUX 系统等);

一、硬件配置应按柜台和柜员岗位设置终端,并配备有一定的应急补救设备;

二、备用设备、源程序必须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安全存放,并严格限定接触人员范围。

三、应用软件、网络、防火墙、杀毒软件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购买、施工、安装,并进行统一的设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配置。

第十三条柜员制营业网点的计算机使用和维护应严格按规定执行,操作员必须做到:签到人在,离柜签退。

第十四条所有柜员应严格保管各自计算机操作口令,尽量使口令复杂,不易被别人猜出。

第四章人员组织

第十五条根据综合业务柜员制岗位设置,各营业网点岗位设置如下:

一、大社营业室,拟按7人设置,乡镇信用社营业室可按6人设置(少一名负责票据交换及

联行工作的营业柜员),业务量较少的信用社营业室可参照分社的人员设置:

1、主管柜员:设1人

(1)负责本社的内部管理,保管登记各种登记簿,定期不定期对账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日常核算及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2)掌管使用票据交换章、县辖联行章、汇票专用章、标识码、结算专用章等。

(3)掌管一把库房钥匙,与综合柜员共同负责款项、箱包等出入库工作。

(4)按规定审查大额款项的解付汇划、费用开支、应收应付款项的列支及错账冲正。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与库内现金、有价证券;每月至少三次对柜员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及现金进行抽查。

(6)负责大额提现、利息收支、错账冲正、抹账、积数调整及存款查询、挂失、质押、冻结等特殊业务的审签、授权工作。

(7)柜员临时离岗,负责清查柜员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并与现金库存簿及计算机中查询的凭证使用情况核对相符。

(8)负责组织营业室的日结、月结、试算与决算工作及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查上报。

(9)负责实施本社(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兑现。

(10)负责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与运行,定期更换ROOT密码的更换。

(11)及时处理解决营业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综合柜员:设1人,

(1)负责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取、登记和保管,办理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的调拨工作。

(2)负责掌管使用现金讫章(仅用于现金的上解与下拨)。

(3)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本社(柜)现金领用、上缴,并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营业终了,负责自身库存与各柜员的钞箱累计,并与总库核对,使之相符。

(4)负责款项的上解、下拨、票币整点等工作,及时编制现金计划,在规定的库存限额内合理调配现金。

(5)负责各柜综合核算、账务汇总、核对、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及其它各种手工账簿。

(6)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与发放,保管质押品及有价单证。

(7)负责内部转帐,票据交换、联行汇差等帐务核算。

(8)负责对公开销户的登记及向人民银行备案工作。

(9)登记《计算机工作日志》,掌管服务器开机密码及SFEB、tfeb用户密码,每日负责开关机及启动联机。

(10)与主管柜员共同负责库款、箱包及其它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工作,协助主管柜员每日清库。

3、营业柜员:设3人,其中1人主要负责票据交换及联行工作。

(1)负责日常人民币储蓄和对公业务的操作,记载库存现金分簿,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用、保管,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及大额支现登记备案,负责票币的整点、挑剔、捆扎及有价单证的兑付工作。

(2)办理营业用重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用和保管。

(3)掌管本柜业务公章、业务清讫章及个人名章,并按规定保管使用。

(4)人员交接和临时离岗按要求办理交接和签退手续。

(5)营业终了,轧记当日经办业务,核对记账凭证、现金与柜员轧账表,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将掌管的印章、凭证及现金等全部加锁入库保管。

(6)办理福彩、退休工资、城市低保、代发工资、代收话费等代收付业务。

(7)负责联行及票据交换的提入提出。

(8)接收代办站报帐等业务。

(9)负责本柜计算机及其他业务机具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协助迅速解决。

4、借据管理:设1人

(1)负责日常人民币储蓄和对公业务的操作,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

(2)负责贷款的发放、收回的现金核算工作,及编制信贷业务报表工作。

5、事后监督:设1人

(1)负责对综合柜员及营业柜员办理的业务进行逐笔勾对。

(2)并负责代收代付业务的复核工作。

(3)负责每日帐簿的打印、传票的装订与管理。

(4)对各柜员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监督再销号。

(5)编制会计报表。

二、分社拟按4人岗位设置:

1、会计主管:拟设1人,分社负责人。负责大额提现、利息收支、错账冲正、抹账、积数调整及存款查询、挂失、质押、冻结等特殊业务的审签、授权工作。

2、综合柜员及兼事后监督:拟设1人。主要负责现金调拨,凭证调拨与管理,帐表、传票的装订打印,及事后监督工作。

(1)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现金领用、上缴,并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营业终了,

负责自身库存与各柜员的钞箱累计,并与总库核对,使之相符。

(2)负责输出打印各种传票及账表的装订等工作。

(3)负责款项的上解、下拨等工作,及时编制现金计划,在柜员之间合理调配现金。

(4)负责各柜综合核算、核对、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及其它各种手工账簿。

(5)及时记载《计算机工作日志》。

(6)与柜员共同负责库款、箱包及其它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工作,协助主管柜员每日清库。

(7)每日负责逐笔勾对营业柜员的帐务流水,及重要空白凭证的二次销号。

(8)每月编制会计报表

(9)保管质押品及有价单证。

(10)需要办理的其他工作。

3、营业柜员:设2人,主要办理门市业务,接收代办站帐务及代收付业务;其中1人负责借据管理。

(1)积极开展柜面业务宣传,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准确快捷地为客户办理业务,诚恳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严格执行各类业务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记载账务。

(3)负责记载库存现金分簿,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用、保管,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及大额支现登记备案,负责票币的整点、挑剔、捆扎及有价单证的兑付工作。

(4)办理营业用重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用和保管。

(5)掌管本柜业务公章、业务清讫章及个人名章,并按规定保管使用。

(6)人员临时离岗按要求办理交接和签退手续。

(7)营业终了,轧记当日经办业务,核对记账凭证、现金与柜员轧账表,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将掌管的印章、凭证及现金等全部加锁入库保管。

(8)负责本柜计算机及其他业务机具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与大社联系并协助迅速解决。

三、分社按5人制岗位设置:

1、会计主管:设1人,分社负责人,为本网点的会计主管,负责各柜员的业务授权及柜员管理等。

2、综合柜员及事后监督员:设1人。主要负责现金调拨,凭证调拨与管理及事后监督工作。

(1)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现金领用、上缴,并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营业终了,负责自身库存与各柜员的钞箱累计,并与总库核对,使之相符。

(2)负责款项的上解、下拨、辅助票币整点等工作,及时编制现金计划,在柜员之间合理调配现金,负责营业柜员现金收付5万元以上的复核工作。

(3)负责各柜综合核算、核对、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及其它各种手工账簿。

(4)登记《计算机工作日志》。

(5)负责勾对各柜员的当日帐务流水。

(6)每日打印各种账簿及传票的装订保管。

(7)负责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的二次销号。

(8)与柜员共同负责库款、箱包及其它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工作,协助主管柜员每日清库。

(9)每日负责逐笔钩对营业柜员的帐务流水,及重要空白凭证的二次销号。

(10)保管质押品及有价单证。

(11)需要办理的其他工作。

3、营业柜员:设2人,主要办理门市业务,接收代办站帐务及代收付业务。

(1)积极开展柜面业务宣传,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准确快捷地为客户办理业务,诚恳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严格执行各类业务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记载账务。

(3)负责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用、保管,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及大额支现登记备案,负责票币的整点、挑剔、捆扎及有价单证的兑付工作。

(4)办理营业用重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用和保管。

(5)掌管本柜业务公章、业务清讫章及个人名章,并按规定保管使用。

(6)人员临时离岗按要求办理交接和签退手续。

(7)营业终了,轧记当日经办业务,核对记账凭证、现金与柜员轧账表,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将掌管的印章、凭证及现金等全部加锁入库保管。

(8)负责本柜计算机及其他业务机具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与大社联系并协助迅速解决。

4、借据管理员:设1人。

(1)负责日常人民币储蓄和对公业务的操作,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

(2)单独接收代办员上报的发放和收回的贷款,并记载贷款手工帐。

(3)负责贷款的发放、收回的现金核算工作,及编制信贷业务。

第五章事后监督

第十六条事后监督及风险控制。

一、基本要求:

1、检查监督工作采取本级监督与集中监督两种形式,本操作规程以本级监督为主,待事后监督程序完善后重新修订集中监督操作规程。

2、检查监督工作由各信用社主管柜员负责。检查监督与柜台业务要严格人员与时间的分离,对各项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3、事后监督柜员对营业柜员日间办理的各项业务随时查询,对营业柜员每天交来的传票逐笔进行审核,每日日终,各柜员账务轧平后,各柜员分别列印当日流水交主管柜员勾对,主管柜员原则上应对当日流水勾对,特殊情况必须于次日上午勾对完毕。

4、事后监督柜员负责对本社所有柜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各项会计出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对柜员的日间业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最迟于次日将柜员经办的业务传票与账务全部审核完毕,整理装订入档。

5、事后监督柜员对审核或现场监督发现的柜员差错要序时登记会计差错登记薄,及时反馈给责任柜员并经责任柜员签章确认后,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按规定进行更正处理。自身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管辖社,同时将处理纠改情况在登记簿上注明。

二、检查监督的方式与内容

检查监督本级监督分为现场监督与事后监督两种,现场监督以计算机监督及实地察看为主,事后监督以手工监督及检查辅导为主。检查监督的内容为日常业务处理的合规合法性及操作程序、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1、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指事后监督柜员用终端查询柜员经办的各项业务及临柜观察柜员业务处理过程。

(一)临柜监督

1.临柜观察柜员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调拨与管理等内部、门市业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操

作程序,是否执行各项会计出纳基本制度规定,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有无违规操作,制度执行是否有漏洞,需主管授权业务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日间,监督营业柜员的库存超限额部分是否及时上缴综合柜员,日终,监督综合柜员将本社库存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3.每日日终及柜员临时离岗,清查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正确,有无空库、白条抵库、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等违规现象。

(二)计算机终端查询监督

营业期间,事后监督柜员根据业务情况或柜员交来的业务传票,随机查询其计算机账务处理情况,并对10万元以上大额汇划与转账业务实行重点监控,检查是否有记账不及时、记账串户、违规记账、要素输入错误等问题。鉴于主管柜员办理授权业务,查询时,可使用营业柜员终端,营业柜员输入操作代码及密码后,营业柜员必须在场由主管柜员进行查询。

2、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的会计业务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落实到实处,达到会计业务处理合规、合法,会计核算准确、真实、完整。

(一)手工监督

1.传票资料的监督

(1)客户提交的凭证是否本单位应受理的合法凭证;

(2)使用的凭证种类是否正确,其具体内容、凭证联次、附件张数是否完整,日期、金额及大小写等要素是否齐全正确;

(3)打印的存、取款凭条的户名、储种、金额、期限等与客户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4)各种签章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印章日期是否及时更换,会计分录是否齐全正确,是否折角验印;

(5)各种联行结算凭证是否符合联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票据的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有无不符合规定或超期和签发远期票据现象;

(6)操作代码与当时传票的柜员名章是否相符;

(7)对柜员使用的门市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监督销号。

2.有关处理手续的监督

(1)现金支取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2)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贷款管理有关规定;

(3)存、贷款开销户是否符合规定;

(4)会计科目、账户的使用是否正确,有无记账串户、违规列账现象;

(5)提前支取的存单(折),柜员是否将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填写在存单(折)上,有无存款人的签名;他人代支的有无代支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及签名;

(6)错账冲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经过主管柜员审签,处理手续是否正确;

(7)各种挂失、冻结、抵(质)押及解除处理是否正确,合规;

(8)传票入账是否及时正确,是否当日结账;

(9)开户单位购买凭证时,填写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是否按规定加盖预留印鉴,领取的数额、种类、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存、贷款是否按规定结算,利率使用是否正确,利息收支是否按规定纳入表内、外科目核算;

(11)有无违规划拨资金现象;

(12)开户单位更换印鉴后,其书面申请书及更换印鉴申请书和原印鉴卡片是否附于有关传

票后,清户的,是否正确办理清户手续并计算利息,传票后是否附有该单位的印鉴卡片,并注明销户日,是否及时收回销户单位剩余的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及开户许可证正本;

(13)他行票据是否做到收妥抵用,空头支票是否及时办理了退票手续并按规定收取结算罚款。银行汇票资金是否及时纳入相应科目核算,有无压票或签发空头汇票现象,汇票划汇是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收到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及时处理,托收承付部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扣收滞纳金。应解汇款科目核算是否准确,支取款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14)各项业务收费是否齐全、合规,入账是否及时、正确;

(15)表外科目传票的编制是否真实有效;

(16)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科目除正常结算资金占用外的收支列账是否经过审批;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的列支是否合规、签章及入账手续是否齐全;

(17)代办员报账是否超期,备用金领取是否合规;代办费计算是否真实、正确,列支是否符合规定;

(18)各项计提是否按时、合规、正确;

(19)联行往来账业务入账是否及时,汇差轧计是否正确,电子汇兑往来账清单记录是否与相关凭证要素相符,日终联行各种报表、传票等打印是否齐全、签章是否合规;按月勾对往来账,有无占用、套取联行资金现象;

(20)县辖往来账报单的使用种类、要素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报单与附件的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等是否一致,有无涂改、挖补现象,印章是否齐全,有关凭证是否及时入账。签发错误的报单是否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传票的附件,联次是否齐全,号码是否相符。次月5日前是否结转汇差;

(21)按照业务对转关系,审查内部往来业务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记账凭证与实际业务内容是否一致,每月是否及时对账并核对相符;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计算是否准确,入账是否及时;上解下拨款是否当日入账,现金收、付传票的金额、日期与内部往来科目传票金额、日期是否相符;有无违规占用内部往来资金现象;

(22)其他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合规。

3.账务核对审查

每日检查监督保留的手工账与计算机账核是否一致,相应的账卡、账据、账簿核对是否一致。

4.勾对流水

根据各柜员当日打印的业务流水,逐笔与传票进行勾对,审查传票内容是否与流水记载一致,有无随意空走账或其他违规账务处理现象,勾对无误后,应签章负责。

(二)检查辅导监督

检查辅导监督是指核算会计主管每月履行检查辅导岗位职责对各柜员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柜员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库存现金、经办的业务及主管柜员审核过的传票、账务进行复审。对存在的违规违章问题、及时帮促纠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柜员制营业网点柜员操作的控制:

一、口令控制。每个操作人员的口令必须严格保密,定期更换,更换周期不得超过7天;口令不得在终端上直接显示;口令设置既要有一定的破译难度,又要易于记忆。

二、操作员号控制。应根据本营业网点的实际需求,由系统软件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员号范围的限定,操作员号应每人一号,不得擅自改变。

三、终端控制。在系统参数的设置上,应进行终端数量的控制,并根据营业网点的现实需求进行限定。

第十九条柜员制营业网点每笔的现金发生数额和结存数额建立相应平衡核对关系。

第六章帐务设置

第二十条柜员制营业网点应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流水帐、分户帐和登记簿。

一、总帐。按一级会计科目设置,于帐务平衡后由综合柜员打印出满页的总帐纸记录。

二、明细帐。用于内部往来、利息支出等资金的明细核算,由综合柜员打印出满页纸记录。

三、分户帐。按储蓄种类,分储户设置,根据记帐凭证逐笔连续记载。由柜员打印满页和销户帐页。

四、日记流水帐。由计算机按营业日经办全部业务顺序进行记载。

五、登记簿。按《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登记簿。柜员制营业网点应设置以下基本登记簿。

(一)开户销户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实际开户、换折和销户业务发生的帐务记载同时登记。

(二)挂失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实际挂失业务的处理进行登记。

(三)现金库存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发生的现金业务逐笔登记。

(四)储蓄存款同城划款登记簿。根据实际发生的同城转帐划款和同城通存通取业务同时登记(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五)储蓄存款异地托收登记簿。根据实际发生的异地托收和异地通存通取业务登记。

(六)交接登记簿。可采用手工登记的方式建立,主要反映营业网点内部发生的现金、重要单证、印章、帐簿等的交接事项。

(七)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实际领用、签发、换折、作废发生的数量进行同时登记。

(八)有价单证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实际领用、签发、作废、兑付和上交发生额进行同时登记(结存分为未用结存和兑付结存)。

(九)代保管有价单证登记簿。由计算机根据实际委托、提取业务发生额进行同时登记。

(十)差错登记簿。由根据计算机取得修改差错的授权时间、操作员姓名、分户帐帐号或帐户名称等进行登记。

(十一)操作员工作日志。由计算机根据开机时输入的操作员口令等生成,按照时间顺序自动登记开机时间、操作员姓名、关机时间等。

(十二)查库登记簿。采用手工方式建立,主要反映综合柜员、主管柜员、营业网点主任、上级储蓄管理部门对营业网点及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检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营业网点的帐务应于每日营业结束后将当日凭证、报表送交综合柜员整理装订,装订成册的凭证作为会计档案资料保管。

第七章现金与重要单证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柜员制营业网点应按营业柜员设置钱箱,并在综合柜员处设置总钱箱。

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各营业柜员应当由主管柜员核定库存限额,如发生现金的上交、领用和调剂需求,均应与总钱箱处办理领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营业柜员备付现金不足或超限额时,应向综合柜员提出领用或上交的口头需求,由综合柜员根据所内各柜员的现金情况决定内部调剂、向管辖行领用或上交。

第二十四条储蓄管理部门应对营业网点备付现金限额的核定,一般以营业网点三日的平均支付量为限,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额的调整:

营业网点内各柜台钱箱的限额由主管柜员在本社(所)的限额内,根据情况进行核定,超过限额必须进行上交;

第二十五条重要单证的管理:

一、重要单证应采取综合柜员集中领取和上交的方式;

二、空白存单(折)应按各柜员的实际需求,分发到各柜员进行保管和使用;

三、内部往来划款凭证应集中由综合柜员保管和签发,并经主管柜员签章;

四、有价单证应按柜员的实际需求分发各柜员保管和使用;

五、内部现金交款单和内部现金提款单应由综合柜员集中保管和签发,并经主管柜员签章。

第八章印章管理

第二十六条营业网点的业务公章应按柜台刻制,编列序号,专柜专章,由柜员保管使用。

第二十七条营业网点在会计部门直接开设内部往来帐户的,应由营业网点长指定使用某柜台的公章和主任的名章,作为在管辖行会计部门的预留印鉴。

第二十八条营业网点的业务公章和个人名章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储户申请印鉴挂失须提供存款凭证,比照存单挂失手续进行办理。

第九章利息的核算及利率的管理

第三十条利息计算采用日积数方法:

一、如遇计息存期为整月的,则采用每月为30天计算利息;

二、如遇计息存期为一个月以内的零头天数的,则采用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三、如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零头天数的,则采用整月按30天计算利息,零头天数采用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第三十一条活期储蓄存款年度结息应于每年的6月30日营业终了结平帐务后由综合柜员办理。

第三十二条预提定期储蓄存款利息应于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初后五日内由综合柜员或会计主管理按季预提。

第三十三条利率库利率的修改,由业务管理部门人员和系统软件管理人员共同操作完成。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现金长短款的处理

一、柜员发现现金长款或短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柜员和主任,主管柜员和主任应立即组织人员根据计算机查询功能提供的线索进行查找;

二、如未能及时查清,应上报联社储蓄管理部门;

三、如当日未能查找清楚,则由该柜员填制特种转帐借(或)贷方凭证,经综合柜员复核并输入计算机记载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帐务,登记“差错登记簿”,并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帐务差错的处理

柜员发现帐务差错时,应立即报告,在取得综合柜员的授权后方能进行修改,帐务差错的修改由发生差错的柜员进行操作,综合柜员进行监督。

综合柜员差错的更正,由主管柜员复核,综合柜员操作。

第九章工作班轧帐和日终结帐

第三十六条工作班轧帐

每工作班结束时,柜员应办理工作班轧帐,并打印出轧帐单;按二级科目分档次清点凭证的张数,并分别与轧帐单核对;清点现金、重要单证并与帐务记载数核对;并办理凭证、现金和帐务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七条日终结帐

每日营业终了,由综合柜员进行日终结帐的组织和操作。包括:打印科目日结单、日报表、满页销户登记簿、其他满页帐簿等。如遇月(年)终了,还应打印月(年)报表;接收并清点各柜员交来的凭证、帐表,并办理交接手续;整理凭证、报表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核算规定由XX农村信用社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核算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进行财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所依据的一般规则和准绳。《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十三条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如实放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也就是被确认的会计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对其发生的时间、数量以及文字说明等进行的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与经济活动的事实完全符合。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无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管理,也将导致错误的决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001年加入)融资租赁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他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具体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往往存在着与其法律形式明显不一致的情形,这就要求会计

核算按其实质进行处理,而不是拘泥于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 3、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也就是要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会计信息,而不是漫无目的地提供使用者所不需要的或无足轻重的会计信息。按照我国的情况,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三方面的不同需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 4、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改变,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贯彻一致性原则的目的,是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利用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考核、评价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本期的会计信息去制定下一期的计划,借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决策,避免因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而引起分析、判断上的错觉。 5、可比性原则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完整版样本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 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前后各期必须一致, 非总经办同意, 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一、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配件、包装物、在产品、自制 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采用加权平均方法, 核算原则: 1、购入: 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 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等计价。 2、自制: 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外加工: 按照实际发出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 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计价。 二、低值易耗品包括辅料库、油品库、工装库。公司使用

一次性摊销方法。 三、公司对资产实行实地、实物盘点, 各部门每月末进行盘点, 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两次停产静态盘点清查, 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工作,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 要及时查明原因, 处理方法: 1、盘盈: 冲减管理费用。 2、盘亏、损毁和报废的存货, 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和残料价值之后, 计入管理费用。需要出具报告, 并上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 3、存货毁损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 扣除保险公司和残料价值后, 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成本科目(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及成本核算 1、生产成本: 包括直接材料( 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 、直接人工( 生产工人工资、补贴) 、制造费用( 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期末如有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2、制造费用: 生产车间( 部门) 为生产成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 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基建矿井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矿井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特制定本办法。 基建收尾是指基建工程未全部结束,首采面具备生产条件,还不具备正式转入生产经营前的阶段。对该类矿井的考核分为基建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分别进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和考核 (一)基建阶段矿井的核算 基建矿井核算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做好在建工程投资、工程煤收入的核算及涉税申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选择,准确进行核算。 对于新建矿井,除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外,其他支出全部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1、新建矿井的工程支出构成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建工程都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 (3)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支出。 根据与建造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程进度等定期与建造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机械费等计量。 (4)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包括为进行工程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要正确区分企业开办费和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准确核算工

(完整版)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

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复习过程

学习资料 目录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4职责 5会计核算原则6资产 7负债 8所有者权益9收入 10成本和费用11会计差错更正12附录 13附表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核算方法,为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提供明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部门专职或兼职相关会计核算岗位。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3.2 前期: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 3.3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4 职责 4.1 财务部经理:负责会计核算制度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4.2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维护 5 会计核算的原则 5.1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5.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3 统一核算的原则:是指公司各部门要遵循相同的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报表口径,统一会计核算科目。 5.4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5.5 存货记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进、销、存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5.6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率为3% 5.8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年限平均法,无残值。 5.9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10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5.11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 5.12 固定资产计价:历史成本法。 5.13 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应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并在附注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均按照实际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壹)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情况、运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壹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 由等,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壹致、相 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于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 (六)于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和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和其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于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壹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于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且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方案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于财务会计方案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且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 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于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等。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九条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页脚内容1

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编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五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第十六条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为: 审核人员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经过复核人员复核后,交由出纳人员收款或付款;出纳人员根据已收款或付款的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并按现金、银行日报表的要求填制日报表,连同会计凭证交记账人员记账。 第十八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第三章登记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页脚内容2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最全)

目录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4职责 5会计核算原则6资产 7负债 8所有者权益9收入 10成本和费用11会计差错更正12附录 13附表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核算方法,为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提供明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部门专职或兼职相关会计核算岗位。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3.2 前期: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 3.3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4 职责 4.1 财务部经理:负责会计核算制度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4.2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维护 5 会计核算的原则 5.1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5.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3 统一核算的原则:是指公司各部门要遵循相同的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报表口径,统一会计核算科目。 5.4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5.5 存货记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进、销、存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5.6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率为3% 5.8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年限平均法,无残值。 5.9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10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5.11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 5.12 固定资产计价:历史成本法。 5.13 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应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并在附注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均按照实际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模板)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企业的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 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要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作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基础 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法》,抵制违反财会制度、财经纪律和企业章程有 关 财务会计方面规定的行为。 各级会计组织内部的会计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确认每个岗位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出纳人员不得作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关于会计核算若十问题的规定: 1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0日至次年1月95日止。会计月结账日为自然月15 日; 2. 采用借贷式记账法。 3.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分 以下四舍五入; 4. 资金收付和成本、损益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5. 物料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储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库存商品储存采用 “实地盘存制”。 6. 库存商品核算方法按照进价金额核算。 7.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预计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咐算。 8.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 100元),非经营用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各种办公家具、用 具、包装容器等。 9. 凡是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 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均作为开业费在自营业之日分期摊 入管理费用,摊销期5年。 10. 凡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限内摊销 五、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和管理财产物资的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交接和监交手续, 交接不活,不得离职。 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都必须建立档案,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核算主管人员 负责妥善保管。电脑储存的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档案保管,硬盘或磁盘备份必须保留。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 本企业会计工作的根本法规,应与该制度一并严格贯彻执行。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强化财务内部监督和控制职能,保护股东及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大连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2《企业财务通则》 3.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4管理内容 4.1总则 4.1.1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贯彻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为实现集团公司对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提升提供财务支持。

4.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为股东创造最大投资收益。 4.1.3公司应切实作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各项税收,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4.1.4公司财务管理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经济责任制与现代管理相结合、权力分隔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 4.1.5公司实行“基层单位为成本中心,公司为利润中心”的财务管理体制,各基层单位在公司总经理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经营业务的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各相关职能部室进行检查和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 4.1.6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为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2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4.2.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关于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审批权限、审批过程及其责任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 4.2.2公司财务收支审批人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经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基层单位经理、机关部室负责人。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及时、完整、准确,依照《会计法》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每月5日前编制上月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上交及弥补款项表、各种内部财务分析表。 在每一会计年度七月一日前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五十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需经董事会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利润分配表 4、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除利润分配表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公司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四、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五、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六、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小微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企业设财务部,主要职责: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主要人员如下:(一)出纳 主要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具体可细分为:将每日所发生票据进行整理、汇总,并登记相关账簿;营业款的保管。 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会计 每月依据出纳日累计票据,整理并做出一整套完整的帐套,报表;负责纳税的申报及税款的缴纳。 依据本月及以前月份收入、支出发生情况,做出下月预算。以达到节约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三)工资 为了确保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现将规定如下: 1.考勤制度

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到工,需说明情况,报经负责人审批。每 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2.绩效工资 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均按照相关程序报经负责人审核批准,一并于每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3、每月工资于下月10号之前已账户或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根据物价水平浮动; 二、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一)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企业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等); (2)各种加工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各电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执行相应的核算办法。

六、电视制片企业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1.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附1: 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一、说明 (一)电影企业中从事影片制片、洗印业务活动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1.电影制片企业,指从事故事片(含艺术片、舞台片、戏剧片等)、纪录片(含风光旅游片等)、科教片(含杂志片)、美术片(含动画片、木偶片、剪纸片等)、译制片、专题片和其他电视剧片、广告片等各种影片生产的企业。 2.电影洗印企业,指专门从事影片的拷贝、播映带或其他载体物的冲印、制作、加工、字幕印制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母公司、制片企业内部专门从事影片洗印生产业务的后期制作部门、车间等,应视同电影洗印企业进行有关会计核算。 (二)企业除自制拍摄影片外,从事与境内外其他单位合作摄制影片业务的,应按以下规定和方法执行: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原则: ①合法原则,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依照法规要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②平衡原则,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资金的存量平衡,指资金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资金的流量平衡,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平衡,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 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全面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大收益 2、财务管理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因此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否获得利润,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是要以较少的投入(或较少的支(或耗费),才可能形成利润.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方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并处理好因财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将会聘请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如: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方法)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 二.财务处理办法(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 1、资金的取得: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本企业所得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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