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学生工作二级管理机制的探索【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高等教育的改革,使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结合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二级管理模式的运用实践,提出了学生工作在院级管理体制下如何运行,分析了院系二级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不足,确立了院级管理应当履行管理、指导、服务三个职能的工作思路,介绍了具体的管理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工作;院系两级管理

一、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与新问题

(一)体制改革不到位,职能分工不合理

因为受固有管理模式和所谓稳定需要的影响,当前一些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体制上仍然没有摆脱“一刀切”的格局,在学生工作的运行上仍采取学院党委一学生处一系团总支一辅导员一班级这

样一个系统,在学生管理职能划分上,既不够清晰也不太合理,限制了学生管理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二)管理观念陈旧,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

当前,许多学生管理工作者还没有完全摆脱原有体制下管理观念的束缚,在教育、管理与服务,学校、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仍然还是采取“我管你听”高压式的行政管理模式,即管理者单纯依靠自己的经验,行使校方赋予的权力的以命令型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压制性的管理模式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经验和学生

小学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 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 学生进行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进出教室、甬路行走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教师、校园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课外活动一般以组为单位由监管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课外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体育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校领导进行处理。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附件2 编号 2009 年度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研教改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负 责 人: 张国廷 联系电话: 138******** E - mail: hpi-zgt@https://www.360docs.net/doc/131670446.html, 项目完成时间: 2010.6 推荐单位: 电子工程系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 二○○九年三月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 达明确、严谨,一律要求用打印稿件。 二、申请书一律用 A4 复印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一、简表 项目名称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项目类别 A、综合研究B、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 C、教育教学管理 D、其它 项 目简况 起止年月 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 姓名 张国廷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8.4. 专业技术 职务 /行政职务 讲师 最终学位 学士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担任全院高职学生《大学音乐欣赏》《影视鉴赏》课 时 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2006 《高职院校艺术教育研究与实践》 结项 2008 主编《音乐欣赏》《音乐鉴赏》教材 通过成果鉴定 项目主持人 主要教学 改 革 和 研究成果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工作单位 分工 李楠 1984.2 助教 电子工程系 学生自助 王柠 1983.10 助教 电子工程系 毕业管理 姜燕 1982.5 助教 电子工程系 学籍管理 杨雯静 1985.3 助教 电子工程系 日常管理 项 目组 主要成员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 近年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改 革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高校学生的思想观念、价 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导致目前高校学生 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1.具体改革内容、改革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针对学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每学期发表两篇论文。 2)、在学生管理中忽视学生个体发展需要,管理理念与当代大学生的特点相脱节,针对以上 问题,借鉴其他高校的先进学生管理经验,及时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交流学习。 3)、建立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针对高校师生之间的沟通不畅,建立电子工程系大学生论坛。 5)、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中层领导联系班级制度,积极配合联系班级的领导干部,及时沟通,共 同搞好班级建设。 6)、针对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我系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签订了安全 承诺书,这是我系对学生安全教育的举措之一。 7) 、我系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机构(辅导员--心理部--心理委员--学生),定期进行心理排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8)、建立一套紧急事件应急预案,能够及时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 9)、针对学费收缴率低的问题,系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立项。 10)、为提高就业率,我系完善毕业生数据库,加强信息渠道建设,加强就业指导工作,确保就 业工作顺利开展;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就业多样化;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完善信息网络的建设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自习 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 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 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不攀折花草树木) 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 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二、升国旗制度 一、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校团委指定干部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轮流负责整队。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 四、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的唱国歌。 五、每日早晨由各班推选出的旗手、护旗手负责升旗,周末降旗,升降旗由班级轮流负责。 三、学生尊师守则 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体现。发扬尊师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 每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敬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课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样。 2、尊重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doc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三年制专科(高职)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录取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真实有效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可按照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条二级学院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二级学院将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报学工处,并由学工处通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新生入学报到及入学资格初审情况注册学籍,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完成学信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学校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因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及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学校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三)因其它特殊困难无法入学的,由新生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 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 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 5. 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 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 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 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浅谈新形势下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 沙德艳 [文章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使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从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外部环境、学生主体、学校及高等教育改革的现状出发,指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改革和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关 键 词]新形式;学生管理;以人为本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学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校综合水平和学生素质的高低。随着我国高教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学分制、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改革的全面推广,学生的思想观念日益复杂,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管理观念,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已很难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进行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一、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学生管理体制面临新考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来受单一计划经济影响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日益显得僵化,学生管理观念和教育手段的落后日益凸显,难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扩招,使得学生管理的内容与日俱增,高校学生管理面临一系列的转变。譬如,学生工作的部分管理职能正在向服务职能转变;大学生就业正在由计划分配向自主择业转变;固定学制正在向弹性学制转变;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原来的发放助学金、困难补助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转变等等,这一系列转变都需要有新的、系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和方式来保证实施,而目前与之相适应的机制和办法尚未完全形成。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大学生思想活动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原有的学生教育管理单一模式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要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改革原管理模式,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新体制。 第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新的问题。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互联网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广泛和深刻的影响。网络正极大地改变着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甚至是语言习惯。对学生工作而言,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阵地和领域,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网络也给传统学生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首先网络信息的快捷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特点,使得从学校获取知识的权威性受到怀疑。在网络普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生能够借助网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捷地获取信息,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有关干部教师在获取信息的渠道、时间、数量已不占明显优势。数量巨大的网络信息,“淹没”了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尤其是凶杀、色情等不健康的信息的冲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

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1

【发布单位】国家教委 【发布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 【发布日期】1990-01-20 【生效日期】1990-01-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

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浅谈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现状及对策

浅谈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及其对策研究 摘要:学生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的发展。目前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着管理模式守旧、思想教育政治工作不到位、学生后勤缺乏保障等问题,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实施人性化管理的几点意见,以期能为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人性化管理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十分迅猛,但随着高职院校持续扩招,学生人数激增,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新的变化。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成效果直接关系到高职教育的发展和办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妥善化解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业已成为各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现状及影响因素 培养专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是当前各类高职院校办学的首要目标。如何培养和造就具有高素质、创造性思维的人才,也给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 .缺乏高职学生管理模式的创新性。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基本上沿用传统模式, 传统的学生管理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 对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这种管理还没有摆脱传统管理把学生只当作管理对象的缺陷, 尤其是没有真正把握高职学生工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 学生管理实施方法缺乏主动性和科学性, 学生管理仍然是处于金字塔管理系统的行政命令式管理。工作方式基本上是向下传达精神、向上汇报工作。可以说, 基本上是进行外部控制, 而不是主动地用比较科学的方法或经验指导和帮助学生成才, 更不能唤醒学生内在的创新之魂。这种管理只是告诉学生“不准做什么”, 而不是指导学生“如何做, 如何才能更快更好更有效地成为人才”, 从而使学生产生茫然、抵触甚至逆反心理。现有的管理模式忽视了高职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除了少数学生干部有机会锻炼组织管理能力外, 绝大多数学生几乎被剥夺了培养和锻炼这种能力的机会。在这样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2018-01-12 来源: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一)制定目的。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文件对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快速变化,实习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与挑战,亟需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在实习组织、过程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方面加以规范。二是进一步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实习工作涉及

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等多个责任主体,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晰各方的责权利,为维护实习相关各方权益提供依据。 (二)制定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制订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将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规范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个人外出管理 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两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7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处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7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报校长室。

5、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等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其间需要请假返校、回家或到其他地区活动者,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准备权限为3天。 6、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造成人身损害,后果自负。 7、学生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集体外出管理 1、专业、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向学生处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举行。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竞赛等,由学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注明参加活动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地点、可预见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和负责人,明确带队老师,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举行。活动与上课时间冲突者,由学生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组织者负责通知教务主任,转告任课老师。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分析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分析 摘要: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一些院校的传统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机制都不能满足新时期教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本文从现阶段高职院校学生的现状入手,分析并提出了对学生开展管理工作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倡导要培养素质水平高的学生管理队伍,并对学生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来帮助每位学生健康的成长。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 高等教育是人才第一资源和科技第一生产力的结合点,其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越来越迅猛,办学规模也在逐步的扩大,对此,如何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高职院校的学生生源比较复杂,所以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也有一定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要充分的考虑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特殊化的管理工作。 一、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的现状 (一)高职院校学生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新形势下,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的

生源质量也在不断的下滑。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在进入全新的大学生活后都对学习不重视,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作弊,整天想着吃喝玩乐。另外还有部分高职学生不能从高考失败的阴影走出来,缺乏自信心和进取心,这样就自然的就不利于学习积极性的调动,不利于文化知识的摄取,从而就造成文化素质普遍下降现象的发生。 (二)高职院校学生心理素质较差 高职院校的学生通过三年的努力却还是与理想的大学失之交臂,再加上人们一贯以来对高职院校的偏见,就导致他们不能从高考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而产生自卑的心理,这样就不利于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除此之外,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生大多数都是90后,在家中生活优越,再加上父母从小就娇生惯养从而致使他们养成自私自利的性格习惯,在团队中自我意识极强,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意识,这就导致他们在日后的集体生活中产生一些心理问题。 二、对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原先高职院校的管理模式是属于强制性的管理模式,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学校是管理者,学生是被管理者,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对立的,这样不仅增加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不理解,同时也加强了学生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抵触与反抗。强制性的管理模式会对学生管理工作起到阻碍作用,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全日制在校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院报到。经学院复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持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在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准予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或回原单位进行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院教务与科研处提出入学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必须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学院财务审计处按规定缴纳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凭缴费收据到所在系(部)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注明注册日期并加盖注册章。第二学期开课前一天,由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系(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六条因故不能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转系(专业)与转学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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