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刷盘子,还是读书》有感

读《刷盘子,还是读书》有感
读《刷盘子,还是读书》有感

转型期的阵痛与技术能力的沉淀

——读《刷盘子,还是读书》有感

钟庆的《刷盘子还是读书》一书,用刷盘子和读书来形容目前中国和日本的不同强国路线。刷盘子,即刻可获得利益,比喻当今中国主流经济学家所提倡的利用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垂直分工发展自由贸易的强国道路。读书,充满未知风险,却可能在未来获得综合的长远利益,比喻日本建立大工业体系,提高国家技术力的发展道路。

文章的核心是科学技术,而技术力的核心是技术和人才。当今中国的经济主要靠引进外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日本战后依靠自己的技术和人才积累建起自己的大工业体系,和欧美一起成为当今世界提供技术标准和高附加值工业品的资本家。

“刷盘子”,还是“读书”?这个问题不仅在作者身处的留学生群体中引发思考,对于处在转型中的国家来讲,同样值得在奋力前行追赶高GDP的同时静下来思考。通过阅读本书,对于我们转型期的社会进口什么、发展什么的问题我也有了进一步的想法。在阅读中,我时常浮现在脑海中的问题是,为什么“刷盘子”抑或“读书”会成为一个问题?恐怕答案还在于资源的稀缺。在时间和金钱有限的情况下,先赚钱还是先积累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棘手的问题。书中作者也恰恰以这种两难的抉择切入,来比较国家工业化道路的两种模式:一是出卖资源、简单劳动以提高GDP增速为目标的粗放型模式;二是转让知识、技术,以技术力提高为目标的集约型模式。

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人抑或是一个国家,在一些选择面前总是脆弱、矛盾而挣扎的。要选择近在咫尺的短线物质诱惑,还是去潜心投入,以期将来在更高的层面上获得长线收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后者的优越性看似明了,但当短期利益的诱惑实实在在地摆在眼前,而“读书”的效果却飘渺而未知时,有多少人能够舍得刷盘子的诱惑?这更让我想到毛主席在建国初期做出决定的艰难与英明。正如作者所说,重工业体系的建立投资巨大、周期漫长、效率低下,在当时的背景下,选择大力发展重工业看似是不符合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但其恰恰是一个从无到有地构建工业化体系正是一个读书的过程,虽然并没有获得“刷盘子”的收益,但却在不声不响之中,早出了中国第一台汽车,完成了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原子弹和氢弹的研制,有此作为支撑,中国的骨头才硬起来。作者也评价这一工业化的历程堪比日本明治维新以来近百年的工业化进程。

然而,走到新时代的今天,刷盘子和读书的抉择问题仍然不时困扰着转型期的中国。经过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我们已经达成了高度的共识,认为“进口一个国家产品不如引进一个国家的技术”,而且也以日渐增长的贸易顺差证明着这一点。然而,仅仅如此还远不够,低附加值的产品、单纯引进而没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这些都制约着我国进一步的发展。这也提示我们:技术能力比技术更重要。

当然,转型需要时间,而技术能力更远非一朝一夕能够实现,其需要一个长期沉淀的过程。书中作者就提出了“技术力”的概念,并给出了“技术力”的检验方法:“可重复,可检验”。作者详细分析了技术的积累开发突破,需要很长时间和大量的投资,投资长、效益低,从而导致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失衡。然

而从宏观大尺度看,科技绝对是人类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这也正提示我们,虽然转型期有着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冲突,有着“调结构、促增长”带来的阵痛,但从长远来看,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对于技术能力的重视必不可少。技术能力第一靠教育投入、培养人才,第二需要正视并重视基础科学的研究。物质财富可以湮灭,但工业化历程积攒的人力资源,培育的技术能力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剥夺的。人才是科学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台湾的法制史学者黄源盛曾说过:“无用之用谓之大用”,凡事不要苛求能即刻对你有用,沉淀过后,自然而然会有用处。联系前段时间施一公、高晓松的接连发声,或许无论对于我们自身还是国家,花些时间来沉淀,会积淀为日后奋发的根本动力。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贝卡利亚留下的宝藏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1404000126 刘美青法1401 切萨雷·贝卡利亚,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在写出《论犯 罪与刑罚》这本书时,贝卡利亚还只是一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当这本书中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被广泛传播时,整个欧洲都为之惊叹。 不以任何实在法为基础是贝卡利亚刑法学说的特点,它不是根据任何现存的刑法体系和原则去探求它的精神并解释其条文的,他的学说跳出了当时存在的刑法所限定的框架,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去认识犯罪与刑罚。 他在第47章中总结出了一个公理——“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我们从最后的总结出发,可以更清晰地看出文章的发展脉络。 刑罚起源于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1而惩罚权则起源于人们为了保护自己而交出的最少一部分自由,这也决定了一切除了保护人们自由 1参见《论犯罪与刑罚》【意】切萨雷·贝卡利亚著,黄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P173 “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的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所规定的刑罚。”

的惩罚都是擅权而非公正。这使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需要一个能做出终极判决的司法官员对具体事实做出单纯的肯定或否定,且严酷的刑罚违背了公正和社会契约的本质所以不应使用酷刑。 他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法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2贝卡利亚并不认同“法律的精神需要探询”这一观点,他认为一旦采纳了这一公理将使法律的堤坝让位给汹涌的岐见。因为一旦法律被任意解释,稳定性将荡然无存,法律的威严扫地,与立法的初衷背道而驰。但他并不是片面地反对解释法律,法律的含混性使得法律难以被大多数人理解,这样会使人民处于对少数法律解释者的依赖地位而无法掌握自己的自由,这就是贝卡利亚认为法律应该是公开的原因。 衡量犯罪的唯一和真正的标尺是对国家造成的损害,所以贝卡利亚将犯罪分为叛逆罪、侵犯私人安全的犯罪和扰乱公共秩序和公民安宁的犯罪。虽然一切犯罪包括对私人的犯罪都是在侵犯社会,但是由于侵犯私人的犯罪并非试图直接地毁灭社会,所以他将它们做了区分。贝卡利亚通过日常生活、几何学等更易理解的对象说明他的逻辑推理思路,进而得出结论: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着,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它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所以刑罚应该和实施刑罚的方式建立对应关系,从而更加有效和持久地达到刑罚的目的。 有的国家将秘密控告合法化,并将其视为必不可少的东西,贝卡 2参见《论犯罪与刑罚》P226“第四个结论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力,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

关于卡尔威特的教育读书笔记

关于卡尔威特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著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 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 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 这一点。 安利柯的身边有着一群心地善良,充满爱心的同学。安利柯最敬佩的同学是卡隆,这 个火车司机的儿子具有高尚的心灵,面对被欺负的弱小者他常常会挺身相助。毕业时,安 利柯和他的同学们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己的老师和校长,心中充满了无限眷恋和感激之情,父亲也特意带他乘火车去探望自己44年前的小学老师,给他上了一堂“尊敬师长” 的好课。 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写作者写这篇短文的缘由与几个大学生毕业后开同 学会的故事,第二部分是这本短篇文章的精华《谁动了我的奶酪》,第三部分是他们看完 后的感受与分享经验。”我就来说说我看后的感受吧。 这是一个全民重视教育的时代,可是教育孩子成了天下第一难的事情,家长、学生和 学校都在叫苦不迭,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教育问题难道真是不治之症吗?直到读了这本 赫赫有名而又甚少人认真去读的《卡尔.威特的教育》,才恍然若有所悟。 从昨天傍晚起,天空中就飘着鹅毛般洁白的雪花了。今天早上起来一看,地上已经白 茫茫一片了。上学的路上雪花还在飞舞着,踩在雪地里,脚下还咯吱咯吱的响呢。到了学校,教育的玻璃上、窗框上都是雪,在有趣了! 从昨天傍晚起,天空中就飘着鹅毛般洁白的雪花了。今天早上起来一看,地上已经白 茫茫一片了。上学的路上雪花还在飞舞着,踩在雪地里,脚下还咯吱咯吱的响呢。到了学校,教育的玻璃上、窗框上都是雪,在有趣了! 书名让人感觉陌生,我感觉应该加上一句话才好理解:一个父亲教育孩子的感悟。书 的风格也需要说明:绝对不是枯燥的教育理论,而是充满了与孩子在一起的趣事,全书看 完并不乏味。 该书的背景有必要说说。老卡尔.威特先生是19世纪德国的一位乡村牧师,一直持有 一种与众不同的教育观点:只要资质不是太差,任何一个孩子经过正确的教育都能成为优 秀人才。可惜他52岁才得子,儿子刚生下来时还显得有些呆傻。但是他并不泄气,在众 人怀疑的目光中坚持用自己的方法教育儿子,结果小卡尔.威特从五六岁时就显示出出众 的才能,并在14岁时凭数学论文获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在很多朋友的劝说下,老卡尔. 威特先生把自己教育孩子的想法整理成书,这本书跨越时空,成为天下父母们的必读书。

幼儿教育书籍读后感

篇一:卡尔威特的教育读后感 作为妈妈和老师,我对儿童教育方面的书籍一直是更为关注一些。一次在新华书店里,发现的这本书。《卡尔·威特的教育》真的是一本好书,这是一本关于幼儿教育方面的书籍,是一部有有着很长的历史的经典教育书籍。因为是教师,所以我带着疑问的眼光读完老卡尔写的育儿经验,卡尔威特在三个世纪前的教育经验在现世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对现代的小学教育,仍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 素质教育很早就开始有了,至少在卡尔威特的教育方式上就是这样应用的。以素质教育的非智力因素打下基础,在上面建筑一个神童般的宫殿,这就是卡尔威特的成功秘诀。 教育孩子要有正确的方法,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开发孩子的智力,引导孩子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培养孩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鼓励孩子敢于向成人提问,作为老师和父母,我们可能什么都知道,只要把问题的思考和解决的方法和步骤展现在孩子面前。明确告诉孩子你不懂或不清楚,但可以一起查书,上网或者请专家。在引导孩子查书找资料、向别人请教的过程中,孩子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同时培养了孩子对读书的好奇心、发现问题的恒心、解决问题的自信心。 要养成孩子的好习惯。专心致志的习惯——学习必须专心致志才能有好的结果。学语文时就只考虑语文,学数学时就专心于数学,如果在学习时想着玩,玩时又担心学习跟不上,不能用心一处,即使学生整天坐在书桌旁,那也只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只是一种对自己和别人的一种欺骗。学习任何学科也是一样,只有专心致志才能学好。 敏捷灵巧的习惯——一部分学不拖到最后就不想做,久而久之,这些学生作业一直迟交,甚至不交,其实这些学生不明白,迅速完成作业之后,多余的时间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发展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养成敏捷,灵巧的习惯,能做的事就更少了!坚持不懈的习惯——在学习上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困难,但是只要有恒心,只要能够坚持,那么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好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小学阶段是养成好习惯的关键时期,所以我觉得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都应该重视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 从玩中学是孩子更易接受的,父母要常深入研究。辅导孩子的过程和孩子学习的过程都应是快乐的,并且成效显着的话,我想智慧的大门就打开了。 早期教育是非常的重要,不都是说“三岁决定人的一生”吗?但又是什么在三岁之前决定了孩子的一生呢?是早期的识字教育?早期的数学教育?还是早期的才艺教育?这些并非不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这本书的副标题为:为孩子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这让我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凡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好比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并却倒塌得很大。” 你愿意你的孩子是那磐石上的房子,还是沙土上的呢?我想没有人选择后者,那么这本书会教给你,如何站在孩子的角度,读懂孩子的行为,并将孩子的行为引导到一个有效的目标上去。就像圣经里说的:“教养孩童,走他当行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笔记 《论犯罪与刑罚》一书,长期以来被人们尊奉为刑法领域里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罪行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在学习刑法之时,我便深受此书的启发;如今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再次品读,更是另有一番收获。 本书包含的刑事诉讼法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六至十三章以及第二十二章的内 容中。其所包含的无罪推定、逮捕羁押法定、陪审制度、审判公开、证人作证、公开控告、反对刑讯逼供等刑事诉讼思想,对当时以至后世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下面我将挑选自己最有感触的几个要点来进行重点阐述,并且结合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建设进行一些思考。 一.犯罪嫌疑与证据 作者将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并分别说明了不同证据的证明能力。对于完全证据,作者这样阐述:“那些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证据,我称之为完全的。这种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足以定罪”。①此处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证据分类中的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 对于不完全证据,作者认为:“不能排除无罪可能性的证据,则是不完全证据。这种证据要变成完全的,需要有足够的数量”。②即不完全的证据不仅在质上要求“确实”,而且在量上要求“充分”。确实而充分的证据一旦对犯罪事实的证明达到“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程度,则犯罪事实就是确实的。不完全证据类似于现在的间接证据,即不能单独直接证明,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如果仅有一些不完全证据时,怎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可靠性呢?贝卡里亚给出了用不完全证据衡量犯罪嫌疑可靠性的公式,概括而言,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只能相互印证,那么该事件的或然性就减小,由此形成的证据链条便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因为此时所有证据有依赖于一个关键证据的价值,这一证据如果出现缺陷,会导致所有证据出现缺陷;相反的,如果多个不完全证据相互独立,那么这种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大,因此可以排除对该事件的合理怀疑。因为此时一个证据的错误并不会影响其他证据,还是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同时,贝卡里亚对其所使用的“或然性”“确实性”做出了一定解释,认为“伦理的确实性,严格说,只不过是一种被称为确实性的或然性”,判断某一事件具有确定性,所依据的是朴实的良知和普遍的伦理认识。虽然刑事诉讼是一种回溯性的、重构已然事件的过程和步骤,需要通过寻找证据去发现是谁实施了该已然事件,但是人为的对过去的重建本身就具有或然性。 对于案件事实的“或然性”还是“确实性”,学界也有着争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一)款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可见,立法规定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此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① 【意】贝卡里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第24页 ②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十八世纪启蒙运动前,整个欧洲笼罩在死寂的黑暗之中,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人们饱受野蛮、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日益成熟。 1764年,26岁的意大利青年切萨雷·贝卡里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立刻引起了轰动。他在《论犯罪与刑罚》中以巨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的旧刑事制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创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刑事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论犯罪与刑罚》共四十二节,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刑法思想,包括刑罚权的根据,犯罪的概念、分类,刑罚的目的、种类,适用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确定性、必定性、及时性,预防犯罪以及刑事诉讼中的反对通供、诱供等。这里,仅按通常的刑法总论的纲目体系中的一些主要思想作一阐述。 一、贝卡利亚的犯罪观: 1、犯罪是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关于犯罪的原因,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贝卡利亚未作专门的论述,而是分散于各节的论述中。综合这些论述,贝卡利亚是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竭力说明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和条件与犯罪之间的必然性联系,认为犯罪是在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结果。

贝卡利亚将犯罪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的政治、经济等地位的不平等,这在他当时所处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其仅以一种被动的反映论来解释犯罪的原因,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在这种特定政治、经济等环境下出于趋利避害目的的必然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学说的不足。客观环境作用与人的犯罪选择,不是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趋利也只是促使人步人犯罪的因素之一。人之所以犯罪有一个长期、渐进而又复杂的演变过程,不是简单地以特定情境下趋利避害所能概括的。 2、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 贝卡利亚提出人类社会调整原则的三个源泉是神明启迪、自然法、社会的拟定契约。神明启迪是指神学教义;自然法实质上是指道德;社会的拟定契约是指人定的世俗法。宗教和道德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而人定法的任务则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它的力量足以在不肩负上天特别使命的情况下,正当地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贝卡利亚运用“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理论说明犯罪的本质属性的问题,他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它属于人定法 的管辖范围,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所谓合法与非法之分的,唯有在社会 状态下,随着国家和公共权利的出现,才产生了判断合法与非法的法 律标准。罪刑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不服从而已。这一结论被意大利的思想家菲兰杰里概括为一句话,即“犯罪只不过是对契约的违

读卡尔威特的教育有感

读《卡尔威特的教育》有感 周招娣 读完《卡尔威特的教育》,我仿佛见证了小卡尔成为天才的过程,他八九岁能自由运用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拉丁语、英语和希腊语六国语言;通晓动物学、植物学、物理学、化学,尤其擅长数学。9岁时他进入了哥廷根大学,14 岁授予哲学博士学位,16岁或法学博士学位并任命为柏林大学的法学教授。小卡尔的惊人成就,来源于父母长期的教育有方。 尽管这本书重点讲的是卡尔威特的父亲是怎样培养孩子的,但是,对我们教师照样有启迪作用,因为孩子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我们有责任让每一个孩子都得到全面发展,挖掘每个孩子的潜力。好多父母对孩子可能很了解,也都想让自己的孩子有所作为,但是有的方法不得当,有的则没有真正走进孩子的世界,适得其反,更有的家长用暴力促使孩子的成长,按自己的意愿来教化孩子。这些现状的出现,都和家长们的认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作为我们,有责任来帮助家长教育好孩子。这本书充分说明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卡尔〃威特的教育》注重的是家庭教育,老卡尔面对有缺陷的儿子,身为父亲的他,刚出生就开始对他进行有计划的教育。而这种教育并不是注入式的教育,而是一种以培养兴趣为主的早期教育,他的父亲对他的教育都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游戏来实现的。这也是我们现在很多家庭所忽视的。虽然中国很早就提出德、智、体、美、劳的教育思想,但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是只注重智力。如,现在的小孩都争着给自己的孩子报各种兴趣班,别让他们输在起路线上,但是孩子真的喜欢的能有几个呢?但是《卡尔〃威特的教育》给了我最重要的一个启迪就是:用最适合孩子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孩子。摘录:教育开始的越晚,儿童的能力实现的就越少,这就是儿童潜在能力的递减法则。 其实只要有心,自然界的一草一木都可以随时成为教育的素材,自然界新诞生的一切都可以成为孩子认识和关注的对象。 孩子是否拥优良的性格,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他能否成为一个全面的人才,也决定着他将来是否有所成就。以下是我自认为书中的一些经典教育思想,摘录下来与大家共同分享: 1、同一个灵魂支配着两个躯体,母亲的愿望对其腹中的胎儿不断产生影响,母亲的意志、希望、恐惧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对胎儿的严重影响,大大超过对母亲本身的影响!所以,教育孩子,首先从改造孩子的母亲开始。(达芬奇) 2、人刚生下来时都一样,仅仅由于环境,特别是幼小时期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人可能成为天才或英才,有的人则变成了凡夫俗子甚至蠢才。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爱尔维修) 3、人如同瓷器一样,小时候就形成他一生的雏形。幼儿时期就好比制造瓷器的粘土,给予什么样的教育就会形成什么样的雏形。(卡尔威特) 4、教育开始得越晚,儿童的能力实现就越少。这就是儿童潜在能力的递减法则。 5、用游戏的方式进行教育,玩出各种能力,性格就是能力 6、以身作则尊重平等相处,绝不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7、不要随便表扬孩子,绝不过多地表扬。 书中有这样一件小事让我特别感动。小卡尔开始学德语时,为了怕他受方言

读《孩子:挑战》有感:错误是学习的机会_读后感_模板

读《孩子:挑战》有感:错误是学习的机会_读后感_模板 错误是学习的机会 ——读《孩子:挑战》有感 古梦仪 假如我们抱着批评的态度,就会无意中将好行为中偶然发生的错误单独拎出来,放大了错误的严重性,反而渐渐给孩子培养出永久性的缺点。 《孩子:挑战》这本书是儿童心理学的奠基之作,书中在第一章节就阐述了现代父母的两难处境,这些父母们知道不能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对待孩子,但又不知道除了从他们的父母那里学来的教育方式,还能用什么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我常常听到我的父母对我说这样一句话“当年我就是这么过来的”,这样说貌似在表明他们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你不听我的,注定是会吃亏的!我能理解父母希望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心情,却往往不愿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做。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才深深地感受到父母在我成长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和焦虑。 书中有一段关于“成熟”的解释,我特别有感触,同时也很庆幸自己及时接触到正面管教,让我认识到错误也是成长的机会! 我们还听到许多人说“现代的年轻父母和孩子都不够成熟”。成熟,是个含混的词,通常指的是“不幼稚”。这样形容一个人时,也就暗示着“幼稚、孩子气”是缺陷。借着“有礼貌”和”适应社会”之名,我们似乎更愿意人们显得世故,不要流露真实感受。实际上,“成熟”指的是心智得到完全成长,潜力得到充分发展。而只有少数人能认知体会这种快乐。完美的成熟,需要一生来完成。怎么能用“成熟”来要求孩子或年轻人呢? 《孩子:挑战》 我在班级管理中,常常希望小班干部们在协助我管理班级时能够成熟稳重,独当一面,最好就是不用我说,他们都能做得很好。有一次因为任课老师临时调课,教室没有老师在场,几个班干部商量给同学们看动画片,于是就自作主张开了电脑播放动画片。我刚好到班上拿作业本,看到此情此景,作为班主任的我,顿时火冒三丈。一是因为我觉得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来说,脱离成年人的监管会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其次,我曾在班干部会议时说过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须及时告诉老师,作为班干部的他们没有及时向我反映情况就自作主张打开电脑播放动画片的行为让我很恼火。我本能的就要发一顿脾气了,我知道我的“大脑盖子”已经打开了,此时的我需要冷静。孩子们也看出了我的情绪不对,都很认真的看着我,但是他们可能都没有想到我会说:“我很生气,我需要离开一会冷静一下!” 我回到办公室,让自己平静下来。我一直期待班干部带领班级能成熟稳重,可是却忽略了他们也只是6、7岁的孩子,他们也会犯错,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能完美地完成一件事,我又怎么能用“成熟”来要求他们呢?“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极少有错误会变成大灾难”,更何况,他们能想到给同学们播放动画片,甚至整个班级在他们的管理下都很安静,不也正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吗? 孩子会犯错误,做错事,这很正常。假如我们抱着批评的态度,就会无意中将好行为中偶然发生的错误单独拎出来,放大了错误的严重性,反而渐渐给孩子培养出永久性的缺点。 《孩子:挑战》 正面管教有一个理念是“错误是学习的机会,我们必须有接受不完美的勇气”。我平静下来将“大脑盖子”合上后再回到班里处理这件事。我问孩子们:“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孩子们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有的孩子认为“我们没有去找老师是不对的,因为现在是上课时间,可能是老师太忙忘记了来上课。”“如果我们没有找到上课的老师,就应该跟班主任说。”“我们不应该打开电脑看动画片,因为没有经过老师的允许。”听到他们的回答,我感到很欣慰,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读了《论犯罪与刑罚》,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了解。它勇敢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并且从《论犯罪与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以贝卡里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的影子。这一派概括起来有3个基本点:(1)罪刑法定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自由”思想,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的不为罪,也不处罚;法律条文的解释应当严格,不能适用类推和扩张解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刑法对罪和刑要有明确规定,不能规定不定期刑。(2)罪刑相适应。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平等”思想,基本内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身份等级差别,犯同样罪受同样处刑;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3)刑罚人道主义。这条原则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博爱”思想,基本内容是:废除或限制死刑;废除残废刑;建立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适用轻刑;改良监狱。 书中提出了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并且呼吁废除刑讯和死刑,实行无罪推定;此外,贝卡里亚在书中否认了法官拥有解释法律的权利。时至今日,书中的许多论点仍有现实意义。接下来,我将对书中的一些部分诉说我的观点和看法。 (一)罪刑法定 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本书明确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第三篇写道:“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立法者才拥有这一权威”“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罚就不再是一种正义的刑罚”。此外,在逮捕一篇中作者提到:只有法律才能确定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受刑罚。因而,法律应指出:应根据哪些嫌疑而羁押罪犯,强制他接受审查和刑罚。并且证明嫌疑的证据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而不是由法官来确定。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有权做一切不违背法律的事情,除了其行为本身可能造成的后果外,不用担心会遇到其他麻烦。 2.对法律的解释 要使抽象的法律规范正确地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官在此过程中担任着判决的角色,那么其是否有权对法律进行解释呢?贝卡里亚对此的回答是: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刑罚。由此可见,法官唯一的使命就是判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成文法律而无权进行法律解释。否则,法律的精神可能会取决于一个法官的逻辑推理是否良好,对法律的领会如何;取决于他感情的冲动;取决于被告人的软弱程度;取决于法官与被害者间的关系;取决于一切足以使事物的面目在人们波动的心中改变的、细微的因素。倘若如此,人们得到的将不是持久稳定的而是飘忽不定的法律解释。 3.刑罚的公开性、明确性 明确性原则要求立法者必须具体地并且明确地规定刑罚法规,以便预先告知人们成为可罚对象的行为,使国民能够预测自己的行动,并限制法官适用刑法的恣意性。否则,如果规定的刑罚法规含混不明,就不能达到上述目的,是违背刑法定主义的宗旨的,从而认为是无效的。贝卡里亚在书中也提到:如果说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是一个弊端的话,那么显然,使人不得不进行解释的法律含混性本身是另一个弊端。因为刑罚的捉摸不定会帮助欲望强词夺理。而且作者认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此时如果刑法规定的含混不清又怎能让人确切地预测到自己是否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呢?在刑罚规定必须明确之外,为了足以科处刑罚,犯罪则也应当是肯定的。即,一定要构成犯罪才能科处刑罚,不能存在或然性。 (二)刑罚的宽和 1、贝卡里亚在书中说: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在处理罪犯的过程中,人们仿佛已经背离了刑罚的目的,统治者往往更喜欢用最残酷的方法来惩罚犯罪的人,然而残酷的惩罚结果只会让罪犯更想逃避惩罚,同时刑罚若变得日益残酷,人的心灵也会越

读书笔记卡尔威特的教育读后感

读书笔记《卡尔·威特的教育》读后 感 读书笔记《卡尔·威特的教育》读后感 大二班王娟 作为妈妈和老师,我对儿童教育方面的书籍一直是更为关注一些。一次在新华书店里,发现的这本书。《卡尔。威特的教育》真的是一本好书,这是一本关于幼儿教育方面的书籍,是一部有有着很长的历史的经典教育书籍。因为是教师,所以我带着疑问的眼光读完老卡尔写的育儿经验,卡尔威特在三个世纪前的教育经验在现世仍然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对现代的幼儿教育,仍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 素质教育很早就开始有了,至少在卡尔威特的教育方式上就是这样应用的。以素质教育的非智力因素打下基础,在上面建筑一个神童般的宫殿,这就是卡尔威特的成功秘诀。 教育孩子要有正确的方法,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开发孩子的智力,引导孩子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养成勤于思考、善于思考

的习惯。培养孩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鼓励孩子敢于向成人提问,作为老师和父母,我们可能什么都知道,只要把问题的思考和解决的方法和步骤展现在孩子面前。明确告诉孩子你不懂或不清楚,但可以一起查书,上网或者请专家。在引导孩子查书找资料、向别人请教的过程中,孩子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同时培养了孩子对读书的好奇心、发现问题的恒心、解决问题的自信心。 要养成孩子的好习惯。专心致志的习惯——学习必须专心致志才能有好的结果。学画画时就只考虑画画,讲故事时就专心讲故事,如果在学习时想着玩,玩时又担心学习跟不上,不能用心一处,即使学生整天坐在书桌旁,那也只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只是一种对自己和别人的一种欺骗。学习任何学科也是一样,只有专心致志才能学好。 敏捷灵巧的习惯——如果不养成敏捷,灵巧的习惯,能做的事就更少了!坚持不懈的习惯——在学习上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困难,但是只要有恒心,只要能够坚持,那么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好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幼儿园阶段是养成好习惯的关键时期,所以我觉得无论是老师还是父母,都应该重

论犯罪与刑罚读书报告材料文档

《论犯罪与刑罚》 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他所提出的罪刑法定、罪刑相称、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他所主张的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和实现刑罚有效的刑罚及时性、公开性、确定性原则以及他所倡导的死刑废除论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贝卡里亚的犯罪观 (一) 经济上的不平等是犯罪的原因。贝卡里亚认为犯罪的根源是社会制度所造成的人们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行为人出于趋利避害的目的必然犯罪。从贝卡里亚对盗贼和杀人犯及其行为的推论的描述中可得到充分说明。“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呀!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条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找借口让我尝受他所没有尝过的痛苦。这是谁定的法律?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于穷的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饥饿中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了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些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的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不平等的根源开战!……” (二) 犯罪是对社会契约的违反。贝卡里亚接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认为“犯罪”是社会契约即法律的产物,罪是国家的法律所要惩罚的

不服从。贝卡里亚指出:“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的享受剩下的那一份自由,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君主就是这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但是,实行这种保管还不够,还必须保护它不受每个私人的侵犯,这些个人不但试图从中夺回自己的那份自由,还极力想霸占别人的那份自由,需要有些易感触的力量来阻止个人专横的心灵,把社会的法律重新沦入古时的混乱之中。这种易感触力量就是对触犯法律者规定的刑罚。”又指出:“法律只是社会契约的复仇者,而不是行为内在恶意的复仇者。” (三) 衡量犯罪的标准是它对社会的客观危害性。贝卡里亚指出:“我们已经看到,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同时,主张量刑也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来决定。刑罚的轻重应以行为对社会危害的大小标准来确定。首先,贝卡里亚批判了以犯罪时所怀意图作为衡量犯罪标准的观点,他说:“这种标尺所依据的只是对客观现象的以使印象和头脑中的事先意念,而这些东西随着思想、欲望和环境的迅速发展,在大家和每个人身上都各不相同。”其次,贝卡里亚批判用被害人的身份来衡量犯罪严重性的观点。最后,贝卡里亚认为罪孽的轻重程度也不是衡量犯罪的标准。 二、贝卡里亚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主张

2020年读《卡尔威特的教育》心得范文

读《卡尔威特的教育》心得范文 《读《卡尔威特的教育》心得范文》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我读了《的》这本书,受益匪浅。卡尔威特是19世纪德国的一个著名的天才。他八九岁时就能自由运用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拉丁语、英语和希腊语这六国语言;并且通晓动物学、植物学、物理学、化学,尤其擅长数学;9岁时他进入了哥廷根大学;年仅14岁就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16岁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被任命为柏林大学的法学教授;23岁他发表《但丁的误解》一书,成为研究但丁的权威。他的天赋有多高超——恰恰相反,他出生后被认为是个有些痴呆的婴儿——而是全赖他父亲教育有方。卡尔的父亲把小卡尔长到14岁以前的教育写成了一本书,这就是《卡尔威特的教育》。 看完了《卡尔·威特的教育》,我禁不住要写些什么。威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儿子卡尔成才的全过程。看到卡尔的成功,我想大家都会赞叹、欣赏他的早期教育。在卡尔成长的每个阶段,威特先生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适当的教育方法。他的方法培养出多才、健康、活泼、高尚的卡尔,不光让得到了知识,更让其懂得如何与别人交流,怎么对待每件事情,如何安排自己的时间等等。他从全方位对卡尔进行培养、锻炼,为以后他

在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这本书中,我能深刻的感觉到,老卡尔威特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不仅仅是卡尔威特的聪明和天分,更多的还是卡尔威特的人格和品德以及他的综合素质。“神童”不仅仅是因为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深的学问,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各种良好的习惯、会与人友好相处、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一位教育家曾说过:如果所有孩子都受到一样的教育,那么他们的命运就决定与其禀赋的多少。孩子生下来的时候都一样,仅仅由于环境。人如同瓷器一样,小时候就形成了他一生的雏形。小学时期好比制造瓷器的粘土,给予什么样的教育就会形成什么样的雏形。“儿童是成人之母。”此言确实千真万确,我们谁都无法否认,成人的基础是在小时候形成的。所以,对孩子的教育必须尽早开始,取得的效果就越显著,孩子越有可能成长为接近完美的人。父母的知识和认识对孩子向哪方面发展,培养成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非常关键的。如何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又如何挖掘儿童的潜质,从这本书中我们都能学到很多。 作为小学教师,了解学生的发展特点是非常必要的。所以,作为一名教师,从现在开始就应该更新自己的观念,朝着对孩子负责的方面努力!另外,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明白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虽然,这本书

教师读一本书读后感

教师读一本书读后感 教师读一本书读后感(一) 近日,我读了《塑造教师:教师如何避免易犯的25个错误》一书,感到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塑造教师:教师如何避免易犯的25个错误》一书中,着名的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卡罗林博士,收集了教师们回忆的近200个在学生时代所经历的最不愉悦,且记忆犹新的事件。这些事件,涉及幼儿园、中小学以及大学的学生生活,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活动、课堂教学、成绩评定、师生交往等等方面,内容丰富,举例生动形象,真实地反映凝固了教师在教育管理中易出现的种种错误。读着这本书,如身临其境,从所举教师的错误当中,思索着,对照着,是一种很好的学习。特别是从这些案例中进一步理解了学生的感受,又一次站在学生的视角审视我们的许多教育现象和处理方法。 这本书更吸引我的是,在每一个案例后都有“处方”的形式,对发生的事件给予分析,帮助读者找出问题的根本。这些分析根据人的心理发展的理论,提出许多现代教育理念,强调了对学生的尊重、理解,关注、欣赏、支持、帮助,突出了作为教师应有的对学生真诚的爱。诸如:“当你身处一个手指责别人的时候,剩下的四个手指其实在指责自己”,“优秀的教师,善于挖掘不擅长表现的学生其他方面的优点”,“通情达理的老师会注意黑板礼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上黑

板做题时的感受”等等。 做教育教学工作十几年来的我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功与失败,表扬学生还是批评学生,促进学生进步还是抑制学生发展,是我们教师应该思考的问题。想想自己也许在不经意间我的言语伤害了孩子,我却不知道。这本书中介绍的知识能让我恢复平静,保持心理平衡。 教师读一本书读后感(二) 看到一本叫《卡尔威特的教育》推荐的人比较多,所以找来这本书,以下就是一些读这本书的体会。 书中讲述的是老卡尔。威特;位乡村牧师,他把出生时别人认为低能的孩子教育为天才的教育过程。这位乡村牧师与别人有着不一样的思维方式。小卡尔出生时是个被认为有些痴呆的婴儿,但他八九岁就能自由运用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拉丁语、英语和希腊语这6国语言,并且通晓动物学,植物学,物理学,化学,尤其擅长数学。9岁时进入了哥廷根大学,年仅14岁就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16岁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任命为柏林大学的法学教授,23岁他发表了《但丁》一书,并成为研究但丁的权威。他取得这番惊人的成就,并不是由于他的天赋有多高,而是全赖于他父亲的教育方法,他的父亲把小卡尔长到14岁以前的教育写成了这本书,这本书中记载了卡尔的成长过程,以及自己教学的心得和独辟蹊径的教育方法。卡尔威特教育注重的是家庭教育,尤其是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本书在问世了三个世纪后,依然值得我们每一位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

读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有感贝卡利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26岁时出版《论犯罪与刑罚》,被推崇为现代刑法学的鼻祖。贝卡利亚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抨击了封建社会以罪刑擅断、司法专横为主要特征的刑法制度,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宣告了近代刑法学的诞生。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用简短的篇幅论述了刑罚的起源、刑罚的目的、衡量犯罪的标准、刑罚与犯罪相对称、刑罚的适用手段、死刑等系列的刑法思想,对刑法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透过《论犯罪与刑罚》,我们可以发现贝卡利亚的思想。 首先,“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贝卡利亚深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认为个人只有通过同意才能受社会约束,应当签订契约,个人对社会负责,社会对个人负责,需要限制国家的刑法权。认为法律的最大目的,是使最大多数人获得幸福。本书以社会契约论为蓝本,提出了“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要求法官、特别是刑事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官唯一的责任就是判断是否违反法律。他指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他还积极呼吁法律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加以规定,而且尽可能的具体和详细,使刑法被大家所了解和熟知。同时,贝卡利亚认为刑罚的行使又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他的刑法思想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刑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市民社会公民自由和权利,而不再是中世纪及以前那样镇压被统治阶级。所以刑罚要改变,由过去的把犯罪人当成奴隶、动物对待,转而提升为人,在处罚的同时亦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不对其违反义务范围外的权利和自由构成侵害,这就要求刑罚要以必要为限度。 其次,“罪刑均衡”思想。“罪刑均衡”思想也是《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的亮点,书中指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应当是平等的。在刑事犯罪中,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准就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在定罪量刑时,重点考虑的是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也就是对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一般来说不考虑人的主观因素,但不是完全不考虑,也会考虑到故意、重过失、轻过失、无辜等情形。正是通过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刑法上的评价后,将其犯罪行为与相应刑罚充分对应,从而展现刑罚与犯罪的均衡。贝卡利亚用一句话言之:“犯罪的动机愈强烈,阻止人们犯罪的阻力就应当愈强大,这就是说,刑罚同犯罪应当相当均衡。” 再次,“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贝卡利亚在本书中还体现出了浓厚的“刑罚人道主义”思想。该书在死刑一节中提出了“死刑在良好的管理制度下是否是真正有益的和公正的呢?人们所拥有的杀害同类的权力又是什么权力呢?”两个问题,并用了大量的笔

卡尔威特的教育读书笔记

卡 尔 · 威 特 的 教 育 《卡尔·威特的教育》读书笔记 第一章:更多的爱留给孩子 良好的早期教育应该在孩子还没有出生时就开始,所以给孩子找对好父母——提升自我修养很重要。 一个健康、勇敢、坚强、善良、优秀的母亲,是孩子健康优秀成长必不可少的条件——好老婆de 自我修养? 牵涉到孩子的正常成长,夫妇都必须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有过激以及有害的行为——还好我不抽烟哈哈哈。 锻炼、亲近自然,让孩子拥有自然地胸襟

怀孕女人最希望得到的就是丈夫的体贴和关怀,她的情绪将直接影响到腹中胎儿的情绪——怀孕的夫人是公主,一点儿都没错。 母亲的工作无人可替,母亲不但要注重孩子身体上的健康,更要注意孩子美德的培养,合格的母亲要教导孩子如何去爱。——母亲的伟大之处。 第二章:环境的不同造就了天下与蠢材 合理的后天教育能将孩子的才能完全发挥出来,天赋来源于父母的基因和自我完善——优生优教都很重要。 急功近利的教育只会毁掉孩子,父母应该让孩子在幸福、自由、快乐、与大自然为伴的环境中自然地、健康的、全面的成长——童年没有玩过泥巴、捉过蛐蛐还真是凄惨啊! 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行和气质、和这个人幼年时期受到的教育有密切的关系,幼儿教育一定要尽早——直接从胎教开始总不会晚了吧。 教育的目标是发掘孩子身上的潜能,这种教育要很早就开始深入、细致、有效、合理的开发和诱导孩子的自由天性——潜能——果然应该和孩子一起玩泥巴。 孩子潜能打发挥是递减的,越早教育,潜能发挥越多;反之越少——幼教真是一个责任巨大的词啊! 小孩三岁前并不存在理解判断能力,但有很强的整体事物的瞬间直感,所以这个时期也是婴儿的“强灌”时期,及模式教育时期。灌输的内容为:一是反复灌输语言、音乐、文字和图形等奠定智力的大脑活动基础的模式;二是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和对待人生的态度——总感觉三岁后才都是强灌啊! 第三章:我抓住了儿子智力发展的最佳时期 父母教育孩子最快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一种牢固的感情关系,让婴儿在他需要你的时候感受到你对他的关心和爱抚 孩子的饮食,在他出生后前半个月采取严格的定时定量制,努力使他的生物钟一开始就形成规律。在两顿之间只喝一点儿水而不许吃东西,避免血液老是集中在胃部工作而不能充分供给给大脑,也避免胃得不到休息而患上肠胃疾病。就算是肚子饿没到时间也不许吃东西,不然会养成依赖事物的习惯。——婴儿饮食学问博大精深啊! 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不要过分担忧孩子,在做好准备之后,让孩子自由的玩耍。身体团锻炼可以根据孩子的喜好来制定,比如孩子抓大人的手指来垂吊。生活细节也必不可胜,要让孩子在很小就懂得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何物。——这就是身心共同发展! 不是孩子一哭就要去关心他,孩子希望得到重视,但哭泣只是在祈求别人的重视。在一次次哭闹钟,让孩子明白,光靠哭泣和哀求是办不到的。想要在别人不理睬是得到快乐,就得自己努力。——哭吧哭吧!我是不会管你的。 训练孩子从五官开始,首先是听力,胎儿就开始发展听力了,所以怀孕时期,听听优美的音乐,出生后,给宝宝反复朗诵诗歌、阅读优美的有教育意义的书。视力训练开始于孩子出生两三星期,在家里布置颜色丰富的家具玩具图画,并不断教孩子认识颜色。为了保持味觉敏感性,该孩子清淡的事物。 在有一定的探索能力后,还是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去观察自然是不错的方法。 手的训练也很重要,给孩子手里塞些东西,能减少很多坏习惯——孩子的游戏小屋。 让孩子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是培养孩子最好的手段。 语言训练得到最佳时期是三岁前——所以快快的教孩子叫爸爸吧@! 教导孩子发音一定要标准,两岁左右的孩子能发出准确的读音了——要不要考普通话二甲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在17-18世纪,因为西欧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强大,封建制度已经成为他们发展的严重阻碍。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还未摆脱愚昧状态的人们饱受野蛮而又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1764 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他首先在致读者中写道:“神明启迪,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人的契约,这三者是产生调整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源泉。神明启迪和自然法则——尽管这二者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早已被 虚伪的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说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的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加以表述或设想的纯人类协约的产物。”“神学家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行为的正义与非正义的 界限。公法学家的任务是确定政治上的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既然每个人看到纯粹的政治美德会屈从于上帝颁布的永恒的宗教美德,上述对象就绝不可能相互妨害。”这样,他就为自己的下面探讨划下了正当的领域,即这种探讨既是必要,又不违反上帝的意志。 以今天的划分来看,贝卡利亚是属于刑事古典学派的。由于“平庸的头脑不习惯于分析事物,而习惯于根据传统而不是根据考察来接

受强烈印象”,贝卡利亚清楚地指出当时刑法的要害之处被看做是向封建裁判的宣战书。 他把社会契约的理论运用于刑法学说,认为:人们为了享受自由才割让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人们割让出的自由的总和,组成国家最高权力。这种权力包括刑罚权,并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基于这种理论,贝卡里亚主张:(1)只有法律才能规定刑罚。颁布法律的权力只属于立法者,即属于根据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整个社会的代表。(2)法官的职权只是按照法律进行审判,不得对法律进行解释。(3)只有法律规定禁止的行为才能称作犯罪,并应规定出从最轻到最重的罪行阶梯。(4)衡量犯罪轻重的唯一标准就是社会遭受到的危害程度,而不能以犯罪人的意图、被害人的身份、罪孽的轻重作为标准。(5)刑罚的强度与犯罪的严重程度应相对称。(6)犯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怎样,同样的罪应当受到同样的刑罚。(7)刑罚的目的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犯公民,并规训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而不是为了报复罪犯。(8)为达到预防的目的,应采用温和的,然而是不可避免的刑罚。从而在观念上建立起犯罪与刑罚的必然性因果联系。(9)法律应当写得清晰明了,使每个人都能了解。(10)要使犯罪及时的受到惩罚。贝卡里亚阐述的最终结论是:要使刑罚不成为一个人或许多人对个别公民的暴力行为,它就应当是公开的、及时的、必要的,是在该种情况下可能判处的刑罚中最轻的、同所犯的罪相适应的、并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 下面做几点小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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