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bridge works in city

CJJ 2-2008

J820-2008

目录

1总则 (6)

2基本规定 (7)

3施工准备 (8)

4测量 (9)

4.1 一般规定 (9)

4.2 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 (9)

4.3 测量作业 (14)

5模板、支架和拱架 (15)

5.1 模饭、支架和拱架设计 (15)

5.2 模扳、支架和拱架的制作与安装 (16)

5.3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 (17)

5.4 检验标准 (18)

6钢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钢筋加工 (21)

6.3 钢筋连接 (23)

6.4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的组成与安装 (27)

6.5 检验标准 (29)

7混凝土 (31)

7.1 一般规定 (31)

7.2 配制混凝土用的材料 (32)

7.3 混凝土配台比 (33)

7.4 混凝土拌制和运输 (34)

7.5 混凝土浇筑 (35)

7.6 混凝土养护 (37)

7.7 泵送混凝土 (37)

7.8 抗冻混凝土 (38)

7.9 抗渗混凝土 (39)

7.10 大体积混凝土 (39)

7.11 冬期混凝土施工 (40)

7.12 高温期混凝土施工 (41)

7.13 检验标准 (42)

8预应力混凝土 (45)

8.1 预应力材料及器材 (45)

8.2 预应力钢筋制作 (46)

8.3 混凝土施工 (46)

8.4 预应力施工 (47)

8.5 检验标准 (50)

9砌体 (53)

9.1 材料 (53)

9.2 砂浆 (53)

9.3 浆砌石 (53)

9.4 砌体勾缝及养护 (54)

9.5 冬期施工 (55)

10.1 扩大基础 (58)

10.2 沉入桩 (59)

10.3 灌注桩 (61)

10.4 沉井 (64)

10.5 地下连续墙 (67)

10.6 承台 (68)

10.7 检验标准 (68)

11墩台 (79)

11.1 现浇混凝土墩台、盖粱 (79)

11.2 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和盖粱安装 (79)

11.3 重力式砌体墩台 (80)

11.4 台背填土 (80)

11.5 检验标准 (80)

12支座 (87)

12.1 一般规定 (87)

12.2 板式橡胶支座 (87)

12.3 盆式橡胶支座 (87)

12.4 球形支座 (87)

12.5 检验标准 (88)

13混凝土梁(板) (89)

13.1 支架上浇筑 (89)

13.2 悬臂浇筑 (89)

13.3 装配式粱(板)施工 (90)

13.4 悬臂拼装施工 (92)

13.5 顶推施工 (93)

13.6 造桥机施工 (95)

13.7 检验标准 (95)

14钢梁 (101)

14.1 制造 (101)

14.2 现场安装 (101)

14.3 检验标准 (105)

15结合梁 (110)

15.1 一般规定 (110)

15.2 钢一混凝土结合梁 (110)

15.3 混凝土结合梁 (110)

15.4 检验标准 (110)

16拱部与拱上结构 (112)

16.1 一般规定 (112)

16.2 石料及混凝土预制块砌筑拱圈 (112)

16.3 拱架上浇筑混凝土拱圈 (113)

16.4 劲性骨架浇筑混凝土拱圈 (114)

16.5 装配式混凝土拱 (114)

16.6 钢管混凝土拱 (115)

16.7 中下承式吊杆、系杆拱 (116)

16.10 检验标准 (118)

17斜拉桥 (127)

17.1 索塔 (127)

17.2 主梁 (127)

17.3 拉索和锚具 (129)

17.4 施工控制与索力调整 (130)

17.5 检验标准 (130)

18悬索桥 (139)

18.1 一般规定 (139)

18.2 锚碇 (139)

18.3 索塔 (139)

18.4 施工猫道 (139)

18.5 主缆架设与防护 (140)

18.6 索鞍、索夹与吊索 (141)

18.7 加劲梁 (142)

18.8 检验标准 (142)

19顶进箱涵 (152)

19.1 一般规定 (152)

19.2 工作坑和滑板 (152)

19.3 箱涵预制与顶进 (152)

19.4 检验标准 (153)

20桥面系 (156)

20.1 排水设施 (156)

20.2 桥面防水层 (156)

20.3 桥面铺装层 (157)

20.4 桥梁伸缩装置 (158)

20.5 地袱、缘石、挂板 (159)

20.6 防护设施 (160)

20.7 人行道 (160)

20.8 检验标准 (160)

21附属结构 (169)

21.1 隔声和防眩装置 (169)

21.2 梯道 (169)

21.3 桥头搭板 (169)

21.4 防冲刷结构(锥坡、护坡、护岸、海墁、导流坝) (169)

21.5 照明 (170)

21.6 检验标准 (170)

22装饰与装修 (176)

22.1 一般规定 (176)

22.2 饰面 (176)

22.3 涂装 (177)

22.4 检验标准 (177)

23工程竣工验收 (181)

附录A验收表 (187)

1 总则

1.0.1为加强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城市桥梁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大、中修维护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桥梁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2.0.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O.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2.0.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其审批程序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需修改或补充时,应履行原审批程序。

2.0.5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2.0.6 工程施工应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合理部署、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节约资源的原则。

2.0.7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测量与试验工作,按规定作业,内业资料完整,经常复核,确保准确。2.0.8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2.0.9 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与成品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0.10 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进行。单位工程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0.11验收后的桥梁工程,应结构坚固、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分明、线条直顺、轮廓清晰,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2.0.12桥梁工程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挡土墙、引道等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的有关规定。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市政道路施工规范-铺砌

11铺砌式面层 11.1料石面层 11.1.1开工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石。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选择花岗岩等坚硬、耐磨、耐酸石材,石材应表面平整、粗糙,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料石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1.1.1-1的规定。

角整齐,不得有凹、凸不平现象。 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1-2的规定。 表11.1.1-2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11.1.2砌筑砂浆中采用的水泥、砂、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344中规定的水泥。 2宜用质地坚硬、干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5%。 3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11.1.3铺砌应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虚铺系数应经试验确定。 11.1.4铺砌控制基线的设置距离,直线段宜为5~10m,曲线段应视情况 适度加密。 11.1.5当采用水泥混凝土做基层时,铺砌面层胀缝应与基层胀缝对齐。 11.1.6铺砌中砂浆应饱满,且表面平整、稳定、缝隙均匀。与检查井等构 筑物相接时,应平整、美观,不得反坡。不得用在料石下填塞砂浆或支垫方法找平。 11.1.7 伸缩缝材料应安放平直,并应与料石粘贴牢固。 11.1.8在铺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应及时灌缝。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预制砌块表面应平整、粗糙,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的弯拉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砌块边长与厚度比小于5时应以抗压强度控制。 2砌块的耐磨性试验磨坑长度不得大于35mm,吸水率应小于8%, 其抗冻性应符合设计规定。 3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注:①同一砌块的厚度差。 11.2.2混凝土预制砌块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混凝土原材料、配 合比、弯拉、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资料。铺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与强度试验抽样检验。 11.2.3砌筑砂浆所用水泥、砂、水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条的有关规定。 11.2.4混凝土砌块铺砌与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节的有关规定。 11.3检验标准 11.3.1料石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CJJ2 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基本规定 2.0.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2.0.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2.0.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其审批程序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需修改或补充时,应履行远审批程序。 2.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严禁按未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2.0.6 工程施工应加强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合格部署、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节约资源的原则。 2.0.7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测量与试验工作,按规定作业,内业资料完整,经常复核,确保准确。 2.0.8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2.0.9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与成品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0.10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

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进行。单位工程完成且 经监理工程师预验收合格后,应由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合. 格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0.11验收后的桥梁工程,应结构坚固、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分明、线条直顺、轮廓清晰,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2.0.12桥梁工程范围内的排水设施、挡土墙、引道等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 有关规定。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doc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 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 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 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符号或代号意义 A 道路石油沥青 PC 喷洒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BC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PA 喷洒型阴离子乳化沥青 BA 拌和型阳离子乳化沥青

公路桥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桥梁总体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1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安装(钻孔灌注桩)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基础及下部构造 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2-01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安装(承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基础及下部构造 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2-02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安装(基础、墩台、柱)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基础及下部构造 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2-03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安装(盖梁)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基础及下部构造 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2-04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所属建设项目: 分项工程名称:钢筋加工、安装(梁、板)所属分部工程名称:所属分部工程名称:上部构造 工程部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桩号、墩台号、孔号)编号:监评表03-02-05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年月日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1 总则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 2.1 术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2 符号及代号 本规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2.2。 表2.2 符号及代号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桥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某桥施工总结报告 一、工程概述 某桥位于海口市某村,桥梁中心桩号为K1+030.5桥梁全长为24.04m,桥面宽6.5m,上部采用1-13米钢筋砼空心板;下部采用U型桥台,扩大基础。本合同段的主要工程数量如下表: 某桥于2XXX年11月1日开工,2XXX年1月15日完成本合段工程。 二、机构组成 我单位中标某桥后,立即组成海口市某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现场施工生产的管理机构,接受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和我公司领导,接受他们的指令并付诸实施。项目经理由法人代表授权,全权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物资采购供应、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劳务管理、机械设备保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项工作。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构成管理核心层。项目部下设六个职能科室、即施工技术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计划物资科、综合办公室,工地试验 室委托海南锐翔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全权负责,构成施工管理中间层。根据本合同段工作内容,由一个施工队负责施工。 三、质量管理情况

某桥是海口市2XXX年为民办实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之一。我部在工期紧张,资金较少,主要材料涨价迅猛,质量要求高情况下如履薄冰。我部通过与项目部、施工队人员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使施工人员感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思想有压力,强化施工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工程质量就是工程建设生命的认识,在质量管理上台阶、规范达标上水平、廉洁高效创优质上下功夫,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绝不放过,真正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每一天的施工中。 施工初始,首先从施工人员的思想和认识上抓起,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实现管理处提出的“科学管理、勤政廉洁、高效创优”的管理目标和优良等级的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某桥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和责任,在领导重视狠抓落实的带动下,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素质。依据业主要求,为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做到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单位对所建的某桥的工程项目质量责任进行了划分,落实到人,使第一项工程,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者有明确的质量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实行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相结合的责任制。 有了明确的质量目标,为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使各级人员在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理解上、认识上重新定位,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三高”精神,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教育,重点培训,持证上岗。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从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实现。质量检查分三级管理,即项目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质检负责人、班组质检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机构,项目部设工地实验室,成立测量队,施工队设工地试验、测量

城镇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14.1一般规定71 14.2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检验标准84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17号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 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12月23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 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一九九一年三月四日 主要符号 一、道路通行能力 k——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 Nb——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veh/(h?m)); Nbt——在tf时间段内通过观测断面的自行车辆数(veh); Nda——设计年限的年平均日交通量(pcu/d); Ne——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折减后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l——设有专用左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Ner——设有专用右转车道时,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施工与验收规范

一般市政道路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其结构、造价、分部分项作用及验收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道结构:4cm AC—13F型橡胶改性沥青砼(165.3元/平米,含6cm普通沥青砼) 粘层油 6cm AC—20C型普通沥青砼 单层表处橡胶改性沥青下封层 透层油 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49.8元/平米)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 15cm厚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28.5元/平米含买土) 路床处理60cm(85.9元/平米含买土) 1、路床处理深度取决于现况土质情况,路床的主要作用是排水和散布载重力,60cm路床处理需分三层

压实,每层20cm,压实后不能出现弹簧、翻浆现象,每层压实强度不小于96%,弯沉值279(1/100mm)2、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土简称二灰土,二灰土在底基层中起到稳定路基与基层的连接作用,具有很好的 强度,压实后不能出现粘土夹层、起皮、松散、裂缝、弹簧、翻浆现象,其7天抗压强度不小于0.6MPa。 压实度:不小于95% 平整度:不大于12mm 100m一处每处三米直尺连续测量10尺 纵断高程:5,-15每20m一个断面 宽度:不小于设计值每40m一处 厚度:代表值-10 极值-25 100m一处每处3点路中路边挖坑检查 横坡:±0.3 每100m3个断面 3、水泥稳定碎石主要承受车辆荷载的竖向力,并把面层传下来的力扩散,水泥稳定碎石表面平整密实、 无坑洼,施工接茬平整、稳定。其7天抗压强度为3.0—4.0MPa。 压实度:最佳密实度的98% 平整度:3m直尺检查不超过10mm每40m一处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 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 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6月27日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 第一节施工准备 第二节施工测量 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排除地面水 第三节排除地下水 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坡面防护 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 第四节支挡工程 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路基挖土 第三节路基填土 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

第五节路基整修 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 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 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 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杂填土 第三节盐渍土 第四节膨胀土 第五节湿陷性黄土 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 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 第二节雨季施工 第三节冬期施工 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土质路基 第三节石质路基 第四节路床 第五节边坡和边沟 第六节附属结构物 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 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 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 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 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 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 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 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 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含郊区道路)和广场、停车场路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厂矿、机场、码头等专用道路可参照使用。 第1.0.3条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与铁路、公路、地铁、管线、人防等工程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参照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路基施工的安全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路基施工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市道路工程 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专用标准的编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设计。 1.0.3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 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 1.0.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 术语 2.1.1 主路main road

快速路或主干路中与辅路分隔,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 2.1.2 辅路side road 集散快速路或主干路交通,设置于主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连续设置的道路。 2.1.3 设计速度design speed 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 2.1.4 设计年限design life 包括确定路面宽度而采用的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与为确定路面结构而采用的保证路面结构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设计使用年限两种。 2.1.5 通行能力traffic capacity 在一定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道路上某一路段通过某一断面的最大交通流率。 2.1.6 服务水平level of service 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人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驶时间、行驶(步行)自由度、交通中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 2.1.7 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colorful asphalt concrete pavement 脱色沥青与各种颜色石料或树脂类胶结料、色料和添加剂等材料在特定的温度下拌合形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路用性能的新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批全套表格(1)

2 城市桥梁工程 2.1 模板、支架和拱架 2.1.1 木模板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2 钢模板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3 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2 钢筋工程 2.2.1 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2 钢筋网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3 钢筋成形和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 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体工程 2.3.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2 预应力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3 钢丝、钢绞线先张法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4 钢筋先张法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5 钢筋后张法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6 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 基础工程 2.4.1 基坑、地基、回填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2 现浇混凝土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3 砌体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4 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5 钢管桩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6 沉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7 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8 沉井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9 沉井浮运下沉与清基封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10 地下连续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11 现浇混凝土承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 墩台和支座 2.5.1 浆砌块石砌筑墩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2 浆砌料石、砌块砌筑墩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3 现浇混凝土墩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4 现浇混凝土(柱)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桥梁资料表格(完整版)

桥梁工程质量检验单 (编号C—2)

桥梁工程现场质量检验单目录 1、桥梁工程现场质量检验单使用说明 2、桥梁总体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 3、钻孔桩桩孔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 4、挖孔桩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3 5、钻孔桩钢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4 6、钻孔灌注桩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5 7、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 C-2-6 8、桥涵基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7 9、浆砌片石基础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8 10、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现场质量检验单————————— C-2-9 11、混凝土基础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0 12、承台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1 13、墩、台身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2 14、墩、台身砌体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3 15、侧墙砌体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4 16、柱式墩或双壁墩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5 17、墩、台帽或盖梁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6

18、预制梁、板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7 19、就地浇筑梁(板)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C-2-18 20、悬臂浇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19 21、悬臂拼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0 22、钢筋加工及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1 23、钢丝、钢绞线先张法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2 24、粗钢筋先张法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3 25、后张法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4 26、千斤顶施加预应力与放松记录表——————————— C-2-25 27、构件压浆记录表—————————————————— C-2-26 28、千斤顶施加预应力记录表—————————————— C-2-27 29、支座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8 30、梁、板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29 31、护栏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30 32、桥面铺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31 33、伸缩缝装置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C-2-32 桥梁工程现场质量检验单使用说明 1、本表为桥梁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是将分项工程检验结果汇于本表内,由承包人填写。“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CJJ_1-2008_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14.1一般规定71 14.2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检验标准84 17冬雨期施工 17.1 一般规定 17.2 雨期施工 17.3 冬期施工

4--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37 - 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 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 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 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 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

精品管理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资 料汇编(V )

目录 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2012)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6)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4.作业区组成 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 图1 作业区组成图 S——警告区 L ——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 S H——缓冲区 G——工作区 L ——下游过渡区 X Z——终止区 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

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渐变段长度的规定。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 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 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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