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

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单位内使用。

第五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县国家保密单位统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计算机系统内产生的文档一律删除,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等必须立即销毁。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

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二、各涉密室(各派出纪工委)应将本室(委)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

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信息包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在工作中产生的信访处置、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申诉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案件调查工作中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属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密级文件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我单位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我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内不得保存涉及国家、部门秘密事项的信息(标有密级的文件)。若必须保存则需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并遵守有关保密安全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限于使用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严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装、私卸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如遇杀毒仍旧无法清除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免病毒侵扰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条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跨室(委)使用计算机设备的,需征得该室(委)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条计算机及系统设置参数(如用户帐号、登录口令、IP地址、系统路径等)为单位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外泄露。

第七条严禁窃用他人口令登陆OA系统,不得在他人已登陆的情况下使用系统,若需使用必须首先退出他人帐号后,并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完毕后应立即退出,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有序。

第八条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机器内外网混用。第九条单位内网只限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外单位的人员使用单位内网。

第十条网络操作时不得随意运行、修改有关调整系统设置的软件。开设共享目录时,应注意设置访问控制口令(如共享文件夹),并在完成工作后立即关闭共享,以保证本地文件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一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

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第十二条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三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及个人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HUB)、调制解调器(MODEM)等网络设备。第十四条严禁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

第十五条涉及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六条携带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到被检查单位工作,携带人为该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我单位工作内部信息给被检查单位或其他人员查阅、转存等。

第十七条携带有工作涉密信息的电脑、存储介质外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将单位电脑或存储介质带回家,不得用该电脑上互联网,且需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室领导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必须经主管

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条凡私自改变计算机网络(如内网改外网、私接线路等),一经发现取消该室(委)主任(书记)和私接人年终评优资格。第二十一条凡不遵循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我单位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部门秘密者,由保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纸质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文件的管理,根据中央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文件的阅读范围

(一)中央文件(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文件):

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供书记阅读。

(二)省委文件(包括省纪委监察厅文件):

1、发至州单位以上单位的省委文件,供书记阅读。

2、发至县团级的省委文件,可供科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

(三)市委文件(包括市纪委监察局文件):

由单位领导决定阅读范围。文件注明传达范围的,按规定办理。(四)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规定:

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级或规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和省委文件及州委文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阅读或传达。

(五)文件有领导批示的,按批示范围传阅。

二、关于文件的处理程序

1、签收和启封:文件的收发由专人履行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签收和启封。如果标有具体人员亲收、亲拆的公文、信函,除本人委托外,任何人不得启封,应原封不动交给亲收人或指定人员。办公室收到的各类公文及重要资料、刊物须及时交送有关领导和相关室(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理,防止耽搁、延误。

2、登记:登记文件必须将收发文时间、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文件字号、密级、标题、缓急程序、份数及处理时间、处理情况逐项登记清楚。

3、办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阅知的范围,及时、迅速传阅、办理,不得拖延,事后必须在办文单上签字或写明办理经过及结果,需向领导反馈情况的必须及时反馈。领导批示后的文件,应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凡经注办的文件,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催办工作,以避免漏办和

延误。

4、传阅:传阅文件应突出一个“快”,随时掌握文件的去向,避免文件漏传、误传和延误、遗失。

(1)严格登记手续。文件传阅时应做好登记手续或请传阅者做好传阅签收。

(2)文件传阅时,应设立必要的文件传阅夹和办文单,以便县别于其他材料和领导阅后签字、批示。要提醒传阅者不要随意抽取文件夹里的文件,以避免文件漏传。

(3)文件传阅应在办公室进行,不得将文件带到住所或公共场所阅处。

(4)文件传阅必须根据规定的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由专人按单位领导的排序或主次先后递送。对传阅的文件应及时收回,重要文件应当天送达,当天收回。要避免文件在传阅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传递的“横传”现象,以免传阅的文件失去控制,造成文件积压、丢失和下落不明等情况。要加快文件传阅的速度,送文人员应尽可能了解有关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规律与时间安排,有时间阅读的要及时送阅,如领导外出,可适当调整传阅秩序,要尽量减少文件传阅时的停留时间,缩短文件传阅周期。

三、关于文件的保管

文件的保管、存放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对传阅好的文件、办理好的文件,应及时核对清点,并分门

别类保管存放。

2、文件借阅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文件阅知范围,办理借阅文件的登记手续,在规定的场所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文件外出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涉及密级的公文和内部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密。凡是有密级的文件,不得随意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才可复印,其复印件按正式文件管理。

3、文件的存放场所应安全、保密,不得将文件随意放在办公桌面上或存放在玻璃橱和敞开式的橱柜中。

四、关于文件的清退、销毁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

(1)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州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

(2)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根据有关归档要求,要定期清理归档,并做好归档手续。

(3)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及内部刊物,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销毁。

(4)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时,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

续,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方可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

五、关于文件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文件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特别是中央文件、县委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既充分发挥每份文件的作用,又严防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2、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销毁情况,加强文件管理和保密教育。

3、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保管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性和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勤恳工作,确保文件正常运转,防止遗失。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的规定

为保障我单位机关各室,各纪工委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管理规定

1、各室、各纪工委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室、各纪工委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办公室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3、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接洽。未经办公室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请外部人员维修,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4、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室、各纪工委应定期清洁计算机。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

二、计算机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2、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

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4、根据各室、各纪工委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5、各室、各纪工委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三、计算机使用规定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室、各纪工委对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

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及设备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

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人员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

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计算机(或网络)上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四、计算机网络管理

1、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我单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资料、数据等。

2、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

[规章制度]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硬盘内存储绝密级文件和信息;对涉密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和清理,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定不少于8位数的开机密码,有专人使用和管理,密码报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备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送修的,须经保密部门和信息通信部门的检查和技术处理。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后,需将硬盘拆下,交有关人员妥善存放,经分局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交分局定点单位销毁。 第五条要对涉密计算机硬件资源加贴标签及定密标识,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单位保管。 第六条严禁“一机两用”行为。涉密计算机要有完善的安防措施,严禁接入公安信息网、互联网或其他网络,在系统进入、资源共享、屏幕保护等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输出涉密信息,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下载涉密信息、拷贝涉密信息和将涉密信息制作成光盘。 第八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不得进行公开交流和擅自对外公开发表。 第九条外来人员和非本单位雇用人员不准单独接触非涉

密计算机,严禁接触涉密计算机。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控制参观,必要的参观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安机关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严格备份,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确保备份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存储、处理涉密文件及信息。 第十二条非涉密计算机禁止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计算机严禁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联入公安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安装有无线上网设备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 1、计算机相关耗材管理 集团机关各部室日常计算机使用耗材,包括:墨盒、光盘等方面的购置,需先填写《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及耗材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不同机型配置及集团整体网络系统需要提出意见,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购置。 2、计算机硬件配置。 机关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购置,需由使用部室提交购置、升级申请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集团整体网络需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硬件设备调整或由保卫物业部购置。 3、计算机日常维修 各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前需填写《计算机维修申报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与计算机维护单位共同提出解决方案。在送修前相关部室应将硬盘中的重要数据或文件清除,确保无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添加或减少硬件,经请示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办理通知单,计算机维护单位协助办理。 4、集团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财产管理统一由保卫行政部负责。各部室要配合保卫行政部做好财产确认,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病毒防治 1、在使用他人计算机软盘、光盘、移动存储等信息存储设备前,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查,确信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集团所有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必须用于与集团有关的业务范围,除通过办公室找有关技术部门给各部门安装的软件、硬件,及本部门工作专业软件外,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加载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擅自改变机器的配置与系统设施。 3、严禁在集团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4、每周各部门对所使用计算机最少进行一次病毒检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及时清除。 5、各部门现存笔记本电脑,需到办公室统一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各部门需设一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及使用,同时负责每周通过集团局域网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杀毒及杀毒软件升级。当使用笔记本电脑上局域网时,必须先杀毒后上网。 三、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 1、在计算机数据备份前,必须对存放备份数据的物理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为防止供电系统不可预见的断电事故,各部门必须定期把更新的计算机数据进行备份。 3、集团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因其所用久其系统、网上银行系统不属集团整体网络工程范围内,故以上两个部门属电脑软件维护事宜由其部门自行解决,属硬件故障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决。 4、为确保集团办公区及华龙街饭庄安全,集团在华龙街装修时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对整个大楼13个点进行24小时监控。办公室将以月为周期向保卫物业部征求有无需保存录像事宜,如没有,该数据将删除。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计算机管理制度word版

计算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公用计算机的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人,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用计算机管理 3职责 1)物资部负责公司内所有办公用计算机预算、入库、出库、盘点等管理。 2)系统部负责办公用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工作。 4计算机的领用、退还流程 1)将每台电脑统一编码,并将每台电脑的信息登记在《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 清单》中,以备查询和盘点; 2)新员工入职或在职人员职位调整到岗之日的前一周内,将此信息告知物资 部,物资部在员工到岗前一天配备好电脑; 3)员工到岗后,填写固定资产的《物品领用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 物资部办理计算机信用手续。 4)特殊岗位需要领用特别配置电脑时,可由物资部协调解决。 5)员工离职时,电脑应经系统部检测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库》, 将电脑归还物资部。 6)当电脑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经部门和系统部评估后确需购买时可申请购 买新电脑。 5计算机的使用、维护及维修 1)电脑的使用者承担使用期间的保管责任,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计 算机。

2)电脑的使用者需经常对电脑进行日常维护清洁,定期做好文件的查毒、消 毒、文件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3)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修改电 脑设置,不得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等。 4)严禁计算机管理人员在公司电脑上使用外来U盘,电脑连接存储设备时, 应查杀病毒后再使用,以防止病毒的传染。 5)笔记本电脑连接电源使用时,应将电池取下,以保证电池寿命。取下的电 池统一交行政部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三个月)对电池充放电。 6)笔记本电脑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公司(售后人员除外),如有发现视 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7)在上班时间严禁利用网络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打游戏、看电影,一经 发现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8)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首先分析判断原因,如自身无法排除,则应及 时报告系统部主管解决,如因违规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由使用者承担更换和维修费用。 9)公司电脑由系统部在每季度的第一周或第二周统一维护。 10)为规范公司信息、资料的管理,使计算机得到充分利用,各部门使用者应 把本计算机上文件信息进行统一归类和整理,删除多余和重复性的文字信息,把老的、不常用的文字信息进行压缩存放,以减少硬盘存储空间。 11)电脑长时间不使用时,电脑应处于休眠状态,关闭显示器,以节省能耗。 批准人:

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总6页)

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保证公司网络系统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和日常使用管理分离的原则,文化宣传部全面综合管理,集团各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为充分发挥设备性能,文化宣传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对公司各部门计算机设备进行调配意见,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集团文化宣传部对各个子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管理有协助职能。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是指计算机、专用设备及与计算机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计算机包括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内存、硬盘、主板、光驱等)、显示器、键盘、鼠标等。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领用第四条、集团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需配备计算机设备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文化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或采购方案。使用人按照流程办理领用。 第三章计算机设备的日常操作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的常规操作必须遵循下列要求:(一)操作必须规范化。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文化宣传部,不得擅自作主,随意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熟悉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请文化宣传部系统主管处理; (三)使用财务系统时,必须使用自己的操作员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所分配的工作,在规定操作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对所使用的密码,应注意保密; (四)财务系统的操作人员不得将已登陆或进入工作状态的信息设备交给他人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需离开岗位时,应立即退出操作系统,以保证密码的可靠性;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注意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有关保密资料; (六)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 第六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计算机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准带电插拔外接设备。 第七条、集团各部门所使用的办公计算机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保管,落实计算机设备管理责任人,对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使用人要照价赔偿。 第八条、岗位人员变动时,计算机设备随人搬动到指定办公区域。在责任人调离岗位时,交接双方必须在计算机设备交接单中签字,对于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未在设备交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推动现代化治理,使治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二、治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思考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挑选最优技术经济方案。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打算,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挑选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问,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答应。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四、电脑使用和治理1.降实电脑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治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别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别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别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名目;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五、鼓舞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别妨碍工作事情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刻玩电脑游戏。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别能排除的,应马上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别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接受,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爱护之用,在无市电事情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 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7.凡因个人使用别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八、机房治理制度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别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别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牢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别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别准带入无关物品,别准睡觉歇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机房参观治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隐秘事务时,别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察。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能够在电脑演示、问;对参观人员别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别得擅自操作。 5.经接受,参观人员能够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别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别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九、计算机保密 1.别同密级文件存放于别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别定期地更换别同保密办法或密码口令。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干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别得遗失、私自传播。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别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浮现病毒,操作人员别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方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

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1)

Xxx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参考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软件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本制度适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一、计算机软件采购制度 1、局机关计算机软件系统的采购按银川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全局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3、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软件的要求。 5、对采购的产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调试、加密、设置使用权限,编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并做好与使用人的交接。 二、计算机软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2、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局机关任命,并由熟悉计算机的个人担任,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5、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6、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局机关: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7、管理员每年要在11月底前对本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市级软件正版化主管部门。 三、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我局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2、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3、3、局办公室是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软件资

计算机管理制度.

广东铝业(江西)有限公司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日常管理 1.1 公司的计算机使用人员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电脑! 1.2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显示器等外部设备,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1.3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连接好,禁止带电对计算机外部设备进行热拔插。 1.4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1.5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器、空调等)分开。 1.6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掉计算机电源,及时向信息管理中心报告,禁止带电拔插计算机部件和自行装、卸设备。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1.7计算机操作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申请使用人员除外)。 1.8计算机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方法及时清洁设备上的污垢,严禁将零食存放在电脑附近,防止计算机设备被动物破坏,并做好设备保养,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9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设备,不得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1.10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知会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在电话沟通和远程调试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 1.11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的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保存。 2、软件管理 2.1公司的业务软件系统、财务软件系统及其它正版软件一律不外借。

计算机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机管理制度(标准版)

计算机管理制度(标准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通用版

XXXXX公司网络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件字第号第一章安全管理 1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2未经信息管理组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部署,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3未经允许,员工不应将不属于公司的电脑整机或配件带入公司。 4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安装工作不需要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要安装新软件必需向信息管理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司网站及电脑维护申请单>>,并说明安装此软件的理由。 5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 6所有连接到公司局域网的电脑,在进入系统时必须使用正确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同时所有电脑必需设置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少于5位必须由数字加字母组成。7公司相关账号(包含但不限于电脑、无线网络、E店宝、腾讯通)由信息管理组负责分配和登记。使用人自行设定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使用者保管不善,造成帐号丢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

8公司邮箱帐号、域名、业务QQ、业务MSN。必须由本帐号职员使用,未经公司信息管理组允许不得将帐号让与他人使用,如造成公司损失或名誉影响,公司将追究其个人责任,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 9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允许将公司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发布至公司外部。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公司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10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的其它电脑或者服务器,违者将罚款300-500元(由行政部执行),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二章网络管理 1使用公司网络的设备由信息管理组统一规划分配的网络地址,当设备变更时需及时将信息向信息管理组报备,未经信息管理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违者处以100元罚款(由行政部执行)。 2公司需用到企业邮箱的员工,填写《公司网站及电脑维护申请表》,注明使用企业邮箱系统,经各级领导审核后,由管理员开放相应使用权限,对外统一使用@https://www.360docs.net/doc/1411610209.html,的邮箱。 3装有打印机的电脑,必须将打印机共享出来,让公司员工可以使用。各部门电脑使用者应该学习安装网络打印机。自行添加需要使用的打印机。 4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未经信息管理组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司网络下载软件、音乐、电影或者电视剧,不得使用BT、电驴、POCO等严重占用带宽的P2P下载软件。违者信息管理组有权关闭其上网权限,然后视情况给予以

(实用)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1.doc

(实用)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1 广州市安居宝科技有限公司 件字第号 公司网络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网络及计算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一、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1 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1.2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1.3 公司内部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 不得以任何方式破解系统密码,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稳定的有关信息,违者将报公司最高领导,并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 1.4 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并于每月10号 前将公司规定的相关数据发至IT组进行刻盘备份工作。

1.5 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 溃导致数据丢失。 1.6公司电脑与通信工具登录用户名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分配和登记,使用人员需保管好自己的帐号、 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使用者保管不善帐号丢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 1.7公司邮箱帐号必须由本帐号职员使用,未经公司网络管理员允许不得将帐号让与他人使用,如造 成公司损失或名誉影响,公司将追究其个人责任,并保留法律追究途径。 二、网络管理制度 2.1 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分配,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 他人的地址。违者处以100元罚款(由行政部执行)。 2.2部门部长上任后,管理员直接为其开通Internet权限。其它员工如果因工作需要开通上网权限的, 应该填写《公司网站及电脑维护申请表》,经副总,人事,行政各级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网络管理员根据公司网络实际(如网络资源未满)情况为其开通上网权限。

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 【篇一: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局内各队室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各队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要分相用电,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

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接线和接民口卡。 第六条每队室只准一台微机上网使用,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着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重要文件等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存放。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掉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阅计算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

计算机管理制度

GMP管理文件 1、目的:为使公司网络及计算机管理规范化,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计算机管理。 3、责任人:计算机管理员、各部门(车间)、设备使用人员 4程序: 4.1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4.1.1 未经公司和计算机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4.1.2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4.1.3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他用户合法利益,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电脑,不得以任何方式破解系统密码,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计算机稳定的有关信息,违者将报公司领导,并进行相关处罚。 4.1.4 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重要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并于每月底将公司规定的相关数据拷贝,到行政部办公室存盘备份工作。 4.1.5 重要资料、电子文档、重要数据等不得放在桌面、我的文档和系统盘(一般为C盘)以免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 4.1.6公司电脑与通信工具登录用户名由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分配和登记,使用人员需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使用者保管不善帐号丢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操作权限、登陆帐号及密码设置由行政部负责,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4.2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 4.2.1计算机办公设备管理 计算机办公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专有设备; 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1)公司计算机统一由微机室贴上标签,只有管理员进行维护时有权拆封,其它员工不得私自拆开。(由行政部执行)。 (2)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员工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信息系统管理,保证电脑设备安全、快捷、准确运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科室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科室建立资料档案,查找信息资料,提高办公(事)效率;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科技、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时事政策,以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 2.科室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科长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局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科室办公经费中核减。 3.本局网络信息输入操作员,应加强责任心,所有输入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信息载体必须安全有效。输入电脑的加密信息和资料,属本局机密,未经批准本局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输入信息由办公专人提供操作。各科室日常工作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实行微机管理。 4.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人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 5.加强本局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室同意,局长批

准,任何科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报批,办公室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6.严禁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 VCD、听音乐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更不得浏览黄色网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凡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扣除个人年终考核奖的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doc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城域网及校园网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一)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三)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邪教、黄色淫秽,违反社会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计算机病毒; (八)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条在网站上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必

须在12小时内向三门县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的计算机上收阅下载传递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四条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 部责任。 第五条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 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六条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子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七条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局机关或各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单位和学校要确定一名行政人员为本单位(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网管机构)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办公信息系统管理,保证电脑设备安全、快捷、准确运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科室负责管理,主要用于科室建立资料档案,查找信息资料,提高办公效率;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科技、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时事政策。以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 2.科室配备的电脑,实行科长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局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科室办公经费中核减。 3.本局网络信息输入操作员,应加强责任心,所有输入信息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信息载体必须安全有效。输入电脑的加密信息和资料,属本局机密,未经批准本局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漏。输入信息由办公室专人提供操作。各科室日常工作资料,应制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实行微机管理。 4.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

5.加强本局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室同意,局长批准,任何科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报批,办公室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6.严禁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VCD、听音乐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更不得浏览黄色网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凡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扣除个人年终考核奖的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绩处分。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34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各类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数据信息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预防、打击利用或针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提高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整体安全水平,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各常规工作中所建立和存储在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内的业务、财务、人事等电子数据。 第四条劳动保障系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制度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数据实行安全等级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建设和存储应符合相应的安全等级标准,使用的安全产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其等级应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确定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厅长是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数据安全管理小组”)。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确定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级,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评审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策略、安全标准、系统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依据本规定,定期对厅属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隐患的单位,协助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因不及时整改而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厅属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要设立专(兼)职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人员。数据安全管理人职责是按照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和规范,执行各项数据安全管理操作任务,保障本部门各项业务数据的安全。 第十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有关计算机安全课程,学习计算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公用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机关及各社区,单位计算机管理的职能部门为计算机管理中心。 第二条计算机必须有责任人名标签,各科室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指定计算机的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 第三条计算机使用 (一)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技术知识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任意更改计算机设置。 (二)严禁将各种游戏软件、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装入计算机系统;特定的软件或程序须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三)在使用软盘、光盘、优盘或其它数据存储设备时,应先查杀病毒,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盘、光盘、优盘或其它数据存储设备。 (四)严禁单位外部人员使用计算机。 (五)不允许任意设置共享文件,如必需使用共享文件,则将共享设置为只读,并设置共享密码。 (六)工作时间应遵守单位规定,不允许访问互联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出勤奖;发现二次按旷工1天处理,扣除三周(15天)出勤奖,并扣发一个月目标管理奖;发现三次予以辞退。 (七)如需上互联网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在下班时间经党政办主任审批许可上外网。 (八)工作时间严禁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九)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保证及时更新。 (十)严禁查阅、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及国家秘密及单位保密制度规定的信息、违反党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单位和他人利益形象的信息、个人稳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 第四条计算机保养 (一)做好计算机的防静电、防尘、散热工作。 (二)严禁任意插拔计算机电源、鼠标、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三)严禁任意拆卸计算机设备。 (四)计算机出现故障后,须及时报于计算机管理人员解决。 第五条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其它网络设备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打印机、打描仪、音箱等计算机辅助设备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或挪用。 第七条计算机设备、软件的购买及报废由单位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审批。 第八条违反上述计算机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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