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本一级学科具有4~6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的学术队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持续不断地开展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若干名在国内同行中有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且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近5年来取得较多科研成果,目前承担较多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出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费充足。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所培养的人才质量较高,并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四、学术交流

有较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开展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说明:“人文”包括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社科”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门类。统计时间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评价指标及主要观测点.docx

学位授权 点所属 一级学科代码(类别)二级学科代码(领域) 一级指标 1目标与标 准(10 分) 2基本条件(30 分) 河南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评分表(自评) 一级学科名称 (类别) 二级学科名称 (领域) 学位授评价指标及主要观测点权点自 评分值 观测点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含相关支撑材料要求) 得分1.1 培养主要考察培养目标制定情况: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 目标养一级学科简介》,各学位点细化培养目标,突出自己 (5 分)的个性和特色,定位准确。 主要考察本学位授权点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标准制定 1.2 学位 情况:参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各标准 学科专业完整的培养方案进行拟定, 不得低于国家各学 (5 分) 科学位标准。 2.1 研究 主要考察本学位授权点相对稳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方向 的主要研究方向。 (5 分) 2.2.1 主要考察本学位点各培养方向带头人情况: (1)国内外学术兼职情况及主要学术荣誉称号;(2 ) 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获奖等)情况;( 3)主要科 2.2 师资研项目。 队伍 (7分) 2.2.2 主要考察师资队伍情况: (1)年龄结构:各年龄段教师、导师占比(突出青年 教师占比);(2)学历结构:具有高学历或学位的教 师数量及占比;(3)职称结构 :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数 量及占比。 2.3 科学 2.3.1 本学位授权点发表论文情况。 2.3.2 本学位点出版学术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情况。 研究 2.3.3 本学位点获奖成果情况。 (7 分) 2.3.4 本学位点已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 2.3.5 本学位点在研的主要科研项目。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 o—八年五月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自我评估报告 参评点名称: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名称:音乐 、授权点简介 (一)历史沿革与发展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为发端于1902年的一所百年老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39年设立的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经过70余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20多位著名音乐教育家及两万余名艺术人才。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两个专业硕士学位即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2016年音乐、舞蹈、 美术学科共建的艺术学科入选甘肃省双一流特色学科行列,2017年在全 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科被评为C+。 (二)国家及地区对所开设专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发展现状 1.人才需求分析 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代表的西北地区,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形态异彩纷呈;同时音乐文化教育相对薄弱,为本学位点发展和人才就业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2.发展现状 本学位点自2010年招生以来,连续招生7年,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1 人,共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29人。目前,在校生87人。 二、培养特色

(一)专业方向特色 本学位授权点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个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凸显音乐人才培养的地缘优势和民族特色;发掘百年学府的文化底蕴,提升音乐人才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借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挥音乐人才的综合艺术服务作用。 (二)专业培养特色 积极搭建艺术实践平台,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模式;发挥师范院校优势,注重专业性,兼顾通用型高级音乐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舞台实践环节课程改革,拓宽舞台实践技能展示形式;推动地域音乐文化的研究与传承,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 三、师资队伍 (一)专业领域师资的结构和梯队情况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 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0 人,副高级职称17 人,讲师23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专业硕士导师21 人,占导师总数的84%,聘任16名行业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4 人,博士在读8人。师资队伍优势较为明显,年龄结构、梯队结构、学历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二)专业师资教学、科研、展演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近五年我院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展演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出版学术专著12 部,主持科研项目26 项,国家艺术基金小型舞台剧目资助项目 1 项,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1 项,发表学术论文156余篇,荣获国内外各类奖项406 项,举办并参与国内外演出活动一百余场,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座70 余场。 四、人才培养 (一)生源质量与选拔办法 本学位授权点招生采用全国统考、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制 定详实的招生考试大纲、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和详细的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自2010 年招生以来,考试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 二)课程设置与课程教学

2017年教育部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博士点硕士点)

附件 2017年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学科代码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学科名称 天津理工大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体育学院0403 体育学 水利工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0815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华北理工大学0806 冶金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土木工程石家庄铁道大学0814 0823 交通运输工程内蒙古科技大学0806 冶金工程 0819 矿业工程大连工业大学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2 沈阳建筑大学0802 机械工程 0813 建筑学 土木工程 0814 0833 城乡规划学

沈阳建筑大学0834 风景园林学 东北电力大学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长春工业大学0802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佳木斯大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基础医学 1001 南通大学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徐州医科大学0710 生物学 1002 临床医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0809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学 浙江师范大学0401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701 数学 安徽工业大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安徽中医药大学1005 中医学 1008 中药学 集美大学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908 水产

控制科学与工程华东交通大学0811 0823 交通运输工程景德镇陶瓷大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设计学 1305 江西中医药大学1005 中医学 1008 中药学 济南大学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1002 临床医学 山东理工大学0802 机械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山东财经大学0202 应用经济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河南科技大学0802 机械工程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中医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1005 1008 中药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武汉工程大学0805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湖南科技大学0202 应用经济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802 机械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自我评估报告 参评点名称: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名称:音乐 一、授权点简介 (一)历史沿革与发展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为发端于1902年的一所百年老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39年设立的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经过70余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20多位著名音乐教育家及两万余名艺术人才。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两个专业硕士学位即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2016年音乐、舞蹈、美术学科共建的艺术学科入选甘肃省双一流特色学科行列,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科被评为C+。 (二)国家及地区对所开设专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发展现状 1.人才需求分析 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代表的西北地区,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形态异彩纷呈;同时音乐文化教育相对薄弱,为本学位点发展和人才就业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2.发展现状 本学位点自2010年招生以来,连续招生7年,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1人,共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29人。目前,在校生87人。 二、培养特色

(一)专业方向特色 本学位授权点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个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凸显音乐人才培养的地缘优势和民族特色;发掘百年学府的文化底蕴,提升音乐人才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借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挥音乐人才的综合艺术服务作用。 (二)专业培养特色 积极搭建艺术实践平台,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模式;发挥师范院校优势,注重专业性,兼顾通用型高级音乐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舞台实践环节课程改革,拓宽舞台实践技能展示形式;推动地域音乐文化的研究与传承,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 三、师资队伍 (一)专业领域师资的结构和梯队情况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57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7人,讲师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专业硕士导师21人,占导师总数的84%,聘任16名行业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人,博士在读8人。师资队伍优势较为明显,年龄结构、梯队结构、学历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二)专业师资教学、科研、展演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近五年我院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展演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出版学术专著12部,主持科研项目26项,国家艺术基金小型舞台剧目资助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156余篇,荣获国内外各类奖项406项,举办并参与国内外演出活动一百余场,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座70余场。 四、人才培养 (一)生源质量与选拔办法 本学位授权点招生采用全国统考、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制

粮油食品学院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

粮油食品学院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 领导小组成员 为切实完成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达到合格评估目标要求,整体提升学院办学规格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位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曦 副组长:田顺利赵仁勇鲁玉杰孙志明 秘书:马卫宾 评估小组其他成员:陆启玉、刘玉兰、王若兰、陈洁、郭兴凤、温纪平、毕艳兰、郑学玲、谢岩黎 粮油食品学院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粮油学院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组 在学校2015年3月23日召开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会议后,学院经研讨成立了以王晓曦为组长,田顺利、赵仁勇、鲁玉杰为副组长、以及各学术团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 二、确定工作计划 1. 设立学位点合格评估办公室,由赵仁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卫宾为秘书。 2. 评估指标分解详见表1。 三、重要时间节点 1. 2015年3月-2015年6月完成《粮油食品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2. 2015年6月-2015年12月进行合格评估调研,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2015年度自评报告; 3. 2016年1月-2016年12月实施整改措施,继续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2016年度自评报告; 4. 2017年1月-2017年12月持续整改,继续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2017年度自评报告; 5. 2018年1月-2018年2月撰写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整体自评报告,并整理和完善相关支撑材料; 6. 2018年3月-2018年7月完善自评总结报告,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制定各学位点改进提升方案。 粮油食品学院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硕士”。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教育学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方案

公司/单位精品方案感谢使用本文档 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7年教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教育学学科参评点的专项评估工作由教育学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 专项评估的要素见附件2。 四、评估程序及要求 1.学科评议组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方式、评估指标与内容、异议处理程序及其他评估安排等),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相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评估材料包括自我评估报告(见附件3)和其他有关材料(见附件4)。评估材料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向社会公开。 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放弃的参评点,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指委提交主动放弃申请。未按时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且未申请主动放弃的,该参评点视为评估结果“不合格”。 3.学科评议组成员根据《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学位授予单位上传质量信息平台的有关材料,对参评点进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4.学科评议组根据评议情况和表决意见,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认定参评点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处理建议。 5.学科评议组向参评高校反馈专家评估意见,参评高校对评估意见如有任何异议,应于2017年8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学科评议组。学科评议组将酌情做出是否调整评估意见的处理决定。 6.学科评议组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评估报告包括参评点评估结果(附原始表决结果)、评估意见和处理建议等。 五、结果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评估结果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研究生处-潍坊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授权级别 2018年5月30日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潍坊医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始建于2003年,是我国首批医学院校开设的应用心理学专业之一,招收4年全日制本科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同年,应用心理学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013年开始招收“心理危机干预”方向博士生。2014年我校获得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0年应用心理学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2013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2014年应用心理学专业在山东省心理学类专业排名第二,2016年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深厚的学科积淀为学位授权点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位授权点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实践指导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本授权点共有专任教师25人,兼职教师10人。8名硕士生导师中,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入选我校“1258人才工程”优秀青年教师。4人拥有医学相关从业资格,2人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硕士生导师均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其中4人拥有医学相关从业资格、2人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长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工作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强大的师资保障。 近5年,学位点教师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3项,厅局级科研项目16项,科研经费100余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9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7项,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医学院校临床心理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医学院校应用心理学硕士生的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总结报告 (征求意见稿) 2018年6月20日

引言 (一)学校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06.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4.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51亿元,中、外文及电子藏书近500万册,期刊6000余种。设有24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类学生近5万人。 (二)MPA 教育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在2001年获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02年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开始招生,2004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开始招生,2014年成功获批成为全国第六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开始正式招生。MPA培养管理由河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全国MPA教指委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公共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制定了的MPA培养方案,形成了包括基层政府治理与公共事务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信息管理、城乡社会管理等专业方向。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MPA招生人数分别为28人、41人、97人和130人,生源情况好。2018年6月,第一届MPA 学生顺利完成毕业答辩。 一、教育环境 自2014年我校获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培养资格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在学科基础、政策、经费、教学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MPA教育提供了优良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为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做好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制订本指南。 一、评估内容 自我评估是对本单位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根据本单位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 二、组织方式 学位授予单位要建立自我评估组织协调机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学位授权点数量、学科结构和院系设置等情况,统筹规划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方案应包括自我评估的组织机构、组织形式、评估方式、评估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等内容。 三、评估方式 评估方式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可以是国内同行专家评估、国际评估或质量认证等。 1.专家聘请。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自主确定的评估方式,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开展国际评估,选聘专家应是本学科领域国际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境外专家。 2.专家沟通。学位授予单位应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本单位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3.材料组织。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最终确定的评估安排和要求,组织自我评估材料。评估材料应提前发送专家,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自评材料。

4.专家评估。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专家评议意见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评估结果 学位授予单位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确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提出学位授权点调整意见。 五.改进提升方案 学位授予单位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六.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撰写提纲和抽评要素,编写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用于随机抽评。 七、其他 1.合理安排评估进程。自我评估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学位授权点数量,统筹考虑评估工作安排。可采用先试点,再逐步开展的方式,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评估办法,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确保评估取得实效。学位授予单位应加强评估过程管理,明确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评估走过场、形式化,确保自我评估达到预期目标。 3.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明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保证自我评估公平公正。对违反评估纪律和材料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2018年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4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委托,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MV教指委”)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本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资产评估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评估指标和内容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 专项评估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MV教指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选择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方案和单位名单,由MV教指委报国务院学位办确定。 五、评估程序 1、2018年4月,MV教指委负责制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相关的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2018年6月1日前,学位授予单位按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撰写评估总结材料并准备相关材料;评估总结材料提交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评估总结材料和相关材料应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MV教指委秘书处。截止日期未提交的院校,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 3、2018年6月2日——6月21日,MV教指委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评估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对学位授权点进行通讯或会议评议。视具体情况,MV教指委报国务院学位办确定实地考察院校名单。 4、2018年6月25——7月5日,MV教指委对确定考察的院校进行实地考察。 5、2018年7月6日——7月31日,MV教指委组织教指委委员在认真评阅材料和实地考察后,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 6、2018年8月1日——8月25日,MV教指委将评估意见反馈至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有权对评估意见提出异议。具体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进一步补充材料。MV教指委对接受异议期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实质确认。如对评估过程的规范性与纪律性提出异议,经查属实后MV教指委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严肃处理。如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MV教指委首先对评估打分、评估意见进行复核。1/2(含1/2)以上的委员认为需要重新评议的,MV教指委组织召开通讯评议专家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应达到通讯评议专家总数的2/3),对参评点进行重新评议。复核结果及重新评议结果均在相关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授权学科 (类别)Array 授权级别 年月日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4年3月北京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硕士”。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九、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建筑学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方案

2017年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7年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3年获得授权的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工作由建筑学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专项评估主要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具体要素见附件2。 四、评估程序与方式 1. 学位授予单位收到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后,按照要求撰写自评报告(见附件3),并于2017年6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xxxx)向社会公开。 2. 学位授予单位拟主动放弃的参评点,应在5月31日前,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教指委提交主动放弃申请。未按时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且未

申请主动放弃的,该参评点视为评估结果“不合格”。 3.学科评议组根据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评阅参评点评估材料。参评专家一般为学科评议组成员。评阅方式依据情况采用函评、会评或函会评结合的模式进行。 4. 学科评议组认为确有必要的,将选择部分参评点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方案和被考察单位名单,由学科评议组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 学科评议组在充分评议基础上,组织参评专家对参评点进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根据评议情况和表决意见,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认定参评点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处理建议。 6. 学科评议组及时向参评高校反馈专家评议意见,如有参评高校对评议意见提出异议,应在收到反馈意见10日内向学科评议组提出。对提出异议处理的学位授予单位,学科评议组进行相应反馈,必要时再度审议。 7.学科评议组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评估报告包括参评点评估结果(附原始表决结果)、评估意见和处理建议等。 五、联系方式 学科评议组联系人:唐燕,联系电话:xxxx ,电子信箱:xxxx 附件:1. 建筑学一级学科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2. 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 3.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 4.评估所需其他文件和档案资料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学位点合格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主要内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可以使用图表表示。博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博士、硕士内容不同的部分可分别描述。】 (一)目标与标准 1.培养目标 说明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 2.学位标准 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二)基本条件 1.培养方向 本学位点的主要培养方向简介 注意:培养方向不同于研究方向,人才培养的方向要宽一些 2.师资队伍 各培养方向带头人、主要师资队伍情况。可从师资队伍结构、培养方向带头人及突出专家、国际化、本学科领域高被引专家、生师比例等方面进行说明。 3.科学研究 本学位点已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以及部分在研项目的情况。可从科研项目及经费、科研成果及国际化等方面进行说明。各层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及经费的人均数,获得各类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人均数;参

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情况。 4.教学科研支撑 本学位点支撑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平台情况。包括科研平台、研究基地、产学研基地等等,还包括有利于研究生教学科研的各类措施。 5.奖助体系 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三助一辅资助实施情况。 (三)人才培养 1.招生选拔 本学位点研究生报考数量、录取比例、录取人数、生源结构情况,以及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2.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可分别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教学成果奖等方面进行说明。 3.导师指导 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4.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 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含国内外科技竞赛)的情况,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实践教学的情况,包括制度保证、经费支持等。 5.学术交流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相关经费支持,接收国际交换学生情况等。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参评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委托,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MV教指委”)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本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资产评估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评估指标和内容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 专项评估采取通讯评议或会议评议的方式进行。MV教指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选择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方案和单位名单,由MV教指委报国务院学位办确定。

五、评估程序 1、 4月,MV教指委负责制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办转发相关的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 6月1日前,学位授予单位按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撰写评估总结材料并准备相关材料;评估总结材料提交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评估总结材料和相关材料应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方式报送MV教指委秘书处。截止日期未提交的院校,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权。 3、 6月2日——6月21日,MV教指委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评估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对学位授权点进行通讯或会议评议。视具体情况,MV教指委报国务院学位办确定实地考察院校名单。 4、 6月25——7月5日,MV教指委对确定考察的院校进行实地考察。 5、 7月6日——7月31日,MV教指委组织教指委委员在认真评阅材料和实地考察后,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 6、 8月1日——8月25日,MV教指委将评估意见反馈至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有权对评估意见提出异议。具体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进一步补充材料。MV教指委对接受异议期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实质确认。如对评估过程的规范性与纪律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部委属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加快发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原则 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以适应需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基本原则。 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办学自主权,增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力度,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审核工作中,着重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类型结构,不断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范围,完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地区布局,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自行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须认真研究本校(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以及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学术型研究生与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关系,根据不同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办学条件,以更高标准、更长远目标确立本校(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办学要求,严谨论证,特色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不同院校的办学优势,综合考虑结构布局、地区需要等因素,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严格程序,明确办法,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二、研究、制定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须根据本地区或本校(院)研究生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并制定今后6年(2010-2015年)本地区或本校(院)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想、发展思路;不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招生规模、占研究生招生总数比例;如何协调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关系;如何建立激励教师从事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价机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研究生专业学位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等。 三、2010年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金融、国际商务、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心理咨询、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信息管理等3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筑学、城市规划、军事等三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工作,另行布置。 四、2010年申请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基本要求 1. 已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 学位授予单位须符合有关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3.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建立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保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1. 委托部委属高等院校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自行审核本校(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所属院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 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此次审核工作只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开展。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确有需要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由其所在地区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核,从严把握。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价总结报告

附件7: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单位 授权学科 (类别) 授权级别 201 年月日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硕士”。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具体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九、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学校学位授权点自评估阶段工作总结

学校学位授权点自评估阶段工作总结 10月13日下午,学校学位授权点自评估阶段工作总结交流会在北校区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副校长郝跃院士、校长助理高新波教授,各相关学院院长,发展规划处、科学研究院、人事处、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学位授权点干事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姬红兵教授主持。 郝跃首先就学位授权点自评估工作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自评估是国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科学、合理规划学位授权点的主要手段,也是授权点建立自我诊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及自我发展机制的关键途径。学校将根据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结合建设目标、办学条件及人才需求,采取统筹考虑、存量调整的原则,对我校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或撤销。 今年年初,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将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分为学院自评、学院整改、学校评估以及动态调整四个阶段,对学校1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合格评估。本次交流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第一阶段工作的汇

报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与不足、提升评估效果。随后,各学院负责人结合本学院学位授权点自评估情况进行 了总结汇报,并重点就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进行了说明。通信工程学院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通过自评估工作,认为其特色需进一步凝炼,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仍要加大。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指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还需进 一步加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授权点众多且实力较弱,需 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凝练培养方向。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位 授权点发展迅速,但仍需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本次自评估工作,各学院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研究生生源质量较差,学科之间差异大;师资队伍实践经验不足,建设目标不明确等。 针对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会专家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也 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比如,在生源质量上,要加大学位 授权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助体系,加大吸引优质生源的力度;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建议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求 进一步明确引进人才的研究方向,同时充分发挥已有人才的 作用;在平台建设方面,建议学院积极整合有实力的专家教授,统筹谋划,积极申报。 最后,姬红兵就学位授权点自评估的整体情况进行了点评。他说,通过参加外校的学位授权点评估,他感到外校的学位 授权点实力与西电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外校填报表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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