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第九条赔偿处理权限

1.损失在200元以下者,由实验室主任提出意见,院长(主任)审批;

2.损失在200—1000以下者,由学院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

3.损失在1000元以上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作专案处理,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条赔偿金额确定后,由计财处从工资中扣除,学生由所在单位催缴,上交学校计财处。对无故拖延不缴者,学校可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一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或行政处分,对有意破坏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因丢失、损坏事故,需核销或变更固定资产原值时,应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条件之一。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尽可能避免损坏、丢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赔偿。

二、属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3.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发货、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

三、属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所属单位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2.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3.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4.因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四、属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器材,由于经验不足,偶然造成的损失;

2.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五、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事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推卸责任,态度恶劣,甚至明知故犯,损失重大,或谎报丢失的,除责令赔偿外,可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六、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1.损坏、丢失零件配件,但不致主机报废,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2.损坏可修复如初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可修复,但质量明显下降,除计算修理费外,还应酌情计算部分损失价值;

4.损坏或丢失的零配件无法修、配,致使主机报废或丧失部分功能,或赔偿同档次同类型的实物,或按原值减除残值后计价赔偿;

5.整机丢失,视责任大小,按原值金额赔偿、部分赔偿;

七、赔偿处理权限:

1.200-8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2.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校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批准执行;

八、涉及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的,按其责任大小及认识态度分担赔偿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填写“报损报废审批表”,然后按有关批准权限进行处理。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

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

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大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物理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物资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于下述主观因素之一发生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听从教师、管理人员指导或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同意擅自拆、改设备;

3、不负责任、保管不当。

二、下述原因造成损失,经鉴定,实验室主任同意,可酌情减轻或免予赔偿。

1、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已过;

2、陈旧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时自然损坏;

3、设备质量差,在实验过程中自然损坏;

4、由于电网电压异常导致损坏;

5、易于破损、丢失的低值品、材料,经管人在运输过程中或使用中偶然损坏的;

6、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的。

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1、损坏、丢失零配件,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而造成整台设备报废,应赔偿整台设备的价值;

3、丢失或损坏仪器设备,按折旧后减去残值计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计算或赔偿实物。

四、发生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填写报告单上报审批。损坏价值200元以下,由实验室主任审批,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审批,5000元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五、赔偿处理决定后即通知责任人。当事人应在十天内赔偿。若赔偿费用大,一次偿还有困难的,可订出分期偿还计划。无故拖延不缴纳赔偿金的,教职工在其工资中扣除,学生不予注册,毕业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 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 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按专门的管理制度执行。 3.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 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 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 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 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 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 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中所小学2007学年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多媒体课室管理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为了改善我校教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而建,主要为教学服务,由教导主任负责统一管理。 二、教务科每学期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三、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教导主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四、多媒体教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管理、设备定期维护及维修。 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得随意摆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桌椅、板凳上乱画,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按照破坏公物严肃处理。 五、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 六、学生进入教室不得带饮料、食品,应自觉保持教室的卫生。 七、学生不服从管理者,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受相应纪律处分。 2.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导,认真进行实验实习,按时完成实验任务,按时缴交实验报告。 二、不带实验指导书(或相关的实验教材)者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或嬉戏打闹,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工作鞋。 四、注意安全,凡带电实验,未经老师检查和示范允许,不准私自通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五、爱护公物、遵守纪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乱拆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拿其他同学的工具材料,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安装或调测私人的东西。 六、若发现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据实向教师报告,根据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程度,给当事者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运转中的设备不得乱摸乱动,若引起事故,须负事故责任。 八、实验室内不得接待客人,外单位前来参观,须经校长、实验指导老师批准。 九、学生做完实验,应关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电灯,教师下班前要检查好门窗,切断电源。 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一、仪器设备管理 (一)实验员负责实行常规管理保养,技术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通电检查和维护每两周一次,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二)仪器设备由实验员负责分类编号、定位,设立仪器设备档案卡,建立明细帐本,统一收存仪器说明书。

学校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lo、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 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 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 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 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 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 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 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 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 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 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音乐教学设备专供学生音乐、音育教育事业,不得外借或供它用。 2、音乐教学设备由于正常教学等使用损坏,报相关领导批准销账。 3、音乐教学设备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要按现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型号的完好的教学设备。 4、音乐教学设备如因故意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者,除按现价(或原物)赔偿外,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加两赔款。 5、损坏的音乐教学设备要及时购买补充,保证教学。 音乐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音乐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音乐器材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音乐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便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

价赔偿。 4、保持室内正解,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 5、严禁烟火,闲人免进。 6、经常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保管员随手锁门。 7、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及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音乐器材室规则 1、音乐器材室应建立物资账目。器材、设备、模型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2、做好常规管理。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3、器材设备应定为放置。音乐教学所需的器材应按要求编定号码。分类存放,放置应坚持注意科学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突出音乐教学的特点。 4、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 5、音乐器材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

防潮、防震、防尘灯工作。 6、严格借还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接音乐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7、音乐式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万泉中学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1、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4、废旧药品处理制度 5、化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6、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化学实验员岗位职责 8、化学实验室准备制度 9、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0教学仪器领取使用制度 11、化学仪器借还制度 12、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3、化学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4、化学仪器报损制度 15、化学仪器交接制度 16、学生实验守则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 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臵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臵怕光或遇热能分解 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中学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增减仪器设备记录及时,做到帐物相符。 2.仪器分类专柜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仪器保管要求,做好仪器的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等工作,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 3.未经仪器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靳入仪器室乱拉滥用仪器设备。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 5.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或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6.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操作造成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 7.实验员如有变动,应由前任向后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由前任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如有帐物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使用及要求 1.科任教师和实验员,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原位存放。 2.实验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况,并随时向教师仪器的增减变化情况,协助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4.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1.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 2.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3.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中小学校教学设备器材和功能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教学设备器材和功能室管理制度一、制度类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3.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4.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5.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6.卫生器材管理制度 7.科技(劳技)器材管理制度 8.图书管理制度 9.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0.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1.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二、规则类 1.物理实验室规则 2.化学实验室规则 3.生物实验室规则 4.小学科学实验室规则 5.通用技术实验室规则 6.计算机教室规则 7.多媒体教室规则 8.科技(劳技)教室规则

9.图书阅览室规则 10.电子阅览室规则 11.心理咨询室规则 12.校园网络中心机房规则 三、职责类 1.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2.图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3.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制度类

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按专门的管理制度执行。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 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 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 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 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 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 1000 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新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 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O元以上的(含 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DOC

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 度汇编 小学

目录 夏季电教设备使用 (4) 德育室管理制度 (4) 实验室管理制度 (4)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4)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5) 仪器室管理制度 (6) 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7) 实验室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7) 微机室管理制度 (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小学仪器报损制度 (8) 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9)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9) 小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0)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0) 图书室管理制度 (11) 图书管理制度 (11) 图书借阅制度 (11)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12) 小学卫生室使用管理制度 (12)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13)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3) 体育器材领用借用制度 (15) 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5)

夏季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设备不论是项目配发还是学校自购,均属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转借、损坏或据为己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十倍处罚。 二、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学生学习服务,严禁安装游戏或另做他用。 三、保持电脑的整洁,设备摆放有序,严禁拆分使用。 四、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及时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 五、放学后,各办公室将联结的网线、电源等全部切断,防止因雷电造成电脑损坏。 六、电教设备使用按规定完成者,考核分为10分,每缺一次或不按规定使用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超出一次加2分。 德育室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广播室、德育室,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对该室负责人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定期清扫仪器上的灰尘,并且作好防腐防蛀工作。 2、管理者使用仪器后,应作好登记工作。 3、随时清点维修已坏的仪器,以保证下次正常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天祝煤业公司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规范》和《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范》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各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 又未确定专人负责(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 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运输部

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第五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第六条:机电运输部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二、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一条: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维修不完好和配套不齐全不予验收和发放。 1、开关: (1)接线咀、接线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50元。 (2)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100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50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 2、局部通风机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doc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1、所有教学仪器均应放在仪器室内,由专人进行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拿出仪器室。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用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填写“试验申请单”,管理人员凭“单”准备所需仪器和药品,实验完毕后,管理人员逐一检查验收。 3、教学仪器和工具专供实验教学使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4、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制,需要拆卸或改制的,应按照仪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5、对违章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者,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处理。 6、外单位借用仪器,要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借用仪器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精密贵重仪器,一律不得出借,借出仪器,如有损坏、丢失,一律赔偿。 7、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的账目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发现丢失、损坏、帐物不符等情况,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做出妥善处理。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维修技术,经常维修仪器。 2、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出校门,中修不出市。 3、妥善保管好维修工具,一律不得作为它用。 4、每次实验前后要对仪器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对新的仪器要及时进行两次检查及保养。 5、每年向学校领导汇报仪器维修情况,包括数量和价值。 6、学校要从经费中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仪器的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和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药品因变质不能使用,丢失仪器,经查明原因,已做出处理者,均可办理报废和报失手续。 2、凡报废、报失的教学仪器和化学药品,均应填写“试验用品报废、报失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在仪器药品账上注明报废、报失时间和申请单号码,然后调整账面数字。申请单应集中保存以备查对,贵重仪器的报废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报废的教学仪器应集中交学校总务处处理,不应继续存放在仪器室,报废的化学药品,应采取挖坑深埋或集中交有关部门销毁,不得弃入垃圾箱或公共场所,以防污染或造成意外事故。 4、教学仪器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丢失的应尽量将原物返回,损坏的应限期修复,无法追回或修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5、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教学实验中损坏的教学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因不遵守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仪器损坏或因失职丢失者,应予以赔偿。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机电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促进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管理职责 1、机运科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牌板管理,及编号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帐、卡、牌板管理。 2、机运科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的使用情况,要不定期清查,对发现: ①由于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流程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的; ②由于机电人员检修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达标,造成设备损坏的; ③由于领导违章指挥或操作者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损坏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安排整改并进行处罚。 3、生产队组必须建立设备及五小电器管理台账,与月末25月前到机运科设备组核对本队设备增减数量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 4、机运科对每起设备损坏丢失事件组织分析追查,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 二、设备丢失、损坏赔偿 设备的损坏按设备原价结合设备的使用期限及修复价值进行计算;辅助设施及备品备件的损坏按其原价及使用期限进行计算; 1.电动机烧毁,按每千瓦80元进行处罚(因电机质量问题的除外)。 2.对井下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烧毁的电气设备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返回地面,分析原因。责任属于厂家的供应科负责调换,责任属于使用单位的,处罚金额按原值进行考核。超过24小时的直接处罚使用单位。 3.烧坏开关本体的:25A、30A罚款500元,80A、120A罚款1000元,

125A以上的开关每台罚款3000元。 4.因野蛮拆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考核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按对单位罚款的10%对其另行处罚,严重加倍处罚。损坏开关、电机喇叭嘴每个罚款200元,损坏电机接线盒每个罚款500元。 5.机电设备及设备附件丢失按原值进行赔偿,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少小件,否则按缺少小件原值进行处罚。 6.井下严禁随意割断电缆,拆除电缆必须从接线盒把线拆开,严禁锯头子,每发现电缆线锯头子一处,罚款队组1000元。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处分。丢失电缆线按机运科发放的米数原值进行考核。 7.更换皮带必须从皮带卡子处拆开,严禁随意割损皮带,确实需用须经机运科同意,凡私自割损皮带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损坏上下托辊按修理费用考核。 8.废旧设备及电缆必须按规定的天数出井,超过规定天数每天罚款200元,缺少零部件按原值考核。 9.五小设备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未交回的五小设备,发出单位要登记造册,月底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到机运科,给予原值考核。 三、设备及其部件人为损坏罚款明细: 在设备安装及回收过程中,因未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或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丢失部件的,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并由责任单位承担检修费用。 1、开关 ①接线嘴、接线柱、电源罩、开关手把损坏,单位罚款200元; ②分励线圈、变压器损坏,单位罚款300元; ③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位罚款500元; ④丢失开关本体,交回开关空壳的,按开关原值考核。

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 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O元以上的(含 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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