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管理制度

融资管理制度
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地产及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地产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地产及下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2.拟定***地产融资需求及计划,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手续;

3.拟定具体融资方案,负责搜集相关的融资资料,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4.负责具体办理各项融资活动;

5.负责融资平台的搭建,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6.负责可抵押资产及对内、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

(二)***地产下属各中心、公司(项目部)有义务积极配合资金部,完成各公司(项目部)的融资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本公司(项目部)融资方案的拟定;

2.配合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础资料、项目相关证照、公司(项目部)基础资料、相关合同等与融资相关的资料),并协助其完成内部审批手续;

3.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所需合同、协议、担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配合资金部完成提款、用款、付息、还本等事宜的办理;

5.就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资金部沟通,协调解决;

6.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渠道的拓展与关系的维护。

三、借款融资的办理程序

(一)借款融资的一般规定

1.***地产及下属各公司(项目部)的对外借款由资金部统一管理;

2.资金部根据经营与投资对资金的整体需求,结合各公司(项目部)的盈利情况,财务状况与资源情况,拟定融资需求、融资计划,提交财务中心总经理、***地产总经理初

审;

3.经***地产总经理初审通过后,报***地产董事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借款融资计划审批通过后,涉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由资金部牵头、各承贷公司(项目部)配合办理,其他融资由各公司(项目部)具体办理。资金部负责协调与监督各公司(项目部)融资计划的执行。

(二)开发贷款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1.***地产下属各公司(项目部)的开发贷款由资金部牵头组织办理。

2.营销中心及各经办公司应在承贷项目开发方案确定后一周内,向资金部提交融资所需的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及开发项目的基础资料、项目相关证照、项目的投资概算及成本资料、项目的对外宣传资料、相关合同等)。

3.资金部在收集到项目资料后,在一周内整理完成报送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所需的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抵押物情况、借款申请、公司及项目基础资料),并填报开发贷款方案评审表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送。(《开发贷款方案评审表》见F/ZXDC/FC-18)

4.开发方案对外报送后、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开发方案,各中心及公司(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资金部,资金部应及时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认为需要重新提交资料的,由经办公司(项目部)及营销策划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料、及变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开发贷款方案审核通过后,由资金部牵头与意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开发贷款事宜。

6.对外报送的融资资料,必需在资金部内勤处留存备案一份。

7.资金部应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把握融资的进度,***地产各中心及经办公司(项目部)应积极协助资金部,及时传递项目

进展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在计划的条件与时间内取得授信批复。

8.授信批复取得后,资金部应根据***地产的资金情况及承贷项目的进展情况,确定开发贷款的提款时间与金额,并填报《开发贷款提款申请审批表》,经资金部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经理、***地产事业部总经理评审后,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形成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开发贷款提款申请审批表》见F/ZXDC/FC-19)

9.经审批同意提款后,由资金部牵头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合同的签订、担保的办理等事宜,各中心及承贷公司(项目部)应积极协助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抵押、质押等担保手续的办理,同时各经办公司(项目部)负责配合资金部完成提款所需资料的准备。

10.提款所需资料经财务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交,资金部应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在计划的时间内实现放款。

11.在贷款放款后,资金部应积极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用款事宜,***地产各中心及经办公司(项目部)应积极协助,提供用款所需的各种资料。

12.资金部应积极协调开发贷款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地产各中心及各经办公司(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办理开发贷款利息结算及其他费用的支付事宜。

13.资金部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结合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统筹好贷款归还所需资金的准备与归还时间的把握;同时填报《开发贷款还款申请审批表》,经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经由资金部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经理、***地产事业部总经理评审后,报董事会审批,形成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开发贷款还款申请审批表》见F/ZXDC/FC-20)

14.开发贷款办理的其他规定:

14.1所有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报送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借款协议、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必需报***地产法律事务部评审,通过后方可向其报送;

14.2开发贷款经办人员应在开发贷款放款,或者贷款情况发生变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更新后的负债情况表;(负债情况表格式及要求,参见财务中心报表模板。)

14.3在开发贷款的申报、放款、用款、计息、还款过程中,资金部应与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宣传口径保持一致,涉及到公司情况、项目开发计划、项目进展、销售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各经办公司(项目部)应与资金部提前沟通,经得同意后方可对外进行介绍。

开发贷款办理流程图

(三)其他借款的办理流程

1.开发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含股东借款、其他特定对象的借款等)由各公司(项目部)自行拟定融资方案;

2.经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由资金部、财务中心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评审后,上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形成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其他借款融资方案评审表》见F/ZXDC/FC-21)

3.审批通过后由各公司(项目部)具体办理借款事宜,资金部负责监督方案的执行;

4.若涉及需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由资金部牵头,各公司(项目部)协助办理。

四、担保管理

(一)***地产及下属各公司(项目部)可担保资源由资金部统一协调管理,各公司(项目部)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向任何企业提供担保(含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信用担保等)。

(二)各公司(项目部)向任何企业提供担保的,由资金部牵头办理,经担保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核、财务中心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评审,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同意后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项目部)负责配合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含担保合同的签订、他权证的办理、担保的解除等)。

(四)各公司(项目部)应向资金部报送可抵押资产情况表,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更新后的报表电子版,若无变化,则随同每个月的会计报表,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电子版本,10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的报表。(可抵押资产情况表格式及要求,参见财务中心会计报表格式与报送要求。)

五、融资渠道的管理

(一)资金部根据***地产的战略规划,负责融资渠道的拓展及合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机构的选择。

(二)资金部负责现有融资渠道的维护工作,积极与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持沟通与来往,传递***地产的各种战略方针,投资发展方向,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经营业绩、项目进展等,逐步建立一批值得信赖、愿意与***地产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金融机构。

(三)资金部应积极与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掌握最新的金融政策及办理程序,形成融资信息库,并定期进行分析与预测,向董事会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

(四)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应积极配合财务中心拓展融资渠道,维护银企关系。

六、融资风险管理

(一)融资计划与方案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以未来经营与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确定融资的时间、规模;

2.充分考虑偿还能力,全方位衡量收益状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对融来的资金、具有吸取和消化的能力;

4.融资期限要适当。

(二)制定的融资计划与方案,在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同时,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地产合并后的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50%的范围内为宜。

(三)融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和重点是融资成本,应充分论证不同融资方案的可行性,承贷项目的息税前利润率与内含报酬率应大于资金供方的期望收益率。

(四)资金部负责监督资金流向和测算未来现金流量,合理安排各项借款的偿还时间、计划好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五)应建立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定期编报融资活动执行与风险评估报告。

七、罚则

(一)***地产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融资活动,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未对***地产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财务中心有权责令其整改,并可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二)***地产及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资金部一同拟定融资计划,报送融资方案,并配合办理本公司的融资工作,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未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财务中心有权对责任个人处以300-1000元罚款。

(三)***地产各公司(项目部)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报送负债情况表与可抵押资产情况表,对不按要求报送的责任个人,财务中心有权对其处以50-500元的罚款。

(四)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对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并触犯法律的责任人,除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及赔偿责任外,还将依法送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事业部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三)附加说明

1、本标准起草人:陈国亮

2、本标准会签人员:

3、本标准审核人:

4、公司领导批准:

F/ZXDC/FC-18:

开发贷款方案评审表

编号:

备注:

开发贷款提款申请审批表

编号:

F/ZXDC/FC-20:

开发贷款还款申请审批表

编号:

F/ZXDC/FC-21:

其他借款融资方案评审表

编号:

投融资档案管理制度修正稿20160713

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融资档案管理办法 (暂行) 2016年4月

1目的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投融资部项目档案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妥善保存,方便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及其他资料需求方对文件资料的查阅,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投融资的各类业务,从项目立项申报至项目结束期间产生的各类项目纸质记录及电子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项目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融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投资 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项目管理等资料,按照要件类、决策类、其他类分类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1要件类档案:指公司与外部相关方(含集团内部其他平 台公司)之间为开展业务而形成的完整、真实记录权利义务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收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的全部复印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2决策类档案:指集团及基投公司内部对项目决策形成 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

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方案、投资风险评估报告、投资能力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内部审批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3.1.3其他档案:业务主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与项 目最终方案编制有关的客户信息资料和项目资金投放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巡访记录、项目总结、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不适合归入要件及决策类资料的文件汇集、立卷并归存后形成的资料。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事业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在 项目公司成立前将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批复、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班子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收集、分类并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负责将与项目相关的合 同、协议、备忘录等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及时归集至投融资部,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投融资部:负责点验接收、编目立卷事业部、风险控制 部及项目公司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签署的

投融资管理制度(初定本)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目录

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初稿) 部门名称:公司投融资业务部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一、部门职责 广州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汇公司)投融资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项目的前期挖掘、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启动期及发展期的运作、项目专用资金管理、项目股权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融资,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后盾,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挖掘符合市场的投融资项目,对意向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编写,同时进入项目的投资性时段安排、资金储备安排以及完成备选项目的其他前期准备性工作的具体操作阶段。 (二)建立投资项目库,选择投资合作项目,负责组织对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考察、论证,负责起草投资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Ps:建立项目库,合理管理项目数据,保证备选项目前

期报告的编写、后期融资资料的提供。 (三)配合好合作的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融资工作; (四)针对前期挖掘的项目从项目分析、项目谈判、项目资金运作等流程,充分培养部门员工能完整有序的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工作,作好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的示范点。 Ps:项目主协办制。 (六)负责公司项目投融资管理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积极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运作实行具体责任人资金激励制度。 (七)分阶段、有目的性的派遣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充电、考察挖掘备选项目,形成长久有效的个人素质提高机制,备选项目持续输入机制。 Ps:部门发展要求业务素质较高,员工需不断加强学习,同时也希望得到公司支持,多创造让员工学习深造的机会。 (八)以公司发展宗旨为依据,发展目的为导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九)做好项目融资的前期工作,包括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和融资洽谈等,并及时办理各类融资的手续。 Ps:跟踪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十)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做好融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Ps:专人管理,有序借还。

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地产及下属各中心、各公司(项目部)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地产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地产及下属公司(项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融资管 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3)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4) 第四章总则 (5)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6)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8)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10)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12) 第九章其它 (12)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第七条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八条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一)向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万元时; (二)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融资管理制度

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第七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

投融资管理制度(精选模板)

(精选模板)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发展计划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七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八条公司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投资并购小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并按照审核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融资管理 一、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二、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三、融资组织与决策 1、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融资管理,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制定公司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2)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3)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3、融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 (1)公司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报董事会批准。 (2)重大经营项目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融资方案,公司在审批该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批其融资方案。项目实施阶段,融资方案或融资规模需要改变的,变动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完整版

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三条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第二章融资组织与决策 第五条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融资管理,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制定公司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2.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3.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融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 1.公司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报董事会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

融资部管理制度详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债务性融资;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等。 第二章融资管理原则和控制目标 第三条公司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融资管理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宏观调控。 (二)统一性原则: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对融资进行风险控制。 (三)安全性原则:权衡资本结构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效益性原则:公司采用合理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五)适量性原则: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统

筹安排,合理规划。 (六)授信原则:公司根据内部各级机构的经营风险大小、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科学合理的确定各级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授信。 第四条融资管理控制的目标是: (一)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融资风险,防止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二)保证公司经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融资决策科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证融资资料及相关及记录完整、及时、准确。 第三章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融资活动作出决议,董事会授董事长、总经理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对融资事项作出决策。财务总监对融资活动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意见。 第六条融资部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融资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部门,负责对外借款融资的相关事宜,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二)对融资项目的成本预算,组织协调实施融资预算,设计融资方

投融资管理制度30354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减少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投资是指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出资兴办的企业或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收购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房产)、购置新型设备、新产品及技术开发等。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

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融资行为。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有权决定公司一年以内单个及单笔项目投资额在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资产1%之内(含1%)及累计投资额在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资产10%之内(含10%)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如下: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起草投资方案,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董事会备案。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部门进行评审,并抄送监事会备案。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以内单个及单笔项目及累计投资额在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资产20%之内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如下: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部门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条公司投资的决策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控制,规公司投融资行为,降低投融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管理主要是指公司对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事项的决策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对投资决策管理 第四条对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以及新项目建设等。

第五条公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发展规划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总额计划。 (二)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特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 1.权益资本融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并由公司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的方式借入并于到期时偿还的融资方式,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 第四条融资的原则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统一筹措、适时恰当。 3.结构合理、降低成本。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筹措由公司计划资金部统一负责,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融资。 第二章权益资本融资 第六条权益资本融资经过吸收实物融资和发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取得。

1.吸收实物融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其它企业和个人实物投资的融资方式。 2.发行股票融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实物融资程序及有关分工职责: 1.公司吸收实物融资须要依照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须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的分担等。 3.物资装备部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有关手续。 4.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并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股权证书。 5.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建立股东花名册。 6.战略规划部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7.财务部负责对筹集的实物按照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登记入帐。 第八条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将实物设立了担保、抵押、质押或该实物已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发行新股票的程序: 1.发行新股票融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定发行新股票的申请报告。 2.公司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 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第二章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 技术改造、购买大型机器、设备及项目建设等。 第四条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划方案,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第三章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并购小组,由财务及证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

履行对外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其他投资行为。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并购小组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四章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总部、各子项目的所有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其中,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要经业务的发展。 第六条对外投资方式

(一)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必须做到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短期投资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

XX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第二篇投资管理................ 第四章总则................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第九章其他 第一篇筹资管理 总则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筹资的原则: 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权益性筹资 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2 2 2 3 4 4 4 6 8 9

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50 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200 万元时;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时;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含)以下的,由 集团总裁审批;20%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 年以内),金额10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200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 批;金额在2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50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分管副总裁审批;金额在50 万-100 万的,须报集团总裁审批;金额在100 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第二篇投资管理 总则 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经济发展委员会是负责集团及其子公司、直属企业、外部企业、合资企业、参股企业、收

房地产集团融资管理制度剖析

集团融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中心、地区公司的融资流程,保证正常的资金供应量,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及财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办法所指的融资,仅包含债务资本融资。 1.债务资本融资是指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本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按方式可分为:借款融资、信用融资、应付债券与融资租赁等;融资对象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的单位及个人。 1.1借款融资是指通过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及其他特定个人借入一定款项,在合同与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按借款的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一年以内,中长期借款(一年以上;按方式分为: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款、委托贷款、专项贷款、股东借款或其他借款等; 1.2应付债券是指按照国家证券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约定还款期限、收益水平并到期归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1.3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是指通过依法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回经营所需的租赁物,并在协议约定的该租赁物使用的大部分时间内按期支付租赁费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融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筹措;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期限合理、长短兼顾;综合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四凡有合作方的公司,除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外,还应根据合作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财务中心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项 目部的融资管理,财务中心资金部(以下简称“资金部”是融资活动的具体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拟定融资管理办法、目标与原则; 2.拟定集团融资需求及计划,履行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手续; 3.拟定具体融资方案,负责搜集相关的融资资料,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4.负责具体办理各项融资活动; 5.负责融资平台的搭建,渠道的拓展与维护; 6.负责可抵押资产及对内、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 (二集团下属各中心、公司(项目部有义务积极配合资金部,完成地区公司(项目部的融资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本公司(项目部融资方案的拟定; 2.配合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含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基础资料、项目相关证照、公司(项目部基础资料、相关合同等与融资相关的资料,并协助其完成内部审批手续; 3.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所需合同、协议、担保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配合资金部完成提款、用款、付息、还本等事宜的办理; 5.就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资金部沟通,协调解决; 6.配合资金部完成融资渠道的拓展与关系的维护。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融资部管理制度(完 整版)

投融资部 一、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章以及《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及依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股东大会提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但该提案需于前述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公司。 第七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同时向董事会提交符合本规则前条要求的提案。 第九条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所列情形时,视为变更或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应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发出。会议召集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股东。 第十一条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第十二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只须送达有权在类别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东。 第十三条董事会接到监事会、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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