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自律制度

诚信自律制度
诚信自律制度

诚信自律制度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

保协会依法诚信经营,建立诚信办公体制。

2.严格服务流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定期建立信息收集和回访制度,

善于改进质量诚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协会的信任度。

3.树立协会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用心服务、诚信待人”,

严格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4.不拖欠员工工资,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与生活坏境,并善

于维护员工应有的合法权益。

5.制定与遵守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协会的监

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为不正之风;

6.康洁自律,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第三方回

扣或请吃、娱乐活动,不索贿,不受贿。

7.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8.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招待。

9.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不得私自办理业务。

10.协会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泄露协会和会员资料。

11.协会重要文件、资料未经领导允许,禁止复印、传阅、带出协会。

12.协会员工应互相尊重,平等交往,严禁说和做影响团结的话和事。

13.办公机器接入公安专网或互联网要做到专机专用,严禁两个网络

的机器互联、严禁一机两用。

14.私自办理业务从中牟利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促进华润煤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加强华润煤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促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就企业层面而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现,主要表现在是否自觉守法,是否履职践诺,是否落实制度,是否规范安全行为等方面。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第75条,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评定评估、分级管理、公开、公示、通报、监督、奖励、惩戒等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最终是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长效机制。因此各单位必须利用各种形式,认真组织贯彻《指导意见》,领会安全生产诚

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各区域公司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重点承诺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消除“黑名单”。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1、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2、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上海市房地产评估行业执业自律准则

上海市房地产评估行业执业自律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人员的执业水准,坚持房地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保证房地产评估质量,维护房地产评估行业形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地产评估法律、法规、《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及《关于本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及《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章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房地产评估行业执业自律准则,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房地产评估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业规范。本准则所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是经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依法批准进入房地产(土地)评估行业执业的、持有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本准则所称的执业人员,是指经依法准入本行业,在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执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估价员。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本准则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中参与执行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基本准则 第四条在本市执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取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核定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及其颁发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第五条执业人员应取得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证书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员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办理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入会手续,成为当然会员。 第六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市房地产评估行业的行规、行约。 第七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十分重视自身的信誉和品牌,教育和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服务原则,健全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和执业道德管理制度,制止各种违规操作行为。 第八条执业人员从事房地产(土地)评估业务,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恪守执业自律准则。 第九条执业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必须参加本协会每年组织的规定学时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条执业房地产(土地)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聘用在其他单位注册从业的估价师。估价师改变执业机构必须按规定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及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房地产评估机构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十二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承接业务、评估操作和评估报告形成过程中,应当按评估技术规范操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十三条执业人员在资料收集、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达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对待评估业务中有关各方,不得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行事,不允许因成见或偏见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第十四条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应具有的执业能力: (一)熟悉和掌握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和法规及行业协会的行规、行约。 (二)熟悉掌握评估技术规范、规程和掌握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市场信息,能把掌握的评估理论知识和评估实践相结合,独立完成承接的房地产评估业务,履行房地产评估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撰写的评估报告书中的数据信息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房地产权属核实、现场实地勘察状况以及评估方法选择等评估过程均应形成文字资料。

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规范

附件1 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认证认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工作质量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保护认证认可行业的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获证组织及社会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建立我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守法、诚信、独立。 第三条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全体会员,包括认可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获证组织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承诺自觉信守本公约。 第四条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是本公约的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章承诺 第五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严格履行行规、行约。 第六条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诚

信为本,恪守承诺,共同营造和维护认证认可行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第七条坚持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优质高效服务回报社会。 第八条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不以非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尤其要: 坚持优质服务,反对劣质低价; 坚持团结共赢,反对诋毁同行; 坚持诚实信用,反对弄虚作假; 坚持行业准则,反对无序竞争; 坚持遵纪守法,反对商业贿赂。 第九条积极参加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组织的自律规范活动,相互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违规违约行为。 第三章监督 第十条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会员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体会员对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组织实施本公约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反映可能的违约行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应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开展“做诚信经营者 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XX区开展“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 活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文明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诚信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诚信经营行为,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个体私营企业的诚信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组织各类企业和其他经营者积极投身到诚信建设中来,努力打造XX区法治诚信市场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把诚信建设落实到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治理、服务的全过程。引导企业等经营者强化信用观念,诚信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深入开展以“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诚信经营活动的重要意

义。 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指导,增强市场监管服务效能。把开展诚信经营活动作为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要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方法,增强工作的示范性,通过抓好对市场开办单位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管和对进场经营行为的规范,促进市场管理工作职能到位。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教育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为标准,积极推进诚信教育,努力形成“做诚信经营者、创建诚信企业”的社会氛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依法经营是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注意加强对商户的诚信经营思想培训,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律法规小册子、以组为单位开展小规模的培训会,培训内容涵盖《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和《劳动法》等。在日常巡查时由工商所工作人员一对一的攀谈,讲解等方式开展诚信教育,把工商机关在市场的每一次行政执法行为和诚信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处罚一个违法行为,教育一大片商户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个体私营企业的法制意识和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识,以守法经营为核心内容,牢固奠定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础;

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

XX市发改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永城建设,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动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立足永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着力打造“文明永城、诚信永城”。 一、工作制度 (一)加快搭建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依法收集、整合单位工作人员、各项目企业法人和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单位和个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二)大力宣传诚信理念 加强诚信宣传,弘扬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成为人民的普遍共识和行为准则,引导人民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运用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广场等阵地,通过道德讲堂、培训和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 (三)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重点抓好企业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施诚信企业百千万工程。引导它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诚信价值准则,用模范带动诚信风尚的形成。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1 强化诚信理念,培养职业操守,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诚信建设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备案、核准和审批项目限期办结。突出抓好机关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实践活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各环节中,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把诚信渗透到企业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建立激励诚信、惩戒失信机制 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和诚信建设相背离,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诚实守信者享有优待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对示范创建诚信的企业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 完善诚信监督体系建设,针对失信者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推动行业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并在媒体上对外宣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文明委、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负起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2 本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把各方面积极性都调动发挥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大力倡导“诚信”价值取向,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对外经济贸易行业自律行为守则

对外经济贸易行业自律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维护对外经济贸易秩序,建立对外经济贸易行业自律 机制,规范对外经济贸易经营者的行为,促进和保障对外经济贸易行业 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所称“对外经济贸易行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它执业登记手续,并依法从事进出口产品生产、加工、 贸易以及从事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企业、单 位、实体和个人的总称。 第三条本守则所称“经营者”是指对外经济贸易行业内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等。 第四条本守则为对外经济贸易行业内所有经营者的自律规范。 第五条行业协会倡议全国对外经济贸易行业内的所有经营者积极参加本守则,自觉履行本守则。 第二章守法经营,维护对外经济贸易秩序 第六条经营者应该依法办理外贸经营权的核准或登记手续,按时自觉参加年检,如实报送企业的资料,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不虚报、漏报、瞒 报企业资料,不以任何方式骗取和保有外贸经营权。 第七条经营者应合法行使外经贸经营权,不以挂靠、借权经营等方式允许其它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进出口业务;不以任何方式变卖和变相出卖进 出口资格。 第八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海关法及各项海关法规,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走私和其它逃避海关监管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结汇、用汇手续,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逃汇、套汇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经营者应依法纳税,不以低开出口发票或其它任何方式骗税、逃税。第十一条对国家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者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申领和使用配额和许可证。不以欺骗或其它 不正当手段获取出口配额、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自动进口许可证明等。 不伪造、变造及以任何方式买卖进出口许可证、配额及其它进出口证明 文件。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对外贸易法,不擅自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和服务;未经许可,不擅自进出口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技术和服务;未经授权,不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口退税的法律法规,不以任何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原产地规则,不伪造、变造或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不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认真履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商品认证、检验和检疫程序,不以任何方式逃避法定的商品认证、检验和检疫程序。 第十六条经营者在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时,应积极应诉,参加和接受反倾销应诉组织者的协调行动,顾全大局,不采取任何有损于整体反倾销应诉的 行为。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自觉加入对外经济贸易行业协会,自觉接受行业协会的规范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行为守则。 第三章公平竞争,弘扬社会正义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方向,不盗用、冒用他人的专利和专用技术,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质量管理,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020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2020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2篇Proposal on honesty and self discipline of enterprises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2篇 前言:倡议书指的就是由某一组织或社团拟定、就某事向社会提出建议或提议社会成员共同去做某事的书面文章。本文档根据倡议书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2、篇章2:守法自律诚信经营倡议书 篇章1:2020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中国是重信义的国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强诚信建设是事关个人、企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 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国家“xx”规划《纲要》中,强调要“以完善信贷、

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方面。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力量源泉。为了倡导企业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体系建设、优良品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全国企业和企业家倡议: 一、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完善诚信建设体系。把诚信建设列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企业诚信建设目标,通过建立客户自信管理、内部守信、合同管理等项制度,完善诚信管理部门,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我

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1]利益关系,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自律就是自我约束。行业自律包括二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业内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守和贯彻,另一方面是行业内的行规行约制约自己的行为。而每一方面都包含对行业内成员的监督和保护的机能。 行业自律公约 行业自律公约,又称行业自主管理公约、公契,是指行业自律组织为了行业成员的共同利益、保障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对全体行业自律组织的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行业自律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业自律的内涵 行业自律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行业管理办法、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和认真执行行规行约 "行规和行约"是行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措施。行规和行约的制定和执行对会员无疑起到一种自我监督的作用,推动本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 (三)向客户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四)行业自律也是维护本行业和企业的利益,避免恶性竞争,维护本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的当然监督机构之一。 行业自律是建立在行业协会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行业协会的话,行业自律也就无从谈起。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每个行业只有认真地做好了行业自律的工作,本行业才能得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我们也才能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 行业自律公约的内涵 行业自律公约是行业会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事实上行业自律公约也是各个会员通过协商而制定的契约。在古罗马,契约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锁”的效力①,即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规范效力。行业自律公约作为行业会员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基本规则,是行业自律管理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于9月28日在京发布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0年9月28日 2010年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对于职业培训,会议指出,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有效措施。 对于培训质量的问题,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整合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2010年9月28日,以“政府引导、行业自治与企业成长”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业振兴论坛”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就咨询与培训业的政府引导、行业自治与企业成长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论坛上还发布了《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 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我国的咨询与培训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引导和支持,我国的咨询与培训业应该充分把握和利用好这一良机,遵循刚刚发布的《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引导和促进自我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为广大的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培训服务,在响应政府导向、服务社会和客户、发展自我等三方面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中国管理咨询与培训行业自律十条》 第一条中国企业管理培训机构和培训从业人员在从事培训活动中,应当以诚信、公正、科学、守法为职业准则,信守合同、热情服务、达成培训标准;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违反社会公德。 第二条从业人员应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宗旨,以解决企业具体问题为目的,以实际效果为检验培训质量的惟一标准。 第三条从业者要以高度的文化素养维护培训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创新培训方式和盈利模式,摒弃一切有损培训行业声誉的思想和行为。 第四条从业者要做企业管理培训事业,不做短期赢利产品,不断更新知识,勤奋提升培训能力,要打造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体系。

企业员工诚信守则

企业员工诚信守则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企业员工诚信守则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立德之基。有诚信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诚信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与信任。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是是立业之本,对于我们公司的员工来说,更应该发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作风,多一点实干精神;少一些虚情假义,认真务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干好本职工作。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我们企业员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规守纪,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个规章制度是我们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言出必行,信守诺言。强化诚信意识,注重诚信形象,我们坚决做到言行一致。拒绝借口,勇于负责。 三、令行禁止,服从指挥。坚定地同公司保持一致,听从命令、服从指挥,按规章制度生产和操作。 四、严谨操守,廉洁自律。不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五、坦诚沟通,顾全大局。时刻把公司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做好配合,真实地反映问题。 六、真诚合作,双赢为上。根据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流程,选择合作伙伴和进行业务决策,真诚地对待合作者,建立利益共同体,友好往来,共担风险,共享辉煌。 七、开源节流,如实报销。在工作及业务往来中,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时,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如实填报。

八、严守机密,谨防泄密。加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 九、尽心尽力、尽善尽美。让责任成为习惯,细节体现责任,责任决定成败。 十、责任胜于能力,责任创造卓越。我们全力以赴地做到尽职尽责,珍视责任,做到对生命和工作的忠诚和信守。

诚信管理办法-20180224

湖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201802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具有的基本信息,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设备检测、造价咨询、材料生产、设备器具租赁与安装维保、建筑构配件生产等企业(单位),以及相应企业(单位)负责人、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施工现场管理、检测等执(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实行全省分级负责,统一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全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将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可建立本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 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 第四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分为企业(单位)信用信息和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两大类。企业(单位)和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分别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等。 第五条基本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具有的基础信息,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

行业自律优先:新兴行业的规范、引导与呵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41999376.html, 行业自律优先:新兴行业的规范、引导与呵护 作者:贺绍奇 来源:《中国民商》2017年第06期 在我国许多新兴行业都经历了无序、野蛮生长、乱象丛生、政府严厉监管、行业迅速衰退的恶性循环,如近几年兴起的互联网金融。 新兴行业,尤其是颠覆性的新兴行业,相对于成熟行业更需要规范、引导与呵护。自律倡导者认为,自律可以替代政府行政监管,更好实现公共利益、行业利益与行业企业利益的协调统一,凡是能够通过自律解决的,就不需要政府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行政监管的目标。 即便需要自律与行政监管共同监管,政府行政监管也应当是补充性的、替代性的,即尽可能地让自律更好更大地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而不是取代和扼杀自律,只有在自律无效或不作为时,行政监管才加以干预。 在这方面,美国早期证券行业自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行政监管是为了更好发挥自律监管 自18世纪美国证券市场形成以来,美国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一直都是完全处于行业自律之下,美国联邦政府不加干预,直到1929-1932年金融危机后罗斯福新政,美国联邦议会先后通过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联邦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的监管。 美国第三任证交会主席道格拉斯(后来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国会立法听证时就阐释了美国监管者的立场,即行政监管的目的是要让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和市场自律作用,而不是取代它,只是在自律无效或失灵时,行政监管才是必要的。他指出:“政府应该紧握手枪,也就是说,躲在门后,全副武装,时刻准备着,但永远都不要使用。”他还认为,行业自律的作用并不是政府行政监管所能取代的。他说:“总之,政府只有在规定的领域能够运行良好。这留下许多未触及到的行为和活动;一些易于被政府监管但事实上太过繁琐而无法取得满意的控制;一些完全超出了法律范畴,属于伦理道德范畴。而在自律广大领域,自律就可以有效地覆盖。” 在18世纪,美国证券市场兴起,证券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出现,其发展也面临诸多的挑战,这些严峻挑战威胁着证券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在应对这些行业挑战过程中,纽约证券行业主要从业者团结组织起来,成立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纽约股票交易所,将证券市场和证券

企业员工诚信守则

企业员工诚信守则 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立德之基。有诚信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诚信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与信任。对于企业来说,诚信是是立业之本,对于我们公司的员工来说,更应该发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作风,多一点实干精神;少一些虚情假义,认真务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干好本职工作。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我们企业员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规守纪,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个规章制度是我们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二、言出必行,信守诺言。强化诚信意识,注重诚信形象,我们坚决做到言行一致。拒绝借口,勇于负责。 三、令行禁止,服从指挥。坚定地同公司保持一致,听从命令、服从指挥,按规章制度生产和操作。 四、严谨操守,廉洁自律。不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五、坦诚沟通,顾全大局。时刻把公司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做好配合,真实地反映问题。 六、真诚合作,双赢为上。根据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流程,选择合作伙伴和进行业务决策,真诚地对待合作者,建立利益共同体,友好往来,共担风险,共享辉煌。 七、开源节流,如实报销。在工作及业务往来中,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时,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需如实填报。 八、严守机密,谨防泄密。加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 九、尽心尽力、尽善尽美。让责任成为习惯,细节体现责任,责任决定成败。

十、责任胜于能力,责任创造卓越。我们全力以赴地做到尽职尽责,珍视责任,做到对 生命和工作的忠诚和信守。 保洁员协议书 甲方: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本村的清洁卫生得到正常有序地运行,使全村的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干净。切实做好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协议: 一.垃圾收集范围: 屯主要道路的路边.溪边经常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白色污染.无明显垃圾堆积物:清除屯主要道路两边杂草:对屯内公共树木养护:沟渠如有堵塞做到及时清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悬挂等非法广告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二.保洁员报酬工资合计元,要求做到每周清洁2次以上,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工资逐月发放。 三.保洁所需一切工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还要自备垃圾清运车辆。在工作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屯内道路路段保洁要求:对屯内道路及路两旁的沟.涵管必须清理疏通,道路两旁的绿化带进行抚育.管理,保持路边无杂草,路面无杂物。 2.保洁员必须服从村分管清洁卫生负责人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每次酌情口工资若干元。 3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反映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合同期

诚信建设制度措施

诚信建设制度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制度。制定诚信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实现诚信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内容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监测站要深入开展“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 (二)建立数据诚信制度。及时监测、审核、上报国控重点源企业、省控重点企业和高耗能企业等污染排放达标情况。各个科室做到从样品的采集、交接、实验室的分析,原始记录及报告的出示均准确无误,严禁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局性,增强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要讲诚信、谁不诚信,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三)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监测站要建立社会征信系统,制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制度,建立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

制。将采集上报的信息进行整合,加大信息采集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息共享系统,实现对企业、个人信用等级的综合评价,为相关信息使用部门建立信息查询用户平台,为其办理业务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监测站要以“重合同、守信用”为重点,创建诚信企业体系,在诚信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认真制定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的标准,互相监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诚信连锁效应。 (五)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针对诚信缺失、公德失范问题,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我单位要突出“以人为本”,梳理和整治本单位存在的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工作,在全站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监测站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将各自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二)加强资料收集,严格考核。站党支部将把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单位目标考核,并按照相关精神要求,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关于发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的通知 日期:2017-07-14 中基协发〔2014〕26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规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树立从业人员良好职业形象,维护行业声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 为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规范基金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和维护行业声誉,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水平,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基金持有人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条从业人员应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置于个人及所在机构的利益之上,公平对待基金持有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金持有人的交易资金,不得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活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审慎开展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不得做出任何与职业声誉或专业胜任能力相背离的行为。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在进行投资分析、提供投资建议、采取投资行动时,具有合理充分的调查研究依据,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坚持原则,不得受各种外界因素的干扰。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合法、有序地开展业务,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第六条从业人员不得泄露任何基金持有人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所获知的各相关方的信息及所属机构的商业秘密,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不得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它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活动。 第八条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 第九条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和损害证券市场秩序。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在宣传、推介和销售基金产品时,坚持销售适用性原则,客观、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推荐或销售适合的基金产品,并及时揭示投资风险。不得进行不适当地宣传,误导欺诈投资者,不得片面夸大过往业绩,不得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绩,不得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主动倡导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导向,自觉弘扬行业优秀道德文化,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自身行为,履行社会责任,遵从社会公德,更好地服务社会和投资者。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养诚信文化为根本,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环保局、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金融办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县新闻媒体每季度末10日内发布一次。县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县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县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县工商局发布信用企业名录和年度行政处罚工商企业名录;县民政局组织发布县管社会组织名录和行政处罚县管社会组织名录;县食药监局制定发布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县住建局发布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

评价情况和监理工程师信用信息;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发布企业纳税情况“黑名单”;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广电局负责监测、移交、发布刊播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媒体名单;县文广新体旅局发布印制非法出版物的黑名单和发布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欺诈消费者行为黑名单;县农牧局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律师信用信息;县财政局负责发布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信用信息;县金融办负责发布相关金融、保险产品营销人员信用信息。让全社会都知道谁讲诚信、谁不诚信,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二)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全县发改、教育、司法、住建、环保、交运、商务、卫生、税务、工商、质检、食药监局、金融等行业和部门要率先建立社会征信系统。经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探索在全县建设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制定“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协议,加强合作,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形成诚信信息互通共享、相互支撑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把诚信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银行卡业务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行卡委员会”)是银行卡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银行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银行卡业务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 第四条成员单位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发展、合作共赢、防范风险、优化服务。 第五条本公约适用于银行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银行卡业务从业人员。 第二章自律约定 第六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完善的银行卡业务内部控制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条成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当手段干预或影响银行卡业务市场秩序。 第八条成员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观,共同营造良好的银行卡发展环境,规范银行卡营销行为;加强对外部营销的监督检查,加强授信风险管理,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审批授信。 第十条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发展特约商户,不得通过错配商户类别恶意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费率等方式发展商户。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应加强自助设备的安全管理,POS机具、ATM等自助设备的布放不得无序竞争,并必须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POS机具管理和操作的培训。 第十二条成员单位必须依法合规开展催收业务,并建立配套的申诉机制,妥善和及时处理催收相关纠纷。 第十三条成员单位应加强银行卡使用和风险防范方面的公众宣传工作,保证客户对银行卡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成员单位应加强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充分揭示信用卡计息规则的涵义,应在信用卡申请表中以突出的字体明确说明计息规则,并通过网站等宣传渠道提供计算规则及模拟案例; (二)成员单位应执行监管规定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但应将相关信息明确告知信用卡申请人

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_倡议书.doc

2016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_倡议书 企业诚信自律倡议书 中国是重信义的国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强诚信建设是事关个人、企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 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国家“xx”规划《纲要》中,强调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方面。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力量源泉。为了倡导企业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体系建设、优良品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全国企业和企业家倡议: 一、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完善诚信建设体系。把诚信建设列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企业诚信建设目标,通过建立客户自信管理、内部守信、合同管理等项制度,完善诚信管理部门,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我国法规。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准确、真实记载和反映自身的精英级财务活动情况。依法按章缴纳各种税费。 四、加强商业道德建设。制定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商业道德,信守合同,友好合作,公平竞争。决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市场需求,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严格质量管理,提高商品信誉。不做虚假广告,不制作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销售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大决策应征求职工意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与健康。杜绝拖欠工资、擅自违约,强迫加班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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