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对策【摘要】本文对于目前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缺失的现状,分析了部分原因,一、文化惯性的影响;二、律师和法官的影响;三、法律程序本身的特点。在分析了原因之后,提出相应对策。希望通过对中国公民法律信仰这个问题的研究,使法律在中国能够更好地贯彻,从而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信仰;缺失;原因;对策

当前的中国社会,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及信赖程度严重缺失。这点可以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和所表达的言论中得到有效的印证。社会上的大多数行业及不同阶层的人,遇有纠纷或有事情需要解决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是否拥有某项权利或义务,是应该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还是维护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或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去办理。大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通过找熟人,用金钱或者去找领导等途径解决这些问题。有时你还会在社会上看到谈法律色变的一些现象。当和这类人谈及法律的时候,这些人会觉得特别不屑。他们所持有的一般观点是,法律在中国根本没用,它形同虚设,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而当你问及没有学过法律专业知识的非专业的人士,“法律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时候,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法律工具主义的表现。如他们认为法律是政府用以管理人民的工具。

一、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分析

浅谈法律信仰

浅谈法律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自晚清沈家本修律,历经民国“六法”体系,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一甲子之际,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我们必须承认,在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的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前的雕塑被拆除,源于公众对雕塑原意的曲解,或者说,在我们心中都有这个疑问,在当代中国法律有多大的作用? 一、什么是法律信仰 冯天策在所著的《信仰导论》一书中,为信仰的内涵做了如下解释:它是人类意识对客观世界及自身生命过程的反映,是人类精神宇宙存在全面沟通与融合的愿望与努力。它既包括由意识所形成的带有价值参数的有关宇宙、社会和自身存在的一系列观念和知识,以及由这些观念的偶像所构成的信仰对象,又包括人的信仰情感、信仰态度和信仰行为。具体到法律信仰,似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感情和意识等各种心理因素的有机的综合体,是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

况的上乘境界。 二、为什么培养法律信仰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

让法律成为中华民族的信仰

让法律成为信仰 现代社会常常把法律当成一种实用的工具,但法律更应该是根植于人们内心的信仰。 沉默交易与苏格拉底受审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贸易就已经异常活跃。来自古希腊的商人们坐上他们的小船,从地中海驶向非洲的北海岸。他们放下自己的货物,从海滨离开,然后消失。接着非洲部落会从森林中出来,带走货物,留下珠宝、黄金作为货物的交换。第二天,那些古希腊人会回到海岸,取走他们的报酬。

他们不能与对方见面,因为他们双方是敌对的,而且语言、文化不通。但是他们可以交易,因为他们之间相互信任,他们都相信对方会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 这种奇特的交易方式在历史上被称为“沉默交易”。这种互不见面,没有任何保障的交易为何能够进行?就是因为交易双方都明白,交易必须是公平、对等、不欺诈的,别人给你一些物品用于交易,你就应该按行情给别人报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如此。 同样在古希腊,有一个人的死亡格外悲壮动人,以至于我们今天提起来还感动不已,这个人就是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以渎神和腐化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的朋友和弟子不满法庭的判决,策划他越狱逃走,结果苏格拉底不肯接受。因为在他看来,法律一旦裁决,便

立即生效,即使这项裁决本身是错误的,他也没有权利躲避法律的制裁。 他说:“假定我准备从这里逃走,雅典的法律就会来这样质问我:‘苏格拉底,你打算干什么?难道你以为你有特权反对你的国家和法律吗?你以为你可以尽力摧毁你的国家及其法律来作为报复吗?’” 苏格拉底的死,与其说是苏格拉底本人对死亡的漠视和对生命的淡然,倒不如说是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所致,他是为这种信仰和忠诚殉难而死的。 让法律成为信仰 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

中国人信仰的根源辨析

中国人信仰的根源辨析 信仰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在思想多元化的冲击下产生了关于中国人有无信仰的争论。本文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天命”为起源,以身处社会之中的“人”为信仰主体,以道德信仰作为核心内容,以“天人合一”为终极价值关怀,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信仰体系。当代中国信仰重构应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信仰统领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应反身向后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求精神力量,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标签:信仰;中国传统文化;探源 信仰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因而也成为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全球化的冲击,使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随之而出现了信仰的危机。信仰作为文化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内容也必须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建设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当代中国信仰的重构还应反身向后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寻求精神力量。 一、关于中国人信仰有无的争论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物质财富的增加也随之而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在分析现实问题的过程中人们将目光转向了思想领域,一场关于中国人到底有没有信仰的争论由此展开。 1、多数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没有自己的信仰 美国最负盛名的决策咨询机构兰德公司撰文并预言: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穷的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人没有自己的信仰。文章认为:中国人在心理上受无神论思想的影响,排斥宗教信仰并将其视为迷信;但在行为上却表现为泛神论,拜鬼敬神的现象非常普遍。当在精神领域中无法形成社会普遍认可的信仰时,便丧失了敬畏之心,导致个人的自我意识被无限夸大,人们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意志确定各自行为。当人们心中没有罪恶感时,人性中的残忍和冷漠便暴露出来。也正因为没有信仰,所以“纵观中国整个历史,最残忍的争斗和屠杀都来自于他们内部自己。”[1]信仰的缺失使中国人将对金钱与权力的追求视为人生的终极价值目标,在行动上就表现为自私自利和缺乏同情心,而这样的国家是不可能得到国际社会的信任与尊重的。 以上事实反应了国际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对中国人信仰观的普遍看法。虽然这是基于对中国的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而得出的结论,但由于西方人不能真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实质,因而未免过于夸大和片面、有失公允。 2、一些国内学者也认为中国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信仰

浅谈师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师德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所谓的师德就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德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师德是教育事业的灵魂,是教师工作的精髓。教师被人们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教师要塑造学生的灵魂之前,首先要塑造好自己的灵魂。教师教育学生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而身教又重于言教,所以教师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才具有优良的品德和高尚的情操,从而才能塑造好学生的灵魂。但是,当今社会却时而出现师德缺失的现象,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师德师风失范的原因: (一)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改革的主流是好的,但改革也不免泥沙俱下,负面的、消极的社会沉渣泛起,在一些领域中道德失范、诚信丧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问题也日益突出;封建迷信、邪教、黄赌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卷土重来;一些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膨胀,西方没落腐朽的生活方式通过网络、碟片、电影等各种途径对我国公民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在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教师免疫力差,导致自己精神空虚,欲念扩张。 (二)学校管理出现盲区,其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1.重智轻德。有的学校仍然只重教学质量,轻思想道德建设;只重考试成绩,轻素质教育。忽视了师德师风管理工作,少数学校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管理不到位,存在热一阵冷一阵的问题,造成管理环节不衔接,监控过程出现疏漏,甚至出现盲点,导致师德失范的苗头有滋生的土壤。 2.不能坚持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学校的管理制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什么样的行为是违规行为,没有经常性地公示给学生、家长和社会,学生缺乏对教师行为的有效监督,有的学校学生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教师习以为常,学生也习以为常了,从而滋长了少部分师德败坏的教师。各校购臵的师德师风举报箱,有的锁都锈死了,劳命伤财,根本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对违纪教师姑息迁就 有的学校明知个别教师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而再、再而三的迁就教师,不及时批评教育,不严格按师德师风管理制度进行处罚,这种作法实际上是对违纪教师的一种放纵,是对学校教育的极大不负责任。 4.师德评议弄虚作假 个别学校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议时,不一针见血,不真枪实弹,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人人满意,个个满分。不深入学生、家长、社会中详细调查,胡编乱造,以假当真。 (三)教职工忽视了学习、反思、修身 有些教师鼠目寸光,以为自己的水平和能力十分了得,先进学不进,后进不改正,看不清教育发展形势,思想信仰开始动摇,教育教学行为开始滑坡,甚至出现师德失范的违法违纪法规的人和事。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心理失衡 由于缺乏学习,抵制不住市场经济带来的不良因素的诱惑,整天心术不正,恨天怨命。 看到自己的同龄人当了大官,发了横财,盖了洋楼,就按奈不住教师职业的清贫、寂寞,心理上出现了严重扭曲和失衡,价值观和事业观被抛得九霄云外。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班级:12经贸英语2班学号:12090316 姓名:王婷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诚信已不仅是一种伦理范畴,而是在伦理范畴的基础上,又赋予了法制内涵,实现由道德自律向法律规制的转化,最终筑就诚实守信这一道德准则的法律化。中国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令人忧心。国若无信,国何以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如何实现传统诚信的现代化转化,重新确立起人们对现代诚信文化的信仰,进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真正建立,始终是中国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诚信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并进一步探讨其原因,提出前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关键词】诚信缺失现状原因对策 一:当前社会诚信的现状及其导致的问题 (一):现状 为了解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瞭望》新闻周刊联合国内专业调查研究机构于2011年2月11日至2月14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5个大中城市展开了民意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对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状况总体评价较低,仅有4.8%的被访者评价“好”48.7%评价“一般”接近半数46.6%被访者认为社会诚信状况“差”甚至“很差”。对此数据持质疑态度的同时,也许更多的是一种反思。诚信缺失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加大社会的运行成本,引发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严重者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安定。从诚信主体来看,社会诚信主要包括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这三类主体在当前社会的诚信指数均不乐观。当前社会存在着各类诚信问题,政府有的单位制造虚假增长指数者,企业界有的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者,教育领域有的院校学术造假者,等等。有研究者对政府诚信缺失方面进行了归纳,主要体现为有的地方政府或有的部门政策多变、不守承诺、随意性大、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成绩等。企业诚信缺失主要方面表现在:有的企业任意逃废银行债务,银企之间陷入信用危机;企业之间失信赖账,商业信用日趋萎缩;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会计人员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发布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屡禁不止。政府和企业是由人组成的,作为个体的人

材料作文“信仰”写作指导与示例

材料作文“信仰”写作指导与示例 【仿真试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说:“人总要相信些什么,才不会度日时,跌入未知的黑洞里。”信仰,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灵魂,更是支撑一个人精神世界的力量之源。有人说,中国人目前没有信仰,所以速成鸡、毒胶囊、毒生姜才会泛滥;也有说,中国人目前有明确的信仰,民主、公正、法制、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无数人反复践行;也有人说,我们正走在寻找信仰的路上…… 读完上述材料,你有何感受,请选准角度,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写作导引】 本试题材料的核心词语是信仰,所以考生只需以“信仰”为话题,紧扣材料的三个观点任选其一作辩证分析,立意均属切合题意。如以第一句为切入点,考生可批判当今社会信仰缺失的现状,进而分析其实质与危害,呼唤信仰的回归;如以第二句为切入点,考生可讴歌信仰的力量,呼唤人们要用积极的心态来看待这个社会,发现生活的美;如以第三句为切入点,考生可采取理性的眼光来看待信仰的状况,即既没有丧失,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同时,在文体的选择上,考生可议论,可抒情,可记叙。 【推荐素材】 认为艺术家的自由在于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是错误的。这是胡作非为者的自由。 ——(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鲁迅 信仰是精神的劳动,动物是没有信仰的。野蛮人和原始人有的只是恐怖和疑惑,只有高尚的组织体,才能达到信仰。 ——契诃夫 屠呦呦PK黄晓明 2015年10月5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在斯德哥尔摩宣布,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屠呦呦,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其研究成果拯救了、拯救着、还会拯救无数人的生命! 2015年10月9日,演员黄晓明在上海举办结婚仪式。媒体报道,这场盛大婚礼席开了上百桌,来了“大半个娱乐圈”,堵了市中心的半条延安中路。 当电视、广播、APP新闻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黄的婚礼,铺天盖地的全是他的消息的时候,关于屠呦呦的报道却明显冷清很多,甚至很多人不知道屠呦呦是谁。 于是有网友评论: 当黄晓明婚礼因参加的大牌太多,导致浦东和虹桥两机场几近瘫痪,婚礼现场比诺贝尔颁奖典礼都要隆重的时候。让我不禁以为难道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不是屠,而是黄吗? 当黄晓明挥金如土,婚礼奢华,费用达两亿的时候,而诺奖得主屠呦呦呕心沥血,一生奉献,奖金却只能在北京买半个客厅,所获报酬远比不得baby一季

法律需要被信仰

法律需要被信仰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句引文就在法律学界广为流传。西方人对法律富有宗教性的看法,表面看来对我们中国人建设法制社会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或国家宗教。但如果按照伯尔曼的观点:“法律最终以道德为基础,道德最后建立于宗教之上”,中国法也同样有着其信仰基础,那恰恰是指儒家的道德伦理教条。换言之,在中国,被神圣化的道德本身,兼有宗教的功能。今天,我们倡导全民投身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应该起着同样的重要作用。因此,了解西方基督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基督宗教的律法观,对找回法律的神圣性、宗教性和建设法制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也许我们会说这是西方人的观念,对于中国一个政教分离的社会,它又有什么启示呢?表面看来,在中国宗教对法律影响甚微,但实际上宗教与传统法律有着深层的纠葛。法律原初形态时与宗教不分,汉代提出则天立法,宗教成为历代政治话语中法律权威性和神圣性的合理来源,法律运行中神灵的影响也一直挥之不去,善恶报应的宗教信仰成为传统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中华民族是一个极为重视伦理道德的民族,儒家文化孕育了华夏儿女。因此,“信仰法律”对我们中国人也有同样的重要意义: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

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建设法治社会,仅仅靠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教人“信仰法”,让人们把法律当成信条一样去崇拜、去遵守。法律与西方基督宗教的关系和基督宗教的律法观这一问题的探讨,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反思,引发了许多感悟。让我们也拥有希伯来人的智慧,辨清法律的美好与神圣,维护法律的尊严,献身于法制建设的神圣使命之中。 中国现阶段仍处于一种法律半蒙昧的状态——我所谓的法律半 蒙昧状态,是指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制体系建立完善初期通常所要经历的状况:即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普遍性提高,开始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整个法制体系的不透明和不系统,又致使大众对法律的认识仅停留于其工具性的一面,并对其具体操作和具体内容疑虑重重。我们并不排斥法律的高度职业化,但是一旦我们忽视了人们对于法律理念的追求,便很有可能导致人们对法律本质的误解,重蹈西方法律思想危机的覆辙。 法律信仰的实质就是要人们有一种观念,把这种信仰看作是一种法律精神的深层解读和对人生终极目标的关切,通过自身内心感受和外部生活的结合和联系,从而达到一种权利义务分配平衡、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社会秩序得以很好维护的境界。因此,若要实现这种伯尔曼式的法律信仰,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前提:首先,人们思维和观念的转变,要对法律有一种全面综合性的认识;其次,通过法律的实施人们可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即通过诉诸法律当事

世界最著名的法律谚语

世界最着名的法律谚语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司法的腐败,既使是局部腐败,也是对正义的源头活水的玷污。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大前 提。每一个人都不可以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在由意志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统治的地方没有正义可 言。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一一【美】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一一【德】马克思 3.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论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使权利。一一 【英】彼得?斯坦 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一一(英)波洛克 5.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一一爱德华?考文 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一一【美】马克.吐温 7.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一一【英】达雷尔L 8.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就狭义而言),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他们还是半动物性的、野蛮的,在自然力量面前还无能为力,还意识不到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象动物一样贫乏,而且 在生产上也未必比动物高明。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 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平等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个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社会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 一一恩格斯:《反杜林论》,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 ? 9.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一一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 10.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 运而变化。一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1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一一韩非子

有关佛教因果思想与信仰缺失问题的思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4 【收稿日期】2013-04-05 【作者简介】方文风(1989-),女,甘肃天水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级诉讼法学专业(国内安全保卫方向)硕士研究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大力倡导经济建设,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思想文化建设并没有跟上经济建设的步伐,出现了许多社会问题。人民把问题的原因归结为我国民众缺乏信仰,失去了道德的底线,所以做出了许多道德沦丧的事情。不少人开始探索,是什么造成了民众的信仰危机,怎样才能改变这一现状? 一、佛教因果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佛教起源于印度,两千七百多年前传入了我国,在适应我国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佛教文化。其中佛教因果思想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不少流芳百世的名言警句都反应了这一思想。“种豆得豆,种瓜得瓜”就反应了有因必有果这一思想;“他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在告诫人们,不管谁做恶,都要承担后果;还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则说明从因到果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等等。 佛教因果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它把世间万物都容纳在因果体系中。大到宇宙、人生的起源与归属,小到人世间细枝末节的事,都离不开因果规律。一个人的出生是一个“果”,这个果就是由前世的“因”所造的,因不同,果也会各有差异。在这一世,人又会造就新的“因”,也会受现世的“果”,这些因果相折抵,又会形成下一世的“因”。人的生生世世就是在这样的因果中无限的轮回下去,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所以佛教告诉人们要从轮回中解脱出来,解脱之法也在这因果规律中,这也是佛教因果思想的关键所在。在这个因果规律中,因永远会导向一定的果,果都是由因得来,这是人们无法改变的,但是人们可以自主决定去种什么样的因,通过主导因,从而改变果。在人的一生中,最根本的是人的自心。只要我们发善心,福报会随我们而来,命运也会因我们而改变;只要我们有超脱之愿,当积累了足够的善因与智慧之后,我们也可从轮回中超脱出来而得涅槃。[1] 佛教因果思想深深的根治在我国传统文化之中,成为每一个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它也是人们在行为处事时一个重要的价值评判标准。然而,受无神论观点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对生死轮回持怀疑态度,现代文明的发展让我们更加肯定了世上并不存在神,宗教只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佛教作为宗教的一种,也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佛教的因果思想也被人们摒弃,人们不再相信因果轮回。社会上发生的许多道德沦丧的事件,就是由于人们敢于去种各种各样的“恶因”,因为他们不相信“恶果”会随之而来,他们自信可以通过自己的“非常手段”去化解各种“恶果”。 [2] 人们对生死轮回的质疑是正常的, 无人亲眼见证它的存在,但不能因此否认佛教因果思想的根本智慧———即因果相续的道理。 二、我国信仰缺失现状的原因分析 我国信仰缺失的现状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的,自古以来,我国十分重视儒释道精神,看重道德信仰的建设。新文化运动带给我们“民主”和“科学”,我们开始关注政治信仰,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渐树立起了共产主义信仰,相信无神论,质疑宗教信仰。 [3] 再到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开始崇尚物质, 大力发展经济建设,不断的见证了“科技”的伟大,这种对物质的崇尚逐渐演化成了对“金钱”的崇拜。因为钱,商人唯利是图,枉顾社会法纪,置消费者的生 有关佛教因果思想与信仰缺失问题的思考 方文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佛教因果思想在两千多年的传承中已成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它更是每一个中国人根 深蒂固的思想观念,然而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不再相信“因果”思想,肆无忌惮的去做坏事,社会上出现了许多道德沦丧的事件。分析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意在让大家对佛教因果思想有个正确的认识,从而坚固大家的因果观念,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关键词】因果思想;传统文化;公平【中图分类号】B 94,D 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01(2013)04-0120-03 No.4,2013 General No.67,Vol.12 2013年第4期第12卷(总第67期)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rs 120

一本读不下去的书——《中国人的信仰》 读后感

[一本读不下去的书——《中国人的信仰》读后感]一本读不下去的书 ——《中国人的信仰》读后感 作者:bubu 主题词有两个,‘中国人’和‘信仰’,一本读不下去的书——《中国人的信仰》读后感。书不是社会科学调查类的记录文字,而是三个作者自己相信并且想要宣扬的东西,加上十七位政协,教授,国学学者,方丈,音乐家,画家等等人士的访谈。居然就算在中国人头上了。我想我只好这里说一句:我不在那之中,我不是属于他们代表的那群中国人。第二个词“信仰”, 我特别的去google了一下,以下是“信仰”两个字在维基百科里的解释,看起来挺靠谱的,所以我把它抄在这里,以弥补此书没有提供的名词解释。如下: “信仰,是指對聖賢的主張、主義、或對神的信服和尊崇、對鬼、妖、魔或天然氣象的恐懼,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信仰与崇拜经常联系在一起,但是与崇拜还有不同。信仰主要针对“观念”,而崇拜主要针对模某个“个体”,例如上帝、耶稣、太阳、狮子等。信仰与“认知(相信)”不同,一般说认知(相信)一种理论,而不是说信仰一种理论。信仰带有情感体验色彩,特别是体现在宗教信仰上。 信仰是人對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等的選擇和持有。信仰體現著人生價值、人生意義的可靠落實。信仰與所信仰的物件是否客觀存在沒有必然聯繫。宗教並非信仰物件,而是信仰的表現形式,表現形式不可作為信仰物件。” 书的前半部分,第一章“有信仰的生活”,和第二章“中国人的信仰”,使用的是脑白金广告的语言技巧,没有逻辑也不提供分析说明,只用斩钉截铁的话语说出口号式的句子。很多陈述句,使用不同的同义或类似的修饰词,中心词仁爱啊和谐啊被无数次的重复,达到强调的效,读后感《一本读不下去的书——《中国人的信仰》读后感》。因为没有逻辑,看起来很难受,同时因为语言单调重复,中国文字的美感完全缺失。比如人是时间的主人,比如说国家是人,国家是善等等。(我还是喜欢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定义,那正常多了。) 接下来的一章是“中华文明重光”,很多内容看不懂,也许是专业学术的东西,不是老百姓去看的(虽然在题目上圈了所有的中国人在内,但是写的东西又把俺们普通老百姓排除在外了),从技术层面来说,这些作者如果想要宣扬什么,达到读者的心灵,至少得让人看懂吧。 后面的访谈录,因为是特定的某些人群,不是我们常识理解的普通人,比如占中国人很大比例的平头百姓,头衔里没有学者,没有家,不靠研究这个研究那个谋生(或者安身立命)的人,只一份工作,或者只一亩三分地挣钱糊口养家的人。这些被访谈者所说的,或出于自己的真心感受,或出于冠冕程式理论,比作者们前面写的东西从内容上来说,有意思些,也饱满些,对白的记录没有那么空洞,也没有那么多口号式的语言。访问者有时很有技巧的应和,在应和中套入自己想说的话,向他们自己提倡的说法靠拢,不小心就以为了是被访问者

中国人的信仰

《中国人的信仰》读书报告 我选这本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我喜欢这本书,而是因为这本书封面的一段话:“中国人大多不会对自己所崇拜的神寻根究底, 祭供,充满着现世利的功利, 培养着自己自私自利之心。 没有信仰的纯洁性,或许更甚于没有信仰。” 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如作者所说的那样,中国人没有信仰;我也想知道,什么是信仰,它与宗教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我也想知道在一个外国人眼中的中国人的信仰。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作者葛兰言: 葛兰言,20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汉学家,1884年2月29日出生于法国东南部Drome省,是法国著名汉学家埃玛纽埃尔·爱德华·沙畹的学生。葛兰言运用社会学理论及分析方法研究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宗教和礼俗,而且主要致力于中国古代宗教的研究。代表作品:《中国古代的节庆与歌谣》、《中国宗教》、《中国古代舞蹈与传说》、《中国古代之婚姻范畴》、《中国文明》等一系列名著。 在葛兰言之前,西方汉学正统的研究方法是语文学方法,率先起来对这种方法进行纠偏的便是葛兰言。他批评说:“一般旧派的史学家或中国学家,不是仅以考证为能事,就是虽有解释而仍是以主观的心理的意见为主,故貌似科学而实极不正确,极不彻底,故远不如迪尔凯姆所倡的社会学分析法为高明。”因此,他倡导用社会学分析方法来研究中国社会,撰写了《中国古代的节庆与歌谣》、《中国宗教》、《中国古代舞蹈与传说》、《中国古代之婚姻范畴》、《中国文明》等一系列名著,在西方汉学中开创了崭新的社会学派。 其实中国人并不缺乏信仰,只不过它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对传统道德的坚信不疑。 值得关注的是他曾在中国留学。1911年,葛兰言博士来到北京留学。两年以后,他回到法国。回国后继其师为高等研究院东方宗教研究所所长,后转任东方学院教授。 接下来,我简要的说一下这本书的内容: 儒释道的本质是什么? 神、鬼、祖先与祈福仪式有怎样的微妙联系? 情歌对唱如何演化成天地信仰? 在这里,读懂沉淀5000年的国民文化 在中国人的心里,从来就没有宗教的地位。 佛道,不过是妄图逃避苦痛时日的借口,以及期望上苍赐福的交易;儒教,毋宁说是现世相处的哲学;而面向祖先的祭供,则除去追忆过往的仪式,剩下的就只有盼望冥世先祖们能够保佑和降福于自己了。 功利性,使中国人的信仰失掉内在的虔诚,也使中国人失掉本心的纯粹。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

法律怎样被信仰

法律怎样被信仰--谈法律与宗教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范愉 【关键词】法律与宗教、法律与道德 【点击次数】2161 【阅读次数】1“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 这句箴言对我们的法学家是一种启迪,引发了许多感悟。人们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人们发现,中国的落后,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我们过于注重道德和政治(权力)的作用,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法律在我们的社会调整中并没有起到至上的作用。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走向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对民众,需要的是为权利而斗争;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以道德无涉、价值无涉为口号。 法治成为我们时代最美好的理想,然而曾几何时,法律成了道德和情理的对立物,拔地而起的法律因为缺乏“力度”,孤独地与不信仰法的社会奋战着,显得那样无奈。“以德治国”的口号,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意识形态上的偏激,但也同时带来了它的副作用——我们社会特有的逆反心理被调动起来了,法学界对道德等社会规范的排斥更带上了一些社会批判的味道[2]。在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和此后的有关案例讨论中,很多法学界人士(乃至社会)明显地表示出一种非道德化的倾向[3],对于法院某些依据公共道德规范作出的判决,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认为这是以道德取代法律,以社会效果取代法律自身的判断,并愤愤不平地要为那些“二奶”、“第三者”的名誉权讨个说法[4]。随着民法典编纂的日臻完成,分析注释法学必然将走向新的兴盛,这是否预示着新的一轮非道德化的法律思潮即将到来?法律的信仰是否必然以非道德化为前提或代价? 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尽管这两个方面不容混淆,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

对中国人道德缺失的思考

对中国人道德缺失的思考 在孔孟时代,看到老人摔倒过去扶,看到小孩受伤送去医院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的事,而现在在这个文明年代里,竟然成了人们、社会竞相讨论的话题,我不得不说,孔老夫子若看到这个局面,心里应该有多寒啊。 而现在引起社会道德大讨论的正是小悦悦事件。2011年10月13日下午,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位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2011年10月24日上午,广东佛山南海区检察院称已批准逮捕小悦悦碾压案嫌疑人。 小悦悦事件引来了人们对中国人道德的质疑,而我相信经过的十八位路人完全可以代表中国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很多人可能会说,如果自己经过一定会打电话到医院。但是,心里想的和现实中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不能肯定换个环境、换一批人后,这种情况就会有大的转变。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我觉得如果我经过这里,看见一个小孩血琳琳的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我也不会救得。因为我想,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有人救了,既然没人救他,他肯定是死了。如果小孩动一下,我肯定会打电话到医院的。 人们不禁思考,是什么让中国人这样的冷血呢?我认为这要追溯的大名鼎鼎的“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而彭宇自称自己是为了帮助老人才前去扶,一同帮助的还有陈二春,在陈二春的回忆里,这过程中气氛平和,没有通常所见肇事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僵持与敌对,徐寿兰对他和彭宇连连感谢,还说“不会连累你们的”。陈二春因此并不去设想彭宇有可能是撞人者,“假如是彭宇撞人,当时的气氛不可能那么平和”。而当时双方在警察局的笔录离奇失踪了,老太太的儿子正好在警察局工作,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在案件审理中,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彭宇是无辜的,而法院的判决书上却以“如果不是彭宇撞的人,那他不应该为老太太垫钱”判了老太太胜诉。正是这起法律公正的案子,引起了社会“老太太倒了,到底该不该扶”的讨论。我只想说,难道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吗?造成别人有难不敢帮这种局面,媒体的影响也要付出一定的责任,有些媒体只知制造噱头,而忽视了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关部门需要对这进行一定的约束。正是这个案例,吓得人们不敢再扶摔倒的老人了。 还有一个案例,在一个大工厂里工作的有各个国家的人,一次有个人受伤了,别的国家的人都过去询问情况,只有中国人仍在那里工作,别人上前问他为什么不过去,他说“有那么多人关心她,还用我上去询问吗?”我觉得我们大多数人也是这样想的。这说明一个问题,中国的教育是失败的。中国的教育中缺少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教育。富裕的地区,孩子大多喜欢享乐,家长对爱的教育漠不关心,有些甚至教育孩子负面的东西。贫穷的地区上学都困难,哪有心思在爱的教育中费工夫。似乎爱的教育的成果是看不见的,而在中国,看不见的成果似乎多是可有可无的。而美国的小学教育中,安排了大量的做义工的机会,在医院,敬老院,孩子在劳动的同时会体会到关爱他人的乐趣,快乐。中国的教育资源的确不丰富,但是给孩子提供做义工的机会应该是非常多的。而学校只知道学生的学习,在今年的教改中,这应该成为一个改变的方面。 1906年,留学日本的鲁迅观看幻灯片,看到日俄战争时,一个中国人给俄军做侦探被日军捕获,正被砍头,一群虽强壮但麻木不仁的中国人正津津有味地围观。此景深深刺痛了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修订稿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把对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中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

中国人的法律信仰意识

中国人的法律信仰意识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1-351-01 摘要在中国,法律信仰并未得到人们的广泛了解和认同,当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往往选择舍弃法律利益。法律信仰意识的单薄可想而知,通过本文了解法律信仰、我国在法律信仰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关键词法律信仰中国法律 一、法律信仰概念 每当人们提到信仰,更多的想到的是宗教、人生目标、世界观,而现实社会中我们身边更多的体现了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这就表现在长久以来的社会发展精神和人们对于善与恶的内心衡量标准,最重要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和维护程度。在西方国家,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经过资本主义的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发展了方方面面,“自觉”已经成为了实现法律的最重要的方式和日常的生活方式,自觉地交税、自觉地维护自己和他人权益,自觉地尊重法律……这是西方社会慢慢形成的一种社会精神。

在我国,人们对于法律信仰的意识还很单薄,人们机械的理解法律,机械的遵守法律,认为不触犯法律就已经是完全的遵守了法律。当人们在面临个人的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人们毫无疑问的选择个人利益,并且引以为豪,认为捡到了便宜,成为了“钻法律空子”的人。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和建立 为什么我国的法律信仰意识如此单薄,关键在哪里? 我认为有这样以下几点原因。 1.认识理智自私的动物。当人们面对国家利益时是非理智的,而面对自己利益时则做出详尽的分析和思考。因此理智自私导致了法律信仰的淡薄。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国家连年战火不断,民不聊生,人们奋斗一生也就是了温饱,对于生存的强烈渴望使人们放弃了对法律的自觉维护和遵守,更多的选择了生存,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党更多的建立在法条的完善,法律的发展,民众的参与程度等等问题,很少关注人们对于法律的内心修养和法律崇高地位的建立。 2.权利意识强烈,寻求权利的方式多样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多的开始意识到权利的存在和自我意识的保护,更多的希望在保护好我们自己,然而人们却更多的还是忽略的社会意识和社会道德。人们为了选择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开始触碰社会的底线,如“小悦悦事件”,广东佛山女孩在小悦悦遭两车碾压,十八位路人

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建议

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建议 2009.12.02 14:37 来源:人民网作者: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理想信念是指人们向往、追求和奋斗的根本目标,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反映。更是一个人进行各种行为的支撑和动力。对一个人来说,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失去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同样,对一个政党来说,倘若没有正确的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失去奋斗的目标、偏离前进的方向,就会丧失先进性和存在的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党员干部确立远大理想与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远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要经历若干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这个总过程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理想是实现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党员干部如果没有确立这个共同理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去方向,而放弃现实理想信念,实现远大理想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只有了解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现状,认真探析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的路径,才能帮助党员干部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 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从总体上讲是能够高扬共产主义理想的风帆,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并能够努力为之不懈奋斗的。但是也要看到,党所处的社会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必然会对党员干部产生影响,其中少数意志薄弱者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了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 (一)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 多数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积极,赞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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