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准则

财务会计制度

为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的财经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制度

一、财务计划

根据公司的计划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计划。

公司编制的财务计划从时间上分为长期、中期及短期三种,超过一年的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即为年度计划,一年以下的为短期计划,短期计划主要指月度计划。

年度计划应于上年年底前完成草案,于当年元月31日前正式编制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月底前完成草案,当月5日前编制完成。

各区、块的房产或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其他相对独立的项目,还应在上述基础上单独编制财务预算。

(一)财务计划的主要类别和容

1、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计划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公司的一切可以预计的现金收入与支出。财务收支计划的主要容

及列示方式如下:

?计划期各项现金收入;

?计划期各项现金支出;

?计划期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可用现金(计划期现金收入加期初现金余额);

?计划期拟筹措的现金(计划期可用现金减计划期现金支

出);

?计划期期末现金结余数。

2、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包括计划期将发生并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及虽未在计划期发生但应计入计划期的成本费用,其主要容与列示方式如下:

(1)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公共配套费;

?开发间接费。

(2)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3、利润计划。利润计划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包括计划期一切应计收入与应计支出。利润计划的容参照损益表。

4、计划财务指标。根据估计资产负债表、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中的各项数据,按照公司确定的财务指标体系,计算编制财务指标计划。

5、其他财务计划,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编制。

(二)财务计划的编制

1、各部门编制各自的收入支出预算;

2、财务部综合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

3、财务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核准,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月度或季度财务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中与预算不符的容,须在董事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报股东会批准。

(三)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与考核

财务部门按月或季度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与考核结果同时报送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

二、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筹措的管理办法

1、资金筹措方式的确定

公司经营需要资金时,可通过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方式筹措,采取何种方式,应根据所需资金的数额大小、资金的用途、取得资金的可能性、资金的成本效益、筹资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2、资金筹措过程的控制

(1)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对资金的需要、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资金短缺的情况,拟定筹资的数量与方案,

提出有关筹资的书面申请。

(2)各种筹资行为,都须在总经理批准的基础上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通过,具体情况依公司章程。

(3)筹资过程中如遇筹资数额或其他重要条件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前述程序重新审批。

(二)资金支出的管理办法

1、资金支出管理的原则

(1)计划控制原则,公司的大额支出及经常性支出,都应编制计划或预算,各项费用原则上都要求以计划或预算作为审

批的依据;

(2)授权管理原则,各项资金支出,应根据其数额大小、支出性质、是否列入计划或预算及是否为协议或合同支出,规

定相应的审批权限;

(3)职能分离原则,避免同一个部门或同一人员既批准使用资金又控制调度资金;

(4)程序控制原则,资金支出的审批应有一定的程序,审批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5)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各项支出的性质、数额大小及发生的频度将各项支出分类,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审批办法,有

助于加强控制,提高效率。

(6)统一管理原则,为加强对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多头审批造成混乱,除另有规定的费用项目外,各项资金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才能支出。

2、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的原则规定

(1)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资金支出审批权;

(2)总经理根据董事会及董事长授权行使资金支出审批权;(3)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行使资金支出审批权;

(4)财务负责人根据总经理授权行使资金支出审核、审批权;(5)财务部经理根据财务负责人授权行使资金支出的审核权。

公司根据上述原则及原则规定制订有关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的具

体规定,实际操作中按具体规定执行。

3、资金支出的处理程序

资金支出按下列程序执行:

(1)需用支票时,经办人应填制支票领用单(或拨款会签单);

需用现金时,经办人应填制支出凭单或借款单。

(2)支票领用单(或拨款会签单)、支出凭单或借款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签字,由有关部门会签后(如需会签),

根据授权的规定报送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3)财务部人员对审批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并核对协议或合同(如有协议或合同)无误,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

开具支票或支付现金。

(4)资金支出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及时持合法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经办人与所在部门经理应在有关报销的凭证上签字。

购置物品的支出,报销时应同时持相关的入库单。财务部

门对手续的完备性、凭证的合法性及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

查后予以报销。

(5)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资金支出台账,序时、逐笔登记各项支出,并定期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4、上述资金支出审批的具体规定,执行本公司另行制定的《资

金支出管理办法》。

(三)资金收入的管理办法

1、资金收入的管理原则

(1)标准控制原则。公司的各项收入,都应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各项收入原则上都应按公司规定的

收费标准及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执行;

(2)授权管理原则。收费标准的确定和变化,合同或协议中收入实现的方式、收入实现的时间、收入数额的确定及确定

后的增减变化等,应规定相应的审批权限。

2、各项主要收入的管理规定

(1)财务部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确认各项收入;

(2)合同或协议中收入的数额、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等,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应经签批合同的公司领导重新批准。

3、资金收入的处理程序

(1)经管部门根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负责及时向对方收款;

财务部门有责任提醒各经管部门及时收取欠款。

(2)财务部门收到经管部门或对方直接交来的款项时,应与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对照,核对无误后填制收款凭证,并及时

入账;如发现收入数额等与合同条款或与规定的收费标准

不符而又无相应的审批手续者,应要求其补办审批手续。

(3)因对方原因而使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收到款项,财务部门应提醒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财产管理办法

(一)流动资产管理办法

1、现金管理办法

(1)财务部指定出纳员负责公司现金的日常管理。

(2)财务部应为出纳员配置保险箱,公司所有现金应存放于保险箱。

(3)保险箱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保险箱的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应置放于隐蔽处;

?出纳员开启保险箱存取现金时应保持安全意识,尽量回避

旁人;

?每次存取现金后应随时上锁,每日下班前必须将保险箱的

密码打乱;

?保险箱密码号只允许出纳员本人知道,如遇出纳员交接,

新任出纳员应及时更换保险箱密码;

?保险箱不准存放任何私人的物品。

(4)财务部应建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逐日序时登记。(5)每日营业结束后库存现金的余额应控制在20000元以下(如

超过需经财务总负责人批准),多余现金应在营业结束前送存银行,数额较大的现金送存银行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6)现金不足需提取银行存款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提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

(7)任何现金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手续。

(8)每日营业结束前,出纳员应盘点现金余额并与日记账余额相核对,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

(9)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责,如发生现金短缺由出纳员赔付。

(10)财务部经理或公司审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1)财务部指定出纳员负责公司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

(2)出纳员应将公司款项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公司根据需要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3)财务部应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逐日序时登记。(4)出纳员应定期(一般按月)取得银行存款对账单,由出纳员之外的会计人员将对账单与日记账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找原因,如属银行方面原因应及时与银行交涉。

(5)银行支票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未启用银行支票本应由出纳员之外的人员保管并设登记簿

登记,出纳员领用空白支票本应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出具银行支票应由财务部经理批准。

?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有关手续出具银行支票,领

用支票者应在有关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登记簿要与一式两联的“空白支票领用单”方式同时登记)。

?支票领用时如用款数额不确定,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可在支

票上填列用款限额,特殊情况下确需不填限额,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使用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填制,而由出纳员之外的会计人

员加盖印鉴。

?开具支票所用印鉴应指定出纳员之外的人员保管,或由包

括出纳员在的二人分别保管;如遇印鉴保管人员外出,应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临时兼管人员或由财务部经理亲自兼

管;出纳员不能保管或临时兼管上述印鉴;财务专用章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外出,需经财务经理批准。

?领用而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不超过10天)交还出纳员

并作登记,出纳员应即时对未使用支票作注销处理。

(6)公司领导或其他人员使用信用卡,其管理视同公司的银行存款处理。

3、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办法

(1)公司向对方提供商品或劳务而允许对方延期付款的,公司购买商品或取得劳务需向对方预付款项(包括定金)的,

或其他原因形成其他应收款的,都必须根据公司有关制度

的规定或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2)公司向对方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应取得必要的索取货款或劳务收入的合法凭据;形成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的,也

必须取得相应的证明债权的合法凭据。

(3)财务部有关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及合同(协议)规定的容,及时提请有关业务部门催讨应收未收的款项。

(4)每年年末财务部应对债权进行一次清理,财务部应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向对方单位以挂号方式发出应收款项余额

核对函;该函证件一式两份,财务部门留存一份;债权数

额重大,发函后又未收到回函者应以、传真或其他可行的

方式核实余额。

(5)如遇对方破产(单位)或死亡(个人),或因其他原因债务人超过三年而未清偿债务,有关债权确实认为无法收回时,由经办部门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总

经理批准后,可将该债务作为坏账处理。公司对作为坏账

处理的应收账款仍拥有索偿权,财务部门应保留相关的会计档案,在债务人仍存在的情况下,每年向债务人寄送相关债权的函证件,以便将来有机会索偿时作为依据。

4、存货管理办法

(1)工程用材料

?公司设置材料部或专门人员负责工程用材料的采购。

?工程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请购单,请购单一式两份,经有关

领导批准后,一份由工程部门留存,一份送材料部(或材料采购人员)执行;材料部或材料采购人员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如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的,应按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办理,合同正本应送财务部留存,财务部据此核对、办理付款事项。

?所需材料到达后,直接送施工现场,并由接收单位验收后

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作为向财务部提供的付款凭据之一。

?材料部或材料采购人员应设置材料台账,序时逐笔登记每

一项材料的进、出、存情况,并定期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领用单”、入库单、发票办理材料采

购的付款事项并记账。

(2)低值易耗品

?公司办公所需非一次性耗用的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采购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办公

室采购,购入后要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根据请购单、

入库单、发票办理付款;

?各部门及个人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领用单;已领用的

低值易耗品到期报废需领用新的,原则上应以旧换新;

?办公室建立登记簿,按低值易耗品的领用部门及个人进行

登记;

?办公室每年一次对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及各部门、个人领

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如发现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账

实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个人领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如

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应按规定由责任人赔偿。

(3)一次性耗用物品

?大宗的一次性耗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各部门所需

零星办公用品,可委托办公室采购,也可在征得办公室同

意下由各部门自行采购;

?一次性耗用物品购入后要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根据请

购单、入库单、发票办理付款;

?各部门到办公室领用一次性耗用物品,需填制领用单;

?办公室应建立登记簿,以反映一次性耗用物品的购进、领

用及库存情况;

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未用物品进行盘点,并与登记簿相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单,按授权规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董事会批准。(2)一次购价合计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事先应在年度预算单列,并按公司规定的合同审批程序与供货方签订合同。

合同正本应送财务部门留存。

(3)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需报政府部门批准的,应事先办妥报批手续。

(4)购置固定资产在年度预算额度且一次购置固定资产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应由总经理批准;但购置车辆、房屋等重

大固定资产,或超过年度预算的固定资产购置,或一次购

置固定资产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须报公司董事会批准。(5)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达后,应组织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单。

(6)购置固定资产所需资金的审批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7)除合同另有规定需预付外,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空白支票领用单”、验收单、发票及合同核对相符后办理付款事

项。

2、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

(2)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固定资产的保管与养护;

(3)财务部门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3、固定资产的处置

(1)固定资产磨损、锈蚀、过时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及残物处理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及财务负

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重大固定资产报废应进

一步报董事长批准;

(2)固定资产准备变卖或出租,由使用部门提出变卖或出租申请;经批准准备变卖或出租的固定资产,应与对方签订合

同,经分管副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

准,重大固定资产变卖或出租,需报董事长批准。

房屋出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及有关的变卖或出租协议,对有关的固定资产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财产盘点制度

1、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公司的各项财产一年至少盘点一次;

2、财产的盘点由办公室负责,重要资产可约财务部会同进行,盘点结束后应编制财产盘点表;

3、财务部门应将盘点结果与财务账相核对,如发现财产盈余或短缺,应会同办公室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调账处理。数额巨大的财产短缺还应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

四、担保管理办法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能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

2、本公司为外部企业或单位提供贷款信用担保,或以资产及有价证券等为外部企业或单位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经批准为外部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的,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风险。

3、财务部应掌握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将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其分析结果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

4、公司为外部企业或单位办理贷款担保签署的文件,应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并签署意见。

5、财务部应指定人员负责贷款担保资料的管理,并定期向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提供有关对外担保情况的统计表。

五、财务指标体系及其分析

(一)财务指标体系

1、财务状况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2、效益指标

(1)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

(3)期间费用

(4)利润总额(税前)

(5)资本收益率=税后利润/实收资本

(6)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股东权益

(7)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总额

(8)成本利润率=税前利润/开发成本

(9)人均税利=税利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3、贡献指标

(1)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2)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指标分析

财务部应专门指定人员对公司确定的财务指标按季、按年进行计算并做出分析,分析报告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

第二部分会计制度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及其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如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需设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之外的会计科目,应说明其使用方法,并保证定期编制的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

二、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类别

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包括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部管理使用的会计报表两类。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如利润分配表等)。

公司编制的部报表如下:

1、期间费用类

(1)现金日报表

(2)银行存款日报表

(3)期间费用分类汇总表(按季编制)

(4)三项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办公费)明细统计表(按月编制)

(5)项目成本统计表

(6)其他部报表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

对外报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编制并与控股母公司保持口径一致,部使用的报表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

(三)会计报表的审核与分发

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由财务部经理初审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报表编制者、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应在会计报表上签字或盖章。

编制会计报表的会计人员,以及在报表编制、审核审批过程中的其他一切知情人员,在会计报表公开之前负有义务。

会计报表应依法报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同时报送控股公司,以便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部管理用的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后,由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按期报送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

外部人员查阅部管理用会计报表,或将部管理用会计报表报送外部的单位或个人,应经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批准。

三、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1、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会计期间:以公历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4、记账基础与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季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可以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文件目录 文件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文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文件2-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文件2-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文件2-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文件2-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文件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文件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文件2-10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2-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2-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文件2-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2-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文件2-17消防管理制度 文件2-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文件2-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文件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记录目录 记录1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记录(各部门的)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记录1-3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 记录1-4 法律法规告知单 记录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记录 记录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记录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记录3-1 培训计划 记录3-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记录3-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记录3-4 培训签到表 记录4-1 隐患整改台账 记录4-2 隐患整改通知单 记录5-1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发放到车间、岗位) 记录5-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记录11 安全操作规程(车间的到各岗位)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另附样品 记录1-3 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每年综合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 外派总会计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所发生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会计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范全资、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外派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计财部进行书面报告。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8小时内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计财部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设外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单位,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为责任人,其他单位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为责任人。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一、企业所在地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合作和经营履行有较大影响的: 1、当地政府在企业所在经济区域发展规划有重大调整; 2、当地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3、当地同行业、相关产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 4、当地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 5、企业重要客户经济状况恶化。 二、企业在融资、投资项目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 1、企业投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评审通过和获得批准实施; 2、融资项目达成意向,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 3、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实现提款; 4、收到政府部门对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补贴款; 5、收到非金融机构、其他组织、基金和国际援助资金;捐赠或接受捐赠金额30万元以上; 6、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实际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实施前。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 1、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坏账核算采用直接核销法。 5、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6、固定资产分房屋、维修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四大类核算,对应的折旧年限分别为20年、5年、4年和3-5年,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7、无形资产(主要指土地)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按受益期摊销。 8、收入的确认原则:当商品交易完成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9、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及各项明细分类账。 10、采用统一的经营统计表核算经营业绩,要求格式统一、口

径统一填报时间统一,勾稽关系正确。 第二条凭证账册资料管理制度 1、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开票单位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不得有涂改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为20年。 2、核算会计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记帐要帐目清楚、日清 月结、如实反映,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法。凭证、账册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查阅原始凭证、账册应由专人列册登记,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期限为20年。 3 、会计主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和负责检查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收据、发票等,领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加盖注销戳记,妥善保存,不得销毁。 4、会计报表要保证报表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决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及会计报表附注。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 年月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是由××电业公司、××水电厂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本公司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发、供电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统一考核、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公司总部为资金管理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以各下属单位为成本中心的财务核算体系。各职能中心的职责范围如下: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筹措资金,按计划调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过程,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利润中心:计提并交纳各种税费,核算、处理财务成果,工资的分配及管理。 投资中心:负责批准并组织实施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进行管

理,核算投资收益,处置投资项目。 成本中心:各下属单位按公司总部下达的成本费用考核指标进行内部模拟法人核算,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内部考核办法和内部核算体系,其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公开性和灵活性原则。 合法性:保证所有的经济活动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开性:为了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定期向各股东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资料,所有经济活动必须向股东公开,不得有任何隐瞒。 灵活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的具体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当的财务管理办法处理经济业务,以满足筹资、投资、分配等经济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本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各项财务计划; 2、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合理地使用资金,加强资产存量的管理;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准确、及时分配股利;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传达和培训员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运营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运营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方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 《适用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导读:本文是关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范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

告。 第七条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者股东权益,下同)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是指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时间:2014-07-23 15:30来源:未知作者:过水青春点击:2873次 每一个公司都有财务部门,其财务部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财务会计的工作十分重要。如何制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

企业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准则范本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DOC) 什么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的显著特点,是依法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75条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同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具体而言,它是指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即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的会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的规定,资产负债表以左右平衡式账户列示“借方”与“贷方”。左方为“借方”,记载各类资产项目,右方为“贷方”,记载各类“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左右借贷双方必须平衡,故资产负债表又称资产负债平衡表。 2.损益表。 损益表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损益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动态的业务经营状况而非静态的财务状况,故学理上又称之为动态的会计报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通过该表,可以向股东、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公司机、甚至政

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报告期内动态的财务状况,说明资金变化的原因。 4.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指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会计报表所列示的资料和未能列示的但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所作的必要说有。 5.利润分配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公司年度利润分本情况与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在会计实务中常将其作为损益表的附表。 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公司在制作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时,应特别注意《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这些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制作时间。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1998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总则每8条的规定:“年度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 2.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作完毕后,应“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法》第175条)。 至于审查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是否行合法定程序,内容有无虚假或欺诈的部分,有否遗漏重大事实等。对“审查验证”的结果,应制作书面报告,并由“审查全证”人签名盖章。 3.关于股东的查阅权。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26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Chemi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1.1、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和应用,适用于全公司的各个部门。 1.1.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贯彻。

1.1.4、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获取的法律法规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保证公司的每一名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1.1.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1.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下载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1.1.7、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由各相关部门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1.1.8、各部门对新购或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和废止删除。 1.1.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

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公司内、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报告包括按规定编制的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及根据管理需要编制的内部会计报表等。 第二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下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政策和规定,规范会计核算,要根据全面、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进行编报。不得存在账外资产、设置账外账、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不得人为调节利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规定。 (二)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地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三)各单位应遵循会计稳健性原则,按本制度的规定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计提秘密减值准备。 (四)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五)各单位应按规定充分披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事项隐瞒不报。 第三条财务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报送时间及份数: (一)各单位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于次月3日报送至公司财务资产部;公司财务资产部经审核汇编,于月度终了5日内(节假日不顺延,下同),报送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二)季度财务报告(半年报告与二季度财务报告合并上报)各单位于季度末次月8日报送至公司财务资产部一式三份(财务资产部一份、总会计师一份、审计一份)。公司经审核汇编后,于季度、半年度终了12日内报送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单位依据年终决算会议要求的时间报送至财务资产部一式三份。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汇编后,依据股份有限公司年终决算会议要求时间向股份有限公司报送一份。 第五条报告内容: (一)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内容、种类和格式等各单位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对各年度月份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要求及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管理需要要求报送的表式的内容进行填报。 公司的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快报”表式二张和“企业债务监测补充指标表”。 (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管理的需求进行编报;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格式和内容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并提供中期比较数据,合并报表单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年终决算会议布置要求,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政部、国资委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及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合并要求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构成。会计报表包括外部报表和内部报表。外部报表又分为主表、附表,主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公司填列)、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表(职工医院、物业公司填列);附表依据每年年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的要求作相应变动。内部报表包括:存货明细表、应收帐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备用金明细表、预付帐款明细表、应付帐款明细表、其他应付款明细表、预收帐款明细表、应收、应付内部单位款明细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表及续表(共六张)、期间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业务招待费明细表、其他业务利润明细表、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拖欠工程及清欠回收情况表、工程项目情况表(本年累计数、自开工累计二张)、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账销案存统计明细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必备附件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报送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内容外,对于各单位向公司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将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管理需要,适当补充内部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工作准备: (一)进行户数清查 各单位对下属单位及内部核算单位的户数、管理级次、经营状况等情况认真清理,规范界定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和应纳入的汇总单位,并按时向公司报送表,不得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 (二)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权、债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各单位应做好下述工作: 1、清理结算款项,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条款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1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2符合性评价。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 2 页共 2 页

4.5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6行政从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7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5.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符合性评价 第 2 页共 2 页

10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1.doc

10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三条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企业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会计报告的一般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应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说明。

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未规定的会计报表项目,企业应根据该项目的重要性,单独列示或合并列示。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财务报告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数字要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八条企业应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及其附注。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企业应对持续经营的能力进行估计。如果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或者已确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则不应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 如果某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对企业能否持续经营产生重大怀疑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些不确定因素。 如果会计报表不是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则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应首先予以 披露,并进一步披露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企业未能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因。 第九条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分类,应当在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只有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变更后的会计报表项目列示和分类能更为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企业才可以变更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和分类。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得原则与宗旨就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得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得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就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得规范与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与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与债权债务帐目得登记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与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得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得,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得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流动资产得管理 第八条流动资产得性质与范围:流动资产就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得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得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与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得管理. 10、1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得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

财务会计科目报告的编制方法和有关制度(doc92)

财务会计科目报告的编制方法和有关制度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丿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 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 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 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 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 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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